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四十三章拾穗 【結四十三1】「以後,他帶我到一座門,就是朝東的門。」 【結四十三1~5】以西結看見耶和華從早前離去的東門返回。參看第十章18、19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十九年前,以西結看到神的榮光經由東門離開被玷污的聖殿(參10:19; 11:23),如今在異象中他又見神的榮光經由東門再度返回,並充滿聖殿(參王上8:11; 賽6:1-3)。──《串珠聖經註釋》 神的榮耀曾因悖逆之百姓而離開耶路撒冷聖殿(10:18),如今神的榮耀重新返回。榮耀的回歸意味著神的統治和神人的相交得到了恢復。當摩西立完帳幕(出40:33,34)和所羅門獻聖殿時,神的榮耀也曾臨到他們(王上8:11)。神顯現的特徵是:①在適當的時間臨在適當的地方(1節);②極其莊嚴(2節);③主要與聖殿相關(4,5節)。 ──《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1~12】神的榮耀充滿聖殿:按40-42章的記載
, 先知在神的使者帶領之下,環遊整個聖殿,仔細量度殿的建築物。接下來,神把信息賜給先知,要他向以色列人傳達。 這段可分為三部分: 1 神的榮光重回聖殿(1-5); 2 聖殿中有聲音說話(6-9); 3 先知受差遣(10-12)。──《串珠聖經註釋》 此處描述了耶和華的榮耀重返聖殿的光景。19年前,以西結親眼目睹神的榮耀離開聖殿(10:18-22;11:22-24)。因著神榮耀的離開,以色列百姓不再是神的子民(何1:9),聖殿被毀,百姓被擄到巴比倫。如今以西結見到神的榮耀再次臨格在這新的聖殿。這與神曾在迦巴魯河邊顯現的榮耀相同,表明以色列作為立約百姓將恢復過去的榮耀(何2:23)。在此,我們可領略到神的懲罰:①並不是永遠持續;②是為教育百姓,催促其悔改認罪;③罪得赦免時,其刑罰也就結束,而且重新尋回選民的權力(賽40:2)。 ──《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2】「以色列 神的榮光從東而來。他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 神的榮光從東面來,是從東門進入,向前到聖所,表明神再在聖殿登位,成為祂的居所。朝東的門在此處是指外面入聖殿區域的。但四十六章一節指內院的門,那麼是否朝東的門有兩重呢?詩篇廿四篇七至十節,指明眾城門,而耶和華榮耀要進來,由人的觀察,只能從一個方向,那是東門。──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耶和華榮光的具體彰顯包括「多水的聲音」(參1:24; 啟1:15)以及眩目的光輝(參賽60:1-3; 哈3:3-4)。──《串珠聖經註釋》 神的榮耀在聖殿東面離開,表示神將聖城交在仇敵手中(比較九3);神的榮耀在東面回來,表示神與他的百姓同在。──《啟導本註釋》 以色列神的榮光從東而來: 耶和華的榮光曾經從東門離開了聖殿(10:19;11:1,23),這次耶和華的榮光又從東門而來。但是這兩件事所包含的意義截然不同。前者意味以色列將受審判,後者意味神對新以色列的喜愛。 他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 這是神人同形同性式的表達方式。關於“多水”請參照(1:24;詩29:3;93:4;但7:2;啟1:15;14:2)。 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 “地”並非指聖殿門口或聖殿等局部地方,乃是指神的榮光所光照的所有地方。這節意味神必與恢復的以色列常存。這與末世裡神的榮光充滿全宇宙相呼應(啟18:1;21:11,23)。 ──《聖經精讀本》 從東而來。先知曾看見這個榮耀從原先聖殿的東門離開(結10:18,19;11:1,23)。 多水的聲音。參啟1:15;14:2;19:6。──《SDA聖經注釋》 【結四十三2 神的榮耀是從哪裡離開耶路撒冷的?】在11章23節裡,神的榮耀將要離開耶路撒冷的時候,停在了聖城東部的橄欖山上。這個預言說,神的榮耀要從東邊來。──《靈修版聖經註釋》 【結四十三3】「其狀如從前他來滅城的時候我所見的異象,那異象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我就俯伏在地。」 這個現象使先知回憶起往日所看到的兩個異象,即他在迦巴魯河邊被呼召時神的顯現,以及耶路撒冷殿前神榮光離開的情景(參1及9)。──《串珠聖經註釋》 來滅城。以前的異象曾宣告耶路撒冷的毀滅。 我所見的異象。見結1:4-28;3:12,23;10:15,22。神榮耀每次對先知的顯現都具有相似的特徵。──《SDA聖經注釋》 【結四十三3 迦巴魯河邊與被擄的猶大人關係密切,因為──】迦巴魯河與幼發拉底河相連,其相連處就是被流放在巴比倫的猶太人的居住地。──《靈修版聖經註釋》 【結四十三4】「耶和華的榮光從朝東的門照入殿中。」 【結四十三5】「靈將我舉起帶入內院,不料,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 「靈」:參2:2。──《串珠聖經註釋》 靈將我舉起: 描述了以西結聖靈充滿的狀態,表明人本無法進到神的榮光面前,卻可以藉著聖靈的幫助,剛強壯膽地進到神面前。罪使神人隔絕,但恩典卻引人走向神(賽59:2;弗2:4,5,8)。墮落之人不僅不能站在神面前,也不能自我救贖,惟有神的恩典才能解決這一切(耶13:23;路18:26,27)。 ──《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6】「我聽見有一位從殿中對我說話。有一人站在我旁邊。」 有一位從殿中對先知說話,祂是神自己,自寶座發言,命令先知謙恭地聆聽。還有一位站在先知旁邊,他大概是使者,就是一直引領先知量度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有一人」:即帶領先知巡視聖殿的那位使者,但他已完成使命,只站在一旁。──《串珠聖經註釋》 【結四十三6~9】聖殿中傳來的聲音具兩個重要的信息:神會永遠與子民同在;因為這聖潔之神的同在, 的子民必要聖潔。──《串珠聖經註釋》 【結四十三6~12】耶和華宣告說,祂的殿必須聖潔,因而必須除去“行邪淫”的事(廟妓;7節),遠離墳墓和君王的宮殿(7~9節)——這些建築物都在所羅門殿的同一座山之上(比較王下二三7;二一18,26)。──《雷氏研讀本》 記錄從殿中傳來神的聲音,具有以下兩種思想特徵:①以色列的恢復:神曾應許永遠住在聖殿,聖殿的毀壞意味著他們真的被神所離棄。但是神卻再次應許聖殿將要得到恢復,神必將永遠居住在聖殿中(7節),以色列重新成為立約百姓;②聖殿神學的原理(12節):聖殿象徵神的臨在,聖潔是第一重要的(利6:16;7:6;24:9;林前3:17)。在本文中神稱以西結的新聖殿的法則為“聖潔”的(12節)。今天日益世俗化的現代教會尤需聖潔化。 ──《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7】「他對我說:“人子啊,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以色列家和他們的君王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就是行邪淫,在錫安的高處葬埋他們君王的屍首。」 「高處」是指邱壇,或立柱像的地方,這些都是玷污聖名的。玷污聖名,在二十章卅九節,卅六章二十、廿三節等,都是指汙穢的事。 關於邪淫,在十六章、廿三章指拜偶像與行姦淫。這二者原是不可或分的。可參考何西阿書六章十節及耶利米書三章二、九節,廿三章廿七節。──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寶座」:參耶14:21; 17:12。 「腳掌所踏之地」:參詩132:7; 哀2:1。 這兩項都指向耶和華真正的同在。 「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是以西結有關復興的預言中最具關鍵性的應許(參37:26-28)。 罪惡消除之後,耶和華要永遠住在 的子民中間,他的聖名不會再被沾汙。──《串珠聖經註釋》 「屍首」:原文可作「石碑」(9同)。 「必不再玷污 ...... 屍首」:或作「必不再以邪淫及君王在邱壇的石碑玷污我的聖名」。──《串珠聖經註釋》 本節以三個稱呼界定了聖殿性質:①這是我寶座之地:含有這是神公義之統治的意思;②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暗示自己的安息之所;③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意味著這是神治理己民且與他們相交的地方。“腳掌所踏之地”亦稱為“腳凳”,不僅指聖殿(詩99:5;哀2:1),也指約櫃(代上28:2)。但是在廣義上神的寶座是天,腳凳是地(賽66:1;太5:35)。當腳凳與基督相連而提到時,意味對撒但勢力的戰勝(詩110:1;路20:43;徒2:35;來1:13;10:13)。 ──《聖經精讀本》 我寶座之地。原文是強調形式的。 行邪淫。以前的聖殿因以色列人在其中拜偶像而玷污了(王下16:11-16;21:4-7)。有人認為本節就是指賣淫(王下23:7;參王上14:24;15:12)。 他們君王的屍首。沒有歷史證據證明曾有國王埋葬在聖殿區域。有些國王埋葬在其東南的山附近(見王上2:10;11:43;22:50等)。七十士譯本為“謀殺他們中間的君王”,可能表達了願意。──《SDA聖經注釋》 【結四十三7 君王的屍首】這些「屍首」大概不是遺體,而是指崇拜死人的異教祭儀,與利未記二十六30所述的相似。以西結所指的大概是敬拜以色列王族祖先亡魂的作法,類似烏加列拜祭先王的祭儀。至於這兩個地方的人是否視祖先為神明,卻已無法肯定。──《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四十三8】「使他們的門檻挨近我的門檻;他們的門框挨近我的門框。他們與我中間僅隔一牆,並且行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聖名,所以我發怒滅絕他們。」 「挨近我」:可能指君王的宮殿或君王的墳墓緊貼聖殿。──《串珠聖經註釋》 描述了以色列百姓的可憎行為,他們褻瀆破壞聖殿的所有聖物,從而玷污了神的聖名。因此,他們的行為必然招致了神的烈怒。 ──《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8 門檻和門框】第8節這句話符合列王紀上六至七章對所羅門聖殿的敘述。原有的聖殿是所羅門整個王宮複合建築的一部分。聖殿和王宮只有一牆之隔。兩者之間「門檻對門檻,門框對門框」相鄰。──《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四十三9】「現在他們當從我面前遠除邪淫和他們君王的屍首,我就住在他們中間直到永遠。”」 倘若聖徒繼續拜偶像,就必招致神的烈怒,但是若斷然棄絕偶像,不褻瀆神的聖名,就必居住在神的蔭庇之下,斷不被神所離棄。 ──《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10】「“人子啊,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慚愧,也要他們量殿的尺寸。」 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 神要求以西結向百姓宣佈新的啟示。就是說,這是盼望的信息。告知以色列的罪價已還清,重新恢復即將臨到(賽40:2,9)。
──《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10~12】先知被差遺藉說話和繪圖描寫耶和華給以色列家的異象,包括新聖殿的架構,出入處及一切典章,好使他們「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即因耶和華的無比聖潔而感到自身的污穢。──《串珠聖經註釋》 【結四十三11】「他們若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你就將殿的規模、樣式、出入之處和一切形狀、典章、禮儀、法則指示他們,在他們眼前寫上,使他們遵照殿的一切規模典章去作。」 這裏有三項是供人們思想的。首先是殿的整體、其規模與樣式。這全景的平面圖,在四十章與四十二章已由使者引導先知作了一番詳細的量度。其次是出入之處。為甚麼出入之處那麼重要,可能在乎聖潔之性質,所以門為隔開聖俗,也在聖的條件之下有自由進入,是受歡迎的。這在四十六章還有說明。第三項是有關典章禮儀法則,因為這些是敬拜的條例,生活的規則,聖潔的準繩,應予注意,不可忽略。──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四十三12】「殿的法則乃是如此: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這就是殿的法則。”」 殿的法則,就是有關聖殿的律法。律法教導的責任是在祭司身上。這裏有神給先知的啟示,先知不僅傳話語,也擔當教律法的事。被擄歸回以後,雖仍有先知與祭司之分,但先知的信息已經有祭司的重點,而祭司也將先知的話語,應用在教導之中。──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殿的法則」:指殿聖潔的模樣。──《串珠聖經註釋》 【結四十三13】「以下量祭壇,是以肘為度(這肘是一肘零一掌)。底座高一肘,邊寬一肘,四圍起邊高一掌,這是壇的座。」 底座與邊寬相等,都為一肘計算。四圍高一掌。「高」在希伯來文原為「深」,高度是七十士譯本著重的。底座高與寬都為一肘,就是一個完整的正方形,壇座是正方的。祭壇四圍起邊要高些,祭牲的血不致任意流出。──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這肘是一肘零一掌」:參40:5。這裡的「掌」約七公分半(三英寸)長,與下文「高一掌」的掌不同,後者或作「虎口」(參出25:18; 撒上17:3),約二十三公(九英寸)長。──《串珠聖經註釋》 祭壇: 以西結關於聖殿內的器皿描述並不多,但對祭壇的描述卻較詳細。這暗示在聖殿眾功能中贖罪的功能最突出,故更加重視燔祭(來9:22)。這與新約聖徒以救贖主耶穌為中心形成教會是一致的。
──《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13~17】祭壇的描寫:祭壇是三層重疊、上窄下寬寶塔式的器皿,再加上基部底座,共有四層。最高一層叫「供台」(15),是完成獻祭的爐床。供台有四個拐角。整個祭壇約有三公尺半(十二英尺)高,所以獻祭時必須步上東邊的臺階(17)。──《串珠聖經註釋》 說明祭壇的規模。祭壇共三層,形成正方形,每層比下層短2肘。因此各層的長度是16,14,12肘。燔祭是希伯來人的五大祭中,最基本、最中心的祭之一,象徵完全的委身。這意味著聖徒盡心、盡性、盡意獻上神所喜悅的祭。今天我們能否獻上神所喜悅的敬拜,也在乎我們有沒有這樣全然委身(羅12:1)。
──《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13~17 祭壇結構】形容祭壇的專用術語雖與亞喀得文獻中的相似,以西結書的壇卻與所羅門聖殿的(代下四1;王上二28)最為接近。兩者的邊長十分相似,壇角則是黎凡特地區祭壇共有的主題。這壇雖大,卻及不上所羅門的壇,但與考古學家所發現的其他祭壇相當。──《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四十三13~24】本文詳細說明關於聖殿獻祭的規定,內容有:①關於祭壇的規模和祭壇奉獻典章(43:13-27);②關於祭司職份的許多典章(44:1-45:8);③關於獻給神的祭物和其他典章(45:9-46:24)。舊約的獻祭與新約敬拜具有密切的關係,現在的敬拜繼承了舊約獻祭的精神。因此,我們當從舊約的獻祭中學習真敬拜的精神,獻上更為馨香的敬拜。 ──《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13~27】獻燔祭的“壇”。第13至17節描述其尺寸,而獻祭的程式在第18至27節詳述。──《雷氏研讀本》 祭壇的尺度及啟用儀式:先知的異象突然轉移到聖殿的陳設及其啟用方法,使讀者感到經文的編排有些淩亂。──《串珠聖經註釋》 【結四十三14】「從底座到下層磴台,高二肘,邊寬一肘。從小磴台到大磴台,高四肘,邊寬一肘。」 從底座到下層,不是很高,卻可由臺階而上,只二肘但邊寬一肘,這樣就形成階層了。所羅門曾照祭司的心意,造成祭壇的臺(代下六13,四9)。磴臺其實不是大小,而是上下。大小磴都應預先避免過分強調各別部分的重要性。上層的比較窄,看起來大些。底層就是下層的,因限於室內面積不大,下層稍為寬大,看起來就小得多。──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四十三15】「壇上的供台,高四肘。供台的四拐角上都有角。」 供臺似乎是高出來的一塊,為放祭牲之用。由於該字可能源自亞甲文(Zigqorratu),原意為山頂。有些學者就認為這祭壇好似巴比倫的塔型之建築物,供敬奉之用。 【結四十三16】「供台長十二肘,寬十二肘,四面見方;」 【結四十三16-17】上節所指壇上的供臺,高四肘。但此處供臺是量長寬,四面見方。但磴臺也是四面見方的,長寬為十四肘。可見供臺稍小。 邊寬一肘,正符合上幾節的記述(13、14節)。臺階有幾層,沒有記載,祭壇應向西,因為聖所是座落在西邊。如果朝東,是否有異教的習俗?拜天象日出,是朝東的。 從這段經文中,可以看見祭壇的形狀與尺寸。底座一肘,但離地面可能有十肘,因為這是以大肘為度。從底座到下層高二肘,然後有磴臺大小(或上下)二座,下的十六肘(十二肘加四肘),上的十二肘。所以由寬至窄,呈高塔形。然後是十八肘見方,即十四肘加四肘。祭壇的面寬大,因為其上可置放祭牲。──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四面見方: 在聖經文學表現上,“四”或“正方形”象徵東西南北所有方向和絕對的安全(賽6:3)。四面見方的供台和燈檯,表明燔祭所具有的贖罪功能將完全地臨到任何人,罪得赦免之人是絕對安全的。 ──《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17】「磴台長十四肘,寬十四肘,四面見方。四圍起邊高半肘,底座四圍的邊寬一肘。臺階朝東。」 【結四十三18】「他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建造祭壇,為要在其上獻燔祭灑血,造成的時候典章如下。」 建造祭壇,有兩功能,一項是灑血,為求潔淨。另一項是獻祭、獻贖罪祭(利一51,九12)及平安祭(利三2、8,九18)。灑血在祭壇四圍,是為祭司就職前的準備與潔淨(出廿九16、20)。灑血是立約的記號(出廿四6),使聖約有效。「灑」的動作,在本書十章二節及卅六章廿五節用過。前者是撒火炭,降下神公義的大能。後者灑清水,也有潔淨的意義。──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燔祭”:最早的一種獻祭,全牲須在壇上燒盡(看利一章)。“灑血”:看《出埃及記》二十九16;《利未記》四6. ──《啟導本註釋》 【結四十三18~27】祭壇的啟用儀式:祭壇啟用之前必須經過一周的潔淨儀式,包括獻上贖罪祭與燔祭。然後從第八天起才供百姓獻上日常的祭禮。潔淨的儀式如下:第一天獻一隻公牛作贖罪祭,次日及以後的五天每天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並獻公牛犢和公綿羊作燔祭,七天的獻祭之後祭壇可啟用。──《串珠聖經註釋》 說明奉獻祭壇的典章,需特別注意的事項就如下:①行奉獻壇的禮7日(26節):摩西奉獻會幕的祭壇禮儀(出29:37;利8:33),或所羅門的聖殿獻祭禮儀(代下7:9)也是七日。以西結聖殿獻祭禮儀守七日,表明這不僅基於律法,而且繼承了以色列傳統信仰的律例;②由撒督的子孫來獻祭(19節):祭司的職份原是由亞倫的子孫繼承(出28:1-3),神之所以在本文中特別揀選撒督的子孫任祭司職份,是因為以色列拜偶像時唯有他們信實地事奉了神(44:15)。今天為神作工的應是那持守信仰節操的純正的人(提後2:20,21)。──《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19】「主耶和華說:你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給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後裔,就是那親近我、侍奉我的。」 “撒督的後裔”。參看第四十章46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利未人中只有撒督的後裔能能近耶和華,因他們從未敬奉偶像(參44:10-16)。──《串珠聖經註釋》 “贖罪祭”:為潔淨祭壇而獻,看《利未記》四~七章。“撒督的後裔”:撒督為亞倫之後(代上六50~53),在大衛為王時作祭司,對所羅門支持甚力。他和後裔遂成為聖殿中侍奉的祭司家族(王上一章)。──《啟導本註釋》 撒督的後裔。見撒下8:17注釋。──《SDA聖經注釋》 【結四十三19 撒督的後裔】撒督是大衛和所羅門在位之時,代表亞倫後裔供職的大祭司。被擄歸回的社群將祭壇的職務保留給撒督的子孫專有,利未人所能擔任的重要職責則比以前縮減。大祭司之職一直由撒督的後裔擔任,直到安提阿古四世(Antiochus IV;主前175~163年)之時為止。實際上有人認為死海社群(死海古卷的保存者)的形成,可能是對撒督家族失去大祭司職位的回應。──《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四十三20】「你要取些公牛的血,抹在壇的四角和磴台的四拐角,並四圍所起的邊上。你這樣潔淨壇,壇就潔淨了。」 這裏並不提說公牛的祭牲應怎樣宰殺、怎樣在壇上焚燒前應有的準備。但重點在於抹血,而且是神囑咐先知來做的祭司的工作。這應該是大祭司在贖罪日應作的,獻贖罪祭,抹血在壇上(利十六18)。抹血在壇的四角和磴臺的四拐角,這磴臺必是上層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有關潔淨祭壇的儀式,參利16:18。 「你這樣潔淨壇,壇就潔淨了」:或作「你要這樣潔淨壇,為它贖罪」,指為壇獻上贖罪祭。(參出29:36-37; 30:10;利16:18-19)──《串珠聖經註釋》 【結四十三21】「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燒在殿外、聖地之外預定之處。」 贖罪祭的公牛犢,不僅在聖殿之外燒毀,而且是在營外,利未記曾多次提說(四12、21,八17,九11,十六27)。殿外,是在聖地之外預定之處。聖地是指聖殿之區域。所以在那範圍之外。這可能是在耶路撒冷城的特殊地點。──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有關焚燒祭物於殿外的條例,參利4:12; 8:17等。──《串珠聖經註釋》 “燒在殿外”:看《利未記》四12,21;八17;九11 。《希伯來書》十三11~13引用此規律說明耶穌用自己的血叫人成聖,也在城門外受苦。──《啟導本註釋》 【結四十三22】「次日,要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要潔淨壇,像用公牛犢潔淨的一樣。」 第一日是只獻公牛犢。現在是公山羊。目的全在於潔淨壇,使壇保持聖潔,才可使神悅納祭品,使救贖的功效,在祭壇上發生,兩日連續的獻祭,鄭重其事,加強信心的力量,預期奇異恩典的實現。──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四十三23】「潔淨了壇,就要將一隻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群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結四十三23-24】這是次日的行為,要獻公山羊,再獻公牛犢和公綿羊。次日的獻祭,應該作完了潔淨的功夫。所以燔祭可以獻了,一切都趨正常。這是奉到耶和華前的獻祭,撒上鹽,有永久保存的價值。──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四十三24】「奉到耶和華前。祭司要撒鹽在其上,獻與耶和華為燔祭。」 「撒鹽」:鹽的功用未能確定,可能是用來潔淨祭物。──《串珠聖經註釋》 撒鹽在祭牲上,表面上是為了防止祭物腐爛,實質表明神要除去其不潔淨和形式上的聖潔。 ──《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24 鹽】這鹽所指的是「鹽約」(見:利二13;民十八19的注釋)。鹽的防腐作用使之成為盟約關係永存的象徵。因此,撒鹽就是與神立約的紀念。──《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四十三25】「七日內,每日要預備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也要預備一隻公牛犢和羊群中的一隻公綿羊,都要沒有殘疾的。」 七日內,每日: 意味著完全的委身。強調無論是物質層面還是屬靈層面,獻上毫無瑕疵的神所喜悅的祭。神向禮拜的人同時要求形式和內容。 ──《聖經精讀本》 【結四十三25-26】公山羊為贖罪祭,但公牛犢不是為贖罪,而是燔祭,燔祭在此處特別著重潔淨。 「分別為聖」原意為手頭的事很忙,是指祭司經理獻祭的事,特別忙碌。祭司就職之後,有不斷獻祭的工作。在亞甲文也有類似的說法(mullu ana kati),可譯為經手的事交付出來。又有人以為祭司供職,要接受人們的蒐送。──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結四十三25~26 為期七日的奉獻禮】安置或奉獻典禮為期七日無論是按照古代近東的通則,還是特別限於以色列人,都是慣常的作法。──《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結四十三26】「七日祭司潔淨壇,壇就潔淨了,要這樣把壇分別為聖。」 “這樣把壇分別為聖”。直譯作:充滿它的手(即授予職責)。──《雷氏研讀本》 【結四十三27】「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思想問題(第43, 44章)】 1 聖殿作為神「寶座之地」、「腳掌所踏之地」居所(43:7),必須有什麽特色?作為「靈宮」(彼前2:5)、「聖靈的殿」(林前6:19),基督徒的生命亦要有這特色嗎?這特色與基督徒的倫理有什麽關係? 2 「俯伏在地」是先知常有的舉動(43:3; 44:4),是什麽驅使他這樣做?在你在生命中,曾否有在神面前「俯伏」的經歷?這種態度對你的生活會有什麽影響?參以西結先知的一生。 3 教會的事工可否聘用非基督徒去執行(參44:7-9)?什麽情形下可以?什麽情形下不可以?另參代上22:1-3。 4 在事奉上失職的人,44:10-14有什麽警告?留意重複出現字句。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