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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書第一章短篇信息

 

目錄:

先知的故事(何一1~1)(康伯摩根)

先知家庭的悲劇——人的悖逆(一)(陳終道)

納淫婦為新婦(賈玉銘)

神的話降臨(1)(鮑會園)

耶斯列的罪(4~11)(鮑會園)

何西阿蒙召作先知(1-3)(文牧)

何西阿兒女的出生(4-9)(文牧)

將來的希望(10-1)(文牧)

神是輕慢不得的(一章111)(臺北基督之家)

在神律法面前的以色列(1121)(香港讀經會)

 

 

先知的故事(何一1~1)(康伯摩根)

 

「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何一 2 )

在這些講章中,我並不打算對這卷令人驚歎的先知書作詳細的講解;我所打算的,是要思想其中一些最重要的亮光——適用於所有時代與所有生命的亮光。在導論方面,我們應該回想與它有關的一些事實。根據第一節所記載的日期,何西阿顯然是向北方的以色列國,而不是南國猶大盡職事的一位先知。他所提及的列王日期,前後涵蓋了至少一百二十八年;這當然不代表他說預言達一百二十八年之久,但他盡其職事的時間至少也一定有七十年。我們在何西阿書中所讀到的,並非他傳道的所有記載。毫無疑問地,他或另外某個人——最有可能是他自己——在盡預言職事這段奇妙時期將到盡頭時,著手將他職事的一般活動記載下來。書中顯露出他傳道時所身處的光景,並使我們看見那奇妙職事的顯著特點。

就著某方面來說,這卷書是相當獨特的。在我們一般稱之為小先知書的十二卷書當中,有三卷很明顯是敘事體的預言。其中兩卷本身就是故事:約拿書是個具有預言價值的故事;哈巴谷書也是如此。何西阿書本身並不是一個故事,但在它背後卻有個故事,偶而會浮現出來,而且我們發現那個故事使何西阿的職事極具特色。

那是何西阿身處以色列有史以來最黑暗的時期,當時以色列正如江河日下般迅速奔向敗亡與被擄的結局中,而先知要向這個國家說預言。何西阿書背後的故事乃是發生在先知家庭生活中的悲劇,這使得他所有傳遞的信息更為可信。

第一章2節提到這個悲劇,同時並顯露出它對何西阿的職事所造成的影響,以及對於他身為神的先知所具有的價值。讓我們先思想這個故事本身;然後我們再根據第二節這段的來思想這個故事;最後則要試著歸納這個故事對 於我們自己的一些價值。

這是什麼故事呢?何西阿娶了一個女人,名叫歌篾。這段婚姻的結果是:他們生了三個孩子——耶斯列、羅路哈瑪、羅阿米——都是照著神所指定的名字命名的。後來歌篾欺騙了何西阿,她就因姦淫而離開他,而他只能明斷地將她休了。一段時間之後,她陷入墮落的最深處,變成一個奴隸;只是別人的財產罷了,何西阿在她潦倒落魄之時找到了她,用奴隸的價值將她買回,使她重新回到他身邊,作他的新婦。

這故事大致說來就是這樣。故事的頭一個部分是悲慘的,但較之於其他的愛情故事並沒有什麼非比尋常之處。然而第二部分卻絕非尋常,而且絕對是令人驚訝的。我們都很熟悉第一部分是悲慘的、令人心碎的,但並不是不為人所熟知的。但是,當一個女人經歷過長期的放縱情欲之後,在物質層面上已經喪失她的價值,而淪為一個奴隸罷了;在這種情況下,這個男人竟然還去尋找她,用三十舍客勒將她買回,帶她回家,使她恢復新婦的身分,這個男人所表現的是極其非比尋常的。這就是何西阿書背後的家庭故事。

我們接著就來看這節經文:「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對他說:『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

這節經文的說明方式曾經在許多人心中造成一個難題,而我也承認那種難解的感受是有其理由的。我承認它的奇特,但我認為那與其說是奇怪在它真正所說的,倒不如說是怪在它述說這件事的方式。

若我們讀英文聖經譯本(其實在希伯來文聖經也是一樣)會發現何西阿似乎是說他故意去娶一個罪婦為妻,而他這麼作乃是遵照耶和華所吩咐的。但事實卻不是這樣。

在修訂譯本(Revised Version)中,包括英國與美國的版本,都是譯作「當耶和華初次藉何西阿說話的時候」,在這段話旁邊有個附注:「或作『與』」(譯按:即中文聖經的譯法)。這兩種譯法的差別極微,但修訂本的譯者們顯然承認Ewald的觀點可能是正確的。我堅決接受這種譯法,它把真正的意思告訴了我們:「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這句話所提到的不是何西阿的傳道事工,而是他與神之間的交通。這是在何西阿承擔先知工作以前的事。

接著得非常小心留意那個不起眼的片語:「初次」。作者從他職事的盡頭回顧過去,將他的信息寫出,並付諸手稿的形式。他事實上是在說:早在我的職事開始以前,當悲劇尚未進到我生活中的時候,耶和華與我說話,祂吩咐我娶歌篾為妻。這節經文明明稱她為淫婦,但並未告訴我們說她當時就已是淫婦。它的意思當然是:神知道歌篾心中的可能性,這些可能性現在就要在她的行為中顯露出來;祂知道這一切,卻吩咐何西阿娶她為妻,祂也知道他的經歷所要帶給祂的先知工作的影響。當何西阿娶歌篾的時候,她還不是一個公然犯罪的婦人,而且她所生的兒女也是在她對丈夫不忠之前生的。先知早年的生活,似乎全然是歡喜快樂的。

那時以色列正大行淫亂、離棄神。當何西阿的孩子出生的時候,他們的命名就反映出那個世代的光景:耶斯列,說到將臨的審判;羅路哈瑪,則是不蒙憐憫的子民;羅阿 米,乃是被棄絕的子民。這一家人初時家庭生活,是一幅祥和、平靜、與蒙福的景象;但在孩子的命名上,卻反映出國家的光景。

我們由此就可發現這節經文陳述的力量。何西阿回顧他自己的生活,回想那臨到他身上的悲劇。他大可毫不猶豫地說:那段婚姻是我一生中的錯誤,看看因著它而臨到我的悲慘情景;看看那對我兒女所造成的打擊,這就是它的結局。看看那個婦人自己的悲慘下場。如果他從自然的角度來解釋,那就是針對自己的處境所表達的。但當他回顧的時候,卻是提升到超然解釋的層次。他說:不!並不是這樣!神引導我。祂說:你去娶一個妻子。當祂說這話的時候,祂既是神,就全然知道那將要臨到的事,然而祂還是這麼說了。

產生什麼結果呢?何西阿經歷生命中的悲劇,使得他逐漸明白神的心,以及神的百姓犯罪時祂所忍受的痛苦。經由他自己悲劇的奧秘;他得以明白國人的罪對於神的內心有何意義。何西阿曾被形容為「心碎的先知」。這人內心的痛苦與哀傷隨處可見,但對他來說,這成了對神內心痛楚的一個體會。在他自己的經歷中,他發現到姦淫對於愛的傷害力。所以,以色列的淫亂所激起的,並不是神的忿怒,雖然祂不得不施行審判,它所造成的,乃是神的心碎。

這是多麼令人震驚的啊!即使在基督徒的想法中,我仍不十分確定我們已經領悟了。然而,加略山正是這驚人事實的終極詮釋,何西阿在與神的交通中,逐漸明白國家的罪,如果他自己沒有那段痛苦的經歷,將使他永遠無法明白神的心。我們很容易談到神的愛,但我們有時卻很難明白:正確地追求愛的真諦,受苦與悲傷就是必然的事實了。他在孤獨的時候明白了神在黑暗時刻中所忍受的痛苦。歌篾的淫行向何西阿說明了以色列的不貞。神曾經說 過:「我已聘你永遠歸我為妻」(英文直譯)。何西阿如果沒有這段經歷就出來傳道,他的先知工作可能會大不相同。當他描述國家的罪行對於神有何意義的時候,這罪可能激起他的忿怒,因而他傳遞的話也產生更深的意義。所以,當他回顧的時候,就說:神拒絕這個,祂知道我應該要經歷它。祂知道這個婦人會發生什麼事,然而祂引導了我。借著那個引導,我逐漸明白神的痛苦。

那麼,我們可以從這個故事學到什麼功課呢?我想頭一個功課是:神透過我們自己的經歷,來向我們啟示祂自己。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發現:某個時刻的經歷在當時是無法瞭解的;但是當我們現在再來回顧的時候卻看見:當我們初次對耶和華說話的時候,縱使我們所作的事把我們帶進悲劇裡面,祂仍引導我們,因為我們會在那悲劇當中發現神。

約瑟也是如此。有一天,他的兄弟們來了,他就向他們表明自己的身分,當他們為著曾經惡待他而哭泣悲傷時,約瑟對他們說:「這是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他其實是說:你們惡待了我,你們把我丟在坑中,你們把我賣為奴隸;是的,你們確實這麼作了,但是還有一個更高層次的解釋。我曾多年忍受系獄之苦,但我現在完全明白它的意義了,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

那正是約伯的故事最終的價值。還有什麼文學作品比約伯和那幾個大哲學家之間數回合的爭辯更雄偉的呢?他們雖是大哲學家,但是當他不能適用於他們的哲學時,他們就無法為他說明理由,所以就棄絕了他。神始終都說:「我的僕人約伯,一個完全而正直的人」。當我們讀到故事的結局時,發現約伯在說話,他已經遇見神了,也已經找到神的意義了。這故事的啟示是:苦難在事發當時是無法解釋的。神可能正將某些事放在我們的生活中,預備我們將來與祂合作;經過多年之後,親眼目睹的人將會證明錯誤的生活哲學是虛謊的。

當耶和華初次說話的時候,引導何西阿的乃是耶和華,祂要借著我們自己的經歷,向我們啟示祂自己。以何西阿為例,他自己破碎的心使他能夠明白神的心;而現在,他順服神的吩咐,出去尋找歌篾,發現她的墮落,就把她帶回來,在這一連串的行動中,他發現了神的態度,即使對那些因犯罪而令祂心碎的人祂也會這麼做的。因此,這樣的回顧啟示出神的引導,時常發生在人的理智覺得似乎最不可能的時候。

我們在何西阿書中,見到罪的真正性質是最能引人的注目和啟示,以及對神的愛如死之堅強作最清晰的解釋。

沒有一個人可以讀到何西阿的故事,而不發現他心中的傷痛。然後,從人的層次提升到那無限者的層次上,就知道那罪傷害了神的心。我相信那就是大衛在那篇偉大的悔罪詩中所說的意思:「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J 。有人說:「那是真的嗎?難道他沒有向拔示巴犯罪嗎?」 不!他乃是與拔示巴一起犯罪。他也向烏利亞犯罪,但歸結起來仍是向神犯罪。他的罪,乃是屬於令神的心痛苦,使愛受傷的那種性質的罪。

幾年以前,在英國有一個神學家,寫了一本書,名叫 『無動於衷的神』,他在書中企圖證明神是不能真正受苦的。哦!那樣的神可不是我們的神,那也不是這裡所啟示的神。罪惡闖入神的次序中,破壞了宇宙的週期性。是的,但那並不是它最可恨之處。試試看,體會一下歌蔑欺騙何西阿、並離棄他時,他內心的感受。那就是神的感受,這就是何西阿所學到的。

另外,我們也認識了愛的力量。我們在後面的默想中會回頭看這一點。但我們在本篇結束時卻不能不提到它。本書的第一章應該包括第二章第一節在內。在第一章結束的時候,我們在第九節讀到:「給他起名叫羅阿米,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神」。多麼可怕的話!但繼續讀下去:「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 (羅阿米譯按:原音誤作「羅路哈瑪」)——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稱你們的姐妹為『路哈瑪』。」神說「羅路哈瑪」、「羅阿米」;是的,但祂說那並不是一切,那並非最終的定論。神的旨意必要實現,那日將要來到,你們要說:路哈瑪(蒙憐憫)、阿米(我民)。

當彼得寫下面這段話時,心中想的就是何西阿:「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那就是:羅阿米),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即:阿米);從前未曾蒙憐恤(即:羅路哈瑪),現在卻蒙了憐恤(也就是:路哈瑪)。」

因著罪,神忍受痛苦;但儘管如此,祂的愛卻使祂為罪人找到一條回家的路,得釋放的路,蒙贖之路,得拯救之路。

­­-- 摩根《何西阿書──神的淚影》

 

 

先知家庭的悲劇——人的悖逆(一)(陳終道)


本段神藉先知的家庭悲劇表明神的百姓背離神的情形,就如一個不貞的婦人,背棄了丈夫,結果自取羞辱與痛苦。全段給我們三點重要的教訓:
1
.神的百姓在信仰上向神不忠,就是屬靈的不貞。在神看來像淫婦一般,污穢下賤。這和新約書信的教訓相合。雅各告訴信徒說: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四4)。不貞的婦人如何使丈夫蒙羞,基督徒在信仰上向神不忠,也同樣使神的名受羞辱。
2
.犯罪的結果必定是痛苦和羞辱——這淫婦離棄了丈夫,放縱情欲,走她自己愛走的路,結果並未真正享受到快樂和幸福。她不但不能從情欲上得著滿足,反倒因為她的罪行日漸墮落,從先知的妻子尊貴的地位,墮落成為一個淫婦,可以任人購買。全段顯示她在愛情上曾經受了欺騙,甚至被情夫出賣。基督徒犯罪,也就是自取羞辱和痛苦,出賣了神兒子的尊貴身分,成為卑賤的器皿。
3
.神憎惡人的罪,絕不姑息。但他絕不會因為憎惡罪惡,便輕易放棄他所愛的人。雖然神管教鞭打,可是他並非喜歡降罰,乃是為著叫他的百姓悔悟,好讓他可以向他們施憐愛。
一、先知不貞之妻子(一l~9
讀經提示
1
.先知明記他自己作先知時期有什麼作用?
2
.神怎麼會吩咐先知去娶一個淫婦?這事該怎樣解釋?
3
歌蔑有什麼象徵的意義?對我們有什麼教訓?
4
.歌蔑所生的三個孩子的命名有什麼意義和象徵的教訓?
5
.神既吩咐耶戶殺亞哈家,為什麼又要討耶戶的罪?
1
.先知工作的時期(一1
1)先知明記神的話是在什麼時候臨到他的,可以助證他所傳的信息是從神而來的真確性。雖然遠在幾千年後的今日,對何西阿這幾句話的記載不大覺得它的時間價值,因我們距離那時代太遠了。但當時必然是大有意義的,因為接近那時代的人,必然知道何西阿確在他們的時代為神傳達了信息。
2)明載神的話臨到他的王朝,可說明他受神的託付傳講神的信息的時代,是個怎樣的時代。那時是一個極端混亂不法,信仰與道德十分墮落的時代。當時的以色列國,從耶羅波安第二直到以色列亡國,在短短的幾十年中,一共換了六個王朝,沒有一個王不是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的(王下十五8至十七6)。就在這樣的時代中,何西阿肩負了時代的責任,傳達當時所需要的信息——指責以色列人信仰上的淫亂,宣傳神對他百姓的憐愛與期望。所以何西阿當時的環境,不論在個人的家庭遭遇,或當時的國家情勢,都是十分惡劣的。但先知就在他那樣的時代中,完成了神的託付。
2
.先知所娶的妻子(一2
1)為什麼神吩咐先知娶淫婦為妻?
本段記載是否一項實際的經歷,抑系一種寓意的寫法?若按內文的記載,看來不像是寓意或虛構的一種象徵。乃是記述先知本身的一種經歷。但倘若這是先知的實際經歷.為什麼神會吩咐先知去娶一個淫婦為妻?豈不是和聖經一貫的真理相背?這解答是:先知寫書時歌蔑已是淫婦,但娶她時還是少女。神所吩咐先知娶的原本就是先知自己的妻子,但因她不貞,所以被稱為淫婦。正如三1所稱淫婦也是同一人,是本章要提的補述,如創一26~28已記載神造始祖,但創二4~25卻詳加補述。這是聖經的記述方式。歌蔑可能一再地離開她的丈夫,但先知的愛情始終不渝,仍然將她贖回,作他正式的妻子。注意二7我要歸回前夫……”和二14~15——“後來我必……對她說安慰的話……與幼年的日子一樣。可見他們在幼年時早已相愛,並且只有歌蔑是先知的妻子又淪為淫婦,才適合於作為以色列人對神不貞的象徵。
但是否可能先知所娶的歌蔑,在少女時是貞潔的,但神按他的預知,知道歌蔑將會成為淫婦。這樣神吩咐先知去娶淫婦是否按他的預知而這樣稱呼歌蔑的?這種推想較為牽強,因神若在歌蔑尚未犯罪之前就稱她為淫婦,與神公義善良的德性不相符。正如神也從未按他的預知稱未得救之人為神的兒女(雖然每個人的得救都是神所預知的)。
2)神為什麼用淫婦作象徵?
歌篾象徵以色列人背棄神所犯靈性上的淫亂。這地大行淫亂普遍地指以色列地的居民。為什麼神要用淫婦來象徵他的百姓在信仰上對他不忠?這是十分有意義的象徵。淫婦是在愛情上對丈夫不忠,神的百姓在信仰上對神的不忠,可與妻子對丈夫愛情不忠相比。可見神的兒女對神的信仰,不只是一種信賴而已,而且包含了。我們與我們的神應彼此相愛的。他不但愛我們,而且要求我們愛他,並且他愛我們的心是那麼熱切,所以每當我們心懷二意地一面愛神、一面貪愛罪中之樂時,他因我們愛心之不忠所感受到的難過,就像一個丈夫為他的妻子的不貞所受痛苦那樣。
3
.歌蔑所生的兒女(一3~9
歌蔑所生的兒女,是先知按照神的吩咐為他們起名的。這些名字是特意為著適合象徵神所要藉先知講述的信息而起的;所以歌蔑所生的兒女,應當按象徵解釋,乃是十分自然而合理的。
1)耶斯列(一3~5
耶斯列意即神播種God sow,按楊氏經文彙編)。滴拉音Diblaim)意即雙重擁抱,是歌蔑父親。歌蔑Gomer)意即完全
先知何西阿為兒子取名耶斯列,按一4可知特為表明神必追討耶戶在耶斯列屠殺亞哈家的罪。按耶戶殺死亞哈家的事記于王下九至十章全。耶戶原是奉神的旨意行事,使神藉先知以利亞的預言得以應驗(王上廿一17~26;王下九章)。在這方面耶戶誠然辦好了神所要他辦的事;但另一方面,耶戶雖然屠殺了亞哈一家,並且用計謀殺了巴力的先知們,但他本身也是要受神討罰的人,因為:
1
.他屠殺亞哈家和巴力的先知們,並非真正像他自己所說的為耶和華發熱心(王下十16),乃是為自己的野心,因為他雖然殺了巴力的先知,拆毀了巴力的廟和偶像;但他自己卻不離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拜伯特利和但的金牛犢(王下十29)。耶羅波安在伯特利設立金牛犢,完全是因政治上的野心,恐怕以色列人上耶路撒冷獻祭守節,民心漸漸歸向猶大。耶戶若真為耶和華發熱心,就當連金牛犢也毀掉才對。但他除滅巴力,卻保存金牛犢,可見他不是真敬畏神。除滅巴力只是用宗教上的熱心,連到政治上的目的之手段而已!
2
.他用的手段十分毒辣而詭詐,甚至欺騙以色列人說他事奉巴力比亞哈還熱心,以求盡殺巴力先知。他顯然是一個不擇手段,心狠手辣的人。雖然他從神領受了託付,但他用的方法卻完全是屬肉體的惡毒手段。結果必使人對神的善良發生疑惑。他更嚴責別人犯罪,自己也同樣犯罪。
所以神追討耶戶的罪是很合理的,並且耶戶所作的,充分表現當時的以色列人的敗壞和黑暗,連那被神使用去懲戒犯罪者的人,自己也同樣的向神不忠。那大力屠殺巴力先知的耶戶,原來也不正是拜巴力和各種偶像的罪,但當他自己作了王之後,卻不肯離開拜伯特利和但之金牛犢的罪,因為他恐怕以色列人上耶路撒冷敬拜神,他的王位可能受威脅。所以他的熱心是為自己,不是為耶和華。不過在他未登位之前,這種心意未顯露出來;在他自己作王之後,這種私心便顯露出來。
今日教會的情形,不正是這樣嗎?那些起來大聲斥責罪惡的人,竟然也是不肯離開罪惡的人。我們所以敢指責別人的罪,只不過因為我們所犯的是另一種罪而已!我們嚴厲指責拜巴力的人是該死的,只不過因為我們所拜的不是巴力而是金牛犢而已!這是多麼淒慘的景象呢!教會到了這種光景,神除了把燈檯挪去,沒有別的方法了!
4~5
“……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弓。
意思就是要使以色列國滅亡。既然為神施行報應的耶戶,也不比亞哈好,這樣以色列國的滅亡是無可避免了。
是戰鬥能力的象徵。折斷……就是喪失戰鬥能力,打敗仗的意思。
在此提出耶斯列,因與亞哈家犯罪有關。耶斯列是以薩迦支派境內之平原直延及四周地區,可謂以色列國的心臟地帶,歷來是有名的戰場。巴拉曾在這裡擊敗西西拉(士四13~16,五19~21),非利士人擊敗以色列人(撒上卅一章全),耶戶曾在這裡殺了耶洗別和亞哈的兒子約蘭(王下九14~37),埃及法老尼哥在這裡擊敗猶大人並殺了約西亞(王下廿三29,代下卅五22~24),亞述王撒幔以色也是在這裡擊敗以色列人(王下十七1~6,十9~10)。
2)羅路哈瑪(一6~7
羅路哈瑪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神吩咐何西阿為歌蔑所生的女兒取名羅路哈瑪,以象徵以色列人因他們的罪不蒙憐憫,因神的憐憫無法臨到不肯丟棄罪惡的人(耶五25)。
不蒙憐憫的意思,並非只是得不著神的眷顧而已,且是要遭受刑罰和災禍的意思。注意:先知在第六節解明羅路哈瑪這名字的象徵意義之後,緊接第七節便提到神將要憐憫南部的猶大,使他們可以靠神得救,勝過仇敵。反之,以色列的不蒙憐憫就是不能得救,必為仇敵所勝。這意思與上文第四節所說:……也必使以色列國滅絕。相合。
使徒保羅說在罪人中他是個罪魁,然而他蒙了憐憫(參提前一15~16)。按我們罪人的身分來說,本來就應當滅亡,並遭受撒但各種的折磨;所以只要神的憐憫沒有臨到我們,當然就會遭禍患和不平安,並且難逃罪惡的審判;所以主耶穌說: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
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不再表明神會一再給他們悔改的機會,他們卻輕忽了神所給的機會。但這不再憐憫並非永遠的不再憐憫,只不過在某一段時間內不再憐憫,因下文10節以後明說以色列將再蒙恩。在解釋聖經時應當留意這類上下文的關係,不要緊盯上文一句必不再憐憫以色列,而認為下文的記載矛盾。反之,應當根據下文證明上句必不再憐憫是偏重於表示以前的機會結束。按當時是指以色列國破家亡的命運,無可避免,但日後他們將會複國。
3)羅阿米(一8~9
歌篾生的第三子取名羅阿米,意即非我民。按當時的事實來說,先知大概在歌蔑生了第三個兒子時,便十分懷疑他妻子所生的兒子,可能並非先知所生。但這正適合表明以色列與神的關係。他們已經完全失去神的子民應有的起碼的見證和信仰,變成與敬拜邪神的外邦人毫無分別的百姓了。所以他們雖有神子民的身分,卻已實際上不是神的子民了。這樣,他們不久就要嘗到不作神的子民,而作亞述國俘虜的滋味。在何西阿作先知的晚年時,以色列國便被亞述所滅。
綜合歌蔑所生三個兒女所起名字的象徵意義是:神要追討他的百姓表面上敬拜神,實際上卻是事奉偶像的罪。神將會容許他們被仇敵吞滅.不向他們施憐憫,不把他們看作神的百姓那樣看待他們,讓他們受到自己罪惡的報應。
二、將來的盼望(-10至二1
讀經提示
1
.為什麼本段的記載的語氣忽然從警告責備轉為安慰的應許?
2
.第十節: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應怎樣領會?
3
.第十一節注意中文聖經的小字。以色列人從被擄歸回的預言已否應驗?有何聖經根據?
4
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是什麼意思?
先知書中常見這一類的習慣,在嚴厲的警告或責備之後,便跟著有一段安慰的話語。就在本大段和下文第二章前半的責備之後,也同樣隨著有一段滿有指望的應許(二14~23)。先知預言中常會有這類方式的記載,無非表露神慈愛的心腸,像父親責備兒女那樣。在責備之中自然會流露他的慈愛,刑杖之下仍有恩典;因為懲罰只是他愛的另一種方式的表現,是他愛的手段。他的目的卻是叫他的兒女離開罪惡歸向他。
“……
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這句話當然是形容人數的眾多,無法計算。但事實上以色列在世界上並非人口最多的國家。直到現在似乎是很難看到他們的人口有什麼突破而遠超現存的若干大國的可能。但問題是以色列的人數所指的,不僅限於肉身的以色列人,因聖經對於以色列人的用法,有按肉身作以色列人和按信心作以色列人的分別(參羅二28~29);而亞伯拉罕不但有按肉身的後裔,還有按信心而有的後裔(羅四11~121617)。
“……
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新約有兩處經文引用本節,都用於指外邦人因信得成為神的子民說的,如:
a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的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羅九25)。
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他引用何西阿的書,為證明福音並非只為猶太人,也為外邦人。這早就是神的旨意.因神早已藉舊約先知何西阿這樣宣告了。
b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彼前二10
彼得是為猶太人作使徒的,他的話雖不是直接把何西阿的話引出來,卻是按先知何西阿所說的用自己的話表達出來,但意義相同。都是證明外邦人成為被揀選的族類,屬神的子民,原是神的本意。
總而言之,按新約兩位大使徒在書信中的引用看來,本節所說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是指歷代以來萬國之中一切有信心而作神子民的真以色列人,他們的數目無法量數。
11上: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
按以色列人歷史來說,這預言在以色列人被擄歸回後已得著應驗。以色列國在西元前722年亡於亞述。猶大國在西元前606年亡於巴比倫。但後來亞述被巴比倫所滅,巴比倫又被瑪代波斯所滅,到西元前536年以色列人因波斯王古列所下的命令,得以回國(拉一1)。其後以色列已不再分南北國,也不再有兩個王,那時都服從同一個首領,如所羅巴伯,尼希米等人的領導。
從這地上去中文和合本小字作從被擄之地上來
11下:“……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
耶斯列是一個肥沃的山谷,其中有一座耶斯列城。但這裡是沿用上文4~5節神在耶斯列報應亞哈家和懲罰以色列人的用法,象徵神的審判,不過上文5節的審判,是指神對耶戶的審判,但本節雖同樣引用耶斯列的象徵,卻不是指神要審判以色列人,而是指神要為以色列人審判惡待他們的人。因本書上半節既說以色列人要從被擄之地歸回,本句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不會是指向壞的方面,而應該是指對以色列人好的方面說的。所以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的意義應當是:神為他百姓施行審判和報應的日子必為大日子。
這幾節似隱約的表示,神要在末後的日子施行審判,為他的百姓伸冤。

 

納淫婦為新婦(賈玉銘)

 

本書第一章二至十一節,是論以色列民的淫行及神之眷愛。即借先知何西阿的家庭,表現會眾淫亂的真相。這是耶和華初次與何西阿說話;按初次或譯為首先,意即何西阿首先發言,論到以色列家的悖逆。或指與何西阿同時為先知的,有約珥、阿摩司,彌迦、約拿、俄巴底亞等,何西阿在這數人中,是首先代神發言的。也或指斥責會眾屬靈性中的淫行,是首要的一件事,表明何西阿奉遣為先知,最大職務即斥責當時會眾的淫行。這真是最難盡的職務,卻是極重要的職務。

一、娶淫婦表明會眾之淫行(1:2-3)

    ()娶淫婦歌篾——敗壞之意:自身敗壞,還敗壞許多人。

    ()是滴拉音之女——一片無花果餅之意;易壞之物。

二、淫婦生子表示會眾之結局(1:3—9)

    ()第一子名耶斯列(參賽8章;王下l0:30)——分散之意:即將趕散於天下。

    ()又生女名羅路哈馬——不蒙憐憫的意思。

    ()生第三子名羅阿米——非我民的意思。

三、如淫婦的會眾給蒙憐憫(1:10-11)

    ()有人以本段所論的是指古列王釋放猶大人。

    自巴比倫返國時,以色列人中也有不少的人與猶大人聯絡,一同返歸故土。

    ()有人又以為本書所言,是指在福音時代。

    按信心作真以色列民的數目繁多興盛;按肉體作亞伯拉罕子孫的人中,也有一部分歸向基督——按靈意說,本段預言應驗于福音時代。

    ()本處所言當然更是應驗於異邦得救的數目滿足,雅各全族得救時(11:25-26)

    1、人數增多

    2、恢復前約

    3、二族聯合(37:15-20)

    4、以主為首

    5、此為最大之日(6:13)

    希奇啊,真希奇啊!一個醜惡不堪的淫婦,怎堪再收回呢?神對於淫亂的以色列人,竟然與他們恢復前約,這是何等奇妙的事!教會寄留在這罪孽多端的世界中,每每不免為世界所沾染,與世界聯婚,主也何嘗不是用忍耐再忍耐的愛情,對待此淫亂的教會呢?

 

 

神的話降臨(1)(鮑會園)

 

  當耶羅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時候,神的話臨到何西阿,所以本書都是耶和華臨到的話。

  耶羅波安作王是北國最強盛的時代,外無仇敵,內無困難,生活相當安定,人民生活水準一天一天的提高。過去雖然曾有亞述國入侵的事,但已忘記得一乾二淨。

  因百姓生活安定,以致不再有聽神的話的心,故神藉何西阿賜下信息。百姓離開神,神特賜下祂的話來提醒百姓。雖然這是二千七百至二千八百年前的事,但拿來與現今時代比較一下,總覺得神藉何西阿所講的信息也是對我們所講的信息。我們一年前困難,似乎已經過去了,生活逐漸安定,不再用倚靠外力來幫助了,也漸漸不聽神的話了。

{\Section:TopicID=196}何西阿所傳的信息的特性

  1. 這話一臨到何西阿身上,他立刻遵從,立刻去實行。神的話有權威,人應當遵從。祂從神權威的話,可以表示一個人對屬靈長進的態度。

  舊約時代,對神的話,絕對順服,不論何事,神怎樣說,就怎樣遵從。

  在民數記三十六章,記載神命摩西分配產業,西羅非哈沒有兒子,只有女兒,於是問題來了,他來到摩西面前,摩西也來到神面前,神說怎樣解決,百姓就怎樣解決,一點也沒有爭論。

  今天教會有了問題,如何解決,不是到人的面前,問問是否合法,乃是要求問,看神的話如何說?

  摩西年老,工作未完成,神怎樣安排新的領袖領會眾進迦南,不是叫人投票選舉,而是摩西到神面前來說:「願耶和華萬人之靈的神,立一個人治理會眾。可以在他們面前出入,也可以引導他們,免得耶和華的會眾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於是耶和華對摩西說:「嫩的兒子約書亞,是心中有聖靈的,你將他領來按手在他頭上。」(民廿七15-18)於是會眾便照耶和華藉摩西所說的話,無人爭論。

  亞伯拉罕得到神的賜福,是遵從神的命令把兒子獻上作為燔祭。看來有有點不合理,為甚麼將活人作祭牲。但亞伯拉罕不爭辯,以神的話為權威。今天若要神賜福,也是要遵從神的話,以神的話為權威。

  2. 第二個性質,是要看神的話怎樣在何西阿身上出現。不是他心中忽然有感動,或是有了亮光,是神的話臨到他。他從未想過神的話會臨到,所以不是依靠環境,也不是依靠心中的感動,而是客觀的事實。若只是心中的感動,或被稱為亮光,無論這意思多好,也不能代替神的話。

  神的話也是早賜給我們了,就是在聖經裏面。若是從神來的亮光,是神的感動,與聖經一定沒有矛盾。無論亮光多真確,感動多合理,若與聖經所說不符,就不是神的話。

  3. 第三個特性。從神來的話,不是人研究的結果,不是人類文化的高峰。從神來的話,永遠不是從人做出發點。在神的恩典下,人類文化雖有進步,但人的話永遠不能代替神的地位。

{\Section:TopicID=197}神的話怎樣臨到何西阿

  1. 神的話只臨到何西阿,不是臨到眾先知,也不是臨到以色列會眾。

  神的話臨到人,要成為福氣,成為力量,成為幫助,但神的話是永遠臨到個人的。神的話不能臨到社會,因為社會,甚麼都是以大團體作出發點。神所看重的是每個人的生命,每個人的生活。神拯救的目標,也是每個人的生命。

  就算我們明白神的話臨到何西阿有甚麼意義,或對耶羅波安有甚麼意義,也不能造就我的生命,我們要進一步明白神向我講甚麼?我們常常說,這篇道理講得好,但講得好與我有甚麼關係?比如你說這畫家畫的圖畫很好,這是畫家的成就,與我是沒有關係的。如果要我個人得凓造就,就要說,神的話是臨到我,與我有關係。

  我可以從聖經明白主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的安慰,不錯,主耶穌的確是。當你有困難時,有痛苦時,感覺孤單時,主耶穌確是你的安慰,確是你的力量,與我的生命有直接的關係。

  2. 神的話臨到我們身上,這「臨到」是一個非常特別的字,是很有力的字。

  在撒母耳記上十六章和十九章記載掃羅違背神,神的靈離開他,惡魔便臨到他身上,他就失去了能力,不能管制自己的思想,也不能管制自己的行動,心靈被魔鬼掌管凓,佔據凓,需要有神的靈的能力的大衛來奏琴,為他驅去惡魔。神的話「臨到」何西阿,也是抓住何西阿的心,控制凓整個何西阿,勝過何西阿的生活。

  今天神的話有沒有臨到我?控制我的思想,勝過我的生活。

  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彼得講道時,人聽了覺得扎心,這是聖靈的能力,人不能不受感動,也不能不接受救恩。

  耶利米說神的話臨到我,我便心裏覺得有燒凓的火(耶廿9)。神的能力勝過我,控制我,如火燒在我心裏。

  主復活那天晚上,有兩個門徒從耶路撒冷往以馬忤斯,談論到舊約神的說話,心裏就覺得火熱。心被感動,被神的能力掌管,被神的能力勝過,從此,神的能力佔據了他們的心。

  但神的話臨到何西阿,何西阿也付上了代價。對何西阿來說,這代價太大,太難,也太痛苦。照人的本性,實在太難接受。因為神要他娶淫婦為妻。這婦人曾使何西阿在生活上太痛苦,令何西阿太羞辱,但神要藉此作教導以色列人的工具。何西阿沒有與神分辯說:「神阿!我是被人尊敬的先知,怎可與這淫婦結婚!我一生的幸福就此斷喪嗎?我會因此失去見證,失去作工的能力。」他也沒有像約拿立刻逃走,雖然他心中或許起了極大的掙扎,但他沒有違背神的話,他順服了,從此成為神重用的人。神的話臨到我們,我們也許要付上代價。

  或今天,或以後,神的話臨臨你,要你付上代價,才能得到他的祝福,你肯嗎?

{\Section:TopicID=198}神的話臨到有何結果?

  1. 他領受了神的話,娶這淫婦為妻,被人棄絕,失去人的尊嚴,成為人譏笑的對象。今天你如接受神的話,也要付上這麼大的代價。

  大有學問的人一樣地固執說,此書真是神的話嗎?把自己的生活放在這狹窄的信仰上,多麼愚蠢。但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他知道向人作見證,會被人輕視,但他願領受神的話。

  2. 成為神重用的器皿。在當時悖逆的世代,何西阿成為一盞明燈。把神的旨意傳開,使人認識神。神祝福他,使用他。今天我們若領受神的話,神也祝福我們,使用我們。

  在人面前似乎沒有甚麼成就,但能完成神旨意,就是最大的成就。因為「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靈魂,有甚麼益處呢?」

  然而當神的話臨到我們,我們怎樣面對神的話呢?── 鮑會園《何西阿書信息》

 

 

耶斯列的罪(4~11)(鮑會園)

 

經文:何一4-5710-11

  神的話臨到何西阿,要他娶淫婦為妻,他順從了。他與這淫婦結婚,是代表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他們生的兒子,起名叫「耶斯列」。神說:「因為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四節)這名字說明神要向祂的百姓施行審判。

  神興起耶羅波安,給他十支派的以色列人,但他犯了大罪,帶領百姓違背神,拜金牛犢。後來當亞哈作了以色列王,他是一個大惡人,他不單獻祭與巴力,而且把獻祭與神的事,完全破壞,神便興起耶戶家來刑罰亞哈。在耶斯列殺了亞哈,也殺了耶洗別和他們的七十個兒女。耶戶殺了亞哈全家,是神熱心,執行神的旨意。

  但神對他說:「我必討耶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神既命令耶戶殺亞哈,為甚麼又刑罰耶戶?

  聖經告訴我們,當耶戶作了以色列王後,也照樣領百姓去拜偶像。耶戶為了亞哈拜偶像去執行神的旨意,如今自己又領百姓拜偶像,更顯出耶戶的罪了。他既知拜偶像是罪,還去拜偶像,豈不是明知故犯嗎?神要刑罰他,有何不對?

{\Section:TopicID=200}耶戶幾方面的罪:

  1. 他奉神的命令,審判亞哈拜偶像的罪,但他自己卻去犯此罪。他明知神憎恨此事,但他屬靈的生命卻是麻木的,忘卻了神的話,正是一個沒有以神的話與生活發生關係的人的鑑戒。

  小孩子犯錯,母親處罰他,這不是仇恨,而是要孩子學習功課。我們犯罪,神已管教,但不久再犯,乃是沒有藉此刑罰來學習功課。

  去年神要香港教會學習一件功課,但現今平安了,許多信徒便忘記了這個功課。以為這是偶然,與我們的罪無關。因為香港教會快要沉睡了,神藉去年的事來甦醒教會,我們不可以神的管教,作為不知道。

  2. 神吩咐耶戶去審判亞哈,定亞哈為有罪。但他定別人的罪,卻不定自己的罪。別人犯罪要受刑罰,我犯罪不一定要受刑罰。定別人之罪易,定自己的罪難。主耶穌說:「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七5)最好要定別人的罪以先,先定自己的罪。

  3. 耶戶殺了亞哈全家,是神的命令。但表面上去服從還不夠,就是說表面上是做神的工作,裏面有自私的動機;做神的工,是為了另外的目的。主耶穌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請三思此言。

  拿答,亞比戶在神面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結果受神刑罰,死在神面前。

  亞拿尼亞,撒非喇,變賣田產,卻私自留下幾分,也是被神刑罰而死。

  看見別人奉獻,自己不奉獻,恐怕被人譏笑自己不愛主,不愛教會,不屬靈,於是我亦奉獻。可是這是在神的命令中,加上另外的目的,是要受神審判的。

  巴蘭為神工作,卻一方面想得到巴勒的好處,這也是出於錯誤的動機。

  有一位弟兄,工作能力好,表現得很熱心,曾得到好幾個學位。他起初是讀英國文學的,快得博士學位之時,轉讀神學。如今畢業十多年了,前兩年看見他時,仍是一個小職員,他雖是神學畢業的,但神不用他。可見做聖工的人,不可有錯誤的動機。

  4. 耶戶奉神的命殺了亞哈全家,以為對自己有很大的好處。因為亞哈是王,殺了亞哈,自己便可以作王了。

  做神的工,先衡量對自己有沒有好處。從對自己有沒有利益來做出發點,有利益便努力去做,沒有利益便馬虎了事。若順服神有利益,便順服,無利益便不順服。在屬靈的事上沒有目標,事奉神是為了自己的好處。

  屬靈生活無目標,無標準,無原則,可有可無。知道應該愛主,應該追求,但要付代價,要對付自己,或是須等候主,要在人面前承認罪,這就太困難了。不是不想作,但實在不方便了。有好處,便可以追求;有方便,才有屬靈的表現。

  我有一位友人想赴美謀生,但領取入境證很難,有人教他說去旅行,到了那裏,才作另外的打算。於是有人說:「說一句謊話不要緊,是為了方便呀!」但我們是否每遇一件困難的事,便說一次謊話呢?

  有一位信徒,本是很愛主的。有一次他去某一國家,想帶一點違禁品,便使用黑錢來賄賂。這等於把見證收藏起來。

  有人為了一點利益,隨時放棄基督徒的信仰,神不能不對付罪,神對耶戶怎樣,我們也不能例外。

  無屬靈原則的生活,以利己為生活原則,其結果定是悲慘的。

  過去神重用的僕人,後來屬靈生活上無原則,無標準,神便放棄他,像這樣的人,比比皆是。

  今天在此有沒有這樣的信徒,過去熱心事奉神,愛神,肯為神犧牲,如今因有生活上的罪,神放棄了他,且受神的刑罰,過痛苦的生活,有何救法?

  感謝神!耶戶的罪可怕,神審判已定,但神有豐盛的恩典。請聽神的話:「然而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數,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裏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一10)以色列雖犯罪,但神仍向他們施恩,只要他們悔改,回到神面前。神已將福氣預備好,等人去領取,只要你肯脫離罪。耶戶在耶斯列的罪,顯明神的審判的可怕,亦藉此事顯明神的恩典,只要百姓肯離罪,神仍要施恩。

  願神藉耶戶在耶斯列的罪,成為我們的鑑戒與蒙恩。── 鮑會園《何西阿書信息》

 

 

何西阿蒙召作先知(1-3)(文牧)

 

在何西阿書中,沒有說明他作先知的資料。書中只是簡單地記錄他的名字,他父親的名字(我們在別處未曾聽過的名字),以及那個時代某些以色列和猶大王的名字。明顯地,那些收集何西阿著作的人,無論是他的朋友或者同伴,對先知的出生和他子孫的生活,並不關注;他們所注意的,是他的信息。

耶和華向他「說話」,這是一般使命的開始。對於何西阿來說,他沒有像摩西的蒙召有荊棘在燒或被召上山;他也沒有像以賽亞那樣,看見聖殿中榮耀的異象;他也一樣沒有耶利米那種內心的掙扎。當耶和華對何西阿說話時,他聽見的是一個不尋常的命令:「去娶淫婦為妻!」「淫婦」(harlot)似乎是要何西阿娶一個賣淫的女人為妻。不過在希伯來原文中,也可能另有所指:可能是指敬拜巴力的女人。所以「娶淫婦為妻」也可能指娶一個普通的希伯來婦人,而她是把身體獻給巴力的人。我們看到的,是他遵照神的吩咐去行,他娶了一名叫歌蔑的女人。

 

 

何西阿兒女的出生(4-9)(文牧)

 

何西阿結婚以後生了三個兒女;二個兒子,一個女兒。何西阿的兒女的名字組成了他第二階段宣講的內容;每一個兒女都帶給以色列人一個信息。

 

. 第一個兒子名叫耶斯列,這個名字很特別。耶斯列也是一個地名,暗利的王室在一次大屠殺中,被耶戶王室所取代(參王下九至十章)。在離何西阿傳道一百年前的這次大屠殺,惡王帝之死,曾被認為是一件好事;因為以色列人對神的信靠,在暗利統治下,受到影響。新王帝耶戶,他的王室一共統治了以色列一百年,直到耶羅波安第二所取代。但是因為耶戶沒有使國家離惡就善,使以色列脫離先前的罪惡,因此,那次大5C60殺是徒然的,但是大屠殺進行的地方,卻留下了不祥的兆頭。一提起耶斯列這個名字,就感到血淋淋的恐怖;當先知給他的兒子起名為耶斯列時,這暗指以色列王室中即將有審判來臨。

. 第二個女兒同樣起了一個不尋常的名字,她叫做羅路哈瑪,就是不蒙憐憫的意思。很難想像,當父母這樣稱呼他們的兒女,或者兒女在這樣的稱呼下長大,那種痛苦是怎樣的!這個名字再一次帶出一個信息,神也不再憐憫以色列人。在耶斯列出生後一年,第二個孩子出生,使得預言的信息可怕地向前跨進了一步。第一個孩子的出生,帶給王室一個信息;而第二個孩子則帶信息給整個以色列民族。

. 再過一年,第三個孩子誕生,而他帶來了更可怕的名稱:羅阿米,意思是「不是我的百姓」。回想摩西時代,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祂應許說:「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ammi),我也要作你們的神。」(出六7)但是現在由於第三個孩子的出生,這個應許取消了,以色列不再是神的百姓(loammi),耶和華也不再是他們的神。對於一個把他們的生存和信心,完全建立在這個立約上的國家,再沒有比取消這個約,更感到更可怕的了!

 

先知何西阿不僅是傳一個不容易忘懷的信息,他按照他所接受的命令列動,他的妻子和他的兒女的名字,在以色列人面前成為一個象徵,提醒他們將站在神面前受審判。以色列是神的不貞潔的妻子;她的兒女是神將審判的象徵。

 

 

將來的希望(10-1)(文牧)

 

這幾節經文給我們看到一個將來的希望。孩子的命名發生在較早期,而在何西阿傳道的遲些時候(西元前七三三至七二二年間),提出了希望的信息。何西阿書這樣編排,把這些含有希望的預言,直接排在孩子可怕的名字之後,使讀者更能明白先知思想的全貌。

先知在預言這將來的希望時,是從神的應許開始,回顧過去祂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以色列的人數必如海沙。」(10節,參考創廿二17)其實在何西阿時代的以色列人並不多,大概接近十五萬人。但是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喚起他們對未來的希望。雖然他們被稱為「不是我的百姓」;然而在將來,他們會成為「永生神的兒子!」

接下來,先知指出將來復興的三個特點(11)()兩個國家將要合為一,就像她們分裂前的情形。()他們將歸一個「頭」(或首領)來領導。()他們將「從這地上去」,這句話的意思,可能是指他們將再一次控制他們的領土,這塊領土在以色列人被擄後,在鄰國統治下,變得很小。

在預言將來的轉變時,先知喊著說:「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耶斯列的日子(見第4)原是一個希望的日子,在屠殺拜偶像的人的血泊裡,一種新的希望出現。耶斯列那時將稱他的兄弟為阿米──「我的民」;稱他的姊妹為路哈瑪──「蒙憐憫」。意思說:神將來的行動,將要否認含在這些孩子名字裡的意義。

 

 

神是輕慢不得的(一章111)(臺北基督之家)

 

分享:何西阿是一位北國(以色列國)的先知。

神藉大衛所建立的國家,歷經所羅門王,在羅波安時代分裂為二,南國(猶大國)是大衛子孫接續王朝,20位國王中有善有惡,北國(以色列國)則全是惡王,無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之事。

在這樣一個政治社會背景下,神興起先知何西阿,向黑暗世代傳達天父嚴厲的責備和呼召選民回轉的慈愛呼聲!

在第一章神要先知去做一件極特別的事:娶一位淫婦!這是神對一位特定僕人,在一個特殊時刻的特別命令,如此極不尋常的呼召,突顯出當世代人心和作為的扭曲,神也透過這個行動,讓先知體會一個作丈夫面對被心愛妻子離棄的悲傷與憤怒,正如耶和華神面對祂所愛的子民離棄祂的心情一般!

神也透過先知宣告:神不但是慈愛的主,神也是公義的主,神雖然忍耐呼召屬於祂的子民回頭,卻不是永無止盡的等候,時候將到,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祂快要臨到追討、攻擊,不再憐憫、不再寬容!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

然而,這段經文,雖是提醒、警告,卻仍帶有恩慈、福音的盼望,因為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10)

謝謝主,祂有恩典、有憐憫、有慈愛,呼召我們回頭,離棄虛妄的生命,離開黑暗污穢的生活,歸向真神!

耶和華神以一個深愛妻子的丈夫的心,等待我們回到祂的懷抱,你願意回應主的愛嗎?

回應:天父上帝,赦免我的心,因為除了禰以外,我仍然有許多其他的戀慕,求禰幫助我單單定睛在禰身上,不但享受禰的愛,也回應禰的愛。

禱讀:何西阿書一章7

7 我卻要憐憫猶大家,使他們靠耶和華─他們的 神得救,不使他們靠弓、刀、爭戰、馬匹,與馬兵得救。

 

 

在神律法面前的以色列(1121)(香港讀經會)

 

祈禱:   神啊!求你讓我謹守遵行你的命令和訓誨,就是到老也不偏離。

 

在本書卷一開始的時候,我們看到神吩咐先知何西阿「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2)。神所設立的婚姻本應是聖潔的,夫婦雙方在婚姻關係之下需要彼此相愛、保持忠誠、謹守婚盟,而從屬靈層面上說,神與以色列民的關係,正如同是夫妻的關係一樣。但如今以色列民離棄耶和華,又大行淫亂(2下),因此神吩咐先知娶淫婦歌蔑為妻,藉此象徵性的行動譴責以色列人,指出他們如同是在婚姻關係中行淫的婦人,不守婦道,背棄與他們「丈夫」耶和華所立的盟約。神藉先知指出,若以色列人繼續以其他的力量(如當時的強國亞述)和偶像(如當時的迦南神祇巴力和亞舍拉)來代替耶和華,甚至完全離棄祂,祂必會斷絕與他們的關係。可以說,以色列民與神的關係的破裂,完全是因為以色列百姓犯罪所造成的(9)。

神又叫何西阿把歌蔑從淫亂所生的三個兒女分別起名叫耶斯列(4,意思是再過片時,神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羅.路哈瑪(6,即不蒙憐憫的意思)和羅.阿米(9,即非神的民的意思),由此顯示神對離棄祂的以色列人的審判是逐步加增的:祂會先懲罰在上作王的,繼而撤去祂對以色列人的憐憫,最後更會黯然的離開他們,不把他們認作是祂的子民。

雖然公義的神會懲罰那些離棄祂的以色列人,但祂仍有憐憫和愛,因此祂在管教和審判的過程中仍給予以色列人盼望;倘若他們願意悔改回轉,神仍會親自拯救他們,使他們得到極大的復興,包括:1)叫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2)重新得著永生神兒女的身分;3)以色列與猶大複合,不再有戰爭。此外,何西阿兒女的名字也要被改變,分別由「不蒙憐憫」改為「蒙憐憫」,以及由「非我民」改為「我民」,這一切都顯示了神的施恩和憐憫。可見,以色列人若能及時醒覺,悔改歸向神,仍有得救的機會。

神對人的愛是從未改變的,祂一直都期望我們能活在祂的帶領和指引下,而且祂會借著不同的方法和管道提醒我們,讓我們得知祂的心意。請反省:神今日透過甚麼方法讓我們得知祂的心意?我們在領受過祂的信息後,又是否願意謹守遵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