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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書第三章拾穗

 

【何三1耶和華對我說:“你再去愛一個淫婦,就是他情人所愛的;好像以色列人,雖然偏向別神,喜愛葡萄餅,耶和華還是愛他們。”

         “葡萄餅”。在拜巴力的禮儀中用來獻祭的祭物。──《雷氏研讀本》

         「再」:按原文的結構可有兩個解釋 ──

   1 「耶和華再對我說,你去愛一個淫婦」,表示一個新命令;

2 「你再去愛一個淫婦」,顯示一個重複的行動,而「淫婦」原作「正在行淫的婦人」,可能是指歌篾。後者的解釋較合文意。

          「情人」:可解作歌篾的情人或先知本人, 從2:5, 7看,歌篾主動地追隨她的情人,而這裡歌篾卻是被愛的,所以「情人」解作先知較為合理,表示他仍愛他妻子。

          「喜愛葡萄餅」:表代對巴力的敬拜,以色列人以為葡萄是巴力所賜,因此以葡萄餅敬拜巴力。──《串珠聖經註釋》

         神要先知去愛一個淫婦,雖然「一個」並未指定那一個,但也不會是任何一個,這裡必有所指。婦人事實上也可譯為妻子。「你再去愛那個淫亂的妻子」妻子已經犯了姦淫的罪,她是不貞的,情有所鐘,「就是她情人所愛的」。她在婚姻之外還有情夫,是不貞于她的丈夫了。以這樣的解釋,這句話可以譯為:「你去再愛那個婦人,她已經情有所鐘,另有情夫,她是一個淫婦。」

         這裡出現愛字兩次,似有不同的涵義。第一個愛是指丈夫對妻子的愛,不是只限於情愛,也不指性愛,更不是一章二節的「娶」──所謂合法的愛。根據何西阿書其地的用法,這是憐愛(九15)、眷愛(十一1)、甘願的愛(十四4)。

第二個愛就不是這樣了,她是情人所愛的,那只是情欲的愛,促成淫亂的行為,愛情只是肉欲而已。是低下的,這裡特別表徵屬靈的淫亂,也指身心的淫行。

別神是指巴力(二13),是巴力的名號(二17,參閱十一2)。──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你再去。參何1:2的命令(見何1:2注釋)。

         一個淫婦。雖然沒有明言,但無疑是指何西阿的前妻。只有從這樣去理解,才能用這一經歷解釋神對悖逆的以色列人的愛,以及祂願意重新與她立約。

         她情人所愛的。七十士譯本稍微改動了傳統希伯來語的母音,將這句話譯為:“愛一個喜愛邪惡的女人”。“情人”可能指她的合法丈夫,也可能指她情人中的一個。

         葡萄餅'ashishe `anabim)是用壓幹的葡萄製作的。本節指責這些美食,可能是因為其與假神崇拜的聯繫。──《SDA聖經注釋》

         「再」去愛:原文中這個「再」可能是連於「再對我說」,而非「再去」,不過後者也有可能。

         去「愛」:同樣是「愛」字,這裡的「愛」指的是一種意志性的愛,如同醫生醫治病人、父親養育幫助兒女的愛。

         情人所「愛」、喜「愛」葡萄餅:同樣是「愛」字,這裡指的就是情慾性的愛,主要是牽涉到肉體、感官方面的愛。

         「葡萄餅」:用曬乾的葡萄製成的餅,可以耐久存放。這種食物適合當軍糧或長途旅行攜帶之用,不過以色列人卻用葡萄餅向巴力獻祭,拜巴力或天后時用來分給崇拜者吃。 44:19──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1 葡萄餅】關於獻上甜糕(以無花果或棗椰製成)給美索不達米亞神祇為祭,見耶利米書四十四19注釋\cf0 。此處希伯來原文的翻譯不十分確定。有些解經家認為這裡的意思是「成罐的葡萄酒」,而非葡萄或葡萄乾壓制的糕餅。不論是哪一種,都是以豐收葡萄做的獻祭之物。──《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三1~2“再去愛一個淫婦”:意即再去接納曾經對他不忠的妻子歌篾。神藉先知何西阿此舉說明以色列民雖然離棄神,神還會收納她。

這是本書的中心思想:神愛祂的子民。何西阿付的為銀子十五舍客勒和大麥一賀梅珥半。一賀梅珥半大麥約值銀子十五舍客勒(參王下七1)。他合共付出三十舍客勒,為一個奴隸的身價(出二十一7,32)。有人據此,認為歌篾已淪為女奴,須付錢贖身。──《啟導本註釋》

 

【何三1~3神命令先知買贖不貞的妻子,藉先知對妻子不變的愛比喻神對百姓的慈愛。──《串珠聖經註釋》

 

【何三2我便用銀子十五舍客勒,大麥一賀梅珥半,買她歸我。

         “我……買她”。不再被視為何西阿妻子的歌篾必須透過買贖的風俗來恢復她的合法地位。一個奴隸的價值是三十舍客勒銀子。何西阿顯然是一半用錢、一半用農作物來付款。“十五舍客勒”。約六安士(172克)。“一賀梅珥半”即九蒲式珥(330公升)。──《雷氏研讀本》

         一賀梅珥(約二百廿公斤)大麥約值十舍客勒銀子;十五舍客勒和大麥一賀梅珥半總值約三十舍客勒,與贖奴隸或女子還願之價銀相同(參出21:32; 27:4)。

         這可能顯示淫婦已淪落為奴僕。──《串珠聖經註釋》

         一賀梅珥大約等於十一桶,所以這裡大麥的數量大約十七桶左右。在平時約值十五舍客勒銀子。所以總共三十塊銀元,一半現款,一半以大麥來抵價。這只是一個奴僕的價值(參閱出廿一32;利廿七4)。──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買她。歌篾離開何西阿以後,顯然已陷入債務,或遭到奴役(見何2:7)。

         十五舍客勒。大約半個男僕的價格(見出21:32注釋)。

         賀梅珥。一賀梅珥是6.24蒲式爾(220公升),故一賀梅珥半大麥是9.36蒲式爾(330公升,見本書卷一167頁)。先知所支付的,一部分是現金,一部分是大麥(大麥在巴勒斯坦被視為次等的穀物),約為一個普通女僕的價格。這說明何西阿妻子的身價低得驚人。用大麥來支付,本身就有貶義。在懷疑妻子犯有通姦罪時所獻的,就是“大麥面”(見民5:11-15)。還有什麼事物能更加清楚地象徵以色列的墮落狀況呢?──《SDA聖經注釋》

         「舍客勒」:本是重量單位,後來變成銀幣的單位,一個舍客勒約等於11.5公克。聖經記載一個奴隸的價格是三十舍客勒 21:32

         「一賀梅珥」:大約等於220公升。「一賀梅珥半」就是等於六十加侖、330公升左右。在利未記時代,一賀梅珥的大麥約值50舍客勒銀子  27:16 。在當時一賀梅珥的大麥約值30舍客勒銀子  王下 7:1  一細亞是7.3公升,不過該處的經節應該是指大麥非常便宜的狀態。

         「買」:應該是替歌篾贖身,可能是由神廟中贖出來,或者由另一個男人那裡贖出來(分手費)。

         ◎何西阿用銀子和大麥來付贖金,很可能是這筆金額相當大,他不容易籌措,所以用兩種方式來付贖金。──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2 物價細節】因為大麥的價格增加十五舍客勒銀子,我們可以預估何西阿總共的花費約是三十舍客勒。這樣的數量等於在出埃及記二十一32中,補償損失一名奴隸所需之數。因為歌篾的情況不明,無法確實知道為何何西阿付出這個數目的金錢。然而,基於中亞述法律,他可能是將她從無法自行解脫的情況中贖回(例如

 

【何三3我對他說:“你當多日為我獨居,不可行淫,不可歸別人為妻,我向你也必這樣。

         「獨居」是意譯的,因為原意中沒有「單獨」的涵義。「居住」或可解為留居、坐待,所以有的譯詞為「你當等待我」。一般的英譯詞為「你當與我同住」,這裡的重點是她不可再與別人有來往,應專心與丈夫在一起,歸屬於他。

         「多日」不是永久的,可能仍是指一段相當的時日。何西阿願耐心等待,使這婦人因淫亂不潔,經過一段時間。「我也必這樣」,表明不親近她。──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多日為我獨居。完全團圓的時間要推遲,可能需要一個考驗期,以便進行潔淨,訓練和教誨。

         我向你也必這樣。先知自己也“多日”不與她完全恢復家庭關係。同樣,以色列與愛人和丈夫分開以後,也必“多日”脫離原來的偶像,並被剝奪契約的全部特權。──《SDA聖經注釋》

         「為我獨居....」:指的應該是「禁慾」。

         ◎這裡何西阿要求歌篾禁慾,婚姻內外的性行為都必須停止。這好像是一種自潔的程序,透過禁慾的日子讓歌篾能夠完全的回心轉意,預備自己可以成為人妻。──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三3~5歌篾被迫獨居一段日子,象徵以色列的被擄。──《雷氏研讀本》

 

【何三4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獨居,無君王,無首領,無祭祀,無柱像,無以弗得,無家中的神像。

         “以弗得”。大祭司服飾的一部分(參看出二八614的腳註),但這裏是關乎偶像膜拜。“家中的神像”。參看創世記三十一章1934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無君王」,因為君王首領道德腐敗、崇邪拜偶,使國民偏離神。

          「柱像」:是豎立在神廟祭壇旁的石柱,迦南人以它們代表巴力。

          「以弗得」:是大祭司穿著的無袖短外袍,附有烏陵和土明,用以求問神的旨意。

          「家中的神像」:亦作占卜之用。──《串珠聖經註釋》

         歌篾的“多日獨居”寓意以色列民的被擄。“以弗得”是祭司聖服的一部分,象徵以色列民的宗教信仰(出二十八614)。“柱像”和“家中的神像”都指外邦偶像。以色列民須經亡國被擄的痛苦,停止了一切宗教祭祀活動來學得教訓。──《啟導本註釋》

         這裡六次提到「無」,是神對以色列施以管教的過程。這裡也重複上一節多日獨居。多日是一個長久的時期,似乎要延展至「末後的日子」(5節)。

         在這六項「無」中,分成三組,每組有兩項,都有關民族生存的力量。第一組是政治方面。無君王,就沒有領導的中心,必發生混亂。無首領,是指沒有軍事的領袖,必失去安全的保障,國力更趨衰弱。以色列國整體是在神公義的審判之下(一4,五1,八4,十15,十三10起)。

         沒有祭祀,就沒有贖罪的方法。以弗得似指祭司的外袍,在那衣袍上或佩戴特殊的物件,或在肩帶上(參閱撒上廿三9起,三十7起;以及出廿八4121525-28)。家中的神像可能類似一種面具,表徵神的同在(參閱創卅一1934;撒上十九13起,十五23),這是代表家族的神明,簡直可作為偶像。事實上以弗得原是祭司的佩戴物,以後也成為偶像,所以都為神所憎惡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無君王。從被擄開始,以色列“多日”沒有自己的政府。

         柱像massebah)。 “石柱”,或“方尖塔”,常用於偶像崇拜(見申16:22;王上14:23注釋)。

         以弗得。見出28:6-12注釋。

         神像。偶像。見創31:19注釋。──《SDA聖經注釋》

         「柱像」:原來是迦南人祭壇旁的柱子,代表男性性器官。

         「祭祀」:包含所有的祭祀,連對耶和華的祭祀也要停止。

         「以弗得」:祭司所穿戴的禮服,後來成了迷信之物,用來求神問卜。

         「家中的神像」:這是一個專有名詞「特拉芬」,指家中能被移動的神像,由考古的發現中可知這是一個很小的偶像,擁有這種神像就表示擁有一家的繼承權。

         ◎耶和華要求以色列人的也是同樣,政治上處於沒有領導者的狀態,宗教上也要停止所有的活動,這很可能指的是「被擄」的時期。──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4 在柱像上獻祭】關於迦南崇拜和以色列的拜偶像行為中,使用亞舍拉石柱與柱像,請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三24與申命記七5注釋。柱像確實於雅巍敬拜中是合法的一部分,至少在分裂王朝時期如此(見:賽十九19)。然而,於將臨的毀壞時期中,這些宗教象徵以及列王將不會得到雅巍的話語或幫助。(見:申十六22)。──《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4 以弗得或偶像】獻祭與聖石代表敬拜神祇的方式,以弗得與偶像指的是向偶像尋求意見的工具。以弗得是祭司服裝的一部分(見:出二十八614注釋),而在埃及與美索不達米亞地區都是專屬神祇與高等祭司的服裝配件。關於以弗得的外觀與用作為占卜神旨意的工具,請參看:出埃及二十八614注釋。

  那些想要從神明得到信息的,會付一些費用,透過這些術士為靈媒,得到答案。這裡的偶像是 teraphim(見:創三十一19注釋),是古代近東地區用來尋求神祇意旨的工具或替身。不過,就像石柱與獻祭一樣,神不會提供這些占卜者任何答案。──《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三4~5百姓失去一切倚靠,便歸回尋求神。──《串珠聖經註釋》

 

【何三5後來以色列人必歸回,尋求他們的神耶和華和他們的王大衛。在末後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領受他的恩惠。

         「他們的王大衛」:指大衛的後裔。──《串珠聖經註釋》

         預告被擄後的回歸。“他們的王大衛”是說以色列人可盼望從大衛後裔中興起的那位彌賽亞(看耶三十9;結三十四24)。“末後的日子”:在聖經中有時指將來,但大多數指彌賽亞時代(珥二28;參來一2注)。──《啟導本註釋》

         「後來」在二章七節及十五節已經提及,似分為兩個階段,一個是回顧以前的光景,是幼年的日子。但是另一個階段是展望將來復興的前景。後者在第二章以「那日」來說明(161820節),是最後的階段,正如十九節所說的「永遠」。

         「敬畏」原意為恐懼戰兢的態度(彌七17,「懼怕」是同一個字)。「敬畏」的涵義確實比較正確,因為在耶和華的恩惠面前,又有歡喜感恩的心,也含有虔恭敬畏的態度。──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以色列人必歸回。指以色列人從被擄歸回(見何1:11注釋)。

         他們的王大衛。有十個支派已經叛離大衛的家(王上12:16,25-33)。沒有應許他們在被擄之後,將恢復到原先民族獨立的狀況。各支派中的個人可以分享猶大的復興。許多人無疑已經享受了(見何1:11注釋)。但回來的人都將受一個君王所統治(結37:16-28)。何西阿預言的最終實現,乃是在“在地球歷史結束,基督顯現”的時候。

         以敬畏的心歸向耶和華。見申28:67注釋。──《SDA聖經注釋》

         「敬畏」:「懼怕」、「恐懼」的意思,表示對神的戰兢與畏懼。

         ◎禁慾、無宗教活動的管教,結果是要帶來「回心轉意」。認識信仰不是可以隨便亂搞、愛怎樣就怎樣的。然後以色列人就會懷著敬畏的心重新尋求耶和華。當日以色列人迷失在巴力的信仰之中時,面對一個會被打敗的巴力,在宣淫的宗教祭典中,豈能有「敬畏」之心呢?── 蔡哲民《查經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