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十四章拾穗 【結十四1】「有幾個以色列長老到我這裡來,坐在我面前。」 參8:1注。──《串珠聖經註釋》 【結十四1~3 長老來求問】這些長老是被擄群體的領袖。他們以懇求者的身分來見以西結,尋求指導與默示。坐在他面前(在他腳前)之舉,表示以西結是以師傅和神之代言人的身分與他們說話。但他們究竟是誠心接受他的權柄,或只不過是好奇他會提出什麼信息作為神的話語,卻仍未能確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十四1~5】“長老”。大概是被擄到外邦的屬靈領袖,他們十分憂慮耶路撒冷將來的景況,因而向以西結查詢。神知道他們存心拜偶像,於是表明祂以審判來回應他們;這審判要臨到耶路撒冷。──《雷氏研讀本》 【結十四1~11】崇拜假神的求問者:不僅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有假先知,即使在被擄之地也有人附從巴比倫的偶像。這些長老一面心裡信服假神,一面卻又向先知以西結求問上帝的話,先知得到的話是:神要親自以刑罰來答覆他們。──《串珠聖經註釋》 在本文中,眾長老的假冒信仰被定了罪。被擄的以色列長老想要向神詢問耶路撒冷的將來,而探訪了以西結。但他們並沒有想真心認識神的話語,順服神的話語回轉歸向神。他們只是對那件事感到好奇。神並沒有回答他們,反而痛斥他們表面上信神,實則更加信靠偶像的可憎之舉。他們有信靠神的外貌,卻沒有信靠神的實意。神斷不會容忍他們不順服固執已見表裡不一的信仰。
──《聖經精讀本》 【結十四2】「耶和華的話就臨到我說:」 【結十四3】「“人子啊,這些人已將他們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我豈能絲毫被他們求問嗎?」 這些長老已經將假神舉起來,放在心中。這是原有的涵義。二十章卅二節有類似的論述,所起的心意。在動詞的方式(Hiphil:Causative idea ),表明他們故意存心去事奉假神。 這裏的假神,就是六章四節的偶像(Gillulim)是汙穢如糞土一樣(Gelaeim: dung pellets, dung-idol)。他們的心既充滿偶像的汙穢,若不徹底離開,怎能接受神的話語呢? 「陷於罪的絆腳石」,又可參閱七章十九節,在那裏特別提出「金銀」,是製偶像的金屬。──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接到心裡」:指主動的行為。 「陷於罪的絆腳石」,指所拜的偶像(參7:19; 44:12)。 「我豈能 ...... 求問嗎」:拜假神的人不可同時又求問耶和華,也不會答覆他們的詢問。──《串珠聖經註釋》 將他們的假神接到心裡: 眾長老為了試問神的旨意而來到以西結那裡,但是卻心藏虛假。他們擁有雙重人格,為了私欲而求問神的旨意(賽29:13),對偶像的信賴多於信賴神。然而,他們卻厚顏無恥地喬裝自己,裝成那真心跟從牧人且聆聽牧人聲音的純潔羔羊(太7:15)。他們的內心是發出惡臭的腐爛屍體,外表是粉飾的墳墓。神拒絕回答這些表裡不一者的求問。有些時候,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雅4:6),心懷惡意(詩66:18)而向神禱告,絲毫也不肯順服神的話語(箴28:9)。對這些人的疑問和哀求,神保持沉默。因為這並不是他所喜悅的心態(路18:10-14)。 ──《聖經精讀本》 【結十四4】「所以你要告訴他們,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的人中,凡將他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來的,我耶和華在他所求的事上,必按他眾多的假神回答他(或作“必按他拜許多假神的罪報應他”),」 「必按他眾多的假神回答他」中譯詞將「回答」作「報應」,確是十分清楚的解釋。或者可作:根據他那麼眾多的假神,我可針對這情形作這樣的宣判。 這是神十分忿怒的警語,可用驚嘆號來表明。「按他眾多的神」,或可照其他譯詞「有關」他眾多的神。七十士譯詞,是以「眾多」指他們的心思,有關他們眾多的心思在假神方面,我要對他們說審判的話。 「我耶和華」,「我」是十分著重的語氣,沒有比這更嚴正的語氣,這使先知也在驚懼中向長老們傳話,因為這樣的事態是十分嚴重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必按他眾多的假神回答他: 他們原想尋求神的旨意,神卻根據他們更加信靠偶像的作為來審判他們。神不看外貌,而只看內心(撒上16:9;王上8:39;伯34:19)。 【結14:5】這並不是應許而是審判。心懷二意的人(雅1:8),隨從自己的情欲,就掉進自己所設下的陷井。
──《聖經精讀本》 【結十四5】「好在以色列家的心事上捉住他們,因為他們都藉著假神與我生疏。」 「心事」必含有他們隱密的罪,正如民數記五章十三節嚴密的事想瞞過人的。「捉住」也有「抓緊」的意思,好似用暴力緊緊抓住罪犯(撒上十五8;王上十三4。在結十二13,十七20被帶走擄去),也常指城巿的擄掠(申二十19;書八8;賽卅六1)。這裏耶和華抓住他們,盼待他們回轉,不再隨流失去,因為他們已經遠離神,與神生疏。 「與我生疏」是遠離神,「生疏」是一個不常用的動詞,在以賽亞書一章四節,以色列人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與祂生疏,往後退步。──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好在以色列家的心事上捉住他們」:應作「好奪回以色列家的心」(參11)。──《串珠聖經註釋》 【結十四6】「“所以你要告訴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回頭吧!離開你們的偶像,轉臉莫從你們一切可憎的事。」 上文表明神的失望與忿怒,但是本節是耶和華藉祂先知發出悔改的呼召,呼召以色列速即回頭與轉臉。「悔改」的原意是轉變方向,完全轉變或改變。這是先知們共同的重點。 「離開」一詞,在原文中重複,尤其兩次中,一次以另一種動詞方式(Hiphil)表達,可見其語氣加重的用意,可加上「切實」,你們要切實離開偶像!──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轉臉莫從你們一切可憎的事: 他們因拜偶像而離棄了神,神就勸告他們要切斷一切可憎之物而歸向自己。神勸勉他們首先使內心回轉,而後改變信仰行為。真正的悔改就是痛悔,圖謀罪孽的污穢之心(珥2:13),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太3:8;徒26:20)。 ──《聖經精讀本》 【結十四7】「因為以色列家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凡與我隔絕,將他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來要為自己的事求問我的,我耶和華必親自回答他。」 這裏不僅是以色列人,也包括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正如利十七8、10、13,二十2,廿二18)。又可比較以賽亞書五十六章三節: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那是指外邦人在以色列中寄居,因此歸耶和華,願意敬奉真神。此處是他們隨從以色列人拜偶像,與真神隔絕。原意是與五節「生疏」相同,與我隔絕,即為與我生疏。──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以西結在警告中特別包括那些“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雷氏研讀本》 「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在被擄之地並沒有這種「寄居的外人」;神在此使用律法書中的詞句(見利十七8, 10, 13),為了顯示這裡所說的是故有的條例,不容輕忽。人若干犯這條例,所受的刑罰也和舊有的規定一樣:「我要將他從我民中剪除(8, 參利十七10; 二十3, 6)」。──《串珠聖經注釋》 【結十四8】「我必向那人變臉,使他作了警戒、笑談,令人驚駭,並且我要將他從我民中剪除。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笑談在先知著作中有不同的用字,卻可作為同義字,如「羞辱」(賽五十6),辱我吐我二者意義也相同,辱萡(賽四十三28)與咒詛二者意義相同。──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警戒」:作其他人的監戒。 「笑談」:即「笑柄」。──《串珠聖經註釋》 笑談: 指要使悖逆的以色列和受割禮歸入以色列共同體的外邦人,遭受極大的羞辱。這與神曾對所羅門所說的一脈相通,亦即倘若百姓不順服,神就會使聖殿在外邦人中作笑談,被譏誚(代下7:20)。這些愚頑之人不光彩的作為是後人的借鑒(林前10:6,11)。聖徒當過分別為聖的生活(羅6:19),以避免被後人指責、譏笑(羅6:19)。──《聖經精讀本》 【結十四9】「先知若被迷惑說一句預言,是我耶和華任那先知受迷惑,我也必向他伸手,將他從我民以色列中除滅。」 這裏所提的原不是假先知,他原是真先知,但卻受誘聽從假先知,說一句預言,不是出於神的啟示,就是隨從自己的心意,他是故意犯罪叛逆神的。神必向他施以刑罰。──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任那先知受迷惑」:原作「迷惑那先知」。(參王上22:23; 耶3:10) 神任先知受迷惑,以致引誘百姓隨假神,目的是要試驗百姓是否盡心盡性愛神(參申13:3)。──《串珠聖經註釋》 假先知的假預言並不傳講從神而來的真理,乃是傳講被邪靈所迷惑的謊言。本節雖然看似矛盾,實際上是教導我們一個深奧的真理,惡人的邪惡行徑也是在神的主權之下,個人均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換言之,人在賜人自由意志的神面前要負起責任。我們必須銘記,神的主權和人的自由並不互相矛盾或排斥。
──《聖經精讀本》 【結十四9~10】這裏是意思是:神可能“迷惑”一個假先知去說假預言,但無論是先知還是聽他的人,他們都因此而有罪(比較王上二二19~23)。──《雷氏研讀本》 【結十四10】「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先知的罪孽和求問之人的罪孽都是一樣,」 這是歸納的話,求問的人帶著一種迷信的虛妄,是一種叛逆的行為,神不能算他們為無罪。先知如隨從己意,或妄稱神的名,當然更是極大的罪孽,所以他們的罪孽都是一樣。他們要承受同樣的後果。──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受迷惑的先知也要擔當自己的罪,因他們自己的良心早已敗壞了;否則他們應能看出求問者假意,並給予正確的答覆。──《串珠聖經註釋》 【結十四11】「好使以色列家不再走迷離開我,不再因各樣的罪過玷污自己,只要作我的子民,我作他們的 神。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本節更明顯的指出整段經文是與不遵守約之要求有關。──《串珠聖經註釋》 對聖徒而言,神的審判絕非是滅亡,乃是為了潔淨和重建人生(耶33:8)。真正的基督徒,通過這種審判而離開罪孽,歸向神,而依靠神(路15:21)。 ──《聖經精讀本》 【結十四12】「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結十四12~23】耶路撒冷無可避免的災難:這段經文顯示公義的神不容怠慢,即使有像挪亞、但以理、約伯這樣的義人(參創6:9; 伯1:1)為百姓代求,也無法挽救耶路撒冷脫離神忿怒的審判。當日百姓可能援引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祈求
(創18:22-33)一事,作為義人救回惡人的先例,但這裡要強調,以色列的罪過實在太大,神的審判無可避免。況且昔日挪亞也只能救回自己的家人,而約伯更不能叫自己的兒女得免遭害(伯1:18-19)。──《串珠聖經註釋》 在本文,神將耶路撒冷就要滅亡的警告曉喻了以西結。任何一位父母都不會坐視兒女脫離正道而陷進罪的泥潭,使生命日漸荒廢。同樣,當選民以謊言,偶像及血玷污自己,踐踏神的聖名時,神不得不懲罰他們(耶26:27-33)。饑荒和猛獸,戰爭和疾病將席捲耶路撒冷,從而導致人亡,獸死。那些惡人當中夾雜著敬畏神的信實子民,但是救恩單單臨到他們個人,他們無法拯救別人甚至是自己的兒女。很多人或許會以此為據,說神太殘忍。但是,倘若看到受審判的耶路撒冷居民所行的醜惡之事,就會承認神的審判是對的。由此可知:①神掌管萬物:戰爭、疾病、饑荒等所有災難,並非是偶發性事件,乃是在神主權之下的審判工具(出9:3,9;民16:46;21:5,6);②得救在乎基督:在這種審判中,唯一的出路就是悔改歸向神。與此相同,今日的聖徒只有緊緊抓住基督,才能逃避末後的大患難(啟19:19-21)
;③救恩臨到個人:救恩具有個體性,在乎神與我之間的個人關係(13-20節)。 ──《聖經精讀本》 【結十四13】「“人子啊,若有一國犯罪干犯我,我也向他伸手折斷他們的杖,就是斷絕他們的糧,使饑荒臨到那地,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 「干犯」是本書中多次提及的(十五8,十七20,十八24,二十27,卅九23、26)。這是祭司的用詞,指破壞聖潔之物或聖潔之神。──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有一個」:或作「有一地」,指任何地方。 「干犯我」:指向神悖逆不忠。──《串珠聖經註釋》 【結十四13~14】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 人的救恩來自神。本文並不是說人的救恩在乎人自己的義,而是指明了唯有不犯罪的誠實信心之人才會免遭刑罰的真理。所謂的誠實信仰之人是指因信而生的義人(創15:6;哈2:4;羅1:17;加3:11)<雅 緒論,行為與信心>。 ──《聖經精讀本》 【結十四13~19】描寫在神的公義下的四種審判: 1 饑荒(13); 2 惡獸的威脅(15, 參王下17:25-26); 3 刀劍(17); 4 瘟疫(19)。──《串珠聖經註釋》 【結十四14】「其中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這三人,他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即使當時巴勒斯坦有義人如“挪亞、但以理、約伯”,當地長時間的罪仍使它不能逃避審判。這裏的但以理顯然指寫但以理書的但以理,即與以西結同時期的先知,他確實逃過了審判。有些人認為那是指族長之一的但以理(拉斯珊拉 [Ras Shamra] 泥版曾提及一個但以理,約主前1400年)。然而,第二個解釋似乎不太可能,因為族長但以理(雖然泥版把他描述為一個公義和有智慧的人)是拜巴力的,他決不會跟挪亞和約伯那樣被稱為義人。──《雷氏研讀本》 「但以理」:傳統認為這裡是指與以西結同時的以色列擄民,即但以理書的主角。但根擄考古的發現,主前十四世紀的拉斯珊拉泥版中、也有一個族長名叫但以理,他是一個義人、哲士,曾為孤兒寡婦伸冤。這一位更有可能是此處的「但以理」,因挪亞、約伯皆為上古時代的賢人,而且此處的「但以理」原文拼法與但以理書的「但以理」並不同。──《串珠聖經注釋》 【結十四14 挪亞、但以理、約伯】挪亞和約伯不難看出是上古公義的哲人。但不少解經家都覺得以西結不太可能會將同時代的先知但以理與他們同歸一組。可是,本章大概發生在主前五九○年代。那時但以理來到巴比倫已經差不多十五年,年紀也約在三十歲上下了。他少年得志(見:但二1的注釋),在朝廷中身處高位已有十載。但無論如何,但以理總是和另外兩人有很大的分別。首先他們兩個都不是以色列人。挪亞活在洪水之先,亞伯拉罕之前。約伯則來自烏斯,學者一般認為在以東一帶。內中有類似約伯記之受苦論證的巴比倫智慧文學,顯示這人物的背後有悠久的傳統。 部分學者試圖在遠古歷史中另找一位名聲卓著的人物,他們提出本節中的但以理其實可能是達尼珥。達尼珥是古烏加列的明智君王,英雄阿赫特的父親。他和底波拉一樣(士四5),也是坐在樹下聽斷百姓的案件,為孤兒寡婦伸張正義。然而,達尼珥並不是耶和華的崇拜者,很難想像以西結怎麼會如此提升他的地位。和以西結書九章受記號的無辜者一樣,這三位以本身公義著稱的偉大哲人,在將臨的災難中也是只能自救而已。一定數目的義人能夠挽救城市免除神之忿怒的不成文規定(見:創十八23~32;耶五1),如今因猶大叛盟而被取消。──《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十四15】「我若使惡獸經過,糟踐那地,使地荒涼,以致因這些獸,人都不得經過,」 野獸成災,是在列王紀下十四章十九節;以西結書卅五章五、八節,卅九章四、十七節及何西阿書十三章八節等。但是惡獸可能是指狐狸與獅子,盡破壞之能事,惡獸為患,實在是可怕的事。5利未記廿六章廿二至廿六節特別有說明。──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惡獸”。即野獸。──《雷氏研讀本》 【結十四15 惡獸為審判】在第15~20節中,神提出了一系列的方法,懲罰猶大百姓的罪行,洗潔地的一切不潔。有關以惡獸作為神震怒之工具的討論,可參看五章17節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十四16】「雖有這三人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得救,只能自己得救,那地仍然荒涼。」 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 常用於表達神必要成就某事。第一,在積極意義上是指神的祝福和保守(創22:16;出32:13;申28:9),第二,在消極意義上是宣告神的審判和懲戒(民14:23;申2:4;士2:15;耶49:13)。 ──《聖經精讀本》 【結十四17】「或者我使刀劍臨到那地,說:‘刀劍哪,要經過那地’,以致我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 刀劍臨到: 一般人們易把戰爭視為強盛國家為自已的利益而挑起的暴力行為。然而,聖經卻說戰爭屬乎神的主權(撒上17:47;代下20:15),神通過戰爭在這地上剪除不義之人(王下17:1-6;25:1-7)。因此,我們應該曉得戰爭是神的審判工具,從而對戰爭有新的認識<書 緒論,聖戰>。──《聖經精讀本》 【結十四18】「雖有這三人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得救,只能自己得救。」 【結十四19】「或者我叫瘟疫流行那地,使我滅命(原文作“帶血”)的忿怒傾在其上,好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 「使我滅命的忿怒」:即「使我那叫人流血滅亡的烈怒」。──《串珠聖經註釋》 【結十四19-20】「滅命的忿怒」是有流血的死亡。在五章十七節,「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裏。」可見瘟疫與流血的事二者相連,在廿八章廿三節及卅八章廿二節也提及。流血可能仍與刀劍連在一起的。瘟疫與刀劍都是十分殘暴的,人在無望中都相繼滅亡。這裏也再提起人與牲畜都一同除滅,神公義的忿怒已十足地表明瞭。──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十四20】「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 挪亞和約伯的家人因家長的義而得救,但這種義在被擄時期卻沒有幫助。──《雷氏研讀本》 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 即使有義人的中保禱告和呼求,神也不會撤回對墮落民族的審判。──《聖經精讀本》 【結十四21】「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將這四樣大災,就是刀劍、饑荒、惡獸、瘟疫降在耶路撒冷,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豈不更重嗎?」 上述四種審判的任何一種已足夠剪除地上一切生命,但在耶京神卻把四禍一併降下,充分顯示審判的嚴厲。──《串珠聖經註釋》 【結十四22】「然而其中必有剩下的人,他們連兒帶女必帶到你們這裡來,你們看見他們所行所為的,要因我降給耶路撒冷的一切災禍,便得了安慰。」 這裏的話可說是一個十分突然的轉變,上節論耶路撒冷經歷四樣災禍之後,人與牲畜全都被剪除。但是這裏卻指著仍有剩下的人,是黑暗中的亮光,給予人們希望。這是神恩惠的應許,在審判之後仍有餘數,餘下的民不致滅亡。──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剩下的人”。將要被擄到巴比倫的惡人,他們的行為確實證明神審判耶路撒冷是公義的。──《雷氏研讀本》 神卻不至叫他們全民覆滅,仍給他們留下少數的生還者。──《串珠聖經註釋》 然而……有剩下的人: 這句話如透過層層烏雲而照耀四方的希望之光。在上文,神一直強調咒詛和審判,要完全毀滅以色列。在本文,神卻使用“然而”,暗示在可怕的審判中還有一線希望。此詞告訴我們,神施行審判並不單單是為了懲戒人(來12:6),其目的乃是為了潔淨人的罪惡而使之歸向神(來12:10,11)。 你們看見……得了安慰: 因為耶路撒冷居民的行為過於邪惡那城必被消亡,而被擄的百姓則看到那光景就頷首表示他們理當受到審判。不知道耶路撒冷居民多麼墮落的時候,已經被擄的人或許會認為神的審判過於殘忍。但是看到他們的可憎作為之後,已經被擄的人就會承認神所降給耶路撒冷的震怒是正當的。當自己或別人遭受痛苦和患難時,人通常會抱怨神(民14:27;王上18:7)。因此,也就容易誤以為自己是義人,而神卻莫名其妙地虐待自己(伯13:23,24)。當我們象約伯(伯13:23,24)和詩篇作者一樣(賽73:1-16),拿著我們的困惑進到神面前的時候,神就會徹底告訴我們痛苦的原因是什麼(王上18:18;詩72:17-19;伯42:1-6)。 ──《聖經精讀本》 【結十四22~23】從那些在耶京淪陷後,死裡逃生而被擄到巴比倫的以色列人仍然行惡這件事,可以見到神降給耶路撒冷的刑罰是公義的。──《啟導本註釋》 【結十四23】「你們看見他們所行所為的,得了安慰,就知道我在耶路撒冷中所行的並非無故。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得了安慰」是因看見神的罰惡的公義。得安慰不僅因看見神的公義,也看到祂的慈愛。神在除滅人畜之中,仍留下一些餘數。 「就知道」這又是一種「認識的方式」,不但認識耶和華,也認識祂的作為。祂審判的作為並非無故,無人可以否認或埋怨。神的公義必須維護,因為神是絕對公正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得了安慰」:這裡指在苦困惑中得到新的體驗。 本節可有兩種解釋: 1 當被擄的人看見耶京劫後的餘生者,聽見他們悲慘的遭遇,便會慶倖自己早先被擄; 2 「所行所為」指百姓的惡行,他們能「連兒帶女」獲救,並非因為自己的義,乃是要使被擄的人明白,神所賜下的刑罰原是合理的(見23)。──《串珠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14章)】 1 一個平日品行甚差、對自己的信仰毫不著緊的基督徒、若在某件事上堅持某種做法,聲稱這是他從神領受的旨意,你可以怎樣回答他?從本章看來,一個活在神旨意中的基督徒應是怎樣的人? 2 以色列人罪大惡極,要受刑罰,縱使有三位義人代求,也無濟於事,這對你有何警惕? 3 9-10節對身為領袖的基督徒有何意義?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