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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第三章拾穗

 

【可三1從二1到三12一共記下了耶穌與法利賽人等五次“對話”,第一次在祂居住的迦百農城(二112);第二次在稅吏利未家(二1517);第三次未具體說明(二1822);第四次在麥地(二2328);現在是在會堂裡。說明耶穌無處不時不在傳道,急迫地要把福音傳遍。──《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三2眾人窺探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不醫治,意思是要控告耶穌。

    法利賽人令人詬病之處,在於他們完全看不出這個人的需要,他們眼中所見的,就是有可能趁此機會控告耶穌──如果祂利用這個安息日的場合醫病的話。甚至在他們還沒有開口說話之前,就已經在這種道德的盲目上定了自己的罪了。──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3耶穌對那枯乾一隻手的人說:起來,站在當中!

    如果這人真的想要得醫治,他一定得願意承認自己的需要,同時當在所有會眾面前站立起來,說明他的需要,藉此顯出他對耶穌的大能有信心。對於一個敏感的人而言,這樣當眾露出傷殘的肢體誠然是極為羞恥的,有如難以下嚥的苦杯一般,但耶穌卻經常要求人付上這樣的代價──承認自己的需要(參五33血漏或出血不止的婦人)。在以色列,即使是一隻動物,若是要奉獻給主,都必須是完全、沒有瑕疵的,瞎眼或有缺陷的都不蒙悅納(利二十二22)。沒有一個殘廢的以色利人可以擔任耶和華的祭司(利二十一18──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4又問眾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他們都不做聲。

    他們都不作聲 窺探者的不作聲,實際上已經給問題作出了一個無聲的回答了。那就是說,這些人自己也知道在安息日行善和救命是可以的。──《中文聖經注釋》

 

【可三5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複了原。

    硬心對我們而言,通常意味著無情或殘忍,但對希伯來人而言,它的意思是指頑梗敵擋神的旨意,正好與神所要求之柔和謙卑的受教心相反,它是驕傲的一種表現,而且就像不信一樣,至少有部分是意志的態度;所以,如果故意維持這種態度,至終會變成得罪聖靈而不得赦免的罪(三29)。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聖經來判斷,神學家與篤信宗教人士比稅吏和罪人更容易表現出這種罪來;我們當中若有人懼怕這個罪,這證明我們還沒有犯此大錯。希伯來文的字,非常接近中文的心思,主要不是有關情感方面,而是關係到思想與意志。──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6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這人的信心與順服(如果這兩個觀念可以截然區分),導致了完全的醫治(5節)。在福音書作者中,只有馬可告訴我們:從這一刻開始,法利賽人與希律黨人開始計畫要置耶穌於死地。這同樣也是這個神跡的結果,因為恩典可以柔軟人心,也可以叫人心剛硬,卻不容人不受它影響。

  法利賽人認為耶穌顯然是故意破壞律法,因而勃然大怒;但很難以置信的是:他們在殺害耶穌的計畫上,竟然已經得著耶路撒冷之當權者──大祭司──的支持,耶穌此時尚未成為他們不容忽視的敵手。希律一黨的人何以會捲入這個計謀裡面,我們無法確知,無論他們是甚麼人(見前述之批註),他們絕不可能是為律法大發熱心之人。從他們的名字來判斷,他們的焦慮可能純粹是政治上的。──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7“海邊”指加利利海北邊一帶地方。耶穌三年傳道工作主要在加利利地。──《啟導本聖經註釋》

         退到海邊去: 此處的海指加利利湖畔某一寂靜之地<127,基尼烈海>──《聖經精讀本》

 

【可三7~12記錄耶穌因為猶太人越來越強烈的逼迫退至加利利湖畔。事實上,耶穌曾引退過好幾次(7;6:31;7:24,31;9:2;14:2),並不是因怕人,而是因不要影響事工。但在最後他心甘情願地前往那受死之地。耶穌在加利利的第一次事工就這樣以隱退作為結尾。 ──《聖經精讀本》

 

【可三8眾人從四方八面來到加利利見耶穌。以土買是舊約時代的以東地;推羅與西頓為巴勒斯坦西北部的海港。耶路撒冷是猶太省首邑,也是猶太人的宗教中心。──《啟導本聖經註釋》

         聽見……大事……來到: 耶穌所行的神跡固然是件大事,但對聖徒來說,應更加執著地追求耶穌所講述的永恆福音。──《聖經精讀本》

 

【可三910福音書另外還有幾個地方記載著,耶穌坐在停在岸邊不遠的船上,向岸上的群眾講道,因為普通的方式已經無法滿足這麼多群眾的需要了。只有在這種場合之下,祂的門徒從前作漁夫時的生活與訓練才證實是沒有白費的,雖然他們已經拋下這個工作來跟從祂了。耶穌經常利用他們的技術與力量,乘船渡海;然而他們必須學習知道:甚至是在他們感到最為在行的領域裡,耶穌仍然是主(參四41)。福音書中至少有一次記載:耶穌命令彼得去釣魚(太十七27);在復活的故事中,也有一次看見門徒在耶穌的指導之下捕魚,這一次用的是漁網(約二十一3)。所以我們可以合理地假設:門徒們的技巧可能經常可以使他們飽餐一頓;神並不是永遠都用超然的神跡來供應我們的需要,那乃是例外,而不是常例。這一次,坐在船上可是個好主意,但並不是一個神跡;這艘船本身也不是用神跡得來的,而是一個門徒以絕對自然的方式提供的。然而在上下文中的確記載了大量的神跡,耶穌醫病趕鬼,因著這些神跡而吸引來的大批群眾,導致耶穌需要用到這艘船。──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作者深刻地刻畫出會眾為了肉身的需要追逐耶穌的樣子,而耶穌卻與他們保持一定距離。雖然喧鬧的群眾尚不明白耶穌真正的心意,但耶穌卻憐憫醫治他們(4:23)──《聖經精讀本》

 

【可三11汙鬼也……你是神的兒子: 汙鬼認識耶穌這一事實,從以下兩點來看頗具重要意義:①雖然當時的人尚未領悟,作為靈界存在的魔鬼卻認出耶穌,因此耶穌真是神的兒子;②魔鬼認識耶穌並不意味著他們已經得救。他們是撒但的手下,因為不斷地敵對神和聖徒,最終將受死亡的審判(25:41;20:10)──《聖經精讀本》

 

【可三1112耶穌一直都堅定地拒絕接受鬼魔對祂的位格或工作所作的見證,雖然這一類的見證是無法反駁的。馬可並未說明耶穌之所以要拒絕的理由,但我們似乎可以合理地假設:耶穌希望別人是因為傾聽祂的話語、觀看祂的作為,而發現祂是誰。這一點清楚顯明在祂給被囚禁之約翰那些困惑的門徒的答覆中(約翰打發他們來見耶穌,直率地問祂究竟是不是基督):你們去把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告訴約翰(路七22)。這裡充滿了彌賽亞的兆頭,但卻需要信心的眼睛來詮釋它們。

  文士與法利賽人是鑽研舊約的人,因此彌賽亞來臨,他們一定認得出來。但是他們看見耶穌大能的作為非但沒有受到感動,事實上他們反倒把祂趕鬼的能力歸諸於鬼魔的權勢(三22);這是故意曲解了真理(或事實),使得耶穌必須慎重地警告人提防這類得罪聖靈的危險,因為這類的罪在本質上是不能赦免的(三29),因為它已經預先拒絕了神所預備、通往赦罪的唯一途徑。──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13上了山: 不能確定是哪座山, 但一些重要的事件都發生在山上,如西乃山頒佈律法,登山寶訓及登山變像等,這絕非出於偶然。因為山帶給人嚴肅而寧靜的心境,使人肅然起敬。叫人來: 6:12記錄了耶穌在呼召門徒之前的徹夜禱告。耶穌通過禱告來解決所有的事情(14:32)──《聖經精讀本》

 

【可三13~19設立十二門徒,重在為誰而作,而不是何時、何地、如何作。我們當從教會史的觀點來理解這個問題。耶穌在這世上成就了永恆的拯救並且建立了教會,借著教會在這世上的建立、擴張來擴展神的國度,所以耶穌設立門徒,使他們在教會元首耶穌之後,成為教會的柱子。設立12名門徒,這數目與舊約以色列的12個支派數目相同。我們應當明白天主教對12使徒權柄的錯誤認識<8:29,解釋彼得的信仰告白>。馬太將設立十二門徒與差遣十二使徒的事件相聯繫(10:1-4),馬可則與平原寶訓相聯繫(6:12-26),由此可見,重要的並非是揀選十二門徒的時間和儀式,而是這事件所蘊含的意義,每個作者都將此事與耶穌相關重要的教訓聯繫起來。 ──《聖經精讀本》

 

【可三1415設立十二個使徒的首要目的,是為要使他們可以繼續與他們的拉比同在,祂同時是這一群人的教師與領袖。所以,他們將要接受正式與非正式的教導,將祂隨時所說的話珍藏在心,其態度就像家喻戶曉的蘇格拉底和孔夫子的門生一樣,也和耶穌的時代與後來之普通拉比的習慣一樣。次要的目的是:祂要差遣他們出去,代表祂自己,為祂去宣道。在這個階段,他們的使命局限在傳揚神的治權將要建立起來的消息。為了這個使命,他們也得著了權柄,就是耶穌所授與他們的,要把從前轄管人的魔鬼權勢從他們的生活中趕出去(15節)。──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同在,傳道權柄: 正如太10:1-42的教訓適用于任何世代的聖徒一樣,耶穌呼召門徒的三個目的也適用於今日的我們。 ──《聖經精讀本》

 

【可三16這十二個人有西門,耶穌又給他起名叫彼得,

西門(希臘文 Simon)便是一個很普遍的希臘名字。彼得(希臘文 Petros)是石頭的意思。還有另外一個希臘字 Petra 是指磐石。然而,Petros Petra 這兩個希臘字在一般的用法上並沒有很明顯的區別。按照約翰福音的記載,耶穌在呼召西門的時候,稱他為磯法。這是一個亞蘭文的名字。在約翰福音被翻成彼得或石頭(約一42)。除了富有爭論性的經文如馬太十六1820,其它福音書並沒有給予彼得這個名字清楚的意義。因此,釋經或讀經者都不應該將任何重要的神學意義勉強加在這名字上面。那些過分注重彼得在教會中個人地位的,曾將他比喻為教會的磐石。這顯然是對馬太十六18的誤解。因為在整個新約神學裡,只有耶穌自己是教會的磐石,是教會唯一的根基(林前三11),和房角石(弗二20)。──《中文聖經注釋》

         西門……彼得: “西門”似乎是“西緬”(聽見)之名的縮寫(29:33)。他與兄弟安得烈是在加利利伯賽大土生土長的(1:44)漁夫(4:18-20)。他們在成為耶穌的門徒之前,似乎是施洗約翰的門徒(1:35-42)。耶穌後來叫西門“磯法”,是亞蘭語,“彼得”是希臘語。彼得擁有三個名字:希伯來文—西門,希臘文—彼得,亞蘭文—磯法。 ──《聖經精讀本》

 

【可三1619新約共有四個地方列出耶穌十二位使徒的名字。見《馬太》十14;《路加》六1316;《使徒行傳》一13。──《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三16~19耶穌十二使徒出身重要行事殉道情形如何?】

答:耶穌有一次上山整夜禱告神,到了天亮的時候,叫祂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揀選了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路六12),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差他們去傳道,給他們權柄醫病趕鬼(可三1415,太十1)。這十二個人中有四個是漁夫,一個是稅吏,一個是奮銳党,其餘各人職業未知,除了賣主猶大之外都是加利利人,在太十2-4節,可三16-19節,路六12-19節,徒一1316節等四處皆有記載他們的名字,其中同名的有兩個稱為西門,兩個雅各,兩個猶大,依這四處聖經記載名錄次序看來,可能分為三班,每班人數相等,領袖相同,惟每班中的其他三位班員次序不同。我們根據經文的記述與古殉道史之傳說,將這十二人的出身,重要行事,以及殉道經過情形分別論列於後,藉著勉勵吾輩今日信徒,能以激發愛心,熱心愛主,以受苦之心志為兵器作基督之精兵。

①西門——是他所用亞蘭語的本國名字,意思是聽者(約一41),耶穌給他起名叫彼得——是他希臘語的外國名字(),又稱為磯法——也是亞蘭語(約一42),都是磐石的意思,他又名巴約拿——意即約拿之子,他是約拿或稱為約翰的兒子(太十六17,約一42),安得烈電腦長兄,是加利利省的伯賽大人,以捕魚為業(太四18,約一40414344),在迦伯農有他的住處,取了妻子,耶穌曾為他的岳母治好熱病(可一2129-31,太八14,林前九5)。彼得為人個性急躁,直爽,易衝動而有熱心,精力充沛,作事膽大而果敢(約十八10,十三37,十六1622,十七4,路廿二33,徒四13),具有天然的領袖人才,通常是代表十二門徒的發言人(太十九27,徒一15,二14,十五7)乃主最愛的一門徒(太十六17-19,約廿一15-17),曾同雅各,約翰三次蒙主的帶領,得到特別的經歷,那是使睚魯的女兒復活(可五22-43),見到主的登山變像(太十七1-8),坐在客西馬尼園等候主的禱告(太廿六36-39)等事。他雖然曾因懼怕不敢承認主(太廿六69-75),和一度在安提阿裝假(加二11-14),但事後悔改蒙主赦免,更為剛強,當主復活後曾向他顯現(約廿一12),主升天以後,他曾被聖靈充滿,放膽宣講主道,帶領數千人歸主(徒二41,四4),醫治病人,行神跡奇事(徒三1-10,五121516,九32-43),他為主名受辱,遭遇逼迫,被打下監,總被天使救了出來(徒四3,五18194041,十二3-9)。

據遺傳說,彼得晚年最後到了羅馬(彼前五13,巴比倫——有人以為是羅馬在寓意上的別名),其實保羅也在羅馬,在主後六四年,尼祿王為要觀看羅馬城焚燒為娛樂,就下令放火燒城,卻故意歸咎於基督徒,以致許多人被害。當時在羅馬有一個行邪術的人西門馬革,他揚言自己有飛行之能,行了一些神跡,使眾人圍觀驚奇欽佩,適逢彼得保羅在場,二人見他迷惑眾人,為害不淺,於是跪下奉主的名禱告,求主攔阻惡人任意妄為,當時馬革撲倒在地,兩腳紮斷,尼祿王原很喜歡馬革,看見此事就向使徒發怒,將他們二人下在監裡,他們仍然為主作證,結果有兩位守獄官並四十七人悔改歸主。九個月後,彼得被提出監,要把他釘十字架,他央求說我不配與基督用同樣的方式被釘,願將我倒頭釘死,彼得就這樣地為主殉道了,是應驗了主所向他說的預言(約廿一1819)。據說他的妻子名為康可第亞(Concordia)因這彼得的鼓勵,要她壯膽,並說:「親愛的要紀念主」的緣故,也就為主殉道了。

②雅各——意篡得者,乃西庇太兒子,約翰的長兄,伯賽大人,耶穌給這兩個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大概是因他們性情的激烈而得名(路九54,可九38,十35-39)。他們是以捕魚為業,與不得安得烈同夥伴(可一19,太四1821,路五10),這四個人都成為使徒,其中有三個為耶穌所親密的友伴,當主登山變像時,他們與主同在一起(可五37,太十七1,廿六37);雅各,約翰曾和母親同來拜求耶穌,將兩個兒子在神的榮耀國裡,坐在主的左右,如此出於盲目自私妄求,為主所不許,被其他十個門徒所惱怒(太廿20-28,可十35-41);主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也帶雅各,約翰同去(太廿六37);主復活和約翰也在場觀看(路廿四5051,徒一6-12)。其他關於雅各的事所知甚少,他是十二門徒中之第一個殉道者,於主後四十二年希臘王下手苦害教會時,他首先被刀殺死(徒十二12),按古遺傳說,當他被解赴刑場時,有一個假見證人隨行,這人以為雅各面臨死刑,必是驚惶懼怕,痛哭求赦,不料見他面貌發光,態度從容,滿有喜樂,如同得勝的勇士凱旋回歸一樣,因此大受感動,深知雅各所信之主乃真活神,能將喜樂,平安,能力賜給他的門徒,結果悔改信主,並與雅各同願,同時死於刀下,一同為主殉道了。

③約翰——意神的恩賜,是西庇太的兒子(太四21,參22項),他的母親似乎是撒羅米(太廿七56,可十五40),再與約十九25節對照,可能看出她是主母馬利亞的一位姊妹,若然,約翰便是耶穌親近的表兄弟,他在迦伯農以捕魚為業,請了雇工,可稱為富有之商人(可一16-20),在耶路撒冷還有一所房子接待主母(約十九27),他原是施浸約翰的門徒(路一3540)。如果他真是主的表兄弟,那也是施浸約翰的親戚(路一36),當施浸約翰為主所見證的時候,他即作了耶穌的門徒(約一35-51),且為耶穌所愛三個門徒中最親密的一門徒(約十三23,十九26,廿2,廿一2024)。耶穌給他起名叫雷子(可三17),似乎表示他有激烈的性情,曾經禁止別人奉主的名趕鬼(可九38),和要求天上降火燒滅撒瑪利亞人(路九54),他和彼得是十二門徒中之領袖,當主升天以後,他們同在耶路撒冷作工(徒三1,四13,加二9),又去撒瑪利亞傳道(徒八14)。按遺傳說,他晚年到了以弗所,寫下約翰福音和一、二、三書,主後九五年,羅馬暴君豆米仙下令將他拘到羅馬受審,定罪要將他下在燒滾的油鍋裡,但因他的工作尚未完畢,蒙主施大能拯救,不至遭殃,後來被處流刑,放逐充軍至拔摩海島(為愛琴海中一荒島,位以弗所城西約四十五裡,啟一9),在那裡得住啟示,為了啟示錄書(啟示149,廿二8)。及豆米仙王死後,尼法王善待基督徒,釋放約翰返回以弗所,活一百歲安然去世,惟據他的門徒波利克拉底斯(Polycrates)說,他是在年邁時為主殉道的,古代教會以每年十二月廿七日為紀念殉道的使徒和他為殉道日(參一O四題)

④安得烈——意剛毅的,是伯賽大漁夫約翰之次子,彼得的弟弟(太四1820,約一40-4244),為人作事謹慎小心(約六89,十二21-23),他和西庇太的兒子約翰是耶穌最先改變的人,曾領其兄彼得來到主前(太四2225,約一4142)。引介小孩與主見面(約六89),引導外邦人同腓力去見也耶穌(約十二20-22)。據古遺傳說,他曾往小亞細亞,希臘,和西古提(Scythia 即俄國)各處傳道,當他在希臘傳道時,該地首領曾用死刑來恐嚇他,不許他反對偶像,但他毫不懼怕,繼續為主作見證,因此被定死罪,將他綁在橫直兩根等長木頭十字架上慢慢受死,他看到十字架時,面無改變畏懼,而能放膽說:「哦!十字架,最歡迎的十字架,時常仰望的十字架,我用最甘心樂意切望的態度來到你面前,因為我是那位為我被釘在你上面的主耶穌的門徒,哦!十字架是我所愛渴望擁抱的。」安得烈掛在十字架上三日三夜,他雖全身劇痛,卻仍不斷的向旁觀人群講說主愛,眾人受感相信福音,並央求官長釋放他,官長因不願推卻民眾的要求,就下令割斷捆綁安得烈的繩索,在最後一根割斷時,他的身體墜落於地,卻已經死了,時為主後六十年,古代信徒每年十一月卅日開會紀念安得烈,稱為聖安得烈日。

⑤腓力——意愛馬者(與徒六5腓利原文同字,參一四五題3項),系伯賽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耶穌要往加利利去時,遇見他,蒙召跟從主,他立即帶領拿但業到主面前(約一4344),同作主的門徒。他的性情較為緩和,曾經被主試驗(約六5-7),求過主將父顯給門徒看(約十四89),也同安得烈引導外邦人見主(約十二20-22),他的思想只求實際不重空想,據古遺傳說,他曾到亞洲各處異邦人中為主作見證,在弗呂家的希拉波立傳道,見當地黑人迷信至極,並願將蛇神毀滅,因此祭司首領們失去得利的機會,就起來抓住腓力將他下在監裡,又把他釘死,他的朋友巴多羅買,據說就是拿但業(可三18,約一45,見6項),冒險去取下屍體埋葬了,腓力死與雅各殉道後八年,即主後五二年。

⑥巴多羅買——這四字不是名字,乃是稱呼,原是亞蘭語,意即多羅買之子(多羅買乃希臘假神名),如巴約拿(太十六17),巴底買(可十46),巴拿巴(徒四36),巴耶穌一樣,(徒十三6),在十二使徒名錄中巴多羅買與腓力相連,記載于前三福音上,其所占的地位和位次(太十3,路六14,可三18),與拿但業(意神的禮物)記載于約翰福音上所占的相同(約一45),因此確認此系一人有二名字,巴多羅買就是主所召選的門徒拿但業,他是加利利的加拿人(約廿一2),與腓力為友,原被腓力引領與主見面而信主,主稱他為真以色列人(約一45-51),當主被釘死從死裡復活以後,曾在提比哩亞海邊(參一一八題)向彼得和他同幾個一同打魚的門徒顯現(約廿一1-3)。據古遺傳說,巴多羅買曾到亞米尼亞和印度傳道,引領多人歸主,並將馬太福音譯為外國文,使外邦信徒可以閱讀,但為邪教人所嫉恨,用棍子打他,再剝其皮,釘了十字架,而後用刀將他殺死了。

⑦馬太——意神的恩賜,亞勒腓的兒子(可二14),又名利未,意即聯合,系屬加利利省的猶太人,其人其事,蒙召經過,在前三福音書中皆有記述(太九1-11,十3,可二14-16,路五27-33,參二題34項)。他的職業為稅吏,為人人所恨惡,但被主所呼召為使徒,他的性格果敢,用於認罪悔改,明明認主,態度謙恭(太九910,可二14)。關於馬太其他事,聖經未有記述,我們幾乎一無所知,惟傳說馬太曾先後到過中東各地,甚至非洲去傳道,在那裡使全城人信主,於主後六十年被人用刀殺死了。

⑧多馬——是希伯來,又稱為低土馬(Didymus)——是希臘話,為亞蘭人的土音(約十一16,廿24),這二名字是雙生子的意思。多馬為人謹慎,富思想,多疑善愁,曾經三次發言,都是顯出他的信心疑惑而軟弱,尤其對於耶穌復活後的顯現不信,受到主的教訓而釋疑(約十一16,十四5,廿24-29)。多馬信從主後,還與彼得,拿但業等幾個門徒同過打魚的生活,主又曾向他們顯現,同進早餐(約廿一1-3)。據古遺傳說,他曾往敘利亞,帕提亞,波斯,印度和中國各處傳道,因惹起異教祭司們的疑忌,就用槍把他刺死,他在印度傳道時拯救的信徒,曾成立一所教會以紀念多馬,該堂至今已有一千九百二十四年之久矣。

⑨雅各——是亞勒腓的兒子(可三18),與馬太父親同名(太九9,可二14),他可能是稱為小雅各的這個人(可十五40,參五四4項),大概是因他的身軀矮小的關係,有人以為他和路加福音六16節的雅各兄弟猶大(據想又名達太,可三18,太十3)也是弟兄,在新約聖經中關於這個雅各的行事未有多提,無從詳知。據遺傳說,小雅各曾在巴勒斯坦和埃及傳道,以後被人用石頭打死。

⑩達太——意懷中之子,據想他是和雅各的兒子(或作兄弟)猶大同是一人(可三18,路六16),在聖經有些古卷抄本中稱他為勒比(Lebbaeus),這人對於主的顯現曾經發出一個問題(約十四22)。據古遺傳說,他曾到敘利亞,亞拉伯以及波斯國傳福音,廣行神跡,引領多人歸主,熱起官長的憤怒,與主後七二年被他們釘死。

⑾奮銳黨的西門(Simon The Canaanite)——直譯為迦南黨的 西門,迦南黨大概是由亞蘭文誤譯而來,亞蘭文(Canna)有熱誠之意,因此中文譯為奮銳甚合,此黨就是猶太猶太國反對羅馬最激烈的一黨名稱,是一種極端國家主義的集團,和稅吏直接作對,耶路撒冷的毀滅,多受此黨影響。耶穌揀選這個奮銳黨的西門,和稅吏馬太,他們各自從極端敵對的黨派中出來,成為使徒一同作工,成為主內弟兄,城為可貴。惟關於西門的行事,聖經沒有記述,據古遺傳說,他曾到埃及傳道,也曾到過不列顛,引領多人歸主,在那裡被邪教人釘死,時在主後七四年也。

⑿加略人猶太——意敬拜,英文譯為以斯加略猶太,根據亞蘭語「以斯加略」是謀殺者的意思。加略Kerioth原是猶太的一城(書十五25),所以猶大是猶太人,是唯一加利利人的使徒,他是西門的兒子(約六71,十三226),其為人貪財,極不誠實,曾經背叛主,自知犯罪,出賣了耶穌,心中不安,就上吊死了(太廿六14-1620-2547-50,廿七3-5參五十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可三17還有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又給這兩個人起名叫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

    半尼其這個希臘字(Boanerges)很可能是按字音從希伯來文或亞蘭文翻譯過來的。有學者認為半尼可能是指(某某人的)兒子。其者,也許是出自希伯來文或亞蘭文的忿怒或雷字。經文並沒有說明耶穌為這兩兄弟取名的意義。福音書大概只有一次顯示雅各和約翰這兩兄弟有像雷一般猛烈的脾氣(路九54)。──《中文聖經注釋》

         耶穌給門徒取的名字很可能是他們性格的描寫。“雷子”說明雅各、約翰兩兄弟如火般的熱心,有時不免急躁(可十3541;九38;路九49)。──《啟導本聖經註釋》

         雅各與……約翰: 雅各總出現在約翰前面,據此看來雅各似乎是約翰的哥哥。但因雅各是使徒中最先殉道的人(12:2),因此沒有像約翰那麼大的業績。這兩人是漁夫西庇太的兒子,西庇太的捕漁業非常興隆,甚至要雇用工人(1:20)。他的妻子也積極地幫助耶穌的事工(27:55,66;8:3)。十二使徒中惟有約翰可以站在十字架旁,可能因為西庇太家境富有而與大祭司家有某種關係(18:15,16),可推測雅各與約翰的母親為撒羅米(15:40;16:1),她服事耶穌的動機,並不那麼純(20:20,21)──《聖經精讀本》

 

【可三18馬太又名利未(二14);達太又名猶大(參約十四22)。──《啟導本聖經註釋》

         腓力和巴多羅買: 腓力與彼得、安德列一樣,也是伯賽大人(1:44),他離開施洗約翰跟隨耶穌。“巴多羅買”意為“多羅買的兒子”。許多學者都主張巴多羅買是拿但業,依據為:①拿但業與十二使徒有關聯(21:2); ②腓力將拿擔業帶到耶穌面前(1:43-46);③腓力與巴多羅買在使徒名單上總是並列出現。這些證據不是十分確切,若巴多羅買是拿但業的話,我們知道巴多羅買是迦拿人(21:2),也曾受到耶穌的贊許(1:47)。多馬亦稱低土馬(11:16;21:2),亞蘭語“低土馬”意指“雙生子”。他因其名而廣傳,也因其勇氣(11:16)和意味深長的告白(20:28)而更加聞名。根據某些傳承,他去印度宣教,最後在印度殉教。 ──《聖經精讀本》

 

【三1819奮銳黨的西門,耶穌的十二門徒中竟有一位是奮銳党的分子。這一點倒是耐人尋味的一件事。根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以及其它歷史資料的考證,奮銳黨顧名思義是激烈或狂熱分子之謂。這一黨是在主後六年左右,由一位反羅馬政權的極端猶太民族主義者,加利利人猶大所發起者。在以後的六十年左右,這一黨不斷地保持激烈反羅馬的精神。在主後六六至七三年,猶太人與羅馬人的大戰中,這一党曾扮演了很基要的角色。他們最後的一個堡壘馬沙大(Masada)於七四年五月,在經過一番驚心動魄的生死爭奪戰以後,終於被羅馬軍隊攻下。──《中文聖經注釋》

 

【可三19加略人猶大: 加略是猶大南部的地名,這個詞說明猶大的出身地,關於加略人猶大請參照路22:3-6──《聖經精讀本》

 

【可三20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

    屋子經文並沒有指定耶穌在這裡所進的是誰的家。眾人不斷地向耶穌有所要求,使他的工作極端的繁忙,最終連飯也顧不得吃。這應該是一個不難想像的情景。──《中文聖經注釋》

         記錄了耶穌第二次加利利事工。 ──《聖經精讀本》

         進了一個屋子: 2:1提過的彼得的家。彼得的家充當耶穌在加利利傳道的本部。與太12:22相比較,看到耶穌在不同境況下都曾被汙陷為被鬼附的癲狂人。連飯也顧不得吃: 耶穌忙於傳道事工,卻被誹謗為“被鬼所附的邪惡巫師”(10:25;12:24,27)──《聖經精讀本》

 

【可三20~30耶穌施行大神跡並傳揚天國福音時,人們的反應千差萬別。有人從肯定的角度認為耶穌是舊約先知中的一位,或猜想他是否是彌賽亞。但富有的當權者無視耶穌明確宣揚的正義與愛,無理地污蔑耶穌是被鬼附的癲狂之人,把他的行為當作借魔鬼之力的巫術或邪術。事實上在耶穌的生涯裡,曾數次出現這種現象,馬可指出他們這種行為應當歸為抗拒聖靈的罪。馬太不僅嚴厲指責抵擋耶穌的人,同時也闡明藉著耶穌的事工,彌賽亞王國的到來,本注釋必須綜合參考與太12:22-37及路11:14-23──《聖經精讀本》

 

【可三21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癲狂了。

    拉住他這一個希臘文字(kratesai)是一個強有力的動詞,在不少地方被譯成捉拿拘捕的意思(可六17;十二12;十四144464951)。這也包括敵人捉拿耶穌的行動在內。可見耶穌的親屬將這件事看得何等嚴重。親屬們這一種消極的反應和判斷,也正好說明了他們對耶穌原有身分的無知。──《中文聖經注釋》

         癲狂了: 耶穌的親人們也聽信世人的傳聞,不明白耶穌真正的彌賽亞身份。耶穌實在是在絕對孤獨的境況下完成了使命。因為連一直跟隨耶穌的門徒,也理解耶穌為政治性彌賽亞(20:20-28),不是永生的救主。 ──《聖經精讀本》

 

【可三22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他是被別西蔔附著。又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

    別西蔔是直接音譯希臘文而來的。其實,在希臘文中這個字最少有兩個不同的寫法。就字源的分析來看,這個希臘字很可能是從baal(別)及Zbul(西蔔)兩部分組成的。意思就是土地之神土地之主宰。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撒但並沒有正式被稱為別西蔔。但是從耶穌的辯答中,別西蔔很明顯地也就是指撒但了(三23)。──《中文聖經注釋》

         別西卜原為舊約非利士人的護衛神(王下一2),意為“蒼蠅之王”。猶太人用此名稱呼撒但。這些文士是從耶路撒冷來觀察耶穌佈道工作的動靜的(參七1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從耶路撒冷下來: 調查耶穌事件的真相。被別西蔔附著……趕鬼: 耶穌為了征服撒但,為人捨命而來,他們卻視耶穌為撒但的僕人或受撒但支配的瘋子,這是對耶穌最大的褻瀆:①不知耶穌的彌賽亞身份;②明知耶穌教訓的純全性、純潔性,卻因懼怕自己的政治、經濟利益受損,故意排斥耶穌,甚至褻瀆耶穌事工的動機與目的,能力的根源。這等於否認拯救人類的唯一救主,結果永遠堵住了自己的得救之路(9:1-34;15:14)──《聖經精讀本》

 

【可三2326耶穌滿有恩慈地對待他們,儘管他們是那麼頑梗盲目。祂首先用比喻指出:他們認為在邪惡境界內部有了毀滅性的分裂,等於是撒但的自殺一樣;這種立場顯然是極其荒誕不經的。另外兩卷對觀福音書補充說,祂也問了一個切中要害的問題,公認之正統猶太趕鬼者在施行類似的工作,也帶來類似的結果時,究竟是用甚麼能力;難道那也是鬼魔的能力嗎?(見太十二27;路十一19)我們可能會注意到:馬可福音不經意地提及有一個人奉耶穌的名趕鬼,卻不是正式跟隨祂的人(九38),以及使徒行傳十九14所記載之士基瓦的七個兒子趕鬼的故事,這些都證明趕鬼在第一世紀猶太教中本來就極為盛行。趕鬼在猶太教中絕對不是新興的零星現象,以致文士們會如此誤解它。若有新事,可能是耶穌趕鬼是普遍成功的;相對的,其它人趕鬼偶爾會有失敗的時候,即使是祂自己的門徒(九28),以及使徒行傳中士基瓦的兒子們。──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可三23~3023-27節是耶穌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的邏輯性答辯:①用比喻說明與撒但無關(24-26)。②借比喻曉喻他正在捆綁撒但,並折斷撒但的勢力(27),以此否定文士們的譭謗。28-30節警告褻瀆聖靈的人,沒有得救之路。 ──《聖經精讀本》

 

【可三24~26文士們不能否認耶穌的事工是趕鬼,他有征服魔鬼的能力。他們只是強行主張耶穌的這個能力來自魔鬼。耶穌提醒他們自家相爭必站立不住,撒但不可能自相攻打,證實文士們的主張是虛妄的。 ──《聖經精讀本》

 

【可三27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傢俱;必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

    如果耶穌的確趕逐了鬼魔,唯一的原因必然是祂擁有比撒但更強大的能力和權柄;對於任何猶太人而言,這能力如此之大,除了神的能力之外無他(路十一20)。換句話說,這意味著撒但對於罪惡與死亡的權勢已經結束,神已經開始執掌王權──在耶穌從撒但權勢底下買贖出來之人的心中掌權。撒但絕對不能再次得勝而歸;壯士已經被捆綁了,就如這些趕鬼的事蹟所顯示出來的。──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耶穌攻擊撒但勢力的事實已很明顯,若要攻擊撒但當然應捆綁撒但,這絕不可能借助撒但的力量。再一次證明了法利賽人邏輯的荒謬。事實上,基督徒在世上生活時,有時也會象耶穌一樣受到毫無根據的誣陷。此時不應憑著情緒,乃要:①堅持真理;②充滿確信;③不懷怨恨的心,展開善意的討論<多三9,聖徒對辯論的態度>。福音書處處見證耶穌雖捲入過無數次的爭論,每次都是靠著聖靈的智慧得勝。 ──《聖經精讀本》

 

【可三2830這引致了新約聖經中一個最嚴肅的宣告與警告,但也如時常見到的一樣,伴隨著一個最大的應許。所有的罪與褻瀆都可以在神那裡得著赦免,只有一個例外,這可能就是約翰在約翰壹書五16如此慎重提及,那至於死的罪。這就是故意視而不見的罪,持續不斷地拒絕聖靈的光照,抵擋聖靈的工作,故意對祂作錯誤的陳述,藉此來證明他們自己為是。這樣的人,是不能得著赦免的,因為他們已經拒絕了神所預備之唯一可得赦免的道路;事實上,他們已經重重將門關上了(30節)。安德生解釋說:根據馬可福音的記載,在耶穌的言論中極少用形容詞來修飾,所以馬可此處所用的是後期的字彙;但這並不就此證明耶穌不會偶爾使用它;不然的話,它在後來幾乎廣為所用就十分難以解釋了。再者,這種用法已經見於舊約聖經中,見詩篇五十一11──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是聖經中難解的經文之一。聖經說人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此處卻說褻瀆聖靈的罪,永遠不得赦免。以下事實可以有力地說明這一點:①一切的罪並不是無條件地得以赦免,乃是要通過相信耶穌而悔改才能得赦。褻瀆聖靈意味著否認三位一體神,因此不能得救;②聖父制定拯救計畫;聖子成就救贖大工;聖靈使拯救臨到聖徒身上。因此,我們惟有通過聖靈才能得以拯救,否則無法得救<附錄教義詞典,三位一體>──《聖經精讀本》

 

【可三29法利賽人明知耶穌是靠聖靈作工,卻把聖靈的工作當作魔鬼的作為(三22),並把自己的地位提高,可以有資格來論斷神的事工。這種對聖靈的褻瀆和一般因不認識神而拒絕神的罪不同,因此得不到神的憐憫。──《啟導本聖經註釋》

         凡褻瀆聖靈的……永遠的罪: 聖靈的工作是使我們正確領悟聖經教訓,並感動我們的心悔改<附錄 教義詞典,聖靈的事工>。因此,我們雖因暫時的無知否認過人子耶穌,但當聖靈的感動臨到時,我們應當順服聖靈。倘若否認聖靈,借著悔改通往得救的路就被永遠關閉了。否認人子耶穌可能是因著無知,但否認聖靈的工作就是存心故意的,等於拒絕悔改。 ──《聖經精讀本》

 

【可三30這話是因為他們說: 與太12:28相比較,他們竟將耶穌藉著聖靈所做的拯救工作說成是被鬼附,實際上他們是褻汙聖靈。 ──《聖經精讀本》

 

【可三31~35(12:46-50;8:19-21)──《聖經精讀本》

 

【可三33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耶穌的回答,很自然地會令人感到極其不安和驚訝。然而,在深一層的分析之下,讀者們便會發現,耶穌絕對不是在此否認他與自己母親及弟兄之間的親情。相反的,耶穌卻是藉著親情的關係作比喻,給人在觀念上一個極大的突破。這一個偉大的觀念,與華人傳統那種四海之內,皆兄弟也的精神,可說是很接近。──《中文聖經注釋》

 

【可三3334人不能藉血緣關係取得作耶穌新的大家庭成員的權利。耶穌是為一切人而奉獻,不問家世、背景、膚色和種族。耶穌邀請所有遵行神旨意的人來共用神國的天倫。參《馬太》十二46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可三35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要得著這種與耶穌特別親密的地位,就只有一個條件;在遵行神(的)旨意上,要像祂一樣的去追求、參與。新約聖經一向強調:單單認識教義,甚至在理智上贊同並鑒定其真理,卻不遵行它,乃是不夠的(雅一22)。就著這一點而言,現代人常用的實踐神學(而不是研究神學)包含了聖經上的一個真理:好土乃是那結出果子來的(四8)。只有在理性上贊同,至終只能導致我們的自欺與淪亡。── 柯勒《丁道爾聖經注釋》

         在“弟兄”之外還有“姐妹”,耶穌的邀請沒有性別上的歧視。──《啟導本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