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第二十六章拾穗 【代上二十六1】「守門的班次記在下面:可拉族亞薩的子孫中有可利的兒子米施利米雅。」 四千個(二三5)“守門的”負責日夜守衛聖殿,防止未經許可的人進入,玷污聖殿。第8、9、11節和九章22節列出這些守門者領袖的數目。――《歷代志上雷氏研讀本》 本章1至19節記大衛為殿門的看守作的安排。這些利未人分屬三個家族:可拉族的米施利米雅(1~2節)、米拉利族的何薩(10節),和俄別以東家族(4節)。――《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亞薩」:可拉族出自哥轄家(6:22),而亞薩出自革順(6:39~43),因此這裡的「亞薩」應作「以比雅撒」(9:19)。――《串珠聖經注釋》 作為看守聖殿門的人,他們擁有足以擔當此任的勇武與智慧(8,14節)。為了把他們也分為24班次,大衛似乎特意付出了一番努力。關於這一點,請參以下的圖表。 ――《聖經精讀本》 1~9節是可拉家族的守門班長名單。可拉因悖逆神而被神擊打,但他的後裔卻被神使用,擔任守門的重任,保護百姓不因愚昧而招惹神的怒氣。可見,人的罪性雖然會遺傳,但罪行卻不會遺傳,每個人都要按自己的行為接受神的審判,「不可因數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申二十四16)。──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 26:1~9 記載可拉家族的守門者名單, 26:10~11 記載米拉利家族守門者名單, 26:12~19 則記載其工作分配的狀況。 ●「亞薩」:字義是「收集者」。這人不是音樂家「亞薩」25:1 。 ●「可利」:字義是「哭泣者」。 ●「米施利米雅」:字義是「耶和華回報的人」。 26:14 稱為「示利米雅」, 字義是「被耶和華所償還的」。――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守門的。第二十六章記錄二十四個班次的守門人(第1~19節),聖所府庫的看守人(第20~28節),以及負責“以色列的外事”的人,如官長和士師(第29~32節)。 亞薩的子孫。不是代上25:2的革順人亞薩。可拉的後裔可拉族,是哥轄後代的利未人(出6:18,21;民16:1)。――《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1)19】聖殿的門警:聖殿的守衛也按照慣例分為三族: 1 可拉族的米施利米雅(1)、 2 米拉利族的何薩(10)和 3 俄別以東(4, 15)。 學者根據下列理由,認為有關俄別以東的記載是後人的補編: 1 利未人的族譜中並無提及他; 2 他的子孫遠比其他兩族為多; 3 9節應該放在3節之後。――《串珠聖經注釋》 守聖殿之門的職份:歷代志共在三處記錄了守門者的名單,本文似乎是在另外兩個人名
單的基礎上補充了新的名字。(9:17~27)記錄了了沙龍、亞谷、達們、亞希幔等四個家族的名字,(16:38)則記錄了俄別以東和何薩的名字。據本文,負責看守聖殿門的有米施利米雅的18個子孫,何薩的13個子孫及俄別以東的62個子孫。利未人雖然被分別為聖而不參戰,卻決非懦弱。作為看守聖殿門的人,他們擁有足以擔當此任的勇武與智慧(8,14節)。為了把他們也分為24班次,大衛似乎特意付出了一番努力。關於這一點,請參以下的圖表。 ――《聖經精讀本》 1~19節是大衛對聖殿守門人的安排。──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代上二十六2】「米施利米雅的長子是撒迦利亞,次子是耶疊,三子是西巴第雅,四子是耶提聶,」 米施利米雅: 本書作者所著的歷史書中經常出現與米施利米雅相仿的守門人之名(示利米雅——14節;沙龍——9:17;拉2:42;米書蘭——尼12:25)。故常將他們視為同一人物。 ――《聖經精讀本》 ●「撒迦利亞」:字義是「耶和華記念」。 ●「耶疊」:字義是「神使自己為人所知」。 ●「西巴第雅」:字義是「耶和華所賜的」。 ●「耶提聶」:字義是「神雇用我」。――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代上二十六3】「五子是以攔,六子是約哈難,七子是以利約乃。」 ●「以攔」:字義是「永生」。 ●「約哈難」:字義是「耶和華已施恩典」。 ●「以利約乃」:字義是「我的眼向著耶和華」。――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
研經資料》 【代上二十六4】「俄別以東的長子是示瑪雅,次子是約薩拔,三子是約亞,四子是沙甲,五子是拿坦業,」 「俄別·以東」(4節)是約櫃最初運進耶路撒冷時的守門人之一(十五24;十六38)。他憑著信心接待約櫃,所以「神賜福與俄別·以東」(5節),使他子孫興旺。「俄別·以東的子孫共六十二人」(8節),加上他的弟兄,「俄別·以東和他的弟兄六十八人」(十六38)都是守門的。《歷代志》中反復提到俄別·以東(十三13~14;十五18、21、24~25;十六5、38;二十六4~5、8;二十六15),讓讀者深刻體會神的心意:「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上二30)。而可拉家族的守門班長名單是一個交錯平行的結構,刻意突出中間的俄別·以東: o
A. 米施利米雅的家譜(1~3節); o
B. 俄別·以東的家譜(4~7節); o
B1. 俄別·以東子孫的人數(8節); o
A1. 米施利米雅子孫的人數(9節)。──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俄別以東」:字義是「以東的僕人」。 ●「示瑪雅」:字義是「被耶和華聽見」。 ●「約薩拔」:字義是「耶和華已賜與」。 ●「約亞」:字義是「耶和華是兄弟」。 ●「沙甲」:字義是「報應」。 ●「拿坦業」:字義是「神的賜予」。――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俄別以東。他是約櫃最初運進耶路撒冷時的守門人之一(代上15:24;16:28)。很有可能,但沒有確認,是“迦特人俄別以東”。烏撒死後,大衛暫時把約櫃放在他家(代上13:13,14)。――《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5】「六子是亞米利,七子是以薩迦,八子是毗烏利太,因為神賜福與俄別以東。」 「因為神賜福與俄別以東」:參13:14。――《串珠聖經注釋》 因為神賜福於俄別以東: (撒下6:1~11)記錄了此事件。在把約櫃從亞比拿達的家移運到大衛城的過程中,發生了烏撒被擊殺的事件。大衛大大恐懼,就沒敢繼續將櫃運到自己的城,而是寄放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13:12,13)。在如此令人畏懼的情況下,俄別以東卻憑著信心甘心接待約櫃,從而蒙受了神的祝福。
――《聖經精讀本》 ●「亞米利」:字義是「神是我的親屬」。 ●「以薩迦」:字義是「有價值」。 ●「毘烏利太」:字義是「工作」。――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如果像一些人所認為的,俄別以東是“迦特人”(見第4節注釋),那麼本句所指的就是“神賜福給俄別以東家和一切他所有的”(代上13:14)。他兒子們的名字似乎反映了他承認神的賜福。下面是這些名字的意思,雖然我們無法全部確定:示瑪雅,“耶和華聽見”;約薩撥,“耶和華賜福”;約亞,“耶和華是弟兄”;沙甲,“工資”;拿坦業,“神賜予”;亞米利,“神是親人”;以薩迦,“雇用”,或“雇來的人”;毗烏利太,“耶和華補償”。――《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6】「他的兒子示瑪雅有幾個兒子,都是大能的壯士,掌管父親的家。」 ●「壯士」:SH 2428,「能力」、「有能力的人」、「有力量的人」。―― 蔡
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代上二十六6)7】神的祝福藉著俄別以東,臨到了其長子示瑪雅。示瑪雅雖身為利未人,卻贏得了壯士的美名,甚至蒙祝福成為自己家族的族長。神的祝福會如此持續地臨到子孫(出20:6)<申28:6,聖經中出現的福的含義>。
――《聖經精讀本》 【代上二十六7】「示瑪雅的兒子是俄得尼、利法益、俄備得、以利薩巴。以利薩巴的弟兄是壯士,還有以利戶和西瑪迦。」 ●「俄得尼」:字義是「耶和華的獅」。 ●「利法益」:字義是「神所醫治的」。 ●「俄備得」:字義是「服事」。 ●「以利薩巴」:字義是「神已賜與」。 ●「以利戶」:字義是「他是我的神」。 ●「西瑪迦」:字義是「耶和華維繫」。――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壯士。或“有能力的人”。――《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8】「這都是俄別以東的子孫,他們和他們的兒子並弟兄,都是善於辦事的壯士。俄別以東的子孫共六十二人。」 「六十二人」:16:38作六十八人,可能是原文「二」字與「八」字相似而抄錯了。――《串珠聖經注釋》 ◎ 26:8 說俄別以東的子孫共六十二人,但 16:38 說俄別以東的親族共六十八 人,數字差異可能是「親族」與「子孫」的範圍不同所致。―― 蔡哲民等《歷代志 上研經資料》 善於辦事。或“有能力”,“有效率”。――《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9】「米施利米雅的兒子和弟兄都是壯士,共十八人。」 【代上二十六10】「米拉利子孫何薩有幾個兒子:長子是申利,他原不是長子,是他父親立他作長子,」 原不是長子……立他作長子: 在希伯來社會,律法禁止將長子的權利轉讓給他人(申21:16,17)。申利之所以能夠成為何薩的長子,據推測可能是因為:①內中有神特殊的護理(撒下7:12);②或者是原來的長子甚為柔弱或已故去<代下21:3,聖經中的長子權和繼承>。 ――《聖經精讀本》 10~11節是何薩家族的守門班長名單。──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守門的利未人來自哥轄族可拉的子孫(1~9節)和米拉利族何薩的子孫(10~11節)。他們共有四千人(代上二十三5),其中有「大能的壯士」(6節)、「善於辦事的壯士」(8節)、「精明的謀士」(14節),可見守門的事奉並不是一個簡單,而是「緊要的職任」(九26)。守門人不但要保護聖殿不被入侵,也要保護以色列人不致誤闖聖殿而招致神的擊打(民三10),在國度的歷史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例如:大祭司耶何耶大恢復猶大王室(代下二十三4~6、19)、希西家發放聖物(代下三十一14~19)、約西亞發現律法書(代下三十四9~13)的時候。而在本書最初的讀者中,有相當數量的守門人(九17~27;拉二42;尼七45),許多人定居在荒涼的耶路撒冷(尼十一19),存心順服、忠於職守,成為百姓的榜樣。正如詩篇所說的:「在禰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日;寧可在我神殿中看門,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裡」(詩八十四10)。──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何薩」:字義是「庇護」。 ●「申利」:字義是「提高警覺的」。 ●「長子」是申利:SH 7218,「頭」、「領袖」。 ●不是「長子」:SH 1060,「頭生的」。――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就是立他在兄弟中間為首,能對他們行使權威。這是對與生俱來之權利的補充(見《聖經考古學家》卷三,第一期,9,10頁)。 ――《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11】「次子是希勒家,三子是底巴厘雅,四子是撒迦利亞。何薩的兒子並弟兄共十三人。」 ●「希勒家」: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分」。 ●「底巴利雅」:字義是「潔淨的」。 ●「撒迦利亞」:字義是「耶和華記念」。――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 料》 【代上二十六12】「這些人都是守門的班長,與他們的弟兄一同在耶和華殿裡按班供職。」 「按班供職」:利未人亦分二十四班供職(參24:31)。――《串珠聖經注釋》 12~19節是守門人的崗位分配,一共有二十四個崗位(17~18節);其中東門是聖殿的正門,位置最重要。雖然大衛沒有親自建造聖殿,但卻做了整個聖殿的規劃(二十八11~12),甚至連守門的位置都安排好了。──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代上二十六13】「他們無論大小,都按著宗族掣籤,分守各門。」 所有職責都由神來托住的,促使大衛決定凡與聖殿有關的職份都須掣簽。
――《聖經精讀本》 「宗族」(13節)原文是「父家 Fathers’ houses/Bet Ab」(士六15),是由同一個大家長掌管的幾個家庭。守門的崗位分配到各個「父家」,不分年齡、能力和經驗,「無論大小,都按著宗族掣簽分守各門」(13節)。──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神是聖潔的,「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聖殿不能任人隨意進出。守門的人需要有智慧謹慎分辨:什麼人可以接納、什麼人不得進出。今天,教會要向世人敞開福音的大門,但也要有忠心事奉的守門人,不能把「神的家」(提前三15)當作人的俱樂部,也不能把「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變成屬世學問道理的講壇,更不能使「萬國禱告的殿」成為「賊窩」(可十一17)。──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信徒的心是聖靈居住的聖殿,更需要守門的人日夜看守,不能讓一切的思想和靈隨意進出:「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四1)。──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摯籤。參代上25:8。 無論大小。守門的崗位分配到各個家族,不考慮年齡。――《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14】「掣籤守東門的是示利米雅;他的兒子撒迦利亞是精明的謀士,掣籤守北門;」 他們“掣籤”來決定誰守那個門。――《歷代志上雷氏研讀本》 ◎「東門」是最重要的門,東方是最主要的方向。――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
研經資料》 這是提到的第一個門,是光榮的門,因為聖所朝東。――《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15】「俄別以東守南門;他的兒子守庫房;」 庫房: 指位於聖殿南門旁院的聖殿庫房(尼12:25)。 ――《聖經精讀本》 ●「庫房」:SH 6244,「庫房」、「倉庫」。――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 資料》 抽到俄別以東和他的兒子們守庫房。――《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16】「書聘與何薩守西門,在靠近沙利基門,通著往上去的街道上,班與班相對。」 沙利基門: 是“禁止通行的門”或“避難門”,意指危急時可通過此門逃難。“守”守門之人的主要防守對象是“不潔之人”(代下23:6,19)。必需嚴禁不潔之人出入聖潔之神的殿。今日的聖徒當銘記自己的身體就是聖靈所居住的聖殿,當遠離各樣污穢不敬的行為,保守自己(林前3:16,17;林後7:1)。 ――《聖經精讀本》 ●「書聘」:字義是「蛇」。此人在前面並無記載,可能是文士於此處抄寫錯 誤,或者是前面的文件遺漏。不過由
26:16 後段來看,應該是前面的文件沒有提及 書聘這個人。――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沙利基門。意思可能是“拋擲之門”,即“拒絕之門”。可能是傾倒聖殿垃圾的門(見尼3:13)。 通著往上去的街道。可能是從推諾翻穀上到聖殿西門的路。――《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16 沙利基門】本節是這門在聖經之中出現惟一的一次,其位置和功用都不清楚。按照上文下理它似乎是在聖殿的西(後)面,但不是西門。由於殿西有一個廣場地區(見二十六18的注釋),這門可能是進入廣場西端的路徑,西門才是廣場進入聖殿地區的通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上二十六16)18 守門者的角色】祭司負擔最重要的幾個責任之一,是管制誰可以進出聖殿場地,即「聖潔範圍」(有關這概念的討論,見:利十六2;民十八1~7的注釋)的內層。聖所若被不潔所污染,就要獻上贖罪祭(NIV:「潔淨祭」,見:利四1~3注釋),並且可能會有懲罰臨到個人和百姓身上。守門者必須防止未經許可的人擅進。聖殿裡面有很多貴重對象,金銀隨處都是,對於斗膽擅闖聖所偷竊聖物而無懼於神審判之人來說,這是很大的誘惑。這些貴重的物件也需要保護。聖物若遭不正當的使用,就須獻上贖愆祭(NIV:「賠償祭」,見:利五14~16注釋)。守門者的責任就是防止有人犯上這種罪。──《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上二十六17】「每日東門有六個利未人,北門有四個,南門有四個,庫房有兩個,又有兩個輪班替換。」 可能指庫房門的兩邊各有兩個衛兵(見第15節注釋)。――《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18】「在西面街道上有四個,在遊廊上有兩個。」 “遊廊”。大概是聖殿西面一些有回廊的地方。――《歷代志上雷氏研讀本》 「遊廊」:這字原非希伯來文,故此意思不詳。根據死海古卷中的「聖殿古卷」,這字用於新約時代的聖殿時,是指聖殿朝西的桂林,就是獻祭的地方。――《串珠聖經注釋》 ◎「西門」:後來的耶路撒冷並無西門,不過此時的耶路撒冷狀況如何,並無 法確定。 ●「遊廊」:SH 6503,「公開的廳房」。目前只知道是「依附在所羅門王聖 殿西側的一部分建築物」。實際的結構與用途並不清楚。聖經中僅出現於此處與王 下 23:11 。――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遊廊。原文詞義不明。有人認為這是一個波斯詞語,意為“涼亭”,或通風採光的建築。似乎指聖殿西側的某種建築。該詞的複數形式,出現在王下23:11(譯為“遊廊”),指靠近聖殿東門的某個建築。這裡把聖殿當作已經存在的,儘管它還沒有建造。大衛無疑規劃了整個聖殿,甚至連聖殿造好以後駐紮守門人的位置,都作了指示。所羅門只要執行就是了。――《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18 遊廊(帕爾巴)】按照死海古卷中的《殿卷》(Temple Scroll),這個含義不明的建築用語似乎是指聖所西鄰(即其後面)一個(類似廣場的)空曠地方。其上有些獨立的柱子。──《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代上二十六19】「以上是可拉子孫和米拉利子孫守門的班次。」 ◎「可拉」: 民 16 記載可拉帶頭叛變,結果被神懲罰。但是 民 26:11 說明 神的審判是有限度的,可拉的眾子並沒有死亡。而此處說明其子孫成為忠心的守門 人,也算是一個令人欣慰的結局。――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看門人總共提到二十四名:六名在東面,四名在北面,八名在南面,六名在西面。但任何時候,看門人一定比這個數字多,因為“守門的”共有四千人(代上23:5)。這裡的二十四人顯然是看門人的首領,手下有四千人。――《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20】「利未子孫中有亞希雅掌管神殿的府庫和聖物的府庫。」 “神殿的府庫”。聖殿日常的收入是從指定的奉獻和特殊的獻禮而來(利二七;民一八16;代上二九7,8)。“聖物的府庫”。參看第26至28節、第十八章11節和歷代志下五章1節。――《歷代志上雷氏研讀本》 本節至32節記載分派給利未支派四個哥轄家族的工作。這四個家族是暗蘭、以斯哈、希伯侖和烏泄(23節)。 “耶和華殿裡的府庫“(21~22節)儲存民間的奉獻(參二十九1~9;代下二十四4~14)和一般祭祀所用的器具與設備。 “聖物的府庫“(25~28節)為戰利品的儲存處,是作戰奪得的財物,分別為聖歸給神的東西。――《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亞希雅」:可作「他們的兄弟」。――《串珠聖經注釋》 神殿的府庫和聖物的府庫: 指保管以色列百姓所獻“什一奉獻”,感恩奉獻、戰利品等和其它獻給神之聖物的倉庫(利27:30~33;書6:24)。耶穌藉著只會積攢錢財而不知善用錢財之愚蠢財主的比喻,教導我們何處是我們當真正積攢財寶之地(路12:16~21)。今日,聖徒當將所擁有的獻給神,以此表示對所領受之恩典的感恩之情,且要懷著將自己的一切盡都交托給神的心(羅12:1)。 ――《聖經精讀本》 20~28節是大衛對聖殿府庫管理人的安排。掌管府庫的利未人來自革順族(20~22節)和哥轄族(23~26節),他們與守門人一起事奉(九26;尼十二25),因為聖殿的府庫(15、17節)靠近門口。──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聖殿有兩個府庫(二十八12):「神殿的府庫」(20、22節)存放聖殿的物品,由革順族「耶希伊利的兒子」(22節)掌管;「聖物的府庫」(20節)存放分別為聖的聖物(26~27節),由哥轄族摩西的後裔「示羅密」(28節)掌管。──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掌管府庫的人管理巨大的財富,尤其需要求神幫助自己抵擋錢財的誘惑,因為「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每個信徒都是為神掌管府庫的人,都應當忠心使用神所託付的財物:「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路十六11)?也應當忠心分享神所託付的話語:「凡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就像一個家主從他庫裡拿出新舊的東西來」(太十三52)。──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亞希雅」:字義是「耶和華的兄弟」。不過此字七十士譯本作「他們的弟 兄」,由上下文看起來似乎比較正確。――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府庫。可能保存普通的收入和聖所的用品,包括依法交納的捐款和特別的奉獻(見出30:11~16;利27;民18:16;代上29:7,8)。 聖物的府庫。包括奉獻給神的戰利品(第26,27節)。――《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20)28】聖殿的官吏:他們分別來自革順族和暗蘭族;彼此的職務並不一樣,前者管理聖殿的奉獻和器皿(21~22, 24),後者管理「分別為聖」的器物材料(26~28)。――《串珠聖經注釋》 掌管府庫者: 利未人所擔負與聖殿相關的職務涉及到極細微之處。事實上,在人看來,掌管府庫的職務或許不會那麼重要。然而,大衛卻關注到如此細微的地步,這是表明他是以何等姿勢事奉並委身於神。雖然這是極其微不足道的事情,利未人卻心甘情願地順從了神的呼召,我們可由此看到。聖徒皆是組成聖殿的肢體,即便是最微不足道,若缺少了,整個聖殿也是不完全的(林前12:27)。 ――《聖經精讀本》 【代上二十六20)32】士師和官長:利未人亦有被分派負責政務的。――《串珠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21】「革順族、拉但子孫裡,作族長的是革順族拉但的子孫耶希伊利。」 拉但: (23:7) ――《聖經精讀本》 ●「拉但」:字義是「整理就序」。――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代上二十六22】「耶希伊利的兒子西坦和他兄弟約珥掌管耶和華殿裡的府庫。」 ●「耶希伊利」:字義是「神將拯救」。 ●「西坦」:字義是「橄欖」。 ●「約珥」:字義是「耶和華是神」。 ◎此處的府庫,其用途記載於 26:26~28 。簡單的說就是眾人奉獻給神,準備 建聖殿的物品,存放於府庫。――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代上二十六23】「暗蘭族、以斯哈族、希伯倫族、烏泄族,也有職分。」 ●「暗蘭」:字義是「高貴的」。 ●「以斯哈」:字義是「油」。 ●「希伯倫」:字義是「聯合」。 ●「烏泄」:字義是「神是我力量」。――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這裡列舉哥轄子孫的四大家族(見代上23:12~20),為本章剩餘部分開了頭,涉及暗蘭族(第24~28節),以斯哈族(第29節)和希伯侖族(第30~32節)。――《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24】「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細布業掌管府庫。」 細布業: 是大衛時代的先見希幔之子。 ――《聖經精讀本》 ●「細布業」:字義是「神的俘虜」。――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細布業。是聖殿府庫的首要管理人。 革舜的兒子。證明“兒子”可以指後裔(見代上2:7注釋)。――《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25】「還有他的弟兄以利以謝。以利以謝的兒子是利哈比雅;利哈比雅的兒子是耶篩亞;耶篩亞的兒子是約蘭;約蘭的兒子是細基利;細基利的兒子是示羅密。」 ●「以利以謝」:字義是「神是幫助」。 ●「利哈比雅」:字義是「耶和華已擴增」。 ●「耶篩亞」:字義是「耶和華已拯救」。 ●「約蘭」:字義是「耶和華是被稱頌的」。 ●「細基利」:字義是「值得紀念的」。 ●「示羅密」:字義是「和平的」。――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細布業的弟兄是他在摩西的兒子、革舜的兄弟以利以謝家族中的親戚,即利哈比雅、耶篩亞等。本節的目的是簡述示羅密家族(第26節)。不要把這個示羅密與革順族的示羅密混淆(代上23:9),也不要與以斯哈家族的示羅密混淆(代上23:18;24:22)。――《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26】「這示羅密和他的弟兄掌管府庫的聖物,就是大衛王和眾族長、千夫長、百夫長並軍長所分別為聖的物。」 參撒下8:11;代上18:11;代下5:1。――《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26)27】「分別為聖」的物件都是從敵人手上奪來的戰利品。――《串珠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27】「他們將爭戰時所奪的財物分別為聖,以備修造耶和華的殿。」 所奪的財物: 在古代世界,戰後所獲的戰利品一般會由戰勝國的君王,指揮戰事的元帥或參戰的士兵來分享。然而,以色列軍隊爭戰時所靠的決非自己的名,他們參戰只是單單奉靠耶和華的名,因此終極的勝利者只是耶和華神,而不是千夫長、百夫長或君王。故所有戰利品都屬於耶和華。我們當銘記亞幹所犯竊取耶和華之物的罪(書7:1~21)。 ――《聖經精讀本》 大衛顯然不僅為了建造聖殿,而且為未來的維修做了準備。――《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28】「先見撒母耳、基士的兒子掃羅、尼珥的兒子押尼珥、洗魯雅的兒子約押所分別為聖的物,都歸示羅密和他的弟兄掌管。」 先見撒母耳。撒母耳擔任士師以後,曾大敗非利士人(撒上7:3 ~13)。這裡所指的無疑是那時奪取的戰利品。 所分別為聖的物。指把戰利品奉獻給神慣例(見王下12:18)。――《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29】「以斯哈族有基拿尼雅和他眾子作官長和士師,管理以色列的外事。」 “官長和士師”。文士或被派往耶路撒冷以外去審判案件的大臣和法官,他們可能也負責徵收稅款和什一奉獻。人數一共有六千(二三4)。――《歷代志上雷氏研讀本》 這裡記的是在耶京以外各地工作的官長和士師。“管理以色列的外事”可譯作“管理聖殿以外的以色列的事”。這些人來自哥轄族。 “神和王的事”(29,32節)說明聖、俗的事都辦,包括民間案件的審理(參申十七8~13;代下十九4~11),也許還有稅項的徵收。――《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士師」是法官,而「官長」是他們手下的執法官吏。 「外事」:聖殿之外的政務。――《串珠聖經注釋》 「作官長和士師,管理以色列的外事」(29節),原文是「負責外面的事務,作官長和士師管理以色列」。「外事」(29節),指聖殿之外的事務。29~30節是負責約旦河西事務的利未人,31~32節是負責約旦河東事務的利未人。──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以斯哈族」(29節)和「希伯倫族」(30節)都是哥轄族的利未人(二十三12)。「作官長和士師」的利未人一共有六千人(二十三4),都來自哥轄族。──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以斯哈」:字義是「油」。 ●「基拿尼雅」:字義是「耶和華建立」。 ●「官長」:SH 7860,「官員」、「官長」。 ●「士師」:SH 8199,「仲裁者」、「法官」。 ●「外事」:「外面的事務」,實際意義是「聖殿以外的事務」。
●「作官長和士師,管理以色列的外事」:直譯是「負責(聖殿)外的事務,作 官長和士師管理以色列」。――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外事。指利未人擔任“官長和士師”。據代上23:4,有六千利未人擔任這種工作。在摩西的時代就已有祭司擔任士師的工作(申17:9~12;19:17;21:5)。――《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29)32】治民的官吏:利未人除了管理聖殿外也參與社會的行政。歷史上利未人充當民間官吏是較後期的事情(代下19:8~11;
尼11:16),故此有學者認為此段乃後人的補述。――《串珠聖經注釋》 聖殿外部的職務: 上文介紹了服事聖殿的諸般組織,本文則介紹了聖殿裁判、行政、治安等體制:①司法體制:比起各支派的領袖,專門研究律法的利未人可能會更適合履行司法上的任務。日後,南猶大的約沙法王執政時,這種司法上的體制和組織就形成了體系<王上21:12,13,聖經中的的審判制度>;②行政體制:利未人並沒有僅僅事奉聖殿,而是在整個行政事務方面擔當了主導作用,這如實地表現出神政國以色列之貌。哈沙比雅家族擔當了約但河以西支派的行政長官,耶利雅家族則管理約但河以東支派的行政業務。據推測,這些行政業務與稅金有密切的關係。內中包括歸到國庫的稅金和獻給神的十一奉獻。――《聖經精讀本》 29~32節是大衛對管理聖殿以外事務的利未人的安排。──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代上二十六30】「希伯倫族有哈沙比雅和他弟兄一千七百人,都是壯士,在約旦河西,以色列地辦理耶和華與王的事。」 「希伯倫族」:應譯作「希伯侖人」。 希伯侖乃由利未人管理的逃城(書20:7)。――《串珠聖經注釋》 「耶和華與王的事」(30、32節),包括處理訴訟(申十七9)、教導律法(申三十三10;代下十七7~9)、收集奉獻和稅收(王下十二4~5)、為建殿作準備等等。──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希伯倫」:字義是「聯合」。 ●「哈沙比雅」:字義是「耶和華已思量」。――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 資料》 一千七百人。參約旦河東的兩千七百人(第32節)。不知道為什麼巴勒斯坦東部兩個半支派的管理人員比巴勒斯坦西部剩下支派的人還多。 耶和華……的事。顯然包括收取十分之一,贖金,樂意奉獻。可能還包括宗教教育(見代下17:7~9)。――《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31】「希伯倫族中有耶利雅作族長。大衛作王第四十年,在基列的雅謝,從這族中尋得大能的勇士。」 “大衛作王第四十年”即大衛作王的末年(二十九27;王上二11)。――《啟導本聖經歷代志上註釋》 「大衛作王第四十年」:即他統治的末期。 「雅謝」:也是一座利未人的城(書21:39)。――《串珠聖經注釋》 基列的雅謝: 是約但河以東迦得支派的領地(書13:25)。可能是因為以色列的邊境(民32:35),此地歷來勇士倍出(12:8~15)。
――《聖經精讀本》 「大衛作王第四十年」(31節),是他統治的最後一年。──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耶利雅」:字義是「耶和華所教導的」。 ●「雅謝」:字義是「受幫助的」。――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研經資料》 希伯侖族。這裡的記錄以希伯侖族結束,但沒有提烏泄族(見第23節)。 四十年。參代上29:27。這些規則是大衛臨終前,所羅門登基後頒佈的(代上23:1)。 基列的雅謝。原先是一座米拉利的城市(書21:39)。希伯侖族就是哥轄族(代上6:2)。――《SDA聖經注釋》 【代上二十六32】「耶利雅的弟兄有二千七百人,都是壯士,且作族長。大衛王派他們在流便支派、迦得支派、瑪拿西半支派中辦理神和王的事。」 本章大衛所安排利未人的事奉,好像一點也不屬靈,不是守門就是管理府庫,不是收稅就是處理訴訟。但在「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裡,工作的主人是神,在祭壇獻祭、在講壇教導、在庫房管理、在聖殿守門,都是為神而做,並沒有聖俗、高低之分。在大衛之約裡,國度和聖殿是不可分割的兩個「家」(十七10、12),即使在聖殿之外,他們也是在「辦理耶和華與王的事」(30、32節),都需要分別為聖、帶著敬拜的心去做。今天,信徒更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無論是教會裡的事奉、還是教會外的工作,都應當做在神面前,「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六7)。──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二十三至二十六章所列的聖殿事奉,從來不考慮人的興趣或能力,而是單單根據神的選召。因為事奉乃是出於神,而不是出於人。我們的事奉若是出於自己,即使有熱心、有能力、有經驗,結果也是用來榮耀自己。我們的事奉若是出於神,軟弱者祂會加給力量,無能者祂會賜下恩典,膽怯者祂會增添信心,失敗者祂會給予幫助;這樣,當我們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的時候,才會真心承認:是神的能力在自己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因此真正將榮耀歸於神。──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二十三至二十六章所列的聖殿事奉,從來不考慮人的擅長或愛好,而是借著「掣簽」(二十四2、7、31;二十五8、9;二十六13、14)來安排。因為事奉唯一的資格乃是神的選召,而不是人的資歷、能力或經驗。「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仿佛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我們若明白自己在恩典之外的一切資本都是零,事奉的能力和機會都是白白的賞賜,才不會因著恩賜的多少、功用的不同、職責的大小而「分門別類」,而是「肢體彼此相顧」(林前十二25),使教會「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四16)。── 歷代志上聖經綜合解讀 ◎此處記載被立為官長與士師 23:4 的利未人名單。――
蔡哲民等《歷代志上 研經資料》 指與聖殿有關的的宗教事務,和與民政管理有關的世俗事務。――《SDA聖經注釋》 【思想問題(第26章)】 1 本章中三個不同的名單,是有關聖殿守門者、掌府庫的和管理外事的。由此看來,神的殿占什麽比重?人對此當有什麽責任?守門者都是大能的壯士,這又告訴了你什麽? 2 從20~28節看來,聖殿為何在物質上豐富充足?若守門者須為大能壯士,管府庫的又應有什麽條件?今日,基督徒可否全盤採用最新的行政管理方法去管理教會? 3 利未人中竟有做官長和士師的。你以為今日基督徒可否參與社區或國家的政治,甚至爭取領導地位? 4 按聖經記載,俄別以東是怎樣的人?見13:9~14。他和他的子孫得到神怎樣的祝福?見5~8節。 5 30, 32節二次提到「耶和華和王」的事;今日人應否和能否同時忠實地辦理神和國家元首的事? ──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