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六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建殿工程在大利烏王的批准下順利竣工】 一、大利烏王在調查檔案後下詔不得攔阻建殿工程(1~13節) 1.大利烏王降旨調閱古列王詔書檔案(1~2節) 2.古列王詔書內容(3~5節) 3.大利烏王降旨河西省撥貢銀助建殿經費(6~12節) 4.河西總督和同黨急速遵行王旨(13節) 二、殿工完竣、獻殿並守逾越節(14~22節) 1.建殿工程順利完竣(14~15節) 2.行獻殿之禮(16~18節) 3.守逾越節(19~22節) 貳、逐節詳解 【拉六1】「於是大利烏王降旨,要尋察典籍庫內,就是在巴比倫藏寶物之處;」 〔呂振中譯〕「於是大利烏王下了諭旨,人就在案件庫內考查;這庫是在巴比倫存放貴重之物的地方。」 〔原文字義〕「降旨」下達命令;「尋察」尋找,查詢;「典籍」文件,案卷;「藏」存放,收藏;寶物」財物,寶藏。 〔文意註解〕「典籍庫」:指收藏王室寶物和文書檔案之處;因數量龐大,故分別收藏在多處宮殿府庫中(參2節)。 「巴比倫藏寶物之處」:指波斯國收藏貴重物品的府庫。 【拉六2】「在瑪代省亞馬他城的宮內尋得一卷,其中記著說:」 〔呂振中譯〕「在亞馬他、在瑪代省的宮堡裏、曾經發現了一卷,內中是這樣記着:『記錄:」 〔原文字義〕「尋得」發現;「卷」卷軸。 〔文意註解〕「瑪代省」:位於現今伊朗西北部。 「亞馬他城」:為古瑪代國的故都,即今伊朗北部的馬哈丹;當時波斯國共有四個王都:波斯巴厘、巴比倫、書珊和亞馬他,古列王通常按著季節輪流在這四個王都居住,夏季在北部高地的亞馬他城避暑,冬季則在西部低地的書珊度過寒冬。 「尋得一卷」:指找到一份詔書的內部備忘錄,是用亞蘭文寫的,與一2~4稍有出入。 【拉六3】「“古列王元年,他降旨論到耶路撒冷神的殿,要建造這殿為獻祭之處,堅立殿的根基。殿高六十肘,寬六十肘,」 〔呂振中譯〕「古列王元年古列王下了諭旨:關於那在耶路撒冷的神之殿,這殿要重新建造,作為獻祭的地方;根基要好好地奠;殿高要六十肘〔一肘等於一呎半〕,寬六十肘;」 〔原文字義〕「堅立」被立定以承受負擔;「根基」基礎。 〔文意註解〕「這殿為獻祭之處」:這話表明聖殿在波斯王眼中,是專為獻祭之用。 「堅立殿的根基」:意指要建好殿的基礎,使能承受其上的殿宇。 「殿高六十肘,寬六十肘」:每肘相當於四十四公分半;新殿與所羅門舊殿的尺寸不同(參王上六2),高度為其兩倍,寬度為其三倍,缺長度;可能這個尺寸是為著撥公款協助建殿(參4節)作參考之用,或者是誤抄。 【拉六4】「用三層大石頭,一層新木頭,經費要出於王庫;」 〔呂振中譯〕「用三層琢光的石頭、一層木頭〔傳統:新;或譯:一層新木頭〕:經費要由王的庫房支付。」 〔原文字義〕「大」滾動;「新」全新的。 〔文意註解〕「用三層大石頭,一層新木頭」:據說此建法與防震有關(參王上六36;七12)。 「經費要出於王庫」:意指建殿費用全由國庫支付。 【拉六5】「並且神殿的金銀器皿,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的殿中掠到巴比倫的,要歸還帶到耶路撒冷的殿中,各按原處放在神的殿裡。”」 〔呂振中譯〕「並且神殿中的器皿、無論金的銀的、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的殿堂中所掠去、帶到巴比倫的、也都要歸還到耶路撒冷的殿堂中,在原處地方存放在神的殿裏。』」 〔原文字義〕「歸還」恢復,回轉,回來;「原處」位置;「放在」存放,降下。 〔文意註解〕「要歸還帶到耶路撒冷的殿中」:詳情參閱一7~11。 【拉六6】「“現在河西的總督達乃和示他波斯乃,並你們的同黨,就是住河西的亞法薩迦人,你們當遠離他們。」 〔呂振中譯〕「『所以現在呢、大河以西那邊的巡撫達乃、和示他波斯乃、跟你們的同僚、就是大河以西那邊的都察,你們都要遠離那裏;」 〔原文字義〕「同黨」同夥,同僚,有關人員;「遠」遙遠地;「離」在…之外。 〔文意註解〕「就是住河西的亞法薩迦人」:波斯原文意指負責查案的督察,擁有判罪之權。 「你們都要遠離他們」:意指不容干涉他們的建殿工程。 【拉六7】「不要攔阻神殿的工作,任憑猶大人的省長和猶大人的長老在原處建造神的這殿。」 〔呂振中譯〕「讓神殿的工程進行無阻;任憑猶大人巡撫和猶大人的長老在原處將神這殿建造起來;」 〔原文字義〕「不要攔阻」留下,放任不管;「任憑」(原文無此字,但有此意)。 〔文意註解〕「猶大人的省長」:指在猶太人當中所選任的猶大省省長。 「在原處建造神的這殿」:指在被毀的聖殿遺址重新修造。 【拉六8】「我又降旨,吩咐你們向猶大人的長老為建造神的殿當怎樣行,就是從河西的款項中,急速撥取貢銀作他們的經費,免得耽誤工作。」 〔呂振中譯〕「我又下了諭旨論到你們向這些猶大人的長老為建造神這殿應當怎樣行:就是從王的資產中、大河以西那邊的貢物中、將經費充份地撥給這些人,免得工作停頓。」 〔原文字義〕「急速」徹底地,認真地;「耽誤工作」被迫停止。 〔文意註解〕「我又降旨」:指在古列王的原詔書之外,再加上大利烏王的意旨。 「河西的款項」:指大河以西所徵收的稅款。 「撥取貢銀」:指從當納的稅款中抽取一部分。 【拉六9】「他們與天上的神獻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犢、公綿羊、綿羊羔,並所用的麥子、鹽、酒、油,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話,每日供給他們,不得有誤;」 〔呂振中譯〕「他們向天上的神獻燔祭所需用的公牛犢、公綿羊、綿羊羔、和麥子、鹽、酒、油、都要按在耶路撒冷的祭司的話天天供給他們,不可懈怠;」 〔原文字義〕「有誤」疏忽,粗心。 〔文意註解〕「獻燔祭所需用的…每日供給他們」:意指由公帑支付獻祭費用。 「公牛犢、公綿羊、綿羊羔」:這些都是猶太人獻祭的主要祭牲。 「麥子、鹽、酒、油」:這些則用於獻素祭(參出廿九40~41)。 【拉六10】「好叫他們獻馨香的祭給天上的神,又為王和王眾子的壽命祈禱。」 〔呂振中譯〕「好叫他們供獻上悅神之祭給天上的神,又為王和王眾子的性命而切求。」 〔原文字義〕「獻」接近,進前獻祭;「馨香的祭」撫慰,使平靜;「壽命」活的,生命;「祈禱」彎腰(意禱告)。 〔文意註解〕「獻馨香的祭給天上的神」:意指藉以蒙神喜悅。 「又為王和王眾子的壽命祈禱」:本句實為波斯王撥款贊助建殿並獻祭費用的動機所在。 〔話中之光〕(一)波斯王撥公款協助建殿費用(參8節),又諭令天天供應獻祭所需物品(參9節),其目的是為他們自己和子孫的好處;世人敬畏神,其實是因怕神降罰,基督徒應當出於更高的動機:感恩和愛神。 【拉六11】「我再降旨,無論誰更改這命令,必從他房屋中拆出一根梁來,把他舉起,懸在其上,又使他的房屋成為糞堆。」 〔呂振中譯〕「我下了諭旨:無論甚麼人更改這詔諭的,人必從他的房屋中拔出一根梁木,把他舉起來,用橛子將他刺住在那上頭;又使他的房屋因此成為糞堆。」 〔原文字義〕「更改」改變,更動;「拆出」扯開,拔出;「舉起」掛上;「懸」擊打,殺。 〔文意註解〕「我再降旨,無論誰更改這命令」:古代詔書往往在結束之前,加上對違背者的咒詛。 「從他房屋中拆出一根梁來,把他舉起,懸在其上」:是當時一種殘忍的處死刑方式,將受刑者的身體刺穿,掛在梁木上。 「使他的房屋成為糞堆」:意指將他的房子全然拆毀,成為人所共棄的廢堆。 〔話中之光〕(一)波斯王的諭令絕不容更改,連王自己也不可以撤回,更何況至高神的話語,豈可容許任何人謬講與謬解(參林後二17;四2)! 【拉六12】「若有王和民伸手更改這命令,拆毀這殿,願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為他名居所的神將他們滅絕。我大利烏降這旨意,當速速遵行。”」 〔呂振中譯〕「任何王或任何族之民伸手更改這詔諭或毀壞在耶路撒冷這神之殿的,願那使他的名居住在那裏的神使這等王或人民顛覆敗亡。我大利烏下了這諭旨;人應當澈底地遵行。』」 〔原文字義〕「滅絕」破壞,顛覆;「速速」徹底地,認真地;「遵行」被執行,被實現,被完成。 〔文意註解〕「那使耶路撒冷的殿作為他名居所的神」:這是《申命記》用語(參申十二11;十四23;十六2,6,11);在大利烏王的詔書中正確地詳列獻祭用祭牲和祭物(參9節),並正確稱呼耶和華神的名,顯示在大利烏王身邊極可能有猶太人文士參與此詔書的擬定。 〔話中之光〕(一)信徒一旦明白神的旨意,應當速速遵行;我們越遵行神的旨意,也就越更明白神的話(參約七17)。 【拉六13】「於是,河西總督達乃和示他波斯乃,並他們的同黨,因大利烏王所發的命令,就急速遵行。」 〔呂振中譯〕「於是大河以西那邊的巡撫達乃、和示他波斯乃、跟他們的同僚、因大利烏王所發的令、就澈底地遵行。」 〔原文字義〕「急速」徹底地,認真地。 〔文意註解〕「因大利烏王所發的命令,就急速遵行」:河西總督達乃等人,對於猶太人建殿之事似乎不存敵意,在他們的奏文中也公正地敘述實情(參五7~17),又沒有叫猶太人停工;現在一接到王的諭令,就積極執行,使重建聖殿能順利完工(參14節)。 【拉六14】「猶大長老因先知哈該和易多的孫子撒迦利亞所說勸勉的話就建造這殿,凡事亨通。他們遵著以色列神的命令和波斯王古列、大利烏、亞達薛西的旨意,建造完畢。」 〔呂振中譯〕「由於神言人哈該和易多的孫子撒迦利亞之傳神言、猶大人的長老建造,而且很成功。憑着以色列之神的諭旨、也憑着波斯王〔單數〕古列、大利烏、亞達薛西的諭旨、他們一直地建造,並且造完。」 〔原文字義〕「凡事亨通」發達,興旺,繁榮,成功。 〔文意註解〕「先知哈該和易多的孫子撒迦利亞所說勸勉的話」:請參閱五1。 「波斯王古列、大利烏、亞達薛西的旨意」:亞達薛西王是在聖殿完工約五十年後才登基為王,理應與建殿之事無關,但本書作者卻將他列名其中,理由有三:(1)亞達薛西王曾先後指派以斯拉和尼希米率領聖民及攜帶金銀和器皿回耶路撒冷(參七11~26;尼二7~8);(2)亞達薛西王與後來進一步修飾聖殿有關(參七27);(3)本書所載部分內容與亞達薛西王有關(參四7~23;七1~八36)。 【拉六15】「大利烏王第六年,亞達月初三日,這殿修成了。」 〔呂振中譯〕「到亞達月三日這殿就造出來:那是在大利烏王執掌國政的第六年。」 〔原文字義〕「修成」完成,帶出。 〔文意註解〕「大利烏王第六年」:建殿工程是在大利烏王第二年復工(參四24)。 「亞達月」:猶太宗教曆的十二月,相當於陽曆二、三月間。 「這殿」:後人通稱「第二聖殿」。 「修成了」:從興工建造(參三8),至大利烏王第六年修成,前後共歷時約二十一年之久(約主前537至516年),其間長年因遭受仇敵的干擾而停工(參四5~6,24),實際修建時間約僅三年半。 【拉六16】「以色列的祭司和利未人,並其餘被擄歸回的人都歡歡喜喜地行奉獻神殿的禮。」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祭司和利未人、以及其餘被擄返回的人、都歡歡喜喜舉行這神之殿的奉獻禮。」 〔原文字義〕「歡歡喜喜地」喜樂。 〔文意註解〕「行奉獻神殿的禮」:意指聖殿由此正式開始使用,有三件事值得注意:(1)這是一個歡樂的日子(16節);(2)向神獻上大量祭牲(17節);(3)祭司和利未人開始在聖殿中事奉(18節)。 【拉六17】「行奉獻神殿的禮就獻公牛一百隻,公綿羊二百隻,綿羊羔四百隻,又照以色列支派的數目獻公山羊十二隻,為以色列眾人作贖罪祭;」 〔呂振中譯〕「在這神之殿的奉獻禮上,他們供獻了公牛一百隻、公綿羊二百隻、綿羊羔四百隻;又照以色列族派的數目供獻了公山羊十二隻、為以色列眾人做解罪祭。」 〔文意註解〕「獻公牛一百隻,公綿羊二百隻,綿羊羔四百隻」:祭牲數目遠不及所羅門的獻殿禮(參王上八62~63),這是因為他們的人數很少,且較從前貧窮得多。 「以色列支派的數目」:回耶路撒冷建殿雖以猶大和便雅憫兩派為主,但仍包括了其他各支派,故此處改稱全體為以色列,而不是猶大人。 「照以色列支派的數目獻公山羊十二隻,為以色列眾人作贖罪祭」:按照以色列支派的數目獻贖罪祭,這是仿傚製成會幕後行奉獻之禮(參民七1~89)。 「獻公山羊十二隻,為以色列眾人作贖罪祭」:贖罪祭的作法乃是照《利未記》所載(參利四23~26)。 【拉六18】「且派祭司和利未人按著班次在耶路撒冷事奉神,是照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 〔呂振中譯〕「他們派立了祭司按着分組、利未人按着班次、在耶路撒冷的神之殿來事奉,照摩西書上所寫的〔由拉4:8至此經文係用亞蘭語寫的〕。」 〔原文字義〕「班次」分班,分隊;「事奉」工作,行儀式。 〔文意註解〕「祭司和利未人」:利未支派中僅亞倫家的後裔可以擔任祭司,作獻祭和經理燈台等工作;其餘的各家子孫統稱利未人,作聖殿中的各種雜役(參民三6~10;八6~26)。 「按著班次在耶路撒冷事奉神」:分二十四個班次(參代上廿三6~23;廿四1~19),輪班各盡其職。 「照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指摩西五經上所載的規定,但分「班次」的制度是大衛時代所制訂的(參代上廿三6)。 【拉六19】「正月十四日,被擄歸回的人守逾越節。」 〔呂振中譯〕「正月十四日、流亡返回的人守了逾越節。」 〔文意註解〕「正月十四日」:這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時過逾越節的日子(參出十二6)。 「被擄歸回」:被擄在原文具有雙關語之意,『被擄』之中隱含『指示』。神藉祂子民之『被擄』以『啟示』祂的作為。神子民的被擄顯明神的公義,神子民的歸回則顯明神的救贖。 「守逾越節」:藉以記念神用大能的手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參出十二24~25;十三3~4)。 【拉六20】「原來,祭司和利未人一同自潔,無一人不潔淨。利未人為被擄歸回的眾人和他們的弟兄眾祭司,並為自己宰逾越節的羊羔。」 〔呂振中譯〕「祭司和利未人一概潔淨自己:全都潔淨了;於是利未人〔原文:他們〕為流亡返回的眾人、為他們的族弟兄做祭司的、又為他們自己、宰了逾越節的羊羔。」 〔原文字義〕「一同」一一的,各自的,每個的;「自潔」自我潔淨,成為潔淨;「無一人不潔淨」純潔,無污點的,潔淨的。 〔文意註解〕「祭司和利未人一同自潔,無一人不潔淨」:祭司和利未人必須按著禮儀潔淨自己之後,才能執行職務。 「利未人為被擄歸回的眾人和他們的弟兄眾祭司,並為自己宰逾越節的羊羔」:當時回到耶路撒冷的利未人總共才341名(參二40~42),另有尼提寧(殿役)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392名(參二58),總數才733名。他們要為自己並42360名會眾(參二64),以及其他的人(參21節),宰殺逾越節的羊羔,工作量非常龐大。 【拉六21】「從擄到之地歸回的以色列人和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穢、歸附他們、要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人都吃這羊羔,」 〔呂振中譯〕「從流亡之地返回的以色列人、和一切自己分別而歸附他們、不沾染四圍各地列國人的污穢、而要尋求永恆主以色列之神的人、都喫這羊羔。」 〔原文字義〕「除掉」分開,退出,分別為聖;「外邦人」非猶太人;「污穢」不潔淨(指禮儀上的不潔淨);「歸附他們」(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本節提到吃逾越節羊羔的人共有三種:(1)從擄到之地歸回的以色列人;(2)一切除掉所染外邦人污穢、改信猶太教的人;(3)願意歸附神子民、尋求耶和華神的人。 【拉六22】「歡歡喜喜地守除酵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使他們歡喜,又使亞述王的心轉向他們,堅固他們的手,作以色列神殿的工程。」 〔呂振中譯〕「他們歡歡喜喜地守除酵之節七天,因為永恆主使他們歡喜,又使亞述〔當作:波斯〕王的心轉向他們,而加強他們的手去作以色列神之殿的工程。」 〔原文字義〕「歡歡喜喜地」喜悅,歡樂,高興;「歡喜」快樂;「轉向」轉動,旋轉,導向,改變方向;「堅固」堅定,強壯,加強。 〔文意註解〕「守除酵節七日」:指從逾越節(正月十四日)開始到二十一日為止的七天裡要吃無酵餅(參出十二18~20;林前五7~8)。 「亞述王」:這裡的亞述王乃是波斯王的特別稱呼,波斯王往往又稱巴比倫王。按照歷史,波斯王滅掉巴比倫王,巴比倫王又滅掉亞述王,所以波斯王以巴比倫王和亞述王自居。此處之亞述王特指古列、大利烏、亞達薛西三位王(參14節)。 「堅固他們的手」:意指幫助猶太人的建殿工程,使他們得以堅持到底,直至大工告成。 叁、靈訓要義 【建殿工程如何順利完成】 一、神使亞述王的心轉向(22節) 1.大利烏王降旨尋察典籍(1節) 2.尋得古列王的詔書(2~5節) 3.大利烏王降旨命官員遠離,不得攔阻建殿工程(6~7節) 4.又命撥庫銀助建聖殿(8節) 5.再命每日供應獻祭所需物品(9~10節) 6.嚴命不得更改王旨(11~12節) 7.各級官員急速遵行(13節) 二、神堅固猶太人的手(22節) 1.差遣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說勸勉的話(14節) 2.猶大長老就起來動手建造(14節) 3.建殿工程凡事亨通(14節) 三、神使猶太人歡喜(22節) 1.都歡歡喜喜的行奉獻神殿的禮(16~17節) 2.祭司和利未人按著班次事奉神(18節) 3.歡歡喜喜的守逾越節和除酵節(19~22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斯拉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以斯拉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