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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二十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

 

貳、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賽亞書註解》

 

叁、其他綱要

 

【以西結書第二十章】

   一、悖逆與憐恤(廿1-9

         1、悖逆的兒子

         2、憐恤的父親

   二、褻瀆安息日(廿10-26

   三、世俗化(廿27-32

   四、刑罰裏的盼望(廿33-49

         1、新曠野(33-39

         2、新復興(40-44

——《新舊約輔讀》

 

【審判與復興(廿1-廿四27)】

   一、審判的前因後果(廿1-44{\LinkToBook:TopicID=207,Name=一、審判的前因後果(二十1-44}{\LinkToBook:TopicID=215,Name=本章概要}

   二、看耶和華的刀劍(廿45-廿一32{\LinkToBook:TopicID=216,Name=二、看耶和華的刀劍(二十45-廿一32}

   三、耶路撒冷再受責(廿二1-32{\LinkToBook:TopicID=221,Name=三、耶路撒冷再受責(廿二1-32}

   四、選民二婦的邪淫(廿三1-49{\LinkToBook:TopicID=225,Name=四、選民二婦的邪淫(廿三1-49}

   五、熔鍋再喻神忿怒(廿四1-14{\LinkToBook:TopicID=228,Name=五、熔鍋再喻神忿怒(廿四1-14}

   六、先知的愛妻亡故(廿四15-27{\LinkToBook:TopicID=229,Name=六、先知的愛妻亡故(廿四15-27}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第二十章 悖逆歷史】

長老求問

不被求問

   一、在埃及之悖逆

         ()不肯聽從

         ()神為己名

         ()領出埃及

   二、在曠野之悖逆

         ()厭棄律例

         ()神為己名

         ()分散列邦

   三、在迦南之悖逆

         ()獻祭偶像

         ()分散再歸

         ()焚木為喻

── 張志新《以西結書查經分章大》

 

【以色列犯罪的歷史】

   1. 20:1-49

         (a) 在埃及時的反叛 ﹝20:1-9 �� 「必不被你們求問」:因求問的人沒有行在已知的亮光中,神便拒絕回應進一步的求問。 �� 「免得我名被褻瀆」:神既許諾要使以色列人得自由,就不能食言,免得祂的威名受損。 �� 今天,我們亦要記念神從「屬靈的埃及地」救贖我們的恩典。

         (b) 在曠野時的反叛 ﹝20:10-26 �� 「縮手沒有這樣行」:暗喻神恆久忍耐以色列,並沒有在曠野中全然殲滅他們。 �� 「不美的律例」:不是指神所頒布的典章,乃是指來自周圍的異教國家之迷信風俗。

         (c) 在迦南時的反叛 ﹝20:27-29 �� 「巴麻」:原文即「高處」,但這裡用作雙關語,具有嘲諷之意,意指「邱壇」。

         (d) 在被擄時的反叛 ﹝20:30-32 �� 「像外邦人一樣」:他們以為如能擺脫神選民的屬靈職責,就能避免神的嚴厲懲罰。 �� 倘若我們以聖徒自詡,卻仍行在罪惡之中,神就不會賜給我們屬靈的福氣和恩典。

         (e) 百姓必回歸悔改 ﹝20:33-44 �� 「使你們從杖下經過」:神好比牧人數算祂的羊,意指神要格外對待和保護祂的百姓。 �� 「任憑事奉偶像」:神向那些不願聽從神話語的人宣告,可隨心所欲地盡情事奉偶像。 �� 因罪而厭惡自己,能有效地防止人重犯這樣的罪。我們之所以屢次犯同樣的錯誤,就 是因為我們沒有為罪而悲哀。

         (f) 預言南方被燒滅 ﹝20:45-49 �� 「南方」:因當時先知身在巴比倫,所以「巴比倫以南」應是指以色列地。 �� 「必不熄滅」:任何解救方式都不能阻止這場浩劫。

──《以西結書主日學課程》

 

4.    講道五篇講道  (廿至廿四章)
       
這五章聖經,可說是以西結用講道的方式,向以色列人宣佈神的刑罰。按內容可分成五篇講章。
  
A.  第一篇神的忍耐 (廿1-44)
       
「第七年五月初十日,有以色列的幾個長老來求問耶和華,坐在我面前。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告訴以色列的長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來是求問我麼?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v.1-3),這是被擄後第七年以西結所傳達的信息。有幾個以色列的長老來見以西結,希望他向神求問。這些長老明顯知道以西結是先知,也知道上幾章神藉以西結所傳的信息,他們因這些信息而來。大概是對這些信息不服,要質問神,故神不讓他們求問。以西結就發表這一連串的信息。
       
這第一篇信息的內容是有關神的忍耐,神旳忍耐是透過人的背逆顯明出來。
  
 a.  在埃及的背逆(v.4-9)
  
 (i).神的警告(v.4-7)。「人子啊,你要審問審問他們麼?你當使他們知道他們列祖那些可憎的事,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當日我揀選以色列,向雅各家的後裔起誓,在埃及地將自己向他們顯現,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那日我向他們起誓,必領他們出埃及地,到我為他們察看的流奶與蜜之地;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我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拋棄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這是神曾在埃及警告以色列人,不要他們拜埃及人的偶像。神曾應許要領他們離開埃及,到迦南美地,但要他們離棄埃及的偶像,因這是神所憎惡的。
  
(ii).人的背逆(v.8)。「他們卻悖逆我,不肯聽從我,不拋棄他們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離棄埃及的偶像。我就說,我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埃及地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可是以色列人卻不肯聽神的話,仍貪戀埃及的偶像,故此神忍痛任憑他們因這惡行在埃及受苦。人常以為偶像能帶給他們幸福,滿足他們目前的需要,但是當人掉入偶像崇拜時,帶來的不是幸福,乃是禍患,被偶像玩弄,轄制,苦不堪言。這就是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實況。
   
(iii).神的恩慈(v.9)。「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我領他們出埃及地,在這列國人的眼前將自己向他們顯現」,但因著神有恩慈,又因不讓祂的名被外邦人褻瀆,故在外邦人面前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為奴之地。
      
這是神第一次向他們顯明祂的忍耐。
   
b. 在曠野的背逆  (v.10-26)
             
神的忍耐又顯明在曠野期間。
   
(i).在曠野的早期(v.10-17)。「這樣,我就使他們出埃及地,領他們到曠野,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厭棄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在曠野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滅絕他們。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不順從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雖然如此,我眼仍顧惜他們,不毀滅他們,不在曠野將他們滅絕淨盡」,這明顯是以色列人早期在曠野時的情況。
       
神頒佈律法(v.10-12)。「這樣,我就使他們出埃及地,領他們到曠野,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這是摩西在西乃山傳神律法給以色列人的時期,神將律法賜給他們,好讓他們知道神,也知道這些律法能使他們成為聖潔的族類。
       
人的背逆(v.13-16)。「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厭棄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在曠野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滅絕他們。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不順從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然而以色列人在曠野悖逆神,不守神賜的律法。不守安息日,以至他們沒有安息。心裡仍懷念以前所拜的偶像,拜金牛犢招至神的忿怒。神本想不理他們,不領他們進迦南。
       
神的容忍(v.17)。「雖然如此,我眼仍顧惜他們,不毀滅他們,不在曠野將他們滅絕淨盡」,公義的神不能不在曠野懲罰他們,叫那些頂撞祂的倒斃,但因著神的恩慈,沒有滅絕他們,神再次容忍他們。
  
(ii).在曠野的後期(v.18-26)。這是以色列人在曠野的後期悖逆神,神仍容忍他們。
       
神重申律法(v.18-20)。「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為證據,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這是以色列人在曠野的後期,是論到第二代的人。神透過摩西再次向以色列人重申律法,要他們遵守律法,守安息日,千萬別效法他們的上一代那些惡規。新一代的人眼見他們的父祖輩死於曠野,應該有所警愓。
       
人的背逆(v.21)。「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可是,以色列人的第二代還是照樣的悖逆神,不行神的道,人的劣性沒有改變。
       
神的忍耐(v.22-26)。「雖然如此,我卻為我名的緣故縮手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因為他們不遵行我的典章,竟厭棄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眼目仰望他們父親的偶像。我也任他們遵行不美的律例,謹守不能使人活著的惡規。因他們將一切頭生的經火,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污自己,好叫他們淒涼,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本來神要將忿怒傾在他們身上,但因著祂的憐憫沒有這樣做,免得外邦人譏笑。神只好任憑他們繼續行惡,任憑他們玷污自己,讓他們過可憐,凄涼的生活,但將來必把他們分散到列國。
             
這是神在曠野忍耐第二代悖逆的以色列人。
  
 c.  在迦南的背逆  (v.27-44)
       
以色列人幾經艱辛到了迦南,但在迦南又背逆神。
  
 (i).背逆的情況(v.27-32)
             
以色列人在迦南真的有悖逆神嗎?神列出他們悖逆的情況。
       
拜各樣的偶像(v.27-32)。「人子啊,你要告訴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列祖在得罪我的事上褻瀆我;因為我領他們到了我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他們看見各高山、各茂密樹,就在那裡獻祭,奉上惹我發怒的供物,也在那裡焚燒馨香的祭牲,並澆上奠祭。我就對他們說:你們所上的那高處叫甚麼呢?(那高處的名字叫巴麻直到今日),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仍照你們列祖所行的玷污自己麼?仍照他們可憎的事行邪淫麼?你們奉上供物使你們兒子經火的時候,仍將一切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麼?以色列家啊,我豈被你們求問麼?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 你們說:我們要像外邦人和列國的宗族一樣,去事奉木頭與石頭。你們所起的這心意萬不能成就」,以色列人進到迦南地不久就悖逆神,跟迦南人拜偶像。他們到高山,密林處拜偶像;他們使兒子經火,獻給偶像;他們要拜木頭,石頭;他們拜偶像的同時還行淫亂的事。這一切不但惹神發怒,也玷污了自己,使自己在信仰上和行為上都敗壞了。
       
一直不停(v.2931),經文兩次提到「直到今日」,說明他們不是一時這樣做,乃是一直這樣做,雖經過神無數次警告還是照做,直到以西結替神傳話的時候,千多年來一直不改,離棄施恩給他們的神,去拜木石的偶像。
   
(ii).神的忍耐(v.33-44)
             
然而,慈愛的神還是忍他們,希望他們悔改。
       
神本要施罰(v.33-39)。「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總要作王,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出來的忿怒,治理你們。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傾出來的忿怒,將你們從萬民中領出來,從分散的列國內聚集你們。我必帶你們到外邦人的曠野,在那裡當面刑罰你們。我怎樣在埃及地的曠野刑罰你們的列祖,也必照樣刑罰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使你們被約拘束。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叛逆和得罪我的人,將他們從所寄居的地方領出來,他們卻不得入以色列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家啊,至於你們,主耶和華如此說:從此以後若不聽從我,就任憑你們去事奉偶像,只是不可再因你們的供物和偶像褻瀆我的聖名」,神宣佈祂要作王管治他們,也要把他們從各國領出來,為要面對面懲治他們。神要使他們受刑罰的杖,被約拘束。神也要將那些叛逆的人除淨,使他們不能再回到故鄉。神要任憑他們繼續拜偶像,不再理會他們。第三十三和三十四兩節經文一再提到「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出來的忿怒」,說明神本來的決心,要嚴厲懲罰以色列人,因為他們實在太令人痛心,失望。
       
神的忍耐(v.40-44)。「主耶和華說:在我的聖山,就是以色列高處的山,所有以色列的全家都要事奉我。我要在那裡悅納你們,向你們要供物和初熟的土產,並一切的聖物。我從萬民中領你們出來,從分散的列國內聚集你們,那時我必悅納你們好像馨香之祭,要在外邦人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我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就是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之地,那時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在那裡要追念玷污自己的行動作為,又要因所作的一切惡事厭惡自己。 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為我名的緣故,不照著你們的惡行和你們的壞事待你們;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人雖然在迦南悖逆神,神雖然一再的說要懲罰他們,但在迦南神仍然忍耐他們,仍接納他們的獻祭。神這樣忍耐他們,是希望他們醒悟,希望他們悔改,厭惡自己的罪行。更希望以色列藉此能知道耶和華是愛他們的神。
  
  
B.  第二篇神的刑具 (廿44b-廿一32)
      
神雖一直忍耐以色列人的悖逆,但神不能無了期的容忍,因此神要先知向他們宣告將要來的刑罰工具。
  
 a.  像火 (廿44b-49)
      
「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為我名的緣故,不照著你們的惡行和你們的壞事待你們;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面向南方,向南滴下預言攻擊南方田野的樹林。對南方的樹林說,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火在你中間着起,燒滅你中間的一切青樹和枯樹,猛烈的火燄必不熄滅。從南到北,人的臉面都被燒焦。凡有血氣的都必知道是我耶和華使火着起,這火必不熄滅。於是我說:哎!主耶和華啊,人都指著我說:他豈不是說比喻的麼?」神要懲罰一再悖逆的以色列人。「火」這個字在短短的幾節經文中出現了四次,說明神第一個刑罰像火。
   
(i).向南。「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為我名的緣故,不照著你們的惡行和你們的壞事待你們;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面向南方,向南滴下預言攻擊南方田野的樹林」(v.44-46),南方就是猶大,因為這時已只剩下南方的猶大了。
  
 (ii).向樹林(v.46-47) — 是指人,聖經常用樹木來代表以色列人。神要懲罰剩下南國的猶大人。
       
青樹。「對南方的樹林說,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火在你中間着起,燒滅你中間的一切青樹和枯樹」(v.47),神要懲罰南方的青樹,所謂青樹就是青春有能力的人,南國的青壯的人要被火燒毀。
       
枯樹。「和枯樹」(v.47),所謂枯樹就是老年人,年老衰敗的也要被火燒毀。
      
「從南到北,人的臉面都被燒焦。凡有血氣的都必知道是我耶和華使火着起,這火必不熄滅」(v.47-48),神的懲罰要涵蓋整個南國,從南到北都要被燒毀,直到完全被毀,然後才會熄滅。數年後,這預言在西底家時應驗了,神的話總不會落空。
── 劉銳光《以西結書信息大綱》

 

【活在罪中  以西結書20章】

   一丶到神面前接受指責20:1-4

   二丶在神光中看見己罪20:5-9

   三丶蒙神恩典仍舊犯罪20:10-17

   四丶聽神警告悖逆不改20:18-21

   五丶得神寬容不肯離罪20:22-26

   六丶棄神話語效祖犯罪20:27-32

   七丶惹神忿怒必受懲罰20:33-39

   八丶向神悔改得神恩典20:40-44

   九丶受神審判認識了神20:45-49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以西結書第20悖逆歷史】

長老求問

不被求問

一、在埃及之悖逆

二、在曠野之悖逆

三、在迦南之悖逆

1.不肯聽從

2.神為己名

3.領出埃及

1.厭棄律例

2.心從偶像

3.分散列邦

1.獻祭偶像

2.分散再歸

3.焚木為喻

張志新《查經分章大要》

 

【第二十章  歷史真相】

1) 審問民中的長老、1/5

2) 追述埃及時悖逆、6/10

3) 曠野中惹神忿怒、11/17

4) 悖逆神厭棄律例、18/20

5) 應許之地褻瀆神、21/32

6) 責罰叛逆被除盡、33/39

7) 萬民中聚集領回、40/44

8) 預言南方受審判!45/49

── 郭提多《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 1 神拒絕答覆以色列的眾長老。5 祂指出他們的悖逆,在埃及,10 在曠野,27 在本地。33 祂應許用福音招聚他們。45 祂以樹林為喻,指出耶路撒冷的毀滅。──《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