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第五章拾穗 【何五1】「眾祭司啊!要聽我的話;以色列啊!要留心聽;王家啊!要側耳而聽;審判要臨到你們,因你們在米斯巴如網羅,在他泊山如鋪張的網。」 神譴責祭司和君王在約但以東的“米斯巴”和以西的“他泊山”迷惑百姓進行偶像膜拜。──《雷氏研讀本》 「以色列家」:指百姓的代表,可能是長老。 「米斯巴」:可指不同的城市,這裡大概是指約但河東基列地的米斯巴(參士10:17; 11:29)。 「他泊山」:位於耶斯列平原的東北。兩個地方都設有邱壇和偶像。 「如網羅」、「鋪張的網」:比喻祭司、首領使民陷入罪惡網羅當中。──《串珠聖經註釋》 “以色列家”為百姓的代表或長老。先知向國中負責執行法律與維護社會秩序的祭司、王家和百姓的首領發出警告,責備他們利用百姓的無知,誘民犯罪,必受審判。“米斯巴”位於約但河東。“他泊山”位於約但河西,都是在以色列國的領土內。祭司和王室領袖在這些地方領導百姓拜偶像,陷入犯罪的網羅中。──《啟導本註釋》 這裡主要的話是審判,是說明神的公義。三重的呼召是對祭司、官長與百姓。他們好像捕鳥的網羅,或鋪張的網為捕捉野獸。他們為自己的利益,剝奪人們的生命與自由。米斯巴可能是一個保障,離耶路撒冷北部九哩;是南國的邊境。──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要聽我的話。這段話是對北方王國各階層的百姓說的,包括祭司,平民和王室成員。在神道德和屬靈要求的偉大範圍裡,所以的人都是自由而平等的。順從或違犯神公義的律法,全在他們自己。沒有任何偏袒。大家都被置於同一個平面上,按照同一個標準審判(見申10:17注釋)。 審判要臨到你們。祭司受權教育百姓(代下15:3)。國王和首領則受權對以色列民實施民事審判。但由於現在全國都陷在罪孽之中,首領和百姓就都成了神懲罰的對象,因為這些首領已成為國家的“網羅”,而不是百姓的衛士。 所宣佈的“審判”帶有“羅路哈瑪”一名中所含的警告(見何1:6注釋)。這裡的“審判”就是“羅路哈瑪”(“不蒙憐憫”,見何2:23注釋)。 米斯巴。和他泊山一同被提到,可能是為了說明國家邪惡影響力的範圍之廣。他泊山位於約旦河西岸,米斯巴可能在基列。一般認為這不是指便雅憫的米斯巴,因為那是在南部王國。──《SDA聖經注釋》 ●「以色列家」:這個與「眾祭司」、「王家」並列有點奇怪,有解經學者認為這裡應該是「以色列家的長老」。 ●「王家」:指的是以色列國的政治領袖們。 ●「米斯巴」:以色列有幾個米斯巴,這裡指的應該是「便雅憫的米斯巴」,因為這裡也是宗教聖地。 撒上 7:5-11考古學家在此挖出頗具規模的異教廟宇。 ●「網羅」:捕捉雀鳥的陷阱。 ●「他泊山」:耶斯列平原以北,黎巴嫩南端的山嶺,在當時也是宗教聖地。──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1 網羅】眾所熟知捕鳥人以網羅來困住鳥的畫面,可能是此一常用隱喻的來源(見:書二十三13;詩六十九22;賽八14)。埃及墓畫描繪了不少這種捕鳥的行動,也是蘇美「兀鷹石碑」的基礎(見:結十二13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五2】「這些悖逆的人,肆行殺戮,罪孽極深;我卻斥責他們眾人。」 「這些悖逆 ...... 極深」:或譯作「他們挖深了什亭的陷坑」。(參呂振中譯本)什亭是百姓入迦南前與摩押女子行淫的地方(民25:1-3),這句是指以色列民今拜巴力行淫亂,罪孽更深。 「斥責」:或作「管教」。──《串珠聖經註釋》 這些悖逆的人是信奉偶像的,他們殺戮祭牲,敬奉異教的神,也殺戮幼童作為人祭,有極深之罪孽。 「斥責」原指父親管教兒女,是教育的過程,要使他們重新順服(申四36,八5起,廿一18;箴四1起,十九18)。──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悖逆的人。本節前半部分原文含義不明。 我卻斥責他們眾人。怙惡不悛的罪人可能放棄公義的所有標準,但人無法把神排斥良知良能之外(見徒26:14)。對於罪人而言,唯一所需要的見證就是他自己的良心。惡人不能欺騙全知全能的責備者,也無法逃避他們罪行的懲罰(詩33:13-15;來4:13)。──《SDA聖經注釋》 ●「悖逆的人」:原文是「什亭」。 書 2:1 民 25:1-2 ●「這些悖逆的人肆行殺戮,罪孽極深」:應該翻譯為「在什亭如挖深的陷坑」。 ◎相對於一般的百姓,領袖們要負更多的責任。不過現今有多少領袖認為自己應該負更多的責任,而不只是享受更多權利呢?──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2~3】“斥責”有管教的意思,神會施刑罰來糾正。“以法蓮”和“以色列”都指北國。“行淫”:看一2注。──《啟導本註釋》 【何五3】「以法蓮為我所知,以色列不能向我隱藏。以法蓮哪,現在你行淫了,以色列被玷污了。」 在原意上強調「我」,唯獨我,深知以法蓮的情況。以色列與以法蓮是同義字,都指北國。以色列的情況也隱藏不住。那些假先知祭司可以哄騙百姓,在神面前是無法逃避的。那是他們邪淫的罪。 從動詞的涵義來看,邪淫是以法蓮人自動去干犯的。以色列被玷污,是受了異教的錯謬引誘,自甘墮落,而遭玷污,那是拜偶像而干犯淫亂的罪。──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不能向我隱藏。見第2節注釋。 以法蓮哪。這個強大的支派顯然是牛犢崇拜和其他偶像崇拜的魁首。整個以色列都受其邪惡影響所污染。──《SDA聖經注釋》 ●為我所「知」:用的也是「認識」這個字,神認識以色列,但是以色列不認識神。──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4】「他們所行的使他們不能歸向神;因有淫心在他們裡面,他們也不認識耶和華。」 他們所行的,是指祭司的行為(四9,五2)。他們的淫心在四章十二節也經提說。祭司棄掉知識(四6),他們不認識耶和華。所以他們再沒有可能歸向神。──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他們所行的使他們不能。 他們已深陷罪惡。作為一個國家,他們已無法悔改。這說明在人類的經驗中,習慣的力量是多麼強大(見耶13:23;彼後2:12-14)。百姓的行為已腐敗到聖靈無法進入其“心裡”(見弗3:16)的地步。 淫心。見何4:12注釋。──《SDA聖經注釋》 ●「他們所行的使他們不能歸向神」:可以譯為「他們的行為使他們不能歸向神」。──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5】「以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故此,以色列和以法蓮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猶大也必與他們一同跌倒。」 「以色列和以法蓮」:均指北國。──《串珠聖經註釋》 以色列不是以信奉耶和華為驕傲的事,他們只以自己可用禮儀建立他們的信念,以為完全安穩。這種過分自信,而不肯倚靠神的心,無疑成為自我控訴的事。 以色列與以法蓮。這二者應是同義字。在次序更換是否有特別的意義呢?有人認為以色列是指基列(河東),而以法蓮則指河西方面。──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驕傲(ga'on) 見詩47:4;耶12:5注釋。可能指神。祂是以色列的至尊者。神本應是百姓的榮耀,卻被他們疏忽和輕視,所以祂要懲罰他們,公開譴責他們。“驕傲”在這裡也可能指何西阿時代以色列的繁榮昌盛(見何2:8注釋),造成他們的傲慢,不願意遵行神的旨意;故七十士譯本譯為:“將在祂面前被降卑”(見箴16:18;18:12)。 猶大也必。先知的信息主要是針對以色列,但有時“也”包括猶大王國。──《SDA聖經注釋》 ●「見證」自己:法庭用語,字義是「回答」,意思是對法庭上的詢問提供證詞,通常「見證」是為了控告別人,但是以色列的驕傲卻是作見證控告自己。──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6】「他們必牽著牛羊去尋求耶和華,卻尋不見,他已經轉去離開他們。」 虛偽的獻祭是無用的。──《雷氏研讀本》 百姓以為耶和華為諸巴力之一,用異教儀式和淫亂來敬拜他,神是不會悅納的,因此他們的敬拜是枉然的。──《串珠聖經註釋》 用拜巴力的方法與態度來敬拜神,不會有結果(申四25~27)。神只悅納專心尋求祂的人(看六6;耶二十九13)。──《啟導本註釋》 他們牽著牛羊去獻祭,為自己贖罪,他們將耶和華當作巴力,以異教獻祭的方式,就犯了嚴重的錯誤。神不能向不潔的民施恩。在他們需要時,才發現神離開他們。──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必牽著牛羊。以法蓮試圖用許多昂貴的祭物平息神的怒氣(見撒上15:22;何6:6)。 尋不見。以色列民的舉動不是出於真心的悔改,而是因害怕迫近的災禍。他們心中沒有因愛神而產生的順從(見來12:16,17;見創27:38注釋)。──《SDA聖經注釋》 ●牽著「牛羊」:原文是複數,可翻譯為「牛群羊群」。 ●「尋求」:原文是「藉著祭禮到朝拜的聖所向神明求告」的專用字。 ◎宗教儀式並不一定帶來神的回應,當神轉身離開百姓時,那些宗教儀式也就僅只是儀式罷了,無法找回神的同在。──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7】「他們向耶和華行事詭詐,生了私子。到了月朔,他們與他們的地業必被吞滅。」 “到了月朔,他們與他們的地業必被吞滅”。或指每個月的月朔是審判的時候,而不是歡樂的日子。參看阿摩司書八章5節的腳註。──《雷氏研讀本》 「行事詭詐」:原指不貞的妻子行淫,違反婚約。(參耶3:20; 9:2) 此處指背約的百姓向神不忠(參何6:7)。 「私子」:指不認識耶和華的以色列民所生的兒女。(參4:13, 14) 7下 原文作「月朔必吞滅他們和他們的產業」。 「月朔」:參2:11注。──《串珠聖經註釋》 “私子”:不認識賜生命的耶和華神的人所生子女,還以為是求告巴力所生(“行事詭詐”)。“月朔”指節期,昔日歡樂的節日現在是神刑罰的日子。──《啟導本註釋》 他們對耶和華不忠貞,好似一個不貞的妻子,秘密與人通姦。耶利米書三章二十節:「以色列家,你們向我行詭詐,真像妻子行詭詐,離開她丈夫一樣。」她的兒子表面是丈夫生的,其實是私生子,她卻欺騙著丈夫。 月朔大概是指新年,在這節期信奉巴力的必大事慶祝,大吃大喝。所以他們所吃的,必遭刑罰,他們的地業就那樣被吞吃。──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私子。見何2:4注釋。 到了月朔,他們與他們的地業必被吞滅。有人認為這是指以色列王國很快就要毀滅了。英文RSV版譯為:“月朔必吞滅他們”。他們在那天所獻的祭無法救他們脫離神的憤怒。本章記錄了百姓以偶像崇拜代替敬拜神,故本段可能暗示用另一個月份代替神為宗教禮拜所指定的月份。這是由耶羅波安一世在全國推行的(王上12:33)。──《SDA聖經注釋》 ●「行事詭詐」:可以直接翻譯成「背叛」。 ●「私子」:直譯是「陌生的孩子」,也就是「私生子」。這裡的意思是以色列民族背判了耶和華,產生了一堆耶和華不認識的百姓(孩子),好像妻子背叛丈夫生了私生子一樣。 ●「到了月朔....」:為什麼用「月朔」,原因不明。很可能月朔有特別可惡的異教祭祀儀式。 ◎「不認識神、神也不認識之」的百姓,成了以色列人背叛神的明證。在教會中,是不是也出現這種「私子」呢?──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7 新月】雖然何西阿可能再次指著因為敬拜巴力而敗壞的月朔節(見:何二11),該詞用在此處也可單指著一年迴圈中,新月分的到來。因此有可能先知是在用常見的詞彙抨擊以色列人持續的(週期性)自我毀滅。──《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五8】「你們當在基比亞吹角,在拉瑪吹號,在伯亞文吹出大聲,說:“便雅憫哪,有仇敵在你後頭。」 “角”。希伯來文是shophar。通常只是一隻羊角。“基比亞”和“拉瑪”是巴勒斯坦中部的高山,是吹角發警報的最佳位置。──《雷氏研讀本》 基比亞、拉瑪和伯亞文(參4:15注),都是靠近南北二國接壤的地方。 「有仇敵在你後頭」:或譯作「(前進吧,我門)跟在你後面」。本節大概是對南國的呼喊,意思是要發出吹角的警報,因為戰事已經爆發,敵人已毀滅北國,現正迫近南國。──《串珠聖經註釋》 基比亞、拉瑪都是在南、北國的接壤處,可以在這裡大聲吹角號召,讓南國能聽到先知的宣告;敵人就快兵臨城下(八1)。有人認為此處數節為預言《王下》十六5~9所記的那場戰爭。──《啟導本註釋》 吹角,是以羊角為號的,為向公眾宣佈,或招聚他們,或給予警戒,或宣告戰爭(參閱耶五十一27)。吹角是在基比亞,方向是對著北部。基比亞在耶路撒冷以北三哩,拉瑪在耶城以北五哩,而伯亞文(或伯特利)在耶京以北十一哩。這是在南方向北方所發出的警告。吹號是吹奏祭司用的銀號,原是用於禮儀的。「吹出大聲」原意為大聲的呼號,原是在軍隊中的召集令。這些都為喚起大眾注意,也是十分緊急的呼召。──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角(shophar)。何西阿生動地描寫了以色列的敵人正在進軍執行神的懲罰。 基比亞。基比亞和拉瑪位於便雅憫,屬南部王國,靠近其北方邊界。由於它們地勢較高,故危險來臨時便於發出信號。 伯亞文。見何4:15注釋。──《SDA聖經注釋》 ●「基比亞」:便雅憫境內的一座城,位於耶路撒冷以北五公里。基比亞是掃羅的家鄉。 撒上 10:26 ●「拉瑪」:基比亞以北三公里的一座城,常常為成南北國爭奪的城鎮。此城是撒母耳的家鄉。 撒上 1:1 ●「伯亞文」:字義是「犯罪之家」,這應該是先知用來諷刺指「伯特利」的。「伯特利」位於耶路撒冷以北十六公里,是北國的宗教聖所。 ●「便雅憫哪,有仇敵在你後頭」:直譯是「你的後面!便雅憫」,沒有「有仇敵」一詞。──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8 基比亞、拉瑪、伯亞文】這裡是一個典故,指北方和南方王國(以法蓮和猶大)關於兩國邊界的軍事衝突。這裡指出便雅憫的三個城市(基比亞即 Jeba',拉瑪是 Er~Ram,伯亞文是 Khirbet el'~Askar)意味著他們可能被以法蓮入侵(或許是攻擊耶路撒冷的開端),或是他們的男丁被猶大徵召作戰 (或許是侵入以法蓮)。這些城市各守衛一條北方通往猶大首都的道路。警報響起可能與主前七三○年敘利亞─以法蓮戰爭有關(見:代下二十八5與賽七1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五8~14】以色列和猶大均受懲罰:二國彼此攻擊和倚靠外邦,故先知預言他們的下場。──《串珠聖經註釋》 【何五9】「在責罰的日子,以法蓮必變為荒場。”我在以色列支派中,指示將來必成的事。」 “責罰的日子”。即神審判百姓的日子。──《雷氏研讀本》 「責罰的日子」:指主前七二二年,當時亞述攻陷北國,把人民擄走。 「變為荒場」:指永不再復興。──《串珠聖經註釋》 「責罰」可譯為「管教」,以色列支派是指以色列全民,並非只指北國。神要指示將來必成的事。這裡神還不僅指示,而是宣告,神所宣告的事必定成就。這事是指聖約(參閱賽五十五3),以聖約的要求,促使以色列人正視,不容忽略。──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荒場。直譯為“恐怖”或“恐怖事件”。責罰的日子就是神通過懲罰來譴責罪惡的時候。──《SDA聖經注釋》 ●「在責罰的日子」:當時以色列和敘利亞聯軍攻打猶大,猶大求助於亞述王,西元前732年亞述王攻打以色列,佔領約旦河東和加利利一代的地方。這裡指的就是這段時間。 ◎這裡的地名排列,說明了敵軍由南往北開拔,也就是說猶大要攻打以色列。──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10】「猶大的首領如同挪移地界的人。我必將忿怒倒在他們身上,如水一般。」 “挪移地界”是一項罪(申一九14;二七17)。──《雷氏研讀本》 「挪移地界」:可能指北國曾侵略南國,現南國要來報復,甚至佔據北國土地(參王上15:17, 22)。 「水」:指洪水,形容忿怒的猛烈。──《串珠聖經註釋》 “挪移地界”即侵佔別人的地土。南國猶大曾奪占北國的土地,以雪當年被侵之恥(王上十五16~22;參申十九14;二十七17)。──《啟導本註釋》 猶大的首領似指軍隊的首領,他們所行的是罪惡,如同罪犯一般。挪移地界是極大的罪惡(參閱申十九14),必受咒詛(申廿七17)。神的忿怒傾倒下來,好似山洪一般。茌巴勒斯坦冬雨之後,遍地都有積水,但山洪沖下,更加激烈,也有極大毀滅的力量,無可收拾。 這裡是否不僅海洋,也包括大地與高空,是指全地與整個的世界,因為神的審判是遍地的,好似洪水氾濫,到處成災,無一角落不受災害的。──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挪移地界。膽敢挪移鄰居地界的人,乃是違犯耶和華的命令(見申19:14;27:17)。猶大的首領十分鹵莽和自私,藐視他人的權利,隨意犯下挪移鄰居地界之類的罪行。在本章中,何西阿意味深長地把對以色列和猶大的譴責和隨之而來的懲罰放在一起說,其原因是不難明白的。因為在以色列受到懲罰和囚擄以後不久,猶大也受到懲罰和囚擄。雖然是兩個國家,但最終命運將是一樣的。所以先知把它們合起來寫。 我必將忿怒倒在他們身上。這是神的烈怒,將完全消滅這些違法的首領。──《SDA聖經注釋》 ●在古代,「挪移地界」是大罪 申 19:14 。這裡指的是猶大意圖取得北國的土地,在神眼中是犯罪。──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11】「以法蓮因樂從人的命令,就受欺壓,被審判壓碎。」 指耶羅波安的“命令”;他帶領以色列進入罪中(王上一二28)。──《雷氏研讀本》 「人的命令」:原文意思不詳,或解作「虛浮的偶像」。──《串珠聖經註釋》 “人的命令”意思難明,有人認為是指以色列國第一位君王耶羅波安,他設立金牛犢叫以色列人膜拜,陷他們與罪中(王上十二28)。──《啟導本註釋》 這裡以法蓮去隨從外邦人的事,是虛無的。這是七十士譯本希臘文的用詞,是指各偶像而言?因此有人推測是大馬色的亞蘭人,因為以色列北國的比加王曾隨從敘利亞王攻打亞述,以後招致亞述的侵略,終被壓碎。有人認為這是指埃及,因為七章十一、十六節明指埃及。──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受欺壓,被審判壓碎。神將使用外邦人懲罰祂的子民。 命令。百姓不聽從神的命令,而聽從人的命令(見太15:7-9),很可能特指耶羅波安一世在反叛猶大時下達敬拜牛犢的命令(見王上12:25-33)。──《SDA聖經注釋》 ●「樂從人的命令」:這段並不容易翻譯,可能可以翻譯為「以法蓮因為執意跟隨虛無之神」。不管如何,這裡指的就是以色列聽從敘利亞(可能包含敘利亞的神明)的指示去攻擊猶大,結果就導致悲慘的後果。──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12】「我使以法蓮如蟲蛀之物;使猶大家如朽爛之木。」 原為「我向以法蓮如蛀蟲、向猶大家如腐壞」,描寫隨神審判而來的毀壞。──《串珠聖經註釋》 神的刑罰來到,以法蓮和猶大的倒下如摧朽拉枯。──《啟導本註釋》 以法蓮若倚靠外邦人,投靠敘利亞或埃及,後果必不堪設想。當神放棄他們,他們必趨毀滅。從物質的腐蝕喻為人身的損傷,再說明選民的敗落。以法蓮與猶大都日漸衰敗,承受罪惡的後果,是他們自作自受的,都因他的罪惡所導致。──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何五13】「以法蓮見自己有病,猶大見自己有傷,他們就打發人往亞述去見耶雷布王;他卻不能醫治你們,不能治好你們的傷。」 “耶雷布王”。可能是提革拉毗列色三世。以色列在困難中尋求亞述人的幫助。──《雷氏研讀本》 「他們就打發 ...... 」原為「以法蓮就打發 ...... 」。 「耶雷布王」:原為亞述文之「偉大之王」,即亞述王。──《串珠聖經註釋》 “病”和“傷”喻外敵所加的痛苦。“耶雷布王”:義為“偉大之王”,指亞述王。北國的王米拿現和何細亞都曾向之納貢稱臣(王下十五19~20;十七3)。──《啟導本註釋》 病患專指損傷與瘡庖,以法蓮北國已失去濱海平原,連河東與加利利地區也保不住。猶大因𥱥利亞與北國聯盟攻擊,受傷不輕,他們都各自有嚴重的病患。──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自己有病。以色列和猶大都意識到自己民族的危機。但以法蓮沒有請求神的幫忙,卻求助於亞述人。這裡只提以法蓮,是因為北方王國首先向亞述求援(王下15-18)。 耶雷布(yareb)。無法確定是哪一位亞述國王。有人認為yareb 不是人名,而一個修飾性詞語,可能源於動詞詞根rib(“鬥爭”),故理解為“好鬥的國王”。其他人則認為它源於詞根rabab(“偉大的”),
故理解為“偉大的國王”。後一種說法符合亞述國王的通稱sharru rabū(“偉大的國王”)。參烏加列語的mlk rb(“偉大的國王”),和“拉比”(rabbi)這一稱呼的起源,見賽19:20注釋。七十士譯本為Iarim,指malki ram(“尊貴的國王”)這一稱號。 不能醫治你們。何西阿提醒他的同胞,他們尋求神以外的任何幫助,都是徒然的。──《SDA聖經注釋》 ●「傷」:指「還在淌血的傷口」。 ●「耶雷布王」:應該是亞述人稱呼其君王為「大王」的意思。──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13 以法蓮轉向亞述】敘利亞─以法蓮戰爭的毀滅性結果使得以色列(以法蓮)和猶大國力耗竭,面對亞述諸國政治聯盟,更顯脆弱。發覺到自己附庸國的地位每下愈況,以色列兩位國王──主前七三八年的米拿現(王下十五19~20)與七三二年的何細亞──被迫付出大筆貢款來避免亞述人進一步蹂躪他們的國家。提革拉毘列色三世的亞述年表中,記錄這些進貢付款的情形,並且記載其他許多小國在經濟上被帝國的資金需求給榨幹。──《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何五13耶雷布王究竟是誰?其行事如何?】 答:耶雷布--意即仇敵,或競爭之王,系亞述國的一王。這名字大概是先知加給他的綽號。「以法蓮見自己有病,猶大見自己有傷,他們就打發人往亞述去見耶雷布王,他卻不能醫治你們,不能治好你們的傷。」(13)意思是指他們犯罪,去求外邦的君王,不能使他們得救。又因他們崇拜牛犢,將牛犢作禮物,獻給此王而蒙羞慚愧(十6)。有謂這王乃是撒珥根的原名(意即太陽的主,賽二十1),即主前七二二年攻佔撒瑪利亞者。又有謂此王乃指以色列王米拿現,於主前七三八年,擬以钜款賄亞述王之普勒,冀得其助,堅定國位(王下十五19)。普勒即後來名為提 革拉昆列色者(王下十五29)。但此等解釋均屬忖測未足征信。――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何五14】「我必向以法蓮如獅子,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我必撕裂而去,我要奪去,無人搭救。」 形容刑罰的可怕。──《串珠聖經註釋》 神的懲罰行動如獅子撕裂獵物,極其可怕。祂使用亞述、巴比倫來施行刑罰,人無法逃避。──《啟導本註釋》 獅子是最兇暴的動物(士十四18;箴三十30)。有時描寫侵略者兇暴如獅子(鴻二11-13),神審判時也如獅子那麼兇狠。──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無人搭救」:直譯是「無人能奪回」。──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15】「我要回到原處,等他們自覺有罪,尋求我面,他們在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 「原處」:指天上,整句表示神離百姓而去。──《串珠聖經註釋》 神不能不暫時離開祂的子民,等他們認罪悔改,恢復尋求祂。──《啟導本註釋》 這裡仍以猛獅為例,當獅子撕裂牛羊之後,再回到洞穴隱藏起來。可能這裡特別提起迦南地異教的神話,提到失呭的神明。但是耶和華不必失蹤,神離開他們,回到聖所。在急難的時候,他們的驕傲就消失了。所以管教的目的不是破壞性的,而是促使他們謙卑回頭。認罪是必須的,真實的悔改帶給他們切切尋求的心。這裡的「尋求」不再是禮儀的,而是心意的,才可尋見主。── 唐佑之《天道聖經注釋─何西阿書》 我要回到原處。這裡仍然以帶走獵物,回到洞穴的獅子為喻。神囚擄了祂的子民以後,就回到天上。百姓因“急難”而真心悔改,尋求神,正如耶利米在他的預言中所精彩表述的那樣(耶29:10-14)。 承認。悔罪的兩個必要步驟就是認罪和降伏於神(見詩32:1,2,5,6;賽59:1,2)。──《SDA聖經注釋》 ◎神的懲罰,終究是希望百姓歸回。──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8~六11】●5:8-6:11此處的背景是西元前733年敘利亞和以色列聯軍攻打猶大,猶大求助於亞述王,西元前732年亞述王攻打以色列,佔領約旦河東和加利利一代的地方。猶大趁機往北攻擊,意圖取得北國的部分領土。 ●5:8-6:11耶羅波安二世死後,以色列國政局不穩,十年內換個五個王,其中三個死於竄位 王下 15:8-28 。── 蔡哲民《查經資料》 【何五15~六11】百姓沒有誠意悔改:神雖等候百姓悔改,但百姓的回應並非出於真誠。他們表面上附從神,希望神會除去刑罰,但仍繼續行惡,因此神要施行審判。──《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