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六章拾穗 【箴六1】「我儿,你若为朋友作保,替外人击掌,」 “作保”。作联署人,当借贷者不能履行责任的时候,他便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击掌”。即认可该协议。“外人”。一个中性的用词;指借贷者。――《箴言雷氏研读本》 本章诫人四不可:不可超过自己的能力替人作保(1~5节)。慷慨是好事,但金钱上助人要顾到自己的能力。二是勿懒惰(6~11节),应向蚂蚁学习勤劳。三是勿制造纷争(12~19节),神憎恶这种人。四是毋犯奸淫,不可贪恋女色,以免人财两失(20~35节)。――《启导本箴言注释》 「击掌」:表示交易完成,愿意担保替人还债。――《串珠圣经注释》 「朋友」(和合、AV)是与外人平行的,它是一个中性的词语,由上下文来赋与它好坏的色彩,其意义通常只不过是「任何一个人」而已(见分题研究:「朋友」及附属部分,原书第42~44页)。——《丁道尔圣经注释》 维持美满家庭的第三个智慧,是不可天真替人作保。──《圣经综合解读》 「朋友」(1节)原文是「邻居、朋友」,「外人」(1节)原文是「陌生人」。「朋友」与「外人」平行,泛指「任何人」。──《圣经综合解读》 「作保」(1节)就是作担保人,对自己无法控制的将来作出承诺。若借贷者无力偿债,就要由担保者负责承担,很可能会超出担保者的能力,使他全家都陷入困境(二十16;二十二27;二十七13)。──《圣经综合解读》 「击掌」(1节)指认可协议,愿意作保。──《圣经综合解读》 为人「作保」之人,往往不是真心想付代价帮助人,而是心存侥幸,相信借贷者不会违约,所以出于虚荣、做个顺水人情。若是真心救急济困,应该直接「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补他的不足」(申十五8),「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路六35)。──《圣经综合解读》 ●「朋友」:此处的「朋友」应该只是与「外人」平行的用词,并不一定指多好的朋友,而是泛指「任何一个其他人」。 ●「作保」:「承担保证」。 ●「外人」:「陌生人」。 ●「击掌」:原文虽然只是「击掌」,也是表达「一言为定」、「双方同意」、「立约」的意思。参考
伯 17:3 ──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1 作保】本节和十一章15节,十七章18节的对应语句,都反映了针对某些常见商业习惯的反感。这些惯例包括了贷款收取利息,以及作为借贷的担保人。 埃施嫩纳的法律和汉摩拉比法典,都详细解释这些商业交易的规例,以及没收财产的结果。亚述哲人阿希卡尔的话生动地形容债务能够成为何等大的重担:「我搬过沙,运过盐,但没有一样比债务更重。」因此,箴言劝谕人还自己的债,贷款时不要收取利息来加重人家的担子,也不要作放款人,免得因呆账而丧失全部家财(见:箴二十二26~27)。──《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箴六1~5】智慧大师警告人不要肩负别人的财务责任。他所提供的一个解决方法是“救自己”;即从该责任得豁免(3,5节)。――《箴言雷氏研读本》 劝戒人勿随便作朋友借贷或交易的担保人,万一朋友不守诺言,便会连累自己,落入贫穷或为奴的境况。――《串珠圣经注释》 本文训诫人勿要作保人。这好象给人一种作者攻于心计与自私的感觉,但若考虑到因作保而发生的种种不幸,就可以领悟到本文的真正意图。作保是一种应许,为了使应许具有可信度,当慎重而有责任地对待它。现代人生活在信用经济社会,尤需牢记关于作保的警告。 ――《圣经精读本》 这里有箴言中相当实际的忠告之一,是一个强力的劝勉。它在圣经中的地位,将慎思明辨确立为敬虔之人的一个美德。它并不排斥慷慨,只是比较接近于排斥赌博。也就是说:一个人有所给,就应该完全是自愿的,给的数量(参,二十二27)由他决定(因为这样才能判断给的效果,也才能估算他所须支付的费用),而不是由他无法控制的外在事件来逼的。即使是对接受者而言,没有条件的允诺可能会使他遭受试探,招致使朋友败落的可悲结局,而在不知不觉间造成了伤害。 但圣经论及这一点并非到此为止。约伯记十七3就用这些循环的观念来宣告:为约伯作保是太过冒险的一件事,除了神以外没有人敢这么做──所以约伯就恳求神为他作保(参,诗一一九122)。所以旧约圣经在物质上与属灵上的无力偿债之间建搭起一座桥梁来。但即使是这样,谨记基督完全奉献自己,我们仍然需要这段经文的功课,因为新约圣经从未向我们保证,神会承担起我们想要从事之每一个属灵恶作剧的责任。在物质上,新约圣经也向我们指出:保罗承担了阿尼西母过去的责任,但却不能承担他未来的责任(门18、19节)。——《丁道尔圣经注释》 神要我们对朋友和邻舍慷慨相助(十四21;十七17;二十七10),却不要我们天真地替人「作保」(十一15;十七18)。「为朋友作保」(1节),意味着「落在朋友手中」(3节),不但要承担无限的责任、「被口中的话语缠住,被嘴里的言语捉住」(2节),而且受制于许多自己不能掌控的因素,实际上是出于内心的骄傲。因此,神要人自己「救自己」(3a),先学会「自卑」(3b),承担错误选择的后果:或者预备承担别人的债务,或者放下面子恳求朋友解除担保(3~4节)。──《圣经综合解读》 ◎此处是指着当自己替别人当保证人时,自己就落入承担责任的处境中,因此就很可能真的要负起别人的债务(现实社会中也是如此),因此应该尽早避免承担这种保证。依据新约的教导 路 6:34~35,承担保证的时候,要当成自己已经不打算要回来保证的金额。 ◎此处提及应该要找「要求你作保的朋友」来让自己脱离责任。这可能是因为圣经当时的「保证规矩」是这样。以台湾地区来说,要脱离「担保责任」,需要找债权人来让自己脱离「担保责任」。而且以台湾的文化中,几乎贷款、就业等等,都是非有保证人不可。所以在台湾的环境中,我们只能尽量让自己不要担保那些超过自己能力的事情。──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1~35】本章以告诫的形式罗列了四种教训。有人将第四个警告(20~35节)与前章相联系,认为前三个警告都是后人加添的。但从体裁、词汇、内容等来看,作者应是同一位。尤其是本章的内容均相互关联。 ――《圣经精读本》 【箴六2】「你就被口中的话语缠住,被嘴里的言语捉住。」 【箴六3】「我儿,你既落在朋友手中,就当这样行,才可救自己:你要自卑,去恳求你的朋友。」 “去恳求你的朋友”。直译作:纠缠、不断打扰;即向你的朋友作出强烈的要求。――《箴言雷氏研读本》 「你要自卑、去恳求」这两个动词都非常生动有力。前者(直译为「压服,或践踏你自己」)的意思是「使你自己为小」,或者更有可能是「你要振作」(RV 边注;参,思高「火速前去」,吕译、现中);后者(字面的意思是「狂暴喧嚣的、傲慢自大的」):「强求」(RV、RSV),或是几乎要「恫吓」。——《丁道尔圣经注释》 【箴六4】「不要容你的眼睛睡觉,不要容你的眼皮打盹。」 恳求朋友免除作保的义务,应不眠不休地求,直到他答应为止。――《启导本箴言注释》 ●「打盹」:「安睡」。──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5】「要救自己,如鹿脱离猎户的手,如鸟脱离捕鸟人的手。」 【箴六6】「懒惰人哪,你去察看蚂蚁的动作,就可得智慧。」 “蚂蚁”。这个字词只在这里和第三十章25节提及。蚂蚁没有真正存在的领袖,牠们却自觉、勤奋、深谋远虑地工作(跟“懒惰的人”相反)。――《箴言雷氏研读本》 「蚂蚁」是工蚁,在巴勒斯坦极为普遍;亚古珥在三十25也要我们注意牠;主前第十四世纪的一位示剑王也引用一则格言,论到牠的好斗45。——《丁道尔圣经注释》 【【箴六6 蚂蚁的动作】自然界的生物能够提供好坏品行的例证。本段将蚂蚁推崇为勤劳、远见(参较:箴三十25)、积谷防饥的典范。亚马拿档案中的一封信又提到牠们习性的另一方面,指出蚂蚁虽小,受到挑衅时依然勇于自卫。──《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箴六6~11】智慧的导师责备懒惰的人,他们的特性就是不去开始工作(六9),不去完成工作(一二27),又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二二13)。――《箴言雷氏研读本》 记述了对懒惰者的训诲与警诫。除了本文之外,整卷书也均强调了关于懒惰的训诲(24:34)。本文中的懒惰者,总说“……片时……片时”而不肯开始工作(10节)。即使是好不容易开始工作了,那也只不过是一时的冲动,中途又会放弃(19:24)。他使懒惰得到合理的解释,并以此为荣(26:16)。为了训诫懒惰人,作者以蚂蚁作参照。古往今来,蚂蚁以其勤劳闻名。本书特别强调了蚂蚁虽没有官长,却自动地勤勉作工,预备食物(7,8节)。作者借着微不足道的小动物,悖论性地讽刺了万物之灵——人的过犯。劳动原本是神的命令和祝福(创1:28),人可以通过劳动来实现自我,并发现生命的福乐<帖后3:7~9,基督徒的职业观>。但自从人堕落之后,劳动就具有了为解决生计服苦的含意(创3:17)。辛苦流汗是神对罪人的诅咒。劳动虽沦为诅咒,在基督里面却有所改变:劳动不再只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荣耀神(林前10:31)。总之,懒惰不肯劳作之辈,不仅免不了穷乏,而且在排遣无聊之时极易沉溺于欢宴。保罗也曾嘱咐圣徒当勤勉作工,免得成为其他圣徒的负担(帖后3:10~12),进而强调教会在救济穷乏者之时,不仅要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也要劝勉他当勤劳作工,并且要努力为他预备自食其力的环境。这才是真正的救济<诗10:14,救济的对象和方法>。圣徒最当重视的是认识基督,即属灵的事情,并在此事上殷勤努力,不得懒惰(彼后1:8)。 ――《圣经精读本》 维持美满家庭的第四个智慧,是不可懒惰不尽本分。──《圣经综合解读》 「懒惰人」(6节)的特点是体贴肉体(9~10节)、不尽本分。百姓进入应许之地之前,神就已经应许,百姓若顺服神(申十一13),「祂必按时降秋雨春雨在你们的地上,使你们可以收藏五谷、新酒,和油,也必使你吃得饱足,并使田野为你的牲畜长草」(申十一14~15),但人却有责任按时耕种、收割。「懒惰」走得那么慢,以致「贫穷」(11a)和「缺乏」(11b)很快就能赶上它,连累全家白白错失神所赐的恩典,在认识主的事上也会「闲懒不结果子」(彼后一8)。──《圣经综合解读》 「不要为明天忧虑」(太六34),并非「不要为明天努力」;伸手接过神的恩典,也不是「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太六19)。神的百姓辛勤栽种和收割,乃是信靠神、仰望神,因为「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林三7)。我们「竭力多做主工」(林前十五58),也不是倚靠肉体,而是「与神同工」(林前三9)、「照着祂在我里面运用的大能尽心竭力」(西一29)。──《圣经综合解读》 神以智慧创造天地,蚂蚁的本能(7~8节)也是来自神,所以连「察看蚂蚁的动作」(6节),都可以明白许多智慧。勤劳的蚂蚁被本能驱使而工作,懒惰人却滥用神所赐的自由意志,不肯自律、放纵肉体,实际上是因为被肉体辖制。──《圣经综合解读》 ◎与上述因为承担别人债务导致贫穷相比,此处是因为懒惰导致贫穷。作者要懒惰人学习蚂蚁,懂得事先准备,以防缺乏的时候来到。──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7】「蚂蚁没有元帅,没有官长,没有君王,」 ●「元帅」:「统治者」、「指挥官」。 ●「君王」:「统治者」、「掌权者」。──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8】「尚且在夏天预备食物,在收割时聚敛粮食。」 【箴六9】「懒惰人哪,你要睡到几时呢?你何时睡醒呢?」 【箴六10】「再睡片时,打盹片时,抱着手躺卧片时,」 “睡”。直译作:躺卧;即休息。――《箴言雷氏研读本》 ●「打盹」:「安睡」。──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10~11】再睡片时……仿佛拿兵器的人来到: 24:33,34也重复了这句话。贫穷就像强盗或拿兵器的人一般迅速扑来,指懒惰会带来立竿见影的后果。――《圣经精读本》 「再睡片时,打盹片时,抱着手躺卧片时」(10节),这是懒惰人的心声。时间是神量给每个人的恩典,人人都爱惜自己的生命,但却很少有人珍惜自己的时间。人若浪费时间,必然会被生命抛弃;人若浪费恩典,也会被恩典弃绝:「你的贫穷就必如强盗速来,你的缺乏仿佛拿兵器的人来到」(11节)。──《圣经综合解读》 工作原本是神的命令和祝福(创一28),但自从人堕落之后,工作却变成谋生的手段(创三17)。在基督里,工作不再只是为了生存,而是「为荣耀神而行」(林前十31),圣徒都应当「安静做工,吃自己的饭」(帖后三12)。因为滥用恩典是人与生俱来的罪性,我们若真正想帮助人,就不要只提供物质,而要帮助他们开始工作。但在末世信徒所生活的福利时代里,人们已经把恩典视为「权利」,自从奴隶制结束以来,还从来没有如此众多的人觉得自己可以心安理得地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权利」在福利社会里已经成为一个带有魔力的名词,几乎任何人想要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称为理所当然的「权利」,而不需要任何的证据、逻辑、常识和感恩。──《圣经综合解读》 【箴六11】「你的贫穷就必如强盗速来,你的缺乏仿佛拿兵器的人来到。」 “强盗”。流氓。迟延耽搁会带来意料不到的灾难。――《箴言雷氏研读本》 “强盗”(亦作“拦路贼”)和“拿兵器的”(亦作“武装匪徒”)来得突然,无法阻挡;贫穷的猝然来到也是如此。――《启导本箴言注释》 「拿兵器的人来到」:即不能逃避。――《串珠圣经注释》 「强盗」(和合、现中、RV)或「流氓」(RSV)要比 AV 的「旅游之人」好。托伊(ICC)巧妙地提议「拦路贼」(吕译)。——《丁道尔圣经注释》 ●「拿兵器的人」:「像拿盾牌的人」。──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12】「无赖的恶徒,行动就用乖僻的口,」 无赖: “没有”和“益处”二词的合成词,指对社会毫无益处和价值的、专事诽谤的人。圣经在多处以“崇拜偶像”(申13:13)、“邪僻”(伯34:18;诗41:8;101:3;鸿1:11)、“亵渎神圣”(撒上1:16)等含意使用此词。在新约中,用来指敌基督或撒但。 ――《圣经精读本》 「无赖」(中文译本,RV、RSV;AV「恶人」)字义为「属彼列的」(参,吕译注)。彼列经常都暗示邪恶与无价值(如:撒上二12;王上二十一10);有时候是指全然毁灭(鸿一11、15;诗十八4);偶尔也会明确地用作魔鬼的一个名字(林后六15),牠乃是这一切恶劣特质之父。——《丁道尔圣经注释》 维持美满家庭的第五个智慧,是不可布散纷争。──《圣经综合解读》 「无赖的恶徒」(12节),原文是「没有价值的邪恶之人」。──《圣经综合解读》 「乖僻的口」(12节),原文是「弯曲的口」。──《圣经综合解读》 ●「无赖」:「没用的」、「卑鄙的小人」。 ●「恶徒」:「邪恶的人」。 ●「乖僻」的口:「扭曲」、「弯曲」。──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12~15】这段揭露恶人的性情。――《箴言雷氏研读本》 警戒那些抗拒神,而专行恶事的人。上文的懒惰与此处的恶行密切相关。因为懒惰的人不愿付出诚实的努力去营造合乎正道的生活,他们喜欢随从邪恶的本性,扰害社会。 ――《圣经精读本》 ◎ 6:12~15 是指那些散布纷争的人是「邪恶的小人」,用口、眼、脚、指头、心,全力散布纷争,一定会突然遭遇灾难。我们是不是也常常说人长短、散布纷争?──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12~19】当心不要参与作恶。――《串珠圣经注释》 【箴六13】「用眼传神,用脚示意,用指点划,」 恶人私下设计。――《串珠圣经注释》 染上恶习的人,将肢体献给罪作不洁、不法的器具(罗6:19)。耶稣关于右眼与右手的比喻(太5:29,30),与本节有密切的关系。与此相反,在基督里面获得新生的圣徒,当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6:13)。――《圣经精读本》 「用眼传神,用脚示意,用指点划」(13节),都是形容搬弄是非、不光明正大地说话。──《圣经综合解读》 ●「用眼传神」:「挤眼睛」。 ●「用脚示意」:「用脚说」。 ●「用指点划」:「用手指指出」。──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14】「心中乖僻,常设恶谋,布散纷争。」 喜爱「布散纷争」(14节)的,在神的眼里都是邪恶的小人(12节);因为他们用口、眼、脚、指头和心全力散布纷争,把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工具」(罗六13)。──《圣经综合解读》 人若喜欢「布散纷争」,绝不会只给别人制造纷争,在自己的家中却播种和平。相反,「心中乖僻,常设恶谋」(14节)的人,也必自毁家庭、给自己的家「布散纷争」,「所以,灾难必忽然临到他身;他必顷刻败坏,无法可治」(15节)。──《圣经综合解读》 ●「心中乖僻」:「心中错误」、「心中违背常理」。 ●「常设恶谋」:「全时间邪恶」。──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15】「所以灾难必忽然临到他身,他必顷刻败坏,无法可治。」 【箴六16】「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 “六样……七样”。所列出的虽然是具体的,但并不是彻底和详尽的(比较三○15,18)。――《箴言雷氏研读本》 “六样…七样”:希伯来诗歌列举同一类事物的文学手法,常见于旧约智慧文学中(三十15;伯五19)。――《启导本箴言注释》 「六样 ...... 七样」:一种独特的文学技巧(参30:18, 21, 24, 29),表示详尽的列举。――《串珠圣经注释》 「六样……七样」(参,三十15、18等处之「三样……四样」)是指出这份清单虽然详细列举,却不是穷尽一切的一个方式。——《丁道尔圣经注释》 「六样……七样」(16节),是希伯来诗歌的文学手法,用来列举同一类事物,并把重点放在最后一样。──《圣经综合解读》 ●「六样....七样」:这是希伯来文列举同一类事物的笔法。而所强调的,正是第七样「布散纷争」。 ●心所「憎恶的」:「憎误饱足」、「憎误满足」。──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16~19】与身体的各部位相联系而叙述了神所恨恶的行为。眼、舌、手、脚等肢体虽然宝贵,但当这些肢体沦为罪的器皿时,就会成为可怕的凶器。因此,耶稣曾极端地说当砍断作恶的肢体(太18:8)。 ――《圣经精读本》 七样可憎恶的事:这一份清单诉诸于雅巍,确定了对挑拨离间之人所作的控诉(12~15节),因为最可憎恶的是布散纷争的人(19节),与第14节的词语切合。这份清单可能是独立地组成的(注意眼、脚等新的功能,比较第13节)。——《丁道尔圣经注释》 ◎ 6:16~19 的意思是在弟兄间挑拨离间的人,甚至比「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鼻子呼吸谎言的假见证人」更让神充满厌恶。我们也应该谨慎于自己的言语,作和平之子。──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17】「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 高傲的眼: 在七种罪状当中,最先登场的是高傲,因为骄傲是一切罪之根源。在耶稣的登山宝训中,第一个内容就是关于谦卑的教训,两者形成了鲜明对比(太5:3)。
撒谎的舌: 本书处处可见关于言语的教训。本文特意谈到生死都在舌头的权柄之下,以此刻画了其重要性(18:21)。话有渗透力,或给人带来心如刀割的创伤,或成为医人的良药(12:18)。据本书所记录,有益处的话有以下四点特征:①公义而正直(16:13);②不轻易谈论(17:27,28);③谦和(15:1;25:15)。这些与宽容、温顺、温柔等性情有密不可分的关系;④合时宜(15:23;25:11)。我们并不容易学会言谈习惯。人所说的话会如实地反映其人品,圣经强调要依靠神的带领(赛50:4),来使人格趋向成熟(12:7;14:5)。 ――《圣经精读本》 【箴六17~19】表达这些可憎恶之事的方式,其特色是使用具体的、拟人化的词语:读者几乎可以捕捉到那高傲的眼神,与那善于欺诈的言谈,也可能会怀疑自己的手何时会被用来使无辜之人受害。我们若是试着将之分类,这些可憎恶之事包括:一个态度上的罪(17a节)、一个思想上的罪〔18a节的计(RSV),AV、RV 之「幻想」 = 和合、RSV 等之计〕、两种言谈上的罪(与职务无关的谎言,17b节,和职务上的谎言,19a节)、两种行动上的罪(17c,18b节),与一个影响力上的罪(19b节)。——《丁道尔圣经注释》 17~19节所列出的「眼、舌、手、心、脚、呼吸」,都已经被「献给罪作不义的工具」(罗六13)。但是,「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19节)搬弄是非,会破坏神百姓的合一,影响面更广,所以比「高傲的眼」(17节)、「撒谎的舌」(17节)、「流无辜人血的手」(17节)、「图谋恶计的心」(18节)、「飞跑行恶的脚」(18节)和「吐谎言的假见证」(19节)更加得罪神。因此,我们若对弟兄有意见,就应当首先按照主耶稣的吩咐,「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太十八17);而不是背后说人长短,却让当事人最后一个才知道。──《圣经综合解读》 【箴六18】「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 【箴六19】「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 布散纷争的人: 魔鬼作工时,主要采用隔离的方法。撒但疯狂地试图隔绝神与人,人与人。与此相反,耶稣基督为了使我们合一而自愿成为挽回祭(约壹2:2),并将劝人和好的职分赐给圣徒(林后5:18)。保罗把基督喻为教会的元首,借此强调基督和圣徒是“合一有机体”(西1:18)。 ――《圣经精读本》 「布散纷争的人」(19节)不但会自毁家庭,也会破坏教会。──《圣经综合解读》 「吐谎言的假见证」(19节),原文是「呼吸谎言的假见证」(英文ESV译本)。──《圣经综合解读》 ●「吐谎言的假见证」:「发出(呼吸)谎言的假见证人」。──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20】「我儿,要谨守你父亲的诫命,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或作“指教”),」 “法则”即指引。――《箴言雷氏研读本》 维持美满家庭的第六个智慧,是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违反第十诫。──《圣经综合解读》 【箴六20~22】这里是常用的劝勉,虽然以「诫命」与「法则」取代「智慧」,但其意义是相似的,即法则为智慧之言。22节的「行走」与「躺卧」,如前所述,是泛指人的起居,即任何时间均可适用。──《新旧约辅读》 【箴六20~23】父母所教导的非常重要,人不仅要切记在心,亦要遵行出来。――《串珠圣经注释》 ◎ 6:20~24 中 6:20~23 等于是前言,说明父母亲的训诲会保护、引导人离开淫乱的事情。──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20~27】再一次深刻地谈论了年轻人易犯的奸淫问题。 ――《圣经精读本》 【箴六20~35】这段的主题是摩西律法的第七条诫命:“不可奸淫”(出二○14)。 关于第21节之隐喻的注释,见三3;第22节的隐喻,见二10、11与三21~26等处的注释。谈论(22节)的希伯来文带有默想的味道。当我们读第23节,要注意第20节里父母的诫命与法则如何被视为是那绝对的、神的律法之表显。——《丁道尔圣经注释》 20~35节所谈论的,并非普通的淫妇,而是有夫之妇,也就是第十诫「不可贪恋人的妻子」(出二十17)。──《圣经综合解读》 【箴六21】「要常系在你心上,挂在你项上。」 「系在你心上,挂在你项上」(21节),比喻牢记在心、随时提醒(耶三十一33),正如摩西所吩咐的:「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申六8;十一18)。这句话与第三章开头的「系在你颈项上,刻在你心版上」(三3)前后对称、首尾呼应,把三~六章组成一个整体;三~四章是教导尚未成家的儿子,五~六章是教导已经成家的儿子。──《圣经综合解读》 【箴六21 系在心上,挂在项上】这句话和三章1~3节,七章1~3节的引言一样,将智慧言语的重要性,与不断作为备忘信物的实物相连。正如申命记六6~9的「示马」(shema)亦当「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有关将避邪的护身符挂在颈上心前,以求保佑其人不受邪魔侵扰的讨论,可参看:申命记六8的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箴六22】「你行走,它必引导你;你躺卧,它必保守你;你睡醒,它必与你谈论。」 “他”。直译作:她;即父母的诫命与指引(20节)。――《箴言雷氏研读本》 “他”指父母的教导。人应切记,当作一天到晚行事为人的守则。――《启导本箴言注释》 「它」:指诫命、法则。――《串珠圣经注释》 行走……躺卧……睡醒: 指人的生存状态。人的生活范围很广,不可能用特定条款来规定所有具体行为指南。本节是指应当顺服圣灵的引导,从罪和污秽中解放自己,塑造蒙神喜悦的真我(罗6:18,22)。 ――《圣经精读本》 「你行走,它必引导你;你躺卧,它必保守你;你睡醒,它必与你谈论」(22节),对应于摩西所吩咐的:「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申六7)。说明父母所教导的智慧,都是对律法原则的实践;他们所说的不但是律法,而且带着全部的生活。──《圣经综合解读》 ●「与你谈论」:「说话」、「交谈」。──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23】「因为诫命是灯,法则(或作“指教”)是光,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 诫命是灯: 指特殊的教导。 法则是光: 则指普通教导。即诫命是指罗列成条款的律例;而法则不仅是指摩西的律法,也指神的律法精神或神的旨意。圣经常将神的义(诗37:6)、智慧(传2:13)、诫命(诗119:105)比作光。耶稣也曾在(约8:12)将自己比作光。 ――《圣经精读本》 ●「生命的道」:「生命的道路」。──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23~24】这里是标题,即诫命、训诲是人生的亮光,可以使人不受淫乱的遮蔽。 这里出现几个不同的名词:「恶妇」、「外女」(24)、「妓女」、「淫妇」(26)、「邻舍之妻」(29)、「妇人」(32)。从上下文的关系看,24节是泛指一切淫乱皆带来恶果,而26节上半节的重点是指与「娼妓」的关系会带来损失,而下半节则指出「淫妇」使人失去宝贵的生命,这里的「淫妇」可解作「邻舍之妻」。按摩西律法,行淫者必被治死(申二十二22;参约八章)。可见淫行是一种严重的恶。──《新旧约辅读》 【箴六24】「能保你远离恶妇,远离外女谄媚的舌头。」 “外女”。即淫妇。――《箴言雷氏研读本》 「恶妇」直译为「邪恶的女人」(~e{s%et[
r{a`),但七十士译本却读作「别人的妻子」(~e{s%et[
r{ea`),子音没有改变;这个读法也有可能,但并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谄媚(和合、吕译、AV、RV)字面的意思是口齿伶俐、狡狯靠不住,所以 RSV 译作「伶俐的舌头」(参,现中「甜言蜜语」)。关于外女(和合、吕译、RV;RSV「女投机者」),见二16的注释。——《丁道尔圣经注释》 「恶妇」(24节)原文是「邪恶的女人」,「外女」(24节)原文是「外邦女子」,都是指在婚姻关系之外引诱人的女人。「谄媚」(24节)原文是「圆滑」。「恶妇」与「外女谄媚的舌头」平行,表示「恶妇」看上去并不可怕,而且还很温柔可爱,因为她们口舌伶俐、说话中听,专门针对人肉体的软弱。年轻人若没有牢记父母所教导的「诫命、法则、训诲」(23节),就很难抵挡「恶妇」甜言蜜语的诱惑;传道人若没有把神的话「存在心内,留在意中」(申十一18),也很容易被「外女谄媚的舌头」恭维得飘飘然。──《圣经综合解读》 ●「恶妇」:原文是「邪恶的女人」,但七十士译本作「别人的妻子」。──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25】「你心中不要恋慕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 “恋慕”。犯奸淫的第一步(太五28)。――《箴言雷氏研读本》 「眼皮」:涂上化妆品,以增加魅力。――《串珠圣经注释》 「不要恋慕」(和合、AV、RV)在这里是针对步入危险所提出的一个警告;但是淫念本身也像完成这种念头之行动一样,是属相同的罪(太五28;参,第十条诫命)。 「眼皮」(和合、AV、RV):也就是她的「秋波」(现中、思高);RSV 的译法比较生动:「睫毛」。——《丁道尔圣经注释》 「恋慕」(25a),表明淫乱的罪是从心而起。「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五28)。「眼皮」(25b),指涂上眼影的眼睛,富有魅力。罪恶知道自己的丑陋,所以总是打扮得非常迷人。──《圣经综合解读》 魅力是淫妇的通行证,可以不必辩论,就能通过理性的审核;不必争战,就使强者纡尊降贵;不必要求,就能获得所要的一切。因此,魅力是神向我们敲响的警钟,「你心中不要恋慕她的美色,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25节)。圣洁的妇女不应当打扮得像个靠「美色」和「眼皮」来吸引异性的淫妇,免得自取其辱、被人看为卑贱(创三十八15);「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前三4)。──《圣经综合解读》 【箴六26】「因为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块饼,淫妇猎取人宝贵的生命。」 “只剩一块饼”是说淫妇能令人倾家荡产,甚至付出性命。――《启导本箴言注释》 本节有两种解释:1 妓女与人亲近为的是求得一块饼,但淫妇更厉害,把人性命取去(参32~35节);或2 妓女与淫妇乃指同一人,她不仅叫人贫穷(参撒上2:36),更会夺去人的性命;第二种的解释比较合理。――《串珠圣经注释》 妓女能使……只剩一块饼: 指极度贫乏的状态(撒上2:36)。被淫妇所迷倒的第一个后果,就是贫困。因为淫妇主要关心的是骗取钱财,贫困是理所当然的结果。 ――《圣经精读本》 这一节的头一行直译的读法是:「因为会由于妓女而只剩一块饼」,这虽然不顺畅,却是以相当生动的手法勾勒出放荡者的演变(参,和合、AV、RV)。RSV 从古代译本得到支持,读作:因为娼妓可以用一块面包的代价召来,但淫妇所猎取的却是人宝贵的生命(另一个提议是修正为读作:「因为妓女所求的……」,参,吕译、思高)。但是反对者认为:这些猜测的读法非但在原文上无法确定46,而且它们在含义上也不恰当;因为和合本、AV、RV 等赋予这两种苟合之可能的代价恰当的份量,而 RSV 却只针对第二种的苟合提出警告,对于第一种纠纷却只有耸耸肩而不置可否,这种态度无论是对于具体的事实,或对于本书的道德标准而言几乎都是不真实的。 「宝贵的生命」(和合、吕译、思高、AV、RV;现中「一切」):与淫妇缺乏懊悔的心恰成对比,参,撒母耳记上二十六21(这几乎不可能支持托马斯的译法「一个有份量的人」,WIANE,p.283)。——《丁道尔圣经注释》 「只剩一块饼」(26节),指倾家荡产。──《圣经综合解读》 「因为,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块饼;淫妇猎取人宝贵的生命」(26节),可译为「因为妓女的价格只是一块饼,但有夫之妇会猎取宝贵的生命」(英文ESV译本),意思是妓女只是要钱,淫妇却是要命。人若与有夫之妇通奸,必然会付上生命的代价。──《圣经综合解读》 ● 6:26 字义不是非常清楚,有作「因为妓女会拿走你最后一块饼,人的妻子会猎取宝贵的生命」,另一个翻译是「因为妓女的代价只是一块饼;淫妇却猎取人宝贵的性命」。差异在于到底召妓是不是「比通奸不严重」,还是「召妓导致财务损失,通奸会导致生命损失」(都很严重)。──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27】「人若怀里搋火,衣服岂能不烧呢?」 「火 אֵשׁ/ash」(27节)和「妻 אִשָּׁה/ish·shä’」(29节)原文相似,偷人的妻子,就像「怀里搋火」(27节),必然玩火自焚(27~28节)、承受恶果(29节)。但许多喜欢玩火、也鼓动别人玩火的人,甚至都不知道火是热的。──《圣经综合解读》 ●「怀里搋火」:「堆火在他的胸怀」。──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27~28】指出行淫者受亏损的必然性,像「火」与「炭」在身体做成损伤一般。30~31节则以穷贼的盗窃只须赔偿一事,加强行淫者要以性命相抵的可怕。而且任何物质均难以补偿其间的过错,反要接受烈怒与报仇。──《新旧约辅读》 【箴六27~29】行这罪而不用承受其后果是没有可能的。――《箴言雷氏研读本》 属灵的因果关系,用物质上的模拟总是极为生动的,参阿摩司书三3~8一组值得注意的模拟。这里是论到那无法逃脱之刑罚的思想(AV 在第29节之「无辜」是误导人的译法,正常的意义应该是免受罚,像和合、吕译、思高、现中、RV、RSV 一样)。行淫之人怀中所抱的是火,在传道经(Ecclesiasticus;次经的一卷书)十三1的名言:「凡触摸沥青的,必被沥青玷污」(思高)中,所论及的是人格的毁坏,而不是刑罚;它接着又说:「凡与骄傲人交接的,必为他所同化。」——《丁道尔圣经注释》 ◎ 6:27~29 就如接触火会被烧着,与邻居的妻子通奸,也会被惩罚。──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28】「人若在火炭上走,脚岂能不烫呢?」 【箴六29】「亲近邻舍之妻的,也是如此,凡挨近她的,不免受罚。」 犯奸淫罪者,神必刑罚。――《串珠圣经注释》 ●「亲近」邻舍之妻:「进入」、「同房」。 ●「挨近」她的,不免受罚:「碰触」。──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30】「贼因饥饿偷窃充饥,人不藐视他,」 【箴六30~31】因饥饿去偷窃,虽情有可原,但仍要受罚,何况犯奸淫这样大罪呢。有学者认为30节为问句,意思就是「人岂不藐视因饥饿作贼的么?」,更何况犯奸淫的,他必要受罚。――《串珠圣经注释》 这些经文表明,有时可以酌情处理人所犯的罪。但是,不能更改罪的性质。罪就是罪,当付出代价。作者只是以比较手法强调了奸淫罪的可怕性。有些罪可以酌情处理,但是奸淫罪是不可挽回、不可饶恕的罪(32~35节)。 ――《圣经精读本》 【箴六30~32】贼因肚饿而偷窃,虽有人的同情,仍难逃刑罚;奸淫乃大罪,岂有不受罚之理?――《启导本箴言注释》 【箴六30~35】这里用比较的方式将这功课详细说明。一个窃贼即使情有可原(因为第30节较妥的意思,是像和合、思高、现中、AV、RV 一样作直述句,而不是像吕译、RSV 一样作疑问句),也必须付上极重的赔偿(七倍可能是夸张的措词;参,出二十二1);但行淫之人却是永远蒙羞(33节),并且树立一个不能和解的敌人;参二十七4;雅歌八6b。第32节末句或许是约略提到申命记二十二22的死刑(参,箴五14),但第33~35节却是在思想他日后的生活光景,尽管可能是极危险的。他在属灵方面毁了自己(参,二18;亦参,提前五6)。 将行淫之人描绘成遭社会遗弃之人,可能是太过夸大其词。若是如此,我们可以调整成这种说法:在任何一个健康的社会中,这样的行为无异是自毁前途。对于通奸的宽恕,与赦免是截然不同的,这种的宽恕只能证明那通奸之人是一个普遍堕落之社会的一部分而已,参耶利米书五7~9,六15。——《丁道尔圣经注释》 与有夫之妇通奸,就是偷人的妻子。窃贼若因肚腹的「饥饿」(30节)偷窃,虽然不被藐视(30节),也要「赔还七倍」(31节),付上极重的代价,因为一般的赔偿只是二至五倍(出二十二1、4、7)。相比之下,因情欲的「饥饿」而偷人妻子「便是无知」(32节),因为他「必丧掉生命」(32节)、永远蒙羞(33节)。被偷的忿怒丈夫绝不肯接受任何赔偿(34~35节),只要求执行律法:「与邻舍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利二十10;申二十二22)。──《圣经综合解读》 末世的信徒生活在一个喜欢玩火的时代,面临着另外一种「无知」:人若不想犯吸毒罪,就把毒品合法化;人若不想犯奸淫罪,就修改婚姻家庭的定义。但无论人怎样骄傲地自我安慰、怎样把罪恶合理化,神的公义标准却是永远不变的。家庭是人类文明的避风港、「是非之心」(罗二15)的最后堡垒,人类社会最美好的东西都在家庭中被培养、持守和传承;破坏家庭必然是玩火自焚,姑息纵容者是一边站在池边喂鳄鱼、一边幻想自己不会被吃。人若任着自己「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二5~6)。──《圣经综合解读》 ◎ 6:30~35 意思是通奸比窃盗还笨,小偷如果是因为饥饿而偷窃,大家还不会看不起他,他犯罪被抓的代价就是所有的家产。与人通奸,将会被打、还会被羞辱,犯罪被抓的代价是生命,下场比小偷还不如。惹动男性的嫉恨,怎样都无法平复其愤怒。──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31】「若被找着,他必赔还七倍,必将家中所有的尽都偿还。」 「七倍」:指完全的偿还。――《串珠圣经注释》 ●「七倍」:按照旧约的律法,偷窃的赔偿,最高是五倍 出 22:1标准应该是两倍 出 22:4,7 。「七倍」可能是「重重的惩罚」或「完全的偿还」的意涵。──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32】「与妇人行淫的,便是无知,行这事的,必丧掉生命。」 必丧掉生命: 倘若心灵迟钝到不以奸淫为罪,就会不以所有为罪。奸淫罪不仅伤害身体,也使人陷入伦理的、灵性的罪恶深渊。因此,摩西律法也命令要处死犯奸淫罪的人(利20:10)。新约也将奸淫视为大罪,因为身体是神圣洁的殿(林前3:16,17;6:19)。 ――《圣经精读本》 ●「丧掉生命」:「败坏生命」、「毁坏生命」。──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33】「他必受伤损,必被凌辱,他的羞耻不得涂抹。」 ●「必受伤损,必被凌辱」:「会受损伤和羞辱」。──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33~35】邻妇的丈夫决不放过他,怒火中烧,寻求报复,任何赔偿都不接受,只求处以应得之罪(依法须处死刑;利二十10)。――《启导本箴言注释》 【箴六34】「因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报仇的时候,决不留情。」 ●「人的嫉恨成了烈怒」:「因为嫉妒(惹起)男人的愤怒」。──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箴六35】「什么赎价,他都不顾,你虽送许多礼物,他也不肯干休。」 犯了盗窃罪还可以赔偿(30,31节),犯奸淫却不可能(34,35节)。――《箴言雷氏研读本》 淫妇的丈夫必要报复,偷窃倒可赔偿得赦,但奸淫罪却不可。――《串珠圣经注释》 ●「甚么赎价,他都不顾;你虽送许多礼物,他也不肯干休」:「他不接受任何赎价,即使你送许多礼物,他也不接受」。── 蔡哲民等《箴言研经资料》
【思想问题(第6章)】 1 智者为何不鼓励人为朋友作保?这看法有否「各人自扫门前雪」之嫌?当你应用圣经原则时,有否考虑时代背景的不同呢? 2 主耶稣吩咐门徒不要为生活所需而忧虑(太6:25~34),为什么智者在此却嘉许蚂蚁的勤劳(6~8)呢?你怎样协调这两方面的教训呢? 3 「勤劳能使人产生一种对生命积极投入的态度,并且能除掉不良的惰性。」你同意以上的说法吗?体力劳动在你的日常生活中有占一席位吗? 4 本章16~19节提到的罪,有那些是你的写照?你如何保守自己免遭神憎恶? 5 24~25节描写淫妇以什么诱惑人?为什么作者以火烧形容与淫妇苟合的后果? ──《串珠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