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三十九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
貳、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以賽亞書註解》
叁、其他綱要
【最終的勝利(三十九1~29)】
一、歌革受罰的情況(1~20)
二、神應許以色列國復興(21~29)
——《新舊約輔讀》
【仇敵歌革必受審判】
1.
歌革先攻擊以色列 ﹝38:1-16﹞
(a)
歌革領大軍壓境 ﹝38:1-9﹞ �� 「歌革」:大概指在瑪各的領袖。據猶太史家約瑟夫說,瑪各在黑海以北,今俄羅斯境內。
(b)
歌革圖謀的惡計 ﹝38:10-16﹞ �� 「世界中間」:或指耶路撒冷;這場戰爭與其他戰爭不同,結局可能影響整個世界的歷史。
2.
歌革後接受神審判 ﹝38:17-39:29﹞
(a)
歌革軍隊必被毀 ﹝38:17-39:7﹞ �� 「大震動」:指大地震,通常與末世的異象有關。 �� 「我必…顯現」:暗示以色列軍隊與歌革聯合軍相比,力量極微小,但因神的幫助必獲勝。 �� 「我的聖名」:神的「聖名」本身彰顯神的存在和屬性。 �� 我們得救不是靠著我們的善行或功勞;乃是因著神的絕對主權與恩典。
(b)
歌革兵器必被燒 ﹝39:8-10﹞ �� 「七年」:一個完整的週期;「直燒七年」指完全被燒毀,不再有威脅力。
(c)
歌革士兵必被埋 ﹝39:11-16﹞ �� 「七個月」:意味相當長的時間;用七個月葬埋侵略者的死屍,表明其死屍極其多。 ��
「哈摩那」:位置不詳,直譯作群眾;顯然這是一個供潔淨那地之工作人員居住的城鎮。
(d)
歌革士兵必被吃 ﹝39:17-20﹞ �� 「獻祭」:表示在這裡發生的殺戮乃出於神的審判。 �� 在末後的日子,神也會為現今的聖徒伸冤。
(e)
審判帶來的影響 ﹝39:21-29﹞ �� 「擔當自己的羞辱」:本文所描繪的是在現今幸福中,回憶昔日的罪而譴責自己的心情。
�� 「已將」:原文或作「必將」。 �� 我們若蒙受了神的恩典,就會為所犯的罪感到羞恥,並承認自己實在是該死的罪人。
──《以西結書主日學課程》
【b. 他被擊打 (卅九1-5)】。歌革王怎樣被神懲罰呢?以西結書三十九章再詳加說明。
(i).被引到以色列(v.1-2)。「人子啊,你要向歌革發預言攻擊他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羅施、米設、土巴的王歌革啊,我與你為敵。我必調轉你,領你前往,使你從北方的極處上來,帶你到以色列的山上」,歌革王被懲罰,原來他是被領到以色列地受罰的。他本是住在北方的極處,就是蘇俄的地方,是無神論的大本營。他怎麼被領到以色列地去呢?是被魔鬼迷惑而去的(參啓示錄二十7-10),是神允許魔鬼這樣做,目的是要消滅魔鬼。可憐歌革被魔鬼利用,想要對付以色列,反害了自己。
(ii).在以色列被擊打(v.3-5)。「我必從你左手打落你的弓,從你右手打掉你的箭。你和你的軍隊,並同著你的列國人,都必倒在以色列的山上。我必將你給各類的鷙鳥和田野的走獸作食物。你必倒在田野,因為我曾說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想要與主打仗,但我們的主不費吹灰之力,就將他打敗,他們倒在以色列地,成為鳥獸的食物。當然啦,血肉之軀怎能與神為敵呢?可今人卻依然是這樣無知,要與神對抗。
c. 他被焚燒(v.6-7)。「我要降火在瑪各和海島安然居住的人身上,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列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中的聖者」,神要用火來懲罰與祂為敵的人,神不容許祂的名再被辱,人看見歌革這樣的結局,就知道祂是以色列的聖者。
d. 武器被焚(v.8-10)。「主耶和華說:這日事情臨近,也必成就,乃是我所說的日子。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出去撿器械,就是大小盾牌、弓箭、梃杖、槍矛,都當柴燒火,直燒七年,甚至他們不必從田野撿柴,也不必從樹林伐木;因為他們要用器械燒火,並且搶奪那搶奪他們的人,擄掠那擄掠他們的人。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歌革和他同盟的武器要被火焚燒,長達七年。這些武器要成為以色列人的燃料,不必到處去找。為什麼這些武器可以當柴燒呢?大概經歷千年太平,那些可怕的武器已經被銷毀了,人只好恢復用古老的兵器,故可作柴燒。
e. 被埋葬(v.11-16)。「當那日,我必將以色列地的谷,就是海東人所經過的谷,賜給歌革為墳地,使經過的人到此停步。在那裡人必葬埋歌革和他的群眾,就稱那地為哈們歌革谷。以色列家的人必用七個月葬埋他們,為要潔淨全地。全地的居民都必葬埋他們。當我得榮耀的日子,這事必叫他們得名聲。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必分派人時常巡查遍地,與過路的人一同葬埋那剩在地面上的屍首,好潔淨全地。過了七個月,他們還要巡查。巡查遍地的人要經過全地,見有人的骸骨,就在旁邊立一標記,等葬埋的人來將骸骨葬在哈們歌革谷。他們必這樣潔淨那地,並有一城名叫哈摩那」,歌革與他的同盟死在以色列地,人要把他埋在以色列地的山谷,也許就是約珥所說的「約沙法谷」,就是神審判的谷,先知在這裡稱為哈們歌革谷,就是歌革人喧鬧之谷的意思。他們喧喧鬧鬧而來,卻死在以色列地。傷亡人數之多,人要用七個月才能把屍体埋葬完,而且還要時常巡邏,連遺漏的屍骨也要埋好,好潔淨以色列地。他們還要將一座城稱之為哈摩那,也就是喧鬧的意思。
f. 被鳥獸吞吃(v.17-20)。「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你要對各類的飛鳥和田野的走獸說:你們聚集來罷,要從四方聚到我為你們獻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獻大祭之地,好叫你們吃肉、喝血。你們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領的血,就如吃公綿羊、羊羔、公山羊、公牛,都是巴珊的肥畜。你們吃我為你們所獻的祭,必吃飽了脂油,喝醉了血。你們必在我席上飽吃馬匹和坐車的人,並勇士和一切的戰士。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歌革和他的同盟死傷之多,足供野獸吃飽。即使這些人是勇士,戰士,也成為野獸的食物。可憐被迷惑的人,死於異鄉,屍骨無存。正如我們古詩弔古戰場文所言「屍填巨港之岸,血滿長城之窟;無貴無賤,同為枯骨」,慘哉!悲哉!
C. 以色列被拯救 (卅九21-29)
歌革被對付之後,以色列才算完全的蒙恩。
a. 神先罰他們的罪行(v.21-24)。「我必顯我的榮耀在列國中;萬民就必看見我所行的審判與我在他們身上所加的手。這樣,從那日以後,以色列家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列國人也必知道以色列家被擄掠是因他們的罪孽。他們得罪我,我就掩面不顧,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他們便都倒在刀下。我是照他們的污穢和罪過待他們,並且我掩面不顧他們」,神再說明,祂所行的是祂要施行的審判,要顯明祂的榮耀,讓人知道祂是神,是公義的神,要清除一切的不義。祂的選民以色列犯罪,祂掩面不顧使他們被擄,倒在敵人刀下,不會顧惜。其他的人犯罪,神也這樣行,使人知道祂是施行公平審判的神。
b. 神施恩給他們(v.25-29)。神懲罰以色列人之後,祂就會向以色列人施恩,從而使他們知道祂是神。
(i). 使以色列人回歸(v.25)。「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使雅各被擄的人歸回,要憐憫以色列全家,又為我的聖名發熱心」,神要使以色列人從被擄之地歸回,憐憫他們全家。亡國而能復國是個大神蹟,使以色列人將榮耀歸給神。
(ii). 使以色列人安居(v.26-27)。「他們在本地安然居住,無人驚嚇,是我將他們從萬民中領回,從仇敵之地召來。我在許多國的民眼前,在他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干犯我的一切罪」,神不但讓他們歸回,更讓他們在迦南地安居,不再受驚嚇。神使他們被擄,是要他們擔當自己的罪孽。神使他們歸回,是要彰顯祂的榮耀。
(iii).他們全部歸回(v.28)。「因我使他們被擄到外邦人中,後又聚集他們歸回本地,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我必不再留他們一人在外邦」,神強調以色列人的歸回是全數的,是全体的,不會留下一人在外邦,他們會全家得救。
(iv).將靈賜給他們(v.29)。「我也不再掩面不顧他們,因我已將我的靈澆灌以色列家。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神再不會不理他們,也再不會離棄他們,因為神已把祂的靈賜給他們,永遠與他們同在。這是完全的救贖。── 劉銳光《以西結書信息大綱》
【在神手中 以西結書39章】
一丶人轉腳步顯神主權39:1-4
二丶神降烈火顯神聖名39:5-7
三丶神早預告顯神全知39:8-10
四丶人的失敗顯神榮耀39:11-13
五丶潔淨全地顯神聖潔39:14-16
六丶鳥吃屍首顯神忿怒39:17-20
七丶犯罪被擄顯神公義39:21-24
八丶被擄歸回顯神憐憫39:25-29
── 作者不詳《聖經查經題目大綱》
【以西結書第39章再說歌革】
這日臨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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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必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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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歌革發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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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歌革全軍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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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色列得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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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親作戰
2.遺下軍械
3.可燒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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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月葬埋
2.飛鳥走獸
3.喫肉喝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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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罪被擄
2.苦境轉回
3.主靈澆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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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志新《查經分章大要》
【第卅九章 再說歌革】
這日臨近
也必成就
一、向歌革發預言
(一)神親作戰
(二)遺下軍械
(三)可燒七年
二、歌革全軍覆沒
(一)七月葬埋
(二)飛鳥走獸
(三)喫肉喝血
三、以色列得復興
(一)因罪被擄
(二)苦境轉回
(三)主靈澆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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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新《以西結書查經分章大》
【第三十九章 最後勝利】
1) 歌革聯軍的失敗、1/4
2) 降火在瑪各海島、5/7
3) 撿器械當柴燒火、8/10
4) 七個月葬埋屍首、11/13
5) 多尋查潔淨全地、14/16
6) 飛鳥來吃勇士肉、17/20
7) 以色列因罪被棄、21/24
8) 蒙憐憫歸回本地!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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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提多《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 1 神對歌革的懲罰。8 以色列的勝利。11 歌革埋葬在哈們歌革。17 飛鳥的宴席。23 曾經因罪而遭災的以色列將再次聚集,享受永恆的福氣。──《SDA聖經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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