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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管」 总管(Overseer)在旧约,有3个与「总管」意义相类的用词,字面的意义分别是:(1)管理;(2)杰出的人;(3)首要的作者。在新约,翻作「监督」的希腊字,原意是察看、监视。约瑟曾获许可证管理波提乏全家的事务(创三十九4、5),并曾建议法老委任50人管理7年的丰收(创四十一34)。所罗门曾指派3,600名督工,管理工人(代下二18)。约西亚修葺圣殿时,也派有监管各项工程的督工(代下三十四13、17)。尼希米曾设立长官,监督重建城墙(尼十一9、14),管理利未人(尼十一22),以及管理负责歌唱的利未人(尼十二42)。「总管」一词是指代表掌权的人,并行使授与他的权柄。他的权力范围包括督察、监视,并保障掌权者的利益。新约引伸这观念,用于指派为主服侍教会的人(徒二十28;腓一1;提前三1、2;多一7)。耶稣基督也被称为监督(彼前二25)。另参:「监督」;「长老」。―― 证主圣经百科全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