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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第十七章拾穗

 

【王下十七1「猶大王亞哈斯十二年,以拉的兒子何細亞在撒瑪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九年。」

         何細亞在此時登基作以色列王,國土只剩下約但河西一隅。加利利地和約但河東都已入亞述版圖。何細亞只是亞述屬土上的臣僕(3)。――《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何細亞」:字義是「拯救」。

          171~2 採用公式性的王朝簡介, 172 的意思大概是何細亞不熱衷推動金牛犢與巴力崇拜。其實這時候以色列已經力量衰微,危在旦夕了。――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1 年代小注】北國被亞述大肆毀滅的結果之一,是何細亞於主前七三二年登基。這時代南北兩國年代的對照十分複雜,並且沒有容易的解決辦法。學者公認君王共政發生過好幾次,是構成這混亂現象的因素之一。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在年表中宣稱他立何細亞為猶大國的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七1~2何細亞似乎於約主前七三二/一年成為亞述藩屬國,直到主前約七三○年才成為以色列獨力統治的王。另一個可能性是在這裡的登基乃與猶大的亞哈斯對照觀看,在十五章30節是與他父親約坦對照觀看,這種雙重的對照可能是共同執政的證明386

「九年」乃由主前七三二/一年至七二四/三年。何細亞之治乃是「惡」的,只是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並非指他沒有時間參與宗教事務(此乃 Gray 之立場,641),因為有其他比他任期還短的君王受到比他還嚴厲的責備。顯然他並未授權或繼續以色列所受咒詛(7~21)的反耶和華之風。──《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七1~4何細亞作以色列王:何細亞原奉行親亞述的政策,一向臣服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參王下1527~31)後來大概因為亞述王於主前七二七年逝世,何細亞便借助埃及的勢力背叛亞述,結果亞述王撒縵以色在主前七二年攻打以色列。――《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十七1~41搖搖欲墜的以色列終於在何細亞王時期被亞述滅亡。何細亞原是在亞述的支持下登上王位的,但到了統治中期開始推行親埃及、反亞述政策。他的這一轉變引起了亞述的強烈不滿。終於在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時向以色列發動了全面的進攻,被圍困3年的撒瑪利亞(5)最終被攻破,以色列也從此宣告了滅亡(B.C.722)。作者從信仰的角度對以色列滅亡的原因作了評價,用一句話概括就是“偶像敬拜”。偶像敬拜之所以成為以色列滅亡的原因,其理由如下:①偶像敬拜必然帶來道德的敗壞。從道德的角度來講,當時近東地區的外邦宗教儀式都非常紊亂。所以以色列百姓接受外邦宗教就意味著他們也接受了外邦人腐敗的宗教儀式。②偶像敬拜會引起國內公論的分歧,阻礙政治統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德國的單一民族主義,日本的以神道為中心的軍國主義曾發揮過強大的力量。這些事例自然是神所憎惡的,但這也充分地表現出了單一宗教或思想的凝聚力所發揮出的威力。然而以色列卻背離耶和華神,拜外邦眾神,從而破壞了政治、宗教的統一。相反,南猶大持續推行了宗教改革,從而堅固了信仰的統一,因此才能夠在以色列滅亡之後繼續支撐了140多年。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十七2「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只是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

         何細亞作以色列王的時候,北方的加利利和河東的基列都已經淪為亞述的行省,剩下的部分也成為亞述的藩屬國。因此,何細亞「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2),必須倚靠敬拜金牛犢來鞏固自己的國位,只需要順服亞述王可以保住權力。──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十七3「亞述王撒縵以色上來攻擊何細亞,何細亞就服侍他,給他進貢。」

「撒縵以色上來」可能是在亞述乘進攻腓尼基城市(約瑟夫《猶太古史》ix.14.2)之便要向何細亞收取貢銀(或「禮物」),更有可能的是要上來攻擊他(希伯來文 `a{la{w,「上來攻擊」,參:王上二十五1)。然而,何細亞很快便無法獻上繼續效忠者必須獻上的貢銀,顯然因此企圖與埃及聯盟(何七11)。──《丁道爾聖經註釋》

          撒縵以色” 。撒縵以色五世(Shalmaneser V)是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的兒子和繼任人,由主前727722年執政。――《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十六10)在主前727年逝世,兒子撒縵以色五世繼位(統治期間為主前727~722),以色列王何細亞趁機停止進貢,且和埃及結盟。埃及國力已衰,內部分裂,自顧不暇,無力援外。亞述新王遂於主前724年揮軍南下進攻以色列。何細亞率民力抗,先後三年(主前724~722),終不敵;撒瑪利亞城陷,他也作了階下囚。時為主前722~721(十八9)。據亞述文獻所記,亞述王從撒瑪利亞城擄走百姓27290(5~6),是為以色列民的第二次被擄(第一次見十五29及十六9)。北國以色列亡(十八10)

    撒縵以色五世攻下撒瑪利亞後不久即去世,由撒珥根二世繼位,並把攻取撒城的功勞歸在他的名下。――《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此節與下文5節所提到的侵略原屬同一次戰役。

          「何細亞就服事他」:或譯作「何細亞原是服事他」。――《串珠聖經注釋》

         「亞述王撒縵以色」(3),指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的兒子撒縵以色五世(Shalmaneser V,主前727~722年在位)。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去世以後,亞蘭出現反叛的跡象,所以撒縵以色五世發動西征(3),避免各藩屬國叛變。──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此時加利利、約旦河東已經都落入亞述手中,何細亞統治的以色列也算是亞述的藩屬國。

         ●「撒縵以色」:字義是「火之崇拜者」。

         ◎事實上何細亞早在撒縵以色五世的父親在位時就已經臣服於亞述,大馬色也被攻下。但是後來敘利亞與以色列都有反叛的跡象,所以 173 記載撒縵以色五世西征,主要攻打腓尼基一代地區。不過同時也給以色列軍事壓力,避免以色列國叛變。――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3  何細亞怎樣導致以色列滅國?】這位亞述王可能是撒縵以色五世,他在提革拉毘列色(公元前727~722)之後作王。他繼續要求以色列向他進貢,以色列的何細亞王決定背叛他,與埃及王梭聯盟(174)。這樣做既愚昧又違背神的命令。撒縵以色為了粉碎他的陰謀,率兵圍攻撒馬利亞三年。不過他在破城之前駕崩,繼任人撒珥根二世攻佔撒馬利亞,乘勢滅了以色列國,擄去他們的人民。――《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下十七3~4乃解釋亞述王為何要攻擊何細亞。――《串珠聖經注釋》

         以色列反復背叛的外交做法,使他們如走鋼絲般惶恐不安,這便是背離神的人常常感到的恐懼。以色列的主人是耶和華神,而不是人。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十七4「何細亞背叛,差人去見埃及王梭,不照往年所行的與亞述王進貢。亞述王知道了,就把他鎖禁,囚在監裡。」

退之中。何細亞停止向亞述進貢激起了隨之而來的嚴厲懲罰。

在亞述人眼中這是背叛,因為「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埃及王梭的身分不詳。希伯來文:so*~ 可能是利比亞王奧梭岡四世(約主前727~716)的簡寫。還有解經家認為這是指撒珥根二世說他在 Raphia 遇見的一位埃及將領 Sib~e,此說乃誤讀名為 Siwe 所致。另外有解經家將此名讀成 Re{~e,認為此人可能為奧梭岡之代表387。按年代來看,此王不可能是後來的 Shebaka 法老,也不是 SoSais(s~w NEB),此乃當時 Tefnakte(主前726~716)所擁有的一個三角洲城市,因為這必須將此字當作是一個君王的名字388。何細亞可能在撒瑪利亞以外被囚在監裡(亦即「逮捕」,NEB;參:耶三十三1,三十六5,三十七4)。──《丁道爾聖經註釋》

          埃及王梭” 。奧梭岡四世(Osorkon IV,約主前727~716)。關於這次謀叛,參看十五章27節的腳註。――《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梭」:可能是地名,指當時埃及之首都西斯。――《串珠聖經注釋》

         「何細亞背叛」(4),原文是「亞述王發現何細亞背叛」。「差人去見」(4),原文是「已經差人去見」。亞述每年索取高額進貢,何細亞不堪重負,所以在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去世後與埃及結盟,趁機停止進貢。但是,當時埃及內部分裂、自顧不暇,何細亞沒有靠成埃及,反而被亞述王囚禁。──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埃及王梭」(4),可能指奧索康四世(Osorkon IV,主前730~715年在位)。此時埃及群雄割據,奧索康四世統治尼羅河三角洲的東部。──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何細亞背叛」:原文是「亞述王發現何細亞背叛」。

         ●「差人去見」:原文動詞是「完成式」,表示何細亞已經派人去見過埃及王了。

         ●埃及王「梭」:字義是「隱匿的」,這人的身分無法確定,但學者一般認為可能是西元前730~715年統治埃及三角洲東部地區的奧索康四世(Osorkon IV)。此時埃及群雄割據,亞述稱此人為將軍,畢竟這人並非統一全埃及的法老。另有一說是認為這個「梭」是指埃及第二十四王朝的首都「梭」,這樣就變成何細亞派使者去梭見埃及王,如果這個解釋正確,那見到的就是Tefnakht I(西元前727~720)

          174 記載的事蹟是在西元前724年撒縵以色五世攻擊撒馬利亞時何細亞去朝見亞述王,希望能夠消弭戰爭,但是被亞述王抓住囚禁。何細亞應該是被囚禁在亞述首都尼尼微。――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4 何細亞和亞述的關係】何細亞眼見埃及的勢力再次延伸到黎凡特地區,覺得有需要與埃及展開談判,以求擺脫亞述的權勢。埃及王梭的身分未能完全確定,但學者認為主前七三○至七一五年統治埃及三角洲東部地區(包括泰尼斯和布巴斯蒂斯)的奧索康四世(Osorkon IV)是很有可能的一位。無論如何,何細亞向埃及求助未能成功。何細亞被亞述逮捕(和外遷)的確實日期未能肯定。撒縵以色五世(Shalmaneser V)在位年日甚短(主前727~722),留下來的記錄較為貧乏。撒珥根二世(主前721~705年在位)提到撒瑪利亞人(即北國以色列人)的存在,但卻沒有提到他們的王,顯示這王可能已被外遷。──《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七4列王紀及歷代志有提及「埃及王梭」並「古實王謝拉」;但聖經以外的文獻都沒有提過這兩位王。那麼,能否就此推論列王紀及歷代志時面所述的,並非歷史事實呢(參王下十七4;代下十四)?】

         對於這問題的最簡單明白的答案就是:聖經所記載的事蹟,從未有被證實為不符史實。假如我們要繼續討論下去,就要指出,若聖經所記載的都是史實,就不需要任何經外文獻來確證聖經的真確性,這是最基本的原則。無可否認,有無數史實曾被聖經或經外文獻記錄下來,但無論這些史實是否被記下,這些事實確是發生過。假如某件史實只見於經外文獻,聖經從未提及,那麼,我們亦毋須援引聖經來否定這件事情的真實性。相反來說,也是一樣。以往發生的任何事情,無論是否有記載於經外文獻裡,這事件都已成為歷史的一部份。

         當聖經記載了一些不可見於經外文獻的名字或事蹟,而有學者因此而懷疑聖經的真確性;若要證明這些學者的懷疑論調並非空穴來風,就要建立起一個論調——在可信性這方面來說,聖經比其他一切經外文獻都較低。然而,現實情況是否如此呢?若在任何異教文獻都找不到「梭」和「謝拉」的記載而因此就假設聖經與史實不符:就會陷於由前題而演變出來的結論當中(sequitar),這絕非做學問的真正態度。假如仍有人抱上述的懷疑態度來求證聖經的真實性,我就要提醒他,近一百五十年來考古學方面的發現,已使很多以前被視為虛構的名字,被證實為真確。舉例來說,一八五O年時,很多學者都斷言否定亞述王撒爾根二世時有赫人及何利人,亦否定有迦勒底的巴比倫王伯沙撒,學者甚至否定了所多瑪與蛾摩拉確實存在過。但到了近來,上述人物的真實性已被學者接納了;因為在過去的一百五十年中,在考古學上有很多發現,而上述人物確記載於就近發掘所得的文獻裡。

         由此得知,以懷疑的態度看聖經裡的歷史記述,已被證為完全站不住腳。考古學發掘的證據顯示,那些好批評聖經真確性的人,其實沒有支持的基礎。與此相反,一個有效得多的研究路向是,直至被證為錯誤以前,都應假設聖經的記載是確實而可靠的。(當然,我們要在考古學發掘的亮光下,詳察聖經所記載的史實。)直至目前為止,在筆者的記憶之中,考古學發掘的資料尚未確證任何聖經資料失實。

         討論了原則性的問題後,我們再回到「埃及王梭」這條問題上。王下十七 4所提及的埃及王「梭」(So),在主前七三O至七二0年末期,與撒瑪利亞的何細亞一度聯手抗拒亞述,然而,我們不能確定「梭」是否一個王的名字。這節希伯來經文可作如下翻譯:「他(何細亞)差人往塞斯(Sais,當時埃及王梭的首都),往見埃及王。」當時的埃及王名叫提夫拿克(Tefnakht,約七三0至七一O),他在塞斯設立其行政總部。(上述說法乃根據KAKitchen的文獻“So”,刊於JDDouglasedNew Bible Dictionary Grand RapidsEerdmans1962],p1201)

         至於古實王謝拉(kusi代下十四9~15)的真確性,無可否認,這名字不見於聖經以外的古代文獻。在猶大王亞撒期間(九一O至八六九年),謝拉顯然不是埃及的統治者。因為在這期間,確實沒有稱為謝拉的埃及王。據吉青(KAKitchenThe Third Intermediate Period in EgyptWarminsterArisPhillips1973)估計,瑪利沙之戰大概發生於主前八九七年,當時的埃及法老奧瑣岡一世(Osorkon I,屬￿利比亞王朝[Libyan dynasty],而非古實王朝[Cushite]的第二十八年。但古青繼續說:「到了八九七年,奧瑣岡一世已屆暮年,因此他可能差派一名努比亞(Nubian,或古實 [Cushite])將軍帶兵進攻巴勒斯坦……但謝拉敗于猶大王亞撒,因此,埃及神廟的牆上便沒有刻著奧瑣岡勝利而歸的浮雕。」但在奧瑣岡之父示撒大勝耶羅波安之時,便將自己的凱旋風姿刻成浮雕。──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王下十七5「亞述王上來攻擊以色列遍地,上到撒瑪利亞,圍困三年。」

         亞述王費了三年才攻陷撒瑪利亞,大概是因為暗利和亞哈曾在首都建造鞏固城牆。――《串珠聖經注釋》

         主前724年,亞述圍攻撒馬利亞。撒馬利亞城非常堅固,雖然失去了君王,但還是在亞述大軍的圍攻下堅持了三年。主前722年,撒縵以色五世去世,他弟弟撒珥根二世(Sargon II,主前722705年在位)繼位,攻陷了撒馬利亞。在亞述文獻中記錄,撒珥根二世擄走了27290名以色列人,可能大都是有能力反叛的富貴階層,貧窮弱小的則留在本地。神也讓金牛犢和拜金牛犢的祭司都被擄到亞述(何十5~6),好使「以法蓮必蒙羞;以色列必因自己的計謀慚愧」(何十6)。──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圍困三年」:撒馬利亞被亞述毀滅的考古證據有一部分在示劍城出土。亞述擁有相當有效的圍城戰術,但撒瑪利亞沒有君王領導還是抵擋了三年,可見這城的防禦非常牢固。撒瑪利亞於西元前722721年被亞述攻陷。此處記載撒縵以色五世攻取撒瑪利亞,但亞述年表記載接續撒縵以色五世的撒珥根二世才是攻陷撒馬利亞的亞述王。撒珥根又自稱重建了撒馬利亞。一般認為撒馬利亞是撒縵以色五世攻下,撒珥根二世即位後進行最後掃蕩與重建工作。――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5~6撒瑪利亞後來被圍困一事在亞述的主前七二四/三至七二二/一年編年史中有詳細記載。亞述王並未指名(但參十八9~11),可能是指亞述王撒縵以色五世所說的由他攻取此城,他的繼任者撒珥根(二世,參:賽二十1)於上任第一年亦宣稱是他攻取此城。撒瑪利亞防禦堅固,此三年的圍城可能與上述二位亞述王均有關,包括在其附近境界的一切活動(5)

撒縵以色於主前七二二/一年去世以前一段時間的記錄很少有被保存下來的。撒珥根宣稱「撒瑪利亞人民及君王敵擋我,合力商議不盡藩屬國責任向我進貢,因此與我爭戰……我擊敗了他們,擄獲了二萬七千二百八十人及他們的戰車,還有他們所信靠的神祇。我將二百輛戰車編入我的隊,並使其餘的人民住在亞述。我修復了撒瑪利亞,使之比以前更輝煌」389。因此撒瑪利亞成為一個在亞述省長統治下的亞述省首都。──《丁道爾聖經註釋》

         以色列亡國被擄:亞述王終在主前七二二年攻陷以色列首都撒瑪利亞,將以色列人擄到亞述。――《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十七5~6 滅國後以色列民的命運如何?】

    這是亞述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入侵以色列(前兩次記在十五19與十五29之中)。第一次攻擊僅僅是對以色列的警告──要向亞述進貢、不可背叛,免得再受攻擊。他們應當明白這是神藉亞述來教訓他們,從而回轉歸向神。但他們既沒有學到功課,神就容許亞述人再次入侵,並從北部擄去一些人民。然而他們仍不曉得遭災是他們離棄神的緣故。如此亞述三次來犯,最後將以色列國完全消滅,擄去大多數的人民,並將異族人安置在以色列地。

 神言出必行(參申28),祂已經給以色列充分的警告了,他們明知後果,仍不理會神,因此落得和約書亞時代被消滅的各異教民族同樣的下場。他們變成敗壞之民,背棄了神對他們原定的旨意──尊敬祂並成為世界的光。──《靈修版聖經注釋》

 

【王下十七5~6 撒瑪利亞失陷】亞述史料形容撒瑪利亞被「摧殘」(約主前724~721),所指的可能是全國。毀滅的考古證據一部分在以色列的示劍城出土。這些證據吻合亞述的一貫戰略:首先毀壞一國的領土,然後圍攻被切斷資源的主要城市。西拿基立和尼布甲尼撒二世都採取這個策略攻打耶路撒冷。亞述具有無可匹敵的圍城戰術,但撒瑪利亞之圍依然長達三年,可見這城的防禦設施是何等牢固。撒瑪利亞於主前七二二或七二一年淪陷。聖經雖然說撒縵以色五世攻取撒瑪利亞,繼承他王位的撒珥根二世卻在亞述年表中自己居功。撒珥根又自稱重建了這城。──《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七6「何細亞第九年,亞述王攻取了撒瑪利亞,將以色列人擄到亞述,把他們安置在哈臘與歌散的哈博河邊,並瑪代人的城邑。」

         “亞述王”。即撒縵以色;撒珥根二世(Sargon II,主前722~705年;賽二○1)的年鑑卻把征服撒瑪利亞歸功於自己。也許他們兩者都參與在這次戰役中,撒縵以色作王,而撒珥根作為將軍(參看一八10,“他們”)。“哈臘”。位於米所波大米一個位置不詳的城或地區。“哈博河”。今天的喀布爾河,即幼發拉底河上游的一條支流,在“歌珊”的地區(即亞述典籍裏的古散尼[Guzani])――《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以色列民被擄往的哈臘,確切地點不詳。“歌散的哈博河”應作“哈博河邊的歌散”,是位於幼發拉底河流域的一個亞述省會。“瑪代人的城邑“指裡海南邊和底格裡斯河東北之間的城鎮。――《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根據亞述年譜的記載,攻取撒瑪利亞的亞述王是撒珥根。大概撒縵以色先侵略以色列,但他在主前七二二年逝世,最後的征服是由撒珥根完成。撒珥根曾在自己的年監上聲稱攻陷撒瑪利亞,擄去其中二萬七千二百九十人及五十輛戰車。

          「哈臘」:是亞述地名,位置不詳。

          「歌散」:位於哈博河岸。

          「哈博河」:是幼發拉底河的支流。――《串珠聖經注釋》

         「哈臘」(6)可能位於尼尼微東北(Halahhu)。「歌散」(6)可能在哈博河上游(Tell Halaf)。「哈博河」(6)就是幼發拉底河的支流哈布河(Habur)。「瑪代」(6)位於亞述的東方、波斯的西北。十個支派的精英階層被擄到遙遠的北方和東方,再也沒有回歸,被稱為失蹤的十個支派(Ten Lost Tribes,包括流便、西緬、但、拿弗他利、迦得支派、亞設、以薩迦、西布倫、以法蓮、瑪拿西)。──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哈臘與歌散的哈博河邊」:直譯是「哈臘、與在哈博、歌散河邊」,或「哈臘,在哈博河與歌散河一帶」。

         ●「哈臘」:字義是「痛苦的」。應該就是尼尼微東北的Halahhu

         ●「歌散」:字義是「切斷」。GuzanaTell Halaf,是幼發拉底河旁的亞述省省會。位於哈博河上游。

         ●「哈博」:字義是「接連」。就是現代的Habur河。

         ●「米底亞」人:「瑪代」,字義是「中部土地」。是雅弗後裔居住的土地,位於波斯本身的西北方,裡海的南方及西南方,亞美尼亞和亞述的東方,伊朗大鹽漠的西方和西北方。

         ◎「擄到亞述」:亞述實施這種政策已經幾乎有四個世紀之久。撒珥根二世自稱外遷了27290人離開撒瑪利亞。但沒有詳細說明這是單指男丁還是指所有人口的數目,以及這些人是來自屬以色列全地還是撒馬利亞一城。

         ◎以色列人被擄到相當分散的地方,後來這些人就沒有歸回迦南地了。――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6 外遷政策】這時亞述實施外遷政策已經幾乎有四個世紀之久。撒珥根自詡外遷了二萬七千二百九十人離開撒瑪利亞。記錄沒有說明這是否單是男丁的數目,以及他們來自屬撒瑪利亞的全地還是京城。亞述王宣稱他擄走的人數足夠組成一個設有五十輛戰車的兵團。亞述人又有將其他被征服的民族安置在撒瑪利亞境內的政策(主前733年時提革拉毘列色沒有把人口重新遷入加利利,似乎是偏離了這個政策)。撒珥根則自稱將遷徙自其他地方的人,安置在撒瑪利亞。外遷政策的用意是要令被征服的民族失去一切值得保衛的事物。這些失去故土、國家,民族意識受到損害(強逼歸化的結果)的人,不會爭取自身的獨立性。──《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七7「這是因以色列人得罪那領他們出埃及地、脫離埃及王法老手的耶和華他們的神,去敬畏別神,」

         自本節至23節為本書作者就北國以色列的滅亡作的檢討,綜述以民如何背棄與耶和華所立的約,犯拜偶像的大罪。撒瑪利亞倒下,百姓被擄異國,是神對不信不義的刑罰。――《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作者先提到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一事,因為這項救贖行動是神與以色列立約的基礎(參出202 56 245~6)

          「敬畏」:可譯作「敬拜」。――《串珠聖經注釋》

         北國以色列被擄的第一個原因,是他們悖逆的行為:「敬畏別神」(7)、「事奉偶像」(12),「隨從耶和華在他們面前所趕出外邦人的風俗和以色列諸王所立的條規」(8)。──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十七7~23被擄的原因:北國亡於亞述的主因是以色列人對神的悖逆。他們厭棄耶和華律法,跟隨外邦的異教風俗去敬拜假神。神雖然藉著先知勸戒他們,他們還是一意孤行,結果神將他們從迦南地趕走,讓他們流落異邦。――《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十七8「隨從耶和華在他們面前所趕出外邦人的風俗和以色列諸王所立的條規。」

         「耶和華在他們面前所趕出外邦人的風俗」(8),指敬拜外邦偶像。「以色列諸王所立的條規」(8),指敬拜冒充神的金牛犢。──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風俗」、「條規」:原文都是SH 2708,意思是「法令」、「條例」、「制定的事」。

          178 所指出的罪惡中  203   610~15 早就警告以色列人不可以隨從迦南地的風俗。而以色列諸王所立的法令,指的應該主要是金牛犢的敬拜法令。雖然我們說耶羅波安有重大的責任:他為了自己的權位,去創造了一個偽耶和華信仰。但聖經一樣責備以色列人不應該順服這些信仰規條。――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9「以色列人暗中行不正的事,違背耶和華他們的神。在他們所有的城邑,從瞭望樓直到堅固城,建築邱壇;」

         作者在此更加詳細地闡述他們的罪狀,包括在城中不論大小的地方遍地築起邱壇(見十四4;希伯來文 `i^ri^mMT 為「從瞭望樓直到堅固城」)。因此將對耶和華神及當地神祇的敬拜混雜相融之風越來越盛。這與獻祭的地方(柱像)、亞舍拉(NIV,象徵豐饒)木偶或象徵,可能還包括在各青翠樹下的性交儀式及廟妓(王上十四24;何四13~14)聯在一起。──《丁道爾聖經註釋》

         「瞭望樓」:指設在野地的獨立建築物,代表最小規模的防守站,與「堅固城」泛指一切聚居的地方。――《串珠聖經注釋》

         ●「從瞭望樓直到堅固城」:「堅固城」就是「設防城」,用堅固城牆工事防守的城。瞭望樓就是防守堅固城,用來「觀察敵情」的高塔。這種高塔通常建築在城牆上,也可能建築在城外。

         ◎此處的「邱壇」原文是「高地」,指的應該就是敬拜巴力的地方而非是敬拜神的邱壇。――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9 邱壇】按照聖經敘事的描繪,耶路撒冷聖殿建造之前,獻祭和宗教禮儀普遍在地方性的神廟或邱壇(希伯來原文是 bamoth)舉行。這些地方是特別為此建設,在大部分情況下是可以進入的處所,祭儀活動在其中舉行(見:撒上九12~13的注釋)。其中很多都可能是都市的設施,但這並不表示不能建於城外的山崗。邱壇的實際形貌及陳設已不可考,但大量文獻把它描述為獻祭的所在,顯示有些可能頗具規模。最後王國和耶路撒冷的祭司組織試圖取締邱壇,原因是他們希望強調所羅門的聖殿是「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以及消除在邱壇所盛行的混合宗教崇拜。有關邱壇的進一步資料,可參看:申命記十二2~3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七10「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立柱像和木偶;

         關於“木偶”,參看士師記三章7節的腳註。在這個段落裏(直到第23),作者列出引致以色列被擄到亞述的罪行。――《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參王上1423注。――《串珠聖經注釋》

         ●「柱像」:原來是迦南人祭壇旁的柱子,代表男性性器官。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拉」。――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10 柱像】立起來的石頭(mas]s]ebot)顯然是迦南宗教普遍的特色,但在以色列的立約儀式中,亦以紀念碑的姿態出現(見:出二十四3~8;書二十四25~27)。它與亞舍拉和巴力等迦南神祇有關,對耶和華崇拜構成競爭和損害,是它遭禁的原因。考古學家在基色、但、夏瑣、亞拉得都發現了柱像。後二者的柱像都明顯是在聖潔特區之內,是這些地方之祭儀的一部分。夏瑣出土的柱子刻有高舉之手和日輪。但城的柱像設於城門,並能清楚看見有獻上還願祭的痕跡。──《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七10 木偶】迦南人的崇拜和以色列人在邱壇和城內神廟進行的混合宗教崇拜,其共通之處在於亞舍拉柱的豎立(和合本:「木偶」)。究竟它不過是象徵樹木的木柱,還是刻有豐饒女神形像,還是聖林的一部分,仍然未有定論。本節形容「各青翠樹下」都有亞舍拉柱,似乎顯示這是為祭儀而立的柱子,而非種植的樹木。作為伊勒神的伴偶,亞舍拉顯然是個很受注重的女神,烏加列文獻(主前1600~1200)也曾提及對她的崇拜。她在聖經記載中惡名昭彰,表示其祭儀是耶和華崇拜的主要敵手。巴勒斯坦出土之印章上的圖畫表示鐵器時代的亞舍拉是規格化的樹木。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出埃及記三十四3;士師記六25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七11「在邱壇上燒香,效法耶和華在他們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的;又行惡事惹動耶和華的怒氣;」

         ●邱壇上「燒香」:「獻祭」、「燒香」、「燒祭物」、「使祭物冒煙」。

         ●「趕出」的外邦人:原文是「擄掠」、「擄走」。

          1711 的意思是神判定「被擄掠」就是這些邪惡風俗應該有的下場。因此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等於是「擄掠了」迦南人。但以色列人行一樣的行為,所以理當「被擄去」。――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11 燒香的異教儀式】在經外世界燒香有好幾個不同的用處。腓尼基人燒香來處理君王的屍體,預備他進入來生。在比布羅斯的一個碑文裡,君王自述躺臥香中。迦南人的烏加列也在死人的祭儀中燒香。美索不達米亞則在奉獻和挽回祭中燒香。他們相信香能把祈禱送達神前,神明就會吸入馨香。這些習例都在聖經中遭受譴責。──《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七12「且侍奉偶像,就是耶和華警戒他們不可行的。」

十誡中明文禁止製造及敬拜偶像(出二十4;申五8),耶羅波安便是因為在伯特利及但製造兩個金牛犢而犯下滔天大罪(1216節;王上十二28~30)。尤有甚之的是他們棄絕先知的警告,不肯回轉,一意孤行地破壞神在西乃山所頒下的律法(12~1315節;王上十三1~3)。──《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七13「但耶和華藉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

         「先見」:是先知的別號(見撒上99)。――《串珠聖經注釋》

         「惡行」(13)原文是「邪惡的道路、方向」。──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有神所賜的自由意志,所以神並不強迫人,而是「勸戒」(13)百姓離開邪惡的道路和方向。但無論先知怎樣勸戒、教導,百姓都不肯離開惡行,見證了亞當後裔全然敗壞的本相:「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羅三11)。──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先見」:「先知」之古稱。也有人認為此處的「先見」是指「對猶大國發言的先知」。

         ●「勸戒」:原文是「堅決聲明」、「警戒」、「正式的勸告或禁止」。

         ●「惡行」:「邪惡的道路」。――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13~15南北兩國都受到他們自己先知的警告,他們偏離律法是因為偏執(「頑固」,硬著頸項,申十16;耶七24),將會導致「不信、不得立穩」(賽七9)。對神的話語沒有反應(順服)便是對神的話語不忠(15),必然會如同虛妄的人(REB)隨從虛無的目標一樣地去追求空洞的幻像,正如在伯特利及但的金牛犢一樣(王上十四15),因此他們自己也成為虛妄(15節,NEB)。──《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七14「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神。」

         「信服」:或作「倚靠」。――《串珠聖經注釋》

         北國以色列被擄的第二個原因,是他們頑梗的本相:「硬著頸項」(14),「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神。厭棄祂的律例和祂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14~15)。──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硬著頸項」形容不肯讓人牽引的牲畜,比喻人在神面前頑梗、悖逆的本相。──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效法他們列祖」(14),指百姓「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神」,和當年在西奈山與神立約、又在曠野中倒斃的列祖一樣。神借著以色列人不斷重複「他們列祖」的失敗,證明人若沒有神所賜的信心,單憑自己的理性、情感和意志來跟隨神,結果都會和以色列人一樣「隨從虛無的神」(15),無法信守與神所立的約。今天,許多信徒誤以為可以倚靠自己的努力來做一個好基督徒,結果也是「自己成為虛妄」(15),所以保羅說:「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加三3)?──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硬著頸項」:形容人桀驁不馴,如同牲畜不聽主人的使喚。從曠野時代以後,這個詞用來描述以色列不信、不聽從神。

         ◎此處是說以色列人有如出埃及的第一代以色列人,不遵從神的約與律法,第一代以色列人滅亡在曠野,以色列人也應該同樣滅亡。――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15「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

         本節從三個方面列出了以色列百姓的罪。①離棄神:以色列百姓厭棄“耶和華的律例和耶和華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可見人離開神的道是走向墮落的第一步(1191~1156)。②隨從虛無的神:在希伯來語中“虛無”原指“蒸氣,氣”,意味著“毫無價值的,非現實的,空虛”等,多用在偶像上(3221;王上1626;耶25)。使徒保羅則把“空虛”解釋為受造物受墮落世界的轄制(820)。這說明人一旦離開了神,就必然會依賴於其它的東西。③效仿外邦人:神明確命令不可效法外邦人(183;申123031)。因為外邦人的文化是背離神的,如果接受它必然會導致思想的混亂,或被外邦文化所同化。我們身邊就有實例,當初基督教傳入韓國時,與當地的宗教混合在一起,出現了各種形態的混合式宗教。因此信徒應當遵照神的道,積極地把人類社會的文化轉換為基督教文化,否則自己也會在不知不覺中深陷世俗的文化之中。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虛無的神」(15)原文是「蒸汽、呼吸」,引申為「虛空」。「成為虛妄」(15),原文是「變得虛妄、做沒意義的行為」。一切偶像都是「虛無的神」(15),人若「隨從虛無的神」(15),人生就會變得毫無意義。──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虛無的神」:「蒸汽」、「呼吸」,引申為「虛空」。

         ●「成為虛妄」:「變得虛妄」、「作沒意義的行為」。

         ◎舊約聖經一貫將其他的神明崇拜當成是「空虛」、「沒有意義」的。――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16「離棄耶和華他們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侍奉巴力,」

         「亞舍拉」:見王上1423注。

         「天上的萬象」:指亞述及巴比倫所拜的星象。――《串珠聖經注釋》

         雖然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詩一百零五43),但他們和世人的本相並沒有任何不同,從西奈山開始,神就使用「硬著頸項」用來形容他們(出三十二9;三十三35;三十四9;申九613;三十一27)。然而,神明明知道選民是「硬著頸項的百姓」(出三十二9),卻仍然選召他們、在西奈山與列祖立約(16),並且不離不棄。因為神若不主動施恩憐憫「硬著頸項」的人,就沒有人能夠得救;因此,神的救贖計畫並不能倚靠人的努力來成就,也不會因著人的「硬著頸項」而改變。──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鑄了」兩個牛犢:原文是複數型態,照說實際去鑄造的只有耶羅波安一世,但是後來的王也不反對,等同於一起鑄造。

         ●「鑄了兩個牛犢」: 王上 1226~33 

         ●「立了亞舍拉」: 王上 1633 

         ●天上的「萬象」:「各種軍隊」,就是「各樣的天體」。

         ◎列王紀並沒有記載北國有哪個君王敬拜天體,不過 王下 213記載南國的瑪拿西王效法亞哈敬拜事奉天上的萬象,所以應該是亞哈引進敬拜天體。

         ●「事奉巴力」: 王上 1631~32 。――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16~17這裡列出他們其他的罪行,包括他們對天上的萬象及神星的敬拜(參:摩五26),這是申命記四19及十七3中所明文禁止的行為,後來又被猶大的瑪拿西重新引入國中(王下二十一35),在約西亞時曾一度受到禁止(二十三4~512,參:結八16)

將兒童獻給摩洛神(17節,見:王上十一5)、申命記十八9~13所咒詛的占卜(希伯來文一如箴言十六33中的 qa{sam,「註定的決定」)及行法術(希伯來文 nih]e{s% 可能指玩蛇的法師,參:創四十四5;王上二十33;尋求兆頭或算命)亦同樣地有罪。這些「觀兆」的形式將惟有他們的造物主神本身所擁有的能力歸諸天象。──《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七16~17 不蒙悅納的崇拜方式】鑄成的牛犢或公牛的偶像,是典型的迦南祭儀聖物。牛犢的像在本區好幾個地方都有出土(進一步資料,見:王上十二28的注釋)。在大部分古代宗教中,天體神祇(日神、月神、金星尤然;巴比倫宗教分別名為沙馬士、辛、伊施他爾)都占了首要的地位。這些神明掌管曆法與時間、季節與氣候,被視為最具力量的神。他們為觀兆者提供徵兆,並且從天上觀看萬有。黃道十二宮(Zodiac)的分界,這時仍未發明。有關巴力的資料,可參看:士師記二11~13的注釋。「使兒女經火(或作焚燒兒童)」的經外證據雖少,但在亞述和亞蘭世界都是有案可稽的習俗(見:申十八章的注釋)。占卜和法術在美索不達米亞都很普及。占卜者相信借著各樣的指標(例如祭牲的臟腑等),能夠得知神明的作為和動機。近一百五十年來,考古學家已經發現了數以千計的預兆記錄和咒語。──《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七17 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

         「經火」:見王下163注。

          「占卜」:亦流行於亞述及巴比倫,用以求問將來的事,大概包括結2121所提的方法。――《串珠聖經注釋》

         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以色列百姓背離神,深陷於罪惡之中,這是他們自己選擇的結果。即,原因主要不是來自外界,而是他們自願站在了惡人的道上(912,人的自由意志),因此對自己的罪無可推諉(12021),受任何懲罰也都罪有應得(1111;帖前53)。我們應當銘記犯罪的責任在於人自己,而神會按每個人的罪報應人(2416),所以要把我們的肢體獻給義的器具(61213),靠耶穌脫離我們肢體內的不潔不法(6197222325)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百姓「賣了自己」(17),指他們「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7節;王上二十二20),完全是自己的選擇,無可推諉。若沒有神的干預,人的天性都會「賣了自己」,不肯作神的兒女、「承受永生」(太十九29),反倒「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羅六16)。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的事奉,已經讓百姓無可推諉地知道「耶和華是神」、「神是拯救」。因此,北國以色列被擄,不是因為神不能拯救,也不是因為神不願拯救,而是因為百姓「賣了自己」。──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經火」:指著「把小孩燒死獻神明」。――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18「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

解經家常因為此節是惟一提到北國滅亡的經文而將此節與前文分割,但這並非經文所明指,此處有可能是回溯第7節。只有猶大得保其支派的完整。──《丁道爾聖經註釋》

         「一個支派」:參王上1132注。――《串珠聖經注釋》

         「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18),意思是「只剩下南國猶大」。南國猶大包括猶大支派、利未支派和一部分便雅憫支派;被擄之後,北國還有剩下的以色列人回轉到耶路撒冷敬拜神(代下三十110~1118;三十四933;三十五18;路二36)。因此,南國猶大保存了十二個支派的見證。──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雖然北方十個支派大部分百姓都被擄了,但在神的救贖計畫裡,這些人並沒有失蹤,他們與亞述和波斯的當地人混雜,一千年後的東方亞述教會裡就有他們的後代。而在本書寫成的時候,神也借著先知以西結宣告:「我要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各國收取,又從四圍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本地。我要使他們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有一王作他們眾民的王。他們不再為二國,決不再分為二國」(結三十七21~22)。──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大大發怒」:「極其發怒」。

         ◎「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意思是「只剩下南國猶大王朝」。――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19「猶大人也不遵守耶和華他們神的誡命,隨從以色列人所立的條規。」

         北國以色列被擄的第三個原因,是他們愚昧的跟隨:百姓「厭棄」(撒上八7;十19)神,執意以人為王,結果「他們就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作王。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陷在大罪裡」(21)。──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列王紀寫作時,猶大也被巴比倫擄了,所以文士很容易就想到猶大的命運其實跟這時候的以色列一樣,都是離棄神導致神將之任人擄去。――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20「耶和華就厭棄以色列全族,使他們受苦,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以致趕出他們離開自己面前。」

         「以色列全族」(20),原文是「以色列所有的後裔」,包括南國猶大和北國以色列。北國以色列率先敬拜偶像,南國猶大也隨後跟隨。本書寫成的時候,南國猶大已經被擄巴比倫,所以先知在此提醒讀者,他們被擄的原因,是「猶大人也不遵守耶和華——他們神的誡命,隨從以色列人所立的條規。耶和華就厭棄以色列全族,使他們受苦,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以致趕出他們離開自己面前」(19)。──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十七21「將以色列國從大衛家奪回,他們就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作王。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陷在大罪裡。」

         「將以色列國從大衛家奪回;他們就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作王」(21),原文是「當以色列國從大衛家分裂的時候,他們就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作王」。──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奪回」:「撕碎」、「撕破」。指「神將以色列國分裂」。

         ●「陷在大罪裡」:「犯了大罪」。――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22「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

         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 以色列百姓總陷在耶羅波安的罪中,無法自拔。因為罪具有誘惑力(36;箴917;提前214)。由此可見,以色列百姓墮落的原因中耶羅波安的責任很大。因為他不僅把偶像引入了以色列,還獎勵拜偶像的行為。因此耶羅波安也成了以色列列王之罪的代表。可見罪惡一旦被定型為制度化和機構化,就很難根除(王上152634162192631;王下3310291361114241591828)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原文直譯是「以色列人照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去行」。

         ◎一開始去了解耶羅波安的意圖,只不過希望北國百姓不要去南國耶路撒冷敬拜,於是創造出一個很像耶和華敬拜的信仰出來。沒想到這種「很像真信仰的假信仰」很有效的讓北國一直沒有離開,直到滅亡。我們會不會也為了自己的利益傳講一種「很像真信仰的假信仰」?――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23「以致耶和華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正如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這樣,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直到今日。」

         以色列人被擄不等於北國十個支派完全消滅,所消滅的只是以色列國這個北國(何一69)18節所記“猶大一個支派“是當時慣用語,指與北國對峙的南國猶大(比較十七21~23及王上十一1332)。這裡的”一個支派“包括了猶大(西緬在內)和屬於其他支派卻留下來效忠大衛家的人(例如南便雅憫)。這些人聯合起來鞏固大衛家的政權,有若”一個支派“。亞述人擄走北國百姓前,十支派中也不斷有人歸向大衛家。耶羅波安背叛時已有此現象(王上十二16~20;代下十一16~17),以後在北國多次動亂中,繼續有人歸回侍奉耶和華(代下十九4;三十110~1125~26;三十四5~733;三十五17~18)。從此角度看,南國猶大可以說包括了以色列十二個支派,換言之,以色列這個民族藉猶大國得以保存。

    日後從巴比倫歸回的“餘民“,是全以色列民的代表,而非一、二支派。主基督來時,也不是只拯救少數支派,而是要作”以色列家“的牧者(太十5~6)。――《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直到今日: 以色列被擄是所有神的百姓的恥辱。尤其對於深知神拯救以色列的歷史的本書作者來講,持續不斷的苦難是神給予以色列人的沉痛的教訓<27,關於苦難>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神不偏待人」(羅二11)。過去,神趕出迦南人,「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申十八12)。現在,百姓既然「效法耶和華在他們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的」(811),公義的神也像當年趕出那些迦南人一樣,「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182023),讓他們被「擄到亞述」(6)。──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十七23~24撒珥根二世記載道:「我將我所征服的許多不同的國民遷入赫地」(敘利亞/巴勒斯坦)393。亞述的作風是儘量給予這種殖民地在本地的自由,但必須直接倚靠亞述。亞述的以撒哈頓(主前681~669)及亞述巴尼帕(主前669~627)繼續推行同樣的政策(結四29~10)。在敘利亞及巴比倫於主前七二一至七○九年之役之後,有大量移民被遷移394

有些來自古他(KuthaTell Ibrahim,距巴比倫東北八公里),乃撒珥根於主前七○九年所擄獲的,許多世紀以來,「古他人」成為對撒瑪利亞人輕蔑的稱呼。另外的移民來自在敘利亞本土的亞述省份,「亞瓦」可能是指俄隆提斯河的 Keft `Aya(參:以瓦,十九13;賽三十七13),而非於主前七一○年被撒珥根所擄獲之 Elam  `Ama。「哈馬」位於俄隆提斯河,於主前七二○年被亞述攻陷(見十八34)。「西法瓦音」若就其神祇看來,可能便是靠近大馬色的西伯蓮(結四十七16),而非約於此時亦受到攻擊之巴比倫的 Sippar

《巴比倫年鑑》中的 Sabara~im 一名乃指撒瑪利亞,因此不可能是它。這麼多新的人種及其宗教信仰必須經過很長的時間才能同化。他們才住那裡的時候,不敬畏耶和華(2528),也從未真正全心地敬畏耶和華(33)。──《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七24「亞述王從巴比倫、古他、亞瓦、哈馬,和西法瓦音遷移人來,安置在撒瑪利亞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撒瑪利亞,住在其中。」

         撒瑪利亞陷落之後,這首都城市便由那些從(巴比倫的)古他、(奧朗底河的)亞瓦、(亞立普和大馬色中間的)哈馬和西法瓦音(可能位於大馬色和哈馬中間的邊界)來的人居住。這些人與仍然留在以色列的人通婚,造成了一個新的混雜人種,稱為撒瑪利亞人。參看路加福音十章33節的腳註。――《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亞述王撒珥根二世繼續舊政策,將忠於帝國的人遷往新佔領地居住,以填補擄走的人口。遷來撒瑪利亞的人,民族文化背景相當複雜,後來和當地未擄走的以色列人通婚,產生血統複雜的下一代,就是後世所稱的“撒瑪利亞人”(29節;路十33)。撒珥根二世之後,還有以撒哈頓(主前681~669)和亞斯都(即亞述巴尼帕,主前669~627)等王,繼續推行此種遷徙政策,產生了宗教信仰上大混亂,久而久之,撒瑪利亞人形成了宗教上一個新教派,在巴勒斯坦的歷史上佔有相當重要的一頁(參路九52及注)。――《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古他」:位於巴比倫之東北。

          「亞瓦」與「哈馬」:位於敘利亞的俄隆提斯河岸。「亞瓦」:可能與王下1834的「以瓦」相同。

          「西法瓦音」:可能位於巴比倫的西北;亦可能是在敘利亞的哈馬附近;有學者認為它便是結4716的「西伯蓮」。――《串珠聖經注釋》

         撒瑪利亞: 位於耶路撒冷以北56公里,地中海以東33公里處的巴勒斯坦中央山脈的山丘上。這裡有峽谷和陡峭的山坡作天然保障,被暗利選擇作為北以色列的首都。撒瑪利亞的歷史演變過程如下:①以色列時代:暗利從撒瑪的手中用二他連得買了撒瑪利亞,並建設為首都(王上1624~29)。當時是鐵器時代第二期初期(B.C.870左右)。撒瑪利亞直到被亞述滅亡前,一直是以色列的首都。而且撒瑪利亞在耶羅波安二世的治理下(B.C.793~753)繁榮達到了鼎盛(1423~28)。②亞述時代:即本章以後的時代,也是以色列百姓和外邦人互相通婚的時代(24)。從此猶大人便開始蔑視撒瑪利亞人,視為不潔的狗(41~3;約49)。③波斯時代:B.C.6世紀後期至五世紀,被擄的人中有相當一部分人返回了猶大,他們和撒瑪利亞人之間因重建耶路撒冷問題發生了分歧(48~24;拉29~2041~961~14)。④希臘文化時代:這一時代是從亞歷山大征服巴勒斯坦(B.C.332)開始,龐貝將其編入羅馬(B.C.63)而結束。這一時期是動亂與戰爭相伴的時代。當時建了很多要塞,但後來約翰許爾堪佔領後(B.C.111~107),這些要塞都被拆毀。⑤羅馬時代:當時希律和安提哥那斯爭鬥中撒瑪利亞支持了希律,因此在希律的統治時期,撒瑪利亞也逐漸恢復了過去的風貌。耶穌曾在撒瑪利亞敘加城的井邊與一位婦人談過話(41~42),這成了福音的種子,傳遍了撒瑪利亞。後來司提反殉教後,耶路撒冷教會面臨迫害而逃亡撒瑪利亞時,福音進一步傳到了撒瑪利亞(81~17),這裡也成立了教會(931)。這是耶穌升天之前對門徒所說預言的應驗(18)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巴比倫」(24)在亞述的東方,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征服了巴比倫後,兼任巴比倫王。「古他」(24)位於巴比倫附近。「亞瓦、哈馬,和西法瓦音」(24)都在亞蘭。「撒馬利亞」(24)代指整個北國以色列,不只是撒馬利亞城。──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亞述帝國在提革拉·毗列色三世以後,每征服一地,就把當地百姓中的精英分子遷徙到別的地方,以減少叛亂的機會。因此,亞述王撒珥根二世征服北國以後,就把以色列人遷到北方的亞述和東方的瑪代,又把北方的亞蘭人和東方的巴比倫人「安置在撒馬利亞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24),與北國「脫離亞述王手的餘民」(代下三十6)混居,血統和信仰都彼此摻雜。──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巴比倫」:字義是「混亂」。當時的巴比倫受亞述控制。

         ●「古他」:字義是「壓碎」。位於巴比倫東北八公里。

         ●「亞瓦」:字義是「廢墟」,位於敘利亞地區,詳細地點不詳。

         ●「哈馬」:字義是「堡壘」,在北敘利亞Orontes谷裡的主要城市。

         ●「西法瓦音」:字義是「兩個 Sipparas」,敘利亞)地區的城市。

         ●此時的「撒馬利亞」,被當成整個北國以色列的領土,不再是撒馬利亞城。――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24 重新殖民於撒瑪利亞】本節雖然沒有提及亞述王的名字,亞述史料卻宣稱撒珥根二世在主前七二○年整頓本區,但這些文獻卻沒有說明被遷移至此的民族的名稱。然而在整頓後五年之內,有些阿拉伯部落被遷徙至撒瑪利亞。在這期間,巴比倫也是在亞述操縱之下。古他按考據是巴比倫東北二十哩的易柏拉欣遺址(Tell Ibrahim)。亞瓦今被考證為阿瓦鎮(Awa;亞喀得語作阿瑪〔Ama〕,即東巴比倫的阿瑪圖〔Amatu)。哈馬是敘利亞奧朗底河畔的亞蘭都城。西法瓦音暫時考證為尼普爾南面的西皮拉尼(Sipirani),但敘利亞的沙巴倫(Shabarain)仍是另一個可能。無論怎樣,亞述的政策都是將混雜的人種,重新殖民到一處地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七24  撒馬利亞人的由來……】將以色列人遷出,把異族安置在以色列地,是亞述帝國防止叛亂的政策。將擄來之民分散在亞述全境,不讓他們團結一致;將異族人置於以色列地則使餘剩的人不能保持自己的習俗,難以再團結造反。安置在以色列地的混雜民族,後來被稱為撒馬利亞人。直到基督的時代,他們都受猶太人輕視(參約49)――《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下十七24~41亞述遷徒外族到撒瑪利亞:亞述王將以色列人移到亞述,又把巴比倫和敘利亞的人移到迦南地,這是要削弱各民族的政治實力,以防日後叛變。那些被遷到撒瑪利亞的外邦人,各自敬拜本族的假神,但又因懼怕耶和華,所以同時又敬拜 。他們後來與剩下的以色列人通婚,生下的後代便是新約時代的撒瑪利亞人。――《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十七25「他們才住那裡的時候,不敬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些人。」

         「敬畏」:在本段經文可譯作「敬拜」。――《串珠聖經注釋》

         耶和華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 獅子是神審判背逆者(王上132426)和敬拜偶像者的工具(616~24)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不敬畏耶和華」:聖經沒有記載實際「不敬畏神」的舉動是什麼,很可能比「不知道敬畏神」還嚴重導致神要派遣獅子去刑罰他們。――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25所差遣的獅子】四出蹂躪的野獸被視為神明所降的典型懲罰。早在美索不達米亞的《吉加墨斯史詩》,神祇伊亞已經責備恩裡勒神,因為他不派獅子蹂躪人間,反而使用洪水這麼戲劇性的辦法。除了野獸以外,神明更使用疾病、旱災、饑荒來削減人類的數目。獅、狼在遍地遊行,是亞述時代凶兆所帶來的常見威脅。同樣,被野獸所殘害也是違犯條約的咒詛之一(又見:申三十二24)。──《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七25~29 撒瑪利亞的混合宗教】撒珥根二世年間的亞述碑文指出新居民是以亞述人的身分課稅。再者,他們更需要學習崇敬神和君王的正當方法。古代近東大部分民族都相信神明各有涇渭分明的的轄區。如此,耶和華擁有撒瑪利亞,配得他們的敬拜。然而在此定居的人也帶來了原有的神祇。古代近東的多神觀念是個神明數目沒有限制的系統。神明一旦彰顯了能力,漠視他是很危險的(見:書二11的注釋)。撒珥根在這地區實行宗教混合,目的是要削減民族意識的影響力。──《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七26「有人告訴亞述王,說:“你所遷移安置在撒瑪利亞各城的那些民,不知道那地之神的規矩,所以那神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他們。”」

獅子的出現被解釋為是神的報應(參:利二十六21~22)。直到主前最後一個世紀為止,當地都有獅子的出沒(參:王上十三24,二十36;摩三12),百姓常以觀兆來猜測其出沒行跡。這件事情深刻人心,以至於撒瑪利亞人後來被稱為「獅子的轉教者」( "proselytes of the lion" )395。──《丁道爾聖經註釋》

         不知道那地之神的規矩: 古代近東地區有很多部族的神。所以移居到撒瑪利亞的外邦人以為獅子出沒,是因為觸怒了撒瑪利亞部族的神。所以他們懼怕,並不是因為敬畏獨一的耶和華神,而是多神的思想導致的恐懼(286)。“那地之神的規矩”應指以色列宗教的律法、習俗、宗教儀式等。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有人告訴亞述王」(26),原文動詞是複數,表明不止一個人向亞述王報告,可能獅子咬死了不少人,所以才會驚動亞述王。亞述人把獵獅當作一項運動,亞述王常常把自己描繪成英勇的獵獅能手,現在卻只能求神明幫忙,表明這批獅子不尋常地兇猛。──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有人告訴」:原文是複數型態,不只一個人回報消息給亞述王。

         ◎看起來獅子應該咬死不少人,所以 1726 才會驚動亞述王。――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26~33由於遭受到“獅子”的蹂躪,撒瑪利亞人求王派一名祭司來教導他們怎樣敬拜耶和華。結果導致異教與耶和華敬拜的混雜,因為各族的人保留自己本族的神(3031),同時又懼怕耶和華(3334)。“疏割比訥”。也許就是異教的神明瑪爾杜克(M a r d u k)或他的配偶。“匿甲”。一個異教的神明,是陰間的主。“亞示瑪”。其身分不能確定,可能是女神亞舍拉。“匿哈”。陌生的異教神明。“他珥他”。陌生的異教神明。“亞得米勒”。意思大概是“亞達是王”,而亞達是巴比倫的神明。“亞拿米勒”的意思是“亞努是王”,而亞努也是巴比倫的神明。――《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王下十七27「亞述王就吩咐說:“叫所擄來的祭司回去一個,使他住在那裡,將那地之神的規矩指教那些民。”」

每一位神祇都有其風俗、禮儀、「既定的規矩」(NEB),不容輕慢,否則會導致災禍性的後果,因此亞述王吩咐差遣一個瞭解其規矩的祭司回去。根據 Khorsabad 之篆文記載,撒珥根亦實行教導移民敬拜當地神祇宗教之政策396。──《丁道爾聖經註釋》

         本節反映古代人宗教意識的一個層面。這讓我們聯想到了雅典神殿裡的眾神(1716~34)。亞述王要拜當地所有的神,試圖以此消除可能危及國家的眾神的震怒。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十七27~33本文記錄了撒瑪利亞地區宗教混合的過程:①撒瑪利亞城淪陷後,純正的以色列宗教已不復存在了,而成了外邦宗教的雜居點。這種現象在基督教的傳播過程中也出現過。基督教傳入外邦,在當地成立教會,但有很多教會被土著宗教排擠或混合。②曾有機會保持以色列自己的信仰(28),但沒有發揮作用,卻變成了混合宗教(3233)。外邦人事奉神僅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他們任意推選祭司,並讓他們按自己的要求給神獻祭(32)。我們所信的神並不是外邦人所理解的只滿足人的欲望的物件。作為信徒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神(424),禱告也要求神的心意,而不是個人的需要。耶穌為此強調說“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633)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十七28「於是有一個從撒瑪利亞擄去的祭司回來,住在伯特利,指教他們怎樣敬畏耶和華。」

一位祭司(或指特定的一位)有可能指伯特利金牛教的祭司(王上十二28~31)。他的事工興旺,因為當時尚未有先知受差遣去呼叫這些民眾悔改(王下十七13)。後來撒瑪利亞人遵守摩西律法及一神主義。這是舊約惟一的一次提及「撒瑪利亞人」。──《丁道爾聖經註釋》

         亞述王認為每個地方都有「那地之神的規矩」(28),所以「叫所擄來的祭司回去一個」(28),好「指教他們怎樣敬畏耶和華」(28)。這是撒珥根二世的宗教政策,是教導移民敬拜當地的神明,搞宗教混雜,以削減民族獨立的意識。──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伯特利」(28)是耶羅波安設立金牛犢的地方之一,這位「從撒馬利亞擄去的祭司」(28),很可能是教導外邦人用敬拜金牛犢的方法去「敬畏耶和華」。──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伯特利」:本來就是北國以色列的宗教中心之一 王上 1229,也是牛犢的安放處之一。――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29「然而,各族之人在所住的城裡,各為自己製造神像,安置在撒瑪利亞人所造有邱壇的殿中。」

         “撒瑪利亞人”一名首次在聖經上出現(24節注)。――《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有邱壇的殿」(2932),原文是複數,表明北國在被擄之前就建了許多「有邱壇的殿」,現在,外邦人就直接利用這些廟宇來安置自己的偶像。──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敬拜偶像的人,通常不會介意多敬拜一個偶像。所以各族之人一面把自己的偶像「安置在撒馬利亞人所造有邱壇的殿中」(29),一面因為「懼怕耶和華」(32),「也從他們中間立邱壇的祭司,為他們在有邱壇的殿中獻祭」(32),想借此賄賂本地的神明(拉四2)。──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1729 顯示撒馬利亞人早就有一大堆有邱壇的廟,外族人直接利用這些廟宇安置自己的神明。――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30「巴比倫人造疏割比訥像;古他人造匿甲像;哈馬人造亞示瑪像;」

「疏割比納」可能是指一處嫖妓的地方(「攤棚」,MTLXX)或是敬拜巴比倫女神(Banitu 乃伊施他爾女神之綽號)。因為此處提及的應當是神祇名,因此有解經家認為這應當是指 Zer~banit(馬爾杜克神之妻),疏割則可能是阿摩司書五26 Sakkut(土星)

匿甲乃戰爭、死亡及瘟疫之神,其主要的神龕乃在古他,他的象徵為一頭獅子。亞示瑪可能是伊裡芬丁蒲紙上所記載之 ~s%m 或是阿摩司書八14所提及的 Ashima 偶像。──《丁道爾聖經註釋》

         「疏割比訥」:可能是指巴比倫城的神只瑪特或其配偶。

 「匿甲」:是掌管陰府或戰爭之神。

          「亞示瑪」:大概是指敘利亞的女神。――《串珠聖經注釋》

         ●「疏割比訥」:字義是「女兒的棚子」,確實的神身份不明。

         ●「匿甲」:字義是「英雄」,是巴比倫神,主管地獄。

         ●「亞示瑪」:字義是「有罪: 我將使其荒廢」。確實的身份不明。――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30疏割比訥,匿甲,亞氏瑪是什麼?】

答:1  疏割比訥Succoth Benoth系為神像之名,可能是叫瑪督Marduk和他的妻子西班尼Zer Banit,亞述王撒縵以色Shalmaneser(意敬拜火者),遷巴比倫人至撒瑪利亞時,造疏割比訥以奉祭之。

2  匿甲Nergal系冥府之神,為巴比倫人所奉邪神之一,或雲火星。古他人造其像崇拜之,稱為陰府之主。人以為司瘟疫及戰爭者,其神像為人面有翼之巨獅。

3  亞氏瑪Ashima系亞蘭人之女神,哈瑪人造其像以崇奉之。為亞述王撒縵以色,使此族僑居撒瑪利亞時所攜來之偽神像。——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王下十七30~31列出傳入撒瑪利亞的各地方神。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十七30~31祇名單】美索不達米亞史料中,並沒有提及名叫疏割比訥的神明。「比訥」(Benoth)可能亦即是「巴尼圖」(Banitu;「創造者」的陰性形式),後者經常用作伊施他爾的別號。匿甲是美索不達米亞之瘟疫和陰間的神。古他(巴比倫東北二十哩)正是其首要祭儀中心。亞示瑪之名出現在阿拉伯之特瑪的碑文,和一些亞蘭語的人名裡面,然而現今對他一無所知。亞瓦如今被考證為阿瓦鎮(亞喀得語作阿瑪,即東巴比倫的阿瑪圖)。匿哈和他珥他分別被考證為以攔神祇伊布納哈劄(Ibnahaza)和迪爾塔克(Dirtaq;又作達克達德拉〔Dakdadra)。學者認為亞得米勒就是阿迪爾米勒(Addir~Melek)。「阿迪爾」是個稱號,意即「大能者」,可以用作稱呼巴力,也可稱呼耶和華。「米勒」是「王」的意思,可指作王之神。最後,亞拿米勒據信是迦南女神亞拿特(或其對應男性神祇:安)和米勒(經常用來描述西閃族神祇亞他爾的稱號)的綜合體。現時對最後這兩名神祇所知甚少,但部分學者認為他們和摩洛有關(見:利十八21;申十八10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十七31「亞瓦人造匿哈和他珥他像;西法瓦音人用火焚燒兒女,獻給西法瓦音的神亞得米勒和亞拿米勒。」

亞得米勒神與謀殺西拿基立者中之一人 Arda~mulis%s%i(見十九37)同名,其意為 Milki 的僕人。Anu~milki 可能意為「Anu 神是統治者」。但這些神祇與匿哈及他珥他一樣已然失傳,他們的敬拜者用火焚燒兒女(希伯來文),與第17節「使他們的兒女經火」不同;NIV 作獻上為祭。這些假信徒都有非按律法設立的祭司在他們中間事奉(32),這些祭司對神的約的要求(王上十二31)卻一無所知。──《丁道爾聖經註釋》

         「亞得米勒」:即「亞得(巴比倫的神名)是王」。

          「亞拿米勒」:即「亞拿(米所波大米的天神)是王」。――《串珠聖經注釋》

         ●「匿哈」:字義是「咆哮者」,此偶像是一個狗的形象。

         ●「他珥他」:字義是「黑暗王子」,此偶像是驢子的形象。

         ●「亞得米勒」:字義是「王的榮耀」。

         ●「亞拿米勒」:字義是「王的形象」。――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31匿哈,他珥他,亞拿米勒,亞達米勒是什麼?】

答:1  匿哈Nibhaz系神化的壇,為亞瓦人所拜二偽神之一。以色列人十族被擄後,亞瓦人與他族自亞述遷居撒瑪利亞時所攜來者。

2  他珥他Tartak系亞蘭人女神,亞瓦人造其像崇拜之。為亞述王撒縵以色以此族移至撒瑪利亞時,亦攜此偽神像同至。

3  亞拿米勒Anammelech,此名與亞達米勒Adramelech並記,系巴比倫神之名。其原名亞努,即君之意,米勒為亞述語,意亦君也。西法瓦音人被亞述王撒珥根Sargon(意太陽的王),遷至撒瑪利亞後,即崇拜此神,以己之子女挪於火中焚燒而獻祭之。(參五九題)。——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王下十七32「他們懼怕耶和華,也從他們中間立邱壇的祭司,為他們在有邱壇的殿中獻祭。」

         「懼怕」:於原文與「敬畏」為同一字。――《串珠聖經注釋》

         他們懼怕耶和華: 外邦人一邊拜偶像,一邊事奉神。他們的懼怕,並不是說他們敬畏相信獨一耶和華神而去敬拜他,只是把神當作眾神中的一個。從他們中間立邱壇的祭司: 時間長了之後,以色列與其它宗教逐漸混合,因此就需要有更多的祭司。所以任意從他們中間推選祭司主持祭祀。這是違反神的律法的行為(29930304015)。神命令祭司只能是亞倫的子孫,但他們卻根據自己的需要任意選擇了祭司。早在耶羅波安時期就有過這樣的先例(王上1231)。今天也有很多人以主的名傳道、趕鬼和行許多異能,但主會對他們當中的很多人宣佈“我從來不認識你們”(72123),因為他們沒有按著神的旨意,而是為立自己的義而不服神的義(1023)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十七33「他們又懼怕耶和華,又侍奉自己的神,從何邦遷移,就隨何邦的風俗。」

 

【王下十七34「他們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不專心敬畏耶和華,不全守自己的規矩、典章,也不遵守耶和華吩咐雅各後裔的律法、誡命。雅各,就是從前耶和華起名叫以色列的。」

         當神的百姓不能在地上為神作見證的時候,神就自己做工來顯明自己:

   1.神叫獅子咬死了一些不敬畏神的外邦人,結果外邦人不但沒有「專心敬畏耶和華」(34),反而在一個拜金牛犢的祭司教導下,「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自己的神,從何邦遷移,就隨何邦的風俗」(33)。這個結果證明外邦人和以色列人一樣地全然敗壞,表明神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指教他們怎樣敬畏耶和華」,而是為了叫外邦人也「知罪」(羅三20)

   2.神輕易地叫獅子使善於獵獅的亞述人手足無措,證明以色列人被擄,並不是因為神沒有能力拯救自己的百姓,而是因為神「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18)

   3.過去,神趕出迦南人的時候告訴百姓:「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申九4~5)。現在,神也借著外邦人的光景讓百姓明白,神「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23),也是因他們的惡,並不是因外邦人的義。

   4.過去,神趕出迦南人的時候告訴百姓:「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祂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申九5)。現在,神也借著獅子提醒百姓,神仍然有能力實現祂的應許,當百姓回轉歸向神的時候,「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神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申三十3)。──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十七34~40這是一個典型的混雜宗教,不敬畏耶和華的人(343639)不按照神的典章(3437),導致別樣的風俗行為產生(3438)。神與祂自己的子民立了永恆的約,他們若守約則會彰顯出律法及秩序的特徵,但他們不忠於神的約,反而背其道而行。這裡的用語及風格都是十足的「申命記式」,咒詛撒瑪利亞式的混雜宗教。敬拜耶和華必須是忠誠的、獨一的,絕對不能與外邦人宗教混雜相融(37~40)若不按此標準去行的人,不論他們是否稱自己為敬拜耶和華,均不是真正敬拜耶和華的人。──《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十七34~41本段闡述基督教本土化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的明確的界限:①不能離開神所立的約。本文分別兩次強調“規矩、典章、律法、誡命”(3437)和“立約”(3538)。反復使用同意詞的目的,就是為了強調除了在以色列歷史進程中始終作工的神之外,其它任何東西都不得成為敬拜的對象(35~37)。今天的信徒也要持守使徒的信仰,不得添加什麼(16~9)。因為無論哪一時代哪一地區,福音的核心內容永遠不能變。②不得仿效外邦的習俗。北以色列曾經拜金牛犢,把它當作從埃及為奴之地領他們出來的神(王上1228)。這便是仿效了外邦人雕刻各式各樣的偶像的習俗,以色列百姓出埃及的途中也犯過同樣的愚蠢的錯誤(321~4)。因此使徒保羅也曾責難他們“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123)。所以當我們讀聖經或傳福音,或將神的道應用在生活中時,要時刻省察自己是否按世俗的觀點謬解神的道(48~11)。而且要積極地用神的道作武器打破敵對的世俗文化傳統。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這裡特地指出:「雅各,就是從前耶和華起名叫以色列的」(34)。表明詭詐的雅各可以改名叫「以色列」(創三十二28),外邦人若敬畏神,也可以成為「真猶太人」(羅二29)。但這些外邦人的行為卻和北國的以色列人一樣敗壞,「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他們的偶像。他們子子孫孫也都照樣行,效法他們的祖宗,直到今日」(41)。他們與北國剩下的以色列人彼此通婚,後代成為新約時代的「撒馬利亞人」(太十5)。因為他們的血統和信仰都非常雜亂,所以新約時代的猶太人不屑與他們來往(約四9)。──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但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五20),神既然允許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23),就能叫以色列的骸骨復活(結三十七10);神既然允許外邦人被「安置在撒馬利亞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24),就能讓「好些撒馬利亞人信了耶穌」(約四39)。聖靈降臨以後,門徒們將要得著力量,「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徒一8)作主的見證,撒馬利亞人將成為猶太人之外最先得著救恩的族類。──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今天,大部分新約信徒原來都是外邦人,「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但有些人卻自以為比謹守律法的法利賽人更加屬靈,一面自以為義,一面「不專心敬畏耶和華」(34),以為道德有一點改善、「不全守自己的規矩、典章」(34)就足夠了,卻始終不肯離開名利、事業等偶像。所以保羅說:「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羅十一21)。我們應當求聖靈鑒察自己,我們是被神「遷到祂愛子的國裡」(西一13)?還是被亞述王「安置在撒馬利亞的城邑」(24),「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自己的神,從何邦遷移,就隨何邦的風俗」(33)。──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十七35「耶和華曾與他們立約,囑咐他們說:“不可敬畏別神,不可跪拜侍奉他,也不可向他獻祭。」

 

【王下十七35~39這段經文引述以下各段組成:出六6;二○572023;申四34;五15;一三5;二八14;當中強調了以色列的叛逆。――《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35~39節三次強調「不可敬畏別神」(353738),這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約時的要求(出二十5)。這些話可能是北國祭司對外邦人的教導,他雖然敬拜金牛犢,但也能說出這番準確的話,知道只要「敬畏耶和華——你們的神」(39),「祂必救你們脫離一切仇敵的手」(39)。但是,以色列人把金牛犢當作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出三十二4),所以一面敬拜金牛犢,一面還以為自己是在「敬畏耶和華」(39),結果還是不能承受救恩。──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十七36「但那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你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們當敬畏、跪拜,向他獻祭。」

         領你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件是理解神的律法及其約的前提條件。即,神首先施恩拯救以色列百姓出埃及(66;申434515719),之後賜律法讓他們遵守(6131020134;書2414)。簡言之,神通過出埃及,讓以色列百姓充分地領略到神的愛與公義。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十七37「他給你們寫的律例、典章、律法、誡命,你們應當永遠謹守遵行,不可敬畏別神。」

 

【王下十七38「我耶和華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不可忘記,也不可敬畏別神。」

 

【王下十七39「但要敬畏耶和華你們的神,祂必救你們脫離一切仇敵的手。”」

 

【王下十七39~40猶大與以色列反目成仇,在王國分裂初期就顯露端倪(王上1216)。撒瑪利亞之所以受歧視,主要原因是因為他們沒有保持信仰的純潔性,而走上了悖逆的路。當然世人都犯了罪(323),但是神已宣佈要“從仇人的手中拯救”我們。如果心靈丟棄了信仰,就等於放棄了得救的盼望,這樣的人受歧視也是應該的。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十七40「他們卻不聽從,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

         ◎列王紀寫作時,居住於北國土地的這群人聲勢還強大,他們雖然有關於神的知識,但主要還是信奉自己的偶像。 1734~41 顯出作者希望這些人進入應許之地,如果也能承受應許變成敬拜神的人那也很好,問題是這些人終究是「不足以事奉神」的,在懼怕之下只想用些欺哄的儀式唬弄神。――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十七41「如此這些民又懼怕耶和華,又侍奉他們的偶像。他們子子孫孫也都照樣行,效法他們的祖宗,直到今日。」

有關直到今日,見:導論Ⅶ B 「分期編纂」d. 段。若按字面意義來解釋孫一字,則其時期可能為本節經文歷史日期之後的七十餘年。──《丁道爾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十七章)

 1 以色列亡國的主要原因是什麽?誰掌握國家的興衰和世界歷史的演進?假如你要作個愛國的基督徒,你會怎樣做?

 2 本章對以色列人及外邦人敬拜神的態度有詳盡的描述,他們之間有什麽異同?你有沒有犯他們同樣的毛病?

 3 以色列人的信仰受外邦人影響而成為混合宗教,他們犯了十誡中的那幾條誡命?今天基督徒會不會受到同樣的影響?他們要面對那一些思想和潮流的衝激?你怎樣應付這些衝激?

 4 從耶和華與以色列始祖立約直到亡國的一段歷史中,他們都不斷干犯神的律法,又辜負神的慈愛。在這段期間神有沒有放棄拯救他們?什麽事情促使神對他們施行審判?這對你有什麽提醒?有什麽安慰?

 5 本章提到先知那幾方面的職分?今日作教會領袖的有否類似的責任?

 6 遷移至撒瑪利亞的外族人「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自己的神」。這是否你的寫照?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