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三十四章拾穗 【結三十四1】「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結三十四1~10】藉著牧人的比喻,指出了以下三種過犯:①牧人無心餵養羊群,只是急於滿足自己的欲望(2,3節);②牧人缺乏照顧軟弱羊群的心志(4節);③他們徒有牧人之名,實則不是牧人(5,8節)。為此,神對他們宣告說,要奪回自己的羊群。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1~31】以色列的牧者:復興之前,舊的惡習及不盡職的牧者必須剷除,耶和華自己將領導羊群回歸,在他們中間設立理想牧者,宛如耶和華的僕人大衛一樣,統治及牧養群羊。──《串珠聖經註釋》 本章將以色列的王和百姓比喻為牧人和羊群。牧人原是要引導
照看羊群,常常被比作以色列的統治者或領袖(賽44:28;耶23:1-4;彌5:4,5;亞11:4-17)。以西結以以色列諸王在被擄前夕的失政為例,警告假牧人。他對處在悲慘困境中的百姓應許說,神將差遣真牧人,賜下和平、繁榮與祝福。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2】「“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的牧人發預言攻擊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以色列的牧人只知牧養自己。牧人豈不當牧養群羊嗎?」 “以色列的牧人”。即那些象約雅敬和西底家一樣沒有保護和照顧百姓的人。參看耶利米書二十三章1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以色列的牧人」:參耶二十三1~4。在聖經裡,牧人可指神本身(參詩八十1;二十三1~4等)或君王,這裡與耶利米的用法一樣,是指以色列的君王。(參耶十21; 二十五34~36等)
這些君王在整個以色列歷史過程中,被指責為不稱職的牧人,只為自己的利益著想,不顧羊群的死活。──《串珠聖經註釋》 “以色列的牧人”:以色列民的領袖,如約雅敬、西底家等,為眾民所依附,但卻不能引導人民走正路。神要作百姓的牧者(三十四11~31)。──《啟導本註釋》 只顧自己的以色列牧人: 本節的牧人象徵以色列的王和領袖。神賦予他們權力和責任,而他們卻只求自己的利益,而完全沒有照看百姓(羅13:1-7)。統治階級濫用特權,欺壓弱者來積累財富,使貧富差距越來越大。他們本應是實現社會正義的先驅,如今反而助長了社會的不義和不公正,以色列社會的崩潰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
──《聖經精讀本》 牧人(ro'im)。詞根是ra'ah(“放牧”,“餵養”)。比喻負責的官長或首領(見王上22:17;耶2:8)。 牧養自己。牧者應履行職責。本節的指控可能特別針對猶大後期的國王。──《SDA聖經注釋》 【結三十四2~10】不盡職之牧者的下場:這些牧者不單沒有盡牧養群羊的責任,反而從中搶奪及吞吃羊,以致羊流離失所,分散各地。──《串珠聖經註釋》 【結三十四3】「你們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卻不牧養群羊。」 他們是牧人,在曠野喝羊的奶,以羊毛為衣,原是應該的(參閱林前九7)。但是脂油原為獻祭的,不是食用的(利三17,七25;申卅二38)。在猶太的律法中,人們不可從牧者購買羊毛、羊奶與小羊。如果在曠野,人才可購買。牧者不可為營利而牧羊。牧者只可為自己的需要,不可作為營利。──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牧人有權從羊群中收取利益,但更重要的是他也要付上牧養的責任。──《串珠聖經註釋》 脂油(cheleb)。稍微變動一下母音,就成了chalab(“牛奶”),與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相同。兩種譯法與上下文都適合。首領們稅收得太多。──《SDA聖經注釋》 【結三十四3 作首領的利益】本節引述羊群的三大產品──羊奶/凝乳(和合本:「脂油」)、羊毛、肉──來形容首領搜括一切利益,卻不盡責愛民。王室和祭司的行政人員免不了需要百姓的各種稅收支援。但百姓所當預期的是得益,不是被人剝削。──《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結三十四3~4 牧人的職責】上一個象喻注重牧人的權益,本段則轉而討論他們所疏怠的責任。這象喻並不限於留意羊群得到保護和餵養等正常的責任,反而將焦點集中在治療性的責任,如照料病者、尋找迷羊等工作上。這話就等於是說君王必須為被排斥、失去地位者(如:孤兒寡婦)伸張正義。──《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結三十四4】「瘦弱的,你們沒有養壯,有病的,你們沒有醫治,受傷的,你們沒有纏裹,被逐的,你們沒有領回,失喪的,你們沒有尋找;但用強暴嚴嚴地轄制。」 這是牧者最卑劣的行為,是忽略的罪。瘦弱與有病,可說是同義字,因為以同一個字根,用不同的形式來形容。受傷的大多是在腳部(可參閱出廿二9、13)。被逐的與失喪的,幾乎有同樣的涵義,因為當羊離群時,就容易迷失、失落。 這裡也說明牧者基本的責任,要養壯羊,使羊可以站立起來,自由行走。醫治與纏裹,是使羊恢復健壯。尋找與領回,是牧羊保護羊浛的安全。牧者不僅故意輕忽,事實上是蓄意虐待,用強暴來轄制。──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養壯、醫治、纏裹、尋找:都是牧羊人應盡的職分。──《串珠聖經註釋》 失喪的。見耶50:6;參太18:11-14;路15章;參迷羊的比喻(見路15:3-7注釋)。 用強暴嚴嚴地。參出1:13,14;利25:43。──《SDA聖經注釋》 【結三十四5】「因無牧人,羊就分散,既分散,便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 因無牧人: 沒有牧人照看的羊群很容易受到野獸的侵襲。因為“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基督是神百姓的好牧人,故此不必擔憂(約10:11;彼前2:25)。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6】「我的羊在諸山間、在各高岡上流離,在全地上分散,無人去尋,無人去找。」 「在全地上分散」:藉牧人與羊的比喻,影射君王失職導致子民被擄、四散各地的情形。──《串珠聖經註釋》 我的羊。神宣稱百姓是屬於祂的。──《SDA聖經注釋》 【結三十四7】「“所以,你們這些牧人要聽耶和華的話。」 【結三十四7~16 古代近東的牧者/君王象喻】君王是百姓牧者的觀念,可以上溯到主前二四五○年左右的蘇美王盧加珥紮格西(Lugalzagessi)。同時代拉加什王吾魯卡金納宣稱他的國家是屬於神祇甯吉爾蘇的,王只是蒙揀選作為牧人,代表神明和百姓執行這城的行政而已。負責秉公行義的神祇(在美索不達米亞是沙馬士,在埃及則是亞孟),也是如此由人代表。直至王國時代,這種觀念都存在於古代近東。亞述王亞述巴尼帕(主前七世紀)和尼布甲尼撒(主前六世紀)都如此形容。──《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結三十四8】「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的羊因無牧人就成為掠物,也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我的牧人不尋找我的羊,這些牧人只知牧養自己,並不牧養我的羊。」 【結三十四9】「 所以,你們這些牧人要聽耶和華的話。」 【結三十四10】「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與牧人為敵,必向他們的手追討我的羊,使他們不再牧放群羊,牧人也不再牧養自己。我必救我的羊脫離他們的口,不再作他們的食物。”」 我必與牧人為敵: 牧人滿有榮耀的身份,然而,當他作事不稱職的時候,神的震怒就會臨到他。耶穌也曾說“多給誰,就向誰多取”(路7:47;12:48),倘若牧人墮落了,就必先受審判。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11】「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將他們尋見。」 「尋找」有「看顧」的涵義,這用字也可譯為「細察」,好似祭司察看痳瘋病的患者(利十三36)。又好似細察牲畜,是否可作獻祭之用,不可有瑕疪(利廿七33)。──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尋見」:悉心追尋,為要好好餵養他們。──《串珠聖經註釋》 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將他們尋見: 彌賽亞的降臨成就了此應許(23:24)。但是在彌賽亞降臨之前,神已施恩使被擄的百姓歸回,預示了救贖的終極成就。神此番應許使被擄的百姓熱切期待被擄歸回與彌賽亞的降臨。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11~16】耶和華躬自作牧:先知從論君王的比喻引申到神本身。既然君王不盡本分,以色列的神惟有親自作百姓的真牧者,尋找失散的羊(參路19:10) , 引導被擄的百姓歸回故土,悉心照管他們。──《串珠聖經註釋》 【結三十四11~31】本段是有關彌賽亞和福音的信息,是審判法庭上打開的一扇窗戶,讓人看見希望之光。三十四12,14~16,22期望著《詩篇》二十三篇的耶和華,和《約翰福音》十章的“好牧人”來臨。──《啟導本註釋》 【結三十四12】「牧人在羊群四散的日子,怎樣尋找他的羊,我必照樣尋找我的羊。這些羊在密雲黑暗的日子散到各處,我必從那裡救回他們來。」 這些羊在密雲黑暗的日子散到各處。照三十章三節,這幽暗是指耶和華的日子。十三章五節描述這日子是耶路撒冷被毀的日子,從此以色列猶大不再有政治的獨立,沒有國家,人民就四散,好似羊群分散一樣。以色列人果然四散,還不是只在巴比倫,更在埃及以及世界各處(參耶四十三5-7)。──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密雲黑暗的日子」:意味耶和華的日子。(參30:3; 珥2:2;摩5:18)這裡指耶和華將引進新的紀元,以公義統治全地。──《串珠聖經註釋》 我必……救回他們來: 首先是對被擄歸回的應許,其次是關於彌賽亞、基督之救贖事工的應許。基督是好牧人(利2:6;約10:11),他聚集了羊群,為羊群舍了自己的命(約10:11)。好牧人不求自身的權勢和利益,而是為保護百姓肯犧牲生命的人。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13】「我必從萬民中領出他們,從各國內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故土,也必在以色列山上,一切溪水旁邊,境內一切可居之處牧養他們。」 神要將一切以色列人都領回聚集,無論他們在那裡。這裡甚至包括以色列北國被擄的人。領出,是新出埃及的經驗,有新的聚集,又新的進入,歸回故土。 在以色列的山上,是神所指定供羊浛吃草的地方,但這未必只指高山,也可指溪水邊以及一切可住之地。──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好牧人耶和華將要使百姓重返自己的土地(在千禧年的國度裏得到完全的應驗)。──《雷氏研讀本》 正如古時出埃及事件般,耶和華將重新「領出」、「聚集」與「引導他們歸回」。──《串珠聖經註釋》 【結三十四14】「我必在美好的草場牧養他們;他們的圈必在以色列高處的山上。他們必在佳美之圈中躺臥,也在以色列山肥美的草場吃草。」 以色列高處的山: 是神所預備的平安之地,也是將要恢復的以色列所要居住的處所(耶23:3,4;哈3:19)。草: 指神的律法,它滋潤人的靈魂(詩81:16;箴24:13;結3:3;歌5:1;啟10:9)。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15】「主耶和華說: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使他們得以躺臥。」 使他們得以躺臥: 安息和休息是生命不可缺少的。人或動物均是通過休息解除疲勞,重新得到活力。在這世上的安息預表著將來在基督裡的永恆安息<路6:5,安息日與耶穌的關係>。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16】「失喪的,我必尋找,被逐的,我必領回,受傷的,我必纏裹,有病的,我必醫治;只是肥的壯的,我必除滅,也要秉公牧養他們。」 耶和華將盡牧羊人的職分(參4注)。 「秉公」:即「按著公正」:下文17-22節即描寫耶和華秉公的做法。──《串珠聖經註釋》 要秉公牧養他們: 神的審判對罪人而言是懲罰,對義人而言是救恩的手段。在公義的審判之日,可怕的震怒和咒詛將臨到罪人,而安慰、醫治和平安則會臨到義人。神的慈愛是藉著實現公義彰顯的。沒有愛的公義是冷酷的,沒有正義的愛是盲目的。因此,義人應有別于惡人,他們相信神的公義必將獲得終極的勝利,他們的歷史觀是相信最後的審判。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17】「“我的羊群哪,論到你們,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在羊與羊中間、公綿羊與公山羊中間施行判斷。」 「綿羊」與「山羊」可能是指社會中有權勢的。牧人將綿羊與山羊分開,在主耶穌的比喻中曾經提過(太廿五)。綿羊與山羊不同,如果混在一起,可能是爭執的事,所以必須分開。 「施行判斷」是本節的重要內容。耶和華公義的審判,必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在二十節也是施行判斷,只是不在綿羊與山羊之間,而是在肥羊與瘦羊中間。──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公綿羊與公山羊」:中東一帶的羊群通常有綿羊及山羊混雜在其中,這裡不是指將綿羊與山羊分開,與太25:32-33不同。──《串珠聖經註釋》 公綿羊與公山羊中間: 聖經將義人比作綿羊,將惡人比作為山羊(但8:5;太25:32,33)。本文意味著神要區分社會的惡人與義人並加以審判,同時也含有末世論性的審判思想。義人和惡人之所以還在共存,是因為基督的天國雖已臨到此地,卻尚未藉著得到終極的成就(太12:28;約17:4;19:28,30)。另一原因就是,為要避免拔稗子時傷及麥子。
──《聖經精讀本》 在羊和羊中間。神將在各種羊群中間進行公斷。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分享復興。只有悔改歸向牧者神的人才能得到復興(見結34:20,22;參太25:31-46)。──《SDA聖經注釋》 【結三十四17~19】肥壯的羊因著本身健壯,不但可以先享美好的草場與乾淨的清水,而且享完後將它們踐踏攪渾,以致其餘的羊再不能享用好的水和草。──《串珠聖經註釋》 【結三十四17~22】神不但審判失職的領袖,也審判那些踐踏窮人的人(18節)。──《雷氏研讀本》 即使在自己的羊群中,耶和華也要施行判斷,伸張社會公義。──《串珠聖經註釋》 在本文,以西結對牧人,即王和領袖宣告了神的審判。從現在開始把矛頭指向羊群中的惡羊,即投靠權貴而一同欺壓良民的人。他們不同于普通百姓,或是獨佔巨大財富的大富豪,或是竊取暴利的鉅賈,毫不關心貧民百姓的福利事業。神就公開宣告要一同審判惡牧人和惡羊,以潔淨羊群。今天的基督徒相信的正是這位正義之神,就要揭發社會的所有不義和不公正,努力宣導實現正義。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18】「你們這些肥壯的羊,在美好的草場吃草,還以為小事嗎?剩下的草,你們竟用蹄踐踏了;你們喝清水,剩下的水,你們竟用蹄攪渾了。」 剩下的草你們竟用蹄踐踏了: 財主們不滿足于自己現有的財產,為了積攢更多甚至剝奪了百姓的基本生存權利(詩73:7;太22:5)。他們千方百計地搜刮民脂,竊取暴利,獨佔財富。經濟平等早已被破壞,重新分配財產只是一個口號。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18-19】「我的羊」似指瘦弱有病受傷的一群,神特別保護與照顧。攪動清水,使水渾濁,也在卅二章二節,指法老的惡行,導致列國的艱難。水不被攪動,才可保持清潔,在卅二章十四節,尼羅河可以有澄清的水,如果不被攪動的話,但是那裡指埃及成為荒廢的情形。先知用類似的話,卻有不同的涵義,但都是指凓惡行的困擾,神必須以公義來處置。──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責備以色列人的領袖欺壓貧民。──《啟導本註釋》 【結三十四19】「至於我的羊,只得吃你們所踐踏的,喝你們所攪渾的。”」 【結三十四20】「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在肥羊和瘦羊中間施行判斷。」 【結三十四20-21】這裡描述肥羊怎樣脅迫瘦羊。「瘦弱的」原意為「有病的」,他們被排擠,肥羊用身子與肩頭一直推瘦羊到無立足之地。這裡可能是在指責被擄的人。他們因無牧人而分散,以致無人引導,就肆意行動,尤其是強的欺壓弱者,正如第五節所說的。在二十節肥瘦的未必是羊,也可指野獸,因為肥壯的獸可以吞吃瘦弱的動物。羊分散之後,就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 這裡只指被擄的情形也有可能。這些被擄者已經受了創傷,但在外毫無保障,任人脅迫欺壓,他們自己無能為力。但神的公義可以干預,因為祂是好牧人,必給予保護與看顧。──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三十四21】「因為你們用脅用肩擁擠一切瘦弱的,又用角抵觸,以致使他們四散。」 【結三十四22】「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掠物,我也必在羊和羊中間施行判斷。」 審判是有拯救的目的,羊群可以得著救恩,他們不再受欺壓,因為審判者也是拯救者(可參閱卅六29及卅七23)。 「拯救(Hoshia)」照阿拉伯文(Wasi`a)原意為「空間」,騰出空處,可以活動,是生命的表現。──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施行判斷」:即拯救弱者。──《串珠聖經註釋》 我必拯救我的羊群: 應許神的百姓不僅從巴比倫得釋放,也將脫離同胞的欺壓,謳歌自由與和平。神說那些瘦弱的羊是“我的羊群”,暗示他們才是蒙神祝福的立約百姓。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23】「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們,牧養他們,就是我的僕人大衛。他必牧養他們,作他們的牧人。」 “我的僕人大衛”。不是復活的大衛王,而是指大衛最偉大的後裔彌賽亞。參看以賽亞書五十五章3節和耶利米書二十三章5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我的僕人大衛”:對彌賽亞的預言(參賽五十五3;耶二十三5)。──《啟導本註釋》 一牧人。無疑與以前的許多首領,或以色列應該重新聯合的兩個王國相對比。 我的僕人大衛。解經家們一般認為這個預言是指彌賽亞(耶23:5,6;路1:32)。鑒於以色列從來沒有接受這些應許實現的條件,這樣解釋是合理的。這個預言應驗在道成肉身降世,後來又在榮耀中複臨的耶穌身上。──《SDA聖經注釋》 【結三十四23~24】理想的牧者:耶和華照管 子民的方式,是透過設立一位理想的牧者來實行。這位牧者被稱為「我的僕人大衛」,並非表示他是再世大衛王,而可能是與25節的「平安的約」有關 : 撒下7章記載耶和華藉著先知與大衛王立了永久的約,保證 與大衛的後裔永遠同在;在以色列的傳統中,也有把神對大衛王的揀選與對子民的揀選相連起來,因此認為神對子民的保守是會透過大衛的一位後裔進行。再者,這位理想君王大衛又與牧者的觀念連在一起,指向那將要來的彌賽亞。(參太22:41-46; 約10:1-18)──《串珠聖經註釋》 立約之神應許他們說,將為以色列百姓立一位新的牧人,開始新的一代。神要招集四散的羊群,開啟和平與繁榮的時代,叫神所立的僕人施行統治。本文以“我的僕人”、“王”、“大衛”稱呼了這位具有彌賽亞色彩的人,至於他是誰有以下觀點:①復活的大衛;②大衛血統中的某一君王,但這種解釋沒有說服力。因為這是將要永遠治理以色列的王(37:25)。他與大衛的共同點只是,均被神所揀選,合神心意,且要豎立王權。因此,最妥當的理解是此人指基督耶穌,本文是對他再來的預言。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23-25
“我的僕人大衛”代表的是──】同現有的邪惡牧者(領袖)形成對比的是(34:1-6),神將要差遣一位完美的牧者彌賽亞來(“我的僕人大衛”)。彌賽亞要照顧百姓的每一項需要,建立其完全公義和平的國度(參詩23;耶23:5-6;約10:11;來13:20-21;啟21章)。和平在這裡的意思不止於不出現紛爭,它代表滿足、成就和安全。──《靈修版聖經註釋》 【結三十四24】「我耶和華必作他們的 神,我的僕人大衛必在他們中間作王。這是耶和華說的。」 【結三十四25】「“我必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使惡獸從境內斷絕,他們就必安居在曠野,躺臥在林中。」 這裡提到耶和華立平安的約,神自己為立約的中保,因為此處是人與獸守約不可侵犯,神就在這二者之間,立和好的約。如果耶和華與以色列這兩方面建立聖約,神就不是第三者,而是當事人,表明神應許賜下平安,人若順服,就可得著這樣的恩惠。──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平安的約”:指新約(耶三十一31~34)。──《啟導本註釋》 安居在曠野,躺臥在林中: “曠野”和“林”是野獸的棲息處,象徵危險地帶。因此,神的百姓能夠居住在這些地方,意味著在末後的日子,神將除去所有威脅人類的惡勢力。自然界與人類之間重新恢復已破壞的關係(創3:18)(羅8:18-24)。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25~31】“平安的約”。即新約。參看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1至34節的腳註。當中的祝福包括馴服大自然(賽一一6~9),增加土地的生產力(賽三五1,2),讓人安全地居住在巴勒斯坦地(摩九14,15)和認識神(耶三一34)。──《雷氏研讀本》 平安的約:惡獸在上文是耶和華審判的工具(參5:17; 14:15; 33:27) , 但日後神因與以色列重新立平安的約,必把惡獸滅絕,使大地重現和平,百姓也能重歸故土,安居樂業。──《串珠聖經註釋》 神將從應許之地驅逐野獸,立“和平之約”以應許和平、富饒和繁榮,從而開啟新的時代。神的祝福通常被描述為經濟(物質)層面上的富足(何2:22;珥3:18;摩9:13-15;亞8:12)。聖經多以應許來描述神人之間所立的約,本文中的和平之約表示神所立的一切約,均是神在單方面地應許賜福。換言之,約的前提並不是人的行為,約是完全靠著神的恩典而得以成就<雅 緒論,行為與信心>。“和平”並不是指沒有戰爭、疾病或愁煩,乃是指幸福、健康與繁榮萬事亨通的狀態。唯有和平之君耶穌基督才能夠完全成就此和平之約,此預言以彌賽亞為中心。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26】「我必使他們與我山的四圍成為福源,我也必叫時雨落下,必有福如甘霖而降。」 這是平安之約的內容,他們以色列人必蒙福,而且他們是蒙福的根源。他們的福就是得天獨厚,有雨水充沛下降,使地面豐饒、五榖豐收,就不會有饑荒,這是他們所蒙的厚福(可參考利廿六4)。──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我山」:指錫安山。──《串珠聖經註釋》 必有福如甘霖而降: 古代社會的農耕技術落後,大部分的田地是望天田,定期而降的雨是豐收不可缺乏的要素。尤其,以色列有很多沙漠,加上降水量極少的乾燥氣候,雨水是非常重要的(申11:14;珥2:23)。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26~27】在彌賽亞的時代,土地將回復肥沃,盛產果實,天降甘霖,大地充滿祥和美麗的景色。──《串珠聖經註釋》 【結三十四27】「田野的樹必結果,地也必有出產。他們必在故土安然居住。我折斷他們所負的軛,救他們脫離那以他們為奴之人的手。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神為他們折斷所負的軛,在三十章十八節曾經提說,又可參閱以賽亞書九章三節,十章廿七節,十四章廿五節以及耶利米書廿八章二、四、十一節及三十章八節。 這是以色列以往歷史的經驗,就是在埃及被奴役,做苦工。但現在自被擄之地歸回,是新的出埃及,可以脫離那奴役了。這是充分的救恩,他們可以享受真實的自由。──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三十四28】「他們必不再作外邦人的掠物,地上的野獸也不再吞吃他們,卻要安然居住,無人驚嚇。」 【結三十四29】「我必給他們興起有名的植物,他們在境內不再為饑荒所滅,也不再受外邦人的羞辱。」 有名的植物,並無清楚的解釋。這可能是指那地可以耕種,地土豐饒,馳名各地。這樣他們就不再受外邦人的輕視,而遭羞辱。 植物即種植的事,可以種植,表明真正的復興,所以有救恩的涵義。七十士譯本將「有名」(ls%m)改至繁茂(s%lm),在涵義上似乎較為清楚。他們足食的豐富,使外邦人不敢輕視。──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有名的植物」:原文不詳、或指一種果實累累的植物,或指以豐收聞名的種植園地。──《串珠聖經註釋》 我必給他們興起有名的植物: 有些學者按照字面意義解釋這節經文,就是時雨會給以色列帶來豐盛的收穫,使以色列在列邦中以財富著稱。然而,根據上下文脈來看,這是與彌賽亞的降臨相關的預言。將來,外邦會羡慕沒有饑荒與貧困而日益昌盛的以色列,以色列則會在富饒和繁榮中盡情享受歡愉喜樂(摩9:14,15)。 ──《聖經精讀本》 有名的植物。或“有名的種植園”。──《SDA聖經注釋》 【結三十四30】「必知道我耶和華他們的 神是與他們同在的,並知道他們以色列家是我的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聖經中神所啟示的聖約擁有一個主題,就是“你們是我的百姓,我是你們的神”(出6:7;書24:25;撒下7:23;太1:21)。耶穌的降臨成就了本文所說以馬內利的應許,(太1:23),他的再臨則將完成此預言。 ──《聖經精讀本》 【結三十四31】「你們作我的羊,我草場上的羊,乃是以色列人,我也是你們的 神。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乃是以色列人」:或可根據古譯本刪去此句。──《串珠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34章)】 8,
18-19節的現象有否在今日教會發生? 較「強壯」的信徒如何可以幫助較「瘦弱」的? 人材和資源較豐富的教會,如何可以幫助較貧乏的教會? ──《串珠聖經註釋》 【結三十四章
誰是好牧人?誰是不稱職的牧人?】以西結把被擄的人稱為“以色列”,說的是所有從南北兩國擄來的猶太人。以西結批評以色列的領袖只顧自己不顧百姓,列舉了他們的罪(34:1-6),並宣佈了對他們的審判(34:7-10)。然後他應許說,那真牧人(彌賽亞)就要來臨。真牧人要照顧群羊──百姓,這本來是領袖們該做的事(34:11-31)。這一美好的信息描繪了現有牧人的命運、新牧人的工作以及群羊的未來。──《靈修版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