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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的宗教

 

以色列的宗教(Israel,Religionof)犹太人那些与神有关的行为。这包括承认神及事奉祂的外在行为或表达方式。这个名词源出于拉丁文,本来的意思是指尊敬那些神明,或是惧怕神明,并非指一套基于启示真理而有的宗教信仰。我们一定要明白,以色列的宗教是跟圣经中的旧约神学有所分别的。旧约神学客观地描述了神于新约时代之前所启示的真理,以色列的宗教虽然也是基于这些真理,却是比较主观,是描绘古希伯来人与神之间的感情和行为。以色列的宗教是基于西乃山上所立的约,其中含有极高的道德及属灵理想。只有在背弃神及敬拜巴力的时代,以色列的宗教操练才没落,以致受到咒诅。行为的准则真正敬虔的以色列人的宗教,是基于对耶和华真心诚意的委身。其中一些没有那么敬虔的希伯来人,无疑是相信耶和华所立的约,可是对祂并不完全委身。然而,这并不是合乎圣经的宗教理想。顺服雅各在毘努伊勒的经历(创三十二)是旧约中最特出的顺服例子。顺服是真正的宗教行为之基本要素。在这事件发生之前20年,雅各已是一名信徒,神与他更新先祖所立之约,并且应许他说:「我也与你同在」(创二十八15)。可是,随后的日子里,在雅各与拉班的相处之中,他的品行仍标志着夺取及欺诈的特性。直到他遇见「一个人」(神的使者),与他整夜摔跤(创三十二24),最后,在他的大腿窝上摸了一把,使它扭脱了位置(第25节)。但是,与此同时,雅各却得以名为以色列,因为他「与神与人较力」(第28节)。其后,圣经解释这次的摔跤,是雅各内心挣扎祷告的外在表征(何十二4)。这件事的全面看法应该是这样:当一个信徒迫切地寻求神,并且把其生命摆上,真心地顺服神,他就得以进入一种宗教经历。那就是神亲自面对祂的每一位子民(诗五十一17)。奉献那使以色列的宗教有别于其他宗教的,就是奉献的生命,是生活及生存的目的。

尼希米所述说的主题,就是忠于手中的职责。在旧约历史的结束,尼希米曾经说:「我现在办理大工,不能下去。焉能停工下去见你们呢?」(尼六3)这种奉献的态度,可以从雅各(就是以色列)的另一种经历中的两方面来察看。两者都是由雅各在伯特利的异象中出来的,他在那里梦见一道梯子,由他休息的地方直达到天上(创二十八12),意味着神是与他同在的(第15节)。雅各所经历的第一方面是关乎他对神的响应方式,因为他向神「许愿」(创二十八20)。这是自愿地向神承诺义务,通常是出于已承受了的祝福,或是盼望未得之福。许愿可以是禁戒性的或是敬虔性的。前者是为了表示圣洁,意味着信徒与不洁之事分离(利二十26),并且分别为圣归给神。只要以色列众子在历史上,仍然拥有他们在圣地中独立自主的国家,他们有义务铲除在他们中间的拜偶像情况。不管是迦南人(申七2)或是以色列人(申十七5)的拜偶像情况。可是,在主前八世纪末,超过20万的希伯来人被掳到亚述地,成为西拿基立统治下的少数民族的时候(赛三十六1),以赛亚曾经警告百姓要维持宗教上的自洁(赛五十二11;参耶五十8)。另一种的许愿是正面的奉献,无论是奉献一个人(参撒上一11),或者是诚献财产(利二十七916)。雅各对神的祝福第二方面之响应,就是他在伯持利立起石头为柱的时候,便涉及其所许之愿的实际内容。它涉及十分之一的奉献:「凡你所赐给我的,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你。」(创二十八22)宗教要求切实地对神奉献。正如利未记所记载:「地上所有的,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利二十七30)这项义务并非只限于颁布律法的时期,也于此时期之前为雅各的祖父亚伯拉罕所遵守(创十四20),而且在新约中被引用为例(来七6-8)。神的子民受到鼓励,以十分之一奉献给神,以此来试试神是否因此而倾福予他们(玛三10)。在十分之一的奉献背后,有3种有关管家职分的宗教原则:(1)万物是从神而来(代上二十九14);(2)我们是神所托付的世界的暂时管家(诗二十四1),因此,当我们将所有归与神,是尽我们的本分(参路十七10;罗六12,十二1);(3)在神的恩典之下,祂只要求「初熟之物」为代表性的祭来献给祂(参出二十三19;申十八4)。生活上的指引以色列人的信仰是用行为来表达的,这信仰是借着顺服的生活表明出来(出十九5),是包括了礼仪及道德生活。对神的奉献及顺服,一定要在与神相似的行为中反映出来,那就是对别人的态度要有神的样式(雅二17;约壹四20)。信仰一定要在首位。如果「这地方的人总不惧怕神」(创二十11),那么就可能没有甚么道德可言。可是,信仰定必附带道德准则。我们敬畏神,就远离罪(出二十20;参伯一1,二十八28)。正如大卫所说:「你当倚靠耶和华而行善。」(诗三十七3)列祖的伦理于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接受律法之前,圣经没有启示任何详细的伦理法则,虽然如此,从起初便清楚表明了在道德上要顺服。在最早的「行为之约」之下(何六7),亚当的地位是决定于其顺服的行为上(创二17),并且仍然处于创世记三章15节的恩典之约中。亚当的儿子该隐曾被警告:「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创四7)。特别指明的义务包括尊重人的生命(创九6)、避免某些罪,例如挪亚醉酒(创九21),及含和迦南在性的态度上所缺乏的谨慎(创九22;参创九23)。以上的例子,都指出了在创世记中,是借着希伯来人列祖的道德榜样,反复教导其中的行为原则,使人能因此而铭记于心。亚伯拉罕是慷慨(创十三89)、忠诚(创十四12-14,对待罗得;参创十八22-32)及公义(创十四2324,对待其盟友,甚至拒绝拿取战胜品)的榜样。圣经并没有掩饰亚伯拉罕所犯的罪,那就是怯懦及说谎(创十二11-13,二十11-13);但藉此更强调道德的理想:「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十七1)。亚伯拉罕顺服的至高榜样,是在他愿意献上至爱的儿子以撒的事情上表现出来(创二十二23;参雅二21)。在他的后裔中,其孙子早年自我中心的生活表明了雅各这名字的意义:「他抓着脚跟」(参创二十五2630-34,二十七1920,三十一1),虽然其后他进而得名以色列,前文已经述及。亚伯拉罕的曾孙约瑟,是坚定不移的榜样。他拒绝了犯奸淫的试探,以免得罪神(创三十九9),并且爱他那些不值得爱的兄长(创五十21)。摩西的伦理为了响应神拣选了他们为子民(出十九5),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答应了:「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十九8)其后,摩西向他们宣告了「妥拉」。这名词通常是指「律法」,但事实上是含有广义的「指示」之意思。当然,律法中某些特别的应用条文,只限于当时以色列人生活的情况中。例如,长子可以承受双倍产业(申二十一17),以致长子在族长社会中所增添的责任,能够与所得的产业合乎比例。另一个例子是要在房顶安装栏杆(申二十二8),这是为了安全的原因。因为住在这些地方的人,会利用房顶来工作、睡觉及生活。然而,在这些特别的社会或国家需要的背后,是有着基要的道德原则。其中最基本的就是「要爱人如己」(利十九18)。

摩西的律法占了五经大约一半的内容,并且可以分为4个主要的典章。十诫(出二十2-17),意即「十个字」或者诫命(出三十四28),是神在西乃山立以色列为祂特别的子民时所说的话。那是神亲自用祂的指头写在两块石版上的话(出三十一18,三十四128),是给其子民的基要道德规范。约书(出二十22至二十三33;参出二十四7)是其后由神所述说,摩西做记录的。它的目的是为以色列人提供十诫的具体应用,使他们可以正式地接受十诫(出二十四37;例:出二十一16如何把杀人之例应用于拐带人口方面)。在建造会幕之后,神立即启示祭司方面的典章(大部分是利未记,其中例外的是八至十章及二十四10-23的叙述;并且加上在民数记中五、六、九、十、十五、十八、十九章等类似的律例。)这些都是给祭司的专职指导,使他们可以在当中事奉。相对地,于大概40年之后,申命记的典章(基本上是申一至三十,可以加上民二十八至三十为前言)是透过摩西的说话,以更普及的形式启示出来。其时是主前1406年,以色列人正准备进入迦南的应许之地。这「第二律法」的目的是要提醒以色列人在其定居期间,要忠于耶和华。它的主旨就是「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六5)。为了实用上之目的,所有关乎道德的律法,是可以归纳于十诫内最后的6条诫命之中(参可十19)。因为这6条诫命总括了以色列宗教里的社会性层面,显示以色列人应当如何对待其同胞。第五诫「当孝敬父母」(出二十12)奠定了家庭为神在地上所建立的基本社会单元。尊重权威是一项宗教上的责任(利十九32),正如遵守神的安息日一样(利十九30;参出二十一1517及申二十一2021所记载的严重惩罚)。同样,父母也要视儿女为神的赏赐而欢喜(诗一二七3;参出十三15,反对献子女为祭物),并且以耶和华的话教导他们成长(出十二26-28;申六7)。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奸淫」(出二十14),教导在性方面要纯洁。在这里,以色列严格的行为标准,显示出与外邦邻国的行为不检有明显的对比,或许在此事的标准上,与现代人的思想也有极大差距。犯奸淫的惩罚是死(利二十10;申二十二21),而且婚前性行为也是同样严重的罪,虽然惩罚未至于死(利十九20;何四14)。人若强奸了处女,就要娶她为妻(出二十二16;申二十二29)。恋慕他人的妻子是错误的(参第十诫)。由于人心刚硬(太十九8),其后神减去了奸淫所犯的死罪,准许「无辜」的一方跟「羞耻」的一方离婚(申二十四1;太五32),虽然神厌恶离婚(玛二16)。由于不庄重的表现会导致罪(参撒下十一2),旧约坚持要正确地遮盖身体(出二十26)。迦南人中间的庙妓及称为「狗」的同性恋娈童(申二十三18)是受到禁止的。同时受到禁止的还有其他各种变态的性行为(出二十二19);而且为了避免有反常性行为的嫌疑,男人和女人都禁止穿着对方的衣饰(申二十二5)。第八条诫命是「不可偷盗」(出二十15),是要保护资产权。所有的产业原本都是属于神的:「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然而,神选择将产业托付于某一个人,其他人不可以将之取去。迦南地是赐予以色列人永远居住之地,地是「不可永卖」(第23节)。倘若有人因为环境压力之下而被迫放弃一些产业,这些地业可以随时「赎回」(利二十五25),并且在禧年的时候一定会自动归回给他。相反地,产业权是不受邻近的外邦人所重视,特别是那些统治者(参王上二十一,有关拿伯的葡萄园),他们的行为是不受以色列的宗教标准所规限。旧约中责备各样的欺诈,例如扣留薪金(利十九13)或者是谋取高利(利二十五36)。第九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二十16),是关乎真相的。在某些法庭审判的案件中,证人要参与下手执行死刑,藉以强调证人的责任感(申十七7)。如果作了假见证,那么作假见证的人就要因为所说的话而受同样的惩罚(申十九19)。第十条诫命是:「不可贪婪」(出二十17),从一个人的外在行为转移到内心的态度。消极方面是「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积极方面则是「爱人如己」。为何如此?因为「我是耶和华」(利十九18)。因此,宗教指引反映了神的美善,并且超越了律法条文,达至真正的人道主义。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后,他们从摩西所宣告的标准中堕落(参士十七至十九,触犯了一切的诫命)。然而,他们由敬虔的先知、士师、祭司及君王领导的时候,他们在宗教方面再次复兴。注意大卫在诗篇中多次强调的道德焦点,例如是「要离恶行善……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诗三十四1415)。所罗门的伦理在所罗门的著作之中(主前970-930),再次高度表达了以色列人在宗教礼仪方面的伦理操守。在圣经的书卷中,除了摩西五经之外,箴言便是教导道德内容最多的书卷。这些希伯来的智慧之言,可以分类为个人、经济及社会伦理等项。它们详尽地包括了十诫中的原则。个人的宗教生活是与神为开始:「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箴一7)。敬虔的以色列人会抑制骄傲(十一2,十六18),并且表现安静(十四30)、慎重言行(二十九2022),以及愿意把报仇的事交在神的手里(二十22,二十四29)。然而,他也辛勤地工作(六6-11;参十45,十四4)。

珍视生命的神圣,所罗门要求每一个人都要尊重别人的权利(箴十七26,十八5)。不论是鞭伤或责打,惩罚的目的是要「除净人的罪恶」(二十30)。相应地,也需要小心,勿过于高估一个人的见识(十六225)。箴言亦强调道德纯正。要远离娼妓及淫妇(箴五,六24-35,七),因为他们是耻辱,也是由于他们会导致其他的罪恶。箴言亦教导人凡事要有节制,无论是贪吃(二十三20,二十八7)或是好酒(二十1,二十三3132,三十一45;参三十一67)。以色列中最有智慧的君王鼓励人要有一个喜乐的心(十五131530)及舒畅的身心(二十七9),但切勿过量而为(二十五1627)。箴言责备偷盗(箴二十九24)、诡诈(十一1,二十一6)及贿赂(十五27,十七23)。所罗门更加强调真诚:「说谎言的嘴为耶和华所憎恶」(十二22),并且也是一种虚伪的行为(二十六23-24)。智慧人传讲真言(十2131-32)及责备恶人(二十四24-25),但是乖谬的舌头使别人(十一9)及本身(十二13)受到灾祸。每一个人都必须慎言(十五28)及口出良言(十五26),并且愿意接纳训诲(十817)。箴言包含了许多关心别人的教训,其中包括慷慨待人(十一24,十九6)、使人和睦(十二20),以至与人保持通信(二十五25)等等。对于神来说,地位是毫无意义的(二十二2)。因此祂的子民必须要尊重无力的寡妇(十五25,二十三10)、帮助穷人(十四2131)、善待动物(十二10),以及从心底里爱他们的敌人(二十四17,二十五21)。以色列的宗教超越个人的伦理,同时进入经济及经商的领域之中。拥有私人产业是受到鼓励的:「殷勤的人却得宝贵的财物」(箴十二27;参箴十三8,十四20)。财产使人得权力(二十二7)、朋友(十九4)、保障(十15,二十一14),并胜过社会地位(十二9)。但是,不义之财是没有价值的(十五16,十六8);中庸之道才是理想的(三十89)。「诸般勤劳都有益处」(十四23;参十三4),而且所有财富都是从神而来的(三10,十22,二十二4)。赚取财富是要借着智慧(二十四3)、纪律(十三18)及勤劳工作(十4,十三4),不管是在田里工作(十二11)或是牧养而赚取得来的也是一样(二十七23-27)。财产可以是继承而来的(十九14),但是不可用诈骗手段而取得(二十17,二十一6)。不可以用两样的升斗(二十10)、挪移地界(二十二28),或者是欺压的手段(二十三1011;参二十八8)去夺取财富。因为如此得来的财富并不永久(十三11,二十八22)。借贷也是不受鼓励的(箴二十二7)。一个人如何使用其财产,是受到宗教方面的指引:「你要以财物和一切初熟的土产尊荣耶和华」(箴三9)。这是包括以「初熟的果子」献上为祭,用以支持敬拜(参七14),以及向人行善(三28,二十一3)。信徒要供应养其家眷(十九14;参提前五8),以及供应他们个人的需要。要避免作担保(箴六1-5,二十二26)。然而,财富并非一切,与之比较,平安及敬虔是更胜一筹(十五16,十七1)。而且,「美名胜过大财」(二十二1)。那些倚靠财富的人(十一28)终必失败(十一4)。箴言的宗教也涉及社会不同的生活层面。社会的中心是家庭。一个成功、愉快的婚姻是神所赐的最大的恩惠之一(箴十八22,十九14)。家庭要以爱为基础(五15-19)。丈夫一定要有能力供养妻子(二十四27),同时,妻子也要忠于其丈夫及家庭(十二4,三十一10-31;参十四1,十九13,二十一9所提及之警告)。儿女替家庭带来荣耀(十七6;参十1,十五20),并且要教导他们敬畏耶和华(十四26)。「孩子不打不成器」是一项熟悉的古训(二十二15;二十三13;参二十九15),但是同样著名的谚语就是「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二十二6),这也许是更加贴切的说话,意思就是「按照孩子的需要去教养他(那就是用一些合乎他的兴趣及能力的方法去教导他),以致当他到了年老的时候,仍然不会偏离这些教导」。孩童也要对神负责(二十11)。他们一定要尊重及顺从父母(六20,十九26,二十20),甚至在其后的日子里(二十三22),留心父母的教导(一8,四1)。在更广泛的社会圈子之中,所罗门称许那「听明的仆人」(箴十七2;参二十九19)忠诚为主人。相应地,主人理应善待仆人,却不要骄纵他们(二十九21)。友情是可贵的(十七17),因为「有一朋友比弟兄更亲密」(十八24;参二十七10)。然而,太多朋友(十八24),或者误交损友(愚昧人,十三20;好争竞的人,二十六21;或者是传舌的人,二十六22)都可以带来灾难。在广阔的层面上,「公义使邦国高举」(箴十四34;参二十八2)。统治者要有效率(二十五2)、维持正义(十六10,二十九12),并且有需要时执行刑罚(二十26),但是同时也显出怜悯之心(二十28)。市民要尊重政府(二十四21;参箴十六14,二十22),就算是寻求改革时,也要尽量尊重掌权者(二十五5)。所罗门的其他两部著作,可以帮助我们欣赏以色列的宗教礼仪。在所罗门王被其妃嫔引致背弃神之前(王上十一11),雅歌是他在位早期的作品(歌三11)。雅歌的内容,是以抒情的手法描写神所赐给男女之间的爱情:「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是耶和华的烈焰。爱情,众水不能息灭。」(歌八67)雅歌指出神对纯洁及贞节的标准(四12,八9)。在这书卷中,所罗门似乎是诚实地形容书拉密勇敢地拒绝他及其声名狼藉的一夫多妻制婚姻(参歌一1213,八1112)。这重复的副歌带出了本书卷的格调:「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啊……嘱咐你们: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歌二7,三5等等)。另一方面,传道书反映了所罗门王晚年更有智慧及伤感的思想(参传十二1)。其基本的目标是要表明与神分割的生活是无价值的(传一2,十二8),并且强调一些积极的宗教价值。义人应该行善,并且在神所赐予的日子中喜乐(三12)。这些「善」事是包括了智慧(二13,七11,十10)、满足(四56,五12)、恩言(十12)、爱自己的妻子(九9)、顺服君王(八2-4)、赒济(十一2)、合作企业(四9-12),还有所罗门王箴言中的特色,就是效率及勤劳(传九10,十18)。现今的世界充满挫折及罪恶,然而,在等待耶和华审判的日子来临的时候(十一9,十二1314),每一个敬虔的以色列人应该「吃喝,且在劳碌中享福」(二24;参五18,七14等等)。先知的伦理在主前930年,所罗门王死的时候,旧约中的先知书还没有写成。以色列的宗教模式已经由摩西及所罗门的著作所界定了。先知的主要工作是去宣告、应用及捍卫神所启示的律法(赛八20;何八1;玛四4)。百姓似乎是愿意遵守摩西所述的礼仪上的律例(摩四45),却漠视耶和华在道德上的要求。他们忽视公义、怜悯及谦卑在神的面前(弥六8)。先知不断呼唤要释放被欺压的人(赛一17;参申十四29),并且要体谅他人,甚至是体谅战俘(代下二十八9-11;参箴二十五21)。他们责备那些放债的人拒绝归还穷人作抵押的衣服(摩二8;参出二十二26),又斥责那些纵酒的富人(赛五11;参箴二十三3132)。以斯帖记展示了一个生动的场面,就是薛西斯波斯朝廷的腐败情况(主前485-465;斯一10-12,二14,三11)。当时正处于希伯来的两个王国倾覆之后,被外邦统治的背景中,以斯帖的敬虔及自我牺牲的模范,更形突出(参斯四16,七3)。另一个例子就是在主前444年,尼希米无私地竭力重建耶路撒冷(尼五7-16)。在以色列人被掳后期,以斯拉、尼希米及玛拉基,都面对与异族通婚的问题(拉九12;尼十三23-28;玛二11)。他们将摩西时禁止与迦南人通婚结盟的禁例(出三十四16),伸展至包括禁止与那些非犹太信仰的人通婚(尼十三27)。礼仪上的指引在旧约中,借着表征式的敬拜,以色列人可以有分于神的救赎(出二十24)。破坏了道德律例的人(申五29),可以借着遵行礼仪而获得宽恕及复和(参利六2-7)。在神的恩典之下,借着礼仪,神算那些信靠祂的人为义(申六25)。以色列的礼仪指引准则,是由摩西的律法所厘定。此后便继续执行,鲜有改变。

不管一些律法主义的希伯来人的想法怎样(撒上四3;弥三11),我们一定要明白以色列的礼仪本身并非具有内在或机械式的价值。缺乏信心的敬拜是无用的。忏悔必须要在献祭之前(利五5),故意犯罪的就没有任何祭可以补偿(民十五30)。事实上,恶人所献上的祭,是神所憎恶的(箴十五8,二十一27)。因此,在本来的摩西律法之中,道德及礼仪是分不开的。只有在约沙法王的时期(主前872-848),首次出现区别「凡属王的事」由官长所理,「凡属耶和华的事」则由祭司管理(代下十九11)。先知特别指摘那些伪善的人,他们遵守礼仪,却漠视道德律例。神所使用的先知都强调一点,就是「听命胜于献祭」(撒上十五22;参赛一11-15;摩五21-24)。圣所以色列的宗教指定某些地点或环境,作为适合分别为圣、敬拜神的地方。圣所是神曾经显现的地方,早期的列祖尤其尊敬(参创十二7,二十八18),但没有任何特别的建筑物。最初的礼仪律例,也有类似的非特殊性质(出二十24)。但是,应要注意一点,就算是适用于旷野飘流的时候,律法也不准许在同一时间内,在一个以上的地点崇拜(参利十七5)。要在一个特定的地点崇拜,只是40年后的事情,那就是以色列人将要在应许之地定居的时候(申十二511-14)。在神拣选以色列人作为祂的子民(出十九5),以及正式确立昔日所立之约后,神在西乃山(出二十四)向摩西启示会幕的模式(出二十五至三十一)。那是可以移动的圣所,其设计是代替神最初会见其百姓的帐棚(出三十三7-10)。神说明了祂的目的就是「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神」(出二十九45)。因此,会幕有其圣礼上的价值:它是一个看得见的象征及印记,证明神应许与以色列人同在,要作他们的神。这使会幕包括其他的称号,例如「居所」(出二十五9,字面上的意义),因为神的云彩被称为「舍建拿」。其后居住在其中,神的云彩显现在至圣所内的施恩座上(利十六2)是可以看见的。「会幕」(出二十九42)是神与以色列人相会的地方,或者又称作「耶和华的殿」(出三十四26)。然而,与此同时,会幕亦描写了神与其百姓的分隔。这点可以从它的设计表明出来。在用帘子分隔的院子中间,有两个房间,是长方形及没有窗户的。它们都是用轻便可扛抬的架子所造,并且盖有4层遮盖物。就在那里,于隔离的内室中,即「至圣所」(意思是「最圣洁,或者是最分隔的地方」)之内,神住在「幽暗之处」(王上八12)。作为「神的同在」的教材和天堂的预表(诗十一4;来九24),整个会幕的设计都有其意义存在。摩西不断提醒,会幕的建造一定要按照在西乃山上所得的样式(出二十五940;来八5)。因此,在院子门内的第一样对象是祭坛。因为只有献祭才能亲近神,预表基督赎罪之死(来八23,九12)。其次就是洗濯盆(出三十21),表示圣洁的需要,代表了在基督里重生的洗及成圣(多三5;来九10)。第一个用帘子遮着的房间,称为圣所,其中有摆了「陈设饼」的台,象征神的子民与他们在天上的耶和华重拾和谐及团契(利二十四8;参出二十四11)。灯台是表示信徒所发出、从神的灵而来的光和真理(亚四2-6;太五14);香坛则表示借着祷告与神相交(诗一四一2;路一10;启八4)。有幔子在圣所与至圣所之间,是表明「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来九8)。那就是说,直到弥赛亚大祭司耶稣来到,才以祂的死使幔子裂开(太二十七51)。以色列的宗教不容许有神像,正如第四条诫命清楚说明:「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出二十4)。约柜只是作为神同在的宝座,那里没有神的像(出四十34)。约书亚把会幕带进迦南地,首先安放在约但河西岸之吉甲(书九6,十43)。其后则设置在示罗(书十八1),就在那里有300年之久。到了以利的时期,在示罗建立了一所永久的「耶和华的殿」(撒上一724)。这建筑物被入侵的非利士人所毁坏(撒上四1011;诗七十八60;耶七12)。最后,会幕被安置在基遍(代上十六39-40)。与此同时,由于没有一个中央的圣殿,便解释了撒母耳为甚么在其周游的主要地点举行祭礼(撒上七9,九13)。在所罗门建造完成圣殿之前(王上三2),这是公然地认可在不同的「邱坛」处敬拜耶和华。当大卫王攻取了耶路撒冷及立她为首都之后(撒下五7,六17;参诗二十四),他是首位把约柜安放在帐幕里的人,这帐幕是位于锡安山上。其后,神向大卫显示耶路撒冷就是在以色列中,祂选为立祂的名的居所(其本身的同在;代上二十一18-28;参申十二5)。之后,大卫王在他晚年的时候,致力于预备建造一座宏伟的圣殿。主前959年,他的儿子所罗门在摩利亚山上完成圣殿的工程,那是在耶路撒冷城的北界(代下三1;王上六38)。显示给大卫的建造计划(代上二十八1219),是要用石及雕刻了的香柏建造,再铺上黄金。圣殿是按照会幕的基本设计而造,但是有2倍的长度及阔度,3倍的高度及其他一些扩展之处。摩西古时的帐幕由基遍运来,并且安放在新的圣所内(王上八4)。在背弃神的时期,以色列人会恢复在异教的邱坛处敬拜神。但是从此以后,耶路撒冷是「神的城」(诗四十六5,四十八3)。以色列的宗教指引典章,有注明哪些是圣洁的地方,在哪里可以寻求神的面。这些典章也有注明某些地方、对象及环境,是神的子民要避免的,因为那都是不洁的。在创世记早期的记载中,有一些动物是被视为不洁的(创七2),并且禁止吃血(九4)。摩西发展了洁净的范畴,以及其相应的观念。至少在某些方面,有关痳疯的不洁净之例,一定包括了卫生原因在内(利十三,十四)。与之相关甚殷的规则也厘定了,以防止身体上的伤害(利十九28)。在预备以色列圣所中的材料时禁止用铁(出二十25),这可能是因为它与打仗用的工具有连系。禁用酵母,是因为物质上的腐朽。一种出于自然的厌恶可能是导致禁吃某些爬行动物、食肉鸟类、昆虫及虫类(利十一2041)的原因。禁止近亲通婚(利十八6)及妇女在产后要离开某些惯常的职责(利十二2),都是有伦理的因素在其中,这规例亦可能涉及一个人道主义的解释在内。可是,比较不明显的,就是以色列人强调那些分别为圣的规例。禁止穿着混合布料的衣服或者搀杂种子种田(利十九19),似乎是基于分隔的原则。以色列的宗教礼仪也包括了多次提醒现今人本性的堕落。虽然性关系本身并无错误,可是却使人不能接近圣洁之物(撒上二十一4)。同样地,生产(利十二1-8,十五23)、死亡(出二十二31;民十九11)、拜偶像(出二十三13),甚至是在外地(摩七17),都是会使人不能接近圣洁之物。最后,是禁吃某一些肉,因为那是留下来献给耶和华为祭的(利七25)。在西乃山被神拣选为子民时,每天洗衣服是以色列人在自洁时所要做的事之一(出十九10)。许多的禁例可能涉及一个以上的理由。例如,切割身体(利十九28;申十四1),不单会伤害身体,同时亦有异教的含义(王上十八28)。可是,禁止剃胡子(利十九27)似乎只基于反异教的立场。

在以色列人被剥夺他们许多其他宗教的表达方式时,被掳时期的先知便特别强调洁净(结四16;参结二十1221)。但以理那人所共知、拒绝让巴比伦王的美食所玷污的事件(但一8),仍然反映在犹太人的洁净律例之中。仪式以色列人大部分的宗教活动,都是在圣所里进行的。主要例外的就是读经及祈祷,因为两者都可以个人私下在家中举行(申六7-9),或者从被掳的时期开始在本土的会堂中进行(诗七十四8)。事实上,旧约只有一篇既定的祷文,在五旬节时于圣殿中应用(申二十六5-10)。但是,旧约指明要由专职的祭司去进行某些礼仪,那就是以色列人的歌颂赞美,以及敬拜的中心要素──祭祀。敬拜神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参民四15;撒上六7)。第三条诫命说:「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出二十7),禁止人用神的名来发假誓或作轻率的承诺。但是,它也警告任何不敬的态度(申二十八58)。祭司是神所拣选的圣职人员,在祂圣所内的祭坛侍立事奉(申十八5;来五4),并且要为百姓代求(珥二17)。其他功能包括了要在私生活中建立忠信的榜样(申三十三9)、借着神谕去「求问」耶和华的指引(士二十27-28),以及把律法教授给神的子民(利十11;弥三11;玛二7)。在列祖的时代,人是可以为自己(创四3)或其家属(创十二8;伯一5)进行祭司的祭祀。然而,在西乃山,耶和华把以色列的祭司职分独赐给亚伦的后裔。亚伦是摩西的兄长,是属于利未支派的(出二十八1,四十12-15;民十六17,十七8)。亚伦所穿的圣衣刻有十二支派的名字(出二十八122129),当他进入圣所去完成和好的职分,他实在是「把他们带到神的面前」(第38节)。亚伦的祭司职分,是由同支派的人所协助,也就是其他的利未人(民八13,参出三十二26;申三十三9)。在旷野飘流的日子里,利未支派是被指定运送约柜及其陈设品的支派(民一50)。征服迦南的时候,这些利未人并没有得地(民十八23;参创三十四30,四十九7)。可是,他们却分布于48个城镇,包括有6个逃城(民三十五6)。他们接纳以色列人的什一奉献及其他祭物,使他们可以自由地事奉神(民十八2124-26)。在士师的黑暗时期,这些供应却没有好好地执行(参士十七7,十九1)。然而,在大卫之下,祭司及利未人都小心地被分为24班次(代上二十三至二十四),每班次都按月轮值事奉。大卫王重整38,000个利未人的事奉职务,以配合在圣殿新建立的敬拜。其中有主要的乐师及歌唱者,并且有其帝国所需的司法及行政人员(代上二十五至二十七)。在被掳之后,祭司的班次得以再次被建立(尼十二1-7),并且于新约时代继续保持(路一5)。在以色列的宗教中,祭司的职分是集中于其献上动物为祭的礼仪功能方面。这种习惯有4个解释:(1)最原始的观念认为祭祀是要为饥饿的神灵,献上饭食。可是,环绕着以色列的异教徒虽然是这么想,旧约中描写祭祀有时虽然也会用一些食物的术语(利三1116),但认为真神需要吃饭的观念却是旧约所否定的(诗五十9-13;赛四十16)。(2)同样地被旧约否定的就是形体上合一的理论。那就是借着祭祀的礼仪,敬拜者能得以进入与其神灵所立的血盟,甚至是吃其肉。但是,正如上述一样,虽然旧约中的礼仪可使人与神相交(出二十四11),但有关神的属灵本性方面的教导不容许任何此类的献祭观念。(3)更为正确的观点,就是把旧约中的祭祀看为供物。在平安祭的条例中,包括了以色列人的感谢祭(利七12-15)。他们其中一些敬拜的行为,是涉及对神感恩而献上供物(参撒上一24-27)。但是,这理论未能把仪式中着重血的这一点包括在内,同时也未包括旧约所重复强调的一点,那就是神与人之间的疏离,是需要血来作桥梁。在神的面前,这血是代表着罪人的生命。(4)最能够解释以色列的祭祀就是赎罪,其目的是避绝恶事,特别是惩罚。以色列的一切祭祀可分为两类,其一是赎罪祭,以息神的愤怒;其二是馨香祭,以此取悦神(参创八21)。献祭于神,以免神会「按着他们的愚妄」办他们(伯四十二8;参伯一5)。

在西乃山所颁布的律法中,祭祀仪式中的5个阶段均表明了献祭的赎罪特性。(1)选择祭物:所献的动物或任何有关的祭品,都必须是无瑕疵的(利二十二21)。(2)献上祭物:每一个献祭的人都要把手放在祭物的头上(利一4),以指派其为自己的代表,并且将本身的罪转移在祭物身上(参民八1819,二十七18-21)。(3)宰杀祭物:借着牠的死(利一5),那祭物承担了那些罪的刑罚(民六11;参利十九2021)。血是表征了献上生命,「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利十七11)。(4)献祭给神,是借着洒血在坛的周围,以及把祭物全烧在坛上(利一6-9)。(5)表明与神复和,是借着把其余的血洒在被宽恕的人身上(出二十四6-8)。在一些赎罪祭中,要把宰杀了的祭物,拿到营外烧掉(利四1221)。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在耶和华面前,把部分的祭物作为一个团契的饭餐(出二十四11)。倘若祭祀是以色列的主要仪式,以维系其与神之关系,那么割礼就是其开始的一项礼仪。在历史上,这项仪式的启示,是与神拣选亚伯拉罕有关的。神吩咐亚伯拉罕遵行割礼,使其家属与外邦人分别出来(创十七11-13),并且戏剧化地使之与救赎同等。「这是我的约」(第10节)。忽视这仪式是极严重的事(出四24-26;参结四十四7)。拒绝接受割礼的人,要从神的子民中剪除(创十七14),实际上,这人也从未属于他们当中的一分子。由于未受割礼是表征着一个未改变、不合用的生命(出六12),并且未受割礼的心表示那些心里污秽的恶行(耶四4)。因此,割礼代表除去人的罪(申十16)。它表征着重生(利二十六41),就是那些被神认作自己子民的人所经历的(创十七7)。割礼是在男婴出生后第八天举行(创十七12)。它表示人类的生命刚开始时便需要救赎(诗五十一5)。割礼亦是一个确据,证明信徒的子女已包括在神的约之中,得到其中的恩典(创十七7)。圣节期以色列人在圣所举行的仪式,是有确定的举行日期。那全然独特的词语──「节期」(利二十三2)──的字面意义是所指定的时间,是强调其神圣的启示及会期。虽然神曾经将某些农作业的元素纳入其年历之中,但犹太人的节期并非起源于人对自然现象的观察,例如是月亮的盈亏,或者是在迦南的农作业循环年期。安息日的制度是始于创造本身(创二1-3),并且在以色列人到达西乃山及接受律法之前,已经成为他们所遵守的律例(出十六23-26)。它被纳入十诫之中,成为第四条诫命:「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出二十8)。在西乃山,耶和华也设立了7个特别的安息节期集会。这些都是安息及特别献祭的日子,都包括在神对摩西所启示的律法之内,并且在5个每年要遵守的节期当中。它们就是逾越节、五旬节、吹角节、赎罪日、住棚节。其中第一个节期及最后一个节期包括了两个特别的安息日(利二十三783536)。在以色列人月朔的日子,神另外指定安息及献祭的时刻,并且加上吹号为记念(民十10;参诗八十一3)。安息年和禧年是最终伸延安息观念的节期。安息年或称为「豁免年」(免债项,利二十五4;申十五1-15)。在禧年的时候(在7个安息年之后,意即第五十年),要把一切的土地归还给原来的主人(利二十五8-34)。在摩西时所订定庆祝的5个节期之中,其中3个节期(即逾越节、五旬节及住棚节),都有同一个特别的名称,那就是「朝圣的节期」(利二十三4)。于这些时候,在神的子民中,一切成年的男丁,都要在耶和华的殿中朝见祂(出二十三14-17;参王上九25)。其余的两个节期都是在第七个月(9月或10月),是在住棚节之前所守的圣节,它们就是吹角节和赎罪日,吹角节是在那月的第一天,是秋收季节之始(利二十三24)。赎罪日是在第十天,就是全国在神面前得着宽恕及与神和好的日子(利十六),这项赎罪是借着献上代罪羔羊而作成,并且是由大祭司每年进入至圣所一次的祭礼而成。赎罪日是全国悔改的日子,并且真心于神面前谦卑的日子(利十六2931;参箴二十八13),「刻苦己心」这句子,其后被视为禁食的意思(赛五十八3;参徒二十七9:「禁食的节期」),但却并非一定有禁食的含义。在旧约中,并没有明文规定遵守禁食的条例。在被掳期间,以色列人开始遵守4个每年禁食的日子,那是跟耶路撒冷被陷于巴比伦有关连的(亚七35,八19;参王下二十五1-38925)。然而,当撒迦利亚被问及这些日子应否在被掳得释放后,以及在圣殿重建后继续遵行的时候,他预言谓,倘若百姓真心悔改归向神,这4天将会是欢乐的节期(亚八15-19)。但是这些节期仍是继续举行。在摩西时期以后再加入以色列的宗教年历的日子,就只有被掳后期的普珥日。它是庆祝犹太人在波斯国内,全民从哈曼手下的逼迫中释放出来的时刻(斯九20-28)。J.BartonPayne另参:「祭祀」;「先知,女先知」;「预言」;「圣经中的律法观」;「会幕,圣殿」;「祭司和利未人」;「以色列的节期」;「犹太人」;「割礼」。――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