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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亂

 

淫亂(Fornication)不貞潔、不道德的性關係。在聖經中,「淫亂」一詞被用來指幾件不同的事情。一般而言,是指一切在夫妻關係以外,不合法的性行為。例如,在哥林多前書五章1節,這個字眼曾使用2次,指出教會正在包容的罪行:有一個人明顯娶了自己的繼母為妻。在羅馬書一章29節羅列的可怕罪惡中,使徒保羅加上淫亂一項(參欽定本),看來是以它代表所有不道德的性關係。至於在哥林多前書中,上下文顯示,保羅正在討論種種不正當的性行為(林前六1318)。在哥林多前書七章2節中,保羅所說的「淫亂」在希臘文中是一個複數字,用來暗示這罪可以各種形式出現。故他得出一個理由,說明哥林多人為甚麼要結婚,好好與伴侶同住。這詞其中包含的一種罪,就是姦淫。「淫亂」在狹義而言,也可指人未結婚而苟合,發生不道德的性關係。這樣的解釋適用於同時列出淫亂和苟合的經文。聖經中記載了耶穌對從人心發出、能污穢人的罪,所定下的範圍(太十五19;可七21),其中包括了姦淫和苟合。在保羅列出不能承受神國的人的清單中,淫亂和姦淫的人都榜上有名(林前六9)。今天,聖經學者,通常會把馬太福音五章32節和十九章9節中「淫亂」一詞,專指姦淫。問題在於解經方面,而過於翻譯方面。對於耶穌論及人只有因妻子犯了姦淫,才可以休棄她的觀點,保守派學者無法確定,主這話的含義是狹義的單指姦淫,還是廣義地包括了各種性的罪行,他們沒有一致的看法。主也可能是指不合法的婚前性行為,若是如此,則含義便更狹窄了。舊約和新約對「淫亂」,同樣採用一種比喻性的說法。以色列和教會都被稱為主的妻子或新婦,人放棄信仰,離開神,轉向偶像,便為淫亂(參耶二)。以西結書十六章以婚姻和不忠於婚姻約誓,來象徵神與犯罪的以色列之關係,以色列已成為神「不忠的妻」。何西阿書的首3章,以何西阿先知和他不貞的妻子歌篾的關係,作為例子。以色列國跟隨別的神,對其「丈夫」耶和華不忠。啟示錄也有同樣的比喻性用法,提到「淫亂」(啟十四8,十七24,十八3,十九2)。淫亂是基督徒必須時常防備的一種罪行(林前六18;帖前四3)。使徒保羅甚至勸誡人不宜以這些罪來戲笑(弗五34)。WesleyL.Gerig另參:「姦淫」。――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