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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憎的

 

可憎的(Abomination)聖經用語,指可惡的人、行為或事物,其淵源出於聖潔的神對其子民的特殊要求。舊約常用以表達此意的形容詞有「可憎的」、「污穢的」、「不潔的」等。「可憎的」譯自希伯來文,原詞主要有4個:最常用的一個指違犯既定的習俗、儀禮,因而必受神懲的行為,如用有瑕疵的祭牲獻祭(申十七1)、占卜、問兆、行巫術(申十八12)、崇拜偶像(王下十六3)等;另一個希伯來詞指某些動物的肉,人若接觸或食用均要受玷污(利十一10-13);第三個詞指已過3日的祭肉(利七18);第四個指異教的偶像(耶四1,七30)。舊約希臘文本多將「可憎的」譯為「不法」,尤以以西結書為著,從而為該詞加添了道德的成分。在新約,除了「那行毀壞可憎的」的特別用法以外,「可憎的」一詞則在新約只出現數次(路十六15;多一16;啟十七45,二十一827)。各譯本有不同的翻譯,但主要的意思是指聖潔的神所厭棄的東西。MorrisA.Weigelt另參:「那行毀壞可憎的」;「潔淨和不潔淨的條例」。――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