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二章拾穗 【約十二1~8】本文如同一幅畫一樣描寫了馬利亞拿著極貴的香膏抹耶穌腳的情景。同樣的事也記載在太26:6-13;可14:3-9裡面。這事件與路7:36-50所介紹的關於罪惡深重女人的奉獻不是同一事件。耶穌周圍有相當多的,沒有公開姓名的婦女(太9:20-22;26:7-13;可1:31;路13:11-13)。這些人主要是被耶穌醫治過的婦女。名字被公開的婦女有馬利亞和馬大以外還有抹大拉馬利亞、雅各與約瑟之母馬利亞、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太27:56)、西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和蘇撒拿及“那個馬利亞”(太27:61;28:1)等人。這些女人用自己的財物盡心供給了耶穌和門徒(路8:3),而且他們在耶穌去加利利的時候和他被釘在十字架的時候也沒有離開過他的身邊(太27:55;路23:27)。安息日後的第一天首先到墳墓看耶穌的不是門徒,而是那些婦女們(20:1,2;太28:1-10;可16:1-11;路24:1-10)。而且這些婦女和門徒一起在馬可的母親馬利亞的家中(徒十二12)聚集禱告,並在五旬節體驗了聖靈的降臨(徒1:14;2:1-4)。相信耶穌,跟從基督耶穌的事工中不存在男女之別(加3:28)。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1~50】本章記述了耶穌推翻許多猶太人的預測,來到耶路撒冷的故事。對於耶穌基督冒著生命危險來到耶路撒冷,很多猶太人表示狂熱,然而執政者驚慌了。勝利入城這件事埋下了耶穌基督十字架之死的種子。在耶穌入城之前,當馬利亞用香膏抹耶穌的腳時,耶穌就說這是預示他葬禮的行為(7節)。而且他進入耶路撒冷之後,當許多希臘人為了見他而來到他那裡時,耶穌也曾象徵性地預告了自己的十字架之死(24,32節)。其中耶穌強調人們要相信自己(36,44節)。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2】「有人在那裡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 馬大是非常殷勤的姊妹,她伺候的事多(路十40),是教會生活中重要恩賜之一。我們的主來到地上的時候,祂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二十28)。祂給我們留下了很好的榜樣。這樣的一位主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所以我們應當活出這樣的美德;在教會生活中,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羅十二11)。當然這樣的殷勤,不是靠我們肉體的奮發,而是必須先和主有親密的交通,享受聖靈的供應,然後才能隨靈而行。──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在那裡給耶穌預備筵席: “那裡”指的是大麻風患者西門的家(太26:6;可14:3)。拉撒路同耶穌一起被邀請參加了筵席,馬大似乎是為籌備筵席而受到邀請。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 3】馬大在筵席上服侍耶穌,拉撒路陪耶穌同坐。這時,馬利亞獻香膏表示內心的感謝。其他三卷福音書都記載有這件事,只有約翰寫出這女人就是馬利亞。她這極其花費的舉動為耶穌所接納,因為是為祂的安葬而作(7節)。《路加》七章記有另一個“有罪的女人”獻香膏,和這件事不相干。 ──《啟導本聖經註釋》 馬利亞的奉獻產生三個結果:①提前紀念耶穌之死。②在耶穌腳上抹完香膏後,她用頭髮去擦,因而她的頭髮上也有了香味。③使香膏味充滿了整個屋子。像這樣,如果信徒們全心全意地努力去謙卑地奉獻給基督,不僅可以將榮耀歸與基督,對自己也有益,並且也能向鄰舍散發香氣(林後2:15)。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3;太二十六6~7馬太福音二十六章所載膏耶穌的女人,與約翰福音十二章所載是否同一女人?何以馬太說她膏耶穌的頭,約翰說她抹耶穌的腳?】 這兩處福音書所載的是同一女人,不過約翰說出她的名字是馬利亞,馬太則隱其名。 馬太福音描寫主耶穌為猶太人的王,所以只記載馬利亞膏耶穌的頭,因為按照猶太人的規矩,古時君王就位時,是需要被膏的,而巳膏油要從頭上澆下(詩一三三篇2節)。約翰福音因為描寫耶穌為神,所以只記載馬利亞用膏抹耶穌的腳,表示對神的謙卑崇拜,俯伏在神腳下。其實馬利亞一定是膏耶穌的頭也抹耶穌的腳。 請注意這兩處經文所記載女人膏耶穌的故事,和路加福音七章末段那個抹耶穌腳的另一女人,不是同一人,不可混為一談(請看該處的難題)。――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十二3∼8】我們在馬利亞身上可以看見兩個特點,一個是馬利亞渴慕主,渴慕聽祂的話。正常的基督徒,應該像馬利亞一樣,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信徒因此漸長,以致得著魂的救恩(彼前二2)。渴慕主的話,遵守祂的話,住在主的愛裡(約十五10),是那上好的福分,是不可缺少,也是不能奪去的。 馬利亞的另一個特點就是,因為她住在主的愛裡,被主的愛浸透,活出愛的生活,凡事為著主,更把自己所有的,都甘心樂意的獻給主。據馬可福音十四章3節的記載,她打破玉瓶(代表倒空整個人),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表明她愛主,把自己的一切都獻給主。──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約十二4~6】乍一聽,加略人猶大的話好像也有一定的道理,並且其他的門徒也同意他的話(太26:8,9)。但他的內心深處卻急於滿足自己的貪欲(6節)。他因愛貪小便宜而經常犯罪,後來終於因此喪命(雅1:15)。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5】一斤香膏值三十兩銀子,約等於當時一個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二6】耶穌和門徒共同生活,支援耶穌傳道工作的奉獻收入(參路八3),很可能由猶大管理,所以“帶著錢囊”。從耶穌的話可以看出猶大生性貪婪,這弱點導致他後來賣主。──《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二7】 馬利亞留開這貴重的香膏不用,是為了耶穌安葬之日。這日子已近了,這香膏正用在耶穌身上。──《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二7∼8】這個表白直接了當的說出,主自己比一切的事物更重要。沒有任何的人、事、物,也沒有任何的理由可以奪去主的地位,因為只有主是配。人必須學會抓住機會,隨時隨地承認主是配。主在讚賞馬利亞作得對。──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耶穌並沒有駁斥加略人猶大所說的話語(5節)。救濟窮乏人是賦予使徒和基督教會的使命之一(徒2:45;4:32-35;6:1)。耶穌所讚美的只是:面對六天后即將來臨的十字架的死,馬利亞比其他的門徒顯示出更敏感的事奉精神。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9~11】在伯大尼為耶穌舉行筵席,幾乎在同一時間謀殺耶穌的陰謀在耶路撒冷更加具體化了。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10∼11】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的見證,是何等大的神跡;但是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的福音光照著他們(林後四4)。他們雖然懂律法,但是因為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所以有一個像拉撒路這樣,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十六31)。──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約十二11~12】猶太人信主甚眾。──
倪柝聲 【約十二12~19】終於耶穌榮耀地進入了耶路撒冷(太21:1-11;可11:1-11;路19:29-44)。與以往不同的是,在這莊嚴的入城儀式中耶穌卻使用了驢駒。猶太人清楚地記得,B.C.165年猶大馬加比騎著戰馬凱旋進入被敘利亞長期蹂躪的耶路撒冷,再次把聖殿奉獻給神的歷史性事件。因此,騎著驢駒進城的耶穌的形象,足以讓他們興奮。特別是當猶太人確認了拉撒路復活的事件之後,更加熱烈地歡迎耶穌入城(17,18節;太21:6-11)。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13】棕樹枝: 象徵著勝利和繁榮。猶大人在馬加比家族的將軍們奪回耶路撒冷時,或將士們擊退外邦人時,都揮舞過棕樹枝。奉主名來的: 指彌賽亞,這裡的“主”指聖父,耶穌是奉聖父之名而來的,即耶穌享有聖父的權威(5:43),而且作為是以色列百姓之王的名義而來。但是自己的百姓卻不接待他(1:11;5:43)。現在也有很多人聲稱是神的百姓,卻不把耶穌基督奉為自己的“主”或“王”。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14】耶穌騎著進耶路撒冷的是一隻小驢。群眾如此盛大歡迎的耶穌,為甚麼騎的卻是一隻驢駒,在這裡得到了解釋。這節經文的下半見舊約《撒迦利亞書》九9(上半最接近的經文見《西番雅書》三16,可作亞九9的好註釋),描寫神如果在人中間作王,是一種恩典,應該大大歡喜。 群眾向耶穌歡呼,是把祂當作民族的救星,想用行動來擁祂為王(參太二十一6∼9);但耶穌來不是要作世上的王(十八36)。祂騎的不是戰馬,而是謙卑、馴良的驢駒,因為祂是和平的君。──《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二14∼16】騎著驢駒的王是卑微的,是隱藏了榮耀的,但神的應許卻肯定了祂是王。主所以隱藏作王的榮耀,因為祂還沒經過復活,祂必須經歷復活而得國度,藉著復活而顯出榮耀。──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十二15】如路19:30所述,驢駒象徵著柔弱和純潔,騎驢駒這件事表明以色列的王——耶穌基督是謙卑柔和的。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16】耶穌得了榮耀以後: 指耶穌從十字架,復活以後。耶穌在升天之前親自為門徒講解聖經,使他們明白、領悟聖經(路24:25-27,44-49),耶穌升天後由聖靈來教導、啟示門徒(14:26)。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19】看哪……世人都隨從他去了: 但幾天後全世界離棄了耶穌基督。甚至連他的門徒也棄他而逃(太26:56)。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20】希利尼人泛指當日在希臘文化影響下的一切人,包括《使徒行傳》所說的外邦人,但不包括說希臘話的猶大人。腓力是希臘名字,他可能會說希臘話,所以希利尼人找他引見耶穌。 這些“外邦人“要求見耶穌,說明福音的
影響力已日漸擴大,人類對基督救恩的需要日益迫切。祂為世人的罪受死的日子已臨近(23節),全人類將因此得到救贖的機會。──《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二20~21】外邦人亦來敬拜。真的,「世人都隨從祂去了」(19節)。主在此時,很容易的用祂的教訓和權能,引導他們相信祂自己。環境是何等的順通!但是,父是叫祂死(27節)。凡不是順服父的,都不是從靈而出。雖然祂有才幹──而這才幹又是祂的神能足以引人;然而,祂不願順從魂的生命而行。祂揀選死。祂將祂的魂置於死地。這是結果子的道路。──
倪柝聲 【約十二20~24】這幾個希利尼人是從遠方來的,他們都很尊敬主耶穌,想要見祂。使得主耶穌關心到世上那麼許多的人,更覺得祂的死是必要的。如果祂不死,這些人都不能夠得著拯救,單單和他們見面談談,也幫不了他們甚麼忙。――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約十二20~36】符類福音中沒有記載希臘人在逾越節來到耶路撒冷的事蹟。本書介紹了希臘人和耶穌的相遇,明確表明了本書的目的不僅為猶太人,而是為拯救全人類。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21~22】希利尼人想見耶穌的意圖並不十分明確。在作者看來,更具有重要意義的是基督對世界的拯救事工。如同莫里斯(Leon Morris)所說,雖然耶路撒冷排斥耶穌,但是全世界把耶穌當作救主來尋找。耶穌是萬人的救主(徒2:38,39;羅1:16,3:22,29)。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23】“得榮耀的時候“指耶穌彰顯祂榮耀的時候,也就是祂的受死與復活,是祂一生久候的重要時刻(二4;七6,8;八20)。 參二4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人子得榮耀的時候: 耶穌把“彌賽亞的榮耀”,與自己的救贖事工及為此而付出的代贖——十字架的死結合在一起<徒7:6,救贖史的理解>。這個宣告與當時人們認為的彌賽亞將在榮耀中統治全地的想法有著很大的差異。不管怎樣耶穌通過來訪的希利尼人看到了將來聖父會把釘在十字架上的自己升為至高,並賜給他從世界萬民中得到讚美的榮耀(腓2:6-11)。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24】「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主耶穌的“道成肉身”,“成為人子”所要成就的最主要的部分,不是“羔羊”所表徵的贖罪,也不是“銅蛇”所表徵的“代死與同釘死”而是“麥子”所表徵的“釋放生命與繁殖生命”。贖罪與解決舊造是因人的墮落而附加的。但是為著釋放生命、繁殖生命,即使人類沒有墮落,沒有罪的問題,“神的兒子”為了釋放生命,成為賜人生命之靈,祂還是必須成為“人子”,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才得以完成。這是神聖奧秘,超乎人所能測度的智慧結晶。 當父懷裡的獨生子,經過道成肉身,來到地上,成為奧秘的“人子”時,祂雖然借著祂的神性,行了許多神跡奇事,但始終無法釋放生命,進到人裡面作生命。所以祂說: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被捆緊呢(路十二50)。雖然聖靈在“人子”裡面,是耶穌的神聖本質,但是還沒有經過十字架,尚未得榮耀之前,那時還沒有能成為賜生命的聖靈(約七39)。當祂走完這個過程之後“人子”——末後的亞當——就成了賜人生命之靈(林前十五45),能向門徒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約二十22)。這就是“從靈生”,“重生”的開始(約三3∼8)。──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能犧牲自己生命的,必能得到生命;一粒種子落在地裡若不死去,不能長出生命來。在神國裡的人,必須放下自己,明白生命乃神所有,不屬自己,才能得到與神
相連的充實的真生命 。──《啟導本聖經註釋》 應當落在地上死的
“一粒麥子”直接指基督本人,“許多粒”指相信基督並得到拯救的許多靈魂(羅16:5;林前16:15)。這節也是說明基督徒的奉獻犧牲及其結果。25-26節的文脈支援這一解釋。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25】「生命」──魂;「永生」──靈。主耶穌一生,以此時最為順通。──
倪柝聲 【127 耶穌為何要人恨惡自己的生命?(約十二25)】 答:耶穌說:「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申明,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這句話,主曾經說過兩次(太十39,路十七33,參十六25,可八35,路九24),其意思請看廿六題的解釋便會明白,這裡所提到的「恨」字,是一個特別的字眼,使我們很容易照字面的意思誤解了主的話,世人從來沒有恨惡自己的生命(參弗五29),這個「恨」字,乃是一種加強句中語氣,就是勝過的意思(創廿九31,30,路十26,參瑪一2,3,太六24,十37,羅九13,詩七三25,26),請再看九十一題的解釋,則我們對於主所說的話,就不至於發生誤會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十二25~26】符類福音中出現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旅行中類似的內容(太16:24,25;可8:34,35;路9:23,24)。關於“生命”或“永生”的意義請看1:4的註解。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26】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哪裡: 這句話反過來也成立。即耶穌與事奉耶穌的人同在。以馬內利降臨與懶惰的人無份。耶穌與以他的名禱告的人同在(太18:19,20),並且他以以馬內利的身份與那些傳揚福音的工人同在(太28:18-20)。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27】耶穌內心的痛苦與憂傷,本節表露無遺 ;但祂沒有在受死的苦痛前退縮,反而勇敢地順服在神的旨意下,讓自己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完成祂救贖人類的使命。27∼28所記耶穌說的話,叫我們想起祂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可十四36)。──《啟導本聖經註釋》 本節使人想起耶穌基督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太26:36-39)。在這裡拒絕死亡的人性和順從聖父旨意的聖子的意志相互矛盾。但最終取得勝利的是聖子順從神的意志。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28】耶穌知道自己的死將會榮耀神,所以獻上了這樣的禱告。我已經榮耀了你的名:因基督的整個人生,即他的教導和他所行的神跡,以及他所表現的聖潔而良善的行為,都使神的名得到了榮耀。還要再榮耀: 這表明基督的十字架之死必定同時滿足神的愛和公義,而且歸榮耀於神。我們也應該像基督那樣,借著我們全部的生和死,將榮耀歸與神(羅14:8;林前10:31)。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30】天上發出的聲音蘊含著耶穌基督的代贖性之死將榮耀神。但耶穌受死是為了人類,因此耶穌說,“這聲音……是為你們來的”。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31】對拒絕基督的人來說,基督替他們受死犧牲的十字架,成了他們罪的證據,也可說是一種審判;但主基督在這審判(十字架上的犧牲)中承擔了信徒的罪,信徒因此不再被定罪(五24;羅五9;八1;林後五21;加三13)。 “世界的王“指撒但。撒但在審判的日子 ,失去控制人的權力(來二14),將被趕了出去。──《啟導本聖經註釋》 (16:11)。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31這世界的王是指誰?聖經論審判有哪幾種?】 答:耶穌說:「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乃是指著魔鬼說的(約十六11,八44),它是世界的魔王,被稱為撒旦,吼叫如獅子,遍地遊行,陷害人,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前五8,林後十一14)要被主趕出去,除滅敗壞它的一切作為(約壹三8,來二14,參十五題)。關於聖經上論到審判的事,是很清楚明白的告訴我們,可分為七種審判,列述如下: ①信徒的罪已經受了審判(加二20)——就是信徒將所以的罪,已經與主同在十字架上受了審判(加五24,六14),因基督替信徒成為罪,以祂的義代替信徒不義,使信徒在罪上死,得在義上活(林後五21,彼前三18,羅八10),好今在基督裡不再作罪的奴僕,是已經出死入生,得著拯救,就不再定罪了(羅六6,約五24,來九28,彼前二24,羅八1)。 ②信徒自己的審判(林前十一31)——就是信徒因有了基督的生命存在裡面,所以應當自審,自己分辨自己,知道自己的舊人與主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站在十字架的地位上,是一個舍己跟從主的為主而活的(羅六6,加二20,太十六24,林後五15),這樣的審判自己,那就不致被主懲治,免得和世人一同定罪了(林前十一32)。 ③信徒的工作受審判(林前三10-15)——就是當主再來的時候,信徒要被提到空中與主相會(帖前五15-17)。此時信徒的工作要受審判(林後五10),一種是金銀寶石的工作,一種是草木禾秸的工作,信徒各人的工作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若在以基督為根基所建造的工程上存得住,就要得賞賜(太神42,林前九24,25,提後五7,8,啟二10,廿二12),若人的工程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一樣。 ④萬民聚集受審判(太廿五31-46)——就是當主再來時,要審判那些在大災難時怎樣對待猶太人的外邦萬民,主將他們之中的義人和惡人實行審判,分別出來,定下永生和永死兩種不同的結局(參四六題)。 ⑤以色列人受審判(結廿33-44)——就是預言講到以色列人,將來要從列國中被召回來時所受主的審判,在這個審判的結果,是定規以色列人誰要被禁止入他們的本地,誰要進入以色列本地享受國度的福氣(參賽一24-28,瑪三2-18,四1,2)。 ⑥天使受審(猶6)——就是不守本位墮落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等候主的日子實行審判,撒旦最後的審判是在千禧年之後,按時間說,其餘之墮落的天使要與他一同受審判(彼後二4,啟廿10),以便結束,那時聖徒與基督要一同執行這個審判的任務(林前六3)。 ⑦死了的人受審判(啟廿12)——就是一切不信耶穌在罪中死了的人,都要站在主的白色大寶座前,憑著生命冊這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最後的審判,此時死亡和陰間也要被仍在火湖裡,若有人在生命冊上沒有記載名字的,他就要被仍在火湖裡,那是一種何等可怕的光景(啟廿11-15,約十二48,來九27)。 以上其中審判的事,是全由父神交在耶穌的手中,祂是審判活人和死人的主(約五22,十二48,提後四1),並且聖徒要與主一同來作審判這個世界的工作(林前六1-3),這樣看來,我們認識聖徒在基督台前占了同樣審判的地位,其責任該是何等的重大啊!——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十二31~32】主的死就是撒但的被逐。──
倪柝聲 【約十二32~33】耶穌說自己將釘在十字架上,而且宣告“要吸引萬人來歸我”。基督的十字架仿佛是把罪人拉(draw)到神那裡的牽引車。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34】“律法“指舊約。舊約中沒有一句直接這樣說的經文,可能是根據《詩篇》八十九4∼5,36;一一〇4;《以賽亞書》九7;《以西結書》三十七25;《但以理書》七13∼14等預言所作的綜合解釋。眾人的問題是:”我們只知道彌賽亞是永存的,你卻說祂要被釘,你所說的這位神子彌賽亞到底是誰呢?”
──《啟導本聖經註釋》 猶太人只接受了關於彌賽亞統治全地的預言(詩110:1-5;但7:13,14),卻忽略了他在之前要受苦難的預言(賽52:13-53:12),<可10:35-45,彌賽亞預言的兩大潮流>。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35】耶穌沒有直接回答,只說了這個比喻,要他們相信祂。這個比喻是說──《啟導本聖經註釋》夕陽西沉中的一個趕路客,必須趁黑夜來臨前完畢旅程,免得迷失。耶穌是那光,應趁祂還在世人當中,快快信從祂,因為距離祂上十字架只有“不多的時候”了。──《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二35~36】眾人的提問(34節)包含著“你果然是彌賽亞?”之意(10:24)。對此耶穌省略了直接的回答,他把自己喻為光,然後邀請眾人“信從這光”(1:4,5;8:12)。成為光明之子: 信從基督耶穌的人會成為神的子女(1:12)。同樣的道理,信從作光的基督的人,會成為光明之子(詩27:1)。關於作為“光的兒子”或“光的子女”當做的事情請看弗5:8-14;帖前5:4-8。就離開他們隱藏了: 可能去了伯大尼(可11:11)。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37∼41】這段經文的意思,不是說神豫定好有一部分的人是不信的,乃是說即使有人不信,神仍能藉著他的不信來成就他永恆的目的。這些猶太人不信主耶穌;這不是神的錯,錯要怪他們自己;不過他們即使不信,在神的計畫裡,他們還是有他們特殊的地位。“若是神賜福,不幸的事也能對人有益。” 神是偉大的,世界上沒有一樣事,甚至連罪在內,是在神大能之外的。──《每日研經叢書》 【約十二37~42】誰之天然才能更多於主耶穌呢?然祂天才的結果亦不過如此!如果祂應當死,則我們呢!──
倪柝聲 【約十二37~43】在這裡作者定猶太人不信的罪。這是成就以賽亞(賽6:10;53:1)的預言。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38】這句話出自《以賽亞書》五十三1,根據的是《七十士譯本》,在《羅馬書》十16又再加引用。40節的經文則引自《以賽亞書》六10。──《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十二39~40】他們所以不能信: 猶太人不信是因為:①他們沒有在神的永恆計畫當中(約15:16);②抗拒基督恩典的墮落本性所致(羅10:16)。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42∼43】約翰用一句很生動的話來形容他們:他們寧願和人站在一邊,也不願意和神站在一邊。無疑的,他們自認這樣做是很聰明、很謹慎的;然而他們忽略的是:人的意見只不過是影響我們活在地上短暫的幾十年生活,神的審判卻是影響到永恆。真正的智慧和真實的謹慎,乃是得到神的贊許而不是得到人的恭維;在永恆的事上做對了,總比活在世上的時間內被認為對更好。──《每日研經叢書》 公會官員中除尼哥底母或亞利馬太約瑟以外,還有相當多的人對耶穌持有好感(7:50,51;9:16)。但他們因害怕被趕出會堂,而隱藏了自己的信仰。相比之下瞎子乞丐是一個持有堅定信仰的人。我們應該以相信基督和傳揚福音而感到自豪(加6:14;腓3:3)。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44】耶穌大聲說: 面對十字架,耶穌憐憫那些頑梗不化的猶太人。他的這種心情化為懇切的呐喊。信我的……信那差我來的: 與5:19下作一下比較。耶穌就是神(腓2:6),信他就等於信神。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44∼50】耶穌說,人藉著他和 神相遇。信他的,就是信 神;看見他的,就是看見 神。 神藉著耶穌和人相遇,人也和 神相遇。此種相遇產生兩種結果,各有不同的審判。 耶穌重新提到約翰福音再三強調的:他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神差遣耶穌到人間來,不是為了生氣,乃是為了愛;不過耶穌既然來了,就牽涉到審判。這話怎麼說呢?一個人對耶穌的態度,顯明他是怎樣的一個人,所以,他就因此審判了自己。假使他覺得耶穌對他很有吸引力,即使在生活上不懂得照所當行的去做,但他已感覺到 神對他的心產生抗力,因此就很平安。自另一方面說,假使他覺得耶穌一點也不可愛,看見他,心裡也毫不受感動或改變,那就是說他不為 神所動,因此就審判了自己。這是約翰福音經常強調的道理:由於愛,耶穌到世上來,但他來卻牽涉到審判。正如我們前面說過,我們若以完全的、無私的愛,對待一個人,而他卻不領情,那麼我們的愛,對他來說就成為了審判。耶穌是 神的試金石,一個人對耶穌抱甚麼樣的態度,就怎樣審判了自己。 耶穌說他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那聽見的人。這是人生的真理之一。一個人如果不知道是不會被定罪的。假使他知道甚麼是對,卻反而去做那錯的,那麼罪就更重了。所以,我們所聽到的每一件智慧的事,每一個能夠認識真理的機會,後來都要成為審判我們的見證人。 十八世紀一位老牧師為信徒撰寫教理問答,在最後一道問題問:一個人若忽視基督教的信息,會有甚麼結果?答案是:會被定罪,“凡讀過這書的人,罪會更重。”我們已經知道卻不去做的事,後來要成為審判我們的見證人。──《每日研經叢書》 在這兒更具體說明了“信從光”(35,36節)。在這兒反復出現從序論(1:1-18)一直使用的“信者”、“光”、“黑暗”、“審判”、“拯救”、“永生”等詞,從而再次集中強調了本書的主題。這部分是耶穌向眾人進行的最後的講道,所以比平常任何時候都顯得迫切。仿佛耶穌基督面臨死亡的人拼命呼籲、呐喊。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45】耶穌基督是那看不見的神的形象(西1:15),因此見他的人等於見了聖父。今天的門徒不能見耶穌,但他們依然愛耶穌,相信耶穌,因耶穌而喜樂(彼前1:8)耶穌說“沒有看見而信的人更有福了”(20:29)。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46】耶穌作為光來到世上,這句話意味著他來是為了除滅黑暗世界的主管者,除滅魔鬼的作為(弗6:12;約壹3:8)。所以可以將接受耶穌基督作生命之主的人稱為“從黑暗中來到光裡,從撒但的權勢中回到神那裡的人”(徒26:18)。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47】 (3:18-21)。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48】我所講的道……審判他: 排斥“相信而得到拯救”人,必因那句話而受審判。如果法律具有審判那些不遵守者的職能(羅2:12;3:19,20),福音的道也一樣。使徒約翰看到了耶穌講出來的道,從他口中出來,如同兩刃的利劍審判萬國的異像(啟1:16;19:15)。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49】我沒有憑著自己講: 耶穌所講的道和教訓不是出於人意。他的道完全是按照聖父之命宣講的。聖父的命令就是賜給人類永生(50節),耶穌必須為他們死去(彼前2:24)。如果耶穌順從人意,那麼他肯定會拒絕受死(27節;太26:39),並且他所教導的內容將會不同。但他絕對順從了聖父的旨意(腓2:8),而且根據聖父之意講道,而不是因著人意(17:8,14)。從這種意義上講耶穌是先知(太21:11;路24:19)。 ──《聖經精讀本》 【約十二50】神的命令藉著耶穌的話語傳達到世人中,凡信祂說的話的就有永生。耶穌所說的話都是照著神的話說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