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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下第二十三章拾穗

 

【王下二十三1「王差遣人招聚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來。」

 

【王下二十三1 長老的作用】長老(族長式的家族首領)是早期的以色列支派組織中的要角,他們到了王國時代顯然仍有其功用。得到授權治理地方性社團的長老,在王國的政治領導上依然扮演一定的角色。巴比倫城市的長老,亦同樣扮演著維持穩定和在社群中制定法律等有限的角色。但這些人並不主動干預朝政,因為控制國家權力基礎、經濟、軍隊的,都是中央政府的君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1~2關於聖殿的重要性及其中日常運作的詳情、敬拜和禮儀等,請參看列王紀上5章至8章,歷代志下27章。――《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三1~3約西亞召民立約:約西亞招聚百姓來聽神的律法,並在神面前立志守約。――《串珠聖經注釋》

         聽到戶勒大的預言之後,約西亞重新確立了以色列百姓與神之間的立約關係,以此作為改革的立足點。因為當時經過瑪拿西的55年的統治,神的話因受嚴重的偶像敬拜和惡政的影響而沒能正確地傳播,因此以色列人陷入了乾渴之中(811)。這一狀況與亞他利雅統治猶大的6年時間裡,積極拜偶像,並無惡不作時的情況相似(111~3)。當時祭司耶何耶大在推行改革之前,也先確立了猶大百姓之領袖與神之間的立約關係(114)。同樣,在推行教會改革時,也要首先確立信徒與神之間的立約關係,從而使信徒對神的話有正確的理解。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二十三2「王和猶大眾人,與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祭司、先知,和所有的百姓,無論大小都一同上到耶和華的殿,王就把耶和華殿裡所得的約書念給他們聽。」

         “約書”指二十二8的“律法書”。――《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約書: 228裡翻譯為“律法書”。本節使用“約書”一詞,是為了強調神與以色列百姓所立的“約”,同時為了說明重新確立立約時的情況(247),這與歷代志作者的觀點相同(代下3430)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念給他們聽」:當時雖然有文字,但是大部分人還是文盲,所以必須透過公開宣讀來傳遞信息。――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3「王站在柱旁,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他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眾民都服從這約。」

「王站在柱旁」一如當年的約阿施一樣(王下十一14)NEB 作「站在臺上」(參:尼八4)。此字(`ammu^d{)可能僅指「站立之處」,為舉行儀式之時王站立之處。

「眾民都服從(JB)這約」亦即立志(直譯為「站立」,NRSV 譯為「加入」)遵行申命記的命令順從耶和華。因此他們都站著,用象徵動作(耶三十四18)及口頭承諾(說「阿們」,申二十七1126)以示同意。神的子民應當定期從事這種團體式的告白。──《丁道爾聖經註釋》

         “眾民都服從這約”。即他們全都發誓要守這約。――《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柱旁”:看十一14注。――《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服從」:原文作「站在上面」:指發誓忠於所立之約。――《串珠聖經注釋》

         「站在柱旁」(3),可能是猶大君王與神立約時所站的位置(十一1417)。──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雖然約西亞個人得著了神「平平安安」(二十二20)的應許,但他卻不滿足於個人在神面前蒙恩、個人在神面前準確,而是帶領全體百姓重新與神立約,立志順服在神話語的權柄下,恢復團體的見證。他是一個真正敬畏神的人,所以體貼神的心意、以神的喜樂為滿足,這個心思在神眼中看為寶貴。──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約西亞是「要盡心盡性順從耶和華」(3),但「眾民都服從這約」(3),只是表面跟隨王,並不是出於真實的悔改。因此,危機一來,就暴露出他們虛假的信心,正如神所宣告的:「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二13)。──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盡心」:「全部的心」。

         ●「盡性」:「全部的生命」、「全部的心智」。――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4「王吩咐大祭司希勒家和副祭司,並把門的,將那為巴力和亞舍拉,並天上萬象所造的器皿,都從耶和華殿裡搬出來,在耶路撒冷外汲淪溪旁的田間燒了,把灰拿到伯特利去。」

副祭司應當作「代理大祭司」(NEB,但其希伯來文是複數)或「第二等次的祭司」(RSV),因為沒有其他經文可以證明有副祭司這頭銜。聖殿中把門的乃古代廟宇中已有的歷史悠久的職業,包括階級較低的祭司在內(參:王下十二9)

「汲淪溪旁的田間」(希伯來文:s%ad[#mo^t[NEB 作「空地」)乃是「平地」或是「階地」(s%a{d[am),有些解經家屬意於七十士譯本之「石灰窯」(mis!r#po^t[),但這必須要修改原文才能成立。

將灰拿到伯特利去並非僅是如一些解經家所說的只不過是一位後來的編者「怪誕地插入」,因為約西亞計畫擴展他的疆域(19),這裡可能想要廢置金牛犢假崇拜起源地的伯特利(王上十二28~29),這遠在亞述或其他征服者(何十5~6)攻取伯特利以前。伯特利同時也是以前的北國、現在亞述撒瑪利亞省的南界,因此此舉對國勢轉弱的宗主國亞述而言,不啻是一個明顯的挑戰。──《丁道爾聖經註釋》

         “亞舍拉”。參看第十三章6節的腳註;另參看第67節。――《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汲淪溪旁”:比較二十三612;《代下》十五16;二十九16.這是耶城郊外清除和毀滅偶像的地方。――《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把門的」:見王下129注。

          「汲淪溪」:見王上1513注。――《串珠聖經注釋》

         把灰拿到伯特利去: “伯特利”是“神殿”的意思,是雅各與神見面的地方(2810~19)。後來南北王朝分裂之後,此地竟成了北以色列人事奉金牛犢偶像的場所(王上1227~33)。約西亞拆毀偶像並焚燒之後,將其灰拿到北以色列拜偶像之搖籃的伯特利,這一舉動象徵著約西亞決意將永遠終止致使北以色列滅亡的拜偶像的習俗。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4節是潔淨聖殿,第5節是潔淨南國猶大的城邑。4~14節記錄約西亞潔淨猶大的模式,都是先記錄潔淨聖殿,再記錄潔淨猶大的城邑。表明猶大百姓陷於偶像崇拜如此之深,約西亞要根除偶像痕跡,必須從聖殿開始,直到全地。──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把灰拿到伯特利去」(4),可能為了污穢伯特利的祭壇(15~16)。「伯特利」位於北國以法蓮支派境內,一百年前就已淪為亞述行省。但現在亞述帝國疲於應對東方的反叛,已經無力控制北國,所以約西亞的復興行動可以遍及南北兩國。──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副祭司」:「第二級祭司」,原文是複數型態,表明是多個副祭司。

         ●「汲淪溪」:字義是「黑暗」,位於耶路撒冷東面。

         ●「伯特利」:字義是「神的家」、「神的殿」。位於耶路撒冷北方大約18公里。位於北國以色列的南部。

         ◎「把灰拿到伯特利去」:大概是指 2315~16 去拆毀、污穢伯特利祭壇的事。此處沒有提及「但」,大概是因為「但」太北邊,已經被亞蘭的勢力佔領,不再扮演宗教中心的角色。――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4 天上萬象】敬拜天上萬象所指的,是在大部分古代宗教中都占了首要地位,對天體神祇(日神、月神、金星尤然;巴比倫宗教分別名為沙馬士、辛、伊施他爾)的崇拜。這些神明掌管曆法與時間、季節與氣候,被視為最具力量的神。他們為觀兆者提供徵兆,並且從天上觀看萬有。主前第二千年紀末葉編纂完成的天兆大全《埃努瑪、亞奴、恩裡勒》共有七十塊泥版,作為參考典籍幾達一千年之久。這時期的以色列封緘印章顯示天體神祇十分普及。美索不達米亞的占星家已經設定了很多星座(其中不少經希臘傳入西方之後,今日依然沿用),但黃道十二宮的分界,這時仍未發明。進一步資料可參看:歷代志下三十三5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4 汲淪溪到伯特利】汲淪溪是在大衛城的東面。伯特利則在耶路撒冷沿大道北行十哩之處。截至一個世紀前,北國亡於亞述之時為止,伯特利一直是金牛犢神廟的所在地。約西亞又污穢了當地的壇(1516),因此把這些污穢宗教物件的灰倒在這裡最是合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4~14清除國中異教:約西亞徹底執行宗教改革,包括除掉聖殿裡的偶像和廢去拜偶像的聖職人員(4~7),以及拆毀國中的邱壇(8~9)和為假神而設的祭壇(10~14)。――《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二十三5「從前猶大列王所立拜偶像的祭司,在猶大城邑的邱壇和耶路撒冷的周圍燒香,現在王都廢去;又廢去向巴力和日、月、行星(“行星”或作“十二宮”),並天上萬象燒香的人;」

同樣的,這次的整肅延及猶大鄰近各城,王「廢去那些拜偶像的祭司」。這種主祭(希伯來文:k#ma{ri^m,亞喀得文 kumru)432的存在顯示敬拜外邦神祇的存在(參:番一4;何十5)。這些祭司並未被帶進耶路撒冷,與在聖城內工作的祭司不同(8)。行星並天上萬象(希伯來文:mazza{lo^t[,亞喀得文 manzaltu)乃指用偶像來代表的天體及其立座。當時並無證據顯示有黃道十二宮的存在。──《丁道爾聖經註釋》

         “拜偶像的祭司”。這“祭司”在希伯來文是指異教的祭司。――《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行星」:指星座,是亞述及巴比倫人所敬拜的神只。――《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二十三5 拜偶像的祭司】「異教或拜偶像的祭司」(希伯來語 komer「科默爾」)在古代近東──特別是亞述──有很多對應的案例。來自加帕多家的舊亞述檔(主前20001800),以及亞述王桑希阿達德一世年間(主前18141781年在位)的一篇馬里檔,都曾經提及「孔盧」(kumirtu)祭司。在亞述王亞述巴尼帕(主前668631)的一個碑文中,一位阿拉伯王后被冠以「孔米爾圖」(kumirtu)女祭司的尊號。此外,主前第一千年紀時亞蘭語也是稱祭司為「孔拉」(kumra')。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本節所提的,是在崇拜巴力、亞舍拉等西閃族神明之神廟中服務的祭司。然而也有學者相信這些人是叛教的耶和華祭司。──《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6「又從耶和華殿裡,將亞舍拉搬到耶路撒冷外汲淪溪邊焚燒,打碎成灰,將灰撒在平民的墳上;」

這些象徵的木偶可以被焚燒,打碎成灰(希伯來文:dqq),因此將灰撒在平民的墳上便表示對假神及敬拜假神之人的輕視(參:耶二十六23)。這些亞舍拉象徵乃是瑪拿西於希西家早期的潔淨(十八4)之後再次引入的(二十一7)。當他悔改時(代下三十三15)可能並未完全廢去。亞們似乎也有引進別神(二十一21;代下三十三22)。──《丁道爾聖經註釋》

         平民的墳: 平民不能葬在上流階層的岩石洞裡,而在平地土葬(2623)。墳墓一般象徵不潔的地方(1916),所以可以扔偶像的殘骸或厭惡的東西。即把不潔的東西葬在墳墓裡,以求憎惡的事不再發生(371~14;賽1419)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6~7節是潔淨聖殿,8~10節是潔淨南國猶大的城邑。──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壇旁邊的木柱型態出現。――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6 將灰撒在墳上】烏加列文獻也曾使用「燒、磨、撒、喝」四部曲,作為一個神祇被徹底摧毀的表示──每個具破壞性的行動都已展開。將灰撒在墳上對偶像而言是最終極的污穢。──《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6  耶和華的殿裡竟有偶像,怎麼回事?】可憎的亞舍拉柱像是惡王瑪拿西立在耶和華殿中的(217)。居民常將她看作海上女神,又是巴力的妻子。她是迦南人的主要女神,敬拜她的人以性與戰爭為誇耀,並且有孌童,就是男妓,供敬拜之人行污穢的事。――《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三7「又拆毀耶和華殿裡孌童的屋子,就是婦女為亞舍拉織帳子的屋子;」

         有關「廟妓」(RSVAV 作「孌童」)見:列王紀上十四24。此字乃是陽性名詞(q#d[e{s%i^m),因此許多解經家將之譯為男()(NIVNEB),但此字通常可以指男性及女性(參:申二十三17;創三十八21~22)。此希伯來字基本上乃是指「聖潔,分別出來」,在此顯然是指非耶和華的敬拜。

「孌童的屋子」(ba{tte^)可以解釋為「垂掛物」(RSV)或「編織的帳子」(ba{tti^m;亞喀得文 bittu,毛衣),乃祭司的穿戴,或指巴比倫妓女們所穿戴在頭上的「辮繩」434。──《丁道爾聖經註釋》

         “孌童”。參看列王紀上十四章24節的腳註。――《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孌童”:參《申命記》二十三17;《王上》十四24;十五12;二十二46. ――《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孌童」:見王上1424注。――《串珠聖經注釋》

         孌童: 妓女的反意(2317;王上142415122246)。在古代近東地區舉行拜偶像儀式時,作為儀式的一種孌童與女祭司發生性關係,或作同性戀者的伴。但在律法中,同性戀是非常醜惡的行為,要處死(18222013)。而猶大百姓卻在神的殿裡專門為這些孌童準備屋子,除了舉行拜偶像儀式外,還以同性戀為樂。這就不難看出以色列人的悖逆之程度。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孌童」:字義是「在神殿裡的男娼」、「男廟妓」。這是為了女性崇拜者預備的「男廟妓」,相對於為男性崇拜者預備的「女廟妓」。都是為了敬拜者用性交的儀式來敬拜巴力。

         ●「織帳子」:原文是「編織」,但實際的意義為何並不清楚。――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7 孌童】「孌童」一語的希伯來語原文(qedeshim),是「稱聖的男子」的意思。現時對這習俗所知甚少,但按照被譴責的徹底程度,很可能和祭儀娼妓有關(見:申二十三1819)。亞喀得語和烏加列語也有同源的字眼,但其功用也不明確。字根的意思是在禮儀上潔淨。在亞喀得語中,qadishtu 是具有特殊地位的女子。她在廟宇中擔任特定的職務(收生婆、乳母、奉獻在廟中事奉神祇的人),但這些職務沒有一個和性欲有明顯的關係。烏加列的情況亦大致相同。他們在本節中遭受譴責,可能與他們事奉外邦神祇有關。──《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8「並且從猶大的城邑帶眾祭司來,污穢祭司燒香的邱壇,從迦巴直到別是巴;又拆毀城門旁的邱壇,這邱壇在邑宰約書亞門前,進城門的左邊。」

         「邱壇」:見王上32注。

          「迦巴」與「別是巴」:分別代表猶大北面及南面的邊界(參王上1522),可見約西亞的改革遍及全國。――《串珠聖經注釋》

         從迦巴直到別是巴: “迦巴”是便雅憫的城邑,位於基遍的東北方向。這城邑是分給利未支派為產業(2117;代上660)。迦巴是猶大的北部邊界。“別是巴”是以色列的南部邊界(201;撒上320) 城門旁的邱壇: 城門指耶路撒冷城門,是以色列百姓舉行集會的非常寬敞的場所。而當時這地方也有邱壇,可見在邱壇拜偶像的現象非常嚴重。從歷史上看,佛教墮落時出現了很多寺廟,僧侶也迅速增多;儒教墮落時辦了很多書堂,而且造就出了很多儒生;而中世紀教會墮落時,也出現了很多修道院。今天的教會也要以史為鑒。有的人認為教會增多是好現象,但這不能不說是缺乏歷史之眼光的說法。因為教會的數量急劇增多,與水準的下降以及諸多腐敗現象的出現,有著必然的聯繫。因此神會預備劍,(2217;瑪31~6)。而神之所以長久忍耐,是因為為國家和教會而痛哭禱告的信徒的緣故(221920)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迦巴」(8)位於耶路撒冷東北,是亞撒王修建的北方邊界要塞(王上十五22),代表猶大國的北界。「別是巴」(8)是猶大最南端的城市,代表猶大國的南界。「從迦巴直到別是巴」(8),代表猶大全國。──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城門旁的邱壇」(8),指耶路撒冷城門旁的邱壇。這是百姓集會、交易的熱鬧地方。在熱鬧的城門旁設立邱壇,表明拜偶像的現象已經非常嚴重。──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迦巴」:字義是「山」,位於耶路撒冷東北10公里左右。此處的意思應該是「猶大國的北界」。

         ●「別是巴」:是迦南地最南端的城市,以撒曾經在此築壇  262325 ,字義是「七倍盟誓之井」。此處的意義應該是「猶大國的南界」。

         ●「邑宰」:「城市統治者」。――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8 污穢邱壇】在聖地執行遭禁的祭儀,能使聖地污穢。利未記一書概述了如何保持耶和華聖地潔淨的律法。有些事物所以能夠污穢聖殿,是因為它與耶和華的臨在互不相容。導致其他神祇之神廟污穢的,或許是不同的活動。然而也有一些共通的活動,能夠產生污穢的效果。聖地若被用作墳場(14)或廁所(見十27),就會永遠污穢。──《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8 迦巴到別是巴】迦巴(今名賈巴)是便雅憫境內一條小村,約在耶路撒冷以北六哩。當地未曾進行挖掘,但表層勘測結果顯示有鐵器時代的遺跡。這地與密抹在司文尼幹河的峽谷兩岸遙遙相對,俯瞰從北面通往耶路撒冷一帶,橫越這深谷的戰略性渡口。其功用大概是兼為神廟的邊城。在本節中,與猶大最南的城市別是巴相對。考古學家在當地發現了一個拆散了的有角祭壇,可能是在約西亞年間被毀。無論如何,這句話清楚顯示約西亞在猶大全境中(自北至南),清除了一切外邦崇拜的活動。──《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8 城門旁的邱壇】但城的柱像是在城門口內的神廟中發現,並能清楚看見有獻上還願祭的痕跡。學者相信這些柱像是代表某些被以色列所攻取之城市的神祇。若然,這祭所還的就是向這些神明所許的願(可能是幫助以色列人傾覆與他們作戰的城市)。有關柱像的進一步資料,可參看十七章10節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8 約書亞的門】約書亞的門並沒有在其他經文中出現,其確實位置不明。它可能是耶路撒冷其中一個城門的別名。這門大概是邑宰的門;邑宰在城市政府中是地位最高的官員。一個主前七世紀的猶大印章,上有刻著「邑宰」字樣的橢圓徽飾,並有令人聯想到亞述標誌的藝術背景。──《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8~9 238~9 的意思應該是這些邱壇的祭司也是利未支派的祭司,但是卻在各地的邱壇帶領對耶和華的敬拜。約西亞王將這些邱壇汙穢,將這些祭司集中到聖殿,養活他們。只是不讓這些曾經背叛正統的祭司參與聖殿的敬拜活動。

         這段經文可能是指在耶路撒冷以外所做的工作(4~5)。有關邱壇,見:列王紀上三3。從迦巴直到別是巴乃指猶大行政及宗教的北界及南界,一如列王紀上十五21所示435

  城門旁的廟祠(NIV 邊註作邱壇)只在此處出現,NEB 加上「魔鬼的」(has*s*#`i^^ri^m "satyrs" 「半人半獸的森林之神」),但必須要修改 MT 的「門」(has%s^#`a{ri^m;參:代下十一15;利十七7)Yadin 認為這乃是指在別示巴發現的一個被約西亞摧毀了的邱壇436。處置多餘的祭司的方法便是按申命記十八6~8的規定供應他們生活所需,在此可能是按照身體有殘疾的祭司之例來辦理(利二十一16~23)437。──《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三9「但是邱壇的祭司不登耶路撒冷耶和華的壇,只在他們弟兄中間吃無酵餅;」

         這些假祭司顯然也獲得生活上的支持,卻不能獻祭。――《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曾在邱壇燒香的祭司一律不得親近神(參串15),因為他們沒

有按照律法的規定(見申125~6 13~14) 竟在耶路撒冷以外獻祭,所以約西亞把他們在聖殿中獻祭的職務革除了。――《串珠聖經注釋》

         邱壇的祭司不登耶路撒冷耶和華的壇: 在邱壇主持拜偶像儀式的利未祭司被剝奪了祭司職務。約西亞之所以在耶路撒冷召集邱壇的祭司並懲誡他們,是因為:①支持沒有拜偶像的祭司,②根除邪教的祭祀。解放後的韓國教會因沒有嚴肅處理教會領袖參拜神社的問題,而飽嘗了分裂的苦果(336)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南國猶大「邱壇的祭司」(9)也是利未支派的祭司,但卻帶頭違背律法,在各地的邱壇燒香,靈裡已經有了殘疾。約西亞將這些祭司集中到耶路撒冷,按著律法對待殘疾祭司的規定,養活他們、但不再允許他們參與事奉(利二十一17~23),免得褻瀆聖所(利二十一23;結四十四10~14)。──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2117~23 記載這種養祭司而不讓他們事奉的狀況,只有祭司身體殘疾的狀況下,為了怕褻瀆聖所才採取這種方式。也就是約西亞王等同於認為在邱壇事奉過的祭司就已經同於「殘疾」了。――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10「又污穢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不許人在那裡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

         “陀斐特”。位於欣嫩谷的一個地方,在耶路撒冷以南,人們在那裏把孩童獻給摩洛。參看第十六章3節和耶利米書七章31節的腳註。――《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欣嫩子在耶城南面。以色列民曾在此獻人祭,後來變成堆廢物的地方。“陀婓特”不是地方名,而是作“火爐”解的普通名詞。――《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欣嫩子」:是耶路撒冷城南面之山谷。

          「陀斐特」:指獻人祭給摩洛的地方;或指為此而設的祭壇。

          「使兒女經火」:見王下163注。――《串珠聖經注釋》

         陀斐特: 是耶路撒冷南城外的欣嫩子谷,即哈西得門(陶瓷雕刻的門)一帶陶匠田地附近的場所(3033;耶731~321916),一般認為位於與汲淪溪穀相鄰的低平而廣闊的地區。這裡原是迦南人視為神聖的花園,後來成了墮落之猶大人拜巴力和摩洛之神的中心(3235)。亞哈斯和瑪拿西拜偶像時用自己的兒子獻祭的地方也是位於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代下283336)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欣嫩子」(10)原文是「欣嫩之子」,意思是「悲歎之子」。「欣嫩子谷」是耶路撒冷城南面的山谷(10),亞哈斯王在此焚燒兒女獻祭(代下二十八3 ),後來變成耶路撒冷的垃圾場。到新約的時代,欣嫩子谷成為地獄的象徵,希臘文「地獄 Gehenna」一詞源于希伯來文「欣嫩谷 Gehinnom」。──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陀斐特」(10)的意思是「焚燒之處」,是獻兒童為祭給摩洛神的場所,可能位於欣嫩子谷的邊緣、尚未與汲淪溪谷會合之處。──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欣嫩」子谷:字義是「悲嘆」。可能是外來語。是耶路撒冷以南的山谷。聖經中最早記載有人在此獻兒女給摩洛神,是在 王下 163  代下 283 亞哈斯王年代。

         ●「陀斐特」:字義是「焚燒之處」,是獻兒童為祭給摩洛神的場所。一般認為陀斐特位於欣嫩子谷的邊緣,尚未與汲淪溪谷會合之處。

         ●「摩洛」:字義是「神」,迦南地的太陽神,敬拜時獻小孩為祭。――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10 欣嫩子谷、陀斐特、摩洛】「陀斐特」是以兒童為祭獻給摩洛神的祭儀場所。這個希伯來字眼大抵是指放置兒童的火爐,它在烏加列語和亞蘭語中的對應詞彙是「爐、灶」的意思。學者相信陀斐特是在欣嫩子谷的邊緣,未與汲淪溪谷會合之處。按考證欣嫩子谷是大衛城西南面的拉巴比干河(Wadi er~Rahabi)。很多學者認為摩洛是冥界的神祇,源自迦南的祭祖禮儀。一個主前八紀的腓尼基碑文記述基利家人與敵軍作戰之前獻祭給摩洛。摩洛一名似乎與希伯來語動詞 mlk「統治」有關。給摩洛的祭是在巴力的設施獻上,可能表示摩洛是巴力以及其他神祇的別號(耶三十二35)。──《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10~11此次的改革連較不見經傳的異教崇拜都不放過。陀斐特或作「火地」,與敬拜摩洛神(烏加列文 mlk)及使男女經火(NIV 作獻祭)之行為有關,座落於耶路撒冷西南方傾倒垃圾的欣嫩子谷,因而得名「陰間」(GehennaGe~,「谷」,Hinnom;希臘文及拉丁文意為「受折磨的地方」)。「經火」一字使得許多解經家將此與腓尼基人獻兒童為祭的習俗相提並論,但在聖經時代極少有這種作為的證據支持。見:列王紀上十一5(參:申十二31;王下十七31;耶七31,十九5)。──《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三11「又將猶大列王在耶和華殿門旁、太監拿單米勒靠近遊廊的屋子,向日頭所獻的馬廢去,且用火焚燒日車。」

         拜太陽的行為被廢止了。――《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這是聖經中唯一人用馬向日頭獻祭的記載。古代亞述文獻中有此記載。――《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馬」與「日車」:都是獻給亞述人所拜的太陽神。――《串珠聖經注釋》

         向日頭所獻的馬: 對太陽神的敬拜早在埃及已經流行。用亞蘭語記錄的B.C.8世紀的碑文中發現,當時太陽和巴力是一起敬拜的<2521,與舊約有關的碑文>。由此可推,亞述人的偶像敬拜在猶大,與迦南人的偶像敬拜並存。因此聖經寫偶像敬拜時多次提到“太陽神像”(2630;代下1453447;賽178279;結646)。而且給太陽獻馬的習俗在古代很多民族中盛行,但把馬與車一起獻的儀式是從波斯時代開始流行(代下333)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這些馬是供遊行之用,表示尊敬太陽。――《靈修版聖經註釋》

         11~12節是潔淨聖殿,13~14節是潔淨南國猶大的城邑。──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日車」(11)原文是「太陽的戰車」。瑪拿西和亞們引進了許多外邦的偶像崇拜,包括太陽崇拜(結八16)。馬車是獻給太陽神的坐騎。──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猶大列王」在耶和華殿門:指的應該是「瑪拿西」、「亞們」。

         ●「拿單米勒」:字義是「王的禮物」。

         ●「遊廊」:「公開的廳房」。

         ●「日車」:「日頭的戰車」、「太陽的戰車」。

           816 中以西結也提到聖殿中存在對太陽敬拜的事情。敬拜太陽,主要是亞蘭和亞述的習性,馬是對太陽崇拜的重要元素。亞述文獻中有用白馬崇拜太陽的記載。――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11 獻給日頭的車馬】亞述在重要儀式中使用白馬,其諸神系統中的重要神祇亞述神和辛神都與之有關。白馬要在某個神祇的腳前奉獻。並且好幾個亞述神祇在節期之時都要乘坐馬車。在亞述神話中,太陽()乘坐馬車橫越天際,駕車者名叫拉基布伊珥(Rakib~il)。從本節的混合宗教角度看,耶和華大概被人當作是太陽神崇拜,祂所乘坐的就是這些車馬。反映本節的考古證據,包括一些設有日輪的鐵器時代馬像,和刻在他納出土之祭儀臺上的一匹背著日輪的馬。這馬與作為底座的金牛犢,和作為腳凳的約櫃,在意象上也有共通之處。三者都是寶座的代表,不是神的代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廿三11日車是什麼?】

答:日車Chriots Of The Sun,在猶大末葉,道德墮落之際,各種崇拜偶像之風傳入境內,敬奉天象亦在其中。日車與日馬即為人民所崇拜者,相傳此為猶大某王所贈置於殿中。猶大王約西亞以此舉為直接違命,以火焚燒而毀滅之。——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王下二十三12「猶大列王在亞哈斯樓頂上所築的壇和瑪拿西在耶和華殿兩院中所築的壇,王都拆毀打碎了,就把灰倒在汲淪溪中。」

         「樓頂上所築的壇」:是為拜星象而設的祭壇。

          「兩院」:見王下215注。――《串珠聖經注釋》

         猶大列王在亞哈斯樓頂上所築的壇: 結合上下文來看,“亞哈斯樓頂”可能是建在聖殿內。有的學者認為這個樓是聖殿院內靠門的建築物之一,而且可能是亞哈斯挪移王從外入殿的廊子時建造的。因為根據耶利米書354的記錄,靠門的屋子上面還有一層樓。另外,本文提到“猶大列王”將壇築在樓頂,這說明希西家推行改革時拆除了亞哈斯所建的壇,但後來瑪拿西重新修建。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猶大列王」(12),特指瑪拿西王和亞們王。──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樓頂上所築的壇」(12),是為拜星象而設的祭壇。──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二十三12~13有關屋頂上用來敬拜天象的祭壇可與亞哈斯(二十11)及瑪拿西(二十一3;參:耶十九13,三十二29;番一5,可見當時的風俗)相對照,有關兩院,見:列王紀下二十一4~5。對壇採取的具體行動為何不詳;「打碎」(15)乃根據 LXX,參:NEB 譯為「打碎成灰」,其希伯來原文:「從那裡將它們打成碎片」頗為難解。

耶路撒冷以異教敬拜處所原來是為了要取悅所羅門的外邦妻子們(王上十一5~11)而設立的。邪僻山(har hammas%h]i^t[,「摧毀者之山」,參:王上十一7)位於橄欖山南端(現代的 Jebel Batm el Hawa)NEB 取其音,將之改動為「油山」(hammis%h]a^,但這種改動實屬不必要。──《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三13「從前以色列王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前,邪僻山右邊,為西頓人可憎的神亞斯他錄、摩押人可憎的神基抹、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築的邱壇,王都污穢了,」

         “邪僻山”。橄欖山,異教的神廟建立在這裏。參看列王紀上十一章57節的腳註。死人的骨頭使這些地方變成汙穢,所以顯然不會作希伯來宗教的用途。――《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邪僻山”即所羅門曾建造外邦神廟宇的橄欖山(看王上十一57及注)。――《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前」:指東面。

          「邪僻山」:原作「行毀滅的山」(參耶5125);有學者認為原文應譯作「受膏的山」(於原文僅一字母之差),指橄欖山。

          「右邊」:即南面。此節所提的假神,見王上115注。――《串珠聖經注釋》

         邪僻山: 所羅門時代以後,稱耶路撒冷以東一帶的山為邪僻山,此地建有外邦神的邱壇,而且把死人的骨頭扔在這裡,因此受希伯來人的蔑視(王上117)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邪僻山」(13)原文是「毀壞山」,指耶路撒冷東面的橄欖山。所羅門曾經在此為他諸多的外邦嬪妃建造偶像的邱壇(王上十一7)。這些邱壇很可能是天然石頭構成的,所以拆不掉,只能使其污穢。──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邪僻山」右邊:字義是「毀壞山」,也就是橄欖山。

         ●「亞斯她錄」:常被當成巴力的妻子,是掌管戰爭與生育的女神。敘利亞北方的人稱之為亞拿特神(Anath)。烏加列文本中的亞拿特神常以「童貞女」的形像出現,是巴力的妹妹,與巴力一樣是諸多作為的神明。這些生育神祇的敬拜儀式每每包含放蕩墮落的行為,包括獻嬰孩為祭,迦南地尤以為烈。

         ●「基抹」:字義是「鎮壓者」,是一個殘暴的戰神。

         ●「米勒公」:又名「摩洛」。敬拜這個神要把嬰孩經過火獻祭。

          王上 115~7 記載 2313~14 所記所羅門建築的邱壇。――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14「又打碎柱像,砍下木偶,將人的骨頭充滿了那地方。」

          2314 把人骨頭堆在邱壇上,就是要徹底污穢那個地方,讓人無法原址重建。――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15「他將伯特利的壇,就是叫以色列人陷在罪裡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築的那壇,都拆毀焚燒,打碎成灰,並焚燒了亞舍拉。」

「伯特利的壇」顯示約西亞的權柄向北伸展,這並非如一些解經家所主張的,乃為後來一位編者(DtrP)急於在文中編入應驗的預言才添加的。其毀壇(15~17)顯示在耶路撒冷以外的改革工作亦進行得如火如荼。但是焚燒一座壇似乎很難解,可能是指在其上焚燒(骨頭)的簡寫,NEB 將之改變為「將其石瑰打成碎片」亦即將 wayy#s%abbe{r~et ~@b[a{na{w 讀為wayyis*rop~ et[habba{ma^。──《丁道爾聖經註釋》

         15~18節是潔淨北國敬拜偶像的中心伯特利。──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約西亞的大掃除不單限於南國猶大,也包括早已淪為亞述行省的北國以色列。伯特利的金牛犢(王上十二32)可能一百年前就被亞述擄走了(何十5~6),但亞述王曾經派一個被擄的祭司回到伯特利教導百姓敬拜神(王下十七28),所以耶羅波安所築的祭壇又成了敬拜偶像的中心(15)。──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三百多年前,神早已派一位神人向耶羅波安所築的壇宣告:「大衛家裡必生一個兒子,名叫約西亞,他必將邱壇的祭司,就是在你上面燒香的,殺在你上面,人的骨頭也必燒在你上面」(王上十三2)。──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此時伯特利的金牛犢 王上 1228~33 應該已經被擄走了,祭壇還在。後來 王下 1727~28 記載亞述派遣一個祭司回到此處教導百姓敬拜。那時伯特利的祭壇應該被重修了。這時距離那位祭司回到伯特利,已經過了一百年左右,很可能此處又變成宗教中心了。――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15~20拆毀北國的邱壇:約西亞的改革不單限於本國,連已落在亞述手中的北國也受到整肅。約西亞主要針對耶羅波安私自在伯特利所立的祭壇和祭司(見王上1228~32),將人的骨頭燒在壇上面,使它不能再供獻祭之用,又把祭司殺在壇上,應驗了三百年前先知所說的預言(見王上132)。――《串珠聖經注釋》

         本文記錄了約西亞將宗教改革運動擴大到已滅亡的北以色列地域的事蹟。這反映了約西亞的改革意志,其內容如下:①潔淨伯特利(15):北國以色列滅亡前,伯特利一直作為偶像敬拜的中心,是被耶羅波安正式指定的(王上1226~33)。北國滅亡之後,移居這裡的外邦人用他們的混合宗教繼續玷污這城邑(1724~41)。也就是說,自王國分裂到約西亞時代,伯特利一直是偶像敬拜的中心。約西亞之所以在伯特利推行宗教改革,是因為此地的偶像敬拜很可能再次被引入到已得到淨化的南猶大。可見,約西亞是一位徹底的改革者,對一切可能的罪惡要素執意斬除。②預言應驗(16~20):據王上132的記錄,300多年前的一位猶大的先知曾預言約西亞王將i.處死邱壇的祭司,ii.焚燒死人的骨頭。本文詳細地記錄了這一預言的應驗。正如耶穌說“就是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518),神的話都會成為現實。因此信徒要堅信尚未成就的預言都必應驗,神通過聖經與我們所立的約也必成就,要以信忍耐到底(彼後39~13)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二十三16「約西亞回頭,看見山上的墳墓,就打發人將墳墓裡的骸骨取出來,燒在壇上,污穢了壇,正如從前神人宣傳耶和華的話。」

列王紀上十三1~2的預言在此得到應驗。NEB 採取較長的希臘文版本「如此便應驗了當耶羅波安站在祭壇旁時神人所宣告耶和華的話。當他望見應驗此事之神人的墳墓時,他問道……」?──《丁道爾聖經註釋》

         約西亞遍尋異教祭司的墳墓,把他們的骸骨燒在異教的壇上,然後才把這些壇粉碎(王上一三2)――《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據三百年前神人向耶羅波安說的預言,約西亞會毀此拜金牛犢的壇,並將假祭司的骨灰撒在其上,永遠不能再用(參王上十三13)15節只說壇,未提金牛犢,可能早已在北國淪亡時運往亞述。――《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神人宣傳耶和華的話」:指 王上 131~2 的記載。――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16 掘屍】約西亞在此應驗列王紀上十三2的預言。無論是美索不達米亞還是以色列,十惡不赦的罪犯皆不得埋葬,其屍骨不是火燒就是被棄於野外。這是最悲慘的命運,因為他們相信靈魂和肉體是纏結不可分的(進一步資料見:民三1213;書八29的注釋)。屍骨一旦被毀,這人亦不復存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16~18這段經文所提到的預言,記載在列王紀上132032節。――《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三17「約西亞問說:“我所看見的是什麼碑?”那城裡的人回答說:“先前有神人從猶大來,預先說王現在向伯特利壇所行的事,這就是他的墓碑。”」

此「碑」(NEB;希伯來文:s]i^yu^n)乃很顯眼的地標(耶三十一21),一如其他的墓碑一樣(參:結三十九15之「標記」)。──《丁道爾聖經註釋》

         有神人從猶大來: 參見王上131~32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二十三18「約西亞說:“由他吧!不要挪移他的骸骨。”他們就不動他的骸骨,也不動從撒瑪利亞來那先知的骸骨。」

         參看列王紀上十三章3132節。――《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撒瑪利亞”指整個北國,而非單指撒瑪利亞城,因這位曾欺哄神人的老先知是從伯特利來(王上十三11),而三百年前,撒瑪利亞城尚未建造(王上十六24)。――《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從撒瑪利亞來那先知」:即王上1311所提到的老先知,他本住在伯特利,在這裡「撒瑪利亞」大概是用來代表北國。――《串珠聖經注釋》

         「撒馬利亞來那先知」(18),就是當年住在伯特利、哄騙神人的老先知(王上十三11)。──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撒馬利亞來那先知」: 王上 1311 記載「老先知住在伯特利」,此處說明這個先知是「撒馬利亞來的」。――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19「從前以色列諸王在撒瑪利亞的城邑建築邱壇的殿,惹動耶和華的怒氣,現在約西亞都廢去了,就如他在伯特利所行的一般;」

約西亞又將勢力範圍伸展進入亞述省撒瑪利亞,加上此處提到的伯特利(41519)及可以控制瑪拿西、以法蓮、西緬甚至遠達拿弗他利境內(代下三十四6~7,可能是後人所描述的理想化圖片)之宣稱,都使人可以看到約西亞國勢的擴展迅速。

他加強了亞拉得的防禦工事,由那裡所挖出的此時期的考古出土物包括以利亞實439、死海西岸的隱基底、Mes]ad Hashavyhu 440 lmlk 之印璽等之上的碑文均可印證上述之國勢的擴展。有些解經家認為約書亞記十五21~63所提出的地區名單正可以反映出此時的行政重組441。見:二十二1~二十三30註釋內之約西亞的王圖。──《丁道爾聖經註釋》

         北國已在亞述人的控制下,但約西亞的革新運動也為這塊以色列人舊土上的人所歡迎。他可以盡去其邱壇,並殺掉那裡的迦祭司。――《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撒瑪利亞的城邑: 代下3467詳細地記錄了“撒瑪利亞城邑”的名字及約西亞在此所行的事。當時撒瑪利亞受亞述的統治,因此約西亞究竟如何進入這裡並進行宗教改革的真實的情況至今不得而知。只是推測約西亞作王時期亞述的國力可能非常虛弱。因為:①直到希西家統治時期,埃及在亞述面前毫無抵抗力。到了約西亞時期,埃及法老尼哥為了攻打亞述,上到伯拉河沿岸。這說明亞述的國力變得異常虛弱。②亞述在亞述巴尼帕王死後國力衰弱,受到瑪代和巴比倫的夾攻。在這種情況下,約西亞可以不費大力把領土擴張到撒瑪利亞。因此約西亞才可能從北以色列剩餘的民那裡徵稅(代下349)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19~20節是潔淨北國撒馬利亞的城邑。──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約西亞潔淨「撒馬利亞的城邑」(19),最遠到達「拿弗他利各城」(代下三十四6)。撒馬利亞早已淪為亞述的行省,但此時的亞述已經無力阻止約西亞了。──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二十三20「又將邱壇的祭司都殺在壇上,並在壇上燒人的骨頭,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將邱壇的祭司都殺在壇上乃指北方的邱壇,這是導致以色列敗壞的原因(參:王上十三2,十八40;王下十18~25)。──《丁道爾聖經註釋》

         這也應驗了那位神人的預言(王上十三2)。――《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約西亞把北國邱壇的祭司殺掉,但卻沒有殺猶大邱壇的祭司(本章9),原因是前者並非利未人(見王上1231 1333;代下139),根本不應來到神面前獻祭,律法規定這些人要被治死(見民310)。――《串珠聖經注釋》

         約西亞殺了北國「邱壇的祭司」(20),卻沒有殺掉猶大「邱壇的祭司」(9),可能因為北國的祭司並不是利未人,根本沒有資格作祭司獻祭,律法規定這些人要被治死(民三10)。──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二十三21「王吩咐眾民說:“你們當照這約書上所寫的,向耶和華你們的 神守逾越節。”」

         ◎約西亞守逾越節最獨特之處在於羊羔都是由利未人宰殺。――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21~23命百姓守逾越節:這是摩西律法所規定的修例:以色列人每年須守逾越節,紀念神領他們出埃及,與他們立約使他們成為神的子民(見串38),但自從撒母耳之後他們已沒有嚴謹地遵守這例。代下30章提到希西家王曾召集以色列人守逾越節,但當時在時間和潔淨的條例上都沒有完全符合律法的要求(見代下302~3 17~19)。――《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二十三21~23命百姓守逾越節】這是摩西律法所規定的修例:以色列人每年須守逾越節,紀念神領他們出埃及,與他們立約使他們成為神的子民(見串38),但自從撒母耳之後他們已沒有嚴謹地遵守這例。代下卅章提到希西家王曾召集以色列人守逾越節,但當時在時間和潔淨的條例上都沒有完全符合律法的要求(見代下卅2~3 17~19)——《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二十三22「自從士師治理以色列人和以色列王猶大王的時候,直到如今,實在沒有守過這樣的逾越節;」

         “這樣的逾越節”。自從士師的日子以來,沒有一個逾越節是嚴格地按照律法來慶祝的,雖然希西家也守過逾越節(代下三○)。這個逾越節的細節記載在歷代志下第三十五章。――《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代下》三十章說,以色列民在希西家作王時也守過逾越節。這裡是說,自從士師時代迄今,以色列民無論在北國或南國,都沒有舉行過這末嚴格遵循律法的規定,又這末盛大的逾越節;而其中最特出之處,是獻祭的羊只完全由利未人宰殺(代下三十五章)。――《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自從撒母耳之後,以色列人就沒有如此合一、嚴謹、盛大地守過逾越節。──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希西家王曾召集以色列人守逾越節,但在時間和潔淨的條例上都來不及完全遵守律法的要求(代下三十2~317~19)。──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二十三23「只有約西亞王十八年在耶路撒冷向耶和華守這逾越節。」

 

【王下二十三24「凡猶大國和耶路撒冷所有交鬼的、行巫術的,與家中的神像和偶像,並一切可憎之物,約西亞盡都除掉,成就了祭司希勒家在耶和華殿裡所得律法書上所寫的話。」

         「家中的神像」:在聖經裡這些偶像的用途主要與占卜有關(參結2121 102)

          「成就」:或作「履行」,即滿足律法的要求。――《串珠聖經注釋》

         家中的神像: 參見創3119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家中的神像」(24)原文是「家神 Teraphim」,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和迦南人都有許多「家中的神像」,代表祖先或家族的守護神,可以用來占卜,也可以作為遺產繼承權的憑證(創三十一19)。「家中的神像和偶像」(24)都不是公開的,而是家庭的隱私,不能只靠國家的力量來除掉,所以約西亞在全國守完逾越節之後才進行,以激發百姓敬畏神的心。──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家中的神像」:  3119 提及拉結偷了拉班的神像。

         ◎此處所提及的,比較不是公開的偶像崇拜,而是較為隱密、私人的信仰行為,因此約西亞王選擇在全國守完逾越節之後才進行,這些行動需要個人的密切配合,而不能僅靠國家力量來推動。――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24~25瑪拿西所設立的異教崇拜被除掉,包括巫術(見:王下二十一6及申十八11之咒詛)及個人的或家中的神像\cs8(t#ra{p{i^m,創三十一19),可能用作占卜(參:士十七5)或其它錯誤用途(撒上十九13~16)。約西亞此舉贏得了作者的讚揚(參:王下十八5;申六4~5)。「摩西的……律法」(王上二3)一詞並不一定是如後來的指全部律法的同義詞。約西亞因為在這幾個主要的方面遵行律法而受稱讚(參:申六5)。──《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三24~27進行徹底的改革但刑罰仍難避免:約西亞的改革是列王中來得最徹底的一次,但猶大因瑪拿西的罪惡,仍要面臨亡國的命運。――《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二十三25「在約西亞以前,沒有王像他盡心、盡性、盡力地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

         意味著約西亞徹底遵行律法,在以色列列王中無人能及他。作者曾對希西家王也作了類似的評價(185),但有所區別。希西家王是比任何王都要依靠神,而約西亞是比任何王都徹底遵守了神的律法。他們的共同點是“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183222)。本書的作者為了強調希西家和約西亞比其他王更徹底地行了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評價他們為“在他前後的猶大列王中沒有一個及他的”。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約西亞「盡心、盡性、盡力地歸向耶和華」(25),是對律法的回應(申六5);不但在形式上遵守摩西律法的教導,裡面也順從律法的精意。雖然約西亞回轉得如此徹底、影響力如此之大,卻仍然不能帶起百姓真實的復興,所以「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25)。今天,我們若想倚靠人的努力來領人歸主、改革社會,最多也超不過約西亞的程度。──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盡心」:「全部的心」。

         ●「盡性」:「全部的生命」、「全部的心智」。

         ◎「盡心、盡性、盡力地歸向耶和華」:  65 的要求。――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26「然而,耶和華向猶大所發猛烈的怒氣仍不止息,是因瑪拿西諸事惹動他。」

         約西亞的回轉是徹底的,但百姓的心卻仍然不肯離開瑪拿西敗壞的諸事(耶三6~11),所以「耶和華向猶大所發猛烈的怒氣仍不止息」(26)。鑒察人心的神宣告:「猶大還不一心歸向我,不過是假意歸我」(耶三10)。百姓的心若不肯轉回,外表的復興就成了形式,聖城和聖殿也失去了屬靈的意義。物質的聖殿並不能保證神的同在、悅納和保護,所以神借著先知耶利米宣告:「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耶七3~4)──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二十三26~27有些評論家希望將這裡的預言成分除去,若按他們的心意來作則所剩下來的經文將不具任何意義。改革使得審判延遲到來,但是卻並未取消審判。神對聖殿及耶路撒冷之選擇一語曾在列王紀上八16;列王紀下二十一4713中出現過。──《丁道爾聖經註釋》

         儘管約西亞施行了善政,但神依然沒有改變滅猶大的旨意。其直接的原因就是瑪拿西的罪(26節;211~16243;耶154)。那麼這是不是違背神的應許,即如果百姓離開其罪歸向神,神就應該改變心意(2878)。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去理解這兩句話:①廢去罪行累累的舊約的以色列,復興在耶穌基督裡永遠的以色列國,這便是神永恆的計畫(3131~34;結3725~28;太39;羅96~8;加61516)。②因約西亞在神面前行了神看為正的事,所以神取消了對他的審判。但對於猶大百姓,因他們表面上被動地追從約西亞的改革運動,而內心沒有完全離開瑪拿西所傳播的偶像敬拜的各種罪,因此神對他們的震怒依然繼續。因此神沒有止息“向猶大所發猛烈的怒氣”。可見,蔑視神的忍耐而繼續陷於罪中的人,神就象把以亞摩利族為首的迦南人趕出家園一樣(2111;創1516;王上2126),將他趕出家園或除滅。因此信徒也要在神的審判到來之前,停止犯罪。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二十三27「耶和華說:“我必將猶大人從我面前趕出,如同趕出以色列人一般,我必棄掉我從前所選擇的這城耶路撒冷和我所說立我名的殿。”」

         雖然約西亞「盡心、盡性、盡力地歸向耶和華」(25),但神並不滿足於個別人的屬靈,因為祂所要的是整體的見證,過去是合一的十二支派(結三十七22)、「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今天是合一的教會(約十七23;弗四3)、「基督的身體」(西一24)。因此,神既不會因為約西亞的敬虔而取消對百姓的管教,也不會為了保存聖城和聖殿而免除對百姓的刑罰。同樣,在教會裡,沒有一個信徒可以滿足于個人的屬靈,應當「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來十24),「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才能讓神「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弗三21)。──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二十三28「約西亞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王下二十三29「約西亞年間,埃及王法老尼哥上到幼發拉底河攻擊亞述王,約西亞王去抵擋他。埃及王遇見約西亞在米吉多,就殺了他。」

         “埃及王法老尼哥(主前6095 9 4)上到(更可作:上去)……攻擊亞述王” 幫助亞述王對抗巴比倫王拿波普拉撒(Nabopolassar)。詳情參看歷代志下三十五章2024節。――《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此事當發生在主前609年,新興的巴比倫在尼布甲尼撒王的領導下,征服了亞述帝國。亞述城在主前614年淪陷,兩年後,經過長期苦戰,首邑尼尼微也失守,應驗了先知西番雅的預言(番二13)。亞述余眾在哈蘭負隅頑抗,埃及法老尼哥于主前609年率軍北上援救,圖阻巴比倫的氣焰,保持埃及中東強國地位。猶大王約西亞不願埃及有機會幫助(原文無“攻擊”含義)猶大國宿仇亞述,圖在米吉多截攔,結果為埃及軍射死,運回耶城埋葬(代下三十五2024)。――《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當時巴比倫已攻陷亞述首都尼尼微,亞述西遷以求作垂死掙扎,向埃及求救。埃及王法老尼哥於是北上去會合亞述王(「攻擊」於原文亦可譯作「幫助」:這樣的譯法與歷史記載較為吻合)。約西亞一向與亞述敵對,自然想阻止埃及王援助亞述,結果被埃及王所殺。――《串珠聖經注釋》

         有關約西亞和埃及的戰爭,請參考代下3520~27的註解。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埃及王法老尼哥」(29),指埃及第二十六王朝法老尼哥二世(Necho II,主前610~595年在位)。──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上到幼發拉底河攻擊亞述王」(29),原文是「上到幼發拉底河,到亞述王那裡」。尼哥是去援助亞述王,而不是攻擊亞述王。主前612年,巴比倫和瑪代聯軍摧毀了亞述首都尼尼微,亞述遷都哈蘭。主前610年,巴比倫圍攻哈蘭一年。主前609年春天,埃及法老尼哥二世率軍北上援助末代亞述王,但哈蘭仍被攻陷。主前605年,尼布甲尼撒二世率領巴比倫和瑪代聯軍在迦基米施戰役(Battle of Carchemish)中打敗亞述和埃及聯軍,亞述帝國滅亡,猶大和周圍國家落入巴比倫的勢力範圍。──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埃及王經過沿海大道北上援助亞述,必須借道米吉多平原,並沒有打算侵略猶大。但約西亞可能擔心埃及幫助宿敵亞述,會對猶大造成不利,所以勇敢地在米吉多平原攔阻埃及大軍。雖然約西亞戰死沙場(代下三十五23),但很可能因著約西亞的阻擋,埃及援軍沒有及時增援亞述,哈蘭淪陷。埃及於四年後兵敗迦基米施(耶四十六2),從此亞述滅亡、埃及衰落。──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尼哥」:這是指埃及第二十六王朝的君王「尼哥二世」,於西元前609~595年在位。曾經攻取了非利士的迦薩,也於西元前609年於米吉多一役中擊敗並殺死約西亞王。將勢力擴張到整個敘利亞與巴勒斯坦地區。

         ●「上到幼發拉底河攻擊亞述王」:原文是「上到幼發拉底河,到亞述王那裡」。事實上這後來演變成為西元前605年的迦基米施之役,尼哥是去幫助亞述王,不是去攻擊亞述王。

         ◎關於「迦基米施之役」 (西元前605年,約雅敬第四年) A.迦基米施可說是古代近東歷史最重要的轉捩點之一。當時最龐大的亞述帝國終於崩潰,製造了更加龐大的波斯帝國,也引進了短暫的新巴比倫時代。埃及雖然暫時取得巴勒斯坦和腓尼基,尼布甲尼撒的巴比倫大軍繼續從迦基米施乘勝而來,於西元前604年控制了全敘利亞巴勒斯坦。B.其實亞述首都尼尼微早已在西元前612年被拿布波拉撒率領下的巴比倫、瑪代聯軍所毀,於是亞述的末代君王亞述烏巴列二世遷都哈蘭,但這要塞於西元前610年也被攻取。C.之後亞述烏巴列二世與埃及法老尼哥二世結盟,仍勉強算佔據了幼發拉底河上游的土地幾年。然而西元前605年在迦基米施覆滅的,只不過是昔日號稱無敵之亞述大軍的「殘餘」而已,率軍擊敗他們的正是太子尼布甲尼撒。法老尼哥在迦基米斯戰敗後,猶大和周圍國家就落在尼布甲尼撒的勢力範圍下。

         ◎當約西亞進行改革,下場卻是死在戰場,當然許多人會認為改革也沒用,甚至認為改革才造成失敗,因此整個改革就停滯了。――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29  約西亞壯志未酬身先死……】埃及王法老尼哥取道猶大,前往救援被攻的亞述(“攻擊”依原文亦可譯為“幫助”)。他們二國聯盟,要與巴比倫爭戰,因巴比倫有成為超級強國的趨勢,將來會成為他們的威脅。約西亞想到這聯軍與巴比倫爭戰以後可能再攻擊他,所以想阻止埃及軍隊經他國境前往亞述。不幸,他本人被殺,軍隊被打敗,猶大國變成埃及的附庸(公元前609)。歷代志下352025節有更詳細的記載。――《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三30「他的臣僕用車將他的屍首從米吉多送到耶路撒冷,葬在他自己的墳墓裡。國民膏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接續他父親作王。

         約哈斯又名沙龍(見耶2211),是約西亞的第四子。(見代上315)――《串珠聖經注釋》

         約西亞戰死沙場,並不是「不得善終」,而是「平平安安地歸到墳墓」(二十二20),被神在「這地變為荒場、民受咒詛」(二十二19)之前平安接走。今天,信徒「離世與基督同在」(腓一23),也是息了地上的勞苦,「好得無比」(腓一23)。我們所當求的不是儘量延年益壽,而是不要虛度光陰,好在交帳的時候聽到主說:「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二十五21)。──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約西亞的犧牲,使猶大的復興嘎然而止,並不是意外的「出師未捷身先死」,而是神結束了他的使命。因為約西亞的使命並不是復興以色列,而是要拿掉百姓的藉口。從前百姓的敗壞,可以藉口瑪拿西、亞們上樑不正,也可以藉口亞述的逼迫,但現在神賜下屬靈的好榜樣、好領袖約西亞,又挪走了環境的壓力,但百姓仍然不肯一心歸向神、只是假意歸祂(耶三10)。因此,百姓在審判面前已經無可推諉,約西亞的使命已經完成了。──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今天,我們也常常抱怨教會節目太少、牧師教導不夠、同工缺乏愛心、環境壓力太大,似乎只要外面的條件滿足了,自己就會變得屬靈、長進。神也把約西亞的見證擺在我們面前,讓我們省察自己的內心:是像約西亞,「要盡心盡性順從耶和華」(3);還是像百姓,不過是假意歸祂(耶三10)。不要找到了一個約西亞,結果卻是定罪自己。──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約哈斯」: 字義是「耶和華已奪取」。又名沙龍  2211  約哈斯是約西亞的第三或四子。――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31「約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三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他母親名叫哈慕他,是立拿人耶利米的女兒。

「約哈斯」(「耶和華已抓住」)可能是王朝名,他自己的名字是沙龍(耶二十二11;代上三15)。因他哥哥(以利雅敬)顯示出反埃及傾向,長子繼位的風俗在此情況下沒有被採用。

約哈斯的母親是立拿人(應當是在約西亞手下收復的猶大失土,參:王下八22),如此便可區分她父親和先知耶利米的不同。──《丁道爾聖經註釋》

         “約哈斯”即沙龍。參看耶利米書二十二章10節的腳註。――《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約哈斯又名沙龍(代上三15;耶二十二11)。――《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約哈斯登基的時候: 參見代下361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哈慕她」:字義是「岳父是靠山」。

         ●「立拿」:字義是「鋪過的道路」。

         ●「耶利米」:字義是「耶和華所指定的」。此人不是先知耶利米。――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31 年代小注】約哈斯短短三個月統治的開始和結束,都在發生在主前六○九年。這時正值亞述帝國在哈爾蘭覆亡不久,埃及和巴比倫即將開始激烈爭奪近東霸權之時。──《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31~34本文記錄了約哈斯作王3個月期間發生的事蹟。他的事蹟可用一句話概括,那便是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結果他被擄到埃及,並死在異地。他在短短三個月的統治期間還如此作惡多端,由此看來:①與其說他象亞哈斯和瑪拿西一樣積極拜偶像,不如說是他放縱或支持陷入偶像敬拜之中的百姓任意作惡作孽,②先知以西結證明,他的性格象一個少壯的獅子一樣殘暴(193)。本書的作者對性格殘暴的約哈斯作了“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的評價。約瑟夫也評價說“他是一個缺乏信仰而性格不純潔的人”。綜上所述,約哈斯的短暫的統治給我們的教訓是,人在世上長壽還是短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神面前的所作所為。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二十三31~34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國既破,王又如何……】猶大人立約西亞的一個兒子約哈斯接續王位。但埃及王法老尼哥不滿意,把約哈斯帶到埃及,他也死在那裡。尼哥又立約西亞的另一個兒子以利亞敬作猶大王,為他改名為約雅敬,約雅敬差不多也是傀儡君王。埃及在公元前605年被巴比倫打敗,於是猶大又變成巴比倫的附庸(241)――《靈修版聖經註釋》

 

【王下二十三32「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32),不肯施行公平和公義(耶二十二1~12),結果「作王三個月」(31)就被埃及擄去;神的國度成了埃及的附庸,神百姓的王也變成了法老的傀儡。因此,在屬靈的實際中,猶大已經被擄了,所以在主耶穌基督的家譜裡,把約西亞算作被擄巴比倫之前的最後一個王(太一11)。──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二十三33「法老尼哥將約哈斯鎖禁在哈馬地的利比拉,不許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又罰猶大國銀子一百他連得、金子一他連得。」

「利比拉」位於俄隆提斯河,在 Homs 以南三十四公里處,是埃及軍隊駐紮處,把守進入Beqa' 山谷的主要通道。尼布甲尼撒王後來以此地為他的基地(王下二十五620)

徵收的貢銀可能都是一次性的支付,對埃及人而言,銀(3.75)比金子(34公斤)更寶貴。──《丁道爾聖經註釋》

         “利比拉”。大馬色以北約七十五英里(104公里)。另參看第二十五章671821節。貢銀約有銀子十二萬安士(3.75噸或3.4公噸),金子一千二百安士(75磅或34千克)――《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哈馬地的利比拉在大馬色以北的奧倫提斯河(Orontes)上游,是往幼發拉底河的通道。埃及法老的總指揮部設在這裡,後來成了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指揮總部(二十五620)。約哈斯先被囚於此,後來帶往埃及。約哈斯如何被囚禁,聖經未有說明,但知埃及法老等於把他人質,逼猶大國納貢(代下三十六3)。――《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利比拉」:位於哈馬之南約三十二公里(二十英里),通常是從北面入侵的軍隊所駐守的地方(參王下256)

          「一百他連得」:約重三公噸。

          「一他連得」:重三十公斤(六十七磅)。――《串珠聖經注釋》

         罰: 一般一個王征服他國時,要求獻貢品。但法老尼哥卻讓約哈斯罰銀,而不進貢。“罰銀”是對某種過錯的處罰(1919)。由此可見,埃及王法老尼哥侵略猶大,是因為猶大對埃及犯了某種錯誤。本書並沒有說明原因,但有可能是約西亞在與埃及的戰鬥中戰死後,猶大百姓未經埃及的同意,將約哈斯立為王的緣故。其依據是,法老尼哥攻打猶大後,將約哈斯監禁在利比拉,立哥哥以利雅敬作猶大王,並改名為約雅敬。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利比拉」(33)位於大馬士革和迦基米施中間,是亞蘭境內奧朗底河(Orentes River)上的要衝,也是從埃及通往美索不達米亞的大路岔口。在迦基米施戰役之前,埃及法老尼哥二世的指揮部設在這裡;迦基米施戰役之後,巴比倫尼布甲尼撒也把這裡當作大本營(二十五6)。尼哥此時要繼續北上援助亞述,所以將約哈斯帶到在北邊的「利比拉」,迦基米施戰役結束之後,再「將約哈斯帶到埃及」(34),囚禁在那裡當作人質。──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哈馬」地:字義是「堡壘」。

         ●「利比拉」:字義是「肥沃」。在以色列東邊界線上之一處,是在敘利亞一個大平原上。為哈馬的一個城,在巴比倫和巴勒斯坦之間的大路上,是敘利亞境內的奧朗底河(Orentes River)上的要衝,也是埃及通往美索不達米亞的要道的岔口。法老尼哥二世曾經使用此地作為迦基米施之役的軍隊集結地。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也以這裡為軍隊的大本營,兵巴勒斯坦時在此駐紮,後也在這審訊囚犯。

         ●「一百他連得」:3400公斤。

         ●「一他連得」:34公斤。――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33 與埃及的關係】亞述在主前六一二至六一○年崩潰之後黎凡特地區變得很不穩定。埃及和巴比倫為本區霸權激戰。主前六一○至六○九年時,埃及顯然有意為亞述餘下的惟一重鎮哈蘭解圍,但不能成功。猶大王約西亞試圖阻止埃及入侵敘利亞,但在米吉多負傷,後來因傷致死。本區的權力真空,令猶大成為埃及的附庸國(主前609608)。埃及一度受耽延後,四年之後北上迦基米施與迦勒底軍會戰,但卻一敗塗地(主前605)。主前六○一至六○○年迦勒底乘勝進軍埃及,但卻傷亡慘重。無論如何,猶大只有一段短時期在埃及治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33 哈馬地的利比拉】利比拉(現代的澤拉遺址〔Tell Zerr'a)是敘利亞奧朗底河畔之加低斯附近的行政軍事重鎮,約在亞蘭都城哈馬以南二十哩。主前八世紀時亞述曾於此地建築城堡。後來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二世以之為西方戰線的大本營。──《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33 強制猶大朝貢】本節的金額遠不及希西家必須繳納的罰款(銀子三百他連得、金子三十他連得;王下十八14)。金(七十五磅)(七千五百磅)的比率也有不同(從前是101,如今是1001)。──《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33~37埃及王另立約雅敬為猶大王:約哈斯作王僅三月,埃及王法老尼哥北征歸來,不許他作猶大王,另立約西亞的次子以利亞敬(即約雅敬)代替他,並且逼使猶大付出罰金作為賠償,由此可見約西亞死後埃及對猶大的控制。――《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二十三34「法老尼哥立約西亞的兒子以利亞敬接續他父親約西亞作王,給他改名叫約雅敬,卻將約哈斯帶到埃及,他就死在那裡。」

由以利亞敬(「神已經建立」)改名為約雅敬(「耶和華已經建立」)的目的是為了要標誌他新的聯盟關係(參:王下二十四17),而並不是表示對耶和華崇拜的認同。埃及人無疑會宣稱耶和華是站在他們的那一邊。──《丁道爾聖經註釋》

         約雅敬是埃及所立的傀儡王,此時猶大已成埃及的附庸國。――《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給他改名叫約雅敬: 把他名字的第一個字“以”改為“約”,但名字的“由神所立”的原意並沒有變。法老尼哥要求更名,並不是因為名字不妥當,而是作為一種服從命令的標誌。有關希伯來人的名字,請參考何西阿緒論的研究資料。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約雅敬」(34)的意思是「耶和華興起」,「以利亞敬」(34)的意思是「神舉起」,兩個名字的意思差不多。法老替「以利亞敬」改名為「約雅敬」,只是替換了前面兩個希伯來字母,可能是表示對猶大王行使主權,從此猶大成為埃及的藩屬國。──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以利亞敬」:字義是「神建立」。

         ●「約雅敬」:字義是「耶和華建立」。字義與「以利亞敬」差異不大,改名可能是要表示這是「耶和華授權」的改立行動。此人是約西亞的次子。

         ◎「將約哈斯帶到埃及」: 代下 364   2210~12 。顯然尼哥將約哈斯先安置在北邊的利比拉,再送回埃及監禁。――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34 更改名字】他的名字只作出些微的更改。名字中神名構詞(theophoric)的成分由「以利」(神明的統稱)改為「約」(即耶和華)。新名大概與向新宗主立誓效忠有關,亞述諸王也有這習慣。在一代以前,亞述王亞述巴尼帕把森美忒庫一世(Psammeticus I;法老王尼哥的父親)立為地區性統治者時,將他名字改為納布舍齊班尼(Nabushezibanni)。留意但以理等四人的名字也被更改(但一67)。──《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35「約雅敬將金銀給法老,遵著法老的命向國民征取金銀,按著各人的力量派定,索要金銀,好給法老尼哥。」

國民雖然是反埃及的,卻因為要進貢而被徵收金銀,一如瑪拿西當年為了要進貢钜額貢銀而徵稅一樣(王下十五19~20)444。然而約雅敬同時卻耗費資材大興土木,使用服苦之人興建一個新的王宮(耶二十二13~19)。──《丁道爾聖經註釋》

         “約雅敬”成為埃及的藩屬四年,向國民徵收貢銀(但他也為自己建了一座奢華的王宮;耶二二1314)。參看耶利米書二十五章1節和但以理書一章1節的腳註。――《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王下二十三35~37記錄了約雅敬11年的統治事蹟。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二十三36「約雅敬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母親名叫西布大,是魯瑪人毗大雅的女兒。」

         ●「西布大」:字義是「給與」。

         ●「魯瑪」:字義是「高度」。

         ●「毗大雅」:字義是「耶和華已贖回」。――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二十三36 年代小注】約雅敬在位的十一年是主前六○九至五九八年。在這期間,巴比倫在埃及邊界打了一場激烈的戰爭,但不分勝負。雙方軍隊的人數都嚴重損耗,迦勒底王尼布甲尼撒無力進攻埃及。這可能是助長約雅敬背叛巴比倫的因素。──《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二十三37「約雅敬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約雅敬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約雅敬所行的惡有兩方面:①他向國民徵收金銀(35),為自己建造豪華的宮殿(221314),是一個不體恤百姓的疾苦,享受奢華的統治者。如果統治者如此貪得無厭,神就會奪回他的位(341~16)。②他殺死了先知烏利亞(2620~23)。烏利亞是預言耶路撒冷將滅亡的先知。但約雅敬卻因此殺死了烏利亞。可見,殘暴的統治者不僅眼中沒有神,而且拒絕聆聽神真理的聲音,甚至殺死發出真實聲音的人。如,殺害約翰的希律(143~12),殺害耶穌的大祭司、文士和法利賽人。但真實的聲音是屬於神的,因此決不會消失(1940)。――《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猶大百姓在「約西亞在世的日子,就跟從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總不離開」(代下三十四33) ,但是他們不是跟從神,而是跟從人。所以神說:「猶大還不一心歸向我,不過是假意歸我」(耶三10)。──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果然,約西亞一死,百姓就暴露了本相,連他自己的兩個兒子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3237)。約雅敬一面「遵著法老的命向國民征取金銀」(35),一面為自己大興土木興建樓房(耶二十二13~19),還殺死了先知烏利亞(耶二十六20~23);而百姓中間的各樣可憎的惡事也紛紛從隱藏變成公開(結八5~18)。本書的第一批讀者、被擄的百姓讀到此處,心裡就清楚地知道:猶大的罪已經定了。《列王紀》的最後兩章,全部都是神的審判。──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北國以色列被擄之後,南國猶大到了最後的日子,神興起了最敬畏神的兩個王,卻沒有扭轉百姓敗壞的趨勢。因為在神的救贖計畫裡,復興以色列的時候還沒有到。這兩個王的一生,都是要讓我們承認人的敗壞、信服神的救恩:

   1.神讓我們看到,希西家敬虔愛主,但卻不能在凡事上都順服神,最終體貼肉體、揀選了自己所愛的「次好」,埋下了被擄巴比倫的根源(二十17~18;二十一1~2;二十三26;二十四3)。希西家的一生向我們證明,亞當的後裔縱然敬虔如希西家,也不可能靠自己作出正確的揀選、維持神百姓的地位。

   2.神也讓我們看到,約西亞徹底潔淨了應許之地,卻無法潔淨百姓的內心。「背道的以色列行淫」(耶三8),結果被擄亞述,但「她奸詐的妹妹猶大,還不懼怕,也去行淫」(耶三8)。所以神宣判:「背道的以色列比奸詐的猶大還顯為義」(耶三11)。約西亞的一生向我們證明,亞當的後裔即使表面敬虔,內心也會存著「奸詐」(耶三7),已經「全然敗壞」(申三十一29)。──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連猶大諸王中最敬虔的希西家王和約西亞王,都不能帶起百姓真正的復興,因為亞當的後裔已經「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完全喪失了倚靠改革、改良而復興的能力。但神是拯救的神,祂必要復興以色列(結三十七21~28)。祂讓我們看清這一切,是要讓我們對自己徹底絕望,轉而信服、接受祂的救贖之路。所以神在猶大國最黑暗的時候宣告:「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三十一3133)!──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思想問題(第廿三章)

 1 試列出約西亞宗教改革所牽涉的偶像、地點、事物及人物。在改革之前,他先做了些什麽事情?

 2 有什麽因素使約西亞的改革在他死後不能持久?見32節。你對宗教改革有什麽新的體會?

 3 雖然約西亞已經進行宗教改革,為什麽耶和華仍不止息怒氣?你認為這樣是否對以後的猶太人不公平?你對神的公義和慈愛有什麽認識?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