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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上第二十章拾穗

 

【代上二十1「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約押率領軍兵毀壞亞捫人的地,圍攻拉巴。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約押攻打拉巴,將城傾覆。」

         “過了一年”。即到了春天。“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大衛與拔示巴犯姦淫並謀殺其丈夫烏利亞的醜聞(撒下一一)在這時發生。“拉巴”。亞捫人的主要城市,現在稱為安曼,是約旦的首都。――《歷代志上雷氏研讀本》

         大衛與拔示巴的淫亂事便發生在這段時間。拉巴為亞捫人首邑,即今天約旦國的首都安曼。――《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拉巴」:進攻亞捫首都拉巴乃戰爭的最後階段,而大衛卻在這時與拔示巴犯了淫亂之罪(撒下114)

          「列王出戰的時候」:見撒下111注。――《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大衛將征伐亞捫的指揮權交給約押,自己則在城中休息。當手下在疆場流血奮戰之時,領袖卻獨享安逸,這本身就是一種錯誤。大衛之罪或許正來自這種懶惰。本書作者用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簡單地進行描述(撒下111~27)<221~7,領袖的責任>――《聖經精讀本》

         拉巴是亞捫人的首都,現代約旦王國安曼所在地。──《靈修版聖經註釋》

         「列王出戰的時候」(1),指第二年春天收割季節前後。中東的冬天是雨季,道路泥濘,食物補給也比較困難,因此,古代戰爭通常都要等到雨季結束之後,亞述和巴比倫的文獻都提到戰役在陽曆三到五月進行。──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拉巴」(1)是亞捫人的首都,即現代約旦首都安曼。──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在第一次戰役中,亞捫人的戰鬥力並不強(十九6),需要請雇傭軍幫忙;而經過第二次戰役,「亞蘭人不敢再幫助亞捫人了」(十九19);因此,第三次戰役一開始,以色列人就「毀壞亞捫人的地」(1),只剩下「圍攻拉巴」(1)了。因此,大衛並不需要親自出征,「仍住在耶路撒冷」(1)──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此處作者省略大衛與拔示巴的事件 撒下 112~1225 ,只記載與亞捫人戰爭 的勝利。不過歷代志的讀者都讀過撒母耳記,因此 201「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 202 立刻變成「大衛奪了亞捫人之王....」的邏輯突兀,其實也會讓讀者想起大衛在 耶路撒冷犯過的罪惡。

         「列王出戰的時候」:當時的戰爭多發生在冬天雨季結束之後,也就是春天 的好幾個月的時間。到了收割季節,男丁都要下田工作,也不適合作戰。亞述和巴 比倫的年表很多都提到戰役在陽曆的三到五月開始。

         「拉巴」:字義是「偉大」,亞捫人的首都,如今約旦的安曼。

         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坐」、「停留」。 ――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 研經資料》

  第二十章記錄了征戰亞捫的完成(1~3),以及一些以色列英雄殺死非利士巨人的功績(4~8)。相關記錄見撒下111122630312118~22。――SDA聖經注釋》

         過了一年。直譯是“新年開始”。這是一年的春天。軍隊通常在那時出兵打仗。多雨的冬天不合適軍事行動。但到了春天雨停了,莊稼成熟了,正好為入侵的軍隊提供食物。亞述的文獻記載軍隊通常在尼散月開始行動。尼散月是亞述和巴比倫年曆的一月份。也是希伯來宗教年曆的一月(見出122;申161,稱為亞筆月;斯37),並且有可能是分裂後北方以色列國民用曆的一月。猶大人的民用曆是秋天的提市黎月(七月份)開始的。

         住在耶路撒冷。《撒母耳記》從這裡接著講述大衛與赫人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的通姦(撒下112~27)

         約押攻打拉巴。到了圍攻的高潮,約押請來了大衛,以便最後攻陷該城(見撒下1227~29注釋)。――SDA聖經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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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上二十1  本書略去大衛與拔示巴犯姦淫一事,是想隱瞞甚麼?其實是──】列王出戰,大衛卻留在耶路撒冷,就在這時犯了姦淫罪(參撒下11~12)。歷代志上略去這件事不提,可能因為這卷書重點在記載神對以色列人的眷顧,和神如何祝福象徵神同在的聖殿。大衛與拔示巴犯姦淫的事,不合這卷書的宗旨。在本章與下一章之間提及的年代中,曾發生押沙龍的叛亂事件(參撒下15~18),可能因為同樣的原因,也略去不提。――《靈修版聖經註釋》

 

【代上二十1~3約押遠征亞捫:本文記錄了以色列軍隊徹底殺戮叛亂的勢力根源亞捫人的事實。巴勒斯坦的冬天是雨季,因考慮到農事儘量避免戰爭。在前章約押之所以沒有乘勝追擊攻佔亞捫人的城邑而暫時退到耶路撒冷恐怕也是此原因(1915)。攻陷亞捫之後大衛非常殘忍地殺戮了其俘虜(3),原因有二:①代神施行神的審判:大衛想要除去對抗神的選民而興起的勢力(36);②對背叛的懲罰:亞捫以污辱與輕蔑回報了大衛的友好(191~5),故大衛的憤怒自然會加倍。並且,在執行此戰鬥的過程中發生了拔示巴事件(撒下11),但本書卻省略未記。這必定是因歷代志作者想要盡可能向歸還的百姓介紹光輝的王國史,使他們擁有自信與異像,因此故意省略大衛的失敗。 ――《聖經精讀本》

 

【代上二十2「大衛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王”或作“瑪勒堪”,“瑪勒堪”即“米勒公”,亞捫族之神名),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裡奪了許多財物,」

         “一他連得”。約一千二百安士(75磅或34千克)――《歷代志上雷氏研讀本》

         “亞捫人之王”可譯為“亞捫人的米勒公”(他們所拜的假神名)看《王上》十一5。大衛戴這麼重的金冠冕只是一次象徵式的行動。――《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一他連得」(2)有三十四公斤重,這麼重的金冠冕,可能是偶像的冠冕。按照文法,第2節也可以理解為「人將這寶石戴在大衛頭上」。──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傾覆」:SH 2040,「破壞」、「摧毀」。

         「王」:可能是一般名詞,也可能是專有名詞「米勒公」王上 11533 ,兩 個字一樣。

         「一他連得」:三十四公斤重。所以這個「王」比較可能是神像「瑪勒堪」, 帶著那麼重的冠冕,實在是太累了。大衛戴這王冠應該也只是象徵性的戴一下子, 表示自己已經征服亞捫。――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一個他連得約重75磅。很難想像人會戴這麼重的冠冕。如果這次所“戴”是冠冕,而不是像一些人所認為的一塊寶石,那就必須有一種支撐裝置,以托起這個重量(見撒下1230注釋)――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2~3(撒下123031)――《聖經精讀本》

 

【代上二十3「將城裡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或作“強他們用鋸,或用打糧食的鐵器,或用鐵斧作工”),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衛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本節說的人可能只是指士兵。由於希伯來原文很晦澀,一些解經家提供的可能解釋是,這些人成了服苦的勞工(參看撒下一二的注釋)。——馬唐納《歷代志上》

         “鐵耙”。有尖刺的鐵製工具。學者對於在拉巴之俘虜的命運,有兩個不同的看法,參看撒母耳記下十二章31節的腳註。――《歷代志上雷氏研讀本》

         “放在鋸下…”指叫這些人做苦工(參撒下十二31)――《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3),意思是叫亞捫人服勞役,重建各城。大衛並沒有屠殺亞捫人,所以後來押沙龍叛亂時,還有「亞捫族的拉巴人拿轄的兒子朔比」(撒下十七27)來幫助大衛。──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此時大衛的王位穩固,權力和軍事力量都到達了頂峰,周圍的仇敵大部分都被征服,攻取拉巴也是指日可待。然而,「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越是成功、安逸的時候,越容易失去警醒,也越容易肉體出頭。大衛與拔示巴犯罪,就發生在他「仍住在耶路撒冷」(1)的這段時間;但本書卻省略了這段細節(撒下十一1~十二25),而是故意提到「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讓熟悉《撒母耳記》的讀者自己聯想,然後強調「大衛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2節;十二30)。因為聖靈所要強調的是,儘管此時大衛還沒有悔改,但神卻仍然賜下得勝,大衛之約絕不會因著人的失敗而改變:「祂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一百零三10),卻用祂的恩慈領人悔改(羅二4),讓每一個被擄回歸的百姓都從心底發出讚美:「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詩一百零三1)──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203 有人認為大衛是殘殺亞捫人,不過後面說「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 是如此」,顯然大衛不可能殺掉所有的亞捫人,因此此處應該是強迫亞捫人做苦工, 而非殺害他們。

         說起來大衛和亞捫人的戰爭算是一場長期的戰役,勝利了以後,大衛大致上 還是依照當日的習慣,將戰俘強迫勞役。聖經並不掩飾大衛當時的作法,我們也不用強求大衛要有非常高尚的人道思想,畢竟當代對待戰俘,比起大衛的作法並沒有 更加人道。――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放在鋸下。參撒下1231注釋。指大衛強迫亞捫人用這種工具勞動。KJV版為“用鋸鋸他們”。――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4「後來,以色列人在基色與非利士人打仗。戶沙人西比該殺了偉人的一個兒子細派,非利士人就被制伏了。」

         “偉人”。利乏音人,希伯來文是Rephaim。參看申命記二章20節和三章11節的腳註。――《歷代志上雷氏研讀本》

         本段(48)的記載和《撒下》二十一1822同。――《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戶沙人西比該」:見代上1129――《串珠聖經注釋》

         偉人的兒子:  (希伯來語,利乏音),有些譯本譯成“利乏音人”,表明地名(149)――《聖經精讀本》

         「基色」:字義是「部分」, 撒下 2118 作「歌伯」。

         「偉人」(4)原文就是「利乏音人」(申二11)──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西比該」:字義是「編織者」。

         「細派」:字義是「篩選」。 撒下 2118 作「撒弗」。―― 蔡哲民等《歷 代志上研經資料》

         基色。見代上1416注釋。

         西比該。見撒下2118注釋。該處所記與非利士人作戰的地點是歌伯,顯然是基色附近的一個未確定的地方。西比該是大衛軍隊中一個英勇的指揮官(代上11292711)

         細派。或“撒弗”(撒下2118)。――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4~8三敗非利士人:參撒下2118~22注。――《串珠聖經注釋》

         征伐非利士:本文是關於與非利士人的三次爭戰中立下赫赫戰功之三勇士的記錄(撒下2118~22)。雖然大衛屢次擊敗了非利士人(撒下517~2581),但只要一有機會他們便再次對抗以色列,直到南王國滅亡之時,對以色列人來說他們象刺一樣(代下2116172818)。直到主再來之日撒但的活動繼續被允許(1324~30)。然而,不管撒但如何猖獗,也不能勝過篤實地信仰耶穌之人。――《聖經精讀本》

 

【代上二十5「又與非利士人打仗,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歌利亞的兄弟”。參看撒母耳記下二十一章19節。“織布的機軸”約重十七磅(7.7千克)――《歷代志上雷氏研讀本》

         “迦特人歌利亞”:看《撒下》二十一19注。――《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  : 撒下2119作「伯利恒雅雷俄珥金的兒子伊勒哈難」。拉哈米使用的武器和歌利亞的一樣(撒上177)――《串珠聖經注釋》

         「迦特人歌利亞」(5)是大衛年青時所戰勝的非利士巨人(撒上十七4)──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睚珥」:字義是「樹木叢生的」。 撒下 2119 作「伯利恆人雅雷俄珥金」。

         「伊勒哈難」:字義是「神是有慈愛的」。

         「歌利亞」:字義是「光彩燦爛」。

         「拉哈米」:字義是「我的麵包」。 撒下 2119 作「歌利亞」。

         這段經文的問題是:到底誰殺了歌利亞。一般認為大衛一定殺了歌利亞,因 為大衛是靠著殺歌利亞才能被掃羅重視、與約拿單結交,進入王宮。歷代志上的經 文也支持這樣的看法。如果是這樣, 撒下 2119 的記載要如何解釋:一是認為該 處經文錯誤把「兄弟拉哈米」讀成「與伯利恆人」,一是認為「歌利亞」僅是稱號, 還有人認為「伊勒哈難」根本就是大衛,「雅雷」是「耶西」的誤寫,「俄珥金」 (字義是「織布機」)是經文跳讀的結果。猶太傳統是採最後一種看法。―― 蔡哲 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又與非利士人打仗。據撒下2119,這次作戰的地點也在歌伯(見代上204注釋)

         睚珥。或者“雅雷俄珥金,一個伯利恒人”(撒下2119)

         歌利亞。是大衛在年青時所戰勝的勇士(撒上174)。迦特是巨人的家鄉(代上2068)。――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6「又在迦特打仗,那裡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手腳都是六指,共有二十四個指頭,他也是偉人的兒子。」

         「迦特」(6)是非利士人的城邑,有許多身材高大的巨人(68)──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後來」(4)原文與前兩章的「此後」(十八1;十九1)是同一個轉折詞,這個轉折詞開始了大衛爭戰歷史的第三個段落(4~8)。第一個段落是大衛主動出擊(十八1~13),第二個段落是仇敵主動挑釁(十九1~二十3),第三個段落是總結大衛的得勝。──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雖然之前已經提到「大衛攻打非利士人,把他們治服」(十八1),但這裡又三次提到「與非利士人打仗」(456),並且三次提到「偉人」(468)。這並不是重複,而是在提醒讀者,這些「偉人」就是那些曾經使摩西的探子害怕喪膽的巨人(民十三32~33)。現在因著神應許「我必治服你的一切仇敵」(十七10),害怕已經變成信心;大衛的得勝,成就了神領百姓進迦南的應許,得著了整個應許之地。──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撒但激動周圍的列國來對付以色列,但大衛都靠神得勝。當仇敵沒有辦法從外面攻擊神的國度的時候,就轉而從裡面來攻擊神的百姓。下一章就急轉直下,「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二十一1)。《歷代志》並沒有記錄大衛與拔示巴犯罪,卻記錄了大衛數點百姓(二十一1),這表明作者並不諱言大衛的失敗,但也沒有羅列所有的史實,而是根據主題進行取捨。因為聖靈所強調的不是人在歷史中的失敗和悖逆,而是神在歷史中的帶領和挽回,祂必親自成就大衛之約,使國度和聖殿的旨意永不落空!──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這裡的記錄比撒下2120簡單。原文直譯是:“他的手指和腳趾都是六個,共二十四個。” ――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7「這人向以色列人罵陣,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就殺了他。」

         「示米亞」:字義是「名聲」。

         「約拿單」:字義是「耶和華已給與」。――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 料》

 

【代上二十8「這三個人是迦特偉人的兒子,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

         「迦特偉人的兒子」:不是迦特某個特定的巨人的四個兒子,而是迦特那裡 巨人族的後裔。

         「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這種說法似乎支持「伊勒哈難」就是「大衛」。 ――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20)

 1 1~3節是19章的延續,可見少數人的過失,引致嚴重的後果。這給你什麽提醒?

 2 單看本書,我們斷斷想不到大衛在軍隊圍攻拉巴之時,竟在耶路撒冷犯了姦淫與殺人大罪(參撒下111~27)。撒下記載了陰暗的事實,代上則只記載了大衛光明的一面。今天,你的生命較像代上的記載,還是像撒下多點?你願意終此一生時,留下怎樣的記錄?

 3 你認為什麽是大衛和他的僕人戰勝非利士人的原因?當你所處的環境似乎被「巨人」(過強的壓力)圍困著的時候,你會怎樣去尋找解脫的方法?

 ──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