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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

 

服饰(FashionandDress)圣经提及衣着,时常笼统地称为「内衣」、「外衣」或「袍子」。由于少有描写当代服饰细节的文字,我们只好倚靠图画、陶器、装饰品、雕像及浮雕等物,作为研究当日服装款式的线索。我们要知道许多埃及和巴比伦的艺术制品上,刻划了以色列人俘虏或哀求者的形象,所以他们的服饰亦异于社会各阶层的市民。在发展纺织技术之前,许多古代近东地区的居民(包括以色列人)都会畜养羊群,取皮为衣。后来,人们又从绵羊身上拔出羊毛和收集羊群擦过树枝时留下的羊毛,造成毡状一样的布料。羊毛始终是整个圣经时代中,最重要的制衣原料。当过着半游牧式生活的以色列民,生活渐趋安定,他们便开始种植亚麻。他们又把麻织成布匹,作为另一种常用的布料。亚麻可以制成不同等级的布匹,由极粗到极幼都有。山羊毛和骆驼毛也用作制成一些粗糙、厚重的布料。至中青铜时代初期(约主前2000),精制的丝绸开始由中国传入,近东一些地区也开始出产生丝的制品。棉布在埃及已为人所知,但似乎尚未见于圣经时代的巴勒斯坦地。对衣着的态度衣物常常被视为财富的象征。战利品中有时包括衣服在内,如以色列人进攻迦南的日子,参孙给非利士人猜谜语时(士十四1213),奖品就是30套麻布衣裳。以利沙的仆人基哈西因要求两套礼服,表现他的贪念(王下五2226)。拥有过量衣物会被贬为不必要的奢侈。同样,为衣着而愁烦的人,也被视作顾念物质(太六25,十10)。犹太人认为神会把衣食赐给祂的子民(申十18)。在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里(路十六19-31),他们在社会地位上的差异,可以从描写衣服的文字中反映出来。财主所穿的是紫色细麻布,与贫穷乞丐所穿的有天渊之别。那一种布非常名贵,如黄金一般贵重,其价值仅次于由中国入口最上乘的丝绸。细麻布是由埃及(参结二十七7)或印度入口的。近东地区普遍都十分重视衣物的保养,尤其是一些上好的布料。对于犹太人来说,洗衣服换衣服经常带有宗教含义,例如雅各吩咐全家上下更换衣裳,作为自洁之礼的一个步骤(创三十五23)。洗衣服是祭司诊断痲疯病的程序之一(利十三47-59),也是洁净痲疯病康复者(利十四89),并使曾与不洁净的人物接触的人,得到洁净的程序之一(利十五2-27)。在忧伤的时候,人们也会更换衣服。所以,大卫在儿子死后,就换过衣裳(撒下十二20)。为了表示悲伤或愤怒而撕裂衣服,是一件常见的事(撒下一11;王下五7)。在守丧(创三十七34)或是忏悔(耶四8)期间,他们会穿上用山羊毛织成的粗布衣裳。衣饰也可用作显示欢乐和喜庆的表征。路得去找波阿斯时,就被吩咐要穿上她最好的衣服(得三3)。亚伯拉罕的仆人为以撒聘娶利百加时,便是以衣裳和珠宝作为礼物(创二十四224753)。婚礼是展露漂亮、华丽衣饰的好机会:「王女在宫里,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诗四十五13)后期犹太人对待服饰的态度,可见于他勒目所载的规条中。例如在安息日,应否在一所正发生火警的房子中,把衣服抢救出来。按照拉比的传统教导,在这种情形下取回衣物,可算是工作,故不可在安息日进行。不过,人可以在火场中抢救18件指定的衣物,只要是穿在身上而不是用手去拿便可以了。男性服装圣经时代的早期,缠腰布是男性服饰重要的部分,且见于社会各阶层男性的服饰。在主前2000年之前,所有的埃及人,从最低贱的劳工到法老王,日常都是以布缠腰。但是到了后期,这种腰布只有在军装出现(结二十三15)。内衣(袍子或衬衣)是以羊毛或麻做的,在颈和手臂的地方开口,多是长袖的,但间中也有做成中袖的款式。内衣是贴身的衣物,长至膝部,更多是长至脚跟;经常束有腰带。希腊人的长衣chiton和罗马人的袍子,均是指类似这样的内衣。若一个人身上只穿着这内衣,是被视作「赤身」。耶稣被捕时,在客西马尼跟着祂的少年人,大抵也是如此装束(可十四5152)。一般说来,外衣是由一块方形的布料做成,当作一件斗篷或披风穿上;上面开缝,好让手臂可以穿过;穿着的时候,就披搭在一边或两边的肩头上。不穿外衣对一个希伯来人而言,算是衣冠不整。他们不得向别人借外衣,也不可以取来当作抵押品。晚上,当脱下身上的衣物后,那用兽皮或羊毛制成的外袍,便成了他们的毡子(出二十二2627;申二十四13)。像施洗约翰所穿的外衣,是用山羊毛或骆驼毛做的(太三4;可一6),在晚上就特别暖和。那些粗糙的外衣,可能就是以色列人称为耐用,甚至能捱过整个旷野旅程的衣服(申二十九5)。工作时,人们会把外袍脱下。雅各为约瑟所做的彩衣,大抵是一件条子的衬衣或是以皮革或毛绒缝制而成的外袍。整件衣服可能还镶上羊毛的褶边(创三十七3)。哈拿每年给孩童撒母耳所做的衣服,相信也是外袍或斗篷之类的衣服(撒上二19)。外袍通常有缝边;在马太福音九章20节中,那妇人请求耶稣医治的时候,摸的正是耶稣的衣裳繸子。罗马的兵丁戏弄耶稣时,替祂披上代表王权的紫袍,大抵是罗马军官日常穿着的紫色披风(太二十七2831;可十五17;约十九2)。在希腊和罗马时期,外袍的四角通常会钉上流苏。在罗马男性的服饰中,最著名的就是「托加」,一种沉重、宽松而又多褶的外袍。托加是罗马人力量和财富的代表,严格规定只有罗马的公民才能穿上,在托加里面,需要先穿上一件白色、长及膝盖、短短的紧身内衣。浪子回家后(路十五22),他的父亲以上好的食物、衣服和珠宝相赠,庆祝他的归来。父亲给他穿上的,是一类似希腊款式的袍子。保罗所穿的外衣(提后四13),可能是主后一世纪流行的圆形斗篷。内衣所用的腰带,是以褶至约5吋宽的布条做成。布的质料有时是皮(太三4)或细麻布(箴三十一24),但最普遍的,还是采用较坚韧耐用的羊毛。腰带又可当作衣袋,用以收藏钱币、小刀或食物。在旅途中遇上尘土飞扬或是要做一些体力劳动的工作时,他们会把内衣的下半部,拉起来塞在腰带四周。从耶西的后裔而出的弥赛亚,就被描绘成以公义及信实作带子束腰(赛十一5)。启示录的作者在异象中,看到「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一13)不同性质的衣服也能显示地位和职业的分别(赛三6)。文士和先知穿着与众不同的外袍,代表他们的职事。以利亚穿的是先知的外衣(王上十九1319;王下二81314)。在新约时代,文士也有特别的袍子(可十二38;路二十46)。以色列的君王身穿细麻布的以弗得和外袍(代上十五27)。当约柜被抬进耶路撒冷城的时候,大卫所穿的是一件细麻布的衣裳(撒下六14)。外邦的君王多以他们华美的刺绣衣服著名(结二十六16)。衣角钉有流苏的外套,是皇室人员喜爱的衣饰。戴着类似头巾的冠冕,也是王权的标记(结二十一26)。在特别的场合,皇室人员会穿上熏香的衣服(诗四十五8)。王袍多是非常宽大、染成红色和紫色,又以流苏和金线、银线等作为装饰。国王脱下王袍而披上麻衣的时候,便意味着那是一个很严肃的场合。这事发生在尼尼微城,当王听到约拿的宣告后,下令全城禁食举哀(拿三6)。希律王在宝座上「穿上朝服」,使百姓相信他是神明,这是效法当时罗马君王的习俗(徒十二21)。基督和祂的门徒大抵都是身穿外袍、凉鞋,带着钱囊和杖(太十910;可六8;路九3,十4)。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之后,罗马兵丁把祂的衣物瓜分(约十九24),他们为祂的内衣抽签,那件衣服并没有裁开,可能是由羊毛织成的;这是耶稣身上最贵重的衣服。希伯来祭司的服饰祭司所穿的衣服,特别是大祭司的衣服,是精制的细麻布长袖袍子,衣长到脚,且饰以刺绣。祭司所束的腰带或饰带,也是以细麻布精工织成的。出埃及记二十八章4-8节,详细描绘了大祭司的衣袍。以裤子作为内衣的记载,只见于描述祭司衣着的记录中。这些细麻布裤子,是特意用来遮盖由腰部到大腿的位置(出二十八42)。只有在两个礼仪中,才把裤子穿上:一是把燔祭的灰由坛上拿走(利六10);二是在赎罪日那天(利十六4)。以西结书劝诫,祭司穿上正确的服装,才可担当圣职,其中也包括裤子(结四十四1718)。在外袍或内衣之上,大祭司会穿上一件蓝色的细麻布袍子,上面镶有蓝色、紫色和朱红色的石榴。那石榴可能是织在布上或是绣上去的。在石榴之间有以黄金做成的铃铛,大祭司走动的时候,就会发出轻柔的铃声(出二十八31-35)。在这件袍子上,由肩头到腰间罩着以弗得(好像一件背心),是用细麻混合金色、蓝色、紫色和朱红色线织成的。其上还规定要戴上一个以相类材料造成,且镶满宝石的胸牌(出二十八15-28)。亚伦的儿子所穿的服装,没有大祭司的那么讲究,只是一件白色细麻布的袍子。大祭司又有一个特别的头饰,以布料做成,通常是细麻布。其他的祭司则戴较简单的帽子(出二十九9)。女性服装女性的内衣基本上与男性相似,但稍为长一点,直到脚跟;而且,袍子的领口比较高,在穿着时可把衣服披搭在一边的肩头上。希伯来妇女所穿的袍子,可有特别的意义,尤其是君王尚未出嫁的女儿(撒下十三18)。在米吉多出土的象牙器皿上,绘有精致的袍子,以繸子作为装饰。罗马的妇女穿着长及脚跟的内袍,外面再加一块长方形的绒布或长袍(Stole);她们在公众场合,就会把披巾蒙在头上。

寡妇会穿上丧服以示忧伤(创三十八1419;撒下十四2)。这种粗糙、不舒服的布料很可能是以山羊毛做成的,可以穿在内袍之上或直接穿在身上。在申命记二十四章17节,以色列人不得取寡妇的衣裳作为抵押品,因为跟男性的外袍一样,这件衣服在晚上便是她们所盖的毡子。以赛亚书三章18-24节详细描述贵妇的衣饰。从而,可知腰带也是女性服饰的一部分。妇女所用的腰带,通常颇为讲究,且可能比整件衣裳的价值还要高。头饰在纪念碑上的雕刻显示,以色列人大多戴上简单的头箍或是布条制成的小圆帽。新郎会在婚筵中戴上特别的冠冕(歌三11)。最常见男女通用的头饰,就是一块蒙在头上、直垂到肩、盖着上身的布,有时称为面纱(创二十四65,三十八14)。女性常会以一个圆形的饰物,来固定面纱的位置,一般是用钱币串成,这也成了她们嫁妆的一部分。男性的头饰大抵与今天犹太人祈祷时用以蒙头的头巾十分相似;多是以一根小绳或布条固定位置。鞋圣经时代,人们脚上穿的有鞋子和凉鞋,是衣着中最重要的部分(代下二十八15;徒十二8)。有些凉鞋的底部是用木做成的,但以皮革居多。典型的凉鞋是用条状的皮革作鞋面,有些只有鞋底和用来缠在脚部或小腿上的皮条;有时也会有前面密封、后跟开露的款式。女性的凉鞋被视为在她的衣饰中具吸引力和时尚的部分(《犹滴传》十4,十六9)。有需要进行长途的旅程时,人们便会把凉鞋拿在手上,留待走到下一个城镇时才重新穿上,以免损耗(在城镇中赤脚是赤贫的表现)。由于凉鞋的设计是这样开露,我们可以很容易理解为客人洗脚的仪式,实在是切合实际的需要。有装饰的鞋或靴可在埃及贝尼哈桑废丘的壁画中见到。在圣经时代,一般人是无法负担这样精巧的鞋子的。古代近东一些地区的人,间中或会穿着一种密闭式的鞋子。新娘或新郎所穿的凉鞋,该是用上好的皮革,可能是牛皮造成的。以西结在一个预言中,套用了新妇穿着名贵的海狗皮鞋的景象,来描绘耶路撒冷的命运(结十六10)。在圣殿或所有的圣地里,是不穿鞋子的(出三5;书五15);人们进到屋里,也会把鞋子脱下来。守丧的时候,人们也有脱去凉鞋的风俗。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时所穿的鞋子,并没有穿破(申二十九5)。化妆品眼膏原来是为了医学上的目的,为防止苍蝇停在人(尤其是正在睡觉的人)的眼上而传播病菌。所用的成分如硫化锑粉、孔雀石、锑等,有收缩和消毒的作用,故可当作药用。这些矿物被磨成粉,再跟水或树脂混合成为糊状。这膏在小碗中掺合后,便用抹刀或手指涂在眼盖上。在巴勒斯坦不同的地区都发现了大量这类的碗,是属于主前800年的。在埃及发现有更早期的碗,那里的妇女采用绿色的孔雀石作为眼膏。到了罗马时期,眼膏普遍以锑制成。当眼部的化妆成为一种时髦的美容程序后,人们会把眼睛的外形用黑线描出来,使用一些矿物如硫化铅,使眼睛看来大一点;这种做法在埃及、巴勒斯坦和米所波大米尤其流行。至于眉毛,人们也会用一种黑色的膏把它弄得深色一点。约在主前841年,耶洗别在她戏剧性的死亡前,曾用化妆品来装饰她的眼睛(王下九30)。在圣经时代的犹太社会,只有一些行为不检的妇女才会在眼部化妆(耶四30;结二十三40)。人们也会以指甲花制成颜料,涂在身体上,如手、脚和指甲、趾甲上。虽然圣经中没有提及,埃及和巴比伦的人,不论男、女,都会用胭脂在两颊添上色彩。考古的发现更显示红色黄色的赭石和碳酸铅曾被用来制造红色、黄色和白色的粉末,涂在脸上。苏默人的化妆以黄色为主,巴比伦人则偏好红色。圣经中唯一提及用粉末来化妆的文字,见于雅歌三章6节。作化妆用途的香粉,很可能是放在盒子或小口袋中,以便携带。在一般的梳妆用品中,最早的粉扑是在埃及发现的;唇膏也属常见。在希腊和罗马时代,涂口红十分普遍。人们把油,通常是有香味的油,涂在皮肤上,作为防晒之用。以油抹在别人身上,是甚受重视的仪节。所以当以色列王亚哈斯的军队在主前730年回国后,所受的款待是衣服、食物和膏油(代下二十八15)。以油抹在客人的脚上是一般款客的行动;这行动或许同时具有卫生作用。许多人也认为使用香品远比洗澡方便,尤其是在水源短缺的日子里。一玉瓶的香膏(路七37)由于需由外地进口,所以是极为贵重的礼物。在拉吉的考古发掘中,曾有一个精致的象牙香膏瓶出土,约是主前十三世纪的文物。一个巴比伦的铭文上形容到一种从亚拉伯入口、以姜草的根制成的香膏。在新约时代,名贵的香膏多是由印度入口。考古学家在马里发现一家香水厂的遗迹,香水厂坐落在主前十八世纪的王宫中,且在当时业务兴旺。香水和香膏在圣经中常有提及,且被用作礼物和个人装扮(斯二12;歌一12)。头发和胡须在巴勒斯坦及整个近东地区,男性都蓄短发,女性则留长发。在新约时代,女性若把头发剪短,会被误以为是异教的女祭司而蒙羞(参林前十一15)。希腊和罗马社会中,女性的头发常梳成髻,挽在颈后,前额则围着一堆僵硬的小发圈。把头发编成辫子渐受女性欢迎,甚至有小部分的男性仿效。金环或珠串会用作固定长而精致的发型位置。使徒彼得警告基督徒妇女,不要只顾追求精致复杂的发式(彼前三3)。婚后,女性的发型会稍有改变,倾向一种比较成熟的外观;她们也会使用卷发钳和发油。在圣经时代,深色头发较受欢迎,不过,代表成熟的灰色头发也很受尊重。有些人喜欢使用流行的黑色或红色染发剂。据传说,大希律曾用指甲花的颜料,把自己灰白色的头发染成深色。用油抹头发是节期的习俗,但也常用作款客(诗二十三5;路七46)。诗篇中又提到膏油流在大祭司亚伦的胡须上(诗一三三2),作为他承接圣职的仪节的一部分(出三十22-30)。基督曾命祂的门徒,在禁食时要用油膏头(太六17),这跟法利赛人的习惯正好相反。在犹太人的文化中,修剪胡须与头发有独特的方法。以色列人曾受教不可剪掉额角的发鬓和剃去胡须的周围(利十九27)。这是为了使以色列人在各方面都跟迦南和其他地区拜偶像的人,分别出来(申十二2930)。胡子使希伯来人和不蓄须的埃及人,明显有别;虽然埃及人在一些礼仪中,有时或会挂上假胡子。剃去或剪掉战俘的胡须,被视作胜利者加诸敌人身上最大的侮辱。不过,把头剃光亦可视为完成了所起的愿后,得着洁净的记号(利十四89;徒十八18)。把胡子剃去通常是守丧的标记(赛十五2),也可以代表审判的来临(赛七20;耶四十一5,四十八37)。一把齐整的胡子,是主人引以为傲的事。罗马的男子要剃胡子时,大多会先用热水和油使胡子软化。早在主后一世纪,罗马人已发现了炼钢的技术。他们所用的锋利剃刀虽然昂贵,但跟早期那笨拙的火石和小刀相比,却已有极大的进步。大概在基督教兴起的同期,蓄髭的习惯已开始在巴勒斯坦出现。秃头在旧约时代并不流行,这可能是与剃去全身毛发的做法有关。有一些时期,祭司、年幼的男童和军人都把头发剃去。头发蓬松是哀伤的标记之一;拔头发是人在狂乱中的表现(拉九3)。剪断别人的胡子是使他人蒙羞的行为(撒下十4-6)。珠宝首饰近东地区的男女都会配戴首饰。他们大量使用黄金,白银也甚流行;次等的宝石则多用来镶在项链或其他首饰上。在靠近波斯湾的吾珥古墓中出土的王族帽冠,显示出主前2700年的珠宝工艺。用以装饰头发的发带和发夹,在近东许多的考古场地都有发现。镶有精工雕琢宝石的戒指和纤幼的金链,极为普遍;鼻环在中青铜时代也有人使用(参创二十四47)。可作印鉴用的戒指或粗大的金链,是权位的表征(创四十一42)。手镯和护身符会戴在手腕或臂上。有一种镶有装饰的别针,在式样和用法上都与现代安全别针相似,常用来把衣服扣合在一起。以赛亚书三章18-23节对女性的衣着和饰物,有极为详尽的描述。先知提出警告说:「到那日,主必除掉他们华美的脚钏、发网、月牙圈、耳环、手镯、蒙面的帕子、华冠、足链、华带、香盒、符囊、戒指、鼻环、吉服、外套、云肩、荷包、手镜、细麻衣、裹头巾、蒙身的帕子。」小结一般而言,近东地区的服饰,在圣经时代改变甚少;且款式多受气候和职业的限制。天然的布料比较适合近东炎热的气候,所以时至今日,仍然流行。HazelW.Perkin另参:「布料和纺织」。――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