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第六章短篇信息
目錄:
神的離去(何五~六3) (康伯摩根)
神的難題(何六4~11) (康伯摩根)
宣告審判將臨(五1~14)和神的呼喚(五15至六3)(陳終道)
悖逆百姓的畫像(六4至七16)(陳終道)
悔改的呼召(五1~六11)(鮑會園)
兩國的失敗(五10-六3)(文牧)
愛如早晨雲霧(六4-11)(文牧)
歸向耶和華(六章1〜11節)(臺北基督之家)
神管教的目的(6章)(香港讀經會)
神的離去(何五~六3) (康伯摩根)
「我要回到原處,等他們自覺有罪(或作:承認已罪),尋求我面;他們在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何五 15)
說這話的是耶和華。「我要回到原處,等他們承認己罪,尋求我面;他們在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先知在這章經文裡面的信息是特別對祭司、百姓、並對君王傳講的。這是給以色列通國的話語,但卻是借著祭司與君王——也就是宗敎領袖與國家領袖。它的負擔是全國的墮落,與隨後將臨到全國之神的審判。
其背景是極度的幽暗。以色列悖逆她的神,猶大也是岌岌可危。值得注意的是:先知兩次在他所說的話裡將猶大與以色列連在一起。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探討的是給猶大的話語,先知在那裡忽然跨越了南國與北國之間的界線,警告南國切莫與北國有任何結盟的行動,他說:「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她吧!」
十分明顯的,猶大並未順服這個警告。她已經與以色列結盟,並尋求亞述的幫助、北國與南國達成了政治上的協議,企圖挽救他們脫離他們預料中迫在眉睫的災禍。然後,就在這篇首先是特別針對北國傳講的信息中,先知兩度提及猶大。歷史背景顯示出以色列與猶大可怖的衰微。
有鑑於此,先知向審判時受管敎的國家發出警告,而所預言的審判乃是漸進的。(他以比喻的方式描寫)其中的兩個審判,最後則是明明白白地說出。頭一個審判見於第五章十二節:「我向以法蓮的蛀蟲」(中文聖經作「我使以法蓮如蟲蛀之物」),第二個在第十四節。「我必向以法蓮如獅子」;最後一個在第十五節:「我要回到原處。」
頭一個審判被描寫成蛀蟲的審判。蛀蟲雖是微不足道的小蟲,卻會鑽進東方的財富裡去,將它摧毀。第二個審判則是獅子的審判——兇猛的、憤怒的、飛奔的、抓撕的。
然後是最後一個,也是最可怕的,神自己離去了,「我要回到原處,等……!」
這是嚴肅的警告,再沒有比這更為嚴肅的了。蛀蟲是可怕的,獅子是可怕的;但是當神自己退去時,那乃是可能會發生的最可怖的災禍。
然而,我們立刻就注意到:這個嚴肅的警告,末了的語氣把神的內心與祂的心意啟示出來了。這警告的前半叫人心裡充滿恐懼,「我要回到原處」,然後卻是這引人矚目的小字「等」。我從「等」這個小字看見了神的內心。
當我們閱讀它,以及它後面的經文時,我們又發現神的心意,「我要回到原處」,但那卻不是我的旨意,或我所希望的,或我所要的;「等」。等什麼?「等他們承認己罪, 尋求我面。」然後神的話唱出這首歌,這不僅是盼望之歌,更是確據之歌:「他們在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
因此,我們已經看見最嚴肅的警告,伴隨著的是發出這警告方法的啟示,以及一句顯露出神末了的內心話。接著,就讓我們注意那兩件事,以及那個結果。讓我們先思想這警告所預言的可怖災禍的嚴肅性;然後再思想提出這警告的方法,這方法也把神的內心啟示出來。
神對祂的百姓說祂要撇下他們,祂要離開,祂要退去,要回到祂的原處,這話是相當奇怪的,也令我們駐足深思。
套用神學上的術語來說,這話當然是擬人法的說法,神說這話時是將自己比喻成一個人,正要離開、回到祂的原處。在某方面說來,其意義是極其簡單的,它意味著曾經與他們同在的那一位將要離開他們。祂宣告說:在所見到的光景之下,祂將要離去。
然而,我們在思想這個警告的時候,一定得留意這觀念的界限。就著某個角度來說,無論我們如何敗壞,不管我們多麼悖逆,祂始終是與我們同在的。就著某個角度來說,祂的同在是永遠——讓我以敬畏的態度說——不能撤回的。以祂的整個性情來說,就是如此,實際的同在是無可逃脫的,神的管治永遠是主動積極的,神的離去並不代表祂放棄了祂的管治。我們務必要非常小心理解這些事。後來歷史上發生的一件事實,可以為此作例證,就是在伯沙撒王宮大廳舉行狂歡宴會那晚所發生的。我們都很熟悉那個故事,生動而有力,迸射出啟示的光。當伯沙撒與他的一千大臣一起飮酒的時候,褻瀆了聖殿的器皿——就是他們所掠奪來的,在此之前一直都保留著相當的神聖性一
一將這些器皿倒滿了酒,就以這些器皿來飮酒,直到酩酊大醉,結果他們的氣息中滿了惡臭的酒味,也吐出猥褻淫蕩的言語來;在牆上卻忽然有指頭在寫字:「彌尼•彌尼, 提客勒,烏法珥新」。但以理在解釋這些字的時候,對王說出這令人震驚的話來:「你……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管理你一切行動的神。」就著某方面說,神已經退去,災禍正在臨到;就另一方面說,神並未退去,「你
的氣息」,伯沙撒王的氣息,那滿了酒臭味與淫辭蕩語的氣息,「那手中有你氣息……的神」。就著某個角度說,神從未遠離,也不能遠離。就著某個角度說,祂的管治從未止息,因為甚至當祂說「我要離去」的時候,祂仍然在施行管治。
這是所有生命核心的事實,是我們永遠不該忘記的。沒有一個人可以逃脫神的管治,也沒有一個人曾經逃脫神的管治。我們說到人是背叛者,他們是悖逆的,豎起敗壞褻瀆的指頭、面帶惡意地攻擊神;但他們從來不曾逃脫祂的管治。在我人格隱秘之處,我有可能會沖向神所拿之盾中心的星標;但若是這樣,祂將會把我粉碎。我也可能悔改而藏身在神的心中,若是如此,祂就醫治我。但無論是以律法,或是以恩典,祂總歸是在管治。所以,就著某些角度而言,神從未退去,因為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我們的氣息在祂手中。
那麼,「我要回到原處」,這有什麼意義呢?非常明顯的是,它意味著祂在引導上要退去。祂要任憑他們隨心所欲,放棄他們。任憑他們自行選擇,放棄他們,任憑他們背逆,祂將祂的干預收去,將祂的恩典撤走;雖然他們有罪,這恩典一直都在阻止至終的災禍和損失臨到。祂說:「我要回到原處」,任憑你去走你正在走的路;我不再築起新的屛障來保護你,「我要回到原處」。
那可能臨到一個國家(任何一個國家)和一個人(任何一個人)之最嚴重的、最悲慘的災禍,就是這樣的退去;因為神若是撤除了祂的干預,我們將會有什麼損失呢?我們已經失去了聖潔的原則、絕對智慧的確定性,以及足以完成任何有價值的事的能力,我們也已經失去了愛。
如果神退去了,我們可能還會努力考慮環境而設立行為規範,但它們終將傾圯;因為除非聖潔的靈在我們的倫
理規範上吹氣,它們終將破滅。人類歷史中滿了許多的實例,而且在今日世界中也是顯而易見的。當神自己退去以 後,此時人類就失落了對聖潔真義的瞭解,也失去了鼓舞聖潔的惟一力量,所以對於聖潔的要求也就停息了。當神退去以後,人們就開始聲稱沒有所謂的聖潔這回事。可能有人會抗議說:我們並沒有聽人那麼說嘛!但我們確曾聽見他們說過沒有所謂「罪」這回事,而如果沒有罪這類的事,也就沒有聖潔這回事。當神退去以後,是非黑白之間的區別也就泯除了。道德是植根于宗敎裡面的。一旦宗敎
——我們使用「宗敎」一詞,是用其最崇高、最恰當的意義,指人類對神的義務,以及維繫人類與神之間正確合宜的關係說的一旦宗敎被消滅了,道德也就消除、殆亡,變成普世性之紙牌遊戲,雜誌的有才氣之文章嘲笑的對象,無神的哲學家的笑柄。聖潔被人蔑視、取笑。「我要退回」。當神這麼作的時候,人對聖潔的異象與熱愛就喪亡了。
更甚的是我們會連智慧也失落了。那幾乎是難以置信的。這世代以其知識自誇,有許多所謂的智慧,其根本是忽視神的,這能算是智慧嗎?知識或智慧,在人類生活的任何一點上,在任何考量上,怎麼能夠將這至高的因素排除在外,而不予考慮呢?如果將神排除掉了,人類的任何心智活動能帶人到令人幸福的境界嗎?所有這類的活動,全都是出自於愚昧的本質,不只如此,它是最具毀滅性的瘋狂類型。
如果神退去了,事實上就等於是力量消失了。肉體和心思暫時還會有某種活力;但如果屬靈生命的中樞死了,心智和肉身都會衰退,或在它們一切至高的可能性上萎縮。人活著,不能只靠食物。
最後,也是最悲慘的,如果神退去了,愛也就消失了。約翰說:「神就是愛」,這是正確的。許多所謂的愛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所以就缺少了以神的愛為中心的重要原則,這也正是基督何以要為我們虛己、死在十字架上的原因。
如果那就是這個審判的性質,請想想這審判的行動。從這預言的光中,並從聖經一切啟示的光中,以及從所有人類歷史的光中,我們都得到敎訓,知道神從不離棄人,除非人已經先離開祂了。或者——我要套用人的常話,因為我別無它法——神從不離棄人,除非祂已經用盡了每一個管敎的方法。首先是蛀蟲,然後是獅子,只有這一切都失效之後,祂自己才會退去。蛀蟲是難以捉摸的,不足以懼怕的,沒有什麼力量的,但卻造成強壯之物的腐爛。這是要激發人在察覺軟弱時,重新發現、並歸回那力量的源頭。「我向以法蓮如蛀蟲,向猶大家如朽爛」(譯者按:何12另譯;可參考呂振中課本)。不幸的是以法蓮雖然察覺自己的軟弱,卻不歸向神。「以法蓮見自己有病,猶大見自己有傷,以法蓮竟往亞述去」(何五13另譯)。失敗隨著他們。蛀蟲的管敎目的,是要使這個國家知道自己的軟弱,好叫他們尋求那力量的源頭,它也確實有所影響 -—但他們卻往亞述去。所以,蛀蟲的方法還不夠。
然後神就說:我要用另一個方法。我要像頭獅子一般,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我,就是我,我必撕裂而去,我必奪去,卻無人搭救」(五14另譯)。迅速的審判是忽然的,可怕的災禍接踵而至。為什麼呢?仍然是為了要帶領這個國家歸向祂。然後,如果連這個方法都無法奏效,當試圖恢復的每一個管敎方法都用完了,那最終的、最可怕的一個方法也就在所難免了。神要退去;「我要回到原處。」只有在毫無希望的時候,當祂再沒有其他方法、別無他途的時候,當每一個接觸點都已破壞的時候,神才會任憑人。
沒有一個人可以正確地詮釋他自己的時代。只有距離可以給人真正的展望。然而,當我們閱讀這些經文時,不可能沒有看見在此或在彼閃爍的亮光,照耀著現今的光。回顧過去的半個世紀,至少可以發現到嚴肅思考的理由。我的思想必然是關係我自己的國家,但我認為它們也適用於美國。回顧過去這些年,我察覺到蛀蟲的方法,這是國家特質軟弱無力的證據。而我沒有看到向神歸回的情景。然後則是獅子的、少壯獅子、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災變的那些可怖年日。我感到訝異,但我並不吐露最後的發現。這些事有沒有帶領我們歸向神呢?我不回答這個問題,但若是沒有的話,那我們舉國上下都已陷於神的這個審判之危險中;祂可能會任憑我們自生自滅。
我們對於自己國家的熱愛,我們對其至高福祉的摯誠奉獻,必然使我們沉痛地感受到我們的危機,並且催迫我們來禱告,祈求這些事不要發生,祈求神自己不要退去。
但別忘了這一點:除非人已經離棄了祂,否則祂永不離棄人。「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祂不曾離棄世人,世人卻離棄了祂。在我們所謂之最美好的詩歌中,有時在遣詞用字上可能不正確。我們有時候唱道:
「我得與神和好,聞祂赦免聲。
祂以我為祂兒女, 我可以不再懼怕。我今帶著確信近前,並且呼叫:阿爸父啊!」
我喜愛那首詩歌。毫無疑問地,我會一直唱它,直到在世旅程終了,甚至以後還要再唱,但無論何時,只要我—唱這首歌,我總覺得第一句不大穩當:「我得與神和好。」更深邃的真理是:我已被和好歸祂了。祂從未轉背向人,除非人轉背向祂。祂從不放棄人,除非在個人靈魂中,或在時代景況中,或在國家生活中發生了某件事,破壞了接觸的可能性。耶和華說:「我要回到原處。」為什麼呢?因為以色列和猶大已經離棄祂了,儘管神曾盡一切努力要挽留他們。神從不離棄人,除非人離棄了祂。祂使用不同的管敎方法,其中每一種方法都是為了要拯救我們脫離我們的災禍,領我們歸回,挽留我們。但倘若到了某個時刻,我們不再有任何回應,那麼祂離開我們也就在所難免了,那並不是祂所選擇的,而是我們自找的。
但那並不就是所有的經文。我想假使那就是所有經文的話,那我幾乎不敢談論它了。那並非全部。甚至連那嚴肅而可怕時刻,當先知何西阿與以賽亞向以色列和猶大傳信息的時候,情況似乎是如此絕望,以致神自己都退去了,但祂這麼作的時候仍然帶著盼望的語調。在其他所有的先知書外,我們也都見到相同的原則。在以西結書外,我們見到神自己退去,離開了聖殿和祂的百姓,但仍期待著他們歸回與恢復。當我讀到「我要回到原處,等……」,那個不起眼的字眼時如電光一閃(在它所翻譯的語言中同樣是個簡單的字眼),在可畏之中攫住了我思想,它說明了一個事實:(姑且用人的常語說)當神離去的時候,祂是很不情願離去的,祂仿佛是說:「我要走了,但我並不想走;我要回到原處,因為你們不要我;但門仍然是敞開著的。」
「等」這個不起眼的字蘊涵了多麼無限的憐憫啊!我在新約聖經同樣奪人心目的背景中再次發現了它。且容我再次誦讀這段話,見諸于馬太福音二十三章第三十七至三十九節: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難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神在舊約聖經中,在新約聖經中,放棄了一個國家,放棄了一座城市,放棄了一群百姓,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們不要祂。「我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難聚集在翅膀底下」——這是何等無限而細膩的語句,啟示出神的母性——「只是你們不願意」;所以,「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這裡有個精巧而挖苦的諷刺——你們的家,聖殿。祂先前曾經將之形容為「我父的家」,但最後卻稱之為「你們的家」,而不再是神的家。就像何西阿的時代一樣,伯特利(神的家)已經成了伯亞文(虛空之家)。「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
那就是全部了嗎?耶穌口中所出的最後一句話是審判的宣告嗎?不!
「從令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門依舊是敞開的。哦!何等恩慈的樂音,「直等到」譯者按:與前面的「等」在英文同為〝till〞),哦:這個微不足道的字眼是何等悅耳!這警告結束時的語調,啟示出祂願意回來。
再回頭看何西阿書。祂告訴他們說祂要如何回來。神何時回來呢?祂說我要離開你們,等……。祂要在什麼時候回來呢?倘若神繼續被他們拒絕,因祂百姓的不忠而心碎,祂會再回來嗎?祂不得不離開他們,因為聖潔與愛都是必須的。祂要在什麼時候回來呢?「等他們自覺有罪(或譯:承認己罪),尋求我面。」首先,當他們「承認己罪」的時候,也就是當他們離棄偶像的時候。然後,當他們尋求神面的時候,也就是當他們歸向神的時候。
當保羅寫信給帖撒羅尼迦人的時候,他描寫整個基督徒生命時說:「你們…… 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等候祂兒子從天降臨。」離棄偶像歸向神;
離棄罪惡歸向神;從長久悖逆的愚昧歸向神。那就是了。 當人歸向神時,神也就歸向人。
因此,這個嚴肅的警告是以盼望的門,並未關閉的語調來結束的。祂仿佛是說:我要回到原處,但門仍是敞開的,並沒有上鎖;你如果要我,就能夠找到我。
我回想起幾年以前的一個故事,我毫不遲疑地述說這個故事,因為它正好說明這一點。這是發生在蘇格蘭的故事,講到一個母親與她的小女兒珍妮(Janet)。小女兒作錯了事,與家人決裂,就到城裡去,墮落到極點。母親不知道她在那裡,有十年之久沒有聽見她的消息。一天晚上,灰心、墮落、病弱的珍妮回家去了,在深夜時分抵家。她踏上了通往小屋的小徑,快到小屋時,就看見窗子裡有道光線照了出來,她大吃一驚,以為是她母親去世了,或生病
了。深夜裡的亮光,代表了什麼呢?她靜靜地、躡手躡腳地走到小屋,伸手去摸門閂,卻發現門只是帶上,卻沒有上鎖;當她把門打開時,有個聲音傳來:「珍呢!是你嗎?」
樓上的母親等了十年。女孩說:「母親!為何點著燈呢? 我好擔心,以為是你生病了。」「女兒啊!從你離家開始,燈就沒有熄過,門也從來沒有上鎖!」
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直到你承認己罪,並尋求我面。神說:當你這麼作的時候,門是開著的。祂的審判是可怕的,它們必須如此;但蛀蟲和獅子是要用來拯救我們的。如果我們不能從我們所有力量在不知不覺中衰弱學乖,如果我們不能從血腥的、令人討厭的、不幸的戰爭學到敎訓,神可能會說:我要回到原處,任憑你們,任憑你們自行其是,任憑你們,直等到接觸點重新建造起來為止。當我們說:我們願意承認自己的罪,離棄我們的偶像,回轉來尋求神的面,此時就能照著神所要求的建立起那個接觸點。審判是無可避免的,因為人選擇背離神,審判是必須了;但是神卻沒有將門鎖上,且留下一盞燈,等待我們回家。
在這篇默想之預備性的閱讀中,我把第六章的頭三節都包括在內。我之所以這麼作,是因為它們包含了先知向百姓的呼籲,要他們回轉,經過那道敞開的門。這是聖經所見之最溫柔而優美的呼籲之一。在下一篇的研讀中,我們將會回過頭來更充份地思考它。但我們暫且誦讀它來結束本篇:「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祂撕裂我們,也必醫治;祂打傷我們,也必纏裹。過兩天祂必使我們蘇醒,第三天祂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祂。祂出現確如晨光,祂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
-- 摩根《何西阿書──神的淚影》
神的難題(何六4~11) (康伯摩根)
「以法連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作呢?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何六4)
當我們開始來研讀這個預言的時候,我們在其中見到一個奇妙的啟示,是關於神對一個國家之靈魂的掙扎。其信息在神內心的深情與人類意志的剛愎之間交替。
在我們前一篇的默想中,所關切的是前一章的最後一節經文:「我要回到原處,等他們自覺有罪,尋求我面」那是神對一群犯罪子民的終極審判——祂自己退去,祂的同在離去(這是就著引導或管制的角度而言);任憑百姓,將他們交給他們自己的抉擇、和他們的選擇,以及他們的剛愎。但是,我們看見那段嚴肅的警語卻是以應許敞開的門結束。祂說:「我要回到原處,等……」,並且說明了歸回的道路:「等他們自覺有罪,尋求我面。」這啟示出神是不願放棄的,雖然他自己退去了。
本篇所要研讀這一章經文,在教訓的次序上是與前一章連接在一起的因為先知直接說出了那段嚴肅的話語,論到神的退去結束時的語調卻是:只要他們願意承認自己的罪,並尋求祂的面,門仍然為了祂百姓的歸回而敞開;然後限制忽然說出肯定是所有聖經著作最溫柔且優美的呼籲中的一個,記載在第六章的頭三節,我們現在就要繼續來思想它。就在論到這迫在眉睫指審判的啟發性話語、以及神在這麼說的同時自然表明祂願意回來的這個事實之光中,先知對百姓說:「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祂撕裂我們,也必醫治。」這事一個偉大的呼召,因著彌賽亞的應許而心情激蕩,直到時候滿足,彌賽亞來臨之前,這個應許的最終意義仍未出現,但是它對當初那些聽見的人仍然有直接的價值。
然後就在這哀訴而優美的呼召中,忽然聽到神的呼聲:「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這是一句怪異而令人吃驚的話,宣告神的難題:「我可向你怎樣行呢……我可向你怎樣作呢?」它也啟示出這個難題的原由:「你們的良善如同早出發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
讓我們先來思想所揭露的事實,就是神的難題;然後再思想我們可能會追問的問題:可有任何解決的辦法?我們看見神遇見了難題,神可有任何方法來避開祂的難題嗎?
正如我所說的,神的難題啟示在祂所問的問題中。先知所用的是一個大膽的比喻性說法,而這是神借著祂的僕人——先知——而使用的。我想:我們愈是安靜地查考它,愈是仔細地思想它,它就愈令人吃驚。如果一個人說:「我當作什麼才可以得救呢?」,我可以理解;但這裡卻是神在說:「我該作什麼來拯救他呢?」這不是人的靈魂在追求神的呼喊,而是神在追求人的靈魂之呼喊。這幅圖畫不是一個人因為不能找到神所遭遇的困難,而是神不能決定如何對待人而陷入難題中的一幅圖畫。「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作呢?」
同樣的態度也曾不止一次地在舊約聖經的先知書中啟示出來。以賽亞之預言第五章開頭,那首偉大的葡萄園之歌開宗明義地說「我要為我所親愛的唱歌,是我所愛者的歌,論他葡萄園的事。我所親愛的有葡萄園,在肥美的山岡上……指望結好葡萄,反倒結了野葡萄。」然後則是神對那個比喻所作的解釋:「我為我葡萄園所作之外,還有什麼可作的呢?」何西阿在北國說:「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作呢?」與何西阿同時代的以賽亞也在南國說同樣的話,他是在宣告說神面對的難題:「我為我葡萄園所作之外,還有什麼可作的呢?」然而,有另一位先知也在同一時期盡他的職事,就是彌迦,他記載神如此說:「我的百姓啊!我向你作了什麼呢?我在什麼事上使你厭煩?你可以對我證明。」所有這些信息所啟示之神的態度,都是非常引人注目的。
直率地說:這是什麼意思呢?神的難題在哪裡呢?神為何在困境中、在難題中、在一個國家或一個人的靈魂面前如此呼籲呢?這是什麼意思呢?這個問題的答案有很清楚的說明。祂說祂的難題原因不是他們的罪,不是他們的墮落敗壞。整個預言誠然都因揭露他們的淫蕩、崇拜邪神、酩酊醉態、與淫猥之獸性而震顫不已;但構成神的難題的,卻不是這些。當祂說到祂的難題時,沒有一個字是論到他們的罪。
那麼,是什麼構成祂的難題呢?是他們的良善!那才是麻煩。「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我們在這裡確實發現一個令我們吃驚的因素;神在良善面前陷入難題!
請特別留意這個比喻。早晨的雲霧,和甘露。這兩個都是極美好的東西,都是美妙絕倫的東西。當太陽升起的時候,早晨的雲霧美得令人心折;當每一片花草都在可愛虹中閃爍著時,甘露在清晨之美麗中也是同樣的榮美。早晨的雲霧是美妙絕倫的東西,甘露則是無比柔和的東西。「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作呢?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甘露。」
但這裡有個滿有啟示性之詞語:「速散的」。早晨的雲霧,和甘露,兩者雖是美好的,但卻是很快就消散的;太過微弱了,根本無助於收穫;還來不及得到任何持久的結果,就因著太陽的熱氣而消散。良善消逝,這就是造成神的難題之所在。我十分願意以最高級的言詞來說明這一點。神的難題不是卑俗的罪所造成,神的難題不是因為人類靈魂的墮落敗壞、邪淫放蕩、和淫猥獸性所造成的。這些事神都能夠處理;但是當良善只不過像早晨的雲霧、只不過像速散的甘露一樣時,神可就遇到一個大難題了。
什麼是良善呢?在英文欽定本的邊注上,你可能會留意到:那裡說我們應該以「憐憫或仁慈」來取代「良善」;而英國修訂本和美國修訂本都說是「仁慈」。「你們的仁慈,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但我們還必須更仔細地來查驗它。譯作「良善」的這個希伯來字,其字根意義有彎下脖子的觀念;在使用時經常都是用來指恩慈的態度,並指恩慈的良善。我想不管是良善或恩慈,都沒有捕捉到神在這裡的哀怨之真實觀念。這個字說明了彎下脖子的生活態度,我認為此字含有良善之意,而且是仁慈之精義的一個啟示,但我還是寧可這麼翻譯:「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作呢?因為你們的降服,如同早晨的雲霧。」良善是正確的,因為所有的良善都是降服神的結果;仁慈也是對的,因為所有的仁慈都是從這樣的降服產生的;但從這裡追溯此字原初的意義是非常要緊的。因為它是良善之真義的一個啟示,所以也是神的難題之啟示,我試著以敬畏之心、從神的立場來詮釋。神曾說:我要退去,回到原處,任憑這些百姓,將他們交給他們自己的選擇與幻想,讓他們自行其是,直等到他們尋求我的面。然後神就借著先知呼召他們回轉。而忽然之間,神說:是的,但那確實是麻煩。他們的回轉並沒有解決問題,沒有永存的價值。他們經常都這麼回轉,但他們的回轉卻毫無意義。他們誠摯地彎下脖子,但他們所有的降服很快就煙消雲散。
那正是神與人來往時遭遇難題之處。我的罪像高山一樣聳立,但祂可以處理它們;但我的良善,我的降服——
帶著崇敬、渴望、與意圖,然後消逝無蹤——卻造成了神的難題。
我們千萬不要誤解這一點。這些事都是有價值的,都是值得去作的。這態度——無論我們將之譯作「仁慈」或「良善」——是植根於降服的,而那是全然美妙的。降服始終是以對理想的崇敬開始的,並且沿著渴望的路線朝向實現前進。想要完成所渴望的、並使理想能以實現,降服乃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人們常以十分誠摯的態度來到此一地步啊!在那崇高的時刻,當我們看見理想的異象顯在與神理想的關係上,我們崇敬、我們渴望、我們意圖達到,那是毫無虛假的。但如果沒有至終的實現,它就全然沒有價值。當生活與那個崇高時刻的經歷不相符合的時候,這個時刻的經歷,可能成為我們長久倚靠的事。許多人仍然活在那個時刻裡面。雖然在很久以前的某個時候,我們崇敬、我們渴慕、我們想要得到,那時我們將自己獻上,但我們的生活是否以曾經有過這麼一個時刻的事實為滿足呢?若沒有,那是沒有價值的。除非那崇敬、渴慕、想要得到的心,能產生持久的效果,多結果子的,否則這樣的經歷是沒有價值的。非但沒有價值,它更對於良知起反作用,即為死亡。當人的信靠像早晨的雲霧、以及那暫時出現的甘露時,神說:我能作什麼呢?我怎麼樣才能使你越過那點呢?「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作呢?」
讓我們清楚明白這件事,並且問自己為什麼人們總是在這方面失敗?我們常常有那種經歷,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此處所描寫的良善,以及它所論及之整個的生活態度,都是在感覺的領域中運作的。容易消失的良善,容易消失之向神降服,始終都是膚淺之感覺的結果。有人會問:難道感覺錯了嗎?我的答覆是:感覺非但不是錯誤的,更是絕對需要的;但它卻不是終極的事,除非以某些態度與本身的行動來回應,否則感覺始終都是容易消失的。感覺有它的地位,感覺有它的價值,感覺是絕對需要的,但光是感覺本身並不夠。
畢察(Henry Ward Beecher)有一次說:「感覺之於行動,正如風之於船帆。」那是一句引人矚目而具啟發性的言論。如果風太小,就不能前進;但如果風太大,船就會破損。如果要推動帆,就必須有足夠的風;但如果風變成了颶風,
船就陷入危險、或遭遇船難。這個例證敎導我們:感覺必須以某個方式加以控制並加強,否則就會容易消逝。許多人的問題常常就是感覺不夠深,而那正是良善為何容易消失的原因。另一方面,有時候又有太多的感覺,情緒將一個人沖得站不住腳,使他喪失了冷靜的頭腦。這個時候,感覺就破壞了屬靈的本能與能力。
讓我們記得:感覺始終是心智之感動所造成的結果。我不需要用隱喻的方式,或在心理學上來討論這一點,這是不證自明的事實。除了情感與心智結合的結果之外,我們不曾感覺任何事。感覺始終是心智之感動所造成的結果。良善來了,我看到了典範,我崇敬它、渴慕它、想要實現它。這就有了感覺,但它乃是啟示——典範之美麗的啟示,典範之榮耀的啟示——的回應。
那麼,它為什麼容易消逝呢?感覺若無法落實在它所源出的事實上,就很容易消逝;感覺需要面對那些事實,籍此將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膚淺地領略到關於神的真理,可以產生感覺、讚賞、崇敬、渴慕、與意圖;但除非我們接著回過頭來,面對這些事實,看見它們與生活的關連,並照著去行,否則良善將會如早晨的雲霧、像清晨的甘露那樣消逝無蹤。
良善就像降服一樣,是對關於神之確信的回應。經常會遭遇麻煩。一直到我們的整個生活都植根在這些事實之前,我們都不面對它們,所以在我們的良善上就無法達到持之以恆的境界。我們經常背誦使徒信經,而且是心口如一,但卻沒有照著去行。它開宗明義的偉大宣信就是一個基要的啟示:「我信神。」我們背誦它,而且是由衷誠摯地背誦。在背誦的時候,我們就是在述說真理。在背誦的時候,我們是在表白一種心智上的概念與信念。而且,在背誦時,我們確實背誦的這個事實(無論是單獨地、或在聚會中背誦),就證明一種源自心智確信的情感活動。我們確實相信神,而且就在告白此一事實的時候,感到心裡火熱、面泛榮光。然後——然後怎麼樣呢?背誦完了,我們就把它留在會所裡或禮拜堂裡面,再次回到忙碌的世界中過每天的生活,度周間的日子。我們有沒有認真地面對我們在信經中所告白的事呢?我們有沒有思想我們的告白之含義呢?我們現在是否照著我們的信經來安排我們的生活呢?如果沒有,那麼我們的良善就像早晨的雲霧一樣,非常真實,非常美妙絕倫,泛發著彩虹般美麗色彩與屬天的榮光,但卻毫無用處;除非我們將之落實到良善心智之產生那一刻概念上。若不然,良善、情感的降服全都消失幻滅,在生活中一無所獲。
這就是神的難題,這也是為什麼向一群品格高尚之人傳福音,比在救濟院中更難傳的原因。麻煩不是在於這群人的罪惡,而是在於他們的膚淺。章普尼(Thomas Champness)曾說:「如果神創造鄉村,人類建造都市,那麼就是魔鬼造了郊區。」從屬靈的觀點看來,這段話有真實的成份。神在處理那些知道良善、敬仰良善、但其良善卻容易消逝的人時,要比處理那些被我們稱為落魄潦倒的人面臨更大的難題;他們的良善就像早晨的雲霧,被太陽光驅散,或像甘露,在白天的熱氣中蒸發、消散。「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作呢?」
但良善為什麼容易消逝的另一個理由是:感覺容許其它的動機,卻無法具體,在根深蒂固之前容納其他的感動。摻雜的動機,分裂的心,都是良善的致命傷。詩人禱告說「耶和華啊! 求你使我專心敬畏你的名。」保羅則說:「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向著標竿直跑。」意思並不是說在生活的細節上,保羅在某一時刻只作一件事。想想他所作的事,他的旅程,他所寫的書信,他的生活實在是多采多姿的。是的,但是所有的責任全都以作一件事結合起來了。那時常就是我們的煩擾。我們起初並沒有深入探究那產生我們的降服之一時火熱與榮光的事,然後又讓其他的動因進入,與之並列。這些就是良善何以容易消逝的理由。
我們現在要來看第二個問題。這個難題有沒有解決的辦法呢?換句話說,這容易消散的良善有沒有治療良方呢?有!但關鍵在人身上,而不是在神。啟示出神的難題之後,我們立刻讀到這個陳述:「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我們不能以我們的禮物來為我們良善容易消散的性質贖罪。我們繼續讀下去:「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
那麼,神要作什麼呢?問題不在這裡。「我可……怎樣行呢?」,「我喜愛良善」,「喜愛認識神。」神可能會說——事實上祂真的那麼說了——我已經借著眾先知將自己啟示給你們,但你們不願回應這啟示。我再重複一遍:解決之道必須在人身上去找。
但還不是到此為止。要找到解決之道,我們就必須回到本章開頭的那個呼籲:
「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祂撕裂我們,也必醫治;祂打傷我們,也必纏裹。過兩天祂必使我們蘇醒,第三天祂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祂。」
在這段經文中,特別把「我們務要」 (let us)標明出來。「我們務要(中文聖經和合本未譯『務要』)歸向,我們務要認識,我們務要(中文聖經和合本未譯此四字,但意思仍在)竭力追求認識」。我們如果順服這些勸告,就解決了神的難題,並滿足神的心。「我們務要歸向」,「我們務要認識」,最重要的是下一件事,「我們務要竭力追求認識」。
然後標出「祂必」這兩個字。我們找到什麼呢?「祂……必醫治」,祂必纏裹」,「祂必使我們蘇醒」,「祂必使我們興起」,「祂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
那就是祂所要作的事。那就是祂正等著要作的事。我只能用人的常話來對神作最後的詮釋。在這些話語裡面,我們聽到神的內心對於這些百姓發出嗚咽般的聲音。
「我可……怎樣行呢?」耶和華要怎麼作呢?摧毀他們,咒詛他們,把他們掃地出門?那不是神的作法。如果人最終受到摧毀,受到咒詛,被趕到沒有神的墨黑幽暗中,乃是人自己作孽,而非神內心的旨意。神「斷不喜悅惡人死亡。」在這些話語裡面有著一種無限憐憫的悲歌:「以法蓮哪!我可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怎樣作呢?」我在你身上覺得為難的是:你的良善就像早晨的雲 霧,像速散的甘露一樣。神仿佛是說:我可以對付你的淫蕩,我能對付你淫猥的獸性,只要你歸向我;但當你仍然活在容易消散的、未曾紮根、並因而不能結果的良善中,那我就對你無能為力了。
我們活在哪裡呢?不!別問我活在哪裡,我也不打算問你活在哪裡。你沒有權利調查我,我也沒有權利追究你。但是,讓我們在這啟示的亮光中來究察我們自己的生活。我懷疑神是否正在對我們當中任何人說:我在你身上覺得為難的,是你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像清晨速散的甘露。雖有崇敬、渴慕、好的意圖,但卻容易消逝;因為未曾深入究察所崇敬的事物,生活也沒有調整成與所崇敬的那些事物一致,所以導至失敗。
哦!愛的神哪!加深你手所造成的創傷,直到良善因著你的來臨、你的醫治、你的纏裹、你的蘇醒,因著那叫田地結出果子的春雨而臨到我們。我們豈不該歸向、認識、竭力追求認識,以説明神脫離祂因愛所遭遇的難題嗎?
-- 摩根《何西阿書──神的淚影》
宣告審判將臨(五1~14)和神的呼喚(五15至六3)(陳終道)
二、宣告審判將臨(五1~14)
讀經提示
1.按本章17節指出以色列人招致禍患(神的審判)的罪有幾項?
2.以法蓮是否代表以色列國?(參3、5、9~10、11、12~13、14節)為什麼?
3.基比亞、拉瑪、伯亞文是屬那支派的地?便雅憫既屬南國,為什麼先知在宣告以色列受罰時把他列在一起?
4.“猶太的首領如同挪移地界的人”是什麼意思?
5.“打發人去見亞述”(3節)有什麼歷史背景?(參王下十五17~22)
6.從9~14可見:①本章所宣告之審判實指何事?②以色列國如何引狼入室?
本段先知宣告以色列人全國的罪狀。不論君王、祭司、百姓都“罪孽極深”,他們既不聽神的勸告,不肯誠意悔改,就得留心聽神的審判必要臨到的警告了!
1.審判要像網羅臨到(五1~2)
“米斯巴”Mizpah聖經中有好幾個地方稱為米斯巴(創卅一49;士十17,十一11;書十一3、8,十五38,十八26;撒上廿二3),本節所指的,大概是約但河東的米斯巴。
“他泊山”(Mount Tabor)在約但河西,位於西布倫與以薩迦之間,在耶斯列平原之北隅,離拿撒勒西廿餘哩。
在此先知所注重的不是這兩處地方有什麼特別重要,而是隨便引述他們熟識的一兩處地方,說明他們的罪的普遍性,不論河東河西,到處都是一樣,在信仰方面拜偶像的罪像姦淫一般普遍。在道德方面,強暴兇殺(2節)成為常事,這些罪就像在各地安置的網羅,把他們自己網住,使他們無法逃避神的審判。
2.淫行與驕傲不能隱藏(五3、5)
所有行淫的人,都是儘量設法秘密隱藏不被人知道的。神卻宣告說“以法蓮為我所知,以色列不能向我隱藏。”他們為自己拜偶像所編造的理由,並不能遮掩他們的屬靈淫亂的醜行。
在此3、4節的“行淫”、“淫心”都是描寫他們在信仰方面對神的不專。
他們的驕傲,要指正他們的不是,驕傲怎會指正人的不是?因驕傲的罪必表現在對神對人的態度和行為上。驕傲使他們不肯歸向神,要憑自己的意思尋求偶像和人的保護。
當審判的日子,人所犯的罪就像證人一樣,要見證我們的行事,使我們無法推諉。
3.虛假的尋求(五6~7)
(1)神不會理會人虛偽的敬虔。那些以色列人牽著牛羊,要獻給神,似乎是要尋求神.其實只是表面的尋求、三心兩意的尋求,因為他們一面尋求神,一面拜人造的偶像,好像一個不貞的女子別有私生子,卻還想尋求丈夫的歡心,神看他們這種敬虔是一種“詭詐”。
“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四24)。基督徒應當謹記這節金句。
(2)他們尋求神卻尋不著的另一個原因,是沒有趁著神施憐憫時尋求神,因為“他已經轉去,離開他們”了。他們太遲了,沒有趁神可尋找的時候求告神(參詩卅二6),在機會過去之後來尋求神,像財主下了陰間才求告神,又像猶大在主被逮後才懊悔罪,都太遲了。
凡尋求神的,必須趁有今日——“因為他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六2)。
4.責罰(五8~12)
五8~10:“你們當在基比亞吹角,在拉瑪吹號,在伯亞文吹出大聲,說:便雅憫!有仇敵在你後頭。在責罰的日子,以法蓮必變為荒場。我在以色列支派中,指示將來必成的事。猶太的首領如同挪移地界的人,我必將忿怒倒在他們身上,如水一般。”
這幾節是預言便雅憫要像以法蓮一樣會受該得的懲罰。第八節所提的基比亞、拉瑪、伯亞文都屬便雅憫支派的城鎮。
在聖經中另有一個地方叫基比亞Gibeah,是猶大山地的一個村子,在希伯南或東南(書十五57),在此所稱的基比亞是便雅憫支派的一座小城,在耶路撒冷北約十二哩(士十九13~14)。
本節所稱“……便雅憫哪,有仇敵在你後頭……”,意即便雅憫將會被仇敵追趕,也就是會受戰禍牽累。而便雅憫既屬猶大國,則所謂便雅憫將受懲罰,也就是猶太國會受懲罰了!因他們在事奉神的事上,也同樣的心懷二意!
九節“責罰的日子”,指神將以色列國交給亞述的日子。“以法蓮必變為荒場”,就是以色列亡國。“指示將來必成的事”,按當時就是指行將亡國的慘痛災禍(參下文此意更顯)。
十節“猶大的首領如同挪移地界的人”——摩西律法明令以色列人不得挪移地界,即不可轉賣地業。在此指責猶大的首領如同挪移地界的人,大概指猶大國之便雅憫支派,默許以色列國在伯特利設金牛犢的事。北國的耶羅波安,竟可在南國邊境的伯特利設置金牛犢,顯然有不尋常的理由。便雅憫很可能因任憑以色列人在伯特利獻祭的事得著若干商業上的利益。
五11~12:“以法蓮因樂從人的命令,就受欺壓,被審判壓碎。我使以法蓮如蟲蛀之物,使猶大家如朽爛之木。”
“以法蓮因樂從人的命令,就受欺壓,被審判壓碎。”——按下文這可能指他們聽從亞述王的要求。在中文聖經“人的”這兩字旁有小點,表示原文無此字,則聽從命令,未必是指人的命令,也可能指聽從偶像而說。
5.愚昧的求救(五13~14)
“以法蓮……病,猶大……傷”——“病”與“傷”都是按靈意解,指他們國家的命運像傷病垂危的人。“耶雷布王”Jareb本書提及兩次(十6),可能是當時亞述王普勒或是提革拉比列色三世的另一別名。在國運危急關頭,他們不向神求救,竟然請求亞述王的幫助。按王下十五19~20當時米拿現王曾向一切以色列的大富戶索取銀子,送給亞述王,以求苟安一時。
但“猶大見自己有傷”這句話大概是指亞哈斯王時期,猶大被亞蘭王利汛與以色列王比加聯合攻擊,而向亞述王提革拉比列色求救(王下十六6~9)的事。這種向外敵求助的愚昧舉動,只能暫得表面的“醫治”,就像一個重病的人,不求正式醫師,卻求江湖庸醫,只想暫得表面的“醫治”,只想暫時止痛退熱,未得根本治療,其實像亞述王這種“醫生”,只會“騙錢”,怎會醫病。以色列與猶大人竟求助於亞述,豈非引狼入室,自取敗亡?所以神說:
“我必向以法蓮如獅子,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我必撕裂而去,我要奪去無人搭救。”事實上,稍後,以色列人就被他們所曾經求助的亞述王吞滅了!(王下十七5~7)
三、神的呼喚(五15至六3)
讀經提示
1.為什麼神要等待人自覺有罪?有什麼靈訓?
2.六1~3先知怎樣呼喚同胞歸向神?顯示先知對神的作為有什麼認識與信心?
本段正如一10至二14~23那樣,穿插在神嚴厲的責罰之中,有神溫柔忍耐的呼喚,正像父母鞭打兒女之後,又替他們抹上膏油一般。
1.神的等待(五15)
本節應與下章連接,因本節中的“我”是指神自己,下句“等他們……尋求我面”是有力的證明。本書有三點屬靈教訓:
(1)神要人自覺有罪
雖然他用苦難鞭打管教,藉著環境的災禍叫人在錯誤的路上受挫折;但他決不會奪去人的自由意志。他雖然會奪去人的平安,決不會奪去人的意識權利。
(2)真正的知罪必自覺有罪
人若因畏懼某種勢力而承認有罪,不是真正知罪。神喜歡人自覺有罪。神的管教決非逼使而是給人自省、醒悟的機會。
(3)神等待人歸回
神責罰人的目的是要人重新回到神的懷抱。他雖然降禍懲戒,卻不願人多受苦楚,更不是丟棄他的百姓不再憐惜。在施罰之中正等待著他的兒女趕快悔改。容許人受苦不是神的本意,他的目的是要回轉。
悖逆百姓的畫像(六4至七16)(陳終道)
2.先知的呼喚(六1~3)
(1)是誰呼喚
“來罷!我們歸向耶和華……”,到底誰是“我們”?這幾節的話是以色列人的呼喚,還是先知向他的同胞們的呼喚?若是以色列百姓的呼喚,那麼這些話就是他們悔改歸向神的表示了。但下文第四節神對以色列人的責備,說他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和這裡的語氣不相合。那麼,這是否以色列人一種表面和假意的悔改?也不是。因與這幾節所表現滿有信心、定意尋求神的語氣不相合;所以最合理的解釋,是這些話是先知回應神在五15的等待,向同胞們所發出的呼喚。先知用“我們”這代名詞,把自己包括在他的同胞們之內,因為他是站在整個以色列國的立場上向同胞們發出呼喚的。他的話表現十分堅定的信心和渴望。在先知的內心中,巴不得他的同胞對神有這樣的信念和愛慕。這些話不但流露出先知本人認識神的經歷,也流露了神愛的奇妙作為和目的。
(2)撕裂與纏裹
為什麼神要先撕裂然後醫治?先打傷然後纏裹?這正是神“愛”的方法,按人舊生命的敗壞來說,不但充滿各樣邪惡,而且善於偽裝;裡面雖然已經病得很重,外表卻看不見青腫的傷痕,所以神必須撕裂、打傷、把人內裡的敗壞和心靈深處的疾病完全暴露出來。我們才會真正明白自己是多麼需要他的拯救。
(3)興起與存活
“過兩天他必使我們蘇醒,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這裡的“過兩天”與“第三天”代表預言中某一特別的年代。他的撕裂與打傷都是暫時的,不久就會因經歷他的拯救與“醫治”,“在他面前得以存活”。正如詩人所說:“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卅5)。他所允許臨到我們的患難,就像靜寂的夜間一般,使我們經過營救之後,結出平安的果子來(來十二11)。
(4)認識耶和華
先知提醒他的同胞,切勿誤會神的美意。不要以為他撕裂打傷就是狠心,沒有憐恤。這正是奇妙之愛的另一面。我們應在他的責打和管教中認識他的作為,不要輕易放過這認識神的機會。在受管教之中,正是該“竭力”追求認識耶和華的時候。
“晨光”在黑夜以後出現。“甘雨”“春雨”在乾旱、寒冬過去之後降臨。兩者都象徵在神的管教過去之後,他的恩典必然來臨。“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卅5)
“確如……必”表現先知堅定的信心。這種信心是先知本身從經歷中體會到的。
四、悖逆百姓的畫像(六4至七16)
讀經提示
1.神為什麼會為以色列人發出感歎?
2.六6新約聖經什麼地方引用過?對我們有什麼教訓?
3.亞當在怎樣的環境下背約?怎樣應用在以色列人身上?
4.基列與示劍是什麼地方?8-9節主要的責罰對象是誰?
5.11節有什麼難解之處?
6.第七章其有幾個比喻描寫以色列的罪行與無知?逐一思想那些比喻之意義和教訓,如:著旺的火爐,沒有翻過的餅、愚蠢的鴿子、翻背的弓。
1.早晨的雲霧(六4~6)
(1)神的歎息(4節)
這是慈愛的父神為他的子民藉先知所發的歎息;“我可向你怎樣行呢?”不論以法蓮或猶大,他們的良善短暫得像早晨的雲霧和速散的甘露一般,都是經不起晨光之照耀,很快就消散了。他們其實毫無良善,卻有些虛飾的善義,全然經不起考驗。這種短命的“良善”,反使他們自欺自滿,不肯誠實悔改歸向神。
今日不少人問說:某某人實在是個好人,為什麼神不使他信主得救呢?其實神對於他們正像對古時的選民那樣——“我可向你怎樣行呢?”這等短命的良善、假意和表面的悔改,就像一個內臟受了重傷的人,只在外皮擦損的地方塗抹一些藥水,便不肯再接受進一步的治療了。這樣的人就算有最好的大醫生,對他們又有什麼好處呢!?
(2)神的審判(5節)
神要藉先知“砍伐他們”。先知雖然不用刀劍,卻有神的權柄和神所賜的信息,正如耶利米蒙召時,神對他說:“看哪!我今日立你在列邦列國之上,為要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又要建立栽植。”(耶一10)
神怎樣“殺戮”的百姓?用他的話。神的話就是能力權柄。單憑他的話就造出萬有。所以神的話等於行動。人的話不一定實現,因人不能單憑話語成就事情,若不配合行動,就等於空說。
“砍伐……殺戮”在此一方面指神在真理方面將藉他的僕人駁倒他們錯誤的觀念,另一方面指神藉他僕人所宣告的預言,將使災禍與咒詛臨到他們,也就是本節本句所說神的審判。
注意:神的話是藉先知說的,先知雖不能自己“砍伐……殺戮”,但先知口中卻有神的話,所以先知必須完全與神同心,說神所要他說的話。
(3)神的喜愛(6節)
六6:“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
本節神自己表白神所喜愛的是什麼。他所要的是真實的品德,不是虛偽的獻祭;要求人更多認識他,而不是遵守外表的敬拜儀式。獻祭無非為表示對神之敬愛,但若只獻祭卻並不敬愛神,則獻祭變成毫無意義,反倒使人誤會,以為神是貪愛人的牛羊財物的。各種祭物和敬拜的禮儀,無非教導人認識神。但以色列人並不追求認識神。上文先知大聲呼喚:“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因他們只實行一些敬拜的儀式,便以為敬拜神了。這正足以說明他們不認識神,不知道神所喜愛的是什麼。
在新約中,主耶穌曾兩次引用這句話責備法利賽人不明白律法之真義(太九13,十二7),因他們只注重宗教的禮儀,忽略了憐恤的品德。
2.如亞當背約(六7)
六7:“他們卻如亞當違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
(1)伊甸園之約
“如亞當背約”解釋了創二16~17的記載,就是神與人第一次立的約。亞當背約的結果,把罪帶入世界,使人生下來就帶著會犯罪的生命,更不能遵守神的約了。所以先知說以色列人如亞當背約,意思就是說,他們的背約是出於他們的舊生命,從人類的始祖開始,人就是不可信的。
(2)在美好環境中犯罪
另一方面,亞當的背約是無可原諒的。神賜給他美好的環境和各種樹上的果子可作食物,他完全沒有必要去吃那分別善惡樹之果子,但他卻吃了。照樣以色列人的犯罪也是無可原諒的。神賜給他們“五穀、新酒和油,又增加他的金銀”(二8),他們卻用來供奉偶像。
(3)“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
這是指以色列人虛假的悔改和敬拜,不但不是敬拜神,而且簡直就是向神行事詭作,對神不誠實的結果。對人也必不顧信義,行兇作惡,無所不為了。
3.祭司黨之惡行(六8~11)
(1)“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8節)
便雅憫支派中也有基列城(書十八28),但下文九節提及示劍,看來本節的基列可能指迦得支派中的基列的拉末(Rarnoth-gilead)。因基列的拉末與示劍都是逃城(書廿7~8)。通常“基列”(Gilead)是指約但河東二支派半之廣大地區(參舊約地·圖)。但在此特稱為“城”,故應指基列的拉末城。
“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這是一句痛心的話。因基列是逃城之一。六座逃城都是分給祭司與利本人居住的(書廿二13、21、27、32、36[參二十6]、38)。這些城該都是敬虔事奉神的人住的,但基列竟成了作孽之人的城!所以這話主要是感歎祭司和利未人靈性的墮落之可悲(參下節可為助證)。
(2)“祭司結黨,也照樣在示劍的路上殺戮”(9節)
示劍既是一座逃城,而設立逃城之原意是為誤殺人的可以逃避報血仇的人(書廿1~9)。祭司在逃城的路上殺戮人,證明祭司們不真心遵行律法,而在律法的字句隙縫中取巧。按律法,報血仇的人可在誤殺人的還未逃到逃城之前或在逃城之前或在逃城之外把他殺了,且只可由報血仇的人親自殺他(民卅五19、26~27)。這些祭司黨人竟幫助報血仇的人在半路上殺人,而不是救助誤殺人的進入逃城,諒必收受賄賂,作奸犯科!在此先知以強盜結隊。行兇姦淫,描述祭司之結黨行惡,可見當時宗教腐敗之程度,已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了!
(3)“可憎的事”(10節)
通常指拜偶像的事,特別是拜外邦偶像時的淫行。所以“在以法蓮那裡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這也與上文祭司的罪惡有關。祭司原應教導人明白律法,事奉真神,而他們竟領導以色列人事奉偶像。
(4)所命定的收場(11節)
本節經文意義不很明顯,究竟是指壞的方面的報應、懲罰?還是指好的方面的收穫或新的事奉機會?中文和合本的“收場”,在語氣上顯然是指壞的方面,按上下文似乎很切合。因上下文指以色列的罪惡,且英文譯本在本節開端都有also使本節與上文的話並列。但“我使被擄之民歸回的時候”,怎會是報應猶大人的時候?以色列人從巴比倫歸回,是他們得自由之時,怎會是受罰的日子?“被擄之民歸回”可能指主再來時猶太人經大災難之苦,且本句“我使被擄之民歸回”在較新英譯本都作“restore
the fortunes of my people”(即重建我民產業)如:N.I.V.,N.A.S.B.等。中文呂振中本譯作“我恢復我民之故業時”。
在先知書中,在上下文都是講論消極方面之事時,忽然插入滿有盼望的應許,並不希奇。本節若從好的方面看,就不是“收場”而是“收穫”。因英譯作:harvest,較可能指好的方面。這樣本節可作如下之領會:
①以色列人將重新以耶路撒冷為全國領導中心。
②上文既論到原來的祭司墮落失職,那真正的祭司將另出於猶大。這是猶大支派最大的收穫。
悔改的呼召(五1~六11)(鮑會園)
本書悔改的話語,一而再的向百姓呼召。「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六1-2)照此段經文,百姓似乎有悔改的心,但我們仍未能照字面解釋。因「主說: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呢?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因此,我藉先知砍伐他們,以我口中的話殺戮他們;我施行的審判如光發出。」(六4-5)可見百姓的悔改是表面的,是虛假的,所以神要更厲害的責備他。
{\Section:TopicID=218}看看他們虛假的悔改
{\Section:TopicID=219}(A)藉自己的功勞代替內心的悔改
神已宣佈他們的罪,但他們想在神面前行賄賂。神啊!我給你一些好處,不要審判我吧!「以色列的驕傲,當面見證自己。故此,以色列和以法蓮必因自己的罪孽跌倒;猶大也必與他們一同跌倒。他們必牽凓牛羊去尋求耶和華,卻尋不見;他已經轉去離開他們。」(五5-6)神既宣佈百姓的審判,他們應當悔改,但他們說,將牛羊獻給神,但內心違背神,獻祭行動與內心不同,所以神不接納。
我若生活上有罪孽,可以向神說,我多些奉獻,你可不責備我嗎?這是不可以的,一切奉獻,不能代替心中真正的悔改。百姓以為奉獻牛羊就行,但牛羊不能帶他們到神面前。有悔改的行動,但無悔改的心,神是不悅納的。
{\Section:TopicID=220}(B)遮蓋自己的困難
「以法蓮見自己有病,猶大見自己有傷,他們就打發人往亞述去見耶雷布王,他卻不能醫治你們,不能治好你們的傷。我必向以法蓮如獅子,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我必撕裂而去,我要奪去,無人搭救。」(五13-14)百姓生活有危險,國家有難,不悔改所行的,卻去求助他國。他們不查出危難的原因是甚麼。
教會工作沒有見證,信徒生命沒有長進,不能結出屬靈的果子,雖有嚴密的組織,也不能解決問題。
心靈寂寞,與主的交通中斷。想得一時的滿足,追求自己喜悅的事。滿足肉體的享樂。
有一位弟兄,因有困難,以致影響青年團的氣氛,其實一個困難解決,又有新的困難。有人以為純正信仰教會未得到應得的果效。是因世界的聲勢,異端,新神學派的聲勢太大,其實真正的困難,不是這些原因,是因為神的靈已不在我們中間,失去屬靈的作戰能力。
{\Section:TopicID=221}(C)覺得自己的罪大太難對付
不是沒有悔改的心,也不是不恨惡罪惡。只是他們的悔改是暫時的,出現如同早晨的雲霧。巴勒斯坦氣候乾燥,白日海風吹來,潮濕成一層雲霧,看起來很大,但太陽一出,便不見了。他們不能保持悔改的心,永遠不能得到神的悅納。
{\Section:TopicID=222}(D)用信心做口號,來遮掩缺乏的信心
「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他們說,我有軟弱,神不祝福。但神是不輕易發怒的,過兩天神會使我們甦醒,用不凓擔心。神的教會永不失敗,到了時候,神必賜福,他們用神的恩慈,信實,權柄來作藉口。他們又說,我知有罪,但我已是得救的人,聖靈重生了我,我一生在神的家,還怕甚麼。他們表面似乎很有信心,其實是用來遮掩剛硬的心,藉神的恩慈來放縱自己。
{\Section:TopicID=223}真正的悔改
真正的悔改,首先對罪有所認識。甚麼是罪?兇殺、偷盜、貪心等是罪,當然是,但不是罪的基本意義。罪不是外表的,乃在內心與神的關係,不可把罪看得太輕,太淺,或用行動來遮掩罪。
比如丈夫得罪妻子,拿一塊糖給妻子,請她不發脾氣。恐怕因此使妻子更大發脾氣,因為這樣不能解決困難,而且加深了問題。如要解決困難,捨此並無別法,就是丈夫要向妻子認錯。同樣的我們犯罪得罪神,只有向神認罪,才能得到饒恕。
要知道罪是攔阻我們與神交通,要認識罪的可怕,就要認識神是多偉大,多聖潔,這樣便可認識在神面前,罪是多可怕,多可惡。
以賽亞看見神的偉大與聖潔,便說:「禍哉,我滅亡了。」
認識罪的性質,就是神多偉大,罪是多可怕,為罪要有痛悔的心。
遊子在外面想起母親不喜歡罪惡,便不敢犯罪。我們若知道神的心難過,就能恨惡罪惡。
認罪與道歉,亦有不同。比如我踏了你的腳,我便說:「對不起。」我道歉後,就沒有責任。你若不饒恕我,我還可以定你的罪。但認罪不是如此,認罪後,不是將責任推卸給神,而是仍然願負起罪的一切後果。
故真正的悔改,先有謙卑的心,且願為罪負責。不但有決心離罪,且願為罪付任何代價。不遮掩,不推卸,最後用行動將神的話行出來,不是單單聽道,還要行道。
神說,轉回吧,何必死亡呢?不推卸,不遮掩,用誠心在神面前,神正等待將福氣賜給我們。神要賜福給我們的心,比我們要得福的心更大。願神賜福大眾!──
鮑會園《何西阿書信息》
兩國的失敗(五10-六3)(文牧)
現在是傳講信息的內容;雖然是直接指向北國以色列而講,但是同樣也包括了鄰國猶大。先知開始討論「猶大的首領」(10節)。
以色列(或以法蓮),與神的關係已經「朽爛」(和合本譯作「蟲蛀」和「朽爛之木」)。這和十三節的「病」和「傷」連接起來。神現在要向兩個國家發怒,一種屬與生活的膿瘡將要在兩國中出現,這種膿瘡使得他們與神的關係出現病狀。以色列人清楚知道他們的疾病,而他們也找錯了治療的方法,他們差遣使者到亞述去見耶雷布王求幫助(13節)。這指的可能是米拿現王在他統治期間(西元前七四五至七三七年)曾向亞述王求助進貢;但也可能是指何細亞王,即在元前七三二年繼承比加作王的何細亞,他也做過類似的事。不管是誰,任何這類行為都是錯誤的;絕沒有外來的力量,可以醫治以色列的屬靈生活的疾病。神,好像少壯的獅子,將要撕裂這個悖逆的國家,待他們好像野獸捕到的獵物,絕沒有人能救他們脫離神的手(14節),因此,神將要與祂的選民分離,「回到原處」,直等到他們自覺有罪,悔改歸向祂。
第六章一至三節的話是一篇典型的懺悔詩,如果他們是真誠地唱出來,回轉歸向神並依靠衪,可能會有平坦的道路可走。
神可能離開「回到原處」(15節),但是人必須悔改「歸向耶和華」(六1)。屬靈的疾病只有神能醫治,只有祂能使國家的傷痛痊癒。先知的信息是清澈的,但較難感受和抓住它。在這幾節經文中我們看到了希望;過了一些日子,復興的路程即將開始,而過了兩天,到了「第三天」,新的生命將他蘇醒過來(六2)。
愛如早晨雲霧(六4-11)(文牧)
就是以法蓮和猶大唱著先知所引用的懺悔詩(六1-3),也沒有甚麼用處。神的先知苦口婆心,說出了真誠的話,神的百姓仍頑固地拒絕接受。他們以為儀式已經足夠了;只要獻祭,就能討神喜歡(6節)。因此,先知宣佈他們的罪狀(7-10節),其內容清楚地說明崇拜活動的虛假。虛假的崇拜有三種:(一)由於在亞當這個地方發生的不忠誠的行為,已破壞了所立的約(7節)。亞當是約但河與雅博河會合處的一個鎮名,在耶利哥城南二十公里處。(二)在基列,即是約但之外,在那裡發生了流血事件(8節);這裡暗示謀殺,或者是用孩子獻祭的恐怖事件。(三)祭司結黨去謀殺那些示劍的旅客(9節)。示劍是希伯來古老的聖地之一,也被約書亞選為逃城之一(參書二十7-9);先知暗指那些要尋找提供安全之地的人,竟然被祭司謀殺了。
歸向耶和華(六章1〜11節)(臺北基督之家)
分享:這一章聖經開始於人對神的回應。
第一節呼籲神的百姓歸向祂,因為深信祂是恩典的主,雖然有管教,甚至有刑罰,但是確知當我們回轉時,祂有恩典、有憐憫、有慈愛。
雖然神深切瞭解我們,知道我們的軟弱、有限、無力,誠如主說:「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作呢?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你看!主早把我們看透了,祂知道即使我們悔改、回轉、行善,靠自己都維持不了多久,過不了三分鐘又會原形畢露,又會漸漸偏離,祂完全知道我們的光景,如果我們自己回首省察自己,一定也會承認,這的確就是我們真實的景況!我們太有限了,我們不可靠!
然而,主卻有一個極偉大的宣告,「我喜愛良善(或譯: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主在乎的不是我們做什麼,主在乎的是我們認不認識祂,知不知道祂是一位怎樣的神!
這一節聖經主自己告訴我們祂是一位怎樣的神,「我喜愛良善(或譯:憐恤),不喜愛祭祀。」「良善」一詞,聖經裡括弧中記下或譯為「憐恤」,主喜歡憐恤我們,祂知道我們不好、不完全、行善無力、連悔改常常也是三分鐘、好不了多久老毛病又犯了……這些主都知道,但是祂仍然喜歡我們回到祂面前,喜歡我們承認自己無能為力,喜歡我們誠心悔改,喜歡我們承認,若不是靠主,我們就算再多次後悔自己的惡行,卻也改不了,喜歡我們像一個做錯事的孩子,來到父親面前承認,「爸爸,怎麼辦,我又做錯了……」祂總是憐恤,因為,主喜歡憐恤!
無論你處在一個什麼樣的光景,請記得「主喜歡憐恤」!
回應:天父上帝,我何等感恩,因為「禰喜歡憐恤」,請垂聽孩子誠心的禱告,我需要禰,離了禰我根本無法勝過自己的軟弱,求禰隨時與我同在。
禱讀:何西阿書六章6節
6 我喜愛良善(或譯: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 神,勝於燔祭。
神管教的目的(6章)(香港讀經會)
祈禱: 神啊!求你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若我有甚麼過犯,求你赦免。
先知在本段經文的第一部分(1-3)呼籲以色列人悔改歸向耶和華,重新追求認識祂,與祂重建親密的關係。先知表明,雖然神對悖逆的以色列民會施行嚴厲的管教,但若他們願意回轉的話,必可得著神的「醫治」和「纏裹」(1下),並可在短時間之內復興起來(2),到時他們必因得到神話語的滋潤而充滿盼望和生機(3)。可見,神管教人的目的並不是要人單單因犯錯而受刑罰,卻是要人得拯救;祂不是要借著管教使人意志消沉,而是要人生出悔改的心。
誠然,神是本於祂對人的愛才會向人作出管教(參來12:6),正如當一個父親責打不聽話的孩子時,雖然內心會充滿著傷痛,但為了能使孩子明白自己的錯誤,並走在正確的路上,他仍會忍痛作出嚴厲的管教。所以,當人面對神的管教時,應該要謙卑下來,認真的悔改,歸向神,更新與祂的關係,而這關係是建基在人對神的認識上。若我們要認識神,便必須以神為首,竭力追求祂的帶領,捨棄心中的偶像。
可惜的是,那些陷在罪中的以色列人並未有接受神藉先知所發出的呼籲。先知指出以色列人對神的愛如同是「早晨的霧,一轉眼就消散,像露水,天一亮就消失。」(4,現代中文譯本)他們對神的愛極不堅定,並且繼續在亞當(應是指位於約旦河與雅博河會合處的一個鎮)背叛神(7)、在基列以孩童向邪神偶像獻祭(8),甚至有祭司在通往示劍的路上,結黨作劫財和謀殺的事(9)。明顯地,以色列人的這一切惡行玷污了自己的國家。
神期望我們能行在祂的旨意中,真誠的尋求祂,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所以,當我們犯罪離棄神時,祂會本於對我們的愛來管教我們,叫我們回轉,從而結出聖潔和公義的果子。讓我們謹記,若我們被神管教的話,不要只把著眼點放於被管教的痛苦上,而忽略了神對我們的愛以及祂管教我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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