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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二十四章拾穗

 

【結二十四1「第九年十月初十日,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以西結的比喻就在耶路撒冷被圍困那天開始(主前588年一月十五日;比較王下二五1),在巴比倫扮演出來,並說明耶路撒冷的毀滅。──《雷氏研讀本》

         先知指明他預言的日期──一個非常重要的日期,因以色列的審判終於臨到。

          「第九年」:是根據西底家的王朝計算,當年的十月初十日是巴比倫軍隊開始圍困耶京的日子(參王下25:1; 52:4),相當於主前五八七年一月。──《串珠聖經註釋》

         第九年十月初十日: 這是約雅斤王被擄到巴比倫(B.C.597)的第九年1010,也是巴比倫軍隊圍攻耶路撒冷城的那一天(西曆,B.C.588115)。正是在這一天,神向居住在迦巴魯河邊的以西結曉喻了關於審判的最後啟示。 ──《聖經精讀本》

         第九年。就是約雅斤被擄第九年(見結1:2注釋),即西元前589588年。該日期與王下25:1;耶39:1,252:4,5的日子相同,後來顯然成為猶太人禁食的日子(亞8:19)。

         十月。不論按春季年曆還是按秋季年曆,都是西元前5881月。──《SDA聖經注釋

 

【結二十四1 年代小注】從西底家即位當年(主前596年)起算,尼布甲尼撒的軍隊就是在主前五八七年一月五日(西底家九年十月〔提別月〕十日;另一個計算法認為這是五八八年一月十五日)開始圍攻耶路撒冷。──《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二十四1~2第九年十月初十日,計算起來應是主前五八八年一月十五日,所謂第九年,是約雅敬作王的年數。巴比倫的軍隊更加迫近(可參考王下廿五1;耶五十二4及廿九1)。以後被擄時期,以色列每逢十月都要禁食,就是紀念耶路撒冷城被圍的困難(參考亞八19)。──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這是巴比倫王最後一次上來圍攻耶路撒冷城(時在主前588年),神命身在巴比倫的以西結先知,用比喻和表演方式來向民眾宣告這件事,比較《王下》二十五1──《啟導本註釋》

 

【結二十四1~14釜中肉的諷喻:先前民間的首領誇口耶京居民猶如釜中之肉那樣安全(參11:3), 但如今釜卻將被置於火上燒煮。先知可能以當時流行的歌謠來講述他的信息:肥美的肉骨給放在釜中熬煮,但釜是長鏽的,鏽滲入湯中使熟肉污穢,因此要把湯倒掉。再煮時肉骨因火烈而糜爛,釜也溶化。耶京給比喻為長鏽的鍋,肉骨是指其中的居民,鍋下的烈火是敵軍。鏽鍋玷污的肉骨描繪城中的腐敗;敵軍要殺絕居民,也要消滅全城。──《串珠聖經註釋》

         本文以燒熱之鍋的比喻預言了耶路撒冷的滅亡。11章曾記載了相同的比喻。但在內容上兩者卻完全相反。11章藉以表明耶路撒冷猶如銅牆鐵壁,必能防禦巴比倫的攻打。而在本文,此比喻象徵審判的必然性和緊迫性。 ──《聖經精讀本》

 

【結二十四1~27耶路撒冷被圍困:耶和華吩咐先知要以寓言來宣佈審判。──《串珠聖經註釋》

         本章是整卷以西結書的轉捩點,本書的前半部預言了審判即將臨到猶大,而在本文此預言成為現實,猶大的末日已到。在內容上可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用燒熱的鍋比喻了猶大的滅亡(1-14),後半部分則藉著以西結妻子的死暗示了猶大的下場(15-27)。從中我們可得到兩個教訓:①必須根除罪惡,哪怕是藉著極其嚴重的刑罰:猶大是神所揀選的國家,神所應許的彌賽亞將會出現在猶大(5:2;2:5,6)。但是,神還是摧毀了他們,這告訴我們: 神必報應罪惡,哪怕他是選民。這一點同樣適用於今天的聖徒。當我們的行為不合乎得救之人的體統時,就像如所羅門的聖殿被滅一樣,審判必臨到我們(5:13);②真先知:面對良妻之死,以西結默默忍受悲傷(18)。領受神話語的人,應當做好犧牲一切的準備(林後6:4-10)。 ──《聖經精讀本》

 

【結二十四2「“人子啊,今日正是巴比倫王就近耶路撒冷的日子,你要將這日記下。」

         「你要將這日記下」:好證實你預言的可靠性。──《串珠聖經註釋》

         要將這日記下: 神之所以如此命令,是為了:①表明耶路撒冷的滅亡,成就了神很久以前就已預言的話語,而非因巴比倫的軍事力量 ;②當人們更尋求確切地知道神旨意時,可以以此作為證據(2:5)。 ──《聖經精讀本》

 

【結二十四3「要向這悖逆之家設比喻,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將鍋放在火上,放好了,就倒水在其中,」

「鍋」這是一個鐵鍋或銅鍋,也許因金屬的性質才會有長的現象。這鍋必須放在火上,在鍋內放了肉,就倒了水,可燉得爛(參考撒上二13起)。──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將鍋放在火上: 比喻耶路撒冷城將要開始受到巴比倫的攻擊。他們曾經確信堅固的耶路撒冷城牆必能保護他們(11:3)。然而,城已變成火爐,城中的居民也在其中成為煮熟的肉。 ──《聖經精讀本》

       比喻mashal)。見本注釋卷三第945頁。這裡沒有告訴我們以西結只是說比喻還是真的這麼做了。

         將鍋放在火上。類似於結11:3-7的表號,但用途不一樣。──《SDA聖經注釋

 

【結二十四3 鍋子】這類鍋子通常是陶瓷製造的寬口壇,但這個卻是銅制的(11節)。若供聖殿使用,則用銀子或金子製造。這種鍋子有好幾個不同的大小,可以擱在灶臺上,或如列王紀下四38的描述,在石砌的三腳架上火燒。煮食用的鍋子在先知默示中出現,可參看:耶利米書一13的「燒開的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二十四3~14生動地刻畫了他們毫無忌憚地犯罪場面。 ──《聖經精讀本》

 

【結二十四4「將肉塊,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塊,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拿美好的骨頭把鍋裝滿。」

肉類最好的部分,應是腿和肩,可謂是上肉。「裝滿」是在七十士譯本所缺如的。美好的骨頭在原意上是應加上「每塊」,可見在未煮之前,先有十分精密的選擇。──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肉塊。指猶太人自己。肥美的肉塊可能指上層階級。所提到的其他肉塊不一定是指某一特定階層,而只是強調所有的人,包括貴族在內,都要毀滅。

       裝滿(dur)。“堆成圈”。

         骨頭。稍微改動一下就成了“木柴”(參第10節),但骨頭在提取脂肪以前是可以作燃料的。──《SDA聖經注釋

 

【結二十四4~5肥美的肉塊……美好的骨頭: 耶路撒冷居民城中的權貴,即富足之人、貴胄和君王(代下36:18)。無論是哪一時代,上層階級總是仇敵的第一攻擊物件和目標。 柴: 指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圍攻耶路撒冷時使用的武器。 好把骨頭煮在其中: 意指猶大的領袖因著巴比倫的攻擊或是悲慘地死去,或是被擄到巴比倫地。 ──《聖經精讀本》

 

【結二十四5「取羊群中最好的,將柴堆在鍋下,使鍋開滾,好把骨頭煮在其中。”」

柴堆在鍋下,一生火,就可弄熱鍋中的水,將骨放在其中,必可煮熟。這裏將每一步驟說得清楚,卻沒有提到生火,大概提到柴,必會點燃起來。將柴堆在下面,也在原文中沒有柴字,卻可明白「堆」,必指堆聚起來。──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二十四6「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就是長鏽的鍋。其中的鏽未曾除掉,須要將肉塊從其中一一取出來,不必為它拈鬮。」

這些原來都是特選的上肉,現在必須全部取出來,沒有選擇的餘地。「為他拈鬮」原意為選擇或挑揀。──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銹”。或汙穢。──《雷氏研讀本》

         「不必為它拈鬮」:不須揀選好壞,統統取出。這是比喻耶京的居民被逐散四方。──《串珠聖經註釋》

         禍哉!……長鏽的鍋: 神以生銹的鍋比喻了耶路撒冷城,因著猶大百姓的罪行,她已被玷污變得醜陋。他們之所以受到神的審判,並非只是因為他們像生銹的鍋那樣犯了罪,乃是因為在神指出其罪惡之後(1:10-31;2:9-19)仍未悔改,歸向神。從其中一一取出來: 意指巴比倫攻陷城池時,所有以色列百姓均將或亡或被擄。即使是那些王公貴胄亦不能免遭此患難(5:12;撒下8:2;3:3)。任何人都希望自己成為特權階級,且免受諸多患難。然而,當歷史終結的時候,神的審判將會臨到每一個人,無論他是貴胄還是貧民(6:10;20:12)。 ──《聖經精讀本》

         。城市被比作鍋,生銹腐蝕了。

         一一取出。指耶路撒冷的居民會被殺或被俘。──《SDA聖經注釋

 

【結二十四6 鍋和鬮】以西結形容為污染或有病的大概是鍋中所盛裝之物(肥美的肉塊,4節),不是鍋子本身。拈鬮是用來決定哪一塊肉當保留作特殊用途(大概是給聖殿的禮物)。但在這個模擬之中,這些雖是上等的肉塊,卻因為已經敗壞,沒有資格作為聖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二十四7「城中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倒在地上,用土掩蓋。」

城中不潔淨,是因為有流血的事實。照利未記的觀念,人的生命在血中,血是能力的所在。所有的活物生命都在血中。血是無法遮蓋的,土也無法使其湮沒,因為血會在地裏發出冤聲,甚至在人世第一件兇殺的案件,血有聲音從地裏哀告(創四10)。──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所流血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 意指要將猶大的殺人罪公諸於眾。在萬民面前暴露他們的諸般罪孽。過去,他們使許多義人流下了無辜的血(代下24:20-22;26:20-23)。換言之,不義和不公正充斥在整個社會,他們甚至輕看了別人的性命。約阿施就是其中的一例。他曾蒙了祭司耶何耶大的大恩,卻無辜地殺害了耶何耶大的兒子,最終倒在了大臣的刀下(代下24:20-25)。因此,領袖當把人視為擁有神形象的存在(1:27),在施行統治的時候,須充分地維護人的尊嚴。 ──《聖經精讀本》

 

【結二十四7 倒血】血是生命的精華,所以以色列人不得食用。請參看:申命記十二16;利未記十七1112的注釋。然而本段的論點卻不是血的食用,而是血的暴露。動物的血倒出之後必須用土掩蓋(利十七13)。暴露於外的血會從地中呼求報復(創三十七26)。──《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二十四7~8耶路撒冷的罪被公開;她的審判也將要如此。──《雷氏研讀本》

         血是生命的根源,以色列人被禁止吃血,宰牲的血要倒在地上,用土掩蓋(參利17:13; 12:16)。把血倒在光淨的磐石上,使它不得掩蓋,是代表罪惡未獲伸冤,神必追究(參創4:10;16-18; 26:21)。由於耶京的罪惡昭彰,雖然居民四散,神仍要追討他們的罪。──《串珠聖經註釋》

         耶路撒冷城的罪是公然干犯神;因此它受的審判也是公開的。──《啟導本註釋》

 

【結二十四8「這城中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得掩蓋,乃是出於我,為要發忿怒施行報應。」

血暴露出來,眾目昭彰,為要施行報應,這是自然的定律,一種因果的原則。這是道德律,報血仇,在以色列人看是鞏固社會的力量。──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這城中所流的血。指耶路撒冷毀滅時所流的血。她的懲罰和她的罪惡一樣,都將暴露在世人眼前。──《SDA聖經注釋

 

【結二十四9「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我也必大堆火柴,」

         大堆火柴: 意指要加增圍攻耶路撒冷的巴比倫軍隊,從而徹底殲滅耶路撒冷城中的猶大百姓(37:5;39:1-3)。 ──《聖經精讀本》

 

【結二十四9-10耶和華大堆火柴,存心把火旺,祂是廚師,為煮肉而生凓大火,也是祂忿怒的火㶭得更旺了。

「把湯熬濃」只是意譯,因為希伯來文原意為「膏油」,將湯熬得好似油膏,是否是熬得太濃,不成湯水。七十士譯本與拉丁文譯本作「熬湯越來越少」,就成為十分濃稠的湯了。倒出濃湯,鍋底一乾,骨頭就會烤焦,是另一種翻譯。──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二十四10「添上木柴,使火著旺,將肉煮爛,把湯熬濃,使骨頭烤焦。」

       煮爛(tamam)。直譯是“完成”、“結束”。譯成“煮爛”是一種解釋而已。

       熬濃raqach)。該動詞指膏油各種成分的混合(出30:33,35)。含義不明。七十士譯本為“肉湯可能減少”。──《SDA聖經注釋

 

【結二十四10 把湯熬濃】主前十八世紀巴比倫的菜譜顯示,葷食和燉品的佐料除鹽之外,還包括了洋蔥、韭蔥、薄荷、蒜頭。在這些古代的烹飪中,廚師還會加上大茴香、芫荽子、小茴香、蒔蘿等香料,使之滋味獨特。鑒於這道菜的象喻性質,煮爛了的肉甚至可能是指用香料處理,預備埋葬的屍體。──《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二十四10 使骨頭烤焦】肉煮爛到很容易從骨頭上脫落之後,骨頭便可折斷,使骨髓可與其他配料調和,增添肉湯的滋味。湯倒出之後,所餘的只是無用的碎骨。為了易於處理,他們將骨頭燒到自行散開的地步,然後拋棄在垃圾堆上(參較:結二十二15)。這象喻所描述的,是徹底的淨化或毀滅。──《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二十四10~11比喻猶大百姓將因神的審判發出慘悲的聲音。他們罪孽越是深重,審判也就會越發嚴厲。 把鍋倒空: 城中的居民或被擄或是四散,耶路撒冷已空無一人。 ──《聖經精讀本》

 

【結二十四11「把鍋倒空坐在炭火上,使鍋燒熱,使銅燒紅,熔化其中的污穢,除淨其上的鏽。」

鍋肉既然是汙穢的,鍋的本身也有很多的爛,所以只有用火來除淨。在步驟上先將裏面的食物倒出來,然後將空鍋放在炭火上。「倒空」在七十士譯本是省略的。

現在專為潔淨這鍋,將銅(或鐵)燒紅,才可清除一切的汙穢。耶路撒冷城的居民都好似肉一般全部倒出來,只讓這城好似鍋一般,大事除淨一番。神的審判是    〔暫編註解〕指城市的居民沒有了。火一直燒到把鏽燒盡。城市本身也將毀滅。

         11-14節指出以前的改革沒有達到效果,並宣佈迫近的懲罰是確定而徹底的。

十分徹底的,將罪惡完全清除。──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二十四12「這鍋勞碌疲乏,所長的大鏽仍未除掉,這鏽就是用火也不能除掉。」

這裏所指不是這鍋勞碌疲乏,而是我做這清除潔淨的事是白費精神的,雖然勞碌疲乏,也無法除掉這,用火也燒不掉。──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這鍋勞碌疲乏」:原意不詳,意思大致是:人要除掉鍋中的腐鏽,弄到勞碌疲乏,也沒法把它除掉。──《串珠聖經註釋》

 

【結二十四13「在你污穢中有淫行,我潔淨你,你卻不潔淨。你的污穢再不能潔淨,直等我向你發的忿怒止息。」

這汙穢是指猶大所犯的邪淫。有解為這的性質:「這所長的其實就是你淫亂的汙穢。」神存心要潔淨猶大,但猶大卻仍留戀在罪惡中,不肯悔改,不願得凓潔淨。所以她的汙穢就無法潔淨,一直到神的怒氣到了盡頭。神只有將忿怒盡量發出,做盡了毀滅的事,發盡了才止息。可見這是多麼可怕的忿怒,何等公義的審判。──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二十四14「我耶和華說過的必定成就,必照話而行,必不返回,必不顧惜,也不後悔。人必照你的舉動行為審判你。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的話語是隨著有行動的。神的話不會失效,不會失去別人的注意力,這就是「不返回」的意思。現在神不再保留,也不再憐憫,「後悔」是指心中的憂傷,祂也不再難過,因為以色列人實在不值得神那樣的顧惜。除了審判之外,神不能作甚麼。──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人必照你的舉動行為審判你」:耶和華必以巴比倫敵軍的威勢來懲罰耶京越軌的行為。──《串珠聖經註釋》

 

【結二十四15「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這裡開始了一個新的段落,與第1-14節的比喻沒有直接的聯繫。

 

【結二十四15~24先知之妻暴斃:先知在喪妻的事件上顯示他與百姓一同承受神的審判,他眼目所喜本文通過以西結之妻的死,象徵耶路撒冷的滅亡。 ──《聖經精讀本》

 

【結二十四15~27先知之妻暴斃:先知在喪妻的事件上顯示他與百姓一同承受神的審判,他眼目所喜愛的妻子被奪去,預示以色列所誇耀的聖殿也將毀於旦夕;先知被禁止哭吊,預示那將要來的災禍大至無以復加,百姓欲哭無淚。──《串珠聖經註釋》

 

【結二十四16「“人子啊,我要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你卻不可悲哀哭泣,也不可流淚。」

我要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此處雖未提他的妻,但十八節「我的妻」,所以這是可理解的。有人以為這裏不是說他的妻,而是指耶路撒冷,因為這城必將陷落,人們卻不必悲哀。──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你眼目所喜愛的”。指以西結的妻子,她將要“忽然”死去;或作因瘟疫而死去(比較民一四37)。──《雷氏研讀本》

         「眼目所喜愛的」:妻子的別稱。

          「將 ...... 忽然取去」,原文作「降災(或瘟疫)將 ...... 取去」,這並非一定指先知的妻事前沒有任何病狀便忽然逝世。──《串珠聖經註釋》

         “眼目所愛的”指以西結的妻子。她突然死去。──《啟導本註釋》

         所喜愛的: 希伯來語意指人所喜愛的,有時也指眼目的情欲(王上20:6)。“取去”意指突如其來的死亡。因此,神所要從以西結手中奪去的是他的愛妻(18),在終極意義上則是象徵21節所記載的耶路撒冷的滅亡。 ──《聖經精讀本》

 

【結二十四17「只可歎息,不可出聲,不可辦理喪事。頭上仍勒裹頭巾,腳上仍穿鞋,不可蒙著嘴唇,也不可吃弔喪的食物。”」

他為喪妻之痛只可低聲嘆息,不可大聲哭號,出聲是指號咷大哭。舉哀的動作是解去頭巾,披頭散髮,將地上的麈土撒在頭上。脫去腳上的鞋,赤腳行路。將臉蒙起來,遮住上唇。古時有迷信,認為遮住臉面,使死去以鬼魂回來時不能辦認,以後就成了舉哀的打扮。

喫弔喪的食物,是鄰居親友將食物送來喪家,以表關懷照顧的心意。有人以為這習俗原來是有迷信的背景,在迦南地有祭祀神明的舉動。這一切被神都禁止了,以西結只能在靜默中悲哀,深切地憂傷凓。但他必須強抑著痛苦,向百姓宣告──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神不讓以西結按常規辦理喪事和哀悼。──《雷氏研讀本》

         先知不許舉辦傳統的喪禮儀式。

          「歎息」:在死者前的悲聲哀慟。

          「不可出聲」:可能是指先知只可低聲哭泣。

          「勒裹頭巾」:哀悼者必須取下頭巾,將灰放在頭上,以表哀慟。

          「仍穿鞋」:脫掉鞋子是極其悲哀的象徵(參撒下15:30)。

          「蒙著嘴唇」:哀悼者通常以巾遮著下臉。

          「吃弔喪的食物」:傳統的風俗是在埋葬死者後,哀悼者的第一頓食物是由人為他預備(參耶16:7),這裡神禁止先知吃這餐。──《串珠聖經註釋》

         弔喪儀式包括:除下頭巾、赤腳而行、用布蒙臉。以西結不可依俗辦理喪事,不准他舉哀,說明將要臨到耶城的災禍太大,相形之下,喪妻乃等閒事。──《啟導本註釋》

         根據猶大的傳統葬禮習慣,喪主當解開裹頭巾(turban),蒙灰、赤腳、剃須以示悲傷,食用鄰舍送來的食物(61:3;20:2;3:7)。但是神卻禁止以西結這樣哀悼亡妻,百姓為弄清其意而來尋問以西結(19)。對人而言,抑制感情是極困難的,但一個擔當神所賦予的事工的人,為了成就神的旨意,需要徹底放棄自我。 ──《聖經精讀本》

         不可出聲。要避免用舉哀的標誌(見書7:6;撒上4:12;撒下15:30,32;賽20:2;彌3:7)。

         弔喪的食物。可能指葬禮的用餐(見申26:14;耶16:7;何9:4)。──《SDA聖經注釋

 

【結二十四17 不可辦理喪事】其他有關哀悼的例證,可參看:利未記十九28;申命記十四12的注釋。神給以西結的命令和給耶利米(耶十六57)的一樣,都是禁止他照常示哀。實際上,他必須戴上慶典用的裹頭巾,穿著鞋子,好像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二十四18「於是我將這事早晨告訴百姓,晚上我的妻就死了。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

這必是晚上的事,耶和華指示他,那麼他在早晨就去宣佈,從晚上到早晨(創1章)。再從晚上說起。第一天晚上蒙指示,第二天晚上看見實況,他的愛妻果然死了,第三天早上再應對百姓的問話。──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以西結面對愛妻之死的態度,使我們得到以下教訓。他克制自己的悲傷以順服神的命令,藉著自己的行為好使百姓認識到當如何面對亡國之恨,為了達到神的目的他甘願忍受個人的悲傷。若有人蒙揀選作了神國度的工人,就當努力成就神的旨意,哪怕是犧牲自己(6:10,33)。 ──《聖經精讀本》

 

【結二十四19「百姓問我說:“你這樣行與我們有什麼關係,你不告訴我們嗎?”」

         百姓懷疑先知反常的舉動有弦外之音,而且與他們有關。──《串珠聖經註釋》

 

【結二十四20「我回答他們:“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結二十四21「‘你告訴以色列家,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我的聖所,就是你們勢力所誇耀,眼裡所喜愛,心中所愛惜的被褻瀆,並且你們所遺留的兒女,必倒在刀下。」

神的聖所,是以色列人信仰的中心,他們時常以此誇耀,認為這是他們勢力的所在,神必因聖所保護他們,使他們有安全。他們也看為喜愛的所在,心中尤其是唯一所依靠所仗賴的,但他們只依靠這聖所,卻不依靠聖所的神,所以當聖所被褻瀆的時候,他們的盼望就頓時消失了。──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我必使我的聖所……被褻瀆”。聖殿將要被異教徒毀壞。正如以西結失去他的妻子(他“眼目所喜愛的”,16節),被擄的人也要失去耶路撒冷(他們“眼裏所喜愛的”)。──《雷氏研讀本》

         聖殿會被巴比倫人所毀。以西結喪妻說明這件事一定會發生。──《啟導本註釋》

         以色列百姓認為聖所是神的榮耀居所,神斷不會把聖所交給外邦人。因此,他們誤以為聖所耶路撒冷和城中的居民將永遠受保護(7:4)。但是神使巴比倫軍隊的鐵蹄蹂躪了耶路撒冷和聖殿,暗示在信仰生活中,若沒有真正遵行神的話語,教會、儀式、事奉和禱告均將失去意義。神曾經曉喻所羅門說倘若他不謹守神的律例,神甚至會毀壞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聖殿(代下7:20-22)。因此,聖徒有必要反思自己的信仰中心是否以別的存在代替了神。 ──《聖經精讀本》

         我必使我的聖所……被褻瀆。百姓所仰慕的聖所,遭到玷污和毀滅。外邦人褻瀆的腳將踏進連祭司也不能進去的至聖所。

         心中所愛惜的。有些希伯來語抄本是“你的心所渴望的”。──《SDA聖經注釋

 

【結二十四22「那時,你們必行我僕人所行的,不蒙著嘴唇,也不吃弔喪的食物。」

 

【結二十四22~23先知的經驗必應用在以色列人身上,他們也不可舉哀,一切舉哀的動作都沒有必要,這是民族普遍的悲哀,大家只是相對嘆息,漸漸消滅,因為他們也不能長久,相繼淪亡。──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百姓將要為耶路撒冷的毀滅深深地,但卻靜靜地哀悼(正如神吩咐以西結為妻子之死所作的一樣)。──《雷氏研讀本》

         以西結喪妻不得哀哭;耶路撒冷淪陷,猶太人只有暗自悲哀,默然接受。──《啟導本註釋》

 

【結二十四23「你們仍要頭上勒裹頭巾,腳上穿鞋,不可悲哀哭泣。你們必因自己的罪孽相對歎息,漸漸消滅。」

       漸漸消滅maqaq)。直譯是“腐爛”。──《SDA聖經注釋

 

【結二十四24「以西結必這樣為你們作預兆,凡他所行的,你們也必照樣行。那事來到,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以西結這名字,除在一章一節之外,只有這裏再提及。他要為以色列人作預兆,參照十二章六節,也有同樣的用詞。從先知神秘的行為,以色列人應該明白耶和華信息的見證,就成為一種預兆。神也因此將自己啟示出來。先知痛苦的經驗是體會神的痛苦,也成為以色列必須經受的:凡他所行的,你們也必照樣行。

那事來到,民族的敗亡,人民遭受失國的痛苦,他們才真正認識神、神的公義。──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以西結喪妻的事件,預表了神對以色列的烈怒,因此以西結並沒有舉哀。藉著此番行動,他明確地向以色列百姓傳達了其含意。 ──《聖經精讀本》

 

【結二十四25「“人子啊,我除掉他們所倚靠、所歡喜的榮耀,並眼中所喜愛、心裡所重看的兒女。」

他們所倚靠的聖所,原是他們的保障,倚靠就是力量與保障(三十15),是以賽亞書及詩篇中常有的用字。又可參閱但以理書十一章。

「歡喜」一詞是本書中唯一出現的,這樣快樂的情懷必將失去。他們的兒女會被除掉,正如廿一節所提的「必倒在刀下。」──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二十四25~27消息從耶路撒冷傳來之後,以西結便可以開口說話。──《雷氏研讀本》

         先知不再啞口:先知自蒙召後言論便一直受神牽制(參3:26),直至耶京陷落消息傳來後才再受感動說話(參33:21-22)。──《串珠聖經註釋》

 

【結二十四26「那日逃脫的人豈不來到你這裡,使你耳聞這事嗎?」

那日,就是耶路撒冷城陷落的那日。有人在焚城中逃脫,來到先知那裏報這噩耗。對先知來說,這是預期的,他早己知道,也不時在預測在等候必有的一日,現在終於來到。所以對他來說,決不是一種耳聞,只是在聽見的時候,證實他心中的想法。

那日,可能是在以西結他們被擄之後十二年十月初五日。耶路撒冷那邊有人逃出來,到先知那裏,告訴他說:城已攻破。──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那日: B.C.586,約雅斤被擄後的第11,即巴比倫包圍耶路撒冷的2年之後。 ──《聖經精讀本》

 

【結二十四27「你必向逃脫的人開口說話,不再啞口。你必這樣為他們作預兆,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先知原來受命不舉哀,只能低聲嘆息,不可大聲號咷大哭,也不能大聲宣告。現在他不再受約束,不再啞口,可以開口,為真理的信息作見證。

你必這樣為他們作預兆,正如廿四節所說的,先知本身的經歷就是信息,他的見證是真實的,也有力地進入人心。──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你必……不再啞口: 迄今為止,以西結藉著象徵和比喻見證了神對耶路撒冷的審判。這是一種警告的預言,告知耶路撒冷的居民只有悔改認罪,才能免遭神的審判。但是他們並沒有悔改,神也就開始施行審判,之後以西結所發的預言有所改變。預言的內容和口吻均發生了變化:①論到了神恢復以色列的救贖計畫;②提到神必審判那些逼迫以色列、嘲笑耶路撒冷的外邦人。 ──《聖經精讀本》

 

【思想問題(第24-27章)】

 1 只有神才能夠潔淨罪人,但這是否表示人完全是被動的呢?參24:13。我們在自己蒙神潔淨的過程上應扮演什麽的角色?

 2 神禁止先知為愛妻舉喪、哭泣(24:12-24),這是否有不近人情之嫌?參路12:48

 3 在25章中,有一句話重複了很多次,是那一句?(見7, 11, 17)。這句話與神審判這些國家的理由有什麽關係?對一班被擄在巴比倫的以色列人,這句話又有什麽意義?參24:24

 4 當我們見其他基督徒軟弱倒退,受到神管教時,我們該以怎樣的態度來看等待他們?是幸災樂禍,還是惋惜哀歎,為他們祈禱?

 5 昔日富庶繁榮的推羅城(27)竟逃不過滅亡的厄運。同樣,歷史上無數輝煌的古邦、帝國也已湮滅或衰落。今天,你嚮往的是世間的繁華,還是神永恆的國度?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