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一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猶大首領設巴薩率領被擄巴比倫的猶大百姓回國】 一、波斯王古列下詔允許猶大人回歸建殿(1~4節) 二、人們被神激動奉獻建殿所需禮物 三、古列王歸還所掠奪聖殿器皿(7~11節上) 四、猶大首領設巴薩率領被擄的人上耶路撒冷(11節下) 貳、逐節詳解 【拉一1】「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 〔呂振中譯〕「波斯王古列元年、永恆主為要成就他自己的話、從耶利米口中說來的,永恆主就激動了波斯王古列的心〔原文:靈〕,使他將布告傳達全國,並且用書面傳達說:」 〔原文字義〕「激動」興起,受感起意,攪動,攪擾。 〔文意註解〕「波斯王古列」:古列王又譯塞魯士王(Cyrus),是波斯帝國的開國元勳,在主前559年登基,其後吞滅了巴比倫帝國,成為中東、近東一帶地方的超級強國。 「古列元年」:指主前538年。古列王於主前539年10月完全佔領巴比倫,並進駐巴比倫都城,翌年改換年號為古列元年。 「應驗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指先知耶利米曾預言猶太人要在被擄之地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之後得以歸回(參耶二十五8~12;二十九10~14)。所謂「七十年」,解經家們有數種解釋:(1)形容日期長久的概略年數;(2)指從首批猶太人被擄的主前605年(參但一1),至首批猶太人動身歸國的主前536年;(3)指從耶路撒冷聖殿被毀的主前586年,至被擄之民歸回重建聖殿完工之主前516年。 「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根據猶太史學家約瑟夫的記載,古列王或許是因為讀《以賽亞書》,內中預言有關古列王他自己的事(參賽四十四28~四十五4,13),受感甘願促成預言之應驗。 「下詔通告全國」王的詔令用抄錄謄本方式傳達波斯帝國全境,包括巴比倫地和其他各處,口頭宣讀並張貼。 〔話中之光〕(一)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 (二)歷史操握在神手中,一旦世事的發展影響到祂子民和祂永遠的計畫,祂會干預。 (三)神藉先知們在聖經中所說的預言,都必要一一地應驗。際此末世,除了基督再臨的預言尚未成就外,其餘的都已經應驗了,據此,我們也可以斷定,主再臨的預言,必要成就。 【拉一2】「“波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 〔呂振中譯〕「『波斯王古列這麼說:“永恆主天上的神已將地上萬國都賜給我,是他委派了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殿。」 〔原文字義〕「殿宇」房屋,住處,家。 〔背景註解〕「耶和華天上的神」:這樣的稱呼在舊約共有22次,其中17次出現在《以斯拉記》、《尼希米記》與《但以理書》中。被擄前,以色列人避用“神”字,而用“主”或“耶和華”;在被擄歸回後,他們開始用“神”字,特別見於與外邦人的談話或在文字中(尼一4;二4,20;但二37~44),使外邦人容易明白。 〔文意註解〕「波斯王古列如此說」:下面二至四節記載詔書的希伯來文全文,又另備一份亞蘭文詔書記載在六章三至五節,但內容稍有出入。 「耶和華天上的神」:根據波斯典籍,古列王信仰多神,此際稱耶和華為天上的神,一則因他的心受神激動(參1節),再則或係出於懷柔政策,和猶太人的信仰認同。 「將天下萬國賜給我」:這是回應先知以賽亞在大約兩百年前(主前760年)預言神將使列國降伏於古列王面前(賽四十五1)。 「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這是回應賽四十四28的預言。在「耶路撒冷…建造殿宇」是本書的主題。 〔話中之光〕(一)神的話永遠安定在天(參詩一百十九89),必要成就祂所應許的話(參代下六10)。 (二)神既然能使用不信的外邦人來成就祂的計劃,祂豈不更能使用我們這些屬祂的人麼?為此,我們必須殷勤查考神的旨意,並且一經知道就盡力遵行。 (三)我們的神對許多人來說是「天上的神」,但對親近祂的人來說應當也是「全地的主」(創十八25)和「全地的王」(詩四十七2,7),願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 【拉一3】「在你們中間凡作祂子民的,可以上猶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重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殿(只有祂是神)。願神與這人同在。」 〔呂振中譯〕「你們中間凡做他子民的都可以上猶大的耶路撒冷──願他的神與他同在──去建造永恆主以色列之神的殿:只有他是神;他在耶路撒冷。」 〔原文字義〕「上」回歸;「重建」建造,建立。 〔文意註解〕「在你們中間凡作祂子民的」:指被擄的猶太人,特別是南國的猶大支派、便雅憫支派和一部分利未人。不過,詔書的對象包括早年北國滅亡時,被亞述王和巴比倫王所擄的以色列十個支派,可惜他們對於在耶路撒冷重建聖殿,似乎少有負擔。 「只有祂是神」:本句按原文與耶路撒冷相連,故可另譯作:祂是耶路撒冷的神。對古列王而言,耶和華乃是天上眾神中以耶路撒冷為居所的神。 「願神與這人同在」:意指願這位神與回到耶路撒冷重建聖殿的人同在。 〔話中之光〕(一)神的子民上耶路撒冷乃是理所當然的事,因它是大君的京城(太五35),有神的同在。換今天的話說,教會是神藉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同心合意、彼此和睦的教會生活,必能享受神的同在(參林後十三11)。 (二)「只有祂是神」;除祂以外,再無別神(申四35,39),信徒們千萬不要以屬靈偉人為敬拜的對象,也不要追求神之外任何的人事物。 【拉一4】「凡剩下的人,無論寄居何處,那地的人要用金銀、財物、牲畜幫助他,另外也要為耶路撒冷神的殿甘心獻上禮物。’”」 〔呂振中譯〕「凡剩下的餘民、無論寄居在甚麼地方,那地方的人都要用金銀財物牲口同自願獻的禮物支助他:禮物是要為那在耶路撒冷之神的殿而奉獻的。”』」 〔原文字義〕「剩下的人」餘數,餘民;「幫助」承擔,擔當,背負,抽取;「甘心獻上」自願,自由奉獻。 〔文意註解〕「凡剩下的人」:有兩種解釋:(1)指不歸回耶路撒冷而選擇留在巴比倫的猶太人;(2)指沒有被擄到巴比倫,而留在巴勒斯坦地的猶太餘民。第一種解釋較可採信。 「那地的人」:也有兩種解釋:(1)指在波斯帝國全境各處(特別是巴比倫一帶地方)和猶太人雜居的非猶太籍外邦人;(2)指被遷居到巴勒斯坦和猶太餘民雜居的外邦人。此處也以第一種解釋較可採信。 「要用金銀、財物、牲畜幫助他」:指選擇歸回耶路撒冷建殿的猶太人可以向他們募捐,讓他們分擔旅費和在耶路撒冷定居的初期費用。 「為耶路撒冷神的殿甘心獻上禮物」:禮物指重建聖殿所需費用和器材;甘心奉獻是重建聖殿不可或缺的要項(參二68;三5;八28)。 〔話中之光〕(一)在教會中,聖徒們應當分擔事奉和外出宣教所需費用。 (二)奉獻須出於甘心樂意,才能蒙神悅納(參林後九7)。 【拉一5】「於是,猶大和便雅憫的族長、祭司、利未人,就是一切被神激動他心的人,都起來要上耶路撒冷去建造耶和華的殿。」 〔呂振中譯〕「於是猶大和便雅憫父系的族長、祭司和利未人、凡心被神激動的、都起來,要上去重建在耶路撒冷之永恆主的殿。」 〔原文字義〕「激動」興起,受感起意,攪動。 〔文意註解〕「猶大和便雅憫」:指南國滅亡時被擄到巴比倫的兩個主要支派。 「族長、祭司、利未人」:族長指含有數代兒孫的家族首領,他們對自己的家族成員擁有一言九鼎的權威;祭司指利未人中亞倫的後裔;利未人指不屬亞倫子孫的其他利未族人,他們助理聖殿的侍奉工作。 「一切被神激動他心的人」:根據本書記載,當時起來選擇回耶路撒冷的共有四萬九千八百九十七名(參二64~65)。 〔話中之光〕(一)神不但激動古列王的心(參1節),祂也激動神子民的心;神許多的工作,是從激動人心開始的。 (二)神復興的工作,都是先從改變祂子民的心開始。我們是否願意順服神,讓神在我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呢(腓二13)? (三)許多信徒心裏徒然受感動,卻從不付諸行動。神的靈作感動的工作,但人若不肯和神配合,仍然一事無成。 (四)正如當日猶太人的歸回運動,是由神發起並推動的;神在每一個時代中,特別是在今日,所有的「恢復」和「復興」,也是由神發起並推動的。 【拉一6】「他們四圍的人就拿銀器、金子、財物、牲畜、珍寶幫助他們(原文作堅固他們的手),另外還有甘心獻的禮物。」 〔呂振中譯〕「他們四圍的眾人就用銀器、金子、財物、牲口、寶貴之物、來加強他們的手;另外還有各樣自願獻的禮物。」 〔原文字義〕「幫助他們」堅固他們的手,使他們堅定,支持他們。 〔文意註解〕「四圍的人」:就是4節所說「那地的人」,指原和那些選擇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的猶太人雜居的外邦人口。 「幫助他們」:指幫助回耶路撒冷建殿的猶太人旅費和定居費用。 「甘心獻的禮物」:指供建殿的禮物。 〔話中之光〕(一)信徒對教會中事奉神的人,應當在財物上幫助他們,使他們能專心一意地事奉。 (二)當教會需要購置或修建會所時,也該甘心地奉獻支持。 【拉一7】「古列也將耶和華殿的器皿拿出來,這器皿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掠來、放在自己神之廟中的。」 〔呂振中譯〕「古列王也將永恆主之殿的器皿拿了出來;這些器皿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所拿出,而放在自己神廟的。」 〔原文字義〕「拿出來」釋放,帶出,使離開;「放在」安置,安放;「掠來」(原文和「拿出來」同字)。 〔文意註解〕「拿出來」:按原文意指釋放出來歸還給原主。 「這器皿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掠來」: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曾先後三次掠奪聖殿中的器皿:(1)主前605年,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但一1~2);(2)主前597年,猶大王約雅斤登基之年(王下廿四8~13);(3)主前586年,猶大王西底家十一年(王下廿五1~15)。先知耶利米曾預言,這些器皿都要交還帶回耶路撒冷(參耶廿七16~22)。 〔話中之光〕(一)神的物當歸給神(太廿二21);我們是否掠奪了當歸給神的物呢? (二)凡是在神之外另有所敬拜事奉的,就是「自己的神廟」;我們應當察看自己的心,是否有人、事、物(特別是瑪門)竊佔了神的地位? 【拉一8】「波斯王古列派庫官米提利達將這器皿拿出來,按數交給猶大的首領設巴薩。」 〔呂振中譯〕「波斯王古列派由司庫官米提利達經手將這些器皿拿出來,數交給猶大的首領設巴薩。」 〔原文字義〕「米提利達」米提利(太陽神──波斯的偶像假神)所賜;「拿出來」釋放,帶出,使離開;「首領」王子;「設巴薩」火的崇拜者。 〔文意註解〕「庫官米提利達」:庫官指廟中專管財物的司庫;米提利達是很普通的波斯名字,他可能是一個波斯的官員,負責將古列王諭旨中所列各國掠來廟宇中的器皿,歸還帶回故土。。 「猶大的首領設巴薩」:聖經學者有三種解釋:(1)是猶大王後裔所羅巴伯(參二2;代上三17~19)的巴比倫名字,因設巴薩和所羅巴伯兩人都作猶大省長(參五14~16;該一1;二2),也都是立聖殿根基的人(參三2~8;五16;亞四9);(2)是所羅巴伯之長輩示拿薩(參代上三18)的別名,他或許曾經短暫作過猶大省長,去世後由所羅巴伯接任猶大省長;(3)設巴薩是官方領袖,所羅巴伯是民間領袖。 【拉一9】「器皿的數目記在下面:金盤三十個,銀盤一千個,刀二十九把,」 〔呂振中譯〕「器皿的數目是:金盤三十個、銀盤一千個、刀〔或譯:香爐;副件〕二十九把、」 〔文意註解〕「器皿的數目」:因和11節的總數有出入,故此處可能指較貴重的大件器皿。 「金盤」:按原文是『金製的盤子』,此非猶太人用語,故可能是庫官米提利達所列的清單。 〔話中之光〕(一)每一件金器、銀器都見證神的保守和看顧,雖然在外邦人手中歷經多年,但神仍舊使他們交出來,為神所用。 (二)有些聖徒如同被擄的金銀器皿,在世界上打滾數十年,但神仍有辦法使他們回頭歸神所用。 (三)連「刀二十九把」這樣的細節神都關心,對於更貴重的人──祂的百姓──神豈不更加倍的關心嗎? 【拉一10】「金碗三十個,銀碗之次的四百一十個,別樣的器皿一千件。」 〔呂振中譯〕「金碗三十個、銀碗二千〔此字意難確定,或可譯作「次的」〕四百一十個、別樣的器皿一千件;」 〔原文字義〕「次」第二,雙倍,重複;「別樣的」其他的,接下來的,另一種的。 〔文意註解〕「銀碗之次的四百一十個」很難確定這裏的意思,有兩種解釋:(1)另一種銀碗有四百一十個;(2)銀碗有二千四百一十個。 【拉一11】「金銀器皿共有五千四百件。被擄的人從巴比倫上耶路撒冷的時候,設巴薩將這一切都帶上來。」 〔呂振中譯〕「金銀器皿共有五千四百件。流亡的人從巴比倫上耶路撒冷的時候,設巴薩將這一切器皿都帶上來。」 〔原文字義〕「被擄的人」放逐,流放,囚禁。 〔文意註解〕「金銀器皿共有五千四百件」:和9~10兩節加起來的數目不符,可能那兩節是指比較重要的器皿。 「被擄的人」:不是指一般被擄的人,而是指那些聽了神的話,排除萬難定意歸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的猶太人(參二1;四1;六19,20,21;八35;九4;十6,7,8,16)。 叁、靈訓要義 【神工作的起頭】 一、神記念祂藉僕人所說的話──應驗先知的預言(1節) 二、神激動人心 1.激動世上有權位者的心──激動古列王(1節) 2.激動事奉者的心──激動神子民中要起來回耶城建殿者(5節) 3.使人甘心奉獻(4,6節) 三、神使人和財物得著釋放 1.使被擄的人得著釋放(3,5,11節) 2.使被掠的財物得著釋放(7~11節上) 3.使在人手中的財物和禮物得著釋放(4,6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拉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以斯拉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