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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四章拾穗

 

【徒四1「使徒对百姓说话的时候,祭司们和守殿官并撒都该人忽然来了。」

       使徒的宣讲,因着犹太官长的捉拿而停止了。我们无法肯定这篇信息是否半途遭打岔,并未完结。无论如何,路加是个灵巧的作者,他已把所有要对读者说的写进去了,至于信息结尾应该有的呼召,则在第19节出现。约翰虽然好像在彼得身旁未发一言,也算与他一同对百姓说话。捉拿的行动,是由一班负责圣殿地带治安的人员执行的,其中包括当值的祭司们;带领的守殿官,是负责圣殿巡察的官员,一般称为 sgan,是大祭司以下的首位祭司。撒都该人不是执法的团体,而是一个政治集团,得到祭司和民间社团领袖(长老)的支持。因此,这里大概是指附合祭司而与教会对抗的百姓。路加用撒都该这名称,来显示他们的宗教与政治立场。奇怪的是,在耶稣生平中,反对祂最激烈的法利赛人,在使徒行传中却对教会采近乎友善的态度;而撒都该人(他们在耶稣工作的末期,才在福音书中出现)却成为教会的头号劲敌。──《丁道尔圣经注释》

         一个得到民众喜爱(二47)的信徒团体,现在遇到反对了。反对的力量主要来自耶路撒冷的统治层撒都该人,使徒一再被捕、下监。犹太当局所以关注,是因为基督真道不仅未因领袖耶稣的被杀而遏止,反而越来越兴旺。可是他们害怕民众,只能草草儆诫使徒了事。

“守殿官”可能是圣殿的总管,负责维持秩序,地位仅次于大祭司。──《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四1~3守殿官的官衔叫『撒干』(sagan),是大祭司的得力助手,他是专门监督圣殿的秩序的。群众既已聚拢,他的圣殿警员必然也要来到现场。与他同来的还有撒都该人,他们是富有的贵族阶级。他们虽然人数不多,却是财雄势大。这整个事件使他们厌烦,主要的有两个原因。第一,他们不信死人复活;而使徒所宣扬的却正是这个真理。其次,正因为他们是富有的贵族,撒都该党乃是『合伙派』。他们与罗马人保持友善关系,好叫他们能以保持他们的财富,逸乐,威望和权势。罗马政府虽然很宽大,对于骚动却毫不留情。撒都该人确然相信,如果容许使徒这样下去,不加阻止,群众骚动可能随之而来,以致终于对他们的地位有极大的损害。所以他们要设法杜渐防微,而彼得与约翰便因此迅速被捕了。──《每日研经丛书》

 

【徒四1~3撒都该人是何人?他们的信仰如何?何以有权捉拿使徒?】

      在那稣的时代,犹太人有三种党派,即:

      一、法利赛党(PHARISEEs

      二、撒都该党(SADDUSEES

      三、以散尼党(ESSENES

    以散尼党未见于新约圣经,但传说施洗约翰就是这一党派的人,与世无争,避居旷野。法利赛人的事则记载在四福音甚详,主耳稣曾责备他们为假冒为善的人。

    撒都该党,当时皆为祭司份子,他们自称为利未的后裔。“撒都该”一名源出于祭司“撒督”(撒下八章17节,十五章27节)。但有人主张这名源出于纪元前200年、犹太议会的一位领袖称为“撒督”者,成立一个党派,以恢复犹太人古时虔诚礼拜的一切规例。

    “撒督”意即“公义”,所以“撒都该党”意即“义人党”。这些人多为祭司与犹太贵族及富人,因此穷人多数赞成法利赛党的主张。

    撒都该党徒在当时握有宗教大权,他们反对使徒传复活之道,所以来捉拿他们。请注意这里是说:祭司们和守殿宫并撒都该人,并非是罗马兵丁。这种捉拿与审判是纯粹宗教性的,与政治无关。

    撒都该党的信仰有主要几点:

    一、不信死人复活。

    二、人死“灵魂亦死”无来生及报应。

    三、不信天使或鬼魂存在。

    四、不信定命论,人有绝对的自由。

    因此他们曾以复活的难题要难倒那稣(太二十二章2333节),但被那稣驳得哑口无言。

    保罗在受审时,因为主控人有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在场,所以保罗很聪明地利用他们信仰矛盾之点,来引起他们争吵,使自己脱身(徒二十三章610节)。

    撒都该人只保守宗教的仪式,并不实行摩西其他的生活教训。他们也拥护罗马的统治,注重物质的享受。因此今天复国的以色列人,还多少保有法利赛人的生活形式,但撒都该精神则早已不存在。――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四1~4路加以出色的文笔记述了瘸子变健壮的奇事。然后自然地转入介绍使徒初次出席公会的事。可以看出起初主要是祭司和撒都该人想加害教会。“守殿官”大部分出身于撒都该人,是圣殿守备军的长官,地位仅次于大祭司,有相当的权力,在罗马政府的协助下拥有政治、经济实力,所以他们为了维持现实利益逼迫基督徒。撒都该人主张古代正统,对改革不感兴趣,强烈排斥复活的教义。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15守殿官是何等人?官府属什么机构?】

答①守殿官——是指管辖守卫圣殿利未人的祭司,每一班的祭司都有他们的守殿官,换言之,就是圣殿的警长,负责维持圣殿内部和其周围的秩序事工,他们曾与祭司长并长老同谋诡计,先后捉拿过使徒,陷害主,与主为敌者(徒四1-3,路廿一452)。

②官府——是耶路撒冷公会的总称,就是指犹太人的最高法庭的公会,连祭司长在内,共有会员七十一位组成,祭司长是公会的主席,集于耶路撒冷中有大祭司,长老,文士,及户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的领袖(太廿六357,可十四55,十五1,徒四5,五172134)。公会有权管理一切民政及宗教事宜,主与彼得,约翰,司提反及保罗,皆曾受审于公会,都记在新约中。此会约于主前二百年组成,当罗马统治时代,公会无判决死刑之权,而操于罗马方伯之手,及至主后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毁后,公会全然废弛矣。——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四1~22随着基督徒日渐增加,欲嫁祸于他们的阴谋也渐渐地加强。逼迫者是犹太的官员。尽管如此,彼得他们更加坚强,丝毫没有恐慌、屈服。彼得独特的讲道法,是传福音的精髓。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2「因他们教训百姓,本着耶稣,传说死人复活,就很烦恼,」

         祭司大半属撒都该派。使徒传讲耶稣复活,祭司和撒都该人都很烦恼,不只因为他们是处死耶稣的人(太二十八1115),也因为他们不相信复活。──《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四24他们的敌意发自不满复活的信息。撒都该人反对复活这回事(路二十2740),这是犹太文献所证实的。他们特别反对基督徒,因为,宣称耶稣复活有确凿的证据。在他们眼中看来,在圣殿中传扬这种教训,更加罪大恶极。于是他们把使徒捉拿了,他们有权这样做,因为圣殿范围内有了骚动。当时天晚了,不能进一步行动,就把他们下在监狱里过夜,希望他们省悟过来,接受警诫。可是,路加强调地告诉我们,使徒所受的攻击,一点也没有拦阻传道的果效。那些听彼得的人,很多接受了他的信息,信徒人数这时达到五千。评论者抗议说,这讲法假设了彼得听众有数千人之多,而且这数字也与耶路撒冷的人口不成比例。可是,教会正在不住增长中(二47),而且我们不必把二41以后的人数增加,全部归于这一次公开聚会。据估计,耶路撒冷的人口在二万五千至十倍这数字之间;韩森(p.76f)采用较大的数字,认为路加对教会数字的估计,应该相当准确;但较少的数字却似乎更有可能(二41{\LinkToBook:TopicID=129,Name=六 彼得傳講福音(二1442})。路加的教会人数,可能包括了城市以外的村镇地域。──《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四3公会是犹太人的最高法院,可以审理一切有关宗教及民事的诉讼。公会由七十人组成(成员可看四5注),主席是大祭司。开会时间有严格规定,安息日和其他圣日都不能开会。平日开庭从献早祭开始,到献晚祭(约为下午四时后)停止,圣殿的门也于此时关闭。若所审案件涉及死刑,不可在当天判决,以昭慎重;同时死刑的终审权在罗马总督手中。本节的“天已经晚了”就是说晚祭已过,这案子须留到次日交公会审理。──《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四4“五千”男丁这个数目证明信徒的人数在耶城增长甚速,成了当局头痛的问题。耶路撒冷这时的人口有好几种说法,可能多达25万。──《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四5「第二天,官府、长老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会,」

    第二日,当权者聚集商议,这里三种人大概是公会的三组成员。长老是民间领袖,当然是重要的权贵家族首领,大部份采取撒都该的立场。文士是从律法师阶层选出来的。大部份属于法利赛党。另外一组称为官府,则是公会中的祭司分子;有时称为大祭司,他们在圣殿行政中担任各种职位。──《丁道尔圣经注释》

         审问的人分三大类:1,“官府”也就是政府中的人,多属大祭司家系,有的地方就称作“祭司长”(参四23);2,“长老”,民间有声望的人;3,文士,指律法教师或拉比,通常都是法利赛人。──《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四6「又有大祭司亚那和该亚法、约翰、亚历山大,并大祭司的亲族都在那里;」

    路加提到在场的一些重要祭司。亚那在公元614年任大祭司,后来被罗马人贬职,由他家族中几个人承继,包括他儿子该亚法(公元1836年)。虽然亚那已经被贬,但他显然仍大有影响力,而且保持他的名衔(路三2)。约翰不知是何许人,除非这是约拿单的别名(根据 D典),他是亚那的另一个儿子,公元37年曾任大祭司。亚力山大也不详;还有其它大祭司亲族,就是在圣殿管理上任不同职位的人。因此,第6节是把第5节的人物更详细地列出来。在此可见,当时圣殿职务乃是掌握在几个当权的家族手上。──《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里的约翰可能是大祭司亚那的儿子约拿单,主后36年继该亚法出任大祭司。──《启导本圣经注释》

         亚那:A.D.6-15,任祭司长,卸任后仍在公会有很大的影响力,参考路3:2;18:13-24。该亚法是亚那的女婿,A.D.18-36年任祭司长。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7「叫使徒站在当中,就问他们说:“你们用什么能力,奉谁的名做这事呢?”」

    使徒被带到公会面前,庭上问他们,是用甚么能力,奉谁的名作这事。这句话所指的事,必然是医治的神迹,彼得也是这样作答(第9节)。这个问题给使徒一个大好的机会,解释他们行神迹的权柄。名是基督徒惯用的词语,不是犹太人的讲法,也许是路加对用什么能力的意译,以说明彼得对这个字的用法。有人反驳说,这次审询的主题(神迹),已经与捉拿他们的理由脱节了(传讲复活的道)。其实这两个主题互相关连,而审询过程必须从头着手。──《丁道尔圣经注释》

         你们用什么能力……作:祭司也曾经质问过耶稣相似的问题,耶稣识破他们的诡计,巧妙地回答他们(21:23-27)。敌对者用尽一切办法制止使徒,开展对质攻势。彼得指责他们愚昧的想法(9),并且把这当作见证基督耶稣的机会(10-12)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810耶稣在路加福音十二1112,廿一1415的应许,应验于彼得身上了,他得到了圣灵特别的启示,能以在庭上应对自如。彼得一开始称呼他们:治民的官府,和长老,包括了庭上的两大组人。他的回答很简短,开头便机巧地指出,这一场审询的中心,是因为一件善事,一个残疾人得了痊愈。痊愈二字,希腊文与第12节相同,广义为拯救。这段话特别利用这个字不同的含义。彼得在最高法庭上,庄重地向当场代表全以色列的人宣告,这人得痊愈,是因为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留意他隆重地用详细的全名,参三6)。他郑重地再说,他们钉死的那一位,神已经叫祂从死里复活。──《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四11「他是你们‘匠人所弃的石头,已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

       最后的这一点又用诗篇一一八22的比喻来如以强调,其用法咄咄逼人:诗篇中的匠人,就是彼得的听众。这段经文耶稣的教训曾经引用(路二十17),使徒的教训也有引用(彼前一7,与其它有关石头的经文合并运用)。这句话有点箴言式的意味,简言之其意义为:匠人以为无用的石头,而经证实为房角石,这句古老的箴言可以应用在这件事上。不过,诗篇这节经文原来的意思,可能是指以色列在万国眼中的地位,或君王在国中作领袖的地位。耶稣和早期教会把这节经文用在神叫弥赛亚复活上。──《丁道尔圣经注释》

         本节经文引自《诗篇》一一八22,耶稣自己也引用过(路二十17),用来指出以色列当局(匠人)拒不接纳已在他们当中的弥赛亚。现在,犹太公会所钉死的耶稣已经复活,成了神家里的房角的头快石头。房角的头块石头有两种解释:一是指盖在屋顶上联结四墙的大石;一是指奠屋基的主石。无论用那一种解释,都在说明犹太人所弃绝的耶稣,现在已是教会的头,是新以色列的基石。──《启导本圣经注释》

         希腊语中 “石头” 和“儿子” 只有一个字母之差,因此引起“字句争论”(5:18),这两个词与出28:9;书四6-8;哀四1,2关系极为密切。特别是在但2:34,35的“石头”与在但7:13,14的“人子”相联在一起,具有“弥赛亚”之意。在可12:1-12耶稣的葡萄园的比喻中,把“儿子”比喻为“被丢弃的石头”时,引用诗118:22,23。这段经文再次被彼得用来描写耶稣基督的“价值”,他用比喻的手法,阐明救赎的真理,说明耶稣如珍珠般宝贵。房角的头块石头:  支撑建筑物的重要基础(28:16)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12「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这样,医好(拯救)瘸子的,是耶稣。彼得宣称,祇有耶稣能真正带来拯救,祂的名,是唯一从神而来大有能力的名,能够叫人得救。因此,这里暗藏着一个呼吁,叫听众不要再拒绝耶稣。这个思想在新约中很常见(约十四6、来二3、参提前二5),就是深信神把耶稣高举在祂右边,没有任何人能分享这地位;因此,神既宣告耶稣为救主,就再没有别人可与祂相提并论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只有靠主基督,人类才可以得到身、心、灵的赦宥、得赎和完全。──《启导本圣经注释》

         希腊语swq���ai ,包括身体的医治和灵魂的拯救。彼得从“医治瘸子”(9)展开,讲到人类得救的信息(12)。确实,“基督”这个名字才是真正能医治人身体疾病及解决人灵魂问题的独一无二的名字。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13「他们见彼得、约翰的胆量,又看出他们原是没有学问的小民,就希奇,认明他们是跟过耶稣的。」

       使徒行传四章13节说彼得和约翰是没有学问的,意思只是他们没有正式受教于拉比门下。──《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使徒大半是加利利的渔民,没有拉比学校的严格神学与讲道训练,怎么能说出一番大道理?犹太公会中有些人可能这时想起了耶稣。耶稣这“没有学问的小民”(约七52)岂不是说话带着权柄(太七29),也曾医治过许多人吗?这些使徒曾跟随过耶稣,当日定耶稣的罪也许真的错了。──《启导本圣经注释》

         没有学问的小民:A.D.1世纪,在犹太人中能读会写的人非常少。人们认为没有在拉比学校受教的人,没有资格谈论神学。在公会的人的立场上看见使徒——“原来没有学问的小民”放胆讲论,肯定觉得非常奇怪。他们无法理解可13:11的耶稣的应许。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1517公会祇好清场,主持的人商议对策,商议其实是指议会室。路加是否获得内幕消息,还是从后来公开的对策推断他们私下商议的内容,就不得而知了。议会的人面临这无法否认的神迹,踌躇困惑,这是已经描述过的了;这里对他们的描述,祇不过反映出他们想当然尔的感受而已。所以,当他们把使徒再召来时,所宣布的判决与此处所说的相同。他们所恐惧的,是基督的真理一旦传扬出去,对当地社会生活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参约十一4753所刻划的态度),虽然实际而言,耶稣的道若在人民中间复苏,无异是对他们自己当日反对祂,以至钉死祂的行为最强烈的讽刺。──《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四16「“我们当怎样办这两个人呢?因为他们诚然行了一件明显的神迹,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们也不能说没有。」

         公会秘密讨论的内容,很可能是象尼哥底母这些同情教会的人讲给使徒听的。──《启导本圣经注释》

         行了明显的神迹:指天生瘸腿的被医治的神迹。神迹被视为真正的先知凭据,所以公会在铁证面前无法否认。虚伪在真理面前显得如此无力。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18「于是叫了他们来,禁止他们,总不可奉耶稣的名讲论、教训人。」

    这时他们祇打算严严地告诫他们,不准他们再讲这道。事实上,他们也祇能这样做。尽管他们以引经据点指控耶稣是冒牌的弥赛亚,却很难指控使徒犯了什么律法。当时民众的拥戴,也拦住了当权者施加强横,顶多祇能凭他们的权柄禁止福音的传扬,以后就可以用藐视法庭的罪名来定使徒的罪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彼得和约翰没有犯罪,又获有大众的好感(21节),公会无计可施,只有警告了事,不许他们再公开传讲。──《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四19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公会针对使徒传福音的警告。让他们不可奉耶稣的名教训人(18),若违反后果可想而知(5:28),但是使徒在这些威胁和逼迫面前毫不屈服。在与耶稣共同生活时,他们受到耶稣的亲自教导,特别在“五旬节圣灵降临”之后,更亲身体验到圣灵惊人的力量。他们觉得不能见证耶稣的复活,便觉得心里有灼热的火,不能自禁(20:9)。而且他们知道自己传福音是没有什么可夸的,他们是不得已,若不传福音,就有祸了(林前9:16)。基督徒在传福音时,会遇到许多压力和冲突,不知道怎样去行,这件事作为参考,很有价值。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1920使徒知道这命令不能顺从,也明明地告诉他们。这是公然对抗之举。希腊哲学家苏挌拉底的故事,是一个类似的先例。当法庭用他的教训定他死罪时,他说:我要顺服神,过于顺服你们。这句话之意,是个人良心的自由高于政府,也就是说:个人有自由顺服他所认为出于神的命令。不过,这里侧重的是,对神的顺服应当高于任何宗教或政治体系的命令(对犹太人而言,两者为同一体系)。罗马书十三17中也暗示了这个界线。不过,当时的问题则是,犹太人的法庭以为自己是神的代言人。彼得却提醒他们,那不过是人的组织;在两者有冲突之时,顺服神必然要过于顺服人。使徒蒙了见证耶稣的呼召,他们必须继续肩负这个任务。──《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四2122官长面对他们公然的对抗,无法可施,只有再施威吓,警告他们若再被捉拿的后果。于是把他们释放了。路加解释说,他们这样做,是出于怕百姓,因为群众至少当时仍惊讶于瘸子得痊愈的神迹;这人瘸腿已经四十年了,得到痊愈就更加离奇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四23「二人既被释放,就到会友那里去,把祭司长和长老所说的话都告诉他们。」

       使徒被释放之后,就回到会友那里去,就是支持他的亲密后援──似乎是一小组人,而不是四4的使徒集团。这里祇提祭司长和长老,路加似乎认为,代表法利赛立场的文士,在这件事上牵涉不深。──《丁道尔圣经注释》

         使徒传福音的工作遇到新的压力。面对恶劣环境,他们遵照主基督的教导,祈求力量和引导,可以放胆传讲。他们经历了一次与五旬节相同的经验,圣灵临到,要他们知道有神与他们同工(31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四23~31灾难之后,使徒被释放,信徒同心合一地祈求: 将诗篇所指的人与参与“钉死耶稣”的人直接相联,如“世上的君王”——“希律王”、“官员”——“罗马总督彼拉多”、“外邦人”——“罗马帝国”、“族类”——“以色列的百姓”。②将基督徒遭遇的患难与耶稣基督的苦难相联。在基督里的人就是基督的一部分,在新约处处可见(林前10:17;12:27;8:17;西1:24)。扫罗曾经逼迫基督徒,耶稣在大光中问他:“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可见教会与主成为一体(9:4)。③面对“逼迫”,教会没有为逃避难处消极地恳求,而是恳求神赐力量能放胆传福音。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24「他们听见了,就同心合意地高声向神说:“主啊,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

       他们实时的反应就是祷告。路加强调他们明显的合一精神(一14,二46,五12,十五25;罗十五6)。逼迫所带来的结果,就是教会成员同心联合起来,热切地祷告。不管祷告的形式如何,下面的字句充份表露出会众共通的情怀。祷告一开始先向神承认祂至高的主权,祂知道亦掌管一切发生的事。主阿(英文作全权的主),这个称号(希腊文作 despotes)在新约中较少出现(七十士译本亦然),也许因为这字带有专权独裁的主权意味。这里却正好用来表示神有权能统管一切(参路二29;彼后二1;犹4;启六10)。神统管的权能从宇宙万物的创造中可见,这里用的是正宗旧约的文句(诗一四六6;赛三十七16)。──《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四2526这位全权的主在诗篇中预言,世上的君王图谋叛逆神和弥赛亚,却徒劳无功。言下之意很清楚:人要图谋反叛神是无效的,因为神不但创造了全宇宙,而且早已看出人所图谋的。这段引用的经文之前有一句前言,不过这句话的希腊文辞句相当混乱,许多不同抄本的读法都不同,可见其难处。但这段经文的意思却很明显:神说话是借着圣灵(启示先知),又透过祂仆人大卫的口(人为工具)。这个观念在一16说得更简要。可是,我们不晓得希腊文的句法为什么会混淆;如果最早的抄本是可靠的话,那末似乎是路加没有充份修正他的手稿,或这段经文在早期就被人弄错了。留意这里大卫被称为神的仆人(参耶稣,27节),是旧约的用语(撒下三18;王上十一34;诗八十九320)。真正的引文出自诗篇二2,同一篇诗篇的第7节,则被新约其它经文引用(十三33;来一5,五5;而启二27,十二5,十九15则是第9章的回响),受膏者一词(即弥赛亚),这句话必然是指耶稣而言。一般认为,这篇诗篇本来是对君王说的,或在加冕之日,或在后来某种危急关头,尤其是外敌威逼之时,追忆当年加冕的情形,重温神的应许,是一种鼓励。神既称他为我儿,就必打倒那些狂傲的君王。将这些话重新用在弥赛亚身上,是很自然的,耶稣受浸时天上的声音也提及这段话(路三22)。此处引用诗篇开头的话,就是世人和君王谋害弥赛亚,必归于徒然。当时的情势正是如此。──《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四27希律(加利利的分封王希律安提帕)和本丢彼拉多(罗马驻犹太地的总督)所作的,应验了2526节所引《诗篇》二1的“君王”、“臣宰”聚集敌挡主的预言。──《启导本圣经注释》

         希律:大希律的儿子安提帕(11;3:1)。大希律死后,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将希律安提帕封为加利利和庇哩亚分封的王。本丢彼拉多:  提庇留作皇帝(A.D.26-36),罗马在犹太地区的罗马总督。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2728诗篇确实说出了当时的事态,耶路撒冷果真出现一个联盟,要谋害神的受膏者(十3638{\LinkToBook:TopicID=152,Name=二 哥尼流信主(十1~十一18}),就是神的圣仆耶稣。这段描述特别强调耶稣是属神的(圣洁,三14),神膏立祂为弥赛亚。仆人”Pais 一字,此处或许可以采用其另外的含意儿子,孩子因为所引用的诗篇带有神的儿子的观念,不过最好还是沿用一般的用法(如三13,四25),诗篇中的君王和臣宰,在此等于希律和彼拉多,至于每类祇有一个人做例子,并没有多大关系,而外邦与万民(这两字在诗篇中用在同义平行句里,就等于外邦人(罗马人)、和以色列民。把以色列人列在弥赛亚的敌人中,显出信徒开始明白,以色列人若拒绝弥赛亚,就不再是神的子民,与不信的外邦人同等。可是,这一切谋害耶稣的行动,都是神所预定必有的(二23,三18)。这里提到,神的手预定必成的事,是语文的伸展;意思就是神大能的手成就祂所预定的,不但包括祂准许敌人计谋,也包括祂令他们挫败。──《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四28看二23注。罗马人和犹太人决定杀害耶稣,是出诸自己的选择,并无人强迫他们。神只是藉这些人来完成祂预定的救赎的宗旨。──《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四2930「他们恐吓我们,现在求主鉴察。一面叫你仆人大放胆量,讲你的道;一面伸出你的手来医治疾病,并且使神迹奇事因着你圣仆耶稣的名行出来(注:“仆”或作“子”)。”」

       既然看明了这一切,教会就放心把当前的情势带到神面前,深信这些也在祂的掌握之下。他们求神鉴察敌人的恐吓(1721节),也就是说求神留意,并且有所行动(参赛三十七17)。他们的恐吓笼统地指27节耶稣的敌人,仍然不住在逼迫教会,这是很自然的笼统说法。这个祷告,其实主要不是要使仇敌一下子消灭,而是知道这些事必定会发生,教会就求神赐力量,好在不断的逼迫中,仍然继续见证不怠。主的仆人需要胆量(13节),在威吓中站立不移,继续传讲神的道。同时,他们也知道,凭耶稣的名治病和行神迹,对传道有很大的助力,因此他们求神继续成就这些工作。──《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四31「祷告完了,聚会的地方震动,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放胆讲论神的道。」

       这次祷告的效果十分奇特,他们聚集的房间震动起来,像地震一般。这是旧约中神显现的表征之一(出十九18,赛六4),表示神对祷告的响应。因此,这里是说,神表明祂与他们同在,又听他的祷告。圣灵再一次临到他们身上,使他们大有信心传讲神的道。有些解经家认为,这段简短的描述,是根据另一种五旬节超自然现象的传说。更有人认为,那个传说原本包括了突然讲方言的情况。这两种看法都不大可能。这里明明祇是说门徒重新得着圣灵的充满,使他们在下述事件中有能力作耶稣的见证。──《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是继第二章所记五旬节圣灵降临之后的一次小“五旬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使徒同心合一的祈祷,带来第二次“五旬节奇迹”。聚会的地方像地震一样震动,使徒再次亲身经历神超然的权能,被圣灵充满,能够更加放胆讲论神的道。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32「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都是大家公用。」

    信徒生活有两个特征,这里的说法许多信的人,表示信徒集团的增长,但人数虽多,仍然保持着同心合意;换言之,他们的合一是同心事奉主(此处的用法参代上十二38),另一个特点,就是人人不以自己的财物为己有,随时乐意为整体所用。这样的说法,就表示个人的东西仍然归他自己,到有需要时才卖了归公,这两个特点大致上与两大诫命吻合:爱神,爱邻舍。也有人发觉这里的用词,与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论人类理想社会生活的说法相近。基督徒的理想并不因为与世上道德家的看法吻合,就不够基督化。──《丁道尔圣经注释》

         “那许多信的人”指教会。东西“大家公用”是初期教会信徒对财产的态度,表示主里互爱和对团体的归属感。信徒自愿凡物公用,是合一的美好见证,但须注意:1,公用须出于自愿;2,须在非常时期。这事在耶路撒冷教会中只实行过一段时期。──《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四32~35路加曾提及初期教会的“凡物公用”(2:44,45),为了强调他们仍在继续,他再次提到这件事。这种行为与使徒有能力见证主耶稣复活相关(33)。这种共同生活与“共产主义社会”截然不同,尽管在私有财产处理、无偿分配、民族平等等内容上相似,但是初期教会的基督徒如此做,并不是因为法制和强制,乃是出于对弟兄的爱而自愿奉献。从这种爱的共同生活中可以预见天国生活的模式。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32~35;二43~45有人问,在今天的教会,是否也要这样作?过去在中国大陆山东省的马庄,就有一个『耶稣家庭』,他们是完全仿照使徒行传初期耶路撒冷教会的作法,凡物公用,但是否每一教会都必须如此呢?不是。因为到了使徒行传的后半部,这种情形便没有了,保罗的书信上,也没有鼓励信徒们要这么作。这只不过是教会初初建立起来,一个过渡时期的情形。那时候有很多远地来的犹太人,本来是要来耶路撒冷过节的,过完节之后马上就要回去,所带的钱粮只够维持几天。后来他们听到彼得等人传了福音后,悔改信主,希望能和当地的信徒们一起来过教会生活,就都留下来了。这许多的人,都需要生活上的供应。所以耶路撒冷本地的信徒才卖了田产房屋,将银子交给使徒们。但这都是出于信徒的甘心情愿,使徒们并没有强迫他们这么作。──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徒四33「使徒大有能力,见证主耶稣复活,众人也都蒙大恩。」

    这时,特别蒙召作耶稣复活见证的使徒,虽然被犹太人禁止讲道,仍然继续大有能力地作见证。他们在圣灵引导之下,说话满有能力,领许多人相信耶稣。(圣灵充满的讲道,同时叫反对的人更加对讲道的人硬心,六1011,七5558,因为这样的讲道,叫听的人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有所抉择,对福音到底顺服抑或拒绝)。众人也都蒙大恩,意思是神的恩借着他们大大作工(六8;路二4十);另一个说法,希腊字 charis 可解作得恩宠,就是使徒的讲道大得人们的接纳(二47;路二52)。第一个观点似乎更合理,因为与路二40的结构相似。若众人祇是指使徒,则本节有脱节之嫌,应连接在第31节的讲法就有点道理。但若指整个教会而言,与34节的相连就很自然。神恩典的作为不可单从讲道上看出来,也可从会众物质毫不缺乏上显明。──《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四34「内中也没有一个缺乏的,因为人人将田产房屋都卖了,把所卖的价银拿来,」

         没有一个缺乏的人:以色列人在旷野时,神按每人的需要分配吗哪(16:18)。初期教会也是如此,在圣灵的带领下,使徒照各人所需进行分配。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3435旧约对神的子民有一个应许,就是他们中间没有穷人(申十五4),这时因较富裕,会友的慷慨,这个应许应验在教会里了。有房产的人变卖了,把所得的款项交给使徒,分配给有缺乏的人。这里提到使徒的脚(四37,五2)是法律上移交的正规用语。我们无需按照司达林(p.79)的见解,说使徒坐在高位上,是日后教会宝座的雏型!这时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第33节要提及使徒的讲道了。他们还要负责实现教会公用款项的重任,起初这还不是一件过重的工作,但不久就必须另作安排了(六16)。──《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四36「有一个利未人,生在塞浦路斯,名叫约瑟,使徒称他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来就是劝慰子)。」

       巴拿巴的慷慨在此特别提出来作范例,也许是因为他的作为很突出,当然也因为巴拿巴在后面有出现,为信徒的领袖,以良善忠厚闻名(十一24)。他本来叫做约瑟,但使徒给他一个别名,想必是反映他的个性。从巴拿巴劝慰子的经过,我们没有充份的资料,而这名字也有好些不同的解说。劝慰子就是懂得劝慰别人的人,而巴拿巴可谓名副其实(九27;十一23;十五37)。他生来是利未人,是犹太人支派之一,圣殿较次要的职位就由这个支派的人担任(路十32;约一19)。不过,他的家一定已迁移至居比路,那里的犹太人也不少(参十一19;十三45)。──《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四3637这里特别提到巴拿巴的慷慨好榜样,他是当时备受尊敬的信徒( 2629;十三1),原住居比路(塞浦路斯),在耶路撒冷有亲属(十二12;西四10),并有田产。他是利未人,有权在圣殿里做事。摩西律法虽规定利未人不可置产(民十八24),当时大概已不执行了,或者不适用于侨居国外的人。“巴拿巴”的意思是“劝慰人的人”,正是他性格的好描写。关于他的事还可看十一2230;十二25;十三~十五章;《林前》九6;《加拉太书》二章。参十一22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介绍自我牺牲、甘愿奉献的代表人物——巴拿巴。很多犹太人使用“约瑟”这个希伯来名字,“巴拿巴”这个绰号表现约瑟的品格,以示区别同名的人(1:23),他性格温和、宽宏大量、知识渊博、富有属灵恩赐。在安提阿与保罗同工(11:19-24),陪同保罗做第一次宣教旅行(13:1)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四3637新兴使徒重要行事经过情形如何?】

答:使徒原文字()是奉差遣的意思,凡是奉主差遣的人,从广义来说都是使徒,并未限十二使徒之名(参帖前一1,二6,罗十六7,加一19,林前四69,十五7)。在使徒行传中,自五旬节圣灵降临以后,有好些新兴的使徒,他们或者早已归主,多被圣灵充满,大有能力为主作工,成为主的仆人,关于他们的重要行事经过情形,有的记载甚为详细,有的则甚简略,或是无可考也。

①巴拿巴——意思是劝慰子,是使徒给他的称呼,大概是因他有口才的恩赐而得名(徒十一23),他是利未人,生于居比路,原名约瑟(意增添),是个好人,为保罗朋友之一,曾被圣灵充满,大有信心,领了许多人归主(徒九27,十一24)。他与保罗同工,常往来于耶路撒冷与安提阿教会之间,受差遣作工,接济贫苦信徒,旅行布道,参加耶路撒冷会议,决定外邦人信徒的地位,他是使徒教会中,在前面的基督徒领袖之一,关于他的行事经过情形,在使徒行传中有不少记载(徒四3637,九27,十一22-30,十二25,十三127434650,十四1-711-28,十五212222535-39,参一O六题5项)。在加拉太书二章中,保罗亦曾复述他与巴拿巴往耶路撒冷去陈说传福音的情形,并且只有在随裸装假的事上,提到他的一点软弱之事(加二1-14),其他别无可责之处,据说巴拿巴是于主后五十七年为主殉道了。

②司提反——系希腊名字,意思是冠冕(参二OO题),为十二使徒从众门徒中所拣选七位执事的第一位。他是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大有信心,满得恩惠能力,在民间行了大事和神迹,当时是以智慧和圣灵说话,叫那些和他辩论的众人抵挡不住,以致被捉拿到公会去,设下假见证想控告谋害他(徒六2-58-15),但他当众申诉,在使徒行传中作了一篇最长的演辞和最有力的指控(徒七1-53),因而最后引起众人的恼怒,咬牙切齿,大声喊叫,捂着耳朵,齐心拥上前去,把他推到城外,用石头打死了(徒七54-69)。他虽然遭到如此残酷的刑罚(参利廿四14-16,申十七5),却没有对杀害他的人们存着一点愤恨之心,而在断气之前,又是跪下大声呼喊,求主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徒七60),这是多么充满爱心感人肺腑的祷告,所以圣奥古斯丁曾经指出:「司提反的祷告,在保罗归主的这事得到了应验,若没有司提反的祷告,教会就不会得到保罗。」这确是一个实际的明证(廿二20)。司提反是第一位因见访基督坚定的信仰,而接受殉道者冠冕的人,他的殉道(主后三十六或三十七年)差不多是结束了耶路撒冷的工作,从此以后分散到各处去,将基督荣耀的福音传开了(徒八1-4)。

③腓利——希腊名字,意思是爱马者,按照原文字腓利与十二使徒中之腓力是同名的,不过是汉字的译名不同而已(徒里5-13,太十3)。腓利为拣选七位执事中的第二位(徒六5,廿一8)后来因传福音的工作而著名,他曾下撒玛利亚城去宣讲基督,行了神迹,赶鬼医病,使许多人连男带女与行邪术的西门一同受浸归主(徒八5-13),以后又被主的使者指示,去向一个正从耶路撒冷回去的埃提阿伯人(即古实,乃埃及以南一国名,赛十八1,诗六八31)太监传道,领他明白圣经,信而受浸归主(徒八26-40)。使徒保罗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时,曾经来过该撒腓利的家和他同住多日,他有四个女儿,都是说预言的(徒廿一89,诗八40),她们是先知亦是教师,这足以表明腓利的家,该是一个多马充满属灵气氛爱主的家庭。

④伯罗哥罗——意思是会长。尼迦挪——意思是得胜者。提门——意思是可敬的。巴米拿——意思是坚定的。传说他在腓立比殉道。尼哥拉——意思是百姓的得胜者,原是进犹太教的安提阿人,按古遗传,他以后离开真道,设立一种无律法的伪治派,成为尼哥拉一党,放纵情欲,引诱信徒走向异邦异端信仰者(启二56)。以上这五人名字都是希腊名字,他们是使徒祷告按手被拣选七位执事的后五位(徒六56),据说其中尼迦挪,提门,及巴米拿在罗马的殉道人名录中,被指为圣人及殉道者,至于这五人的以后事迹,圣经未有记述,我们不得而知。

⑤保罗——是希腊名字,意思是微小(按古史记其身材矮小),其原名保罗是希伯来名字,意思是求问的(徒十三19,九4,六14),据说这是他父亲私袭以色列头一王的名字取来以为荣耀的(撒上八5,九2)。他的世系是属便雅悯支派的希伯来人,于主前二年生于基利家省的省会大数城,在迦玛列门下接受祖宗严谨的律法教育(腓三5,罗十一1,林后十一22,徒九11,廿一29,廿二3),大数是罗马的驻防城,于是保罗生来就是罗马的民籍(徒廿二25-29),他的父亲本来是法利赛门的人,迦玛列为法利赛门的师傅,因此保罗深信死人复活的道理(徒廿三6,廿六58,腓三5),热心事奉神,且为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徒廿二3,加一14),而敌视攻击基督,定意残害教会,曾将许多圣徒下在监里,他们被杀,他也出名定案,屡次用刑,强迫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徒八3,九121314,廿二45,廿六9-11),不料行至大马色的路上时(大马色距耶路撒冷东北一百六十哩,为叙利亚古都),忽然遇见主的显现指示,蒙主光照悔改而受浸归主,成为主所拣选的器皿,召他特作外邦人的使徒(徒九1-19,廿二6-1621,廿六12-18,罗十一13,加二8),被圣灵充满,即先在大马色的各会堂放胆传道,遭到犹太人的谋害(徒九20-31),以后在安提阿教会奉圣灵的差遣往外邦,作了四次旅行布道(徒十三1-十四28,十五36-十八22,十八22-廿一27,廿三11-廿八16),足迹走遍陆地和海洋,巾帼来往于小亚细亚,希腊等地各城乡传道,医病赶鬼,使死人复活,行了神迹奇事。在他第一次旅行不但之后,曾经参加耶路撒冷会议,与那些主张为外邦门徒守摩西律法规条受割礼的人,大大争辩,且述说他与巴拿巴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之后奉差遣摧教会长老书信到安提阿教会去安慰众人(徒十五1-35),最后保罗到了罗马。这四次的旅行布道,其间经历许多患难(徒十四22),屡次被打下监,被捉拿受审判,遭遇了陆地和海洋各种危险,然而蒙主保全了性命,以致他能以囚犯之身,获准在罗马自己所租的房子里,足足住了两年(约主后六十一年至六十三年),放胆传讲上帝国的道,工作多有果效,有许多人信主(徒廿八16-183031)。他在那里又曾写了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腓利门书,或者希伯来书也是他写的(来十三2324),他早在三年前就曾写下罗马人书,告诉他们已经在路上预备往那里去了(参罗一10-13,十五28),在新约圣经中,保罗前后一共写了十三卷书信,(罗——门),几乎占了全书的一半,他原是以制帐棚为业,自食其力,并且助人传道(徒十八3,廿34,帖前二9),至于以后的行程,是否按着自己的计划去了西班牙(罗十五2328),我们却不得而知。据说当他回到希腊与小亚细亚周游教会的时候(约主后六五至六六年),罗马城内大失火燃烧大半房屋,这原是尼录王暗中遣人放火的,后为大家晓得,引起公愤,尼王又私造谣言,说是基督徒纵火的,因此罗马官将保罗捉去,告他是基督教的首领,再次将他当为囚犯下在监里,约在主后六七年,他就被杀为主殉道了,所以他曾写信给提摩太说:「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道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提后四6-8),这想必就是他传道人生路程最终结束工作的告白了。

⑥西面——意思是听者,被称呼尼结(意「黑色」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意思是发光的,这人与罗十六21节的路求是两个人(古利奈为吕彼亚之城,在非洲北部,埃及以西,距地中海三十哩)。希律王同养的马念——意安慰者,他幼年时与分封之王希律按提帕(即杀害施浸约翰者,参五题3条)同养的朋友,这里西面和路求是从非洲来的,马念是从巴勒斯坦来的,他们是安提阿教会的先知或教师,与巴拿巴保罗事奉主,禁食祷告,受圣灵启示,保罗和巴拿巴被差遣作首次往外传道去了(徒十三1-3)。至于西面,路求,马念这三人以后的事迹情形如何,圣经未有记述。

⑦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巴撒巴意思是巴撒之子,犹大是赞美的意思,他和西拉是使徒时代教会中的两个领袖,关于犹大的事,圣经没有什么记载(徒十五2232,参一三一题6项)。

⑧西拉——意思是多树的,是犹太人(徒十六20),为耶路撒冷会议会所拣选他和巴撒巴的犹大作首领,差遣他们和保罗,巴拿巴前往安提阿报告会议的决议,送信至那里,答复关于这决议的一切问题,西拉也是先知(徒十五22-32),后来被保罗拣选作第二次旅行布道同工(徒十五40),又拣选了提摩太同行。他们在马其顿的腓立比传道时,保罗和西拉曾经被打下监,半夜祷告,监门全开,使禁卒全家听道而受洗归主得救,他们因是罗马公民,亦得山监释放了(徒十六1-41219-40),就是到帖撒罗尼迦讲道,此时西拉与提摩太一同留在庇哩亚,而保罗则独巡至雅典(徒十七1014),不久他们到雅典与哥林多(徒十七15,十八15)。保罗在给哥林多教会信中,亦曾说到西拉是他的同工(林后一19),在给帖撒罗尼迦人前后书信中,他的名字与保罗同列(帖前一1,帖后一19),彼得称西拉为「我所看为忠心的兄弟」(彼前五12),他是彼得所信托的一位带信使者。

⑨提摩太——意思是尊敬神,是路司得人,其母是犹太人,其父为希利尼人(徒十六1),母名友尼基(意美好的得胜),外祖母罗以(意欢心,提后一5)。提摩太为保罗所拣选,约在主后五十一年参加第二次旅行布道的同工(徒十六3),他在主内被称为保罗的真儿子(提前一2),他的被拣选是出于神,是经过长老们与保罗所按手区别出来的(提前一18,四14,提后一6),偕同保罗经过亚细亚,腓力比,帖撒罗尼迦,以至庇哩亚,他就和西拉留在那里,直等到保罗巡至雅典时,又叫他们速速来到雅典(徒十七1415),然后保罗打发提摩太回到帖撒罗尼迦去,坚固众教会(帖前三12),及至他回来的时候,保罗已经去了哥林多(徒十八5,帖前三6)。他与保罗联名写了帖撒罗尼迦书信(帖前一1,帖后一1),保罗在以弗所的时候,曾打发他在马其顿去(徒十九22),并联名写了哥林多后书(林后一1),以后保罗又打发他由以弗所去哥林多,提醒那里的弟兄们纪念保罗的行事(林前四17),保罗写罗马书信时,也有用提摩太的名字问安(罗十六12),末次上耶路撒冷时也和他同往(徒廿四),保罗在罗马,他也在那里,奉差遣往腓立比去,表示挂念那里的弟兄们(腓一1,二19-22,西一1,门1),保罗第二次在罗马的狱中,曾写书信嘱他把马可带来,也将皮卷各书带来(提后四9-13)。但不知提摩太在保罗死前何时到了罗马下在监狱中,惟有希伯来书中曾有提到他从狱中被释放的事(来十三23),他的身体并不很好(提前五23),路加与他都是保罗恒久的同伴,保罗对他非常痛爱而称赞不已(提后一2,四11,腓二22),按遗传说,在保罗死后,他的工作就是牧羊照顾以弗所的教会,作了主教,并且也在那里为主舍命殉道了。

⑩亚居拉——意思是鹰,生于本都的犹太人(本都位于黑海的南岸,为小亚细亚东北之一要省,徒十八2,二9,彼前一1),他与妻子百基拉(意较小者,或守旧者),可能是在罗马时就已信了主,他们从那里来到哥林多,适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时遇见他们,因和他们同是以制帐棚为业,就同主作工(徒十八1-3)。以后保罗往叙利亚去,又到以弗所他们皆与保罗同行,就留在以弗所(徒十八18-19),当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到以弗所时,他们还字啊那里,并且将上帝的道给亚波罗作更加详细的讲解,在他们的家中设有教会(徒十八24-26,林前十六19),后来他们往罗马去,保罗在写罗马书问安语中特别提到他们,是在基督里与他同工,为保罗的性命,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罗十六34)。由上可知他们夫妇对于圣经深为熟习,二人同心事奉,热心爱主,爱人如己的见证,十分表现出来,尤其是百基拉的名字,常被列在丈夫名字之前,这很可能表明她比丈夫爱主主心更万恶热切超越,善于辞令讲道之故,以后他们又再次回到以弗所去了,保罗又向他们问了安(徒十八1826,罗十六3,提后四19)。

亚波罗——希腊名字,意思是神所生的,生于非洲北岸埃及的亚历山大城,此城是希腊学术及文艺的中心,旧约圣经七十士希腊文译本就是在那里译成的,亚波罗可能是在亚历山大学校深受良好的教育,这人是有学问口才,最能讲解圣经,热心事主,只是单传约翰的洗礼,他在会堂里放胆讲到时,经百基拉,亚居拉的指导,越发详细明晰主道,当他从以弗所要往亚该亚,哥林多去的时候,亚居拉,百基拉并写信给那里的信徒接待他。他到了那里,蒙恩信主的人多得帮助,他在众人面前极有能力,驳倒犹太人,证明耶稣就是他们的弥赛亚(徒十八24-28)。保罗后来写着说:「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林前三6)可知亚波罗带领他们进入更深属灵的生命,以后亚波罗继续协助保罗,他和亚居拉,百基拉同为保罗在以弗所,哥林多工作的助手(林前十六12,多三13)。

以拉都Erastus——意思是亲爱的,以弗所人当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曾差遣他和提摩太往马其顿去,这是要劝勉信徒,将捐项送去耶路撒冷帮助那里贫乏的圣徒们,亦即表示外邦人对犹太信徒们的爱心(徒十九22,参十一2930,林前十六34)。这人可能是提摩太后书四章二十节所说住下哥林多的那人,而不是罗马书十六章二十四节所记管银库的那人,读经者注意之。

该犹——意思是主,马其顿人曾在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一同被捕,关于这人行事不知其详,在新约中还有三个人是与他同名的人(徒十九29,廿4,林前一14,约三1,参二OO题)。

亚里达古——意思是善于治民者,马其顿的帖撒罗尼迦人(徒廿4,廿七2),曾在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一同被捕(徒十九29),以后伴随保罗往耶路撒冷去(徒廿4),后来保罗第四次旅行布道,他又与保罗从该撒利亚往罗马去(徒廿七2,廿五6),在罗马与保罗一同坐监,作伴,这人是保罗一同作工,一同受苦(西四10),和路加同为保罗的好同工(门24)。

斯巴特——意是拯救父亲,庇哩亚人毕罗斯的儿子,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他随保罗往亚细亚去,以后圣经不再提到他的名字(徒廿4)。

西公都——意思是第二,帖撒罗尼迦人,曾同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到亚细亚去,他可能是德丢——第三的意思,为保罗写罗马书的代笔人(罗十六22),括士Vatus——第四的意思,是往哥林多城的一位信徒(罗十六24),他们为一父亲所生的四兄弟。

该犹——意思是主,为特庇太,非前面十三项所说的该犹(徒十九29),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他曾先到特罗亚去等候保罗(徒廿45)。

推基谷——意思是时运,亚西亚人,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他曾先去特罗亚等保罗(徒廿45),这人常受重要托付,后来他将保罗在罗马所写的以弗所书,及歌罗西书,送往这两地方的教会,他被称为亲爱的弟兄,忠心的执事,及一同作主的仆人(西四78,弗六2122,提后四12,多三12,参二九一题)。

特罗非摩——意思是抚养的,亚西亚以弗所人。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他曾想去特罗亚等保罗(徒廿5),与保罗同行同工,到耶路撒冷时,保罗曾被犹太人诬指为带特罗非摩进入圣殿,就污秽了圣殿,而成为骚动捉拿保罗的原因(徒廿一2930),后来特罗非摩病了,保罗就留下他住的米利都(希腊一城名,在以弗所以南之海岸线上,提后四20,徒廿15)。——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四37「他有田地也卖了,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

    古律法禁止利未人拥有田地(民十八20;申一十9),这例大概早已废置了(耶卅二7以下)。巴拿巴的田地在居比路或在巴勒斯坦,不得而知;依经文上看,似乎是后者,因36节也许祇是说他出生在居比路而已。──《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