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導論拾穗 歷代志上提要 壹 概略 一 歷代志上、下,正像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一樣,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原是一卷。 二 本書原名的意義是‘日記’或‘記事,’它的內容都是講到歷代君王的記事。 貳 乏味的書 一 初讀聖經者對於歷代志上、下往往感覺枯燥乏味。尤其是冗長的族譜、祭司事奉的班次、和重複的故事等等,都令人難以發生興趣。 二 可是,讓我們記得,當我們讀聖經中某卷書時,如果感覺乾燥無味,這就說明我們還沒有找到那卷書的性質。 參 性質 一 歷代志上、下的著者未詳。可是許多權威解經家都斷定它(歷代志上、下)是文士以斯拉所寫的。因為(一)它的文辭、體裁、句法都和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極為相似。(二)它是在被擄歸回以後寫的,(代上九1~2,)以斯拉就是那時代的人。(三)以斯拉是亞倫的第十六代孫,(拉七1~6,)熟悉祭司、聖殿、事奉的條例,所以書中對於這些事記載得特別詳細。(四)歷代志下與以斯拉記是相連接的,比較代下三十六章二十二、二十三節,以斯拉一章一至四節,兩處的話語幾乎是相同的。 二 歷代志是歷史書,可是它的性質和其他歷史書的性質完全不同。在撒母耳記和列王紀中都記載歷史的事實,而在歷代志中是以神的話語和看法來記載、來解釋歷史的事實,例如: (一) 在撒母耳記中記載掃羅與非利士人爭戰,中箭重傷,終至被殺;(撒上三一,撒下一;)在歷代志中的記載是耶和華神殺他,因為他離棄神並求問交鬼的婦人,(代上十,)而非利士人和那亞瑪力的少年不過是神的施刑者。 (二) 撒母耳記中只說烏撒被神擊殺,(撒下六7,)在歷代志中卻說出烏撒被神擊殺的原因。(代上十五2,13。) (三) 列王紀中論到猶大國有兩位‘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的王-約阿施和亞瑪謝,他們的結局都是不得善終,被人殺死。(王下十二20,十四19。)初讀聖經者未免發生疑問,神何以容許這些事呢?在歷代志中卻把神所以這麼審判的原因詳細記明瞭。(代下二四22,25,二五14,20,27。) 三 本書的用意是要使被擄後歸回故國的百姓認識耶和華神,重新回到祂面前敬拜祂、事奉祂,(這就是以斯拉的職事,)所以書中: (一) 對於利未人的職責、祭司的班次、建殿的經過、祭祀和節期,說得非常清楚,好使百姓羡慕律法書中的記載。 (二) 對於列王的興盛衰敗的原因,也記得非常具體,好使百姓看准:親近神、順服神的必得祝福,遠離神、背叛神的定受咒詛。百姓和君王對於萬王之王的態度,定規了他們的前途和歷史。 (三) 對以色列族的家譜,也記得非常詳細,好使百姓追憶他們是神在萬民中所揀選的。同時也隱隱指出救贖的線從亞當一直到大衛,再從大衛起一直到他家最後的王,也是永遠的王。 四 歷代志和其他歷史書常有重複的記載,這是表明神的話加強、著重的地方。可是重複的記載也有出入之處,這是因為: (一)各書的注重點不同,所以對於某件事有的記得特別詳細,有的記得比較簡括。 (二)著書的年代各不相同,可能人名和地理等曾經更改。 肆 時間 歷代志上的內容除族譜外,所包括的時間約有四十一年,自主前一○五六年起,至主前一○一五年止。 伍 幾處可注意之點 一 希臘文的聖經譯者曾稱本書為‘遺漏的記載,’因為本書有許多記載是他書所無。例如: (一)猶大的族譜因著雅比斯的禱告,變為更有生氣。的確,他是一個禱告的人,因著多禱告,他就多有所得。(四9~10。) (二)以法蓮的家譜中記載有一部分人去侵略非利士人,結果慘敗。(那時以法蓮還在,可能約瑟也在,見七章二十一、二十二節和創世記五十章二十三節。)這事發生在以色列人還寄居在埃及時;也許是因著這一次的事,以致非利士人和以色列人成為世仇。 二 撒母耳記論到大衛犯可怕的罪特別詳細,(撒下十一~十二,)但在這裡一點都不題起。這是和神的性情相稱:神是公義的,絲毫不肯掩蓋罪;但祂又是慈愛的,赦免了罪就‘不再紀念’了。(來十17。)可是大衛數點百姓的罪在本書中兩次題起,而且比撒下二十四章的記載似乎更詳細,這是因為要引進聖殿地基的來歷。在神的眼光中看聖殿的地基是非常重要的,它必須包含悔改、認罪、贖罪、公義得到滿足的故事。 三 本書著者只記載猶大國的歷史,而不題以色列國的歷史,這是因為: (一)神紀念祂和大衛所立的約。(撒下七。) (二)猶大還有‘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的君王。 (三)相反的,以色列國自從分裂後,開始就拜偶像和外邦可憎的邪神,而且沒有一個君王不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四)只有猶大國的歷史更能幫助歸回故國的百姓回到神面前去尋求祂。 四 本書對於雅各的稱呼都代以他的屬靈名字-以色列。(一34,二1,五1,3,六38,七29,二九10,18。)著者藉著每一個可能的方法來使歸國的百姓追憶神如何揀選他們的祖宗,並賜福給他們。 五 本書特別論到神為祂的子民所顯出的許多作為。(四9~10,五20,22,十一14,十二18,十四2,11,15,十八13。) 六 本書也特別論到神宣佈祂公義的審判。(五25~26,六15,九1,十13~14,十五13,二一9~12。) 七 本書二十一章二十五節‘大衛為那塊地平了六百舍客勒金子給阿珥楠,’和撒下二十四章二十四節‘大衛就用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了那禾場與牛,’似乎前後不符。其實不然。撒母耳記下所記的只是那‘禾場’與牛的價值;‘禾場’的原文音譯是‘羔燃’(goren),意思是打禾的地方。本書所記的是那塊‘地’的價值;‘地’的原文音譯是‘毛國姆’(maqom),是包括那‘禾場’(羔燃)的,也就是‘這禾場與相連之地。(代上二一22。)大衛為‘禾場’與牛出了五十舍客勒銀子,為‘那塊地’出了六百舍客勒金子。 陸 信息 歷代志從始至終給我們看見神的偉大和祂在祂子民的國中應有的地位。雖然人常常遠離祂、背叛祂,然而祂仍是那尊嚴的主,治理全地。(二九11~12。)祂對事情的看法、解釋和人的全然不同。本書給我們看見,神眷顧那倚靠祂和尋求祂的人;也給我們知道,神是審判者也是赦罪者;也給我們看見,在任何事件和情形中,神在寶座上總是得著榮耀。 柒 鑰節 一 ‘耶和華阿,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國度,也是你的;並且你為至高,為萬有之首。豐富尊榮都從你而來,你也治理萬物;在你手裡有大能大力;使人尊大強盛都出於你。’(二九11~12。) 二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求告祂的名,在萬民中傳揚祂的作為。…要尋求耶和華與祂的能力;時常尋求祂的面。…你們要紀念祂的約,直到永遠,祂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十六8,11,15。) 捌 分析 本書根據內容可以分成四大段:族譜、掃羅、大衛、建殿的準備。 1 族譜(一章至九章三十四節) 一 從亞當至挪亞。(一1~4。) 二 (挪亞的兒子)閃、含、雅弗的後裔。(一5~23。) 三 從閃至亞伯拉罕。(一24~27。) 四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實瑪利等的後裔。(一28~33。) 五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裔。(一34。) 六 (以撒的兒子)以掃的後裔。(一35~54。) 七 (以撒的兒子)以色列的後裔。(二1~2。) 八 (以色列的兒子)猶大的後裔。(二3~四23。)注意大衛的祖先,(二9~15,)和他的後裔。(三。) 九 (以色列的兒子)西緬的後裔。(四24~43。) 十 (以色列的兒子)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的後裔。(五。)注意他們得罪神的結局。(五25~26。) 十一 (以色列的兒子)利未的後裔。(六。) 十二 (以色列的兒子)以薩迦的後裔。(七1~5。) 十三 (以色列的兒子)便雅憫的後裔。(七6~12,八。) 十四 (以色列的兒子)拿弗他利的後裔。(七13。) 十五 (以色列的兒子)瑪拿西半支派的後裔。(七14~19。) 十六 (以色列的兒子)以法蓮的後裔。(七20~29。) 十七 (以色列的兒子)亞設的後裔。(七30~40。) 十八 被擄後歸國的以色列人。(九1~34。) 2 掃羅(九章三十五節至十章) 一 掃羅的來歷。(九35~44。) 二 掃羅的敗亡。(十。) 3 大衛(十一至二十章) 一 大衛作王。(十一1~9。) 二 大衛和他的勇士。(十一10~十二40。) 三 大衛和約櫃。(十三,十五~十六。) 四 大衛的國日見興旺。(十四。) 五 大衛建殿的心願。(十七。) 六 大衛的勝利。(十八~二十。) 4 建殿的準備(二十一至二十九章) 一 購得聖殿的地基。(二一。) 二 為聖殿準備材料。(二二。) 三 祭司和利未人的組織。(二三1~二六28。) 四 官吏的組織。(二六29~二七34。) 五 建殿的遺囑。(二八~二九。) —— 倪柝聲《聖經提要》 【列王紀和歷代志有何不同】列王紀上下與歷代志上下,它們同樣是記載歷史的,也都是記載王的歷史,但二者有一個很大的差異,那就是列王紀只講歷史,而歷代志則含有聖靈的解釋。因此,如果要對列王紀所發生的事深入了解其屬靈的原因,那麼解釋都在歷代志裏。歷代志是以斯拉寫的,他不僅是一位歷史學家,同時神也特別用他,使他根據聖靈的默示來解釋那段歷史。── 陳希曾《見證的失落與回歸──俄巴底亞書剪影》 【著者與著時】上下二卷原系一卷,以後則分為二卷。看本書之內證,可知本書是著於被擄至巴比倫以後(三19-24,九1-2,代下卅六21-22)。舊約全書既成於西元前約四百年,尼希米尚健在時;則此書或著於西元前四百五十年左右。據歷代相傳,謂此書系文士以斯拉所編述,特於此混亂時代之中,表彰神對於猶大之意旨,且重述宗教史綱,而發揚救道,使被擄而回之猶大人.對於他們的世系易於考查。此書對於當時之猶太種族,並日後彌賽亞之國度,確有最大關係。——賈玉銘《聖經要義》 【寫作日期】歷代志是在猶大被擄之後寫的(代下三六22-23);靠著家譜,我們能更接近地指出寫作的日期。在歷代志上三章24節,大衛譜系中的最後一個人阿拿尼,是約雅斤王(又名耶哥尼雅或哥尼雅;三17)後第八代的子孫。約雅斤是大約主前六百年的人,若一代平均是二十五年,到阿拿尼的時候最早大約是主前四百年。歷代志成書決不會在這時期後許久,因為它的編者跟作者都很著意大衛的世系,儘量編寫他的後代子孫。 【背景與主題】歷代志那麼遲的成書日期,幫助我們明白它所著重的地方。王朝沒有了,但王室的家系仍然可以一路追溯,為那將要來的大衛的子孫——彌賽亞作準備。 【寫作背景】歷代志上、下在希伯來文聖經原本是一本書,後來舊約聖翻譯成希臘文的時候才分為兩部分。關於本書的作者,到今天還沒有肯定的結論。猶太法典認為歷代志是出自以斯拉的手筆,這大概是因為歷代志的最後一段(代下卅六22-23)跟以斯拉記的開頭(拉一1-3) 幾乎完全一樣之故。不過有些學者對這現象有不同的解釋:歷代志的最後一段是後人加插上去的,為的是要把它和以斯拉記連接起來。無論如何,書中雖有提到波斯王古列下詔批准猶太人返故土重建聖殿一事,全書卻沒有記載波斯帝國和希臘時代的歷史,顯然是寫在猶太人被擄歸回故土後的短短時期之內,而編寫人很可能是以斯拉。另外有學者根據書中記錄了約雅敬王後人六代的族譜(代上三17-24), 認為本書是寫於主前第二世紀初。然而更可能的解釋是:書內部分族譜是後來加插上去的,但主體是歸國後初期的作品。——《串珠聖經注釋》 【要旨】書之要旨是論神的揀選。以色列乃神的選民,全書要旨即論此選民之經過。書之中心點即大衛及其國度如何在神永遠的旨意裡,而達其揀選的目的。雖然“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35);約翰看見那在災期中蒙了拯救、身穿白衣的大群眾,“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啟七9);而已在這“外邦的時代中”,得救的數目,亦不知有幾多千萬人,都是名登生命冊;但這些外邦蒙拯救的,都是因信作亞伯拉罕子孫的,否則決不能名列被選的民中。——賈玉銘《聖經要義》 【內容】書之內容,即先述世界人類之譜系,自亞當至亞伯拉罕;再述選民之譜系,自亞伯拉罕至十二支派;以後即詳十二支派各族各家的本本源源,終則詳言猶大國歷朝列王的歷史,直至被擄至巴比倫去。其記事雖然好像至擄到巴比倫為止,但其書內預言預表的關係,以及神任其被擄的原因,卻一直貫穿到基督永遠之國的成立。——賈玉銘《聖經要義》 【表徵】本書始終以聖殿為大衛家及天國的表徵。因為聖殿即真教會並彌賽亞國度之表像,所以本書載大衛家事,始終不離聖殿。於歷代志上,詳論大衛如何盼望、並如何預備建立聖殿;於歷代志下.則曆言聖殿之建設與焚毀;於上下二卷,亦多言及聖殿內事奉與敬拜之規例等事;乃以聖殿之原委,實足表明大衛國度及舊約教會之真相。按聖殿之經過:既有大衛籌備於先,再有所羅門建造於後,計費數十年之經營始得成功,是建造之工甚為不易。後經約阿施、希西家等修茸潔淨之工,亦頗費手續。其後經無道昏君之破壞,並巴比倫王之焚毀,則最為易易,可見建設難,而破壞易。雖然人的破壞,亦不過只在於物質,限於表面;最堪注意的,即神的意旨,永不改變,從這一切失敗的經過中,仍能達其榮耀的計畫;且是藉著這一切失敗的經過,成功他永遠的旨意,直至聖殿所表明之基督的真教會成立。終有大衛榮耀之國度實現,——基督為王——就無不讚頌神旨意的奇妙了。——賈玉銘《聖經要義》 【聯合王國和猶大國諸王登基年代】 掃羅 約主前一○五○年 ——《每日研經叢書》 【一一二、何謂歷代志上(下)?作者是誰? ( 代上一1~34)】 答:歷代志Book Of Chronicles原名意系「日記」或「記事」。在希伯來文舊約原為一卷,如撒母耳記列王紀一樣。迄七十士Septuagint譯成希臘文時,始將各書分為上下兩卷,且認為本書是撒母耳記與列王紀之補遺,稱為「史實補遺」。因本書多以記載猶大國的列王史跡,重在歷代王者之族譜,所以名為歷代志。 1
歷代志上 1 Chronicles為舊約十二卷歷史書的第八卷(書;士;得;撒上;撒下;王上;王下;代上)系記載自亞當起,以後歷代之譜系。掃羅之敗亡,大衛之登基,籌建聖殿,得勝戰跡,及其臨終之事蹟。本書內容除族譜外,所包含的時間,自主前1056—1015年,約有41年。 2
歷代志下Ⅱ Chronicles,為舊約歷史書的第九卷,系繼續前書,專載南國猶大列王之歷史。從所羅門登基作王起,建造聖殿,直到西底家王Zedekiah(意神的公義)之被擄至巴比倫,以及波斯王古列Cyrus(意太陽)下詔重建聖殿止。其內容所包括時間,自主前1015—536年,約有479年。 3
歷代志上下的著者未詳,惟根據多數權威解經家的意見斷定,乃為文士以斯拉Ezra(意幫助)於被擄回歸後在耶路撒冷所寫。或有尼希米Nehemiah(意主是安慰)助其完成之,可以四項理由作為考證。A、本書文筆、體裁、句法皆與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十分相似;B、以斯拉是那時代的人,於被擄回歸以後寫的,(代上九1, 2);C、以斯拉是亞倫後裔第十代子孫(拉七1—6),對於祭司、聖殿、事奉條例甚為熟習,所以書中記述這些特別詳細;D、歷代志上下與以斯拉記毗接相連,話語幾有相同之記載。(代下卅六22 ,23;拉一1—3)。(參一一四題)。——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為何歷代志上下記載如此多族譜?】歷代志上下乃主前五世紀中葉成書,編撰者是文士以斯拉,又或者最低限度是與以斯拉同期的人。 由主前五八六年開始,猶大人被擄,流徙於巴比倫,到了五三九年,所羅巴伯及耶書亞領導一群猶大人歸回故土,在巴勒斯坦建立起以色列的聯邦。被擄之前,經迦勒底人的一番蹂躪,猶大已喪失了所有財富,建築物都被毀壞無存,他們還擁有的,就只有仍保留在腦海裡的一切——他們的傳統、聖經,當然還有神對他們的應許,就是被擄期結束後,他們可以重回故土。因此,對被擄歸回者最重要的,就是重新建立起他們的譜系:由亞伯拉罕開始至雅各的十二個兒子,以至在約書亞分地時代的先輩,因為巴勒斯坦的很多地界、市鎮都在那時劃分給他們那些先祖了。 時至今日,相信大多數人都不會花費功夫來儘量找出自己的先祖是誰。但當日以色列的情況就不同了,因為耶和華伊羅興曾與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立了個人化的約,向他們作出一連串出乎恩典的應許,並特別要求他們過聖潔的生活。相信絕大部份被擄至巴比倫的猶大人都選擇安居於流徙之地,而不願負起回耶路撒冷重建家園的責任,歸回的只有四萬二千人,這數目最多只占選擇定居巴比倫的猶太人的十分之一(參賽六13)。故此,歸回者必須確立自己的身份,知道自己在已重建的以色列聯邦中代表那個家庭。因為神的救贖計劃就維繫在歸回者的身上,卻不會藉決定安居巴比倫的大部分猶大人來成就。 直至新約時代,我們仍可看見對族譜重要性的強調。馬太和路加福音的開首部份記載有耶穌基督的族譜,追溯至大衛、亞伯拉罕以及亞當。耶穌基督作為「人子」、「彌賽亞」及以色列與萬國的真信徒的「救主」,他肉身上的祖先當然是極重要的。──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本書重要資料 】
──《靈修版聖經註釋》 【簡介】 作者:以斯拉 日期:主前450~425年 書名 與歷代志下原是同一卷書(直到主前180年),其希伯來文書名的意思是“那些日子的話語(大事)”,即從亞當至被擄到巴比倫,並其後古列下令容許被擄之猶太人返回故鄉的以色列歷史。本書可以說是“舊約的袖珍本”,當中摘要地描述舊約歷史的流程。 作者 雖然書中沒有註明作者是誰,但傳統上一直認為以斯拉就是本書作者。毫無疑問,無論作者是誰,本書都是採用原始資料來編成,這些資料包括撒母耳(代上二九29)、以賽亞(代下三二32)和其它人(代下九29;一二15;二○34;三三19)的先知記錄;而尤其有一分資料稱為“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代下一六11;二五26)。不過,那並不是正典中的列王紀上下,卻似乎是一些較早期的朝廷紀錄。 寫作目的 我們知道以斯拉在主前458年帶領一群被擄的猶太人返回巴勒斯坦,並且希望為百姓建立真正屬靈的根基。為了達到目的,作者編寫歷代志,就是要強調種族和宗教純淨的重要性,力陳律法、聖殿和祭司制度的應有地位。因此,他省略諸王和先知一些活動的詳情,卻重百姓豐富的遺產,以及他們與神建立何等有福之約的關係。 內容 歷代志上把重點放在家譜上,並專注於大衛王的統治。重要的段落包括神與大衛立約的重要聲明(一七11~14),以及大衛稱頌耶和華的偉大禱告(二九10~19)。――《歷代志上雷氏研讀本》 【本書書名】 《歷代志》上、下在希伯來文正典中本為一書,叫做dibrehayyamim(“歷代 大事記“或“編年史”)。《列王紀》中提到的《以色列諸王記》、《猶大列王記》(王上十四19,29)以及本書提到的《大衛王記》(二十七24),應該都屬這一類的編年史。不同的是,這些歷史書都為某一王朝或某一時代而寫,書名中界定了編年史的範圍;但一部以亞當始(一1)而以波斯帝國的建立終(代下三十六20)的史書,只能用“歷代”來概括。 教父耶柔米(主後400年)是第一位用希臘字chronikon(歷代志)來稱此書的人。主前150年左右出版的舊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始將本書分為上、下兩冊,但書名則用了paraleipomenon
a and b,意思是“歷史補遺上、下”,因書中有不少地方為《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的補充。這個書名很易引起誤解,也與事實不符,因為本書不但重用上述二書材料(例如本書所記165篇演說詞,其中95片原載上述二書中),也與本書寫作宗旨不合,因為作者有一固定目標在。他去蕪存菁,從許多史料中選取合他用的材料,編纂而成此書。 本書為希伯來文舊約正典中最後一部,放在“著作”裡,未和《撒母耳記》、《列王記》並列為“前先知書”,因為是從祭司觀點來看歷史。所以主耶穌提到從創世以來殉道之人時說:“從亞伯的血起直到…撒迦利亞的血為止”,因為亞伯的事記載在第一本書《創世記》中,而撒迦利亞則載在這最後一本中(代下二十四章)。 ――《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本書作者及寫作年代】 本書未記作者,也無寫作年代,書中所記最後一件事為波斯王古列下詔(主前538年),准許被擄巴比倫的猶太人回歸耶路撒冷(代下三十六22);而所刊家譜也提及主前500年的人毗拉提和耶篩亞(三21)。二人是率領被擄的人回來的猶太人領袖所羅巴伯的孫兒。 本書文字和內容與《以斯拉記》極為近似,而《以斯拉記》為自古列王下詔至主前457年一段期間歷史的記述。二書都以刊載家譜、注重祭祀禮儀(特別是音樂的侍奉)、強調摩西律法的重要著稱;而本書最後二節(代下三十六22~23),重新出現在《以斯拉記》之首(一1~3)。古代希伯來傳統及若干現代聖經學者都認為以斯拉或一位與他同時代的司音樂的利未人,極可能為本書及《以斯拉記》的作者。寫作時間當在主前450年前後。 但也有人主張本書成書期為主前三世紀。作者雖可能為耶路撒冷的利未人祭司,但時間遠在以斯拉之後。猶太人被擄回國後,在政治上雖無獨立地位,要看波斯王朝的喜怒行事,但仍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權。領導社會的是祭司,以摩西律法為施政、行事準則,聖殿和祭祀等是百姓生活的中心。藉若干領袖的忠心侍奉,國民心中既有舊日的光榮,也記得失敗的教訓,添上對歷代先知應許的盼望和先哲言行的鼓舞,民族生機重現。作者處此轉變大時代,因而編寫此書。祭司及聖殿在書中佔有相當重要地位。不過,作者即令非以斯拉,在目標和心志上也和以斯拉這位祭司同呼吸,胸襟廣闊、目光遠大。 ――《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本書依據的資料】 本書的主要依據為舊約正典,開頭數章中的譜系來自《創世記》和《民數記》,其餘部分取材自《撒母耳記》和《列王紀》。 作者選材不為傳統所囿,持定目標作取捨。他自由引用《士師記》、《路得記》、《詩篇》、《以賽亞書》、《耶利米書》及《撒迦利亞書》,只在文字上與後來的希伯來文的正典有若干出入。今天讀其書雖不難找出這些材料的來源,但書中從未注明。 但書中卻提到一些其他來源,這包括《以色列諸王記》(九1;代下二十34)、《大衛王記》(二十七24)、《猶大及以色列諸王記》(代下十六11;二十五26)以及《列王傳》(代下二十四27)等。他又引用了一些正典之外的先知著作,例如《亞希雅的預言書》(代下九29)、《易多的史記》(代下十二15)、《撒母耳的書》、《拿單的書》、《迦得的書》(二十九29)等。 從所用材料之豐,可見作者一定有機會接觸到當時尚未散佚的宮廷檔案和民間文獻。從這些珍貴史料中,他抽取精華,重加組織,為飽嘗亡國之苦終於回歸故國的同胞,寫下前塵往事,以資鞭策。 ――《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寫作宗旨】 一個沒有了國家,被擄異邦,和自己的文化與土地割斷了關係的民族,經歷幾近兩代之後,才能重返已經殘破,且為外族混居的故土,痛定思痛,不免重興恢復昔日光輝之念。但是辦得到嗎?如果神藉眾先知所說的應許為真,對一個罪孽深重的民族是否仍舊有效?這個民族的希望和前途在哪裡?神所應許的那位彌賽亞甚麼時候才會來拯救以色列民脫離外人的統治? 作者用歷史事實來回答。他心目中的以色列包括十二支派,由忠信於神的人組成,是個與神立約的統一的民族。這約在大衛時代重申。神在地上所建的國,到大衛手中已達圓滿極峰。今天,只有回到傳統,不斷更新,才有希望重獲神恩,得到祂所應許的福。 在這目標下,本書以開頭九章的篇幅,記載民族的譜系(1~9章),側重猶大支派(特別是大衛一脈)、利未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在這基礎上他引入了大衛的歷史,也是《代上》記事的重心(10~29章)。但掃羅的妒恨與逼害、大衛與拔示巴間的戀情,以及內部的鬥爭和宮廷之變,均未記錄;唯先知拿單(十七1~15),搬約櫃入耶城(13~16章),建殿的籌備(17~22章)等等,則記敘頗詳。《代下》更以冗長篇幅講述所羅門如何建造聖殿,獻殿的禱告以及神給他的應許等。王國分裂之後的事,只記大衛一脈在猶大國的發展,依“大衛之約”的標準評騭諸王得失(代下10~36章)。書中特別表揚中興之主希西家和約西亞,所記惡王無不以自食其惡果終。全書在耶路撒冷的陷落聲中結束。 作者記事,不時與《撒母耳記》或《列王紀》有出入,自由增減。從今天歷史家的立場來看,會大不以為然,因史家的責任只是記錄並解釋世事的發展。本書作者是祭司而非歷史家,關心的是神學和歷史的教訓。他採擷以色列民悠長歷史中的形形色色來勾繪他的理想王國。一個民族的過去、現在和將來在他筆下如眾流歸海,融渾為一。在他看來,大衛是彌賽亞的預表,因此凡影響這位主角成為完美英雄的事,一律不寫。與其說本書為已逝諸王的史記,毋寧說它是作者所處時代的人物的價值觀和願望的反映。他的同代人陷在失望和困頓中,對歷史人物的犯罪與失敗知之甚稔,毋須贅述。他們需要的是鼓舞、是民族史上有過的光榮和勝利。 作者為他同時代的人而寫,提醒讀者:一個民族只有對神矢志不渝,才能過真正獨立自由的生活。這也就是說,人人須遵行律法,盡心、盡意、盡力侍奉神。他要求以色列民敬虔度日,神與大衛所立之約才能實現。他注重一個民族和國家的精神生活,把這放在首要且基本的精神生活,把這放在首要且基本的地位。他確認天父操握世上萬事,掌管人類歷史,這種真知灼見具萬古常新的永久價值。現代社會看重物質,膜拜金錢,幾不知道德、精神生活為何物,正走上當日以色列民的自我滅亡道路。此書所寓教訓,較歷史上任何時期更應為我們記取。 有些現代評鑒者認為本書只是“理想世界”的虛幻描寫,因其中不乏誇張(例如數字的偏高,把古實王謝拉攻擊猶大的兵力說成“軍兵一百萬”,代下十四9)與偏見(例如不講北國的事),以及過分強調光明面(例如不講大衛、所羅門的軟弱和失敗)。本書的目的已如前述,但作者也非全無微詞,只筆觸極為含蓄,例如二十九22記以色列人“再”膏所羅門為王,和《代下》十七3說約沙法“行他祖大衛‘初’行的道”,字裡行間透露作者理想英雄人物也有軟弱和失敗。 ――《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本書主題】 歸納來說,本書的總題是:以色列民經過分裂、被擄種種災難,神仍信守對祂子民的應許,藉居住在猶大的人實現祂的永遠的計畫。 分開來說,有如下的重要題旨: 1.耶路撒冷城和聖殿是以民光輝歷史的標記。聖殿和其中的祭祀、禱告等侍奉,為神藉大衛王朝給以民的無比恩典。這一頁建殿和奉獻的歷史,以及大衛和所羅門以後諸王恢復聖殿侍奉的努力,遂成為本書著力描寫的故事。被擄的猶大人民在波斯王詔令下重建被毀的聖殿和耶路撒冷城,應是舊日光輝歷史的延續。這些包括以色列民各支派在內的“餘民”,已在苦難中長大,繼續作神的子民。 2.地上的建築物如聖殿,或地上王朝如大衛及其繼任君王,都不能保證神永遠的祝福,也不能保證國家民族的長久堅立。重要的是王和百姓能信守與神所立的約,謹遵神的誡命典章(二十八7)。以色列民得神特別恩佑之處,是他們有律法,有作神話語出口的先知。歷代得到神賜福的君王,都是能謹遵律法的人,包括大衛(十六40)、亞撒(代下十四4)、約沙法(代下十七3~9)、約阿施(代下二十四6~9)、希西家(代下三十四19~21,29~33)。作王的和百姓也須聽先知說的話。忠信的王,凡事亨通,因為聽先知的聲音;惡王不聽,無不以災禍終。本書所記先知,在人數上比《撒母耳記》和《列王紀》都多。 聖殿、律法、先知為以民立國的三大基石,君王只是執行的人,是神的僕人,不是非要不可的人。 3.強調神永遠堅立大衛王位的應許,以及先知如哈該、撒迦利亞等同時代的先知所說的預言,來向回歸了的以色列民宣告彌賽亞拯救的信息。大衛、所羅門、希西家和約西亞等王,在他筆下便成了彌賽亞的影子,是神的忠僕,能為百姓代來公義、和平,勝利與繁榮。他記這些王,是要同代人深信,必有一王會坐在大衛的位上,治理耶和華神的國直到永遠。 ――《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本書的譜系】 本書用開頭九章的篇幅介紹以色列人的譜系,有幾個目的:1,讓回歸的人明白自己與列祖列宗的歷史淵源。2,以大衛的興起為中心,說明了自人類始祖亞當以來,以色列民正站在神永遠計畫的中途,有一歷史使命待完成。3,譜系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肯定了作者的時代的存在價值。 聖經所刊譜系有家譜、王統和祭司系統。家譜記某一個人在直系血統中的地位,可獲得的長子或嫡出等權益。對重返祖居地的百姓追認田產主權,確定本人身分,這些乃極重要的依據(例如七14~19)。王統譜系是王位繼承法統的根據。大衛的王統為世襲,耶穌基督來自大衛一脈,《馬太福音》一章所記的便是王統譜系。至於祭司系統,因律法規定只有利未支派的子孫可在聖殿中侍奉神,也是世襲,代代相傳(例如六1~30)。 聖經所刊譜系具伸縮性,常常不記若干代,以突出子孫與顯赫遠祖關係。有時為了求數目上的完整,只記七代或七代的倍數。例如《馬太福音》記大衛到猶大人被擄只有十四代。 這些特色均分別見本書所刊譜系中,雖有中斷,但可窺全豹,益現聖經乃真實歷史。 ――《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歷代志上、下簡介】 寫作背景 歷代志上、下在希伯來文聖經原本是一本書,後來舊約聖翻譯成希臘文的時候才分為兩部分。關於本書的作者,到今天還沒有肯定的結論。猶太法典認為歷代志是出自以斯拉的手筆,這大概是因為歷代志的最後一段(代下36:22-23)跟以斯拉記的開頭(拉1:1-3) 幾乎完全一樣之故。不過有些學者對這現象有不同的解釋:歷代志的最後一段是後人加插上去的,為的是要把它和以斯拉記連接起來。無論如何,書中雖有提到波斯王古列下詔批准猶太人返故土重建聖殿一事,全書卻沒有記載波斯帝國和希臘時代的歷史,顯然是寫在猶太人被擄歸回故土後的短短時期之內,而編寫人很可能是以斯拉。另外有學者根據書中記錄了約雅敬王後人六代的族譜
(代上3:17-24), 認為本書是寫於主前第二世紀初。然而更可能的解釋是:書內部分族譜是後來加插上去的,但主體是歸國後初期的作品。 主題特色 本書有四大特色: 1 本書的內容和文字有很多與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相同(代上10章至代下36章相當於撒上31章至王下25章); 2 歷代志特別著重數位的記錄,而書內的數字往往比平行的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的來得大; 3 本書作者明顯地是由果報神學的觀點來解釋歷史,他試圖說明:一些很好的君王之所以遭遇悲慘的收場,都是由於他們犯了某些錯誤之故; 4 本書對於一些人物的描述與以前某些歷史人物相似,例如:大衛和所羅門的關係就跟摩西和約書亞的關係相似,又負責建築聖殿的工程師戶蘭(代下2:13-15),與建造會幕的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出35:30-35)相似。 本書作者重寫歷史的目的,是要告訴新一代的猶太人,只有大衛的子孫才是「真命天子」;只有大衛所屬的支派──猶大(即歸國後的猶太人)才是「真以色列」。北國的十支派因背叛大衛家而受懲罰,已被撇棄,就好像好些南國的君王,因為沒有好好地忠心事奉耶和華,最終失敗。神是賞善罰惡的神,現在只要回國的百姓真心跟從耶和華,就必能長久居住在 帶領他們歸回的應許地,否則必會再次遭受刑罰。 ――《串珠聖經注釋》 【歷 代 志 上 下 簡 介】 壹、書名 “歷代志”的原文意即“日誌”或“年代誌”。歷代志上下原是一卷書。 貳、作者與日期 作者:不詳(傳統上認為是以斯拉)。寫作日期:約主前450年。 叁、內容剖析 全書結構緊密,可分為三部分,現分述如下: 一、家譜 全書以家譜(代上1~9章)開始,作為全書的伏筆和基礎。家譜可分為三大段:第一、從亞當到以色列(1:1~2:2);第二、以色列各支派的家譜(2:3~9:2);第三、耶路撒冷居民的家譜(9:3~34)。第二大段特別記載大衛王的家譜(3章)、大祭司和利未人的家譜(6章),從而突出大衛王、祭司和利未人的地位。全書將大衛推崇為楷模,以他為標準來衡量日後列王的表現,他們若效法大衛謹守遵行 神的律法誡命,就能蒙 神賜福。再者,本書十分強調聖殿敬拜,而祭司和利未人在聖殿敬拜的事奉上是舉足輕重的。掃羅的家譜(9:35~44)其實是附錄,為要轉折到大衛的記載。 二、統一王國:大衛與所羅門王朝 第二部分(代上10章~代下9章)是全書中心,可分為兩大段:第一大段以大衛為核心記述王朝的楷模;第二大段則以所羅門為核心示範這楷模的原理。 1. 大衛時期(代上10~29章):這大段的結構是交替平行(即ABA’B’),主題是大衛和聖殿,或政治和屬靈。這大段可分為四小段: A. 政治方面(10~12章)──這段記載掃羅之死(10章),作為大衛故事的背景和引子,然後記載大衛登基作王,攻佔耶路撒冷城,以及他手下的勇士名單,藉此表明 神兌現祂對大衛的應許(11~12章)。 B. 屬靈方面(13~17章)──大衛首先將約櫃轉移,計劃安放在耶路撒冷城,可惜途中遇阻(13~17章)。大衛為耶和華建殿的願望雖被 神拒絕,但他為建殿大事籌備(17章), 神應許賜給他永遠的王位。 A’. 政治方面(18~20章)──記載大衛的戰績,表明 神賜福給他。 B’. 屬靈方面(21~29章)──大衛對聖殿的貢獻,包括選地建殿(21~22章);組織聖殿的司職人員(23~26章):利未人(23章,24:20~30)、祭司(24:1~19、31)、聖殿唱歌的人(25章)、守門者(26:1~19)、掌府庫者(26:20~28)、審判官和官長(26:29~32);組織會眾(27章):族長(27:1~24)、諸臣(27:25~34);為所羅門預備(28~29章):大衛宣布建殿的心意(28:1~10)、大衛把聖殿的設計指示所羅門(28:11~21)、大衛為建聖殿預備材料(29:1~9)、大衛為聖殿祝禱(29:10~20)、所羅門被立為王(29:21~25)。 2. 所羅門王朝(代下1~9章) A. 所羅門登基(1章)── 所羅門到基遍獻祭(1:1~13)、耶和華賜予所羅門的財富(1:14~17)。 B. 所羅門興建及奉獻聖殿(2~7章)── 興建聖殿(2:1~5:1)、奉獻聖殿(5:2~7:22)。 C. 所羅門其他的成就(8~9章)── 異族服役(8章)、示巴女王來訪(9:1~12)、所羅門的財富(9:13~28)、所羅門其餘的事(9:29~31)。 三、王國分裂:猶大諸王歷史 第三部分(代下10~36章)可分為五大段。第一大段(10~12章)記載王國分裂。第二大段(13~16章)記載亞比雅和亞撒的事蹟,作者用了兩個鑰字:“尋求或呼求” 神,出現了十次(13:14,14:4、7、11,15:2、4、12、13、15,16:12);“倚靠” 神則出現五次(13:18,14:11,16:7〔兩次〕、8),目的是要突出信靠耶和華的益處。第三大段(17~23章)記載跟不敬虔的人結盟的後果。第四大段(24~35章)把王分為三個組合:三個有始無終的王(24~26章)、三個背叛 神的王(27~32章)、三個悔改的王(33~35章),帶出犯罪和悔改的主題。第五大段(36章)記載其他末代君王的事。 肆、與新約的關係 一、本書強調大衛之約(代下7:18,13:5,21:7),這約依據 神對大衛的應許,這應許引伸出 神的揀選;祂的揀選又是出於祂的慈愛。新約羅馬書的主題信息也包括聖約(9:4)、揀選(9~11章)和慈愛(5:8,8:37)三方面。 二、本書提及會眾奉獻的態度是自願、樂意(代上29:9);保羅教導信徒捐獻時也要有這種態度:自動、樂意(林後8:4,9:7)。由此可見,信徒奉獻或捐獻金錢若不是出於勉強,而是甘心情願的,必蒙 神喜愛。 伍、大綱
陸、讀經提示 一、假設自己是亡國的聖民,從這角度讀歷代志全書,你會有甚麼感受? 二、試述大衛和所羅門王朝強盛的情況。本書十分強調建殿和聖殿敬拜,你認為國勢和敬拜 神有甚麼關係?你的敬拜生活又如何呢? 三、全書根據甚麼來衡量不同君王的表現?這是你衡量成敗的標準嗎?為甚麼? ──《聖經新譯本》 【《歷代志》背景】
《歷代志》的希伯來名是「編年史 דִּבְרֵי הַיָּמִים /
Divrei ha-Yamim」。在希伯來文聖經中,《歷代志上、下》是同一卷書,緊接在《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之後。七十士譯本將《歷代志》分為上下兩冊,並用希臘文「補遺 Paraleipomena」作為書名。耶柔米在他所譯成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裡保留了這個傳統的希臘文書名,但卻建議:「我們稱呼這整個神聖的歷史為歷代志(Chronikon),會更合適。」 本書的重要性長期被教會忽視,因為:1、「補遺」這個名字,使本書被誤以為只是《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的補充或附錄;2、本書有多達十四章的家譜(代上一至九章、二十三至二十七章),被認為枯燥乏味;3、本書記錄了許多與《撒母耳記》和《列王紀》重疊的史實,被認為重複多餘。但《歷代志》是繼《詩篇》和《以賽亞書》之後章數最多的舊約書卷,篇幅本身已經表明了它的重要性。到了宗教改革時期,馬丁·路德的德文譯本採用了「歷代志 Chronikon」這個名字,英文譯本也採用這個書名(Chronicles),意思是「年代記錄、編年史」,與原來希伯來名的意思相符。從此,聖靈的光照再次被開啟,讓我們看到這是新約教會極為需要的一卷書。 在希伯來聖經《塔納赫》(תנ״ך / Tanakh)中,《歷代志》是《聖卷》的最後一卷,也是整本希伯來聖經《塔納赫》最後一卷。《塔納赫》的名字Tanakh由三個單詞的開頭字母組成,代表以下三部分、24卷書: ·
《妥拉》(Torah /
תורה):意思是「指導、教導」,共5卷。順序是: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 ·
《先知書》(Navim
/ נביאים):意思是「先知們」,共8卷。現代順序是:早期先知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後期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先知書)。 ·
《聖卷》(Ketuvim
/ כתובים):意思是「作品集」,共11卷。現代順序是:詩歌(詩篇、箴言、約伯記),五小卷(雅歌、路得記、耶利米哀歌、傳道書、以斯帖記),歷史書(但以理書、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歷代志)。 《歷代志》的最後一段(代下三十六22-23)與《以斯拉記》的開頭(拉一1-3)幾乎相同,所以猶太傳統認為《歷代志》的作者就是文士以斯拉。現代聖經學者並不能確定本書的作者,只能確定本書最初的讀者是被擄回歸的百姓,大約成書於主前5世紀中葉以斯拉的時代,對應于中國的戰國初期。本書大量引用古代史料,廣泛融合舊約聖經,涵蓋了從《創世記》一直到《列王紀》的歷史,包括四個階段: 1.從亞當到大衛的家譜(代上一1-九44); 2.大衛的歷史(代上十1-二十九30); 3.所羅門的歷史(代下一1-九31); 4.南北分裂後猶大諸王的歷史(代下十1-三十六23)。 古代中東的歷史文獻(王室碑文、史詩和編年史)大都是君王贊助編寫的,編撰者關心的並不是記錄歷史,而是美化君王、鞏固政權。同樣,對於古代以色列人來說,若是單單列舉客觀事實,卻不能帶出應用的價值,這樣的史實是毫無意義的。實際上,今天所謂「客觀」的歷史學家,也都有各自的修史原則、表達各自的歷史觀點;如果現代人覺得古人的資料「不夠可靠」,古人也會覺得現代人的資料「缺乏價值」。因此,無論是閱讀現代還是古代的史書,讀者都必須瞭解作者的修史原則,才有可能重構當時的歷史。 選民的歷史是啟示,選民的修史原則也是啟示。因為神不但是歷史的原因,也是解釋歷史的根據;祂不但始終活躍於歷史當中,也樂意讓人知道祂所帶領的歷史走向。《歷代志》雖然記錄了從亞當一直到被擄百姓回歸的歷史,但卻不是與《撒母耳記》和《列王紀》平行的另一本歷史記錄,也不是對歷史的補充,而是對歷史的註解。本書對史實的記錄是選擇性的,目的不是羅列歷史事件,而是解釋歷史事件背後的屬靈真相,讓讀者看出萬事都被編織在神的救贖計畫當中,這個偉大的計畫就是驅動歷史的力量。因此,在這些記錄裡,神比人重要,國度和聖殿比政治和軍事的成就重要;而以色列作為立約之民的身分和功用,比歷史事件的細節更重要。 在希伯來聖經中,《撒母耳記》和《列王紀》屬於《早期先知書》,是被擄回歸之前完成的,重點是發表神借著歷史所顯明的心意,好作為後人的鑒戒;而《歷代志》屬於《聖卷》,是被擄回歸以後完成的,重點是解釋歷史背後的屬靈真相,好作為後人的勉勵。因此,雖然本書記錄了許多《早期先知書》中的史實,但並不是簡單地重複,而是圍繞國度和聖殿的主線,或濃縮、或省略、或擴充,有不同的啟示重點: 1.《早期先知書》記錄了眼見的歷史,而《歷代志》解釋了歷史背後的屬靈真相和原則; 2.《早期先知書》強調的是人在歷史中的失敗和悖逆,而《歷代志》強調的是神在歷史中的帶領和挽回; 3.《早期先知書》的史實以北國以色列為主、南國猶大為輔,而《歷代志》只關注神在救贖計畫中的揀選主線,幾乎忽略了北國; 4.《早期先知書》的結尾是被擄的大衛後裔被抬舉,讓落在失敗中的百姓看到了神恢復的曙光;而《歷代志》的結尾是神開啟了選民回歸的大門,讓回歸的百姓體會神的揀選沒有後悔(羅十一29)。 本書的作者並不是一位歷史學家,而是一位神學家;他的重點不是敘述歷史,而是解釋歷史。因此,作者假設讀者已經熟悉舊約的歷史,而把重點放在對史實的神學反省上,好讓回歸的百姓認識到:神揀選了大衛和他的後裔,在地上建立永遠的寶座,也揀選了耶路撒冷的聖殿作為敬拜祂的地方。因此,雖然神允許立約之民暫時被擄、聖殿暫時被毀,但祂對國度和聖殿的旨意絕不會改變。神當年應許的大衛之約(代上十七3-14)和對所羅門獻殿禱告的回應(代下七12-22),對回歸的選民仍然有效,也對亞伯拉罕的屬靈後裔永遠有效。大衛之約並不是倚靠人的努力才能實現,而是神「親口應許,親手成就」(代下六15),所以,「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來六19)。 猶太大祭司常常在贖罪日晚上閱讀《歷代志》,免得陷入沉睡(《密西拿 Mishnah》 Mishnah Yoma 1:7)。今天的信徒如果要在末世保持警醒,也當求聖靈借著這卷書,讓我們看清世界風雲詭譎背後的屬靈真相:「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二14-15)。 ── 微僕《綜合聖經解讀》 【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零、背景: 一、作者 (一)傳統上認為歷代志、以斯拉記與尼希米記是同一個作者,甚至是同一本 著作。古猶太傳統更認為以斯拉就是歷代志的作者。 (二)古敘利亞譯本曾記載祭司約哈難( 尼 12:23 ,西元前500多年)是本
書作者,不過大部分學者並不接受。 (三)由歷代志的寫作風格與資料上看來,作者可能是個利未人,不過實際的 身份無法進一部被確認。 二、寫作時間: (一)最早應該是在被擄歸回時期到西元前第六世紀末,有學者認為是在西元 前529-515年,不過這種說法較少被一般學者接受。
(二)比較歷代志的定居耶路撒冷名單 代上 9:2-34 與尼希米記 尼
11:3-19 ,可以看出歷代志的人數比較多,因此時間似乎是比尼希米(西元前第 五世紀末)晚一些,而且歷代志一到九章的家譜,就限制了歷代志著作 的最早可能時間,因此著作時間定在西元前400-500年似乎比較合理。
(三) 代上 29:7 記載了一種稱為「達利克」的錢幣,原本學界認為這是紀
念大利烏一世(西元前522-486年)的錢幣,但後來考古學發現巴比倫
的尼布尼杜斯王(西元前556-539年)就已經鑄造了「達利克」錢幣。
因此就無法用這個錢幣的年代來推測著作年代。 (四)歷代志的七十士譯本曾經被西元前第二世紀的Eupolemos引用,因此成
書日期不可能晚到西元前第二世紀。 三、特色: (一)歷代志的原名意義是「那些日子裡的事件」(亦即「年代記錄」、「編 年史」之意),本書在七十士譯本的名字意義是「那些遺漏的事」(因 為歷代志補充了撒母耳記與列王紀中未提及的事件),武加大譯本的譯 者耶柔米建議將本書稱為「整個神聖歷史的編年史」。 (二)歷代志的正典地位,幾乎沒有被質疑過。 七十士譯本與基督教聖經將 其歸類為歷史書,而猶太正典將之歸類為「著作」。 (三)歷代志的章數僅次於詩篇與以賽亞書,位列第三。 (四)歷代志的作者關注的焦點在南國,以及某些特定的君王:大衛、所羅門 與希西家。其關注的重點也不在一般的戰爭或政治發展,而在:聖殿、 禱告、敬拜、利未人。 (五)一般學者認為歷代志作者所提供的歷史記錄,比撒母耳記和列王紀更完 整,而且具有獨特的歷史價值。 (六)大衛與大衛的王朝是歷代志神學觀的精華所在。 (七)歷代志中大量引用「舊約正典」的內容。摩西五經、約書亞記、列王紀 、詩篇、以西結書等等經卷的內容,都出現在歷代志中。 (八)基督教的正典中,歷代志被分為上下,且置於列王紀之後。猶太人的正 典中歷代志被合為一卷,放在正典的最後。 (九)死海古卷的第四洞發現歷代志的殘卷,時間大約是西元前50-24年。
四、文體: (一)作者是用的材料主要是撒母耳記與列王紀,也用了摩西五經的家譜。 代上 29:29 還提到「先見撒母耳的書」、「先知拿單的書」、「先
見迦得的書」,以及 代下 20:34 提到「哈拿尼的兒子耶戶的書」。 這些著作都已經不存在了。 (二) 代下 27:7 有「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 代下 16:11 「猶大和以 色列諸王記」、 代下 20:34 「以色列諸王記」等,都是作者引用但 目前佚失的資料。 五、寫作目的:確認大衛與大衛王朝是彌賽亞王朝,耶路撒冷的聖殿是唯一合 法的中央聖所。很可能這是當時面對「撒瑪利亞人」挑戰的回 應。 六、重要年代表: (一)猶太人的正月:要確認君王統治的年代,牽涉到哪一個月是一年的開 始。一般認為猶太人的宗教曆是由尼散月(陽曆三、 四月)開始,但另有人認為第七個月(提斯利月,相 當於陽曆的九、十月)可能是猶太人農事曆的正月。 (二)提到關於某王的「第幾年」,有兩種記錄法: 1.實年法:作王當年就算是第一年,一年後就是第二年。
2.登基年法:作王一年後才是第一年。 (三)考慮上述兩個變數,加上兩任君王間有時會有共同執政的問題,就讓 君王年代表很難被確定,以下是一份簡易的年代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時間 │ 南國猶大 │ 在位 │ 南國先知 │ 北國以色列 │ 在位 │ 北國先知 │ │ (西元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30 │ 羅波安 │
17年 │ 易多 │ 耶羅波安 │ 22年 │ 亞希雅 │ │ 914 ├ ─ 羅波安終 ─
┼ ─ ─ ─ ┤ (935-911) │ │ │ (934-909) │ │ 913 │ 亞比雅 │ 3年 │ 示瑪雅 │ │ │ │ │ 911 ├ ─ 亞比雅終 ─
┼ ─ ─ ─ ┤ (931-911) │ │ │ │ │ 910 │ 亞撒 │ 41年 │ 亞撒利雅 ├ 耶羅波安終 ┼
─ ─ ─ ┼ ─ ─ ─ ─ ─ ─ ┤ │ 910 │ │ │ (911-885) │ 拿答 │ 2年 │ │ │ 909 │ │ │ 哈拿尼 ├ 拿答終 ─ ┼ ─ ─ ─ ┼ ─ ─ ─ ─ ─ ─ ┤ │ 909 │ │ │ (890-870) │ 巴沙 │ 24年 │ │ │ 886 │ │ │ 耶戶 ├ 巴沙終 ─ ┼ ─ ─ ─ ┼ ─ ─ ─ ─ ─ ─ ┤ │ 886 │ │ │ (890-848) │ 以拉 │ 2年 │ │ │ 885 │ │ │ ├ 以拉終 ─ ─
┼ ─ ─ ─ ┼ ─ ─ ─ ─ ─ ─ ┤ │ 885 │ │ │ │ 暗利 │ 12年 │ │ │ 874 │ │ │ ├ 暗利終 ─ ─
┼ ─ ─ ─ ┤ 以利亞 │ │ 874 │ │ │ │ 亞哈 │ 22年 │ (875-848) │ │ 871 ├ ─ 亞撒終 ─ ┼
─ ─ ─ ┤ │ │ │ │ │ 871 │ 約沙法 │
25年 │ │ │ │ │ │ 855 │ │ │ 俄巴底亞 │ 亞哈/亞哈謝 │ │ │ │ 853 │ 約沙法/約蘭│ │ (855-840) ├ 亞哈終 ─ ┼ ─ ─ ─ ┤ │ │ 853 │ │ │ │ 亞哈謝 │ 2年 │ │ │ 852 │ │ │ ├ 亞哈謝終 ─
┼ ─ ─ ─ ┤ │ │ 852 │ │ │ │ 約蘭 │ 12年 │ │ │ 847 ├ ─ 約沙法終 ─
┼ ─ ─ ─ ┤ │ │ │ 以利沙 │ │ 847 │ 約蘭 │ 12年 │ │ │ │ (848-797) │ │ 841 ├ ─ 約蘭終 ─ ┼
─ ─ ─ ┤ │ │ │ │ │ 841 │ 亞哈謝 │ 1年 │ ├ 約蘭終 ─ ─ ┼ ─ ─ ─ ┤ │ │ 841 ├ ─ 亞哈謝終 ─
┼ ─ ─ ─ ┤ │ 耶戶 │ 28年 │ │ │ 841 │ 亞他利雅 │
6年 │ 約珥 │ │ │ │ │ 835 ├ ─ 亞他利雅終 ┼
─ ─ ─ ┤ (835-796) │ │ │ │ │ 835 │ 約阿施 │
40年 │ │ │ │ │ │ 814 │ │ │ ├ 耶戶終 ─ ─
┼ ─ ─ ─ ┤ │ │ 813 │ │ │ │ 約哈斯 │
17年 │ │ │ 800 │ │ │ │ │ │ │ │ 799 │ │ │ │ │ │ │ │ 798 │ 約阿施/亞瑪謝│ │ │ │ │ │ │ 797 │ │ │ ├ 約哈斯終 ─
┼ ─ ─ ─ ┤ │ │ 796 ├ ─ 約阿施終 ─
┼ ─ ─ ─ ┤ │ 約阿施 │ 16年 │ │ │ 795 │ 亞瑪謝 │
29年 │ │ │ │ │ │ 794 │ │ │ │ │ │ 約拿 │ │ 791 │ 亞瑪謝/烏西雅 │ │ │ │ │ (793-753) │ │ 781 │ │ │ ├ 約阿施終 ─
┼ ─ ─ ─ ┤ │ │ 781 │ │ │ │ 耶羅波安II
│ 41年 │ │ │ 780 │ │ │ │ │ │ │ │ 767 ├ ─ 亞瑪謝終 ─
┼ ─ ─ ─ ┤ │ │ │ │ │ 766 │ 烏西雅 │
52年 │ │ │ │ 阿摩司 │ │ 754 │ │ │ ├ 耶羅波安II終 ┼ ─ ─ ─ ┤ (760-750) │ │ 754 │ │ │ │ 撒迦利雅 │
6月 │ │ │ 753 │ │ │ ├ 撒迦利雅終 ┼
─ ─ ─ ┤ 何西阿 │ │ 753 │ │ │ │ 沙龍 │ 1月 │ (753-715) │ │ 753 │ │ │ ├ 米拿現 ─ ─
┼ ─ ─ ─ ┤ │ │ 751 │ │ │ │ │ 10年 │ │ │ 750 │ 烏西雅/約坦 │ │ │ │ │ │ │ 742 │ │ │ 彌迦 ├ 米拿現終 ┼ ─ ─ ─ ┤ │ │ 742 │ │ │ (742-687) │ 比加轄 │ 2年 │ │ │ 741 │ │ │ 以賽亞 ├ 比加轄終 ┼ ─ ─ ─ ┤ │ │ 740 ├ ─ 烏西雅終 ─
┼ ─ ─ ─ ┤ (740-861) │ 比加 │ 20年 │ │ │ 739 │ 約坦 │ 16年 │ │ │ │ │ │ 734 ├ ─ 約坦終 ─ ─
┼ ─ ─ ─ ┤ │ │ │ │ │ 734 │ 亞哈斯 │
16年 │ │ │ │ │ │ 731 │ │ │ ├ 比加終 ─ ┼
─ ─ ─ ┤ │ │ 731 │ │ │ │ 何細亞 │ 9年 │ │ │ 729 │ 亞哈斯/希西家│ │ │ │ │ │ │ 723 │ │ │ ├ 何細亞終 ─
┼ ─ ─ ─ ┤ │ │ 721 │ │ │ │ (以色列滅亡)
│ │ │ │ 715 ├ ─ 亞哈斯終 ─
┼ ─ ─ ─ ┤ │ │ │ │ │ 714 │ 希西家 │
29年 │ │ │ │ │ │ 713 │ │ │ │ │ │ │ │ 696 │ │ │ │ │ │ │ │ 695 │ 希西家/瑪拿西│ │ │ │ │ │ │ 686 ├ ─ 希西家終 ─
┼ ─ ─ ─ ┤ 那鴻 │ │ │ │ │ 686 │ 瑪拿西 │
55年 │ (663-612) │ │ │ │ │ 641 ├ ─ 瑪拿西終 ─
┼ ─ ─ ─ ┤ 西番雅 │ │ │ │ │ 640 │ 亞們 │ 2年 │ (640-621) │ │ │ │ │ 639 ├ ─ 亞們終 ─ ─
┼ ─ ─ ─ ┤ 耶利米 │ │ │ │ │ 638 │ 約西亞 │
31年 │ (627-586) │ │ │ │ │ 621 │ │ │ 哈巴谷 │ │
│ │ │ 620 │ │ │ (612-589) │
│ │ │ │ 609 ├ ─ 約西亞終 ─
┼ ─ ─ ─ ┤ 但以理 │ │ │ │ │ 609 │ 約哈斯 │ 3月 │ (605-530) │ │ │ │ │ 609 ├ ─ 約哈斯終 ─
┼ ─ ─ ─ ┤ │ │ │ │ │ 608 │ 約雅敬 │
12年 │ 以西結 │ │ │ │ │ 607 │ │ │ (597-571) │
│ │ │ │ 606 │ │ │ │ │ │ │ │ 606 │ │ │ │ │ │ │ │ 598 ├ ─ 約雅敬終 ─
┼ ─ ─ ─ ┤ │ │ │ │ │ 597 │ 約雅斤 │ 3月 │ │ │ │ │ │ 597 ├ ─ 約雅斤 ─ ┼
─ ─ ─ ┤ │ │ │ │ │ 597 │ 西底家 │
11年 │ │ │ │ │ │ 592 │ │ │ │ │ │ │ │ 586 │ │ │ │ │ │ │ │ 586 ├ ─ 猶大滅亡 ─
┴ ─ ─ ─ ┤ │ │ │ │ │ │ │ 哈該 │ │
│ │ │ │ │ (520-505) │ │ │ │ │ │ │ 撒迦利亞 │
│ │ │ │ │ │ (520-480) │ │ │ │ │ │ │ 瑪垃基 │ │
│ │ │ │ │ (440-430) │ │ │ │ ――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歷代志上概要】 一、卷名 象《列王記》一樣,《歷代志》上和下原來合為一卷。希伯來原文的意思是“當時代的事件”,系保存在東方宮廷中記錄當時事件的日誌(見王下14:18,28;15:6,21,31;代上27:24;尼12:23;參帖6:1,2)。七十士譯本將它分為兩卷,所採用的卷名意思是“補遺第一卷”和“補遺第二卷”。希臘文譯者採用這樣的卷名,表明他們把《歷代志》看作是《撒母耳記》和《列王記》的補充,提供了以前的史書中所省略的細節。英文本的譯名來自哲羅姆拉丁譯本,體現了希伯來原文的意思。一些武加大版本採用了複數形式,英文譯者承襲了這一做法。 一份馬所拉學者在希伯來原文卷末的注釋指出:歷代志上、下原為一卷,並說明代上27:25是處在中間的一節。此外,約瑟弗斯,奧裡金,哲羅姆以及塔木德經都把《歷代志》看為一卷。武加大譯本仿照七十士譯本把本書分為兩卷。其他文本及現代希伯來文本的聖經也都效仿了此種分法。 二、作者 仔細研究《歷代志》、《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的希伯來原文,可以發現它們的語言、文體和觀點十分接近。這些相似性表明它們可能出自同一位作者。一些人注意到,《歷代志》最後一部分並沒有說完,而由《以斯拉記》頭幾節繼續完成。這表明原來兩卷並不分開(代下36:22,23;參拉1:1-3)。《歷代志下》36章和《以斯拉記》第一章的敘述是連續性的。也許是後來把它分成兩卷時,才在《以斯拉書》的開頭幾節重複《歷代志下》的最後幾節。也有人認為在《歷代志》的末尾處加上《以斯拉記》的頭幾節是為了使該卷書不至於以耶路撒冷的毀滅結束。早期猶太作家一般都認為《歷代志》為以斯拉所作。 許多跡象表明,《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有著密切的聯繫。古時這兩卷書不象現在那樣分開。塔木德經和基督教教父奧裡金、哲羅姆都把它們看成一卷。《歷代志》、《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似乎出自同一支手筆,故現代學者一般認為是一個人所作。作品的筆調和風格與西元前五世紀後半葉在耶路撒冷聖殿供職的祭司相符,所以很有可能作者是祭司兼文士以斯拉(見尼12:26)。以斯拉(拉7:1-21)和尼希米(尼2:1;5:14)都提到以斯拉活動時期的亞達薛西王。這顯然是指亞達薛西一世(西元前465-423)。如果以斯拉是《歷代志》、《以斯拉記》、《尼希米記》的作者,《歷代志》上、下的著作年代該是在西元前五世紀的後半葉。 卷內的證據也證明該書的寫作年代(至少是成書年代)是在西元前400年左右的波斯時代。其中的貨幣單位是“達裡克”,據認為這是大流士一世(B.C 522-480)時所採用的硬幣。大衛的家譜延續到所羅巴伯以後好幾代(代上3:19-24)。所羅巴伯是在居魯士統治時(B.C.539-530,拉1:1,2;參2:2)回到猶大的。但也有可能這些名字是以後補上的(見代上3:19注)。根據希伯來國王的一般年限,一代約為23年。依此演算法,所羅巴伯以後六代應延至西元前400年左右。我們既已推定《歷代志》原與《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合在一起,就可根據這幾卷書的內證確定《歷代志》的年代。《尼希米記》12:10,11,22,23中提供的祭司表延至約拿單或約哈雅和押杜亞。據埃利潘蒂尼草紙載,約拿單至少早在西元前410年就擔任大祭司,因而可以證明西元前五世紀末,或西元前400年左右為《歷代志》的成書年代。 《歷代志》的作者一再提到一部希伯來的通史《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見代下16:11;25:26;28:26;參35:27;36:8)。該書似乎是《列王記》中多次提到的兩部書的最後合集:《以色列諸王記》(王上15:31;王上16:5,4,20,27;王上22:39;王下10:34;王下14:28;王下15:21,26)和《猶大列王記》(王上14:29;王上15:7,23;王下8:23;王下12:19;王下15:6,36;王下16:19)。該書似乎包括了列王的全部記錄,因為其中記載了他們“所行的事,自始至終”(見代下16:11;代下25:26;代下28:26;代下35:27)。此外,《歷代志》的作者還多次提到一些範圍較小的歷史著作,這些著作是專人或專題性的,其中有《大衛王記》(代上27:24)、《先見撒母耳的書》、《先知拿單並先見迦得的書》(代上29:29)、《示羅人亞希雅的預言書》、《先見易多論尼八兒子耶羅波恩的默示書》(代下9:29)、《先知示瑪雅和先見易多的史記》(代下12:15)、《先知易多的傳》(代下13:22)、《哈拿尼的兒子耶戶的書》(代下20:34)、《列王的傳》(代下24:27)、先知以賽亞所著《烏西雅……的事》(代下26:22)、《以賽亞的默示書》(代下32:32)、《何賽的書》(代下33:19)。 上面所列著作表明曾有大量的原始材料,在以斯拉和尼希米的時代可以獲得。如果《馬加比下》2:13的記載是可靠的話,那麼,尼希米曾建立了一個圖書館“收集了列王,諸先知和大衛的言行的書信,以及有關列王聖禮的書信”。 三、歷史背景 《歷代志》基本上是神的子民從創世到波斯時期的簡史,側重於大衛和他在猶大國繼承者的歷史。如果《歷代志》,《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原為一卷,作者是亞達薛西一世時回到猶太的以斯拉,那麼《歷代志》的歷史背景,就其成書的時代而言,應與《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一致。但是《歷代志》並不敘述其成書的歷史,其中只有一些次要的家譜延伸到那個時代。那個時代的歷史由《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敘述。關於這段時期的歷史背景見本注釋《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的序言。關於《歷代志》所述主要的歷史時期,可見《撒母耳記》和《列王記》的序言。 四、主題 《歷代志》一開始就是從亞當到大衛的古代族譜。創造的歷史,伊甸園,人類的墮落,諸位先祖,洪水,以後的諸位先祖,以色列人在埃及,出埃及,士師時期,掃羅的統治,這一切均被略去了。作者對於摩西五經及《約書亞書》,《士師記》等沒有什麼補充的材料,只是提供了一系列族譜,偶然加一些傳記方面或歷史方面的注釋(代上4:9,10,38-43;代上5:9,10,16-26;代上6:31,32,48,49,54-81;代上7:21-24;代上9:7-34)。作者先是追溯亞當到雅各的家譜,接著述寫十二支派,側重於大衛的支派猶大和祭司的支派利未,然後從所有以色列人講到猶大和便雅憫支派的南部王國,以及耶路撒冷城。以上引言性材料占了《歷代志上》的前九章。 本書的第二也是其主要部分一開始簡要地敘述了掃羅之死(代上10章),然後是大衛的歷史(代上11-29 章)以及他在猶大的繼承人直到西底家,耶路撒冷的毀滅和被擄到巴比倫(代下1-36章)。原著的第三部分似乎記錄了從被擄之地歸回,重建耶路撒冷作為復興的猶大社區中宗教的中心(《以斯拉尼希米記》)。 本卷書比較側重以色列的黃金時代──大衛統治時期,但大衛的許多事情略去了,如他在希伯侖作王,在赫人烏利亞的事上犯罪,押沙龍的叛變等事。 所羅門的統治講得比較簡單(代下1-9章),但要比以後的任何繼位者詳細。與建造聖殿有關的事件占了大部分有關所羅門的記載(2-7章)。 《列王記》中有關這段時期的許多事件在《歷代志》中都沒有記載。如亞多尼雅陰謀叛亂,所羅門的受膏(王上1,2章),他娶法老的女兒為妻,在邱壇獻祭(王上3:1,2),斷爭孩子之案(王上3:16-28),他的諸臣,智慧和箴言(王上4章),他的王宮(王上7:1-12);他拜外邦的神(王上11章),他的敵手。與建造聖殿有關的有些事略去了,有些講得比較簡單,有些採用與《列王記》一樣的語言,有些則採用全新的說法。 其餘的歷史記錄側重於猶大而不是以色列。以色列只是偶然提到。沒有提到任何以色列王的年代。除了一處例外(代下13:1),均沒有依據同時代的以色列王來敘述猶大的王。《歷代志》幾乎完全略去以色列的歷史。敘述猶大的歷史也主要是從宗教的角度,而把政治,軍事和個人的事件放在從屬於具有屬靈意義之事件的位置上。記史的目的是為了表現神在選民經歷之中的旨意,證明由於犯罪的結果,一個民族是如何衰落的,甚至是舉行神聖儀式的聖殿也會摧毀。《歷代志》把好的國王──至少在他們部分統治時期中為善的──如約沙法,約阿施,希西家,約西亞放在突出地位,並強調了統治者從事宗教改革,恢復聖殿崇拜的那些事件。 所以很明顯,《歷代志》不是對《列王記》單純歷史方面的補充。它是一部獨立的著作,有它自己的宗旨和觀點。猶太人從巴比倫被擄之地返回以後,重建了耶路撒冷,恢復了聖殿的崇祀。這些熱心的猶太人在展望未來的時候,無疑殷切地希望這些崇祀永遠不再間斷。他們相信在神的祝福下,以色列從今以後會昌盛起來,榮上加榮。所以這是一個非常恰當的時機,用過去的歷史提醒百姓,以便讓以色列人能夠享受神應許賜給他們的光榮特權。 所以《歷代志》的作者補充了有關聖殿及其崇祀,以及宗教節日的材料。但是他更關心的是生命不是儀式,是眾人的心而不是聖殿。以色列人應當按照神的聖律法塑造自己的生活,時常注意順從的賞賜和犯罪的刑罰。所以他重新對公義予以強調,更加充分地體現虔誠與興旺,違命與敗落之間的密切聯繫。 作者對列王統治的闡述是要讓讀者明白:順從神的法則就會帶來平安和繁榮,犯罪作惡就會導致毀滅和敗落。他以最直接的方式指出每一次明顯的災難和成功都是天意的作用,是神在賞善罰惡。如“掃羅死了,因為他干犯耶和華”(代上10:12),“大衛日見強盛,因為萬軍之耶和華與他同在”(11:9),“神不喜悅這數點百姓的事,便降災給以色列人”(21:7),“猶太人得勝,是因為依靠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代下13:18;代下16:7;代下17:3,5;代下22:17;代下25:20;代下28:6;代下32:25;代下33:10;代下36:15-17)。 在《歷代志》中,以色列是一個背道的國家,行在邪惡和死亡的道路上。猶大國在義王的統治時興旺發達,而在背棄神的國王統治時則受罪的處罰。 對於同樣事件的處理,《列王記》和《歷代志》有著明顯的區別。在《列王記》中沒有記載羅波安好的地方,而在《歷代志》中則記載了他好的地方,用來與耶羅波安的惡作對比(代下11:13-17)。後來羅波安“離棄耶和華的律法”。《歷代志》解釋示撒前來進攻耶路撒冷是因為“王和民得罪了耶和華”(代下12:1,2)。 在《列王記》中只是記載亞比央“行他父親所行的一切惡,他的心不……順服耶和華”(王上15:3),再也沒有說別的什麼。但《歷代志》也講到他一些好的地方。說他與耶羅波安作戰是因為其違背神,在以色列設立虛假的祭司制度。《歷代志》說他取得了對北方以色列國的偉大勝利,是因為他依靠神(代下13:4-18)。至於亞撒,《歷代志》記載了他大敗古實王謝拉。這件事《列王記》則沒有提到。《歷代志》還進一步記載了許多以色列人看見神與猶太人同在,就歸降他們,還記載了一次大型的宗教集會,在會上與神重新立約(代下14:9-15;代下15:1-15)。 《列王記》只提到約沙法是一位好國王,簡要地記載了他的統治(王上22:42-50)。《歷代志》則詳細記錄了約沙法在民族存亡的危急關頭祈禱神,神使他取得偉大勝利,敵軍自相殘殺的事(代下20:1-30)。 約蘭的邪惡統治《列王記》只是簡單地提到(王下8:16-24),《歷代志》則記錄了他因犯罪而受到神的嚴厲處罰(代下21:8-19)。 《列王記》簡單提到亞哈謝死在耶戶手中(王下9:27,28);《歷代志》則詳細記載他聽從壞的計謀,“以致敗壞”,他被殺“是出乎神”(代下22:4-9)。 《列王記》說到約阿施死於臣僕之手(王下12:20,21)。《歷代志》則補充了以下重要的細節: 1.耶何耶大去世以後,百姓“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神的殿,去事奉亞舍拉和偶象,因他們這罪,就有忿怒臨到猶大和耶路撒冷”; 2.遵照王的命令,耶何耶大的兒子被殺,因為他膽敢指出他們干犯神,必不得亨通。他們離棄神,神也必離棄他們; 3.結果猶大大隊的軍兵被交在一小支亞蘭軍兵手中,是因為猶大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 4.約阿施正臥在床上療養戰傷,就被他的臣僕所殺(代下24:17-25)。 《列王記》記載亞瑪謝打敗以東人,卻敗在以色列王約阿施手下(王下14:7-14),《歷代志》則補充了一個重要的細節:亞瑪謝打了勝仗回來以後,“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來,立為自己的神,在他面前叩拜燒香,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亞瑪謝發作”,因他的行為定意要滅他(代下25:14-16)。 《列王記》簡要地記載了烏西雅的統治,提到他長大麻瘋,但沒有說明原因(王下15:1-7),《歷代志》則比較詳細地記載了烏西雅的統治(代下26:1-23),清楚地說明他長大麻瘋的原因,即:在他強盛的時候“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他這樣犯罪,受到祭司們的責備,立即得了大麻瘋,“因為耶和華降災與他”。 《列王記》簡單記載了義王約坦的統治(王下15:32-38)。《歷代志》則比較詳細地記載了他怎樣戰勝亞捫人,結果亞捫人向他進貢,以及他怎樣“在耶和華他神面前行正道,以致日漸強盛(代下27:5,6)。 據《列王記》記載,亞哈斯受到以色列王和亞蘭王的進攻,但顯然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因為他得到提革拉毗列色的幫助,提革拉毗列色(亞述王)就去攻取大馬色,殺了其國王(王下16:1-9),但據《歷代志》記載,因為亞哈斯拜偶像,神就“將他交在亞蘭王手裡,亞蘭王打敗他,擄了他許多的民”,他又被“交在以色列王的手裡,以色列王向他大行殺戮”,擄走“婦人帶兒女共有二十萬,又掠了許多的財物”,他們求助於提革拉毗列色,他“卻沒有幫助他,反倒欺侮他”,因為他“在猶大放肆,大大干犯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猶大卑微”(代下28:3-20)。 《列王記》較多地記錄了義王希西家的統治(王下18-20章),《歷代志》則十分詳細地記載了希西家的義行,他如何潔淨聖殿,恢復聖殿的崇祀,邀請全體以色列人前來耶路撒冷參加盛大的逾越節,北方的亞設,瑪拿西和西布倫支派有人前來。《歷代志》講到逾越節的禮節之後,眾人不僅在猶大和便雅憫,而且在以法蓮,瑪拿西地搗毀偶像,柱像和丘壇,恢復各種祭祀,供獻和祭司工作(代下29-31章)。 《列王記》詳細描寫瑪拿西的罪(王下21:1-18),《歷代志》不僅提到他犯罪,還講到他被亞述王用鐵鉤鉤住,用銅鏈鎖住帶往巴比倫,他在苦難之中“就懇求耶和華他的神,且……極其自卑”。神垂聽了他的祈禱,允許他回到耶路撒冷,在那裡他除掉外邦的神“重修耶和華的祭壇,在壇上獻平安祭,感謝祭,吩咐猶太人事奉以色列的神”(代下33:11-16)。 關於亞捫,《列王記》只說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與他父親瑪拿西所行的一樣”(王下21:20),《歷代志》則補充他“不在耶和華面前象他父親瑪拿西自卑”(代下33:23)。 《列王記》較詳細地敘述了約西亞恢復耶和華的崇拜,採取措施進行全面的改革,最後講到他怎樣死在埃及王尼哥手中(王下22,王下23:1-30)。《歷代志》對於他恢復和改革的工作寫得更加詳細。在寫到他與尼哥作戰的事時,補充了以下細節:尼哥曾設法勸說約西亞不要與他作戰,約西亞卻“不聽神藉尼哥之口所說的話”,所以死於這次戰鬥之中(代下34,35章)。 《列王記》用一定的篇幅記錄了猶大最後四位元惡王的統治,以及耶路撒冷的陷落(王下23:30-37;王下24:1-20;王下25:1-30),只是簡單講到“耶和華的怒氣在耶路撒冷和猶大發作,以致將人民從自己面前趕出”(王下24:20)。《歷代志》對最後四位元國王的記載雖然很簡單,卻特別講到猶大亡國的原因,從祭司和百姓“大大犯罪,效法外邦人行一切可憎的事,污穢耶和華在耶路撒冷分別為聖的殿”,嬉笑神的使者,藐視他的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他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代下36:1-16)。 《歷代志》的作者在全書中突出了先知和他們的工作。關於一些著名的先知,還補充了舊約聖經其他地方沒有提到的材料。其中所講到的一些先知,在聖經別處沒有提到。書中講到這些神的使者在危急的關頭發出警告和規勸。示瑪雅告訴羅波安,示撒入侵是因為百姓離棄了神(代下12:5);亞撒利雅對亞撒進行勸勉(代下15:1-8);哈拿尼責備亞撒向亞蘭人求助(代下16:7-10);耶戶責備約沙法與亞哈聯合(代下19:2);雅哈悉在約沙法與摩押,亞捫及西珥山人作戰時鼓勵他(代下20:14-17);以利以謝責備約沙法與亞哈謝聯合(代下20:37);撒迦利亞在約阿施的時代告訴百姓,因為違命,他們必不得亨通(代下24:20);俄德在亞哈斯和比加的時代勸戒以色列人(代下28:9-11)。 從上面這些事例可以看出,《歷代志》不僅僅是歷史,而更是一份宗教講章。作者不單在敘述事實,而更是在闡明真道。他對某一事件的記載若有與《列王記》不同,那不是因為兩份記錄有矛盾,而是側重點不一樣。《歷代志》的作者表現出施教的意向。他說出他必須說的話,因為其中含有教訓和警告。他完成這部著作是在猶大亡國,被擄,耶路撒冷重建,聖殿的崇祀得恢復之後。 毫無疑問他殷切希望不再亡國,但是亡國的危險又確實存在。罪惡一再表現出來(拉9:1-15;代下10:1-19;尼5:1-13;尼13:3-11,15-30),神的忿怒有可能再次臨到祂的百姓身上。作者千方百計想避免這一點。可以斷定,撰寫《歷代志──以斯拉記──尼希米記》這部偉大著作的目的在於防止猶大第二次背道和敗落。 歷代的解經家對於《歷代志》中出現的一些大數目常感不解。例如代上22:14說大衛奉獻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讓他兒子所羅門建造聖殿。在這個數目上還要加上他和其他以色列貴族另外的大筆奉獻(代上29:3-7)。按現代的價值計算,十萬他連得金子折合三十億美元,這筆數目很難想像是真實的,因為古時候全世界所有的黃金加起來也不值三十億美元。因此,現代學者宣稱《歷代志》的作者誇大事實,他的資料並不準確。這種見解是站不住腳的,因為近代的發現證明了歷代志作者敘史的可靠性,所以,要解決歷代志某些龐大數字之迷,我們必須另找答案。 根據書上所列家譜,《歷代志》著於西元前五世紀下半葉,至少是在那時成書的,即尼希米的時代。這可能是舊約聖經中最後成書的,因為它列於希伯來聖經之末。在編寫過程中,採用了先知和其他受靈感的作者所寫的正式著作《先知拿單並先見迦得的書》、《大衛王記》等。這些著作是採用被擄前的希伯來文字寫的,而《歷代志》則是用被擄後通行的亞蘭方形文字寫的。這種文字,根據猶太傳統說法,系以斯拉引進,略經改動,一直作為希伯來文字用到現在。 在任何的已知的希伯來聖經文稿中,數目均全部書寫出來,沒有用數詞。然而數詞在古希伯來文字中是有使用的,就象在腓尼基,亞蘭,納巴泰,帕爾米拉,埃及和巴比倫的文字中一樣。古希伯來語原始文字材料的缺乏造成我們對希伯來聖經作者數詞運用的情況瞭解不充分。當馬可•里茲巴斯基在1898年出版的他的《北閃米特碑文識讀手冊》時,他說希伯來人顯然不用數詞而把數字表示出來。他的這種看法依據的是西羅亞銘文和摩押石碑,裡面的數字是書寫出來的。這兩份是唯一已知的含有數位的當時希伯來文字,其中摩押石碑甚至還算不上真正的希伯來文字。儘管摩押的語言文字與希伯來文相差甚微。 然而在過去五十年裡,有幾份被擄巴比倫以前的希伯來文字發掘了出來,其中有出自撒瑪利亞和拉吉,以及泰勒蓋齊爾(Tell
Qasile) 的陶片,其中含有數位,一些全部書寫出來,還有一些用數詞表示。在過去五十年裡,從埃利潘蒂尼發現的亞蘭文草紙文獻表明當時廣泛使用一些全部書寫出來的數位以及數詞。 在上述文稿中代表十以下數字的數詞是把分隔號自右至左三條一組排列,最後一豎一般比其他的要長。10用一個牙月形的符號表示;20是把兩個10合起來。還有一個符號表示“百”。在埃利潘尼的草紙中“千”用'lph表示(在巴勒斯坦的希伯來文稿中沒有“千”這個數字)。有時在lph前面加上幾豎表示幾千。但是在這些文稿中,前面的豎也可代表希伯來文的連詞waw(“和”),有時不大容易斷定這一豎表示連詞“和”還是指“一”千。 現有的材料雖然還不足以提供確鑿的事例證明數位被誤解了,但可以證明古代的文稿是容易引起誤解的,這些文稿中有時用數詞,有時又把數位全部書寫出來。如果《歷代志》的作者在編書的過程中所採用的文稿有時用數詞表數,有時又把數位全部寫出來,那就可能會對這些數字產生誤解。例如某一份文稿中的符號,就有可能被理解為十萬(100千),而作者的原意是“百(和)千”(1100)。 也有人可能要問,《歷代志》的作者寫出這麼大的數位是不是真的要人從字面上理解。住在近東地區的人一般都知道“千千”這樣的講法只表示一個很大的數目。那些這樣運用數字的人看到其他不熟悉這樣用法的人,從字面上去理解,就會感到十分奇怪。《歷代志》裡所用的“無數的銅鐵”(代上22:15)和“人多得不可勝數”(代下12:3)也應按作者原意這樣解釋,而不要從字面上理解。如果按照現代歷史學家的做法,從嚴格的字面意義上來理解《歷代志》中的數位,也許是一個錯誤,有違于作者的原意。 仔細研究《歷代志》的人會注意到作者很重視家譜和統計數字。書中多次出現名單──聖殿和王宮的官員,政府官員,軍官等,其中有: 代上11:26-47 大衛軍中的勇士 代上12:1-14 到洗革拉歸大衛之勇士 代上14:4-7 大衛的眾子 代上15:5-24 抬約櫃的利未人 代上18:15-17 大衛主要的政府官員 代上23:6-24 大衛的利未人官員 代上24:1-31 亞倫子孫的24個班次 代上25:1-31 24班唱詩者 代上26:1-32 聖殿的警衛和官員 代上27:1-34 官長和管府庫的 代下11:5-10 羅波安的設防城 代下17:7-18 約沙法的利未人和官長 代下23:1 耶何耶大的官長 代下28:12 以法蓮的族長 代下29:12-14 利未人的首領 代下31:12-15 供獻的管理人 代下34:12 修殿的督工 代下35:9 利未人的族長 在《以斯拉和尼希米記》中也有類似的統計項目: 斯1:9-11 從巴比倫歸回的器皿 斯2:2-65 從巴比倫回來的人數 斯2:66,67 馬、騾、駱駝數 斯4:9,10 亞斯那巴所遷移安置在撒瑪利亞的人 斯7:1-6 以斯拉的家譜 斯8:1-14 與以斯拉一同回來的人 斯8:16-19 與以斯拉一同歸來的利未人 斯8:20 與以斯拉一同歸來的尼提寧人 斯8:26,27 奉獻的金銀 斯10:18-44 娶外邦妻子的人 尼3:1-32 造城牆的人 尼7:6-73 與所羅巴伯一同歸回的人 尼8:4 與以斯拉站在一起的人 尼8:7 宣讀律法書的人 尼10:1-27 簽名的人 尼11:3-24 住在耶路撒冷的人 尼12:1-42 祭司和利未人 在《歷代志》,《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中出現眾多的家譜和統計。 這些材料表明這三部書可能出自一個人,若是這樣的話,作者很有可能是“祭司和文士”以斯拉(見拉7:6,10-12;尼8:1,4,9,13;尼12:26,36)。 ── SDA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