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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加

 

拉加(Raca)一句诋毁人的话,第一世纪时犹太人用以公开地侮辱别人。拉加源于一个亚兰和希伯来用词,意指空洞或无价值。拉加字面上的意义是「空空的脑袋」,大概暗指鲁钝或智力上之不逮,并不是一种道德上的缺点。在旧约中,拉加曾用来形容亚比米勒雇用来跟随他的那些无用的家伙(士九4;和合本作「匪徒」);还有围绕在耶弗他身边游手好闲的人(士十一3;和合本作「匪徒」),和聚集跟从耶罗波安的无赖匪徒(代下十三7)。米甲曾指大卫「无耻露体」,像「一个轻贱人(拉加)一样」(撒下六20)。拉比文学用这词来形容一个不道德、没有教养的人。耶稣警告门徒不要骂弟兄为「拉加」(太五22)。根据耶稣的说法,羞辱别人的人,要受当地最高法院的裁决,并以最严厉的刑罚来惩治。不可杀人的诫命(出二十13)不单禁止杀人这种行为,还禁止任何愤恨的思想和毫无证据地低贬弟兄的话。耶稣并不是实在地制定一项新的民事法律,而是强调这样侮辱别人在道德上是得罪了神。――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