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歌第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愛的重聚】 一、愛的尋找: 1.書拉密女──在床上尋找(1節) 2.書拉密女──到城中遊行尋找(2~3節) 3.書拉密女──尋見心所愛的(4節) 4.所羅門王──囑咐旁人不要驚動她(5節) 二、愛的結合: 1.旁白──迎娶的華轎從曠野上來(6~10節) 2.旁白──看見所羅門王頭戴婚冕(11節) 貳、逐節詳解 【歌三1】「我夜間躺臥在床上,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 〔呂振中譯〕「我夜間躺在床上,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找不著;我呼叫他,他卻不應我(本行系仿希臘拉丁等譯本修復的)」 ﹝文意註解﹞一至四節描寫女子夜臥在床,想念她的心上人,卻見不到他,於是出去找尋,向看更的人探詢,誰知心上人就在附近,於是攜他回家。 「夜間」:(原文複數)沒有白晝事物來分心,可以癡想心事。 ﹝靈意註解﹞她留戀於在主裏安息(「臥在床上」)的經歷,卻在不知不覺中進入了屬靈的黑夜。因此她開始警覺到不能像已往一樣,享受與主交通的甜美,以為失去了主。 ﹝話中之光﹞(一)主的同在,有時是明顯的,有時是隱藏的;但無論如何,祂是「以馬內利」,祂永不離棄我們。 (二)主有時會使我們在感覺上,好像是收回了祂的同在,目的為要叫我們經歷孤單的痛苦,免得我們不知珍惜祂的同在。 【歌三2】「我說:我要起來,遊行城中;在街市上,在寬闊處,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 〔呂振中譯〕「『我要起來,在城中繞圈兒,在街市在廣場上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找不著。」 ﹝原文字義﹞「遊行城中」走遍全城;「街市」街頭巷尾;「寬闊處」廣場。 ﹝靈意註解﹞「我說:我要起來」:這是對主兩次呼召她『起來』(二10,13)的答應,但是這個答應,在時間上不對,在動機上也不美。 「遊行城中;在街市上,在寬闊處,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城』指神子民聚集的所在;『街市上』和『寬闊處』指神子民藉以交通蒙恩的方法。她到一切屬天的人、事、物中,用盡一切蒙恩的方法,去尋求主的同在。 ﹝話中之光﹞(一)能夠感覺到主的同在,實在美好,千萬不要以為失去主的同在不太要緊。 (二)參加聚會,與眾聖徒一起追求主,是一件對的事,是一件好的事;但我們若流於形式,就沒有多大的助益。 【歌三3】「城中巡邏看守的人遇見我;我問他們,你們看見我心所愛的沒有?」 〔呂振中譯〕「城中巡邏的看守人遇見了我;我問他們:『你們看見了我心所愛的沒有?』」 ﹝靈意註解﹞「城中巡邏看守的人」:指教會中被神託付,看守信徒靈魂的人(來十三17)。她求助於屬靈較有長進的人,好像並沒有多大的幫助。 ﹝話中之光﹞(一)教會中那些靈命較長進的人,頂多只能在客觀上幫助我們追求主,但主觀上還得我們自己去尋求。 (二)有些傳道人不能帶領別人到主面前,因為他們自己根本不認識主,甚至很有可能他們之中有的人從未真正遇見主。 【歌三4】「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所愛的;我拉住他,不容他走,領他入我母家,到懷我者的內室。」 〔呂振中譯〕「我剛剛從他們身邊經過,就遇見我心所愛的。我把他拉住,不放他走,等到領他進我母親家裡,進那懷我者的臥房。」 ﹝背景註解﹞「母家」:是當時情人們談論婚事的地方。 ﹝文意註解﹞「到懷我者的內室」:到我母親家中。 ﹝靈意註解﹞「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所愛的」:從前她靠自己,後靠別人,似乎絕望了,主才來向她顯現。主並沒有離棄尋求祂的人(詩九10),祂是在等候適當的時機。 「我拉住他,不容他走」:她還是沒有學會信心的功課,不懂得用信心持守一切,而想用自己的力量,來拉住主,難怪在第五章裏再一次失去主明顯的同在(歌五6)。 「領他入我母家,到懷我者的內室」:信徒是聖靈重生的,聖靈就住在我們的心裏、靈裏,所以『母家』指我們的心;『懷我者的內室』指我們的靈。這裏她是用心靈好好享受這一刻主的同在。 ﹝話中之光﹞(一)她是在離開人們時,才遇見她的良人的;在許多屬靈的事上,別的弟兄姊妹也許可以幫助我們,惟獨遇見主這件事,沒有別人能幫助我們,必須我們自己去尋找。 (二)一個人要得著主,必須去單獨與主同在。 (三)信徒所能拉住主的,就是信心、愛心和順服的心。 【歌三5】「耶路撒冷的眾女子阿,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她自己情願。」 〔呂振中譯〕「耶路撒冷的女子阿,我誓囑你們,我指著瞪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別激動愛心,別挑起愛情,等他隨意自發吧。」 ﹝靈意註解﹞主還是特別指著那班糊塗熱心的信徒說的。主不願別人來激動她,因為她已受了夠多的試煉和對付。主仍要讓她休息一段時間,等她自動的再起來尋求(歌二7)。 【歌三6】「那從曠野上來,形狀如煙柱,以沒藥和乳香,並商人各樣香粉薰的,是誰呢?」 〔呂振中譯〕「那從曠野上來,好像煙柱,以沒藥和乳香而薰的,用來往商人的各樣香粉製造的,是什麼呢?」 ﹝文意註解﹞六至十節這一段是藉第三者旁觀的口吻,說出王迎親的盛況。迎接新婦的路上,香料燃燒的煙氣冉冉上升,狀如煙柱。婚禮進行時的儀仗隊中有武士參加。喜轎以堅實的木料和金、銀製造,華貴輝煌。 「曠野」:尚未開墾但有季節性的草原。 「煙」:焚香所冒的煙。 「商人」:表明香粉是舶來品。 ﹝靈意註解﹞「那從曠野上來」:『曠野』是流蕩的地方(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曠野裏流蕩了四十年)。這裏指她已一步一步的脫離了流蕩的生活。在這之前,可能有一段不短的時間,她在主的手中被加工與變化。 「形狀如煙柱」:『煙柱』是從火發出的(珥二30),而『火』是指聖靈的能力(徒二3~4)。煙本易消散,但成了『煙柱』,便是穩定的。這是指她因著滿了聖靈的能力,而安定不搖動。 「沒藥」:指主的受苦和死。 「乳香」:指主的美德和復活。 「商人各樣的香粉」:指她出代價從主身上得著的一切。 「薰」:字說出她是先讓基督的香氣在她裏面經過,然後又散發出來。 「以沒藥和乳香,並商人各樣香粉薰的,是誰呢?」:這裏是說她身上散發著基督死而復活的馨香之氣(林後二14~16)。 ﹝話中之光﹞(一)一個商人不會隨便將他的東西送人,乃是要付代價買的;我們所得著的一切恩典與祝福,雖不是用金銀去買,卻也是要付代價,用順服去「買」的(賽五十五1~2)。 (二)信徒須經年累月被基督的馨香之氣所薰透,才能隨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後二14)。 【歌三7】「看哪,是所羅門的轎;四圍有六十個勇士,都是以色列中的勇士;」 〔呂振中譯〕「看哪,是所羅門的轎子:四圍有六十個勇士,都是以色列中的勇士:」 ﹝文意註解﹞「轎」:原文『臥榻』,是用肩抬的床,裝飾華美的皇家交通工具。 「以色列中的勇士」:勇士中最精練威武的一群。 ﹝靈意註解﹞「所羅門」:豫表主。 「轎」:原文『臥榻』,是讓人在夜間得著安息的,而夜間是黑暗掌權的時候。 本節表明她成了為主爭戰的勇士,勝過黑暗的權勢,而能讓主得著安息。 ﹝話中之光﹞(一)每一個信徒都應該是基督的精兵,抵擋魔鬼,好讓主得著歇息。 (二)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祂的香氣(林後二14)。 【歌三8】「手都持刀,善於爭戰;腰間佩刀,防備夜間有驚慌。」 〔呂振中譯〕「都曉得拿刀劍,善於爭戰;每人腰間都有刀劍,以防夜間有驚慌事。」 ﹝原文直譯﹞「個個都拿著刀(原文並無「手」字),能征慣戰;腰間佩著利劍,以防夜間的襲擊。」 ﹝靈意註解﹞本節是說她穿戴了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弗六11~18),足以應付從仇敵來的一切挑釁,並且得勝而有餘。 ﹝話中之光﹞(一)信徒應當佩帶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弗六17),才能與魔鬼爭戰。 (二)現今正是夜間,撒但時刻注視著我們,要乘隙攻擊,所以我們若不時刻謹守、儆醒,就會抵擋不住。 【歌三9】「所羅門用利巴嫩木,為自己製造一乘華轎。」 〔呂振中譯〕「所羅門王用利巴嫩木為自己製造了一乘華轎。」 ﹝文意註解﹞利巴嫩的香柏木,材質堅實且具芳香,是當時最上選的建築材料,所羅門曾用以建造聖殿(王上五5~6)。 「華轎」:是一種輕便、可移動的車輦。 ﹝靈意註解﹞「利巴嫩木」:是香柏木,指高品的人性。 「華轎」:是將所羅門王(指主)抬到各地巡行的交通工具。這是指她因滿有高品的人性,而成了主在各地榮耀的彰顯。 ﹝話中之光﹞(一)利巴嫩木產自終年積雪的高山,生長的環境相當艱難;信徒若不與基督同苦、同活,就不能做主有用的器皿。 (二)主乃是用那些能把祂十字架的工作與能力彰顯出來的人,來為祂在各地做救恩的見證。 【歌三10】「轎柱是用銀作的,轎底是用金作的,坐墊是紫色的,其中所鋪的乃耶路撒冷眾女子的愛情。」 〔呂振中譯〕「他用銀子作轎柱,用金子作轎靠子;用紫紅色料作坐墊,內部裝修的是皮。耶路撒冷的女子阿(傳統:從耶路撒冷的女子們)」: ﹝文意註解﹞「轎柱」:支撐篷蓋。 「用銀...金作的」:金、銀大概是用來包在利巴嫩木上。 ﹝靈意註解﹞「轎柱是用銀作的」:『銀』象徵救贖的工作。她因著十字架的救贖和工作,天然生命被對付,才能顯出基督來。 「轎底是用金作的」:『金』象徵神的生命、性情。此句指主在她身上所有的建造工作,乃是根據神的生命,使她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 「坐墊是紫色的」:『紫色』象徵王權。故指主在她身上得著完全的權柄。 「其中所鋪的乃耶路撒冷眾女子的愛情」:眾聖徒的愛,不但最能使主心滿意足,並且也是最能彰顯主的(約十三35)。 ﹝話中之光﹞(一)信徒必須脫離從情慾來的敗壞,而得與神的性情有分,方能彰顯神的榮耀。 (二)主在我們的身上得著主權有多少,就顯露祂的榮耀有多少。 (三)我們的愛無論有多少,主都歡喜安息在這愛裏(番三17)。 【歌三11】「錫安的眾女子阿,你們出去,觀看所羅門王,頭戴冠冕,就是在他婚筵的日子,心中喜樂的時候,他母親給他戴上的。」 〔呂振中譯〕「你們要出去看(傳統此處原有:錫安的女子阿),所羅門王戴著冠冕,就是他結婚的日子、他心中喜樂時、他母親給他戴上的。」 ﹝文意註解﹞「冠冕」:結婚時戴的花冠(賽六十一10)。 ﹝靈意註解﹞「錫安的眾女子阿,你們出去,觀看...」:『錫安的眾女子』指比較有長進的屬靈信徒。這裏說她成了羨慕主的人所注意的。 「所羅門王,頭戴冠冕」:『冠冕』指喜樂與誇耀(帖前二19)。這裏說她成了主的喜樂與誇耀。 「就是在他婚筵的日子,心中喜樂的時候,他母親給他戴上的」:『他母親』指遵行神旨意的人(參太十二50)。這裏說她成了主所喜悅的配偶,是從一班遵行神旨意的人中間得著的。 ﹝話中之光﹞(一)信徒乃是主的喜樂與榮耀,這是何等的福分,我們豈可小看自己,而辜負了祂留我們活在世上的用意? (二)聖靈要把我們作到與基督完全相配的地步,問題乃是:我們肯在今生讓祂自由作工在我們的身上呢?或是像那些愚拙的童女,臨時去買油,卻被關在羔羊之婚筵的門外(太廿五1~13;啟十九7~9)呢? 叁、靈訓要義 【脫離己的呼召和功課】 (接續第二章) 二、失敗中的功課: 2.失去主在感覺上的同在: (1)她在不知不覺中進入了屬靈的黑夜──「我夜間躺臥在床上」:(1節上) (2)她開始警覺到已經失去了主在感覺上的同在──「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1節下) (3)她起來用盡一切方法,去尋求主的同在──「我說,我要起來,遊行城中;在街市上,在寬闊處,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2節) (4)她求助於教會中靈命較有長進的人,但都歸於徒然──「城中巡邏看守的人遇見我;我問他們,你們看見我心所愛的沒有。」(3節) 3.恢復與主交通: (1)就在她似乎絕望時,主卻突然向她顯現──「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所愛的;」(4節上) (2)她想用自己的力量來抓住主──「我拉住他,不容他走」:(4節中) (3)她在此刻用心與靈儘量享受主的同在──「領他入我母家,到懷我者的內室。」(4節下) 三、靈程中的又一歇息:因為她已受了夠多的試煉和對付──「耶路撒冷的眾女子阿,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5節) 【與主同活】 一、與主同活所顯出的功用: 1.她經歷了主的死而復活: (1)她已逐步脫離了靈性流蕩的生活──「那從曠野上來,形狀如煙柱」:(6節上) (2)她的身上散發出基督死而復活的馨香之氣──「以沒藥和乳香,並商人各樣香粉薰的,是誰呢?」(6節下) 2.她成了主得勝安息之所: (1)她勝過黑暗的權勢,而能讓主得著安息──「看哪,是所羅門的轎;四圍有六十個勇士,都是以色列中的勇士;」(7節) (2)她穿戴了神所賜的全副軍裝,足以應付從仇敵來的一切挑釁──「手都持刀,善於爭戰;腰間佩刀,防備夜間有驚慌。」(8節) 3.她成了主在地上的彰顯: (1)她因滿有高品的人性,而成了主在各地向人的彰顯──「所羅門王用利巴嫩木、為自己製造一乘華轎。」(9節) (2)她的天然生命已受過十字架,神的生命性情已更多組織在她身上──「轎柱是用銀作的,轎底是用金作的」:(10節上) (3)主在她身上已得著了權柄,而成為愛主之人的表率──「坐墊是紫色的,其中所鋪的乃耶路撒冷眾女子的愛情。」(10節下) 4.她成了主的配偶: (1)她成了愛慕主的人所注意的──「錫安的眾女子阿,你們出去,觀看所羅門王,頭戴冠冕」:(11節上) (2)她成了主的喜樂與誇耀──「就是在他婚筵的日子,心中喜樂的時候」:(11節中) (3)是從一班遵行神旨的人中得著的──「他母親給他戴上的。」(11節下) (下接第四章)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雅歌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雅歌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