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三十七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 貳、逐節詳解 【結三十七1】「耶和華的靈(原文作“手”)降在我身上,耶和華藉他的靈帶我出去,將我放在平原中,這平原遍滿骸骨。」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手按在我身上;永恆主藉着他的靈帶我出去,將我安放在峽谷〔或譯:平原〕充滿着骸骨。」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2】「他使我從骸骨的四圍經過,誰知在平原的骸骨甚多,而且極其枯乾。」 〔呂振中譯〕「他領我從骸骨的四圍來回地經過;只見在峽谷上面、極其之多,而且極其枯乾。」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3】「他對我說:“人子啊,這些骸骨能復活嗎?”我說:“主耶和華啊,你是知道的。”」 〔呂振中譯〕「他問我說:『人子阿,這些骸骨能活起來麼?』我說:『主永恆主阿,惟有你知道。』」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4】「他又對我說:“你向這些骸骨發預言說:枯乾的骸骨啊,要聽耶和華的話。」 〔呂振中譯〕「他又對我說:『你要向這些骸骨傳神言,對它們說:枯乾的骸骨阿,要聽永恆主的話。」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5】「主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 〔呂振中譯〕「主永恆主對這些骸骨這麼說:看吧,我必使氣息〔同字:靈或風〕進入你們裏面,你們就活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6】「我必給你們加上筋,使你們長肉,又將皮遮蔽你們,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你們便知道我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我必給你們加上筋,使你們長肉,又給你們包上皮,使你們有氣息〔同字:靈或風〕,你們就活了;你們便知道我乃是永恆主。』」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7】「於是我遵命說預言。正說預言的時候,不料,有響聲,有地震;骨與骨互相聯絡。」 〔呂振中譯〕「於是我照所受吩咐的去傳神言;正傳神言的時候,忽有響聲,有轟轟的震動,骸骨全都集合攏來,一骨對一骨。」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8】「我觀看,見骸骨上有筋,也長了肉,又有皮遮蔽其上,只是還沒有氣息。」 〔呂振中譯〕「只見骸骨上居然有筋,也長了肉,又有皮包在上頭;只是沒有氣息〔同字:靈或風〕。」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9】「主對我說:“人子啊,你要發預言,向風發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氣息啊,要從四方(原文作“風”)而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了。”」 〔呂振中譯〕「主對我說:『你要向風〔同詞:氣息〕傳神言,人子阿,你要傳神言,說主永恆主這麼說:對風〔同詞:氣息〕說:主永恆主這麼說:氣息〔同字:靈或風〕阿,要從四面的風而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起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10】「於是我遵命說預言,氣息就進入骸骨,骸骨便活了,並且站起來,成為極大的軍隊。」 〔呂振中譯〕「於是我照主所吩咐我的來傳神言,氣息〔同字:靈或風〕就進入骸骨裏面,骸骨便活了起來,並且站起來,成了極大極大的軍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11】「主對我說:“人子啊,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他們說:‘我們的骨頭枯乾了,我們的指望失去了,我們滅絕淨盡了。’」 〔呂振中譯〕「主對我說:『人子阿,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看哪,他們常說:“我們的骸骨都很枯乾;我們的指望都滅沒了;我們都被割絕淨盡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12】「所以你要發預言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民哪,我必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 〔呂振中譯〕「因此你要傳神言,對他們說:主永恆主這麼說:『我的人民哪,看吧!我必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我必領你們進以色列地。」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13】「我的民哪,我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我的人民哪,我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起來,你們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14】「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我將你們安置在本地,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如此說,也如此成就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呂振中譯〕「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你們就活起來;我將你們安置在你們本地時,你們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我說了,我必作成:這是永恆主發神諭說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15】「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話又傳與我說:」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16】「“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猶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約瑟,就是為以法蓮,又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 〔呂振中譯〕「『人子阿,你要取一根木棍,上面寫上:“代表猶大和跟他聯合的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棍,上面寫上:“代表約瑟(以法蓮〔傳統:以法蓮木棍〕)和跟他聯合的以色列全家”。」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17】「你要使這兩根木杖接連為一,在你手中成為一根。」 〔呂振中譯〕「你要使這兩根彼此相接,連為一根木棍,好在你手中成為一根。」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18】「你本國的子民問你說:‘這是什麼意思?你不指示我們嗎?’」 〔呂振中譯〕「你本國的子民若問你說:“你這有甚麼意思,你不告訴我們麼?”」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19】「你就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約瑟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的杖,就是那在以法蓮手中的,與猶大的杖一同接連為一,在我手中成為一根。」 〔呂振中譯〕「你要對他們說:主永恆主這麼說:看吧,我必取約瑟的木棍(就是在以法蓮手中的)和跟他聯合的以色列棍棒、就是以色列族派,將這些棍棒跟猶大的木棍連在一起〔經點竄翻譯的〕,使他們作為一根木棍,叫他們在我手中成為一根。』」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20】「你所寫的那兩根杖,要在他們眼前拿在手中。」 〔呂振中譯〕「你所寫上的那兩根木棍在他們眼前拿在你手中時,」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21】「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各國收取,又從四圍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本地。」 〔呂振中譯〕「你要對他們說;主永恆主這麼說:看吧,我必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列國中收取回來,從四圍招集他們,帶到他們本地。」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22】「我要使他們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有一王作他們眾民的王。他們不再為二國,決不再分為二國。」 〔呂振中譯〕「我必使他們在那地、在以色列眾山、成為一國;有一個王做他們眾民的王;他們必不再作為兩國,決不再分為兩個國家。」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23】「也不再因偶像和可憎的物,並一切的罪過玷污自己。我卻要救他們出離一切的住處,就是他們犯罪的地方,我要潔淨他們,如此,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 神。」 〔呂振中譯〕「他們必不再因他們的偶像和可憎之像以及任何罪過、來玷污自己;我卻要拯救他們脫離他們的背道〔傳統:住所〕、就是他們藉以犯罪於其中的;我必潔淨他們;這麼、他們就可以做我的子民,我就要做他們的神。」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24】「“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 〔呂振中譯〕「『我的僕人大衛必做王管理他們;他們必歸於一個牧民者。我的典章他們必遵行,我的律例他們必謹守而實行。」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25】「他們必住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們列祖所住之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並子孫的子孫,都永遠住在那裡。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直到永遠。」 〔呂振中譯〕「他們必住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的地,就是你們列祖所住之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以及他們子孫的子孫、直住到永遠;我的僕人大衛必永遠做他們的人君。」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26】「並且我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作為永約。我也要將他們安置在本地,使他們的人數增多,又在他們中間設立我的聖所,直到永遠。」 〔呂振中譯〕「我必給他們立個平安興隆之約,這必做永遠之約、跟他們立的;我必施恩眷顧〔意難確定:與下“施恩設立”一詞同字〕他們,使他們人數增多,又在他們中間施恩設立我的聖所到永遠。」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27】「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呂振中譯〕「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上面;我要做他們的神,他們要做我的子民。」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結三十七28】「我的聖所在以色列人中間直到永遠,外邦人就必知道我是叫以色列成為聖的耶和華。”」 〔呂振中譯〕「我的聖所在他們中間到永遠,列國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使以色列成聖別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西結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以西結書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