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公正、公義、公平、正直

 

【甚麼是正】正乃指不偏不倚說的。凡事都要適乎中。即如信人好,得有度數;看人壞,也當有分寸。因好中難免有壞處,壞中也常有好處。我們處事要正,就是不偏重那一面,幷且是絕對地注意到各方面,又從各方面來看,把人或事情放在剛剛好的地位上。

   這不是屬靈或屬道德的事,而是性格的問題。作教師的解經,作長老的治理教會,非有『至』的性格不可。性格中如有不正的成分,就不能作出正的事來。好比,不對的水銀秤,自然不能平出正的平面來。

 

※ 希伯來文的『義』字並不重在道德問題,而是與神的關係是否正確。出九27法老說:『這一次我犯了罪了,耶和華是公義的,我和我的百姓是邪惡的。』原文意思是:『我犯罪,耶和華是站在對的一邊,我和我的百姓卻站在不對的一邊。』

 

【久借不還的書】張弟兄未得救時,曾在東北服務,借了機關一本分析大全,轉赴南京作事。因爲該書無處可買,新到機關正需此書參考,便把此書帶走。原意暫時借用,竟成久借不還。大陸淪陷,此書也就隨著淪陷。信主之後,聖靈指著這罪要去對付,但是原書已與機關一齊淪陷,無法歸還。聖靈指明要向以前長官認罪,就寫了一封信向以前借書處長官認罪,幷附送『到底有沒有神』一本,向他作點信主見證。長官接此信後,深受感動,看了此書,願意研究信主,不久就得救了。

 
【公平待人──不輕易猜疑人】                                 (施達雄)
讀經:雅各書二:1-6
金句:「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翰福音7:24
    有個老農夫,每日早出晚歸耕作。  
    有一天,他發現斧頭不見了,四處尋找、問人,都沒有結果。突然,他腦海中有個念頭閃過:「莫非是隔壁那小孩偷的?」
    「看他獐頭鼠目,準不是個好東西。」他仔細觀察那小孩子的動作、神態、舉止、言談,愈看就愈像是個會偷東西的人,「好!我非找到證據不可」。
    往後幾日,農夫對子孩的態度,常常是咄咄逼人,亳無善意。
    半個月後,老農夫鬆土時,突然在草叢中找到了斧頭,他很自責的將它帶回家。此後再觀察那小孩:無論動作、神情、舉止、言談,竟沒有一處像是偷東西的……
    他自責地說:「我怎麼這麼容易冤枉人呢?」
    這故事讓我們體會出猜忌、臆測所產生的錯誤影響--使人產生錯誤的判斷力。
  「不輕易猜疑人!」這是基督徒在人際關係中應遵行的原則。
默想:我的心不給偏見留餘地。

 

【正】

   ()正即是正當中、適中、不偏不倚,不只是指不彎曲、不邪說的。

         1.主傳正道(路廿21)

         2.神的國權是正直的(來一8)

   ()正近乎中庸之道,不高看,也不低估,不偏左右,大小適中,但不是折中(羅十二3)

         1.按正道行(來十三18)

         2.正直的教訓(多二7)

   ()事奉神的人不可走極端,鑽牛角尖,對真理要絕對而持平,對人對事看法判斷要不篇不倚,正正好。

         1.人都是偏離正路走差了,變為無用(羅三12)

         2.向左向右,主說這是正路(賽卅20~21)

   ()這不是屬靈道德問題,乃是性格問題。

         1.對人――愛、熱、冷、敬畏、教、責,都要適中。

         2.對真理――要兩面看,給適當地位。

         3.對己――地位、功用要看得合乎中道(羅十二3)

   ()事奉主的人治理教會,非正不可,偏就枯,歪就倒。

   ()基督是正,那裏沒有基督,那裏就不正。

──《性格操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