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辭典目錄〕
「尼希米」 尼希米 Nehemiah(人名) 字義: 主的安慰 Consolation of the Lord,主是安慰 Jah is comfort 彙編: •拉2:7;尼7:7同所羅巴伯回國的一首領。 •尼3:16押卜之子,曾助修聖城。 •尼1:1-11,2:1-8作過波斯王的酒政,後封為猶大的方伯,曾重修聖城者。 ―― 陳瑞庭 尼希米(Nehemiah)被擄歸回時期,舊約提及的3個人物。這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必安慰」,正適合這充滿盼望和應許實現的時期。(1)於主前538年稍後的時間,與所羅巴伯一起,從巴比倫回國的被擄者名單中的一位首領(拉二2;尼七7)。(2)「管理伯夙的一半」,於主前444年協助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的人(尼三16)。 (3)復國時期的猶大省長。他原是波斯王亞達薛西一世(主前464-424)的酒政,後來要求王派他到猶大,援助族人的困難,尤其是協助重建耶路撒冷(尼一1至二8)。他被委任為猶大的省長達12年。他一到耶路撒冷,立即視察城牆,他知道修築城牆是當務之急,因城牆可保障城內的安全,並可作散居猶大地的猶太人的中心。他能夠匯集力量去支持和完成這計劃,顯明了他的管理和行政才能。他的禱告(尼一4-11,二4)及堅信神的引導和幫助(尼二8、18、20),也顯明了他個人堅強的信心。他要面對鄰近的撒瑪利亞、亞捫和亞拉伯等強大勢力的敵視和威嚇(尼四1-9,六1-14)。他也要求經濟方面的公平分配(尼五),因有些富裕的猶太人利用糧食不足的境況,向窮乏的弟兄謀取高利。尼希米對耶路撒冷的關注,也包括復興聖殿敬拜的強烈意願。他參與制定一份約書,供猶太人簽名起誓,支持聖殿供職的人員和供應祭品(尼十1、32-39)。他清楚看見猶大當時極需要的不僅是穩定的政治局勢,也需要宗教的復興。這些宗教改革是在他作省長的第二段時期進行的(尼十三)。那段時期內所作的其他改革包括守安息日(尼十三15-22),以及解決與外邦人通婚的問題(尼十三23-27)。尼希米是一位很有魄力的領袖(第25節)。在這個政治和經濟疲弱的時期,他使用了帝國賦予的權力,使猶大地的居民重新建立國家和宗教的身分。LesileC.Allen另參:「尼希米記」;「以斯拉#1」;「以斯拉記」;「被擄歸回時期」。――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