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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

 

复活(Resurrection)从死亡中给唤醒,这词在圣经中有3种不同的含义。复活指借着神迹使一个死去的人重获世上的生命,如以利亚使一个男孩复活(王上十七8-24);以利沙使书念妇人的儿子复苏(王下四18-37);耶稣叫睚鲁的女儿(可五35-43)和拉撒路(约十一17-44)复活;彼得叫多加复活(徒九36-42);保罗则令犹推古复苏(徒二十9-12)。圣经并没有暗示这些使人复苏的行动会防止将来的死亡。复活的另一个意思是指末时为惩罚或奖赏而出现的复活(约五29;参启二十56)。最后,复活常指耶稣基督的复活。复活与希腊人希腊人的二元论──身体与灵魂是分开的──并不能帮助他们接受复活的观念,一些神迹故事中的复苏事件则除外。希腊人并没有关乎复活的学说,他们所发展的是一套灵魂不灭的主义。他们认为身体是一件可弃置的物质外衣,灵魂则是不朽坏、历世不变的。希腊人循环式的时间观念帮助他们发展成灵魂转生这复杂微妙的看法。无论雅典人有没有误会保罗,他们对保罗传耶稣及其复活的反应(徒十七16-32)跟希腊人的思想颇为相符。一个死人真正复活,进入一个永远不死的状态,无论指一般人或某一人如耶稣,这观念在希腊的哲学里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旧约和犹太教里的复活复活的概念在以色列中发展得十分缓慢。生与死乃关乎在这世上肉体的存在;死亡就是离开这世界,进入一个幽暗的地方,这地方称为阴间(赛十四11),是一个绝望的地方(伯七910;撒下十二23)。阴间的惨况是一个人断绝了与神的交往。在那阶段的以色列思想里,复活的希望似乎十分渺茫(诗六45,八十八10-12)。

但在个人未来的绝望境况中,以色列人建立了对神忠心的意识。虽然将来尚不明朗,约伯无助地呼喊说:「人若死了岂能再活呢?」(伯十四14)约伯在寻求一些似乎不可能的事,但约伯记十九章25-26节这段难解的经文,暗示了这问题在一位活着的救赎主身上可能会有答案。同样地,以色列的赞美诗开始肯定神的无处不在,例如:「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诗一三九8)虽然有些人极力主张何西阿书六章1-3节暗示复活的观念,但对以色列人来说,那更像是神的一个应许:纵然以色列败在敌人手中,神仍不断看顾。保罗是否看何西阿所说的第三天是指耶稣复活,我们很难评估。这段经文与别的经文如以西结书的枯骨复生(结三十七),主要是论到以色列在失败中仍有希望,但也可能是以色列人那发展中复活观念之一部分,就是人死后并不表示一切已完结。然而,但以理书十二章2节肯定是谈及死人的复活。这节经文宣布了犹太人双重的复活:有些人复醒得永生,有些则永远受羞辱。但这里却没有暗示所有人皆复活。以诺和以利亚的故事对来世的生命提出了另一些难题。以诺的故事虽然简单(创五23-31),但十分吸引,因为以诺是亚当以后第七代的人,他与神同行,共活了365年。在两约之间时期和在希伯来书十一章5节,「神把他接去」均被理解为以诺升了天。在以利亚及以利沙的故事里,能力之迁移可见于以利沙见证以利亚升天。以利亚随着旋风上了天堂(王下二111)。虽然以诺和以利亚的故事均未确证复活的观念,但无疑有助于发展复活后之生命这概念。在两约之间时期,这些观念开始成形。神学观念牢固的保守派撒都该人对复活和来生等新概念不闻不问。他们继续坚持摩西并没有复活,且生命只囿限于这世上的范围,未来的盼望是透过人的子孙才能享受到的(《传道经》四十六12等)。在死人的居所──阴间,人与神再没有关系,落到阴间是一件不幸的事(《传道经》十11;十四16;十八28等)。基督徒普遍知道撒都该人对复活的意见,因为撒都该人曾以七兄弟共享一妻的难题留难耶稣。耶稣纠正了他们对复活、对神和对圣经的错误观念,指出其不足之处(可十二18-27)。随着耶路撒冷陷落,以及他们在圣殿权力失落之后,那现世化、政治上妥协的撒都该人也不复存在。法利赛人与爱色尼人及他们的昆兰弟兄均相信复活。著名的末世经文《以斯拉二书》七章和《巴录二书》五十至五十一章指出了复活的双重模式。两段文章可能都是晚至主后一世纪的作品。在主题类似的《以诺一书》中,犹太人中的义人可期望复活,但恶人则不可作此奢望(四十六,五十一,六十二章)。但在以诺书的其他地方,却显示一些恶人会复醒受审判(二十二,六十七,九十章)。这些文章中所讲述的义人复活,一般都关乎属灵的身体,但在《马加比二书》七、十四章及其后,这方面的观点似乎还未完全发展,其中较多是关乎物质之身体的。与黑暗之子──如法利赛人──进行属灵争战的昆兰盟约群体,则期望在耶和华的大日子能得享复活。虽然在犹太教中,在末后的日子有复活和审判这个意识愈来愈强烈,但却没有弥赛亚复活的观念。这样一个观念要到耶稣实在活于历史中才得以建立。耶稣基督与复活基督的复活是基督教的中心信息。对保罗来说,复活的观念十分重要,他的教训与信心都是建基于复活之有效性。他认为基督教若缺乏了复活,一切便是空洞和没有意义的(林前十五12-19)。复活对保罗来说,实在是神在耶稣里显明祂弥赛亚的能力(罗一4)。基督的复活同样也是新约其他经文的前设。重生带来的活泼盼望乃建基于复活(彼前一3)。复活是见证神,以及与神相交的基础,因为活着的主曾被看过和摸过(约壹一1-4)。复活也是传道事工与选立使徒的基础论题(徒一21-25)。被高举坐在父神右边的基督,是了解希伯来书对忍耐之呼召的关键(来一3,八1)。得胜的羔羊虽曾被杀,却仍站立,就是启示录中胜利之期望的大前提(启五6)。同样地,福音书若不以基督的复活作结束,也不算是「福音」。复活的记载与学者的争论虽然耶稣基督的复活是基督教的精髓,但也引起好些争议。学者常留意到圣经各卷记载中的差异。有多少个妇人来到墓旁?在墓旁的天使或人是一个(可、太)还是两个(路、约)?妇人是来膏耶稣(可、路),还是来看坟墓(太)?那人或天使说「他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可、太),还是「当记念他还在加利利的时候怎样告诉你们……」(路)?妇人因害怕而没有把这事告诉任何人(可),还是她们回去向门徒述说这事(太)?耶稣显现的次序如何?祂是在耶路撒冷(路、约二十)还是在加利利(太、约二十一),又或在两地均曾向人显现?这些有关耶稣显现的记载是否协调?耶稣复活后所拥有的是怎样的身体?上述各疑问及许多其他的问题,都是当代许多学者所争论的议题。上述问题中许多都不是近代学者首先发现的。他提安在第二世纪就曾编着一本《四福音合参》来剔除这些问题,期望基督徒会以他这没有差异的记载来代替四卷福音书。虽然基督徒都喜欢其中谐协的记载,但他们仍继续忠心地传流四卷福音书,因为他们相信,这些福音书是神透过圣灵的默示,要为其儿子提供有力的见证。今天许多人仍沿用协调的方法,意图处理历史问题中的一些细节,但他们往往忽略了每一卷见证的独特性。有些人则强调其中的差异,推测福音书如何构成;但在这些人类构想的细节中,复活的事实往往失落了。其实两种方法都是尝试从不同途经来维护信心与理性的精髓。空坟墓有些学者认为保罗没有谈及空坟墓,乃因为空坟墓的传统说法是错误的,并且是后期才形成的。然而对于一个受过训练的法利赛人来说,身体即表示有一坟墓,没有身体也就没有复活(参林前十五35-57,其中论及身体、死亡和改变)。另一方面,坟墓是空的。耶稣的遗体可能被门徒偷去(太二十八13似乎有这含义),但这样,教会便是建立在谎言上了。犹太人可能把耶稣偷去了,或门徒可能找错了坟墓,但那遗体始终会给他们的敌人找到的。耶稣可能曾陷入昏迷状态,后来才在冰冷的坟墓中苏醒过来,但这结果不可能导致基督教会产生的能力。上述的解释都是努力从理性方面着手,而且是基于耶稣并没有真正复活的先存观念的。尽管资料上有差异,福音书作者在空坟墓的事上,用了许多相同的材料,他们自己却避免去这事件作为相信复活的基础。除了约翰福音二十章8节外,空坟墓所引起的是惊异和惧怕。这故事看来实在是一派胡言(路二十四11)。但使人产生信心的,并不是空坟墓的故事,而是复活之主的显现。显现关乎耶稣的显现,并不像空坟墓的故事,因为各卷福音书甚少记述相同的资料。然而,多次的显现却是信心的基础,叫人相信那难以置信的事情实在是发生了。因看见复活主的显现,教会的敌人像保罗,也改变为热心的使徒(徒九1-22);多虑的渔夫像彼得,也撇下他的渔网(约二十一);多疑的人像多马,竟说出了早期基督教最伟大的认信(约二十24-28);两名在往以马忤斯途中疲累的旅客,也火热起来,赶快奔回耶路撒冷,与人分享他们看见复活了的耶稣的经历(路二十四13-35)。学者曾为这些显现的状态而争论。从保罗所列出的各次显现开始(林前十五5-8),有些学者坚称每一次显现的性质都是一样的;使徒行传中记载耶稣在大马色路上向保罗显现时,是灵性上的出现(徒九1-9;参徒二十二6-11,二十六12-19),他们便认为每次显现的性质也是同样灵意化。他们拒绝某些记述如复活的耶稣是可以触摸的(太二十八9;路二十四39;约二十27),及祂曾吃东西(路二十四41-43)。他们认为这些说法,是后来才加诸早期异象式的传统记载之上。这种论证是基于一致论和非肉体存在的前设,同时轻视了保罗自己述说的经历中,所承认的不一致之处(林前十五8)。另一种理论是基于历史中的耶稣和信心中的基督之区分。根据这种观点,复活不被看为一件历史事实,而是众门徒的一种信心的经历。然而,问题是新约中的见证人并不是证明神在他们身上成就的事,而是神如何借着耶稣来作工。虽然两者可能有关连,但保罗解释他与基督的相遇,却用了救恩、生命的改变,及「在基督里」等观念。他大概不能同意说这些与基督相遇的经历,就是复活。复活与诺斯底主义诺斯底的末世论源自灵魂不灭的希腊思想,并且包含皈依者的灵魂上升至诺斯底的天堂时,肉身的躯壳便脱落的观念。由于诺斯底有其特别的用字方法,《腓力福音》能帮助我们了解诺斯底派如何把观念扭曲。在书中,作者坚称:「那些说主是先死后复活的人是错误的;因为祂是先复活(然后)才死去。若一个人不是先得着复醒,他会不死吗?」(五十六15-19)复活不再是末世的观念,也并非一种未来真实的盼望,乃是现世一种已实现的灵性醒悟。《腓力福音》也帮助我们了解,提摩太后书二章17-19节为何这样严厉地批评许米乃和腓理徒称复活的事已过之说法。明显地,已实现的末世观出现在诺斯底主义中的时候,跟从保罗的人和教会都反对其观点。二十世纪的教会也应继续拒绝这观点。关乎复活的一般观念保罗指望主的日子快来到,那时,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先复活,那些仍然活着的,要在最后的胜利中加入他们的行列(帖前四15-18)。在保罗的思想中,这复活无疑是一个荣耀的盼望,并且关乎各个人的身体,这身体不是物质性的,而是灵性的(林前十五35-44)。保罗并没有像约翰一样,提及两次复活(例:约五29),他只谈到复活以得生命。要了解这新约思想中的难题,也许约翰的启示录可给予最佳的提示。其中谈及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人是有福的(启二十56)。虽然在启示录中,复活一词并没有与审判连用,但主在审判宝座上之显现,及在火湖里有第二次的死之判决,显示复活接受审判,跟复活以得生命并不可同日而语。GeraldL.Borchert另参:「主再来」;「死人的住处」;「末世论」。――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