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二十一章拾穗 【約二十一1】這些事以後,耶穌……顯現。”這句話裡的動詞是主動的,表示這件事在耶穌的心中是有目的的。──《摩根解經叢書》 本章生動地記下了四件事:1,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顯現,門徒得魚滿網。岸邊炭火閃耀,耶穌為他們預備了早飯(1∼14節);2,差遣西門彼得,考查他的愛心,並預言他將殉道(15∼19節);3,耶穌談到祂所愛的那個門徒(20∼23節); 4,指出本書為所愛的那個門徒所寫(24節)。 本章看似附錄,但實屬全書完整的一部分,見於所有的古抄本中。作者記這些事的目的,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二十31)。──《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二十一1~14】耶穌在7個門徒面前顯現的事件叫人想起兩件事。一是在湖面上,耶穌和彼得相遇(路5:1-11),另一個是五餅兩魚的奇跡(6:1-15)。它們相似之處在於:①都發生在加利利附近(6:1);②時間都是逾越節前後(6:4);③有餅和魚(9,13節)。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一1~25】本書是為了使讀者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並得到生命,實際上20:31就是結尾。本章是一種後記,因為有兩個目的是後來添加上去的:①表明彼得重新恢復信心的過程(15-19節);②為了修正初期教會認為門徒約翰直到耶穌再來也不會死的謬論(20-23節)。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一2+二使徒中並無拿但業之名,何以在約翰福音一章及二+一章題及他與眾徒同列,到底他是誰?】 拿但業(NATHANAEL)意即神的恩賜,新約只在約翰福音題及他兩次,似乎與約翰是很熟悉的。他是腓力帶領來信主的(約一章45節)。自九世紀以來,多數解經家推測拿但業就是巴多羅買,因為巴多羅買是一個外國名字,拿但業是希伯來名字,可能同一人,他的全名應為“拿但業·多羅買之子”。 在十二使徒名單中,腓力和巴多羅買是在一起的(太十章3節)因為他是腓力帶領信主的。 解經家同時推測約翰福音二章在迦拿結婚的新郎就是拿但業,因為他是迦拿人雲(二十一章2節)。 這些推測雖然被研經者一致接受,但缺乏可靠的證明。天主教人士則甚為相信這種說法,每年八月廿四日開會紀念他。――
蘇佐揚《新約聖經難題》 【約二十一2~3】門徒們根據耶穌的“相遇在加利利”的吩咐(太28:10),聚集在那兒,但耶穌卻來得晚。對此彼得忍不住,就說“我打魚去”。因此其他門徒也贊同了,他們想見耶穌的心還是不夠急切。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一4】耶穌已準備好了門徒的早飯(9節)。他對門徒的愛是比海邊沙灘上的炭火還火熱。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一5】門徒離開了耶穌就什麼都不能做(15:5)。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一6】當我們信守主的命令時,就出現奇跡(出14:15-31;路17:11-14)。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一7】約翰的屬靈分辨力與彼得衝動的性格,形成鮮明的對比。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一9~13】如亨德利克森(Hendriksen)所說的,在這一時刻也可能會發生一個神跡。比較一下13節和6:11。有人認為耶穌和門徒吃一個餅和一條魚(9,13節原文),但後來覺得不夠,就用新抓來的魚補充了。但13節原文表明只是吃了9節中的小魚,並沒有涉及到11節裡吃大魚的內容。因此不能忽視發生新神跡之可能性。但我們要明白作者的焦點在於耶穌和門徒之間的親密之交。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一10】「耶穌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 我們相信主的供應是豐富的,為甚麼還要再向門徒拿幾條魚呢?最簡單的領會該是主欣賞他們所作的,主沒有忘記他們的勞苦。嚴格說起來,他們網得這些魚,還是主的功勞。但主不是這樣看,那些肯順從祂帶領的人,那怕是只出過一點點的力氣,主都非常欣賞,不是欣賞工作的成效,而是欣賞作工的人的順從。“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二十一11】網卻沒有破: 馬修亨利(Matthew Henry)解釋這句話時,曾提到彼得撒下使三千人得救的福音之網(徒2:41)。 ──《聖經精讀本》 【約廿一12】祂說,你們來,止一止你們的餓肚吧!我們好像能夠看到這一群人坐在岸上,看著祂。祂作了甚麼呢?祂使他們坐下,自己侍候也們。祂竟成了一個侍者了!不要怕我提這一點。我們若是到了一個旅館,就會有一個男人或女人來侍候我們。這就是耶穌所作的。祂遞給他們餅,也遞給他們魚。祂服侍他們,直到他們都吃飽了。這一群人就代表著整個教會。祂顯現祂自己,就進入我們最貼身的經歷中,供應我們肉身的需要,供應早餐,並服侍我們。──《摩根解經叢書》 【約二十一12∼13】主像僕人一樣的服事他們。釘十字架以前,主給他們洗腳,復活以後,主一面作主人給他們供應,一面又作僕人去服事他們。主實在是紀念順從祂的人的勞苦,祂要以祂的紀念來作順從祂的人的安慰。“主人來了,看見僕人儆醒,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路十二37)復活的主實踐了祂說過的話,也只有主才會作這樣的事,這太叫人受感動,並得安慰。—— 王國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翰福音讀經劄記》 【約二十一14】這三次顯現包括二十19及26節以及本章1節,但不包括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在內,因為作者只講“向門徒顯現”。──《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廿一15~17】耶穌問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就這話來說,它意味著兩件事。 (1)可能耶穌指著那條船、魚網、工具和魚,然後問彼得:「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你準備放棄這些東西,放棄成功順遂的屬世生活,放棄一個固定的工作和適度的享受,而為我的百姓和我的工作獻身麼?」對彼得來說,做這樣的最後決定,放棄舊日的生活,而去傳揚福音,照顧基督的羊群,真是一項挑戰。 (2)可能耶穌望著剩下的一小群門徒,對彼得說:「西門,你愛我的程度比你的同伴對我的愛更深麼?」也許耶穌想起有一晚,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太廿六3)也許他是溫和的提醒彼得,他曾經自以為比別人站得更穩,事實上卻失去了勇氣。第二個含意的可能性此較大,因為彼得的回答不敢再和人比較,而只是簡潔的說:「你知道我愛你。」――《每日研經叢書》 彼得為了愛惜自己的性命,曾經三次否認過主的名;彼得愛作領袖,曾經和其它門徒爭論過誰為大;彼得也愛今世的生活,又回去打魚。所以主就三次考問他,到底愛主重要,還是愛這些比較重要。 在第一次及第二次考問時,主所用的愛是“agape”,是至高的愛,上好的愛,神聖的愛。但是彼得沒有這樣的愛。他實在是愛主,但是他在這上面失敗了,他沒有勇氣說,他有這樣的愛。所以他回答時所用的愛是“phileo”,是朋友的愛,普通的愛。他實在再也說不出,我愛你到一個地步,願意為你捨命(約十三37)那樣的大話。 因此,主就體貼他軟弱的心情,第三次考問時就用普通的愛。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他就憂愁,對耶穌說,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到這個時候,他的天然,好勝,完全被對付了,被問垮了,他真的謙卑俯伏下來了。 雖然那時的彼得不敢說,他有“至聖的愛”;但當他蒙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他的心裡(羅五5),蒙聖靈更新活出基督之後,在使徒行傳和彼得前後書信裡,讓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新人彼得。 “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罷;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四19∼20);“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五29);這些話一點也不像曾經三次不認主名的彼得;而是剛強,勇敢的新人彼得。他在晚年所寫的書信中,所用的愛都是被主考問時,所不敢用的“至高、上好、至聖的愛”(彼前一8,22,二11,三10,四8,五14;彼後一7,三1,8,14,15)。他終於學會了,活出這樣的愛。──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依希臘原文,這個問句
可以有三種譯法:1,你愛我比這些人(門徒)愛我更深麼?2,你愛我比愛這些人(門徒)更深嗎?3,你愛我比愛這些東西(漁船、漁網)更深嗎?耶穌問,很可能是呼召彼得放下漁人的工作,用全部時間為主作工。 主耶穌三次問彼得對祂的愛的程度,用了兩個不同的希臘字:agapan和philein,前者在愛的層次上比後者高,是意志上堅決的愛;後者是感情上的愛
。聖經中論到律法要求於人的愛時(路十27),多用agapan;所以有人解釋,耶穌頭兩次問彼得“你愛我”中的愛用的是agapan,第三次轉用較弱的philein。祂知道彼得達不到這種高度,因此減低了對彼得的要求;接上便告訴他有一天終能學效耶穌,達到愛祂的高峰(18∼19節)。但也有人不支持這說法,認為這兩個字在這裡並無意義上的差別,因為約翰寫書,習慣用一對對的同義字;若果涉及愛的程度,耶穌會先用較弱的字,再用加強的字,來一步步激勵起彼得犧牲自己為主的愛心。──《啟導本聖經註釋》 如果把約翰的兒子西門的稱呼與1:42進行比較,就能知道它的意思。“巴約拿”或是“彼得”這種別稱是耶穌考慮到西門的可能性而賜予他的名字,但並非很好地反映出他磐石般的面貌。特別是耶穌被抓的那天晚上他三次否認主,這就是他懦弱性格的典型表現。因此說上面的稱呼,就是間接地批評了他的失誤。你愛我嗎: 在15,16節使用了表現神之愛的agape,但在17節中使用了表現友愛的fileo。耶穌的最後一個提問似乎想要喚起彼得的親切之愛。因此Living Bible把17節的提問翻譯為“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是我真正的朋友嗎?”你是無所不知的: 在15,16節中使用了(希臘語)表示觀念性知識的希臘語,但在17節中使用的表示體驗性知識的。彼得大膽地告白了自己對耶穌的愛,在耶穌那裡可得到肯定。彼得的三次回答中,把“我愛你”當作賓語,把“你知道”當作主謂語的這種形態給我們很大的啟迪。即我們告白“我愛主”(詩18:1)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我們的愛得到鑒察眾心之主(代上28:9)的肯定。你餵養我的小羊: 用純淨的靈奶餵養屬靈上未成熟的人(林前3:1,2;彼前2:1)。你牧養我的羊: 好好監督易迷路(賽53:6)的靈魂(徒20:28;彼前5:2)。你餵養我的羊: 不僅是小羊(15節)而且是成熟的羊,即成熟的基督徒也需要不斷得到養育。耶穌希望自己的羊不斷成長,最終達到基督身量為止。如上述所看,耶穌吩咐彼得的側重點在於所謂教會“圈內”的羊上。這與側重點在於圈外遺失羊群的符類福音(太28:19,20;可16:15-18;路24:46-48)形成鮮明的對比。在此我們發現救世主把教會內外都納入到拯救的護理當中。 ──《聖經精讀本》 【約廿一15~17耶穌為何要三次查問彼得的愛心?其要義如何?】 答:彼得曾經認主耶穌是神的聖者,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他原是耶穌所愛的門徒之一,主稱他為有福的(約六69,太十六16-19,十七1,參六三題1項),但他也曾經犯了幾樣的過錯,就是阻止主上耶路撒冷去受苦(太十六21-23),並且自作主張要為主搭三座棚(太十七4-6),其最大的失敗是他三次不認主,信心後退(太廿六36,69-75),以後又憑著血氣之勇,削掉大祭司僕人馬勒古的一個耳朵(太廿六50,51,約十八10,11),而且又曾裝過假與外邦人隔開,所行的不正(加二11-14)。從彼得這些言行表現情形看來,可知他是真心愛主,對主認識最為清楚明確,卻因他的自恃太重,自以為剛強站立得穩,卻無謹慎而致多次跌倒失敗了(太廿六33,35,林前十12)。想必主是為了警戒彼得防備這些錯失,免再跌倒,要使彼得願意作成主所託付的聖工,必須切心愛主,所以主來向他顯現,特別三次考問他對主的愛心如何,顯示彼得雖然三次不認主,主並沒有不認他,對於他的愛並不改變,這些將三次考問彼得的愛心要義分述如下: ①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約廿一15)——主耶穌在這裡第一次問彼得所用的「愛」字,照原文()是「義理之愛」是不改變,如神之愛,在新約聖經中大部分是用這個愛字,而彼得回答主所用的「愛」字,其原文()是「情感之愛」,如母子或親戚朋友之愛,是會改變的愛,這兩個愛字的差別,在漢文上是無法顯明出來的,惟在淺文理和合譯本聖經中將耶穌所用的「愛」字譯作「親愛」,將彼得所用的愛譯作「友愛」,以示分別。至於「必這些更深麼?」這一句的意思,大概不是指比愛這些魚、船、網,一切捕魚器具,或是指這些門徒說,乃因彼得曾經逞強誇口,說過大話(太廿六33,35),所以耶穌可能暗示他,有這樣問:「你愛我比這些門徒愛我更深麼?」的意思。 ②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麼?」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約廿一16),這一句主所用的「愛」字,和彼得所用的「愛」字,是與前一次所用的兩個「愛」字意思一樣,可知主所問的,總是問彼得用「義理的愛」來愛祂,而彼得的回答,總是用「情感的愛」來愛祂,這是所答非所問的一句話。 ③耶穌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麼?」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祂說,你愛我麼,就憂愁,對耶穌說:「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約廿一17)——這一次耶穌卻用了彼得所用的「愛」字,表明主對彼得的愛心要求降低了,體貼他的心意,彼得因為耶穌這一次對他說:「你用情感的愛來愛我麼?」就憂愁,表示想起往日他的錯失,對於愛主之心不夠真實,顯出他的謙遜卑微表情來,對耶穌說:「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實在是用情感的愛來愛你。」 在這三次主的問話中,彼得皆是以情感的愛來回答祂,可知彼得以前對主實在是用情感的愛,因此他是容易血氣用事,輕舉妄動,隨意發言,喜露鋒芒,好自逞強,但經不起打擊,竟然在一個弱女子面前不認主而失敗了,他曾受到主的三次警戒(約十三38,路廿二31,太廿六41),這回又經過主對他作三次愛心的考驗,得著安慰勉勵和扶持,使他能再一次將自己完全奉獻在主的手中,全心愛主,為主而活,擔負主所託付的使命。——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約二十一18】「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 主耶穌如何借著死榮耀父神(約十七1;十三31),彼得也答應祂的呼召,跟從祂(約二十一19),至終也是為主殉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榮耀神。他把自己的殉道,看作榮耀神,預備隨時脫離地上的帳棚去見主(彼後一13∼15)。他是我們的好榜樣。──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耶穌對委任以牧養事工的彼得,宣告了他將為耶穌殉道的預言。既然好牧人耶穌為羊捨棄了生命(10:11,15),那麼受到委任牧養羊群的彼得也要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 看次經“彼得行傳”中記載逃避,因尼祿皇帝的逼迫彼得遇見了去往羅馬的耶穌。當時彼得聽到耶穌說將把他釘在十字架上,後來他悔改,並且真的去羅馬倒釘在十字架而殉教。教父們(Origen, Tertullian)也確認過此事件。別人要把你束上: 此預言在分封王亞格帕1世瘋狂地逼迫時,隨著彼得的入獄(徒12:1-19)而得到部分成就,約在64年,在羅馬被捕而完全得到成就。有的人猜測彼得倒釘在十字架的時候,腳脖子被繩索捆綁。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一19】“死”是預言彼得的殉道。這事發生在主後68年羅馬皇帝尼祿(Nero)逼害基督徒時。約翰寫書時,彼得已不在世上了。──《啟導本聖經註釋》 要怎樣的死榮耀神: 在這裡提示了殉教的精神。殉道意味著“榮耀神的聖徒之死”。但徹底信從耶穌的人,無論何時何地都時刻準備著為神流血,並且他們還克制自己心中敵對聖靈的肉體情欲(加5:17)。他們認識到內在的敵人更不容忽視(弗6:12),並且要進行艱苦的屬靈爭戰。如果要在這種爭戰中得勝,必須治死內心深處的“地上的肢體”(西3:5),即這種爭戰必定伴隨要把情欲釘在十字架的痛苦(加5:24)。這就是生活中的殉教。在這一點上使徒保羅是殉教者(林前15:31)。同時我們從殉教的原文含意可以引出另一個教訓。這個詞來源於表示“見證”之意的希臘語,即見證基督徒為了福音傳播遭受死亡的危機,因此出現了“殉教”或“殉教者”。聖徒應該活著就是為主而活,死了也是為主而死(羅14:7,8)。神將這種死亡看得尤其可貴(詩72:14;116:15)。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一20~22】向彼得嚴肅下達“餵養我的羊(15-17節)”和“你跟從我吧(19節)”的命令,所以他必須以恐懼戰驚的心,去思索這命令所包含的意思。但他的心被“愛耶穌的人”所攪亂。這種錯誤在我們的經驗中也時常見到。為福音傳播而獻身的信仰生活,如同在操場上跑步一樣(林前9:23,24),如果選手沒有明確的目標,就易分散視線,也可能失去方向(林前9:26;腓3:14)。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一21∼22】因著恩賜的不同,主在各人身上有不同的帶領。彼得的恩賜是撒網,得人如得魚。但是主賜給約翰的恩賜是補網。主讓約翰留在地上較長的時間,好叫他作補網,補救,改正的職事。當其它的十一個使徒都殉道之後,有許多異端邪說出來,混亂純正的救恩之道。主借著約翰所寫的約翰福音、約翰壹書、貳書、參書,澄清真理;並且叫他寫出啟示錄,讓世人明白將來必成的事;就是神救恩的終極總成是甚麼。因此約翰雖有為主殉道之志,也屢次幾乎被置死地,但是主保守他脫離重重兇惡,好讓他盡了補網的職事。或早,或晚,我們都要去見主;或在主裡安睡,等候黎明來臨,或是活著被提,迎接主的再來;雖然各人有不同的情形,但是主所託付給各人的,人人都必須忠心到底。因為到那日,人人都要交帳;都要站在基督台前。或得賞賜,或得懲罰,都根據今生是否忠心到底。但願主保守我們的心懷和意念,好叫我們在祂再來的時候,有平安和喜樂。──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約廿一22~23】使徒約翰並沒有不死,主耶穌是用這句話來責備彼得的,因為彼得有點在妒忌約翰,問:『他這個將來如何?』 『若』這個字並不是指一個將成的事實,就等於主耶穌在說:『我若叫約翰永遠不死,又與你何干?』 但是也有人這麼解釋,使徒約翰是所有的使徒中最後一個死的。他在拔摩海島上看見主耶穌向他顯現,而寫了啟示錄。――
何曉東《新約聖經難題探討》 【約二十一23】弟兄: 從初期教會開始,基督徒互相稱為“兄弟”(徒1:15,16),對於稱神為“一個父”(瑪2:10)的神之子女,沒有比這個更恰當的稱呼了。在這兒我們能看到改革宗所主張的聖徒間“絕對平等”的思想。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一24】“這門徒”即本書作者約翰。按教會歷史說,約翰是十二使徒中最遲離世的一位,而且使徒中只有他不是死於殉難。這位不願留下自己名字的使徒在本書之末說:本書(“這些事”)所記都是真實的,因為有“我們”(其他的門徒)作見證。在這裡,我們可以見到了一個模範的門徒,忠心跟隨神子耶穌,不求名利與權勢,只求主基督的名廣傳。普天下的人讀了他寫的這本書,都能“因主的名得生命”(二十31)。──《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們: 這個詞的用意不明確。可能指門徒約翰的同工或門徒約翰和同工們,還有可能作者作為使徒中的一員確保本書的真實性,但覺得後者的解釋更為恰當。他的見證是真的: 本書稱為“見證”(19:35)。本書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神差遣而來的救世主。從頭到尾我們發現在每一個角落中都強調“見證”(1:7,15,32,34;5:30-39;19:35)。 ──《聖經精讀本》 【約二十一25】「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從前我對使徒約翰這一句話,有所不瞭解,我認為形容過分。因耶穌在地上只有短短的三十三年多;門徒們跟隨主只有三年多。即是把每一分每一秒所發生的事,都作記錄,也不至於全世界也容不下了。但是當我把約翰福音讀過大約一千遍之後的今天,我發覺他實在不是言過其實。雖然故事並不多,但屬靈的含義卻是無限量的。其中所表明的,是測不透的豐富(弗三8)。像我們這樣渺小的人,怎能領會那充滿萬有者的豐富。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不是靠少數人就能領會得完全。必須借著古今中外千千萬萬的信徒,今世,來世,直到永世,一同去經歷,一同來明白。直到如今,我每讀一遍,就有不同深度的新領會;這就是叫我遲遲不敢下筆的原因。但是我若要等到完全明白才寫書,那麼永遠等不到那一天。我由衷渴望,人人把自己所看到,所領會的都見證出來,一同來寫這一本永遠寫不完的福音。我深信住在每一位信徒裡面的保惠師,會帶領我們促成這事。──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 莫里斯(L. Morris)曾說本節的是一種愉快的誇張。但在某種角度上,本節是作者的真實告白,即基督的生活與其所啟示的關於福音的見證極為深刻,誰也不明白。從古到今,出版了許多從不同角度研究的書籍,這些書籍已佈滿全世界,從而證明了耶穌的生平,死和復活具有多麼深刻的意義。 ──《聖經精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