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追求

〔林建利專欄〕

羅馬書追求:第一章

【大綱】—— 神的福音及定罪

一、神的福音(一1~17)

1. 由神的話所應許的(1~2)

2. 福音 —— 神的兒子(3~4)

3. 為聖徒所接受(5~7)

4. 切切想去羅馬(8~15)

5. 福音是神的大能(16~17)

二、對一般人的定罪(一18~32)

1. 神的忿怒顯明在抵擋真理的人身上(18~23)

2. 神任憑人行污穢可恥的事(24~25)

3. 神任憑人放縱可恥的情慾(26~27)

4. 神任憑人存可棄絕的心思(28~32)

【要點】

一、關於羅馬書

1. 作者:使徒保羅(一1,7),受信者:在羅馬的聖徒(一7)

2. 寫作時間:約在主後六十年,保羅第三次出外傳道時,在哥林多寫的(十五25~29,徒十九21,二十1~3,羅十六23,林前一14)

3. 背景:這是使徒保羅第三次出外傳道時,在以弗所之後(行傳十九),他經過馬其頓,到了亞該亞的哥林多。在這裡他寫信給羅馬的聖徒,表達了他渴望的行程:先把馬其頓和亞該亞眾教會的奉獻款送到耶路撒冷,然後路過羅馬探訪聖徒,接著再往西班牙去(十五25~29)

二、羅馬書在新約聖經中的地位和特點

1. 羅馬書的地位,新約聖經可以分為四部份:福音書、行傳、書信和啟示錄。四本福音書算是主的傳記,主要記載祂的生活和工作,從祂的受浸,三年半的職事,受死、復活並升天。接著是行傳,記錄使徒們的傳揚福音,建立教會。復活並升天的主耶穌成為聖靈澆灌下來,給予使徒們能力而開始了他們的傳揚與事奉(行傳二)。接著就是使徒保羅的書信,它們記錄了使徒保羅的啟示、看見和真理,包含了對神、教會、生命成長……各方面都有,非常豐富。而這第一封書信就是羅馬書,它不只談到神的福音,也陳明很多真理 —— 定罪、稱義、成聖、得榮、揀選、變化……。所以,羅馬書是新約聖經的分水嶺,從福音書和行傳那種傳記性的內容,轉到以真理性為主的陳述

2. 它的特點在於真理的陳明,在保羅寫給教會的書信中,除了陳明真理,或多或少要對付教會的問題。當然,使徒保羅是真理豐富又生命成熟的使徒,在他對付教會問題的同時,也帶出許多相對應的真理。唯獨羅馬書,他沒有對付任何問題,書中他完全在陳明各種真理。也許是到目前他仍未去訪問過羅馬,所以他沒有接觸到關於羅馬教會的問題。這真是神的主宰,我們感謝主

三、神的福音(一1~17)

1. 當保羅來陳明福音的真理時,他特別強調福音是神從前藉著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2)。福音不是神臨時起意要有的,是神早有計劃、有安排的。所以,在舊約中就有許多的預言、預表或圖畫是和福音有關的。例如神為亞當和夏娃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創三21),神叫挪亞作方舟使他一家八口從洪水裡得救(創六~八),又如以色列人在逾越節時殺羊羔,把血抹在門楣和門框上,並在家裡吃羊羔的肉而躲避神的審判(出十二)……。這些都和福音有關

2. 神的福音是論到祂兒子 ——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3~4)。按肉體說,祂是從大衛後裔生的。這是指祂的人性來自馬利亞,一個敬虔的女子,她是大衛王室的後代(太一6~16,路三23~31)。按聖別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標明是神的兒子。這是指祂的神性來自聖靈。所以,保羅很清楚指出來,福音乃是一個活的人位 —— 神的兒子。福音不僅是稱義、成聖、變化、得榮……。而是一個包羅萬有的人,神的兒子 —— 耶穌基督

3. 羅馬城對保羅而言是特別的地方,而羅馬教會他應該是尚未探訪過(從行傳的記載來看)。然而,從十六章的問安裡,保羅和很多在羅馬的聖徒都相當熟悉。所以,在一9提到神可以為他作見証,他常常在主面前為羅馬的聖徒禱告。他也希望去羅馬探訪,為供應聖徒,使他們得堅固、得信心、得安慰(10~12)

4. 另一面,他前去羅馬的目的是為廣傳福音,要在他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得些果子(13)。因他是外邦人的使徒(十一13),希望更多對外邦人傳福音。先前他和巴拿巴與雅各、彼得、約翰之間也有這樣的默契,就是保羅和巴拿巴往外邦人中間去工作,而雅各、彼得和約翰往猶太人中間去勞苦(加二9~10)。因此,他願盡一分力量,把福音也傳給在羅馬的人(15)

5. 保羅對傳揚福音的體認和我們有很大的不同,他認為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或愚拙人,他都欠他們的債(14),欠債還債是合乎道德和公義的行為。我們傳福音常是看心情,有沒有負擔?或者說有沒有空?但在保羅的認定裡,他欠福音的債,他一定要,也一定會還福音的債。何等不同的認知!難怪他無論到哪裡,接觸到哪種人,他都想盡辦法,用盡心力去傳神的福音,因為他是在還債。所以他不以福音為恥,福音具有神的大能,必救拔接受福音的人(16)

6.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17上)。神救恩的源頭和動機是因為神的愛(約三16),神救恩的憑藉是祂的恩典(弗二5,8),我們是藉恩得救。然而,神救恩的大能卻是神的義,因公義是神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14)。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因為神的義在福音上顯示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要因信得生(16~17)。這也就是義人要因信得生並憑信而活

四、定罪(一18~32)

1. 神的忿怒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抵擋真理的人(18)。這裡使徒保羅的觀點就是從神的創造來看,人明明曉得有創造主的存在,這是無可推諉的。可是墮落的人雖然知道神的存在,卻不把神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這些墮落的人心思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以為聰明,其實是愚拙的。至終,他們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或人或飛禽走獸的樣式(19~23)。他們的所是和所作都在榮耀之神的定罪之下

2. 人因為不承認神,就抵擋神的真理。結局是每況愈下,從24~32的話,三次提到神任憑他們……。這就是神放棄他們,所以他們的墮落就越陷越深,無法自拔

a.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玷污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受造之物(24~25)。這是指他們離棄神,結果就是淫亂及拜偶像。人離開神的結果常是淫亂和拜偶像(徒十五29,林前十7~8,民二十五1~2)
b.神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慾,至終,他們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26~27)。這裡提到的情形,就如所多瑪和蛾摩拉那兩個罪惡之城。至終,神審判的手臨到他們,其結局是可悲的(創十九)
c.神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思,裝滿了各樣的不義,盡是行那些不合宜的事(28~32)。因抵擋神而延伸出一種全然無神的文化,到最後是無藥可救了,也無法自拔

羅馬書追求:第二章

【大綱】—— 定罪

一、對自義者的定罪(二1~16)

1. 任憑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1~5)

2. 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6~11)

3. 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必按律法受審判(12~16)

二、對猶太宗教徒的定罪(二17~29)

1. 猶太宗教的儀式、字句和知識的虛空(17~24)

2. 在乎靈,不在乎儀文(25~29)

【要點】

一、保羅在羅馬書裡的陳述是非常清晰,且邏輯性周密。首先他強調福音是神從前藉著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這清楚指出福音乃是在神計劃裡要給祂子民的福分,不是臨時起意的,遠在舊約時代神就計劃要有的(1~2)。而且福音不僅是稱義、成聖、得榮或某種真理,福音乃是一個活的人位 ——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3~4)。接著,保羅從祂的人性和神性說起,他的論述強而有力又無懈可擊。他也提到渴望去羅馬探訪聖徒,把一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他們,供應他們,使他們得著堅固和安慰。當然,也表達他的意願和負擔,希望到羅馬城廣傳主的福音(一10~16)。然後,他希望從羅馬往西班牙去(十五25~29)。在當時人們的認知裡,西班牙是地極。可能使徒保羅的想法是希望藉此能把福音傳到地極,這是主在復活裡對門徒的應許和囑咐(徒一8)

二、保羅在寫羅馬書時的背景

1. 這是保羅第三次出外時,他們經過馬其頓,然後來到希臘,在那裡住了三個月。這三個月,他們應該主要在哥林多,他在此寫了羅馬書(徒二十1~3,羅十六23,林前一14)。先前,他在第二次出外傳道時,曾在哥林多停留一年半之久。哥林多是他的轉捩點,一直以來,他們都是直接到猶太人的會堂,甚至是在安息日去傳。優點是有些尋求神的猶太人就得開啟,蒙恩得救,接著就緊緊跟隨保羅。缺點是總有一些頑固無比又食古不化的猶太人,他們認為保羅所傳的是異端,褻瀆神。所以,這些頑固的猶太人就窮盡一切手段的逼迫使徒保羅。他們就這樣被迫的離開剛剛興起的教會……

2. 在哥林多也是同樣的故事,情節一模一樣。但是這次有亞居拉和百基拉這對夫妻檔,可能經過禱告交通後,覺得不能總是這樣,於是作了調整,他們沒有逃到其他的城市。他們有主的說話,就繼續留在哥林多,而他們的傳揚對象,不再是以猶太人為主。就這樣,他們在哥林多留了一年半,這是以往未曾有的,以往都是在逼迫興起時,匆促離開(行傳十八1~11)

3. 哥林多這個城市,當時因有港口,商業發達。在哥林多教會有猶太人,也有許多外邦人,所以在教會中有拜偶像,以及吃偶像祭物的問題(參看林前八~十)。這一次,他們在哥林多停留了三個月,於是他在此寫了羅馬書,而哥林多這個城市的背景,加上創世記中四~十九章的背景,讓他太有感覺了。特別是他在寫一18~32這一段話,講到一般人都在定罪之下,因為人藉著所造之物明明曉得神的存在,卻故意推諉,不把神當作神而榮耀祂。這就導致人一再墮落,無法自拔。從此那種無神的文化,加上人對肉體情慾的放縱,一發不可收拾。至終,帶進了神嚴厲的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就是歷史的鑑戒(創十九)

三、對自義者的定罪(二1~16)

這一段話(二1~16)是針對自義的人說的。自義者就是以為是,自以為義;而他人都是不對的。自義者的特點,就是常站在道德的高度去批評、批判別人。這種人其實都是自我感覺良好,缺少從神來的光照

1. 任憑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1~5)

針對自義者,保羅的話很直白: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你論斷別人,自己所行的,也和別人一樣,這肯定逃脫不了神的審判。感謝神!神有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而神的這一切臨到我們,是要領我們回改轉向祂而蒙拯救。千萬別硬扛,死不悔改,為自己積蓄忿怒。神的審判總有一天會來,別到時候後悔莫及

2. 神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二6~11)

神是公義的神,也是公平的神,因為神不偏待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的,神就以永生回報他們。惟有結黨營私,只順從不義的人,神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同時,神將患難、困苦加給作惡的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

3. 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必按律法受審判(12~16)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但因人的本性是神所造的,也符合神的性情。因此,順著本性行事,不致於行惡。其實律法的功用就在人的心裡,人裡面的良心也同作見証,什麼是神所稱義的或是神所定罪的

四、對猶太宗教徒的定罪(二17~29)

這一段話(二17~29)是針對猶太人說的。他們因著舊約律法的影響,不知不覺的,在經年累月間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宗教 —— 猶太教。表面上,他們有耶和華神,有摩西五經作他們的根基和規範。事實上,他們可以變成用宗教的名義而殺人,在福音書裡,就有許多他們欺壓人、迫害人的事例。最後,他們也是用宗教的原因把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使徒保羅在被主光照而得救前(徒九1~16),也是猶太教的一員,他到處逼迫基督徒,捆綁那些真信耶穌而呼求主名的人。因保羅曾是猶太教中一名極端狂熱分子,所以,他對這些猶太的宗教徒有深刻的認識

1. 猶太宗教的儀文、字句和知識的虛空(17~24)

這一段話,保羅直接切中要害,點出這些宗教人士可憐的光景。他們自以為認識神,又精通神的律法,處處高人一等。以為自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辨是非。因此,他們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可以教導人而為人師表……。可是,他們真實的光景呢?教導人不可偷東西,自己卻偷雞摸狗。教導人不可奸淫,自己仍奸淫。指著神的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而玷辱神。總之,這些猶太宗教人士的所作所為,已經使得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受了褻瀆……。他們的自義,自以為是,早已成了福音的障礙,許多人因他們被絆倒

2. 在乎靈,不在乎儀文(25~29)

保羅在這裡的論述直指問題的核心,那就是猶太人雖有宗教的儀式、字句和虛空的知識,但他們仍是犯罪干犯神的律法。所以,他們雖受了割禮,但只要犯罪,仍要面對神的審判。割禮和宗教的儀文都算不得什麼,神所在乎的是靈。在新約時代,神經過了一切過程,祂成為靈。這個靈如今在信徒的靈裡,聖靈在我們的靈裡與我們的靈同証我們是神的兒女(八16)。神之於我們的一切,都在我們的靈裡。離了靈,沒有靈,所有屬神的事,都是儀文,盡是虛空。所以說,在乎靈,不在乎儀文(29)

羅馬書追求:第三章

【大綱】—— 基督的救贖與稱義

一、對猶太人的定罪(三1~8)

二、對普世之人的定罪(三9~20)

1.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9~12)

2. 他們行惡,眼裡不怕神(13~18)

3. 都在神的審判之下(19~20)

三、稱義(三21~31)

1. 原因 —— 基督耶穌的救贖(21~24)

2. 憑藉 —— 藉著人的相信(25~28)

3. 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可以因信稱義(29~31)

【要點】

一、猶太人有神的律法、割禮和神的約,而且神的聖言也交託他們(三1~2)。但是到了新約時代,神對待人的方式改變了,不再以律法為主軸,而是以信為本。可是猶太人仍自以為是,以神的選民自居,又高傲自大,不能理解在新約時代,神從猶太人轉向所有的人。人只要願意相信耶穌,就可以得救,並且蒙神稱義……。可憐的猶太人,仍然活在他們的自以為是的天地中。至終,被聖靈的水流拋棄了……

二、對普世之人的定罪(三9~20)

在這一段話裡,保羅斬釘截鐵地下了結論,不論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代表外邦人)都在罪惡之下(9)。所以,普世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19)。他的結論就是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0,12,20)……。因此,我們都需要基督的救贖,才有可能蒙神稱義(24)

1.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9~12),從第二章開始,保羅從各種觀點來說到人都在神的定罪之下,不論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接著,他引用了大衛在詩篇上的話來佐証他的觀點,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10~12,詩十四1~3,五十三1~3)。這是因他們行了邪惡,有了罪行,卻自我安慰說沒有神(詩五十三1),其實這是他們駝鳥的心態所造成。真實的情況是:有神,但他們不願意去面對神……

2. 他們行惡,眼中不怕神(13~18)。這一段話,保羅引用詩篇裡幾個段落組成的。保羅不愧是基督的使徒,對於神的話,他有全面又透徹的認識。因此,他可以從舊約中不同的經卷,或不同的段落來引用,而且非常精確地表達他所要陳明的真理

a.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13上,詩五9下),墳墓是埋葬死人的地方;喉嚨是我們說話要用到的器官,也是我們吞噬食物必經的管道。這句話的意義為,從我們裡面出來給人的是死亡,而我們接受到裡面的事物也是死亡。表明進出我們裡面的都是死亡,從死亡到死亡
b.他們用舌頭弄詭詐(13中,詩五9下),這表示他們的說話,言語和談論盡是謊言、詭詐。這和雅各的觀點不謀而合;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著的(雅三6)
c.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13下,詩一百四十3),表示從他們口中出來的是毒的,對聽到這些話語的人造成傷害。正如主耶穌曾對人說的,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馬太十五11~12)
d.滿口是咒罵苦毒(14,詩十7),這指明人心裡所充滿的就是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紛爭(加五20)……
e.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15,賽五十九7)
f.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16)
g.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17,賽五十九8),這些人沒有神,也不相信神,他們是裡面、外面都沒有平安。但因神憐憫的心腸,使主耶穌臨到我們並拯救我們,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一78~79)
h.他們眼中不怕神(18,詩三十六1),這些人完全活在黑暗裡,真是可憐又可悲的光景。他們的無知到了極點

3. 他們都在神的審判之下(19~20)

凡屬血氣的人,沒有一個人能靠行律法而在神面前稱義。因人的所是就是肉體和情慾,正如三10~18中所描繪的。而且律法存在的目的,其實是為暴露人而叫人知罪。所以,普世的人,所有的人都在神的定罪之下,將來必要面對神的審判……

三、稱義(三21~31)

正如保羅在一18~三20中所闡述的,人的一切,包含裡面的所是,以及外在的所作,都在神的定罪之下。因此,人類社會所顯出的光景是每況愈下,人類的精神和道德越來越沉淪,無法自救。唯有基督耶穌的救贖,才能拯救人類脫離這種困境

1. 稱義的原因 —— 基督耶穌的救贖(21~24)

a.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証(21)。神的義和舊約的律法無關,人也不能因行律法而得稱義。但律法和先知可以証明神的義存在,也說明我們如何得著神的義。例如,在創十五5~6,神應許亞伯拉罕他的後裔要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亞伯拉罕信神,耶和華神就以此為他的義,這是因信稱義的例子。又如,先知哈巴谷說到,惟有義人因信得生(哈二4)。這是律法和先知的一些証明
b.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22)
c.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3)。人是按著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為要彰顯神並代表神(創一26)。但如今人墮落又犯罪,沒有榮耀神,只有犯罪而彰顯罪,這就是人缺少了神的榮耀
d.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24)。雖然我們有罪的問題,短缺了神的榮耀,我們無法解決罪的問題而自救。感謝神!神的恩典臨到我們,因基督耶穌在十架上的救贖,我們就可以因信稱義,這是神在基督裡白白給的恩典,我們沒有出代價,是主耶穌為我們付了生命的代價而成功救贖。這裡的稱義是指神按祂的標準稱許人

2. 稱義的憑藉 —— 藉著人的相信(25~28)

a.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25上),挽回祭原文意平息處,這是出二十五17約櫃的蓋所預表的,它也叫施恩座。這裡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也是大祭司在贖罪日(七月十日)要把牛犢和山羊的血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利十六14~16)。所以,這些就是預表新約時代,有主耶穌救贖的血,加上我們的相信,就帶進神的稱義
b.這表示神稱義悔改的罪人,是由於主耶穌付上性命的代價所成功的救贖,加上罪人的悔改與相信。這個過程顯示神是義的,祂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26)。所以,人不能誇口,沒有人可以因行律法稱義。所有的稱義都是相信基督救贖的結果

3. 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可以因信稱義(29~31)

神是猶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祂要本於信稱那受割禮的人為義,因信是猶太人蒙神稱義的根源。然而,祂要藉著信稱外邦人 —— 未受割禮的人為義,因為外邦人在地位上是遠離神,信是外邦人蒙神稱義的途徑,所以是藉著信

羅馬書追求:第四章

【大綱】—— 因信稱義的榜樣 —— 亞伯拉罕

一、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四1~5)

二、引用大衛的話加強(四6~8)

三、因信稱義之福也應用在外邦人身上(四9~16)

四、進一步論到因信稱義(四17~22)

五、結論 —— 從亞伯拉罕到新約的信徒都是因信稱義的原則(四23~25)

【要點】

一、保羅在羅馬書中用一種非常獨特的方式來陳明真理,羅馬書說到神的福音(一3~4)。一面神的福音是一個活的人位 ——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另一面神的福音包含定罪、稱義、成聖、得榮、揀選、變化,最後基督的身體建造起來,並且彰顯在眾教會中。我們看見保羅的論述,思路清晰、邏輯清楚、真理透亮。尤其在前面的八章,他所展示的觀點可說是無懈可擊。在第三章裡有基督的死,使我們有客觀地位上的稱義(三24);而在第四章因基督的復活,使我們可以有主觀性情上的稱義(四25下)

二、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四1~5,創十五1~6)

1.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根據是在創世記十五1~6,當時亞伯拉罕殺敗了諸王而救回羅得一家人並奪回其財物。也許事後懼怕對方會有報復的行動,所以神安慰他,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賞賜你……。亞伯拉罕此時還沒有後代,他以為神的賞賜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神說,不是以利以謝,你本身所生的,才是你的後嗣。於是應許他的後裔要像天上的星那麼多。亞伯拉罕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這就是因信稱義的由來

2. 從創世記十五1~6的背景,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出來,這裡神給亞伯拉罕應許,他的後裔要像天上的星星那麼多。他就單純的接受並相信神的話,而因他的相信,神就稱他為義。這裡沒有因工作而得報酬的對價關係,他不是作工而得工價。他沒有工作,只是相信神和神的應許,他的信就算為他的義(四5)

三、引用大衛的話加強論點(四6~8)

保羅在申論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真理之後,他引用大衛在詩篇三十二1~2的話,來加強他的觀點。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四7~8)。過錯得赦免或罪被遮蓋,不被主所計算或記念,用新約的角度看就是蒙神稱許、稱義。因此,保羅才有他的結論: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被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大衛所說的,其內涵就是因信稱義,與行為無關,在行為之外

四、因信稱義之福也應用在外邦人身上(四9~16)

這一段話是本章非常重要的部分,因為保羅要強調不只是亞伯拉罕因信稱義,這因信稱義之福也應用在外邦人身上。保羅是外邦人的使徒(十一13),在以往和雅各、彼得、約翰的交通裡,因他們有共同的默契就是雅各、彼得和約翰往猶太人去;而保羅和巴拿巴則往外邦人那裡去(加二9)。當然,這一段話告訴我們,外邦人也可以因信稱義,同得亞伯拉罕的福(加三14),因基督耶穌也可以臨到外邦人。這也是他一直盼望前去羅馬的原因,可以把福音傳給在羅馬的外邦人(一13)

1. 在第9節的上半節,他雖用疑問句,但其實保羅在作出結論:那就是因信稱義之福加給受割禮的人,也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他給的理由是,亞伯拉罕不是在受割禮之後得到因信稱義,而是在未受割禮時,就因信稱義(10)。從創世記的記載,十五1~6說到亞伯拉罕因信蒙神稱義。然而,在十六章,因撒拉的提議,亞伯拉罕從埃及的女人夏甲得了一個兒子 —— 以實瑪利。經過了十三年之久,神再向亞伯拉罕顯現,和他立約,應許他的後裔要極其繁多,並以割禮為立約的記號(創十七1~14)。這裡割禮是指神在對付亞伯拉罕天然的能力,當他一直沒有從撒拉得著後代時,他們夫妻就靠自己的辦法從夏甲得到以實瑪利,但是以實瑪利不是神所要的。所以,才有以割禮為立約的記號,提醒他不要用自己的辦法成就神的應許

2. 亞伯拉罕受了割禮的記號,作為他未受割禮時因信稱義的印証,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亞伯拉罕的腳蹤去行的人(10~11)。這是保羅的結論:因信稱義之福不但臨到那些亞伯拉罕的後裔 —— 受割禮的猶太人。這福也應用到未受割禮的外邦人身上,他們也可以因信稱義

3.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若是人憑著行律法,得為後嗣而繼承神的產業,那信就徒然,應許也是徒然了(13~14)。其實律法是外添的,為叫人知罪(三20,加三19),在神與人的關係裡,信是主軸。所以,才有亞伯拉罕的因信稱義

五、進一步論到因信稱義(四17~22)

這是一段簡短的話,保羅進一步論到因信稱義的真理。他列舉亞伯拉罕的兩個經歷,都和以撒有關,來加強說明先祖亞伯拉罕的因信稱義

1. 使無變為有的神:這是指生以撒的那個經歷裡,他經歷神創造的大能。神是創造的主,祂能稱無為有,祂說有,就有(詩三十三9)。當時他將近百歲,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按人來看,他們年老體衰,無法生育了(19)。但他們的信心不軟弱,沒有疑惑,反倒信心得堅固,堅信神的應許必然成就。感謝主!神沒有叫他們失望,至終,他們得到了神的應許 —— 以撒

2. 叫死人復活的神:這是指亞伯拉罕獻上以撒時,他經歷了神的預備和神復活的大能(創廿二1~14,來十一17~19)。他相信神必預備祭物(創廿二8,13~14),也經歷了神復活的大能,也仿佛從死裡得回他的兒子 —— 以撒(來十一19)。不論亞伯拉罕遭遇什麼,他都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這就算為他的義(20~22)

六、結論:從亞伯拉罕到新約的信徒都是因信稱義(四23~25)

1. 算他為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這些信神使我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寫的(23~24)。因亞伯拉罕是本於信得稱義之人的榜樣,他如何因信稱義,同樣的,我們新約信徒也是因信稱義。我們雖是外邦人,但同樣以信為本,和亞伯拉罕一樣,就成了亞伯拉罕信心的子孫(加三7)

2.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25上),這是指主在十架上的代死,承擔我們的過犯和罪,受神審判。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二24)

3. 祂的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25下),這有兩方面的含意:

a.祂的復活,表明祂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一切,都滿足了神的要求。祂的救贖是有效的,祂的代死是神所認可的。若是神不認可,就不會叫祂從死裡復活。也因祂的復活,我們可以相信並接受祂而蒙神稱義並得救(十9~10)
b.另一面,神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因此,主的復活使我們重生而有神聖的生命。我們可以因祂活著,就是憑著在我們裡面的神聖生命,活出神所要的生活,使我們在性情上、主觀上蒙神稱義
c.

羅馬書追求:第五章

【大綱】—— 稱義的結果以及基督、亞當之間的對照

一、在恩典中盼望神的榮耀(五2)

二、因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而歡喜(五3~8)

三、與神和好,不再是神的仇敵了(五1,9~10上,11上)

四、以神為樂,並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五10下,11下)

五、在基督裡的恩賜,遠超過在亞當裡的繼承 —— 兩個人,兩種行為,帶進兩樣結果以及四件作王的事(五12~21)

1. 兩個人:亞當和基督(14)

2. 兩種行為:亞當的背逆和基督的順從(19)

3. 兩樣結果:眾人被定罪和眾人被稱義得生命(18)

4. 四件作王的事:罪作王(21上),死作王(14上),生命作王(17下),恩典作王(21下)

【要點】

一、稱義的結果(五1~11)

前面我們提到保羅寫羅馬書時,重點明朗、思路清晰、邏輯周密,立論的根據強烈。從人在神的定罪之下,說到如何被稱義,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可以白白稱義(三24)。然後,他給了我們一個因信稱義的絕佳榜樣 —— 亞伯拉罕(四),並且他的論述從亞伯拉罕到外邦人都是因信稱義。所以,新約時代相信主的外邦人,成了亞伯拉罕信心的子孫(加三6~9)。到了五1~11,保羅分享稱義結果的幾方面

1. 與神和好,不再是神的仇敵了(1,9~10上,11上)

在我們接受主的救贖之前,我們因虧缺了神的榮耀(三23),並死在過犯和罪之中(弗二1),我們成了神眼中的罪人,也是祂的仇敵,完全在神的定罪之下。因著接受基督的救贖,我們的地位和狀態全然不同了。如今,我們是神的兒女,與神和好,是神國度裡的人,更是神家裡的親人,不再是外人、客旅(弗二19),更不是神的仇敵了,我們因信稱義就與神和好了

2. 站在恩典中,盼望神的榮耀(2)

原先我們是死在過犯和罪中,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12)。活在祖先所流傳下來虛空的生活(彼前一18),完全被那惡者所掌控(約壹五19)。如今我們與主一同復活,站在神的恩典中,這種光景和以前真是天壤之別呀!現在我們信主,有神的生命,與神和好了。可以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享受神的恩典,也站在神的恩典中。神的稱義帶給我們信徒何等大的改變

3. 因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而歡喜(3~8)

這幾節聖經,兩次談到神的愛:一次是神的愛外在的顯明(6~8),另一次是神的愛內在的澆灌(3~5)。外在的顯明與基督的救贖有關,使我們可以因信得救並稱義(三24);內在的澆灌使我們享受神的愛,經歷生命的成長。保羅在說到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時,特別提到生命成長的歷程,那就是:患難→忍耐,忍耐→老練,老練→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這一切因為我們有神的聖靈,而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3~5)。神就是愛(約壹四8,16),所以,神的愛就是神自己隨同祂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這樣得著澆灌的經歷,使我們在生命裡成長,在一切事上放膽無懼

4. 以神為樂,並在祂的生命裡得救(10下,11下)

因信稱義的結果是與神和好,而與神和好更進一步的是以神為樂,這含示我們享受神,與神成為一並因神而喜樂滿足。這就在不知不覺中,我們有了更新和變化的經歷,也就是因祂的生命得救了

二、在基督裡的恩賜,遠超過在亞當裡的繼承 —— 兩個人,兩種行為帶進兩樣結果和四件作王的事(五12~21) 保羅這一段的論述精彩又精辟,滿有亮光和真理。對於在亞當裡,我們無意,卻又被動承受的一切很無奈,雖然我們沒有與亞當犯同樣的過錯(創三1~6)。但感謝神,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要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審判是因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15~16)。在亞當裡,我們莫名其妙的承受罪,審判,死……。但感謝神!因信我們在基督裡扭轉整個局面了,因信稱義、與神和好、恩典洋溢,恩典作王……。在基督裡的得著遠遠超越了在亞當裡的承受……

1. 兩個人 —— 第一個人亞當;第二個人基督(林前十五45~49)

在林前十五45~49這段話,保羅更深入的申論亞當和基督對整個人類社會的影響。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魂(創二7),但末後的亞當 —— 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第一個人是魂,第二個人是靈。頭一個人是出於地,因他是用土造的;第二個人是出於天,因祂來自天上的神,是神成了一個人(約一14)。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必怎樣。這清楚的指出,亞當和發生在他身上的事如何影響全人類;照樣,基督和發生在祂身上的事也將影響全人類。亞當乃是基督的預表(14下)……

2. 兩種行為 —— 亞當的背逆和基督的順從(19)

a.亞當的背逆指他在伊甸園裡違背了神的警告,吃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創二16~17,三6)。這個惡果,全人類都要一同承受,因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12)。罪是人類的第一個遺傳病,從亞當開始,一直遺傳下來,沒有人能逃避罪的影響
b.基督的順從,指祂的義行,在十字架上成為罪,代替我們受了神的審判,使我們可以被稱義得生命(林前十五3,林後五21,彼前二22~24,賽五十三4~10)。雖然因亞當的背逆,讓我們一起蒙受冤屈,無端遭殃,和他一樣承擔了許多的惡果。但是感謝神,因基督的順從,我們可以因祂所作的而扭轉局面,反敗為勝,在基督裡得勝有餘了(羅八37)

3. 兩樣結果 —— 指眾人被定罪和眾人被稱義得生命(18~19)

a.亞當的背逆所帶來的結果是我們都被定罪,也因罪遺傳給我們每一個人,我們成了罪人而在神的定罪之下(18上,19上)。雖然我們沒有和亞當一樣的背逆(14),但因罪也在我們裡面,我們都成了罪人,和他一樣承擔罪的惡果,也都在神的定罪之下
b.基督的順從帶給我們的結果被稱義,得生命(18下,19下)。感謝主!在亞當裡的劣勢因基督的義行而完全扭轉了。我們從罪人被定罪成了神的兒女,有神生命蒙神稱義的一班人。我們敬拜主的義行!榮耀歸神

4. 四件作王的事(五12~21)

a.死作王(14上,17上) —— 罪從一人入了世界,罪把死帶來,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人人都有罪的問題。所以死就因亞當而作了王
b.生命作王(17下) —— 基督的順從成功了救贖,使人可以因信而罪得赦免並得著神聖永遠的生命(約三16)。這神聖生命在信徒裡面要作王,成就神所要的一切事
c.罪作王(21上),罪作王的結果是叫人死,死是從罪來的,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六23上)。所以罪帶來死,罪的結果是死。因此,罪作王的結果是死亡加上死亡
d.恩典作王(21下),恩典就是三一神自己(林後十三14)。恩典在我們裡面作王,叫人因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

羅馬書追求:第六章

【大綱】—— 與基督聯合

一、聯合(六1~5)

1. 藉受浸和祂一同埋葬而歸入祂的死(1~4上)

2. 在復活裡有生命的新樣(4下)

3. 與祂聯合生長(5)

二、知道(六6~10)

1. 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而與基督同死同活(6~8)

2. 祂一次而永遠的向罪死;卻向神活著(9~10)

三、算:自己向罪是死的;向神卻活著(六11)

四、獻上(六12~21)

1. 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兵器獻上(12~14)

2. 獻上自己作義的奴僕,也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15~21)

五、作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結局就是永生(六22~23)

【要點】

一、在五1~11,保羅給我們看見稱義的結果 —— 與神和好,我們不再是神的仇敵了;同時,我們以神為樂,可以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接著在第五章的後半(12~21),他用了四組的對比,清晰的陳明他的認識和屬靈的看見。這四組對比:兩個人,兩種行為,帶進兩種不同的結果以及四件作王的事。當然,如果我們把第五和第六章一起看,甚至比較看看。我們也可以有一個粗略的結論:第五章著重說到我們在亞當裡的承受,這是被動的承受。不管我們喜不喜歡,同不同意,結果都一樣。在亞當裡,我們承受了罪;罪帶來死,還有與罪相關的種種問題。第六章說到我們信主時,在基督裡的得著,因信我們就與基督聯合了,結果就有很多生命的事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有成聖的果子,結局就是永生

二、與基督聯合(六1~5)

1. 藉受浸與祂一同埋葬而歸入祂的死(1~4上) 受浸乃是與基督聯合的表現。我們原先與基督無分無關,但藉著聽到福音的話,我們的深處有了反應。這是信徒與基督發生關係的開始。接著主要的一步就是受浸,因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6),藉著受浸,我們的舊人和祂一同埋葬歸入死。在肉身方面,人都是死了之後,才進行埋葬。但這裡我們是先埋葬而後死,藉著受浸和祂一同埋葬而歸入死(4上)。總之,信徒藉著受浸與主同埋葬而同死。以色列人在過紅海時,法老的軍兵就是埋葬在水中而死(出十四27~30)

2. 在復活裡有生命的新樣(4下) 受浸給了信徒一個全新的立場和地位,他們可以在生命的新樣裡生活行動,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這含示信主之前,我們的生活行事像死人一樣,死在過犯和罪之中(弗二1),但在基督裡,我們是新造(林後五17),也是新人(弗四24,西三10~11)。因基督,我們的所是和所有都是新的,我們的生活也是新的生活。在我們裡面的新生命,帶給我們新生活,我們乃是在生命的新樣裡生活行動

3. 與祂聯合生長(5) 死的形狀就是4節中的受浸,復活的形狀就是4節中生命的新樣。這樣,與祂的聯合生長,祂的一切經歷,也將成為我們的經歷,這將使我們在生命上:

a.排除消極的元素,就是有生命中新陳代謝的功能
b.使原先我們身上神所造的功能被拔高並加強
c.使我們全人更新變化,有生命的長進

三、知道(六6~10)

1. 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業,我們就不再作罪的奴僕(6) 第6節中的知道,希臘字ginosko意為客觀的認識,理解或了解。這裡的舊人,指我們魂裡天然的生命。因著人的墮落,魂生命與罪的身體結合;魂生命為其人位,而身體成為奴僕或犯罪的工具。魂生命和罪的身體就成了狼狽為奸的狀態。感謝主!神的救法是讓舊人(魂生命)與主同釘十字架,舊人被釘死,罪的身體失去了主謀,主使者,它就成了失業的狀態。其結果就是我們從罪裡得了釋放,不再作罪的奴僕

2.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7~8)。第7節中的罪指罪性,也指罪行。已死的人,罪在他身上已經沒有影響力了,無法再有作為。這樣,我們徹底從罪裡得釋放(18~20),不再作罪的奴僕,不再受罪的轄制和影響了

3. 我們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祂死,是一次向罪死了。祂活是向神活著(9~10),祂的復活,是永永遠遠活著(啟一18)。當主耶穌在祂的為人生活時,祂是向神活著,也憑父活著(約六57)。現在祂從死裡復活,在天上神寶座前盡職事,祂更是長遠活著,替我們代求(來七25)。因此,祂能拯救我們到底……

四、算:自己向罪是死的,向神卻是活著的(六11)。這是基於六1~10而有的結論。信徒基於基督所成就的一切,與基督有生機的聯合。他們和主同釘十字架、同被埋葬、一同復活。在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在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特別是第10節又強調主是一次向罪死了,並且祂活是向神活著。這自然而然引到第11節的結論,我們在基督耶穌裡,向著罪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著的

五、獻上(六12~21):保羅的確是一位偉大的使徒,生命成熟又老練,真理的認識既高又深,對教會生活的實行也有多方面的歷練。所以,在六章的前半,他論到在基督裡的得著,與祂同埋葬、同死、同復活。祂向罪死了,我們也向罪死了。祂向神活著,我們向神也當看自己是活的……。感謝主!保羅不只給我們有真理的陳明和論述;在六章的後半,他也給了聖徒生活實行的一些指導,非常實際又可應用

1. 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上(12~14) 首先他強調我們不該順從身體的私慾,也不要將我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因為不當的順從,就是容罪在我們的身體上作王(六12,五21)。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這樣,罪就沒有機會在我們身上作王掌權了。第13節中提到不義的器具或義的器具,也可翻譯作不義的兵器或義的兵器。這含示我們的生活是一種屬靈爭戰的生活。所以,聖徒將自己獻給神,也將肢體作為義的兵器獻給神,就是站在神這一邊,為著神的權益而爭戰

2. 獻上自己作義的奴僕,也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15~21) 前面第6節提到因我們認識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我們罪的身體已經失效(失業),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這裡提醒我們要徹底擺脫罪的轄制,不再作罪的奴僕。最具體又有效的路就是獻上自己作神的奴僕,也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16,19)。因為主已經把我們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我們不應該、也不合適再作罪的奴僕了(18)

六、作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結局就是永生(六22~23) 我們若是罪的奴僕,結局就是死,因為罪的工價是死(六23)。但因著主的憐憫,我們既蒙主救贖,徹底從罪裡得了釋放,又把自己獻給神而作了神的奴僕。自然而然,就有成聖的果子,結局就是我們得著永遠的生命

羅馬書追求:第七章

【大綱】—— 內住的罪

一、兩個丈夫(七1~6)

1. 舊丈夫已死,我們脫離了他的律法(1~4上,5,6上)
(舊丈夫是我們的舊人,六6)

2. 歸於新丈夫而有靈的新樣(4下,6下)
(新丈夫是基督,4下)

二、三個律(七7~25)

1. 律法是叫人知罪(7~11) —— 其功用

2. 律法是聖的、義的、善的、也是屬靈的(12,14上) —— 其性質

3. 心思中有為善的律(22) —— 想要作好的律

4. 肢體中有罪的律(23下) —— 想要犯罪的律

5. 結論: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內心順服神的律,肉體卻順服罪的律(13~21,23~25)

【要點】

一、在使徒保羅的所有書信中,羅馬書五~八章這一段極為重要。這四章經文給我看見在亞當裡的一切和在基督裡的福分。對這四章聖經的了解與深刻認識,對我們新約的聖徒極為重要且必要。第五章著重說到我們從亞當來的承受;第六章啟示我們在基督裡的得著,因與基督聯合而有的福分。第七章則說到在亞當裡,我們的掙扎、苦惱與無奈;第八章啟示我們,在基督裡,如何得著釋放,脫離了罪與死的律。這四章經文值得我們去細讀,熟讀,以期能對這些神聖真理有啟示,透徹理解,並能應用在生活中

二、兩個丈夫(七1~6)

在第七章裡,使徒保羅像一個解剖學的教授,對他的學生精準的解析人體裡的各種器官,以及它們之間相互的運作並彼此間的影響。這些精辟的解析指出人類的掙扎與問題所在,當然保羅也提供了他的藥方,那就是我們裡面的靈。在靈裡得釋放,成就律法上的義(八2,4);隨靈而行就有生命、平安(八5~6);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也必使我們必死的身體活過來(八11);靠著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八13)……

1. 舊丈夫已死,我們脫離了他的律法(1~4上,5~6上),舊丈夫是指我們的舊人(六6)

保羅在這一部份的陳述非常直白,容易了解。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當丈夫還在時,就被丈夫的律法約束,不能歸於別的男人(2~3)。舊丈夫就是我們的舊人,舊人乃是神所造的人加上罪的因素。舊人因有罪在人裡面作主、作王掌控人,他在神眼中成了肉體,一無是處。神的救法是讓我們的舊人與主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失業(六6)

2. 歸於新丈夫而有靈的新樣(4下,6下),新丈夫就是基督(4下)。我們的舊人是舊丈夫,因舊人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我們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2)。我們得救後,成了新造(林後五17),所有的一切都過去了,舊的關係也都過去了。現在基督是我們的新丈夫(林後十一2),而基督又成了生命之靈(八2),住在並活在我們裡面。我們的一切都該向著主活著,討主的喜悅(林後五9)。我們一切的服事,都該有靈的新樣,而不是儀文的舊樣(6下)。靈的新樣是因脫離了外面的律法,歸於復活的基督,為著我們的事奉。所以,靈的新樣是舊人被釘十字架的結果

3. 叫我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4下)。這裡說到歸於指出我們的新身份是基督的妻子。同時,這裡強調基督是那從死裡復活的,也暗指我們與祂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因此,作為基督的妻子,我們的地位,生命、生活……都是新的。所以,我們的服事自然該有靈的新樣,脫離了儀文的舊樣

三、第七章中的三個律(七7~25)

1. 第一個律:是神藉摩西頒佈給以色列人的律法(約一17上),以十條誡命為其代表(出二十1~17)。它的功用是要叫人知罪(七7~11,三20下,五13),它本是外添的,並不是神原初的心意(五20,加三19)。神原初的心意是要人吃生命樹的果子而得著神聖的生命(創二16),但亞當和夏娃失敗了,他們把罪接受到裡面了,這就是人的墮落(創三1~6)。這也是五12所說的,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然後死就臨到眾人。所以,神的律法頒佈,在人的外面,對人有所要求

2. 律法是聖的、義的、善的、也是屬靈的(12,14上),因為律法是從神來的,出於神的,律法也是神的見證(路二十四44)。在出埃及記裡,約櫃原文意為見證的櫃,就是因為約櫃裡有代表神律法的兩塊法版(出二十五21~22)。律法是神的見證、也是神的寫照,所以律法是聖的、義的,也是屬靈的。在14下保羅感嘆說,律法是屬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賣給了罪。這就形成了一個無解的矛盾,墮落的人看到神的律法,感覺律法很好,想要去實行、遵守。可是很快他就發現,他遵守不了律法。在15節保羅很坦誠的提到他的挫折: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

3. 第二個律:心思中有為善的律(21~22,25下)。這是神造人時,把想要作好的意念放在人裡面。人是神所造的,如果沒有撒但的引誘使人墮落,人的一切將是何等美好。在神創造的六天裡,第六天末了是造人,在神的創造裡,人是主角,所以在最後才登場。等到一切都創造好了之後,神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26~31)。人的裡面有一切良善的傾向,也有對真、善、美的嚮往。這是因為神造人時,把想要為善的律放在人裡面。歷史上,戰國時期的思想家孟子主張人性是善的,就是這個道理

4. 第三個律:肢體中有罪的律(18上,23,25下),這個罪的律驅動我們,主使我們去犯罪,這也是八2下中所說的罪和死的律。這個律叫我們犯罪,而罪的工價就是死,所以稱為罪和死的律。這個罪的律來自撒但,撒但引誘亞當接受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從此罪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五12)。這也是第一個遺傳病,從亞當和夏娃一直遺傳到現在。人類六千年來,一直受這罪的遺傳之害,沒有人能解決罪的問題,罪使人類社會越來越敗壞、黑暗、道德淪喪……。罪、罪的律就在我們的肢體中(17,20下,23,25下)。歷史上,戰國時代的思想家荀子主張人性本惡,就是這個原因。他看見人的罪性,以及陷在罪中無法自拔、自救的可憐光景

5. 因為在人心思中有為善的律,肢體中卻有罪的律。這兩個律一直在交戰,把人擄去。這就是保羅在七15~25所描述的掙扎與無奈: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罪作的。保羅也提到: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15~18)。他又進一步說明,若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可見這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罪作的(19~20)

6. 到了第21節,他看見有個律,就是想要作好的時候,就有惡與他同在。他明明喜歡神的律,但肢體中罪的律和心中的律交戰,把他擄去而附從肢體中犯罪的律。我們看見在這交戰中,心中為善的律總是吃敗仗。所以,他感嘆到: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屬死的身體(21~24)

7. 結論: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內心順服神的律,肉體卻順服罪的律(13~21,23~25)

羅馬書追求:第八章

【大綱】—— 成聖與得榮

一、成聖的關鍵 —— 內住的靈(八1~13)

1. 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1~6)

2. 內住的靈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7~13)

二、得榮(八14~30)

1. 我們和基督同作後嗣,也必和祂同得榮耀(14~25)

2. 聖靈的代求、萬有互相效力和神一切的工作為叫我們得著榮耀(26~30)

三、神的愛使我們得勝有餘了(31~39)

1. 誰能抵擋我們呢(31~32)

2.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33)

3.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34)

4.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35~39)

【要點】

一、成聖的關鍵 —— 內住的靈(八1~13)

我們讀羅馬書第七章和第八章時,可以明顯的感受到氣氛不同。第七章裡有嘆氣、無助又無奈。因為內住的罪,成了最大的困擾,叫人天天失敗。明明想作好,常常立志為善,只是行出來都走樣了,結果由不得我(七18)。到最後保羅感慨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屬死的身體呢(七24)?然而,第八章雖也有嘆息、嘆氣!但整體上給我們注入了新的活力,也帶來得榮的盼望。從一開始的在基督耶穌裡就不定罪了,因為生命之靈的律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八1~2)。然後,八章的中段說到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接著提到兒子名分的靈,我們呼叫阿爸父。我們既是神的兒女,便是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將來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八14~17)。到八章的最後部分,我們有神的幫助、神的稱義、基督的救贖與代求,結論是任何人、事物、因素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的(八31~39)。七章、八章有截然不同的語氣和結果,第七章強調的是在亞當裡的掙扎、無奈與失敗……。第八章則說到在基督裡的釋放、供應、分賜帶來的榮耀盼望以及神在基督裡那對我們永不止息的愛……

1. 在第八章的開頭,保羅強調因在基督耶穌的,就不定罪了(1)。不像七章中那個在亞當裡的人,深受肢體中犯罪的律所捆綁,無法勝過又不得釋放。在基督裡就不一樣了,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把我們釋放了,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2)。犯罪的律在我們肢體中,驅動我們犯罪,罪的工價是死,結果是我們常在罪和死中跌宕起伏、翻來覆去,真是不容易翻轉這種情況。感謝神!在基督裡,我們有生命之靈的律,它就在我們的靈裡,因著靈在我們裡面的運作和供應,我們得著生命、力量並得釋放,就脫離了罪和死的律了。而律法上的義,自然而然成就在我們隨從生命之靈的人身上(4)。原先在亞當裡,我們憑自己想作好,卻無法成就律法上的義;如今在基督裡,一切都改觀了,因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身上運行,我們在靈裡生活行事,自然的成就律法上的義

2.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靈的乃是生命平安(5~6)。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7~8)。基督在我們裡面,我們的身體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然而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我們裡面的靈,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9~11)

3. 在八1~13這段話裡,我們看見四重的生命:

a.靈是生命(2),因祂是生命之靈,靈的本質是生命
b.生命之靈在我們靈裡(10,16),我們的靈是生命
c.靈在心思裡是生命(6),這是藉著我們體貼靈,把心思置於靈上
d.靈賜生命給必死的身體,帶來生命的身體(11)

二、得榮(八14~30)

1. 我們和基督同作後嗣,也必和祂同得榮耀(14~17)

保羅提到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4)。並且我們信徒所接受的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在我們裡面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14~16)。兒子名分的靈指明我們不僅是兒女,更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後嗣與繼承產業有關,後嗣也必和主同得榮耀,但後嗣得榮耀有一個過程就是和祂一同受苦(17)

2. 從18至25可以看為一段解釋的話,解釋第17節的話,我們若和主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受苦的過程,就是嘆息的過程,也是等待的過程。受造之物都在嘆息,它們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可以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從19到22節,四次提到受造之物的等待和嘆息。我們自己也在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23)。兒子名分的完滿實現,乃是在我們的身體得贖時,亦即我們改變形狀和主耶穌在復活裡榮耀的身體一樣(腓三21);這也是在八30節中所提到的得榮耀。這一小段話(18~25),結束於我們的盼望。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因此,雖然我們聖徒有基督作為我們榮耀的盼望(西一27),但過程中,卻是充滿嘆息和等候……

3. 不僅有受造之物的嘆息(22),我們自己心裡的嘆息,也有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26~27)。在我們的等待裡,我們常嘆息,這樣的嘆息,有時會演變成自怨自憐或抱怨。然而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嘆息,乃是替我們禱告,並且是照著神的旨意而代求(27)

4. 神使萬有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28)。神是有旨意、有目的、有計劃的神。祂一直按著祂的旨意在調度萬有,為愛祂的聖徒效力,而這一切的終極目的是叫我們得榮耀(30),也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23)。到這一步,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和目的就完全成就了。為了成就祂的旨意,外在方面,神調度萬有為我們效力。內在方面,神按部就班的作工在我們身上,包含:

a.預知(29):神有全盤的計劃,祂預先知道一切的步驟,並按著計劃實施
b.預定(29):預定信徒要模成祂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主耶穌原是神的獨生子(約一18),但在復活裡成了神的長子(徒十三33),而信徒因耶穌基督的復活重生為神的眾子(彼前一3)
c.模成(29):這是要把神的眾子模成神長子的模樣,模成是變化的終極結果,使我們 —— 神的眾子無論是裡面的所是與性情或外在的樣式與彰顯都與神的長子畢像畢肖(腓三21)。從本質上而言,模成就是得榮耀
d.呼召(30):從我們這一面而言,呼召常是我們信主得救時,主給我們的帶領(徒九1~16,加一6,15~16)
e.稱義(30):稱義乃是按著神的標準稱許人。因著人的墮落,罪進到人裡面,人就成了罪人而落在神的定罪之下。因基督耶穌的救贖,我們可以因信得恩典,並且蒙神稱義,這是客觀稱義的一面(三24)。至於主觀的一面,乃是信徒得救之後,憑著神聖生命生活行事,在生活中彰顯神,就是啟示錄裡所說的穿上白衣而蒙神稱義的生活,這是主在每位信徒身上所要得著的,也是神所稱許、稱義的生活(啟十九8,14, 三4~5)
f.得榮(30):得榮是神在我們身上工作的最終目標,這也是把我們帶進榮耀裡去(來二10)。在八23所說的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指的就是得榮;這是我們榮耀的盼望,當主再來時,祂叫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榮耀的身體一模一樣,我們和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一27, 三4)

三、任何因素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八31~39)

保羅在一1~八30對神的福音有非常清晰又完整的陳述,從一個人位 ——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說起,然後,他給我們看見從定罪、稱義、成聖到得榮的各方面細節。在八28~30,他還加強說到神按祂的旨意呼召人,祂預知、又預定要人模成祂長子的形像,祂也呼召人、稱人為義,至終,叫祂所稱義的人得榮耀。八28~30可以看為一1~八27的結論。按理到此他的觀點和論述算是相當完善了,為何他又寫了八31~39這一段話?這一段話強調神的愛,這樣的愛在基督裡與我們是不能隔絕的。這一段話算是額外的保證,保證神不只救贖我們、稱義我們……。至終,神要叫我們得榮耀,這是神救恩的完成。神的愛保證祂必完成祂的救恩

1. 誰能抵擋我們呢(31~32)

這一段話,保羅提出四個問題,然後,他自己回答他的問題。他以四個角度來陳明神對我們的愛。第一個問題他提到,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呢?神把祂的兒子為我們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賜給我們呢?當然,神對我們的幫助是無人可以抵擋,也沒有人抵擋得住,這是很明顯的

2.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33)

3.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主耶穌已經死了,成功救贖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為我們代求(34)

4. 誰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呢?(35~39)

靠著愛我們的主,我們在一切事上都得勝有餘了。包括患難、困苦、逼迫……(35~37)。在38~39他又列舉了一些其他的因素,但這些也不能隔絕神對我們的愛,這愛是在主耶穌基督裡的:

a.生或死的事(38):生離死別是最大的隔絕力量,但不能隔絕神對我們的愛
b.靈界的勢力(38):天使、掌權的或是有能的
c.時間因素(38):現在的事或將來的事
d.空間因素(39):高處的或低處的
e.別的受造之物(39):甚至別的受造之物也不能隔絕神在基督裡對我們的愛

5. 結論:宇宙間的任何因素都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羅馬書追求:第九章

【大綱】
—— 神的揀選(1):在於神的呼召、憐憫和主宰權柄

一、使徒為以色列人得救的負擔(九1~5)

二、在於神的呼召,不在於人的行為。引用以撒和以實瑪利,雅各和以掃為例(九6~13)

三、在於神的憐憫,不在於人的定意或奔跑。以法老王為例(九14~18)

四、在於神主宰的權柄,以窯匠和泥土為例(九19~29)

1. 窯匠可以將泥土作成貴重的器皿或卑賤的器皿(19~24)

2. 引用先知何西阿的話來加強(25~26)

3. 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來加強(27~29)

五、外邦人因信稱義,以色列人憑行為卻得不著義(九30~33)

【要點】

一、羅馬書的段落

1. 一至八章說到神的福音,從耶穌基督 —— 神的兒子說起,我們因信稱義,領受救恩;接著從定罪到稱義,從稱義到成聖,最後一步從成聖到得榮(八30)。得榮是神的救恩在我們身上的終極完成,保羅在最後說到神在基督裡那不能隔絕的愛(八31~39)。神的愛(約三16,羅五8)是神救恩的動機和出發點,更是祂的保證。神的愛保證祂必完成祂在我們身上的旨意

2. 九至十一章談到神救恩的經營,這救恩先臨到猶太人身上,因他們的棄絕,神的救恩就轉向外邦人。至終,主再來時,以色列全家得救(十一25~26)。神的救恩先臨到猶太人,後來轉向外邦人。最後,神的救恩再回到猶太人身上

3. 從十二至十六章,這是羅馬書的最後一大段,轉講實行方面的事,關於教會生活中一些實行上的事。保羅寫羅馬書的安排非常奇妙,前八章專門論述神福音裡的種種真理,而後面五章都在說到實行方面的各種需要。求主帶領我們進入每一章的豐富

二、使徒為以色列人得救的負擔(九1~5)

使徒保羅對以色列人的得救極有負擔,甚至他的良心可以作見證,他也因此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1~2)。保羅曾經是猶太教中的狂熱分子,甚至逼迫信主而呼求主名的人,認為這些人是異端。他也見證在猶太教中,比他的同輩更有長進,為祖宗所留下的傳統更加熱心(加一13~14)。在往大馬色的路上,主親自向他顯現,對他說話並開啟他(徒九1~16)。從此,他的人生有了奇妙的大改變,也因認識他的骨肉同胞 —— 猶太人都在黑暗中,他特別有負擔把福音傳給猶太人。這裡他見證為這些骨肉之親的同胞們,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他都願意(3)。這也可以解釋為何在行傳裡,他和弟兄們外出傳福音時,總是到猶太人的會堂,對猶太人傳福音(行傳九19~22,十三5,14,十四1,十六13,十七1~3,10,17,十八4)

三、神的揀選在於神的呼召,不在於人的行為。引用以撒和以實瑪利,雅各和以掃為例(九6~13)

1. 以撒和以實瑪利的例子(6~9)

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是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他的後裔(7,創廿一12)。換句話說,不是所有從亞伯拉罕生的,都是神的兒女。惟有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亞伯拉罕的後裔(8)。因此,以撒是憑神的應許生的,他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創二十二2,12,16)。在神眼中,亞伯拉罕只有一個兒子 —— 以撒。雖然,先前,亞伯拉罕從埃及人夏甲生了以實瑪利,但因他不是按神的應許生的,所以,在神眼中以實瑪利不算是亞伯拉罕的兒子……

2. 以雅各和以掃為例(10~13):雅各和以掃是雙胞胎,同樣的父母,同樣的家庭和生長環境,但結局卻完全不同。按人來看,雅各攻心計,會耍手腕;以掃粗曠,表裡一致。但神揀選雅各,沒有揀選以掃。因為這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在雙胞胎出生前,神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12,創二十五23)。神揀選雅各已經決定了,他和以掃有不同的命定。這在於神的呼召,不在於人的行為

四、在於神的憐憫,不在於人的定意或奔跑。以埃及的法老王為例(九14~18),這裡清楚指出來,神的揀選在乎祂的憐憫,不在乎人的定意,奔跑或努力(18)

1. 當神呼召摩西去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他面對各種的阻力。當然,最大的阻力來自法老王。這裡至少有六十萬成年的以色列男人不眠不休的,沒有報酬的為法老王工作。這麼多免費的勞動力,怎麼可以憑摩西和亞倫兩個老先生的話,就輕易的放走。我們看見法老王硬著頸項和摩西、亞倫硬扛到底。當然,兩個老人沒權沒勢,的確算不了什麼,但他們的背後是神,他們乃是這位神的代表。過程中,我們看見神藉著摩西、亞倫的手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也對法老王和埃及人造成財產和生命的損失。至終,法老王和埃及人無條件投降,摩西和亞倫帶領以色列人抬頭挺胸的離開埃及(出十二29~51)

2. 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15,出三十三19)。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人的努力,完全在乎神的憐憫(16)。其實法老和埃及人能撐那麼久,是神要在他們身上彰顯神的權能,並要使祂的名傳遍天下(17,出九16)。這些聖言中的記載和故事提醒我們,要謙卑地向著神,好使我們在神面前領受恩典(雅四6)

五、在於神主宰的權柄,以窯匠和泥土為例(九19~29)

這一章說到神的揀選,保羅從三方面來論述:神的呼召(1~13),神的憐憫(14~18)和神的主宰權柄(19~29)。他不愧是偉大的教師,在陳明神的真理時,有他的獨到之處。他的論點清晰,引經據典,又邏輯周密,叫人難以反對或辯駁

1. 窯匠可以將泥土作成貴重的器皿或卑賤的器皿(19~24)

將神比作窯匠,把我們比作泥土的第一個人是先知以賽亞(賽六十四8),先知耶利米也有同樣的觀點(耶十八6)。我們不知道兩位先知從那裡得到這樣的啟發,也許他們讀到創二中,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而得到靈感(創二7)。保羅也引用同樣的觀點來說到神的主宰權柄,神如何對祂所造的人有主宰權柄,窯匠對他手中的泥土所要造的器皿也有同樣的主宰權柄。造成貴重的器皿,或是造成卑賤的器皿……

2. 在神的聖言中,一直有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人是神的器皿。人被造時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為要代表神來管理宇宙(創一26)。後來,人墮落了,罪進到人裡面,把人敗壞了。神的救法是藉著主耶穌成功救贖,當人相信並接受祂時,祂進到信徒裡面作生命和一切,這時人成了真正盛裝神的器皿(撒上二十一5,羅九21~24,林後四7,提後二20,彼前三7)

3. 引用先知何西阿的話來加強(25~26)。本來不是蒙愛的,後來成為神所愛的。先前不是神子民的,後來又稱他們為神的兒子。這一切都是神主宰的權柄

4. 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來加強(27~29),神的主宰權柄在末世只救少數的以色列人,雖然以色列人多如海沙……

六、外邦人因信稱義,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卻得不著(九30~33)。外邦人並沒有特別追求義,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三24)。但以色列人沒有憑信心求義,而是憑行為想要稱義,反而得不著神的義,因為沒有人因行律法稱義(三20,28)

羅馬書追求:第十章

【大綱】
—— 神的揀選(2):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

一、以色列人想建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十1~3)

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十4)

三、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十5~13)

1. 這是出於信心的義(5~8)

2. 只要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9~13)

四、有人奉差遣去傳道,就有人聽見並相信接受主(十14~17)

五、因以色列人的不信,神的救恩臨到外邦人(十18~21)

【要點】

一、在第九章中,保羅說到神的揀選在於祂的呼召、祂的憐憫和祂主宰的權柄(九1~29)。在這一段的後面部分(九25~29),他引用先知何西阿、以賽亞的話來暗示神的選召逐漸從猶太人轉向外邦人。接著在九章最後的4節(30~33),他直接指出外邦人本來不追求律法的義,反得著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而得不著。因為猶太人想要靠行律法而稱義,結果是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的石頭上,這是保羅在這段話的結論。然後,他又引用了先知以賽亞的話: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祂的人,必不致於羞愧。作為第九章的結束,絆腳的石頭指的是主耶穌,因猶太人的自義且不信,主耶穌成了他們的絆腳石

二、猶太人想要建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十1~3)

這是接續九30~33的話,保羅很坦誠,也很無奈的指出真實的情況。他自己很有負擔,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正如在九1~3所表達的。以色列人有熱心,但他們缺少啟示和認識。他們不認識在新約時代神的義是什麼?怎麼得到神的義?就想建立自己的義,不服神的義。他們得不著神的義,結果是一場空

三、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十4)

1. 在馬太五17主耶穌表示,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這裡保羅說律法的結束是基督,基督來了結律法並取代律法而成全律法。祂的成全律法顯在三方面:祂在積極方面遵行了律法;另一面,祂藉著十字架上的代死,滿足了律法的要求;又另一面,基督以祂的新律法補充舊律法,如在馬太五~七章裡所講的。祂遵行了律法,使祂有資格藉著十字架的代死,滿足了律法的要求。接著祂帶進復活的生命以補充律法而成全律法。成全律法也可以譯為應驗律法。舊律法是在西乃山下藉摩西傳的(約一17),新律法(馬太五~七)是基督親自頒佈的

2. 接著在5~13節,保羅進一步的解釋: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十4下)。因摩西而有的律法時代都過去了,現在是新約時代,也是新律法的時代。新律法的時代,不是遵行舊律法稱義,而是因信稱義。凡信祂的都得著義

四、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十5~13)

1. 這是出於信心的義(5~8)

第5節說到出於律法的義,人必須遵守神的律例和典章,就能因此活著(利十八5)。但是,出於信心的義完全不一樣,從6~8節,保羅敘述基督的道成肉身來到人間,然後,在受死後,祂去了陰間,再從死裡復活。到第8節,保羅說這話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的話。6~7節中的基督,就是第8節的話,這話不在遠處,就在我們的口裡和心裡

2. 第7節翻作陰間的希臘字 abussos,意為深淵、陰間或無底坑。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九次:路八31,羅十7,啟九1~2,11,十一7,十七8,二十1,3。除了羅十7翻為陰間之外,其他八處經節都翻譯為無底坑

a.在路八31無底坑指鬼的住處
b.在啟九1,2,11無底坑是蝗蟲出來的地方,牠們的王就是無底坑的使者 —— 敵基督
c.在啟十一7,十七8,敵基督要從無底坑上來
d.在啟二十1,3,指千年國時期,撒但將被拘禁在無底坑
e.羅十7翻作陰間,指主在死後,復活之前所在的地方。另外在行傳二24,27說到主耶穌死後到陰間。從這些相關經節來看,無底坑是指死亡、以及撒但黑暗權勢的所在,也是主耶穌死後去的地方。感謝主!這個地方不能拘禁祂,祂復活了,從陰間(無底坑)走出來了

3. 第8節保羅引用申命記三十14的話,他們所傳主的話,其實不遠,就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這自然而然就引到下面的兩節,得救之路,就在乎我們的口、我們的心

4. 只要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9~13)

a.我們人是神所造的器皿,其目的是要盛裝神、彰顯神的榮耀並代表神(創一26,羅九23~24)。在神造人時,將生命之氣吹到泥土所造的人裡面,他就成了活的魂(創二7),這生命之氣就是人裡面的靈。但因人的墮落,靈的功用死了。人成了沒有裝神的器皿,虛空的器皿
b.在9~10節,保羅清楚的指出人得救的途徑,非常的簡便,只要打開口,敞開心來接受主。口代表身體,口說話表達我們的思想;而東西要進入我們體內,一般是從口裡吃下去。所以,口要打開承認耶穌為主,祂才有機會進入我們裡面
c.心裡相信,相信就是接受(約一12,13)。心打開而接受,祂就能通過我們的心(心代表魂),進入我們的靈,那是在我們最裡面的部分。我們人有三部分:靈、魂、體(帖前五23)。口裡承認耶穌是主,是對人承認,向著人的。心裡相信是向著神的,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這也指明我們承認祂救贖的工作,聯於祂救贖的工作而與祂同死、同復活,其結果就是必得救。哈利路亞!
d.這裡9~10節所說的得救,是指從神的審判得救。這也是約三16所說的,我們信祂就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我們因信得永生就脫離神的審判(啟二十11~15)。主耶穌也曾說的,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這是指從黑暗的權勢裡得救。從預表來看,這裡十9~10的得救,等於出十二逾越節時,以色列人從神的審判得救;馬可十六16的得救,等於出十四以色列人過了紅海,從法老的權勢得救

5. 接著在11~13節,保羅強調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代表外邦人)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祂也恩待所有愛祂,求告祂的人。因為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

五、有人奉差遣去傳道,就有人聽見、相信並接受主(十14~17)

這一小段話,保羅是倒著次序說,並且是用疑問的方式。其實他所要表達的是:有人奉差遣 → 去傳道 → 有人聽見 → 總有人相信 → 呼求主名 → 結果是人得救。所以,他強調:傳福音報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15,賽五十二7)。願使徒的這些話,激勵並加強我們起來廣傳神的福音,也成為腳蹤佳美的人

六、因以色列人的不信,神的救恩臨到外邦人(十18~21)

保羅引用摩西在申命記三十二21的話,以及以賽亞六十五1~2的話來說明神的救恩要轉向外邦人了。這主要是因以色列人的頑梗悖逆(申二十一18~21)。以色列人的背逆是我們新約聖徒的鑑戒,願主一直憐憫我們並恩待我們

羅馬書追求:第十一章

【大綱】—— 神的揀選(3)

一、揀選的恩典所留的餘數(十一1~10)

1. 保羅的例子(1)

2. 以利亞時代的七千人(2~4)

3. 這是出於恩典,不在乎人的行為(5~6)

4. 唯有蒙揀選的人,得著這恩典(7~10)

二、以色列人失腳,救恩臨到外邦人(十一11~24)

1. 以色列人因不信被折下來(11~15)

2. 外邦人因信得以接枝在好橄欖樹上(16~24)

三、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得救(十一25~32)

1. 主再來時要救雅各家(25~27)

2.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不能撤回的(28~32)

四、讚美神揀選的智慧和知識(十一33~36)

【要點】

一、羅馬書的九 —— 十一章說到神的揀選。神的揀選在舊約時代先臨到以色列人,在第四章給我們看見神揀選了亞伯拉罕,他也成了因信稱義的榜樣(創十五6)。後來,以色列人逐漸遠離神,尤其是先知的時代,他們的背逆和頑梗特別明顯。如在第十章裡,引用先知以賽亞的抱怨: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十16,賽五十三1),以及,神對以色列人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背逆頂嘴的百姓(十21,賽六十五2)。也因以色列人的頑固不信,神的福音就轉向外邦人。到了使徒保羅的時期,這種光景尤為明顯。好幾次在他公開的傳揚時,提到要往外邦人中間去(行傳十三45~48,十八5~6,廿八23~29),乃因猶太人一再地拒絕神的福音。但是到了羅十一末了的一段話(十一23~32),保羅提起,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得救(25~26)。這三章九~十一啟示我們,神的揀選起初在猶太人身上,到了新約時代以外邦人為主,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神的揀選又回到猶太人身上

二、神揀選的恩典所留的餘數(十一1~10):在十16~21這段話,保羅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好像因以色列人的背逆,神要徹底放棄以色列人而轉向外邦人。然而在十一1~10這段話,他告訴我們,神雖逐漸轉向外邦人,但沒有完全放棄猶太人。正如第5節說的,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存留的餘數

1. 保羅以他自己為例子(1)。保羅是正統的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出身於便雅憫支派。他在第八天受割禮,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他是法利賽人(腓三5)。他是血統純正的以色列人,他得救了,這就是神揀選的餘數

2. 以利亞時代的七千人(2~4)。這一段有趣的故事在列王記上的十八、十九章。當時以利亞單挑巴力的450位先知,還有耶洗別供養的400個先知,以利亞獻燔祭,而耶和華的火燒掉燔祭證實他是真正神的先知。接著他命令人拿住那些假先知,把他們全部殺了。之後,因耶洗別放話要殺他,他就起來逃難。過程中,以利亞向神抱怨:主啊!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十一3,王上十九10)。結果,神的回話是: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十一4,王上十九18)。以利亞的認知和真實的情況有很大的差距。這七千人是敬拜耶和華神的,這是神揀選的恩典,所存留的餘數

3. 這是出於恩典,不在乎人的行為(5~6)。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而其餘的多數人仍是頑梗不化,硬著頸項到底。這是以利亞時代,以色列人中間的光。到了新約使徒保羅的時候,猶太人中間的情形也是一樣;只有少數人蒙揀選,多數的猶太人仍有不信的惡心

三、以色列人失腳,救恩臨到外邦人(十一11~24)

1. 以色列人因不信被折下來(11~15)。以色列人的失腳,不是要他們跌倒;而是藉他們的過失,救恩轉向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奮。這是神聖的激將法,藉著得著外邦人而使以色列人振作起來,好好轉向主。若是以色列人被丟棄,天下的人能與神和好,將來他們重新被神收納,就如同死而復活一樣

2. 頭一部分若是聖的,全團也是聖的;樹根是聖的,樹枝也是聖的;好橄欖的枝子,野橄欖的枝子(16~24)。這一段話的重點在於以色列人是樹根,外邦人是樹枝。是根托著樹枝,不是樹枝托住根。所以,外邦人雖得著福音,但不可以心高氣傲,反倒要常存敬畏主的心。另外,保羅提到一個嶄新的觀念就是」接枝」。接枝就是聯合(六5),以色列人因不信被折下來,外邦人因信得以接枝上去。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把他們重新接上。外邦人是野橄欖被砍下來,還可以逆著性接在好橄欖上,何況以色列人本來就是好橄欖樹上的枝子,肯定容易接回去(23~24)。這提醒我們,要謙卑向著神,以便一直留在神的恩典中(彼前五5)

四、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色列全家得救(十一25~32)

1. 主再來時,要救雅各家(25~27)。神的救恩先臨到以色列人身上,後來以色列人頑梗不信,救恩就轉向外邦人。等到外邦人得救的人數滿了,以色列全家將要得救。這是指主再來時,以色列人因敵基督和他的大軍苦苦追殺而逃,就在橄欖山下,救主在祂的榮耀裡來臨,腳踏橄欖山,山就裂為兩半。以色列人在逃難過程中仰望正降臨的救主,於是他們都悔改得救了(亞十四1~5,十二10)。他們的悔改,一切的罪惡都消除了。第27節提到,主除去他們罪的時候,就是與他們所立的約。這指明因以色列人的悔改,他們也經歷主的赦免,以及新約裡的條款和福分,正如外邦人的信徒一樣

2.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不能撤回的(28~32)

a.就著福音說,以色列人為我們的緣故是仇敵(28上)

因為外邦人接受福音而被神稱義,並且與神和好了(三22~25,五1)。然而,以色列人仍頑梗不信,沒有接受神的福音,在神眼中就是祂的仇敵(五9~10)

b.就著揀選說,以色列人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28下)

神呼召並揀選了亞伯拉罕,也和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立約,要把迦南美地賜給他們的後裔為業。他們的後裔就是以色列人。神揀選了列祖,所以,因著列祖的緣故,以色列人是蒙神所愛的

c.神的恩賜和選召是不會撤回的(29)。這是指神給列祖和以色列人的應許、約、揀選、呼召……都不會撤回的,是永久有效的。雖然因以色列人的頑梗背逆而暫時被排除在外……,但至終他們回轉向神,享受神應許給他們的一切。他們終必順服,他們的不蒙憐恤,終必過去。至終,他們都蒙了憐恤

五、讚美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十一33~36)

這段的頌讚算是九~十一章的結語。當保羅回顧神在祂揀選裡的經營時,他感嘆到神的豐富、智慧、知識是多麼的美妙,難測,無從判斷。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祂是一切的來源、源頭。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 —— 表示祂是一切的源頭;倚靠祂,祂是萬有,一切萬物的憑藉;歸於祂,表示祂是一切的歸屬、歸結。而這一切都和祂的智慧和知識有關,榮耀歸神!直到永遠!

羅馬書追求:第十二章

【大綱】—— 身體生活

一、獻上身體(十二1):這是合理的事奉

二、心思更新(十二2):為要察驗神的旨意

三、恩賜的運用(十二3~8)

1. 按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3)

2. 在身體生活裡,合適的盡功用(4~8)

四、活出高品的人性美德(十二9~21)

1. 對別人 —— 充滿愛、幫助人又具有同理心(9~10,13,15~16)

2. 對神 —— 靈裡火熱、殷勤事奉(11)

3. 對自己 —— 有喜樂、忍耐、多禱告(12)

4. 對逼迫者和仇敵 —— 給予祝福,不以惡報惡,因為伸冤在主(14,17~21)

【要點】

一、羅馬書的分段,主要有三大段落。第一段從一章至八章,說到神的福音,以及福音的真理,包括定罪、稱義、和好、成聖和得榮。第二段有三章從九至十一章,他論述關乎神揀選的恩典,從猶太人到外邦人,再從外邦人回到猶太人身上。第三段包括最後的五章,從十二至十六章,著重說到身體生活的實行方面。廣義而言,我們也可以把整卷羅馬書看為神的福音,那就是神把得救的人,放在身體生活裡,藉著身體生活,眾肢體盡職,變化並盡功用。至終,基督的身體彰顯於眾地方教會。這是神在新約時代所要作的,這也鼓勵我們多投身在身體生活裡,有分於神在今時代的工作

二、獻上身體(十二1),這是合理的事奉。使徒對在羅馬的聖徒有勸勉,希望他們將身體獻上,當作一個活祭。舊約的獻祭,當祭物擺在祭壇上時,都是經過處理了,也是死的。這裡強調是一個活祭,含示這樣的獻上是自願的,經過自由意志而有的,沒有強迫的成分。所以這樣的獻上是神所喜悅的,也必蒙神悅納。因此,這種奉獻也是合情合理的。在身體生活的實行上,這是首要的,也是重要的一步。藉著我們甘心樂意的把身體獻上而奉獻自己,神就能在我們身上作祂的工作……

三、心思更新(十二2),為要察驗神的旨意。在身體生活的實行上,第一步就是呈現我們的身體,第二步就是心思更新。心思的更新最主要顯在沒有被模成這世代的樣子,這世代的樣子是因撒但系統化的世界對我們的影響。最直接的就是看我們的三觀如何?心思更新表示我們的三觀因神的生命和神的話而改變了,不論是價值觀或人生觀,我們的想法、看法都聯於神和神的旨意,不再是世人那一套以名利為導向的標準。心思更新而變化的目的是要我們能察驗什麼是神那善良、純全又美好的旨意。心思更新而變化也是要我們更多聯於神、有分於神的旨意

四、恩賜的運用(十二3~8)

1. 按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3)。這裡保羅強調我們要照著個人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在身體生活裡,我們和眾肢體配搭時,看得清明適度是絕對有必要的。我們若是把自己看高了,那在盡功用(事奉)的過程,不知不覺會踐踏別人。因為高估自己,會造成過度盡功用而抹殺了其他肢體的功用。反之,若是低估自己,那就會裹足不前,該擺上時,沒有盡功用,造成身體生活中某些方面的缺失。所以,看得清明適度會使我們的盡功用得體又合宜,有益於身體的建造

2. 在身體生活裡,合適的盡功用(4~8)

基督身體的建造非常具體又實際,我們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不同的肢體互相聯絡作肢體,使身體的榮美顯出來。雖然各個肢體所得的恩賜不同,但眾肢體合宜的盡功用,使基督的身體建造起來(5~6上)

a.為主說話,就照信心的程度(6下)。為主說話,帶進生命的供應和真理的亮光,使眾肢體在生命和真理上得造就,這需要說話者照信心的度量而盡功用
b.作執事的,就當忠於服事(7上)。這是指在教會中作執事或女執事的服事,執事的服事在教會是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這可以補上教會生活中的缺失
c.作教導的,就當忠於教導(7下)。教導是身體生活中非常必要的事奉,這著重在真理的開啟,叫聖徒更認識神和神的旨意。所以,作長老的弟兄需要善於教導(提前三2),這樣,長老能帶著教會有目標、有方向而眾聖徒就緊緊跟隨。合宜的教導,能引導眾聖徒往積極的目標而去
d.勸勉的,就當專一勸勉(8上)。勸勉重在對個別的聖徒或家庭有勸導或開導,幫助聖徒在生活方面、家庭方面、追求方面、或事奉方面在正確的軌道上
e.施捨的,就當誠實(8上)。這裡誠實的原意是單純。保羅指出我們在施捨的過程,純心和動機需要非常的單純。不求某種回報,不求反饋,就是單單純純的給出去。施捨者和接受者都單純的向著主,主就能在聖徒中間得著榮耀
f.治理的,就當殷勤(8下)。治理的原意是帶領的,帶領教會的人,需要對聖徒的情況和需要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帶領教會的弟兄需要非常殷勤地投入,把自己擺在聖徒中間,陪同聖徒、扶持並照顧聖徒
g.憐憫人的,就當甘心(8下)。這裡的憐憫含有同理心,以及對人的理解,這不是人天生而有的,乃是因生命的成長所產生的。而甘心,亦即甘心樂意的為人擺上或付出,不求回報。這也是在身體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五、活出高品的人性美德(十二9~21)

保羅在這一章指出,當聖徒獻上身體為著教會生活,因著這裡有神的同在、真理的教導、生命成長的追求,不知不覺中我們就有了心思的更新而變化。因此,聖徒也能照著個人信心的度量,看得合乎中道。接著,當大家在生命裡盡功用,互相扶持,一起成長,各種的恩賜在和諧裡運用。教會生活自然充滿生命、真理,神的生命就彰顯在我們中間。教會生活就顯出高品人性的美德,這些美德我們可以從幾方面來看:

1. 對別人 —— 充滿愛、樂於助人又具有同理心(9~10,13,15~16)

人性美德顯在與人的關係上就是愛人沒有虛假,親熱的愛聖徒。恭敬人又謙讓宜人,待人合宜,體諒並顧到他人的感受。對於聖徒的缺乏與需要,也盡量給予供應和幫助。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具有高度的同理心,也能俯就卑微的人……

2. 對神 —— 靈裡火熱、殷勤事奉(11)

向著神,有火熱的靈,也因靈裡充滿神,自然而然就殷勤的事奉。這不是出於人的要求,而是生命裡自動自發的舉動

3. 對自己 —— 有喜樂、忍耐、多禱告(12)。在盼望中有喜樂;在患難中有忍耐,知道這是神主宰的量給,為叫我們得益處(八28);多有禱告,把一切信託給主,神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我們的一切(腓四6~7)

4. 對逼迫者和仇敵 —— 給予祝福,不要以惡報惡,因為伸冤在主,主必報應(14,17~21)

逼迫我們的,要給他們祝福,不是咒詛(14)。不要以惡報惡,那是舊時代的作法。盡量與人和睦,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在對待逼迫者和仇敵的事上,主耶穌和司提反都給了我們立了絕佳的榜樣(路二十三34,徒七50)

羅馬書追求:第十三章

【大綱】—— 順服權柄與成全律法

一、順服權柄(十三1~7)

1. 因權柄是出於神的(1)

2. 抗拒權柄就必自取刑罰(2~5)

3. 人所當得的,就給他(6~7)

二、愛就成全了律法(十三8~10)

1. 不可虧欠人,惟要彼此相愛(8)

2. 愛人如己,愛必成全了律法(9~10)

三、行事為人(十三11~14)

1. 脫去暗昧的行為,穿上光的兵器(11~12)

2. 不要為肉體安排,要穿上基督(13~14)

【要點】

一、羅馬書是新約聖經的第一卷書信,它的邏輯清晰、重點明朗,分段也很有屬靈的含意。一至八章論到福音 ——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以及福音相關的真理:定罪、稱義、和好、成聖以及得榮。書信的第二段九至十一章,說到神揀選的恩典,最先是在猶太人身上。然後,由於猶太人的拒絕,神的揀選轉到外邦人身上。最後,當外邦人得救的數目添滿了,就在主再來時,神又揀選猶太人,叫他們全家得救(十一25~26)。書信的第三段,十二章至十六章說到身體生活,十二章所呈現的,就是一個正確的身體生活,尤其在十二9~21所展現的最高美德的人性,正是神所要的。十三至十五章說到一些身體生活的其他方面。第十六章則是一幅甜美教會生活的圖畫在地方上顯出來。神的心意就是要基督的身體在各個地方顯出來。因為眾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所以,羅馬書所呈現關於福音的真理是全面的,不是片面的;從定罪到得榮(一~八),從揀選人的呼召到接枝到好橄欖樹上(九~十一);最後,從身體生活到地方教會中,實際又溫馨甜美的教會生活(十二~十六)。為著使徒保羅給我們的羅馬書,我們敬拜主!

二、順服權柄(十三1~7)

在身體生活的實行方面,保羅首先談到的是順服權柄,這裡的權柄,不是指神在教會中設立的權柄。而是指一個國家或社會統治者的權柄,他的觀點很清楚,所有的權柄都是出於神的,所以我們應該順服權柄。如果一個政權很腐敗又黑暗,我們仍要盡最大的力量去順服,而不是去推翻政府。神給教會的使命是廣傳福音、搶救靈魂、供應生命、陳明真理並建造教會(太二十八18~20)。這是我們的大使命,這才是我們聖徒該專心投入並全力以赴的工作。如果我們去改革社會或推翻腐敗的政權,表示我們失去目標。使徒彼得也曾表達同類的看法和觀點(彼前二13~17)

1. 因為權柄都是出於神的(1)

所有的權柄都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這是這一段話(1~7),最核心的原因。政權的興衰都有神的主宰,我們看見神的手在主宰歷代以來政權的興衰。況且神使萬有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八28)。只要我們愛主,轉向主,即便是在為難的環境裡,仍能得著屬靈的益處

2. 抗拒權柄,就必自取刑罰(2~5)

因為權柄是神所立的,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提前六15)。一切的權柄既是出於神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令,其結果很顯然的就是會有刑罰(2)。在第4節,保羅提到掌權的都是神的用人,用人的原文是執事,如十六1,提前三8所說的執事。教會中的執事是使徒設立的,為著服事神的教會;而掌權者也是神的執事,神所設立為著服事當地的社會或國家。而這些掌權者,都帶有政府賦予的公權力,對於不服從的公民,將受到某種刑罰。所以我們都該順服權柄,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4~5)

3. 人所當得的,就給他(6~7)

既然一切的權柄來自神,是神所設立的。所以無論是交稅或納糧,我們都當順從。人所當得,就給他;甚至,當懼怕的,就懼怕他,當恭敬的,就恭敬他……

三、愛就成全了律法(十三8~10)

保羅在十三章的重點敘述非常的特別,首先強調與政府的關係(1~7),那就是順服掌權的,因為權柄來自神。接著有3節他強調愛,在8節有三次提到愛的動詞,希臘字 agapao;然後在第10節有二次提到愛的名詞,希臘字 agape。這五次提到愛,不論是名詞或動詞,都是指聯於神的愛,是神聖的愛,無私的愛。神就是愛(希臘字 agape/約壹四8,16)。似乎保羅要強調關乎教會生活,首先是與政府的關係要擺得正確。其次是對內,聖徒彼此間的關係,要有agape,神聖的愛,無私的愛

1. 不可虧欠人,惟要彼此相愛(agapao)(8)

凡事都不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agapao),因為愛人的(agapao),就成全了律法。在使徒的眼中,雖然神的律法,包含律例、典章有很多。但只要我們對他人有無私的愛,神聖的愛,在神眼中,我們就履行了所有的律法,這就是成全律法的含意

2. 愛人如己,愛必成全了律法(9~10)

使徒在9~10節進一步的解釋什麼是成全律法。譬如,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都包含在愛人(agapao)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真正的愛是無私的,神聖的;愛(agape)是不加害於人的,神聖的愛絕對是為人的益處,對人有益的,而不是有害的。損人的或害人的絕不是來自愛,而是與恨有關,那是聯於撒但的(約壹三15,約八44)。所以,愛(agape)就成全了律法

四、在行事為人方面(十三11~14),保羅在羅馬書裡的論述非常具體又實際。在十三章的最後一段話,他強調聖徒們的行事為人該注意些什麼?

1. 他提到現在該是我們睡醒的時刻,因為我們得救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11)。這裡的得救,不是指我們信主,領受救恩的得救;而是指我們的身體得贖,這就是第八章提到的兒子名分與得榮耀(八23,30)

2. 在第12節他進一步解釋,現今是黑夜已深,白晝將近。黑夜是指教會時代,而白晝指主耶穌的再來。所以我們當脫去暗昧的行為,穿上光的兵器。兵器含示我們基督徒的生活是一種屬靈的爭戰。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穿上光的兵器是指聖徒活出神,彰顯神,這成為他們屬靈爭戰的武器,因我們不是與屬肉體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屬靈的執政者、掌權者在爭戰(弗六12)

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放縱邪蕩,也不可爭競嫉妒(13)。使徒勉勵我們在生活上要分別為聖,好像行在白晝,如同行在光中,在與神的交通中生活行事(約壹一7),不給肉體留地位

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去安排而放縱私慾(14)。披戴就是穿上,這是指我們在教會生活中活基督並顯大基督(腓一20,21)。這也是12節中所指的穿上光的兵器,這需要我們全然轉向主,心裡尊主為大,以神為樂;並且把心思置於靈上,使我們天天享受生命平安(八6)

羅馬書追求:第十四章

【大綱】—— 接納聖徒

一、立場 —— 照著神的接納(十四1~9)

1. 不因人信心的強或弱(1~4)

2. 不因人守日或不守日(5~6)

3. 各人都要向主活著(7~9)

二、警告 —— 各人都要面對神的審判(十四10~12)

三、原則 —— 按愛的原則而行(十四13~15)

四、目標 —— 為著國度的生活(十四16~23)

1. 追求和睦並彼此建造(16~19)

2. 不絆倒人(20~23)

【要點】

一、立場 —— 照著神的接納(十四1~9)

保羅來到接納聖徒的討論,這是在身體生活中非常實際的問題,又是時常要面對的情況。尤其是當今的情形,教會在地上已將近兩千年,基督徒中間的屬靈背景也是千奇百怪,各種我們意想不到的背景都有。因此,對於使徒保羅關於接納聖徒的教導,我們非常有必要徹底的認識與了解,以期應用在我們所參與的教會生活中,能有一個正確又合宜的接納。使我們在教會中都能建造在一起,神也在教會中得著榮耀

1. 不因聖徒信心的強或弱(1~4):保羅舉的第一個例子是信心的強弱問題,它顯在吃東西方面。信心強的人認為百物都可吃,信心較弱的人,只吃蔬菜。神造人之後,最初的安排是要人只吃蔬菜和水果(創一29),也就是現在的素食。而在挪亞的洪水經歷之後,神開始允許人也吃肉(創九3)。在新約時代,保羅的教導是凡神所造的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是可棄的(提前四4)。真理上而言,很清楚可以吃肉,甚至神所造的都是好的。但聖徒信心程度的大小不同,對真理的領受也不盡相同。因此,保羅提醒我們,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3)。論到接納這件事最核心的原則,就是按著神的接納而接納;神的接納乃是根據基督的救贖,相信並接受基督救贖的人,就蒙神赦免、因信稱義、重生成為神的兒女……。不在乎信心的大小,或是守日、不守日等等

2. 不因人守日或不守日(5~6):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一樣(5上)。守日的緣由何來?這裡保羅沒有詳述,很可能和舊約的背景有關係。譬如,在主耶穌的時代,猶太人很多仍遵守安息日的條例,或者有人視某個節期比其他的日子更重要。保羅給我們的原則是: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6)。所以,學習彼此尊重、互相體諒;而不是彼此論斷,更不該互相定罪。這是接納的一些原則

3. 各人都要向主活著(7~9)

我們信主,都是屬主的人。我們不為自己活,或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我們或活或死,都是主的人。這裡保羅在幫助我們每個人,更多轉向主,聯於主。我們都是主的人,要在意我們裡面的主,而不是這個人怎麼樣?那個人又怎麼樣?我們的志向該是向主而去,要向主活著並討主的喜悅(林後五9)

4. 根據新約的記載,有四種情況的聖徒不宜接納:拜偶像者(林前八4~7),活在淫亂的罪裡(林前五),製造分裂者(十六17,多三10),和異端者(約貳7~9)

二、警告 —— 每個人都要面對神的審判(十四10~12) 這裡使徒給了我們一個小小的警告,那就是我們每個人都要面對神的審判。第10節所說的審判臺就是基督的審判臺(林後五10)。然後在第11節他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來強調,我們每個人都要向主承認,在主面前說明(賽四十五23)。何等的嚴肅!我們每個人將來都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面對主的審判。神的審判主要有三種:

1. 基督(或神)的審判臺(林後五10,羅十四10)

這是針對信徒的審判,發生在三年半大災難末了,地點在空中。這是要決定那些人是得勝者(帖前四14~17,彼前四17)

2. 耶路撒冷榮耀的寶座(太十九28,廿五31,耶三17)

這是在三年半結束時,主回到地上,祂要在耶路撒冷審判當時還活著的人。那些在大災難期間善待基督徒或猶太人的人 —— 綿羊,將成為千年國的百姓。其餘為山羊,被扔進火湖裡(太廿五31~46)

3.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二十11~15):這要發生在千年國之後,那些已死的不信者將復活受審判,然後被扔進火湖裡受永遠的刑罰

三、原則 —— 按愛的原則而行(十四13~15)

在15節裡提到按著愛而行,就是愛的原則。不要彼此論斷,也不要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這裡所強調的,就是我們不要因著某種觀點或對聖徒的論斷,使他們憂愁或因此絆跌,那我們所行的,就不是按愛的原則而行。若是我們一直按著愛而行,就希望聖徒得造就,有信心,並在主裡健康的成長。我們自然不會作什麼事叫他們絆倒或信心軟弱,正如第21節,保羅說無論是吃肉、喝酒、或別的事,叫弟兄跌倒的,我一概不作。這是按著愛而行,也是為聖徒謹守的表現

四、目標 —— 為著國度的生活(十四16~23)

第17節說到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這樣的說法,含示教會就是今時代神的國度。教會是蒙神所召之人的聚集,重在聚集中真理的教導和生命上的造就並彼此勸勉;而國度則重在操練和管制。從整體新約聖經的啟示來看,當主耶穌再來時,就結束了教會時期,而帶進千年國時期,也是國度時代。所以,教會乃是國度時代的前期。因此,在保羅眼中,教會生活就是國度的生活

1. 國度的生活,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17)

公義是指在各方面都是對的,正確的,合宜的。含示在國度生活裡,我們和神、聖徒個人、教會……各面的關係都是對的、正確的。這樣各方面合宜的關係,其結果就是和平或平安。正如希伯來書十二11提到和平是義的結果。我們和神、人、環境……都是對的,結果一定是和平、平安。公義加上和平,必帶來喜樂,甚至是聖靈中的喜樂。當我們和各方面都是合宜又正確時,神在我們裡面必定是喜樂的,這就是聖靈中的喜樂。這是教會生活的目標,也是大家最該在乎的,最該追求的

2. 這樣服事基督的,就是神所喜悅,並為人所稱許的。當我們專注在神的目標時,就必為神所喜悅,人所稱許。所以我們要追求和睦的事,並彼此建造,這是國度生活的主要方向和目標

3. 不絆倒人(20~23):這一章論到教會接納聖徒,不是按什麼條例,或某種標準。接納的準則乃是按著神接納,神所接納的,教會就接納(3)。接納之後最重要的就是幫助聖徒在愛裡行事,追求和睦並彼此建造,使他們享受國度的生活: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而消極方面,就是不要絆倒人,不論什麼事,只要會影響人,叫弟兄跌倒的,一概不作才好。正如主耶穌在門徒中間的行事為人,為他們的緣故,主自己就分別為聖(約十七19),就是不希望絆倒門徒

羅馬書追求:第十五章

【大綱】—— 神福音的祭司獻上外邦人

一、彼此擔代而使人得益處(十五1~4)

二、彼此同心,效法基督(十五5~6)

三、彼此接納如同基督的接納(十五7~14)

四、作神福音的祭司,獻上外邦人(十五15~24)

五、外邦信徒和猶太聖徒之間的交通(十五25~29)

六、代禱的請求和問安(十五30~33)

【要點】

一、彼此擔代而使人得益處(十五1~4)

我們剛強的人應該擔當他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這是教會生活中甜美的負擔,剛強的人多幫助軟弱的肢體,使我們都能在主裡蒙恩。在林前十二章,保羅提到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林前十二22~23)。這與這裡提到擔代他人的軟弱類似。接著在第2~3節,他引用詩六十九9的話,人的辱罵都落在祂身上,來說明主耶穌的行事為人都不求自己的喜悅。他並以此來勉勵聖徒要叫鄰舍喜悅,使人得益處、得建造。感謝神!祂的話語帶給我們幫助,使我們在主裡得著忍耐、安慰和盼望

二、彼此同心、效法基督(十五5~6):我們效法基督,不是外面模仿祂的行為,而是以祂為生命,當聖徒們都以祂為生命,隨靈而行,就能彼此同心,一心一口榮耀神。一心一口原文意為有同樣的心思、意志和目的。當眾聖徒裡面有同樣心思、意志和目的;而外面也都效法基督,神必在我們中間得著榮耀

三、彼此接納如同基督的接納(十五7~14)

1. 基督的接納(7~8)

這裡強調我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我們一樣(7)。在十四3強調我們要按著神的接納而接納,不應該另設接納的門檻。神的接納就是基督的接納,基督救贖的死不只是為猶太人,也是為外邦人,甚至是為萬有(西一20,來二9)。所以,凡是接受基督救贖的人,就是基督所接納的人,也必為神所接納,自然也是教會該接納的人

2. 外邦人要榮耀神,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9~14)

這裡使徒保羅的論述從我們該基於基督的接納而彼此接納,逐漸談到外邦人。當時在羅馬的教會,應該也有得救的外邦人,也許這就是為何保羅在羅馬書裡有多處論到外邦人,甚至說他是外邦人的使徒(十一13)。這裡他引用了申命記、撒下、詩篇和以賽亞書的話,不斷強調外邦人與主的百姓(指猶太人)要一同歡樂、一同頌讚神……。甚至有耶西的根(指主耶穌)要興起來治理外邦人,外邦人要仰望祂。在第四章,當保羅以亞伯拉罕為因信稱義的榜樣時,就已經為此觀點埋下了伏筆,因為外邦人也是因信稱義,和猶太人沒有區別(四9~16)

四、作神福音的祭司,獻上外邦人(十五15~24)

1. 在15~16節,他見證因神的恩典而成了神福音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在聖靈裡得以聖別,可蒙悅納。在他主觀的感受裡,他傳福音的工作,如同舊約的祭司一樣。舊約的祭司獻祭物;他獻上得救的外邦人。祭物必需分別為聖;得救的外邦人,在聖靈裡被分別為聖……

2. 神福音的祭司,原文意為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勤奮原意含有勞苦、竭力爭戰的意思。我們知道在舊約時代,亞倫家的男丁成為祭司事奉神,他們的事奉必需百分之百根據神的律法。不能多作,不能少作,也不能隨意作什麼。他們的事奉都被律法嚴格的規範,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因獻凡火,沒有照耶和華的吩咐,就當場被燒死(利十1~2)。這是何等的嚴肅!我相信舊約的祭司們在事奉過程中,恐怕心裡都恐懼戰兢,害怕那個環節作錯,就被榮耀的神所擊殺。然而在新約時代,保羅所說的神福音的祭司是何等的不同,他們不只是外面有勞苦,更是用諸般的智慧警戒個人,教導個人,要把每一個人長大成熟的呈獻給神。他不只為此勞苦,更是照著在他裡面運行的大能竭力奮鬥。我們也許可以這麼說,保羅的事奉乃是靈、魂、身體總動員;他的全人、全心、所有的腦力和智慧都擺上而事奉。這與舊約祭司的事奉是何等的不同

3. 接著在17~19節,他謙卑的說道,他在主裡實在沒有什麼可誇的,所以他什麼的不敢提,只提神藉他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他從耶路撒冷,直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我們若稍作功課,就知道這個區域以利哩古在馬其頓的西側,是較未開化的區域。從耶路撒冷到猶太地,再往北到敘利亞、基利家一帶,然後在小亞細亞一帶,再西進歐洲的馬其頓和亞該亞。保羅和他的同工們在兩千年前什麼都不方便的情況下,福音卻以驚人的速度傳開了……

4. 從20~24節簡短的一段話,我們看見他在主裡的雄心壯志,令人折服、佩服。他在主面前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他真是有拓荒者的心志,開路先鋒的靈。接著他提到這好幾年,心裡切切想往西班牙去,過程中就到羅馬,可以和弟兄們有交通,然後蒙弟兄們送行往西班牙去傳福音。在當時的認知裡,西班牙是歐洲大陸的最西端,是當時的地極。這表示他的雄心壯志要把福音傳到地極來應驗主耶穌在行傳一8的話: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人……。我們只有敬拜主的作為,祂得著這麼一個偉大的使徒

五、外邦信徒和猶太聖徒之間的交通(十五25~29)

羅馬書是使徒保羅第三次出外傳道時,在哥林多寫的(十六23,林前一14,行傳二十1~3)。這時他帶著馬其頓和亞該亞眾教會的捐獻,準備帶到耶路撒冷去(25)。這真有主的主宰安排,因保羅和眾同工的勞苦,在馬其頓和亞該亞的眾教會逐漸建立起來;此時,適逢猶太地區大遭饑荒,在耶路撒冷的聖徒受到相當的影響。因著保羅和同工們的交通,這些外邦的眾教會(馬其頓和亞該亞的眾教會)願意為耶路撒冷的聖徒有所捐獻。保羅在這裡的交通是外邦的信徒既在屬靈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應猶太的聖徒,算是還屬靈的債(27)。他把財物的捐獻看為一種交通,或是屬靈的還債。當然,也藉這個原因,讓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都在身體的交通裡有分。畢竟,在基督的身體裡是沒有猶太人或外邦人之別。保羅又提到,等他們辦完了這事,就要啟程遠赴西班牙去,途中路過羅馬,把基督豐盛的恩典帶去羅馬(28~29)

六、代禱的請求和問安(十五30~33),使徒和同工們也請求在羅馬的聖徒代禱:

1. 脫離在猶太不順從的人(31上),他似乎有預感,到耶路撒冷會遭到猶太人的逼迫,後來真的發生了(行傳二十一27~36)

2. 為耶路撒冷所辦的捐項,可蒙聖徒悅納(31下)。一面是他們帶著奉獻的財物,希望沿途平安、安全。另一面,到猶太地時,願猶太的聖徒喜悅此事,看為美好,而不是拒絕外邦信徒的捐獻

3. 希望能歡歡喜喜的來到羅馬,與他們有美好的交通,並與他們同得安息

4. 使徒的交通何等柔細,帶著何等甜美的靈。這裡也指出他看重教會的代禱,希望教會藉著代禱而扶持他。阿們

羅馬書追求:第十六章

【大綱】—— 使徒、教會並聖徒之間的交通

一、推薦非比姊妹(十六1~2)

二、問安(十六3~16)

1. 百基拉和亞居拉(3~5上),以拜尼土(5下)

2. 多多勞苦的馬利亞(6)

3. 安多尼古和猶尼亞(7)

4. 暗伯利(8)

5. 耳巴奴、士大古(9),亞比利、亞利多布家裡的人(10)

6. 希羅天、拿其數家裡的人(11)

7. 為主勞苦的土非拿氏、土富撒士、彼息氏(12)

8. 魯孚和他母親(13)

9. 亞遜其土等聖徒(14~15)

10. 眾教會問你們安(16)

三、要避開離間的人(十六17~19)

四、撒但即將被踐踏在我們腳下(十六20)

五、與使徒同在者對聖徒的問安(十六21~24)

六、榮耀歸於獨一智慧的神(十六27)

【要點】

一、第十六章是羅馬書的結語,它開始於對一個姊妹的推薦。非比姊妹是堅革哩教會的女執事。保羅希望非比到羅馬時,聖徒們能在主裡接待她,因她素來幫助了許多人。這裡的原意是她是許多人的保護者,表明非比在教會中的服事,幫助、供應,也扶持許多人。所以,保羅強力推薦,希望她到羅馬時,大家給予熱誠的接待和幫助

二、在結語的這一章裡,包含了一大段使徒對在羅馬聖徒的問安(3~16)。從這些對聖徒的問安裡,可以看得出,保羅對這些個別的聖徒有一定的了解與熟悉。這些問安呈現出保羅服事教會的另一面,就是他對個別的聖徒或家庭有深入的交流和認識,這是極為難能可貴的

1. 夫妻檔,亞居拉和百基拉(3~5上)。他們是保羅的同工,甚至保羅見證他們願意為他捨命。不但他感謝他們,外邦的眾教會也感謝他們。在羅馬的教會,就在他們的家中聚會。他們把家打開,全心全力的服事教會。先前他們在哥林多時,也是盡力服事,與保羅配搭(林前十八1~3)。我相信因他們的加入與扶持,保羅在哥林多的傳揚有了突破,得著了許多外邦人,並停留了一年半之久(林前十八1~10)。保羅在哥林多的突破,絕對和他們二人的配合有關

2. 他的問安裡,提到在主裡多多勞苦的四位姊妹(6,12)。教會生活有享受的一面,更有勞苦的一面。當聖徒享受到各種的豐富和供應時,那就表示許多人在背後的勞苦。有豐富又強的話語供應,就表示弟兄們在話語和教導上勞苦(提前三2,五17);有豐盛的愛筵和接待,就表示姊妹們在默默的付出。看起來,羅馬的教會生活是健康的,也是豐富的,因為有眾聖徒的勞苦

3. 在10,11節各有一個特別的問安。問亞利多布家裡的人安,問拿其數家裡的人安。亞利多布和拿其數可能是未信主的主人,而他們的家中分別有信主的奴隸。當時的奴隸毫無人權可言,甚至沒有正式的名字,在主人家裡只是一個編號或代號而言。在社會上,沒人尊重他們或在意他們。但使徒保羅沒有忘記這些身為奴隸的聖徒,仍掛念他們並問候他們。保羅的確實行他所看見的異象,在基督裡,我們都是祂身體上的肢體。身上肢體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林前十二23);而在新人裡,不分希利尼人或猶太人……,為奴的或自主的,唯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西三10~11)

4. 問候在主裡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13)。魯孚的父親是古利奈人西門,在兵丁預備把主耶穌釘十字架時,西門剛好路過,就被抓公差去幫忙背著耶穌的十字架到各各他(可十五21~22)。也許就是這樣的因緣際會,西門得救了。後來西門的妻子和兒子魯孚也得救了,現在他們正在羅馬享受教會生活,保羅不只向他們問安,也強調魯孚的母親就是他的母親,何等奇妙的主裡聯結

5. 基督的眾教會都問你們安(16下)。保羅的問安,不僅止於他和眾聖徒之間,也有眾同工和眾聖徒之間(21~24),這裡更有眾教會之間的問安和交通。他的確看見眾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並且基督的身體只有一個(十二4~5,林前十二12~13)

三、要避開離間的人(十六17~19):教會的建造是基於生命和真理,這需要聖徒彼此之間多扶持、多供應、一同在生命裡成長。當然,這必需是大家都轉向主、清心的向著主,為著教會的建造,甚至願意犧牲自我。離間他人者通常是存心不純潔,多數是為著自己的利益;在聖徒之間搬弄是非,叫人陷入是非而至終跌倒。保羅說這些人是背乎所學之道,我們需要留意並避開他們。他們不是在服事我們的主,只是在教會中尋求自己的私利,用花言巧語,誘惑純潔的聖徒……

四、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我們腳下,願主耶穌的恩典常與我們同在(20)

這節聖經所指出的,當聖徒積極參與教會生活時,我們必領受主耶穌的恩典、享受主恩典的同在。另一面,在教會生活中,聖徒們經歷基督又建造在一起。主耶穌說,建造的教會,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太十六18)。我們中間越有建造,撒但就越在我們腳下,被我們所踐踏,我們也越享受神的平安……

五、同工們對聖徒的問安(十六21~24)

在本章3~15節是保羅對在羅馬的聖徒個別或家庭的問安。在21~24這段話是與保羅在一起的弟兄們對羅馬教會的問安,有些細節也可以關注一下:

1. 提摩太:保羅出外傳道的這些年間,提摩太可能是在他身邊最久的弟兄。因著長年的陪同,一起事奉並爭戰,他們之間有深厚的屬靈上的革命情感。年紀上,保羅如同提摩太父執輩的人,而保羅也把他當作屬靈的兒子(提前一2)。所以,保羅提到身邊的同工,第一個提到的人就是提摩太(21上)

2. 代筆寫信的德丟(22),可能是保羅的眼睛有毛病,所以只好請德丟弟兄代為寫作(參考加四15,六11)

3. 接待全教會的該猶(23,林前一14),這是使徒時代眾教會的實行,所以有時也稱家教會。可能該猶弟兄的家比較寬敞,他和家人也有熱誠,就把家打開服事聖徒,這是何等的蒙福。這就如同羅馬的教會在百基拉和亞居拉的家中聚會(十六5)。願我們也都把家打開,更多參與服事,更多擺在教會生活中

六、榮耀歸於那獨一全智的神(十六25~27):在羅馬書的最後兩章(十五、十六),保羅說到神是:賜忍耐安慰的神(十五5),使人有盼望的神(十五13),賜平安的神(十六20),永遠的神(十六26),和獨一智慧的神(十六27)。我們的神奇妙、豐富、獨一、充滿智慧。祂藉耶穌基督的救贖而稱我們為義,把我們擺在教會生活裡,使我們成聖、變化、至終叫我們得榮耀(八30)。為著這一位智慧的神,在我們身上所計劃、所工作的一切,我們將榮耀歸給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