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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书」提要

 

壹、作者

 

   使徒保罗(提前一1;提后一1)。根据圣经的记载,保罗原名扫罗(徒十三9),系以色列人,属便雅悯支派(罗十一1);按血统而言,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5)。他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在名师迦玛列门下,按严紧的犹太律法受教(徒廿二3)。后来成为犹太教中最严紧的法利赛人(徒廿六5),为祖宗的律法大发热心,逼迫教会(加一14;腓三6);然而这是在他不信不明白的时候所作的(提前一13)。有一天,当他要去大马色捉拿信主的人们时,蒙主耶稣在路上向他显现(徒九1~5)。从此,他便成了基督徒,并奉召成为使徒(罗一1),主要以外邦人为传扬福音的对象(加二8)。前后三次出外旅行布道,东自耶路撒冷起,西至罗马止,足迹遍历当时罗马帝国辖地,建立许多教会,为今日基督教福音传遍天下奠下根基。他先后至少写了十三封新约书信,是基督教真理的主要诠释者。

 

贰、质疑保罗本人并非作者的理由及辨正

 

   近年来有部分圣经学者,根据下列诸论点质疑《前后书》作者系保罗的可信性,并猜测可能是在第二世纪由别人冒名撰书的。今兹逐点辨正如下:

   一、【疑点】书中所用词汇及文笔风格与保罗其他书信不符,恐系由别人执笔所造成。

          【辨正】其他书信乃以教会团体为书写的对象,而《前后书》则写给个别私人,语气自然不同;并且所用词汇及文笔风格,也随年纪和代笔人之不同而有变化。

   二、【疑点】书中所记载一些事迹,未见于《使徒行传》,恐系由后人捏造。

          【辨正】《使徒行传》并非保罗的传记,因此没有记载保罗一生的行踪,特别是从保罗第一次在罗马坐监,至他为主殉道为止,未见于《使徒行传》,正可从《前后书》和《提多书》得到补足。

   三、【疑点】书中所记载的教会组织,与保罗的时代不符,反倒有点像第二世纪时的情况。

          【辨正】初期教会的组织,随年日和环境需要而逐步发展,从起头仅选立长老(徒十四23),到有各种事务性服事的恩赐与执事(罗十二6~8;腓一1),这在保罗晚年时有所谓监督(长老)与执事的存在,乃是极其顺理成章的事,并不令人置疑。

   四、【疑点】书中提到的异端教训,近似第二世纪才出现的诺斯底主义。

          【辨正】其实保罗反对诺斯底的观念,早已出现在《歌罗西书》中;并且诺斯底观念在基督教出现以前,就已经渗入犹太教了,只不过到第二世纪才确实成为一项学说。

 

参、受者

 

   《前后书》的受者均为提摩太(提前一2;提后一2)。提摩太系路司得人,比保罗年轻许多,极可能是保罗在第一次旅行布道访问路司得时所结的福音果子(参徒十四6~721),故保罗视他如同儿子。他的父亲是希腊人,母亲是犹太人;母亲与外祖母均信主,且极其虔诚,自幼教他读旧约圣经(提后一5;三15)。保罗第二次布道时提摩太已大有长进,为路司得、以哥念的弟兄们所称赞,保罗就带他出去传道,作为他一生的同工;为了日后在犹太人中间工作的方便,保罗甚至曾给他行割礼(徒十六1~5)

          提摩太为人谨慎,可能略嫌胆怯且退缩(参提后一7;二1);身体也不很强健,患有轻微胃病(提前五23)。但他热心传福音,肯为主摆上,且待保罗像儿子待父亲一样,故深受保罗器重(腓二19~23),屡次差派他代表自己看顾并牧养众教会。而神也悦纳他奉献的心意,所以从他一开始事奉的时候,就借着保罗与长老的按手,特别赐以恩赐(提后一6~7;提前四14)

          提摩太大部分时间跟随保罗事奉主,与他同行、同工、同劳(参徒十七14~15;十八5;十九22;二十1~6);甚至当保罗第一次在罗马被囚时,提摩太也与他同坐监(腓一1;西一11)。保罗写《哥林多后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后书》、《腓利门书》时都与提摩太一同列名;提摩太确是保罗一生得意的助手。

          保罗最后在罗马第二次坐监时,提摩太未能与他同在(提后四921),在保罗死时是否见面亦不可知。我们仅知提摩太自己也被下监,后来获释(来十三23),但在何时何地,则无从得知。

 

肆、写作时地

 

          《前书》约在主后六十四至六十五年,保罗从罗马监狱被释放之后,再次被捕以前,写于马其顿。当时,正值保罗第四次旅行传道途中,他自己在马其顿各地作工,而留提多在革哩底(多一5),提摩太在以弗所(提前一3)。保罗有意往尼哥波立过冬并会见提多(多三12)之后,前往亚西亚会见提摩太(提前三14;四13)

          《后书》则于他再次被捕之后,约在主后六十七年为主殉道之前,写于罗马监狱。当时,保罗预知自己大难将临(提后四6),乃写本书信有意将他的事工移交给提摩太,又叫提摩太知人善任,故信中提到许多人的名字,有好有坏。

 

伍、写书的动机

 

          《前书》的写作原因,是因当时保罗在马其顿旅行传道,而留提摩太在以弗所牧养教会(提前一3);一则提摩太还年轻(提前四12),尚未熟练教牧工作,二则当时正流行各种异端教训(提前一3~7;四1~8;六3~520~21),故写了《前书》,教导他如何抗拒错误的道理教训,如何管理并牧养教会,如何操练自己作个基督耶稣的好仆人。

          《后书》则因保罗在旅行布道途中突然被捕,再度系狱罗马,自知在世时日无多(提后四6),被迫简要地将最后几件重要的事,写信作为交托,故含有临死移交事工的意味。

 

陆、重要性

 

          际此『末世危险的日子』(提后三1) ,面对邪恶的发展和异端的侵袭,神的工人如何捍卫真理,如何建造教会,《前后书》提供给我们一些适切且重要的资料,其要点如下:

          一、首先,我们必须认清自己的职责所在,不能再糊里胡涂,得过且过,而要殷勤作工,去完成神所给我们的托付。

          二、圣经上纯正的真道,乃是我们对抗异端教训的最佳利器,神的工人应当在神的话上勤下工夫,而宜避免那愚拙和无意义的争辩。

          三、神的工人不但要教导别人纯正的道理教训,并且还要在生活行为上显出好的榜样,才能够有效地影响别人一同持守真理。

          四、神的工人应当知人善任,任命各地教会适当的领导人物,并与他们一同建造教会,保护真理。

          五、各地教会的信徒们有正常的生活行为,才能在暗世中彰显神、见证神,才能被世人信服。

          六、同工和信徒们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虽受逼迫、受苦难,也要刚强忍耐到底。

          七、使徒保罗给了最佳的见证和榜样,我们也当像他那样爱慕主的显现,至死忠心。

 

柒、《提前》和《提后》的比较

 

          写《前书》时的教会是神的家,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写《后书》时的教会成了大户人家,内中有了贵重和卑贱器皿的分别(提后二20)。写《前书》时环境顺利,没有阻碍逼迫,所以注重工人建造教会;写《后书》时有逼迫患难,所以注重工人自身的忠心守道。写《前书》时教会内部问题不多,且仍在酝酿阶段;写《后书》时教会问题丛生,多人离弃保罗(提后一15;四101416),好些人的信心受到败坏(提后二17~18)

          《前书》注重教会的长老、执事;《后书》注重个别忠心的人。《前书》预言教会的败坏;《后书》有败坏的事实。《前书》说要在敬虔上操练自己;《后书》说凡敬虔度日的人都要遭遇逼迫。《前书》强调工人的权柄叫人顺服;《后书》是工人用温柔的心劝勉众人。

 

捌、与《提多书》的关系及特点

 

          《提摩太前后书》与《提多书》同属私人书信性质,都是写给青年的同工,通称『教牧书信』。其共通的特点如下:

          一、注重有形教会的组织:教会初具规模,人数与日俱增,自然事务繁多,问题百出,并不是一、二个专职传道人所能应付的;因此在教会内部有治理者和服事者的需要存在,从而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组织。又因各处教会数目不少,必须有一个普遍而一致的原则,可供工人在遴选长老和执事时知而遵行。此外,又因异端四起,教会遭受扰乱,并不是单有属灵的道理就可以解决的,教会必须有完整的组织方能胜任。教会一方面可宣扬真理作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另一方面可守住真道、防止异端。教会内的事务又可以有专门人员负责,使一切都有秩序的逐步进展。

          二、注重教会人才:注重组织就必注重人才,就是选立长老和执事。长老也就是监督,是为着治理教会(提前三5;五17);执事则是在长老的监督之下,处理教会内部一般事务,重在服事并帮助圣徒。而长老和执事在一个地方教会里面都是『复数』的,意即一个正常的地方教会,决不可以一人负起一切的责任,一人包办一切的服事。长老们彼此配搭照料全群;执事们则各有专职,各在自己的部门中服事人。地方教会里只有这两种职分,其他的圣徒是各有自己的恩赐、功用、职事,在肢体生活中彼此供应,彼此相助。

          三、注重品格:注重人才就必特别的注重品格;不能单看他们是否具备恩赐、才干,同时也要注意其灵性、品格和名声是否合适(提前二1~13)。所以每逢提到长老和执事,都特别说到他们的资格,在资格中又是特别注意品格。例如提到监督就说到必须无可指摘,原来他们的榜样对信徒的影响是大于教训的,教会败坏多是先从生活开始,所以教会中走在前头的人必须品格上没有问题,才足以带领弟兄、防止异端。

          四、注重秩序:教会不但有长老、执事的组织,在各方面也都要有秩序,例如年老与年幼的关系;男女之间的关系,家庭内婆媳、主仆间的关系,甚至怎样对待偏向异端者和贫苦的寡妇以及犯罪的人,都有个别的说明。

          五、注重要道大纲:在《前后书》中,保罗常用很简短的字句说出了要道的大纲,如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提一4~6),律法的功用(提前一8~10),敬虔的奥秘(提前三16),纯正的道理(多二章),称义的要道(多三1~8)等等。注重人才,注重他们的品格,但也必须给以要道纲领的训练,使他们明白基督教主要的道理和主要的原则,这样才能在工作上不犯错误。

          六、注重工人的事:他们如何自学(提前四13),如何分解真理(提后二15),如何在生活上追求作信徒的榜样(提前四12),如何设立长老、执事,而知道在神的家中怎样行(提前三14~15),又如何在教会遭难,一些人叛道时能忠心站住,又能把道理教授给忠心守道的人。

          七、是属于私人性质:《提摩太前后书》,连同《提多书》和《腓利门书》乃是保罗写给个人的书信,其他都是写给教会团体的。《前书》论到教会的工人怎样把教会组织起来,使她有秩序,可以使教会成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后书》则论到关乎工人个人的生活,叫工人在教会不忠时自己要怎样刚强忠心,至死守道,尽力把道理转交给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

 

玖、钥节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提前一15~16)

          「倘若我躭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

          「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轻;总要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提前四12)

          「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

          「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豫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二21)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祂显现的人。」(提后四7~8)

 

拾、钥字

 

          「良心」(提前一519;三9;四2;提后一3)

          「信心」(提前一51419;二15;四12;六11;提一13;二18;三10)

          「爱心」(提前一14;二15;四12;六11;提后一13;三10)

          「真道」、「正道」、「纯正的道理」、「善道」(提前一1019;二47;三913;四136;五8;六10122021;提后一14;二1825;三78;四34)

          「敬虔」(提前二2;三16;四78;六35611;提后二16;三512)

          「清洁」、「无亏」、「无伪」、「无可指责」、「不以…为耻」、「无愧」(提前一519;三2910;五7;六14;提后一581116;二15)

          「服事」、「善工」、「管理」、「作执事」、「治理」、「事奉」、「工夫」、「职分」(提前一12;三1458101213;五1417;六2;提后一3;四5)

          「苦难」(提后一812;二39;三11;四5)

 

拾壹、内容大纲

 

【教会的工人、事工和见证】

    一、引言(1~2)

    二、教会中的真假工人(3~7)

          1.假工人的危险(3~11)

          2.真工人的见证(12~17)

          3.真工人对青年同工的命令和劝勉(18~7)

                (1)要作信心的战士(18~20)

                (2)要为万人和一切在位的祷告(1~7)

    三、教会的正常生活、行政和见证(8~16)

          1.教会正常生活所该有的敬虔表现(8~15)

          2.教会正常行政所该注意的人选(1~13)

                (1)监督的资格(1~7)

                (2)执事的资格(8~13)

          3.教会正常见证所该有的光景(14~16)

    四、如何作基督的好执事(1~21)

          1.防备离弃真道的人和鬼魔的道理(1~5)

          2.要在敬虔上操练自己并教导别人(6~11)

          3.要在言语、行为等各方面作信徒的榜样(12~16)

          4.要懂得如何劝勉、教导各种不同的人和情况(1~1017~19)

                (1)对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人(1~2)

                (2)对寡妇和她们的家人(3~16)

                (3)对长老和传道人(17~25)

                (4)对作仆人的(1~2)

                (5)对传异端和贪财的人(3~10)

                (6)对富足的人(17~19)

          5.属神的人所该有的情形(11~1620~21)

                (1)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11~16)

                (2)要保守所托付的真道(20~21)

    五、结语(21)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提摩太前书注解》

 

提摩太前书(Timothy,FirstLetterto)提摩太前、后书与提多书合称为教牧书信,是3封写给两位年轻牧者的信件,内容关乎以弗所和革哩底教会中,对牧养问题的处理方法。教牧书信的作者上述3封书信在第1节,均指出保罗是作者。自爱任纽(约主后185)的时候开始,早期教会传统只以保罗为教牧书信的作者。在这些信件中,有许多地方列举了保罗个人的生平,因而有力地证明保罗确实就是教牧书信的作者。然而,许多学者基于以下的原因,反对保罗是作者。他们指出教牧书信中所用的希腊文词汇,并没有在保罗其他的书信中出现。这些信件的主题内容,也与其他书信有别。可是,作者在这里处理的,是一些关乎教会在组织和纪律等较技术性的问题──一个传道者写给其他的传道者。再者,保罗是一个受过高深教育的人,所应用的词汇,甚为丰富。教牧书信中,特有的词语也不会超越保罗的字库以外。由于保罗经常请人代笔,所以一些不常见的词语,可能就是出于这些文士。另一个反对的理由是,信中提到保罗某些旅程,跟使徒行传所描述的并不相符。若认为保罗确曾写作教牧书信,及作过其中所提及的事情,便是相信他已经从罗马狱中释放出来,然后前往革哩底、以弗所和马其顿各地,使徒行传没有提及这些后期的旅程,因为使徒行传的作者可能有意以保罗在罗马下监来结束其书信。一些法律上的证据显示,保罗在当时若没有被定罪,两年后便自动会获释。一些学者争辩说,教牧书信提及已发展的教会,证明是后于保罗在世的日子。其中曾提及长老、监督和执事等职任。其实,长老已见于旧约时代,监督则是地方教会里的干事,几乎可以肯定与长老相同。此外,保罗在其书信中,如腓立比书一章1节,也有提及执事。多半保守派的学者和许多其他的学者,都极力主张保罗是3封教牧书信的作者。当然,圣灵可以拣选和默示另外的人,但似乎有更多正面的证据,支持圣灵拣选了使徒保罗的看法。写作年代假设教牧书信是由保罗执笔,那么,提摩太前书便可能是保罗第一次在罗马被囚而获释后(约主后61),和第二次入狱之前(约主后64-67尼罗逝世年间)写成的。至于地点方面,保罗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后,便继续前往马其顿(提前一3),他可能就在那里写下提摩太前书。本书当然是写给在以弗所的提摩太。历史背景保罗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管理教会(提前一3)。保罗在第二次旅程中,本想前往亚西亚(而以弗所就是那里的主要城市)但却遭到圣灵的拦阻。他于是继续前往马其顿和希腊(徒十六6)。在结束第二次旅程的时候,他们略为探访了以弗所(徒十八1920)。在第三次传道的旅程中,他以以弗所为活动的中心,并在那里住了3年(徒十九1至二十1)。保罗第一次在罗马被囚时,写下了以弗所书。不过相隔了好几年,他又写下提摩太前书,给当时在以弗所的提摩太。神学大致上,我们可以说提摩太前书的神学,完全与保罗的其他书信和新约整体的神学一致。神的主权与爱,清楚而重复地在书信中表达出来。作者常指出耶稣是真正的神,同时,也是真正的人。救恩是透过基督、借着在神里面的信心而得着的。律法并不能拯救人,因为所有人都已违犯了律法。然而,律法是好的,是神给予一个得救之人的指引,引导他们过讨神喜悦的生活。信中的内容多半围绕教会。所有的基督徒也应是教会的一分子。他们可在教会大大地发展基督徒的品格,他们在教会中,比在教会以外,能更有效地事奉神。教会需要有组织,以致能有效地把工作完成。教会必须常常尽力远避异端,并教导福音的真理。

本书特别充满勉励和劝告,由老牧者向年轻牧者──老牧者在信心中亲爱的儿子──所发出的。内容提要问候(一12)作者自称是保罗,并自述是蒙拣选、得父神及其子基督耶稣赐下权柄的使徒。保罗可以向年轻牧者和教会,说出带着权柄的话。本书是保罗写给其亲爱的属灵儿子提摩太的,保罗并向他发出三重的祝福──从神而来的恩惠、怜悯和平安。异端的神学(一3-20)保罗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他希望提摩太「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一3)。保罗认为一个人的信念,与他的行为同样重要。这里所描述的异端是诺斯底派的雏型;诺斯底派是最危险的异端,教会与之争持了多个世纪。这些诺斯底信徒自称比一般基督徒对真理有较深远的见识。他们以神为灵、人为物,划分两者的界线。对于诺斯底信徒来说,神人两者之间有无数的天使,天使又有不同的等级,有半神体、分神体等,而不单只有一位中保──耶稣基督。他们指基督教充满神话和寓言。他们宁愿取悦那一群无数的天使,以得着救恩,而不是凭信心接受神的拯救。他们对于界定罪的律法有特别的看法。但正如保罗本人清楚知道的,就是惟有神的恩典可以拯救罪人。教会中正确的敬拜(二1-15)「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二1)祷告在基督教会的敬拜中,占有极度重要的位置。保罗强调信徒要特别为国中在高位的人祷告(纵使那是罗马帝国,那君王是尼罗)。保罗在罗马书十三章,已对此作出清楚的教导;耶稣也曾对门徒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太二十二21)。基督徒无论男女,也应向神祷告,向神举起圣洁的手,举起那没有罪恶、愤怒和怨恨的手。「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神的女人相宜。」(二910)保罗然后继续说:「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二12)今天各基督教会仍在争论妇女在教会中的地位。虽然,两性之间在某些方面仍有分别,但女性的地位却已在许多方面有了巨大的改变。但在这时,保罗并不准许女性担当教导男性的工作,或是担当管辖男性的职位。教会中正确的组织(三1至五25)「『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三1)在3封教牧书信中,监督的职分明显是地方教会中的事奉人员,而不是教会的管理人,如二世纪早期的教会的主教。保罗在提多书一章4-7节,把长老与监督相提并论;于是,学者大多认为,保罗只是把这两个词语交换使用。提摩太的工作大概跟今天教会中的牧师最为接近,长老(监督)和执事则协助他治理教会。渴望在教会中作长老是值得的。但一个人若希望获选担任这职位,便必须具备很高的资历。他必须是一个在教会内外皆受尊重的人。圣经中列出大部分的条件都颇为清楚,其中有数点是颇为值得注意的。「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摘,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三2)希腊原文直译为「一个女人的男人」。这便清楚禁止了一夫多妻制,也杜绝丈夫对妻子不忠的情况。这条件大概不会排除一个已离婚并再婚的人,或从未娶妻的独身汉。教会应坚持其领袖要合乎高度的道德标准。长老若要在教会中执行纪律,必先管理自己的家庭生活。监督也不可因酒滋事。保罗并没有完全禁止人喝酒,只是清楚要求长老不可受烈酒的辖制。一个担任长老高职的人,也不应是初入教的人,恐怕他因此自高自大,不能作一个好长老。总括来说,只有品格卓越的人,才可获选担任教会中的长老或监督等高职。保罗跟着谈及执事的职分:「作执事的,也是如此:必须端庄,不一口两舌。」(三8)作执事的资格实质上与作长老的一样。被选任为执事之前,他们必须在教会有事奉的经验。提摩太前书三章11节指出女性方面应有的资格,经文所指的,可能均指女执事和执事的妻子。第12节则继续指出教会对执事一般的要求。保罗告诉提摩太说,他希望不久可以来看他和探望教会,但在他可以起行之前,他以这封书信帮助提摩太解决拣选教会领袖的困难。他知道过一个良好的基督徒生活并不容易,但基督可以助他成功。保罗其后用以形容基督的句子,许多学者认为他是取自早期一首崇拜基督的赞美诗(三16)。保罗在第四章强调提摩太作为教会牧者的职责,尤其是他与教会中异端的关系。保罗称他的世代为「末后的世代」,所以异端是意料中事。一些诺斯底派的异端,教导一种错误的禁欲主义,包括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但事实上,神已让人使用和欣赏这些东西,以彰显神的荣耀。提摩太的牧职是把神的真理教导会众,不容许自己陷于讨论异端那「世俗的言语」和「荒渺的话」中(四7)。保罗鼓励提摩太以不断的属灵操练,使自己的灵强壮,而且属灵的操练远比身体的操练重要。保罗知道提摩太是一个年轻人,一些较年长的基督徒可能会因他的年纪而轻看他。提摩太应更努力,「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四12),争取他们对自己的欣赏。因为神已呼召提摩太,教会亦已按立他,所以他应努力生活,以完成这些重任。保罗给予提摩太一些十分实际的意见,指出一个年轻的传道人,应如何与教会中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人相处。提摩太应待老年人如自己的父母亲、少年人如同弟兄姊妹──重要的是,「总要清清洁洁的」(五2)。保罗十分实际地处理教会中慈善的问题(五3-16)。他特别处理了寡妇的问题。当时,妇女工作的机会极少,且还没有社会保障和保险制度,妇人一旦失去丈夫,便自然落入绝望的境况中。早期的教会为寡妇造了一份名册,好让她们得到照顾。由于出现了不同的实际问题,保罗于是针对这些问题,给予一些意见。他鼓励年轻的寡妇再婚,由丈夫供养她们。若是有能力的家庭,应认清自己有责任照顾家中有需要的寡妇。那么,教会便可负责照顾没有家庭、年老的寡妇。教会既有参与慈善工作的义务,便应尽责、智慧和公平地使用其有限的资源,以达致最佳效果。即使在早期的教会,牧者也是受薪的。保罗说,他们「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五17);他又引述旧约,作为他发出这命令的权威。就是古代的教会领袖也并不是完全人,他们的缺点也需要加以处理。有些人喜欢批评教会领袖的弱点。人应拒绝听受那些批评,除非最后证实那是真实的。若是这样,教会便应大公无私地执行纪律处分。教会不应太仓猝地拣选和按立教会领袖;不可忽视他们的罪,否则,那些罪便好像是被认可似的。保罗也提醒提摩太远离诸罪。对于许多基督徒来说,提摩太前书五章23节是一个难题。早期的一些基督徒显然认为信徒应完全禁戒酒精;至少诺斯底派异端的禁欲者有这个看法。但保罗明明地劝提摩太用一点酒,「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最低限度,以酒作药用在这里是容许的。基督徒喝酒的问题比这一节所教导的,实在远为复杂。本段以另一种处理教会领袖犯罪的方法作结(五2425)。若所犯的罪是明显的,犯罪者就必须受教会的处分。有时候,一些罪对人来说是不明显的,但神却知道,并加以处理。反过来说,教会领袖的善行也是这样。有关基督徒生活的一些实际教导(六1-21)昔日奴隶制度是认可的。基督徒奴隶应当是好奴隶,基督徒主人也应当是好主人。在许多世纪之后,基督徒原则否定奴隶制度,但当时若要保罗或任何人带领一个推翻奴隶制的行动,是极之不可能的。保罗再次勉励提摩太,远避异端的教训,要忠心地教导福音的真理。这部分有两段(六6-1017-19)谈及基督徒对于财富的态度。保罗谨守耶稣的教训。金钱可以成为一个假神,并为教会中的成员带来各种罪恶。然而,金钱也可用来事奉神,并转化为天上的财宝。最后,保罗又以两段话(六11-1620-21)勉励提摩太,尽力做一个真正属神的人。他应作神的精兵,打一场美好的仗。这样生活是艰苦的,但提摩太应定睛仰望荣耀的基督第二次的降临。本书以一句简短的祝福作结:「愿恩惠常与你们同在!」SamuelCartledge另参:「保罗」;「提摩太后书」;「提多书」。――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