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九章拾穗 【徒九1】保罗一定有一个拉丁文的全名,里头有三个字(例如罗马皇帝西泽大帝的名字是该犹、优流斯、西泽),第一和第二个名字是全体家人所共有,但保罗的前头两个名字都散佚了。第三个名字才属自己,即保罗(Paullus)。他出生第八天行割礼时,取了一个犹太名字:“扫罗”,可能取其字义:“求得”,也可能纪念历史上著名的扫罗王。扫罗是家中用的名字,他家人说犹太地通行的亚兰话,但保罗自幼便能讲希腊语,且懂拉丁文。关于保罗的详细生平,请参《保罗新传——翻天覆地——使徒》。 扫罗(后名保罗,十三9)热心传统的犹太教信仰(加一14),把基督徒当成异端,运用犹太公会的权柄,四出捉拿信徒,照犹太人的律法来定罪。──《启导本圣经注释》 仍然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杀的话: 与“仍然”相应的副词,将本节与之前的事情连接。司提反殉道,耶路撒冷的希腊派基督徒分散后,保罗仍然继续逼迫基督徒。保罗疯狂逼迫基督徒的原因,有两种解释:第一,从心理角度解释。由于保罗的自我意识,看到以司提反为首的基督徒屡次遭逼迫,仍然持守信仰——相信基督是弥赛亚,他受到极大的震憾。同时,看到犹太教的形式主义和腐败现状,他可能对犹太教产生怀疑。如此的矛盾心理,使他意识到如果承认耶稣是弥赛亚,自己一切的努力将付诸东流,只能被看为罪魁(提前1:15)。心理斗争、疑惑和矛盾使他疯狂地逼迫基督徒。但这种解释并不具说服力。第二是普遍被接受的见解,认为保罗忠于旧约祖宗的遗传,尽了其所能。作为基督教的外行,保罗认为热情满怀的基督徒是危险的分裂主义者。尤其是目睹基督徒的热心和固执,他更下定决心斩草除根。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1~31】在本书三次提到保罗的悔改(22,26章)。路加重复同一件事,希望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在教会史上,保罗所占的比重很大,因他活跃的事工,福音能扩展到世界各地。如果保罗只向犹太人传福音,不会带来基督教和罗马政府的正面冲突。保罗担当外邦人使徒(加1:1,16),并非是自己的计划(罗11:13),而是神永恒的预定。保罗最适合作外邦人使徒,他出生在基利家的古都大数,此地在B.C.1世纪是希腊哲学的诞生地,位于东西方合流地带,希腊哲学、罗马世界观及东方神秘主义混合形成此城的文化。保罗生长在这里,必然受到这种环境的影响。他书信中巧妙的讽刺笔法(林前1-4章)、严紧的逻辑体系显露他所受的希腊教育,并且他在迦玛列门下受过严格的希伯来教育,他也是少数具有罗马公民权的犹太人(22:25)。保罗的悔改成为外邦宣教的历史性事件。如此周密的装备和训练,是神为预备合用的器皿而作的工。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2】「求文书给大马士革的各会堂,若是找着信奉这道的人,无论男女,都准他捆绑带到耶路撒冷。」 “这道”一词,显然是指基督教的信仰(九9、23,廿二4,廿四14、22)。这个词的背后有一观念:“主的道”(十八25、26),就是救人的道(十六17)。神已经定规,人若要得救,就要以这道为生活方式(参考十二14);信徒认定他们所走的道路,就是这条神唯一的道,以致这个词有特定的用法。──《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3】由耶路撒冷到大马色大约有一百四十哩,步行需时约一周。与保罗同行的旅伴只有公会的官员,一些类似警察的人物。 大马色,世界最古旧的一个城市。在将到大马色时,要爬登黑门山,而大马色则在其下,正是绿色平原中的一个可爱的白色城市,『翡翠杯中的一些珍珠』。──《每日研经丛书》 忽然天上发光: 保罗前往大马士革途中的经验,成为他一生宣教和神学生机勃勃的动力。真诚火热的信仰经历,远胜于冰冷的理论知识。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3~4】保罗将到大马色的路途中,忽遭阻碍。约正午时分(廿二6),一道强烈的光突如其来地把他包围,又有声音对他说话。这是神启示显现的两种征兆。大光是神的荣耀的表现,又因一般人都知道没有人能看见神,难怪这光的能力会导致眼瞎。当彼得在监里的时候,天使的显现也同样带有大光(十二7;参太十七5)。声音也是神启示的特征(出三1~6;赛六8;路三22,九35),不过这一次是耶稣自己的声音。因此,可以说保罗曾与复活的耶稣相遇,听见过祂的声音。在其它经文,保罗提及神将祂儿子显现给他(加一16),又更进一步说见过耶稣(林前九1;参十五8)。从九27;廿二14、15及廿六16三处经文看来,这一节的解释也是如此。路加并没有说明耶稣以什么形象显现给保罗看;保罗必须问说话的是谁,是有很特殊的涵义。这儿记载的,是耶稣从天上的显现,而不是祂升天之前的显现,因此我们不能当祂以普通的形象显现,以致人会将祂与一般旅客混淆(路廿四15)。这一段记叙的重点,全落在对保罗所说的话上。你为什么逼迫我?这话直接针对保罗当前的任务而发;他以为要去攻击的是一群以异端方式敬拜神的人,其实他乃是攻击一个在天上有代言人的团体;攻击信徒,就是攻击这位属天的人物。──《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4】扫罗迫害的是信徒,主基督却问,“你为甚么逼迫我?”基督把信徒和自己当成一体。──《启导本圣经注释》 你为什么逼迫我: 表明基督和教会一体的最好例子。扫罗残害信耶稣的人,耶稣却断言扫罗逼迫自己。圣经还把教会和基督的关系比喻为身体与头(西1:18)、新妇与新郎(启21:2,9)。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5】主啊!你是谁: 犹太人不会直接称呼耶和华之名,读圣经时,遇到“耶和华”就用“阿都乃”(主)代替,是受律法第三诫的影响。因此,对于犹太人,“主”就是指耶和华神(出3:13-15)。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 扫罗听到这话,受到无法言说的冲击。面对眼前超然显现的耶稣,对过去不义的行为感到极度恐惧,所以他不得不承认耶稣就是基督。扫罗遇见主耶稣是他人生的转折点,认识到自己的无知(林前3:7),转而成为委身耶稣、极其谦卑的使徒。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5~6】保罗的回答充满胡疑困惑,“主啊,你是谁?”这话并不一定表示他认出那发言人的身份;“先生”(即主啊),这称呼是对任何属天人物理所当然的尊称(十4)。他所得的回答,明明说是耶稣对他说话,正是他所逼迫的那一位。因此,这异象对保罗的作用,就是告诉他,逼迫信徒就等于逼迫耶稣(路一16);更重要的,就是他所逼迫的耶稣已经有了属天的位份,证明祂已被神悦纳高举。这样,保罗向神的热心,却变为攻击神,因为是神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这种生活方式必须终止,他要起来往城里去,接受未来工作的新指示。这个带权威的命令,保罗若真心事奉神,就必然顺从。在几段类同记载中,这些对话似乎稍有出入,但是每次记载的整个情景,内容上并没有基本上的偏差。这段记载中后来由亚拿尼亚向保罗说的话,在廿六16、17却正是在大马色的路上主对他说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7】「同行的人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听见声音,却看不见人。」 当时的启示祇有保罗看见,同伴并没有份儿。不过,他们也看见不寻常的景象(孔瑟曼 p.58)。他们停步,说不出话;听见声音,却看不见人。根据廿六14,他们看见光,就仆倒在地,又根据廿二9,他们看见光,却听不见声音。布鲁斯(Book p.197)认为这段经文中的声音,是指保罗的声音,同伴所困惑的,是保罗与一个看不见的人说话。不过,这似乎不大可能,因为这句说明是紧接着耶稣的话,而且用字与廿三9相似。──《丁道尔圣经注释》 比较二十二9;二十六14,此三处经文似有出入,其实可以彼此补充。同行的人听到一种“响声”( 希腊原文为phone),但听不出说的是甚么。──《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九7在大马色路上,保罗的同伴也听闻那从天上来的声音吗?】 使徒行传首次记载保罗于大马色路上遇主是九7,第二次记载在二十二9;关于与保罗随行的人,第一与第二次记载显然有冲突。究竟他们是否听闻从天上来的声音呢?使徒行传九7记载:「同行的人站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听见声音(akouontes men tes phones),却看不见人。」但使徒行传二十二9却指出:「与我同行的人,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ten de phonen ouk ekousan)。」 希腊原文的意思根本没有冲突。若只闻声音而不懂其含义,希腊文的「听」用所有格动词;若闻声并懂其义,则用宾格动词。因此,将使徒行传九7及二十二9放在一起,可知当时随行的人只闻声音(就像约翰福音十二28,天父向圣子说话,群众还以为是打雷),唯独保罗才了解声音的含义(九7:ekousen phonen,乃宾格)。声音初响起来时,保罗也还不了解其意义;徒二十二7;「我就仆倒在地,听见有声音(ekousa phones)我说」。但无论九7或二十二7,都未有用宾格动词指随行的人听见声音。 同时参阅前后两段记载可知,随行的人闻声但不解其义,也看不见复活主的荣光,却只见一团光。使徒行传二十二9说他们看见光,而九7指明他们看不见在光中的圣子。两段经文清楚显出保罗与随众在同一事件的不同理解。──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徒九8】睁开眼睛,竟不能看见: 表明扫罗在大马士革的经历是活生生的见证,不是空虚的幻想。也表示扫罗过去如同睁着眼的瞎子,未看到律法和福音的真象。如今因着圣灵的洗礼属灵的眼睛开了,真正明白了十字架隐藏的奥秘。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8~9】保罗被烈光刺激的本能反应,自然是闭起眼晴。等到他开张双眼时,却仍然看不见东西。这现象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寻常,可是从他得治愈的方式看来,这却是一种超自然的作为造成的。他软弱无力,要他的同伴领着,来到大马色。在那里他禁食三天,必然仍在震惊中,尚未复原,也可能逐渐体会自己的罪孽深重,而满心懊悔。──《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10】亚拿尼亚: “主是仁慈”之意。是敬虔的门徒(22:12),在大马士革受到犹太人和基督徒的尊敬。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10~12】同时,主已为他的呼召作下一步的行动。一位叫亚拿尼亚的信徒(参廿二12论及他的品德),作了一个梦,主对他说话;这情景叫人想起撒母耳记上第三章,撒母耳听见神呼唤他,不过这里的主一定是指耶稣。亚拿尼亚要到“直街”一间屋子那里去,他会见到一个大数人叫扫罗。扫罗正在期待他到访,因为他在祈祷中也得一异象,见一个叫亚拿尼亚的人来替他按手,医治他。因此,这个安排有双重异梦的印证(参哥尼流和彼得的故事,十1~23)。──《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11】上帝给亚拿尼亚的信息,叫他一定要去帮助保罗;而指示他去『直』街。这不只是大马色从东到西的直街,更是大街。这街分三部,中间的一部是给车马交通用的,两边的人行道则是步行的人熙来攘往,商人坐在他们的小摊位上做买卖的所在。──《每日研经丛书》 “直街”今天仍在,是贯穿大马士革城东西的一条大街。这里首次提到保罗的故乡大数。──《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九12】「又看见了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进来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见。”」 “又看见”指在异象中看见,是异象中的异象。主在异象中告诉亚拿尼亚,大马色城内另一处地方,扫罗也正看见异象,见到亚拿尼亚来按手在自己身上。──《启导本圣经注释》 按手: <出2九10,关于按手>。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13~14】亚拿尼亚对扫罗这名字并不陌生,他抗议说,照他所知道的,这个人是教会的劲敌。多方消息传来,说他在耶路撒冷大施毒手;他到大马色之行的目的,也很快传开了。这句话的效果,刻画出保罗悔改的奇妙,同时将他昔日的生活形态,与他行将投身的新使命,作了强烈的对比。这里还有两个描写信徒的新字眼。圣徒(九32、41,廿六10,参二32,廿六18)是保罗常用的字,表示信徒是分别出来事奉神的,必须有合宜的品格。一切求告祢名的人响应了二21(珥二32),又在廿二16再度出现,吩咐保罗要受洗(再阅林前一2)。──《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13~16】信徒都知道保罗是残酷的逼迫者。这成为信徒接受扫罗的一大障碍。主知道这种局面,亲自向亚拿尼亚启示,说明保罗归信的事实,让他为保罗辩护。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15】保罗是神所拣选并且“分别出来”向外邦人传福音的器皿(罗一1;西一1)。──《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九15~16】或许有人觉得亚拿尼亚这话,表示他对神不顺服,他应该知道神比他更清楚!可是他这样说是十分自然的,而且在这一段话里;更引入神选召保罗作仆人的宣告。廿二14~16同样事件的记载中,这句话是由亚拿尼亚向保罗说的,论及神对他未来角色的指示。神已立意呼召保罗作祂的工人,他的任务是要在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人面前,宣扬神的名。这儿神选召的观念,与廿二14,及廿六16相符合,也与保罗在加拉太书一15所表白的相合。宣扬我的名(to carry my name)是个很特别的用法,表示为耶稣作见证(参九27)。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人,代表了三大类人,保罗后来果真在他们面前作见证;这些字的排列次序很特别,强调出保罗奉派去外邦人中间作工。宣扬神的名并非易事,包括要为耶稣受许多苦难,这与当初他加害信徒成了尖锐的对比(九13)。忠心为主作见证的代价极重,传福音的人因此多受苦难;对于这一点,使徒行传仍丝毫没有掩饰。──《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17】被圣灵充满: 圣经多处论到圣灵的洗礼、圣灵充满、圣灵的恩赐。在此简略论述它们的意义和关系。圣灵的洗礼与施洗约翰的水的洗礼、五旬节圣灵降临以及哥尼流家圣灵降临有区别(可1:8;徒1:5;11:15)。论到洗礼的意义和功能<1九3,关于水的洗礼>,可以区分水的洗礼和圣灵的洗礼,但也无法严格区分。洗礼意味着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可10:38;罗6:4;西2:12),水的洗礼和圣灵的洗礼在形式(象征)和内容(事实)上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耶稣命令洗礼要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太28:19),信徒是从水和圣灵生的(约3:5)。总之,信徒在接受耶稣为基督时,即重生时就领受了圣灵的洗礼,<绪论,圣灵的洗礼>。圣灵充满与圣灵洗礼的区别:①圣灵强有力的工作,使信徒心灵感动或心志刚强(徒4:8;7:55);②信徒通过与内住的圣灵长久亲密的交通,得到属灵的成长(徒11:24)。圣灵的恩赐是神为了教会的益处和成长,赐予信徒的特别的恩典(如预言、方言、属灵分辨力、医治等)及为一般信徒成长赐予的恩赐(教导、救济、管理、爱等)(罗12:6;林前12:10,28,30;约壹4:1)<林前 绪论,有关圣灵恩赐的比较与研究>。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17~18】保罗获接纳为教会一分子,被称为“兄弟”。他受圣灵,成为肉体与灵性都能真正看见的人。──《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九17~19】于是亚拿尼亚照神所吩咐的做了。他把自己的疑窦放开,亲切地称保罗为兄弟,并按手在他身上。这个举动必然是医治的表征(路四40)并传递神的祝福。这段经文中,是否包括了赐圣灵给保罗,并不清楚;似乎没有,因为这是在洗礼之前的举动,而一般来说,受圣灵多半与洗礼相连。当时,亚拿尼亚向他表示,差他来的主,正是向他显现的主,要叫他得医治,并受圣灵。保罗恢复视力,眼睛上有鳞片般的东西掉下来(正如多比雅〔Tobit〕的故事一样,Tobit 三17;十一13)。他受了亚拿尼亚的洗(无需由使徒到这里),然后便结束了禁食。──《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19~25】九19-25 根据加1:16,17,保罗悔改后,在阿拉伯停留了一段时间,是在他第一次访问耶路撒冷(26-31节)之前。根据经文,推测保罗在阿拉伯的期间,可能是在22节和23节之间。“过了好些日子”(23节)可以理解为保罗悔改至访问耶路撒冷的期间。大部分学者认为这段时间是3年。突如其来的悔改带给保罗冲击和惶恐,必须先隐居、默想和祷告,才能正式担当传道的使命。在阿拉伯的3年,保罗在圣灵的光照下,重新研究旧约,并与主耶稣有了深入的交通。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21~22】当时听保罗讲道的人,一定大大震惊,因为他们知道他上大马色的原意。犹太人口中的话,无疑是路加撰写的,为要表明他们的态度;留意他用“残害”来描写保罗的活动,与保罗自己在加拉太书一13、23所用的字一样(这字在新约别处并没有再用过)。“求告这名”一辞是基督徒的口吻(九14),犹太人显然已沿用了。他们的敌对态度,祇有叫保罗这新归正的人更加迫切,令他们无法驳倒他说耶稣是弥赛亚的道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22】路加生动地刻画“外邦使徒”活泼的福音事工。1-7章以彼得的事工为中心,13章之后着重讲述保罗的事工。所以,使徒行传称为保罗行传也可以是名符其实的。8-12章,腓利、彼得和保罗的事工并列出现。通过神的启示,使得彼得对哥尼流的偏见(10:1-43)、亚拿尼亚对保罗的怀疑均被消除(九10-18),由此可见,福音的能力能推翻一切隔阂,使人和睦(罗3:22;弗2:13,14;西1:21,22)。在此看到彼得和保罗的关系。保罗悔改后第一次访问耶路撒冷,不仅想与彼得建立弟兄之间的相交,更想详细了解耶稣的事迹(徒九26-30;加1:18-20)。他强调见到彼得和其他使徒之前,已明白福音的奥秘(加1:21-24),他用“我的福音”(罗16:25;提后2:8)强调自己的信息的独立性。在圣灵的光照下,保罗再思长年积累的旧约知识,树立起坚固的信仰体系(罗16:25,26;弗3:2-10)。彼得和保罗所传的信息,本质相同,只是在主所托付的使命上各自独立(加2:8)。证明耶稣是基督: 保罗作为福音的见证人,始终坚持“只传耶稣基督”的原则(林前1:23)。甚至因着基督把先前觉得有益的当作有损的,丢弃万事,看作粪土(腓3:7,8)。20节称基督为“神的儿子”(罗1:3,4,9;林前1:9),使徒行传只此一次提及,是由使徒保罗见证的。残酷、疯狂逼迫耶稣的扫罗,变成走在传福音的最前列的见证人,只能说这是神伟大的神迹。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23】依据《加拉太书》一17~18,这段“好些日子”约为三年,包括保罗去亚拉伯在内。亚拉伯为大马士革东边的叙利亚沙漠地带。──《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九23~24】路加说在大马色过了好些日子便发生这些事。这句短语所指的时间至少三年(加一18)。保罗在大马色工作和讲道三年之久,犹太人决心要杀害他,其至在城门设立监守的人,以防他逃走。但是古代的城市都有城墙,而这些墙通常都相当宽广,足以供车辆行驶其上。在这些墙上有房子,而这些房子的窗都伸过墙外。深夜里,保罗被送到这样的一所房子里,用筐子把他从城墙上缒下去,他就这样偷偷地走出了大马色,走上了去耶路撒冷的路。保罗此时才在为基督冒死的入门之处,可是这里他仍然是仅以身免。──《每日研经丛书》 【徒九23~25】路加所记“过了好些日子”可能相当于保罗在加拉太书一18所提,他上耶路撒冷之前的那段日子。那儿“过了三年”的说法,可能是一种把前后算在内的讲法,可能实际的时间不超过两年。保罗往亚拉伯的期间,应该就插入这里,然后他才回到大马色。根据使徒行传,犹太人商议要杀保罗,在城门守候不让他逃脱。可是他们的计谋不得逞,保罗被人用筐子从城墙上的房子窗口缒出去。然而依保罗自己的记述,把守城门的是大马色亚哩达王手下的提督,属拿巴田亚拉伯王国。这段与哥林多后书十一32、33的记载很配合,因为既然保罗刚从亚拉伯回来,很可能他传的道已挑起那里犹太人的不满。当然大马色的犹太人与提督同谋,甚至招揽他支持迫害保罗,也有可能。──《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26】「扫罗到了耶路撒冷,想与门徒结交。他们却都怕他,不信他是门徒。」 保罗安全逃出了,但他视这样走避为一种耻辱(林后十一30)。他来到耶路撒冷,尝试与信徒们相交。可是,根据路加,他们对他有防避,怀疑他是奸细。解经家对这情况甚为不解,因为保罗戏剧性的悔改,以及后来四处传道的消息,在时间上显然足够传回耶路撒冷的了。他们难道以为保罗这样明显的悔改,是深谋远虑的布局?──《丁道尔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记载保罗归主之后,去过耶路撒冷五次:1,九23~30。 这次可能就是《加拉太书》一18~19所提的那一次。九27所说的“使徒”,就是《加拉太书》提到的彼得和主的弟弟雅各。2,十一30。保罗和巴拿巴送捐款去赈灾。3,十五1~30。为“割礼“事争辩,和《加拉太书》二1~10一段相同。4,十八18去还所许的愿。5,二十一17~二十三 35。这次回圣城后被捕。──《启导本圣经注释》 不信他是门徒: 保罗悔改后,在阿拉伯停留3年,从大马士革到耶路撒冷,去见那里的弟兄。但耶路撒冷的弟兄防备他。虽然他们也听到保罗在大马士革悔改并见证福音(22节)的消息,可是当初残酷逼迫基督徒的人,隐居3年后,怎么会突然改变他们恐怕保罗是“披着羊皮的的狼”。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27】「惟有巴拿巴接待他,领去见使徒,把他在路上怎么看见主,主怎么向他说话,他在大马士革怎么奉耶稣的名放胆传道,都述说出来。」 无论如何,巴拿巴当时的反应,正切合使徒行传对他个性的介绍,他能接待一个人人都未能接纳的人,而教会对保罗过往的逼迫,却缓于宽恕,对他仍疑惧不安。巴拿巴领保罗去见使徒,又陈述他自己所深信的事,若信徒领袖接纳这些事,就会改变保罗在他们心目中的形像。巴拿巴特别提出保罗怎样放胆为耶稣发言,甚至不顾自身安危。从路加的角度来看,保罗与耶路撒冷的教会领袖所以有联络,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但对保罗来说,他写信给加拉太信徒,讲到自己初信的过程时,却很想强调他自己的独立性。他坚持说,他的信仰不是从人来的,而且强调他往耶路撒冷之行甚匆促,仅有十五天,祇见过彼得和雅各两使徙(加一18~20)。──《丁道尔圣经注释》 当甚他的人怀疑保罗是探子时,巴拿巴却相信他诚实无伪。世人大致可以分成信人为善与信人为恶两类;而人生一个奇怪的事,就是通常我们把对别人的想法,便把他们当作那样的人。如果我们坚持怀疑一个人,结果会使他作出那可猜疑的事来。如果我们坚持信任一个人,结果会使他证明那信任是对的。『爱不计算人的恶』。如果有人像耶稣那样的相信人;他就足以成为像主的门徒。──《每日研经丛书》 【徒九28】保罗在耶城与彼得同住十五天(加以18),一定向后者学习了不少耶稣的教训与言行,然后在耶路撒冷展开他的布道工作。后来,与说希腊话的散居犹太人辩论;这些人态度激烈,视保罗为大叛徒,要杀害他,门徒才把他送往大数。要到十年后,巴拿巴带他到安提阿,才再读到有关他的事(十一25)。 这期间,保罗可能在叙利亚和基利家省传道(加一21)。──《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九28~29】在这段短促的逗留中,保罗与使徒们密切来往(同一辞参一21),并继续公开奉主耶稣的名讲道。对路加来说,保罗能与使徒同列作见证,因为他也是被复活的主所召出来服事祂的。不过,不管使徒曾有什么行动,保罗却有感动要追随司提反的步履,向说希利尼话的人作见证。他也和司提反一样,被他们追逼而必须逃亡。这段保罗传道的记载,似乎很难与保罗自己在加拉太书一22的见证切合,“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我们不能肯定“犹太各教会”是否包括耶路撒冷的信徒,还是祇指周围的村庄。答案要视加拉太书一18、19是不是说保罗祇见过彼得、雅各,而没有去拜访任何教会的聚会;若他去过教会,则不必见过其它使徒,除非他们都不在耶路撒冷。不过,很可能保罗在加拉太书中乃是要对付一项指控,说他在犹太时参加了一次宣教工作,而那时他乐意坚持守割礼(加五11)。赖特福说:“所以,耶路撒冷大部份信徒可能未见过保罗,而犹太全地的信徒,则必然未亲眼见过他了。不过,虽然两处记载并不矛盾,路加的记载给人的印象,实在需要用保罗自己更准确的记述来调整。”根据使徒行传,保罗的工作是在说希利尼话的人中间,就是从分散的各地回归耶路撒冷定居的犹太人;这样,他就显然没有在犹太村庄地区做传道的工作了(参廿六19、20注)。──《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29】放胆传道: 这是本书的特色,共出现7次。可以看到保罗悔改成为传道者的面貌。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30】「弟兄们知道了,就送他下西泽利亚,打发他往大数去。」 由于保罗的性命受到威胁,朋友就把他先送到该撒利亚海港,然后送回大数他的本乡去。这里也切合保罗自己的记述,说他到了婣利亚和基利家境内167。大数是基利家的首都,是地位很高的学术中心。关于保罗与它的关系,参阅廿二3和廿一39。──《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31】「那时,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都得平安,被建立;凡事敬畏主,蒙圣灵的安慰,人数就增多了。」 至此保罗暂时退场,直到十一25、26才再出现。可是,路加的故事至此已完成一个重点。一切的预备都已完工,教会下一步的宣教工作即将迈向外邦人。于是路加停下来,将当时的状况作个总结。虽然当时对保罗的逼迫兴起,但由于他离开了现场,教会所受的迫害便停顿了,暂时教会可享受一段平安的日子。这时教会已遍布整个巴勒斯坦,虽然路加并没有提及在加利利的布道活动,但他一定认为,耶稣在世时的门徒已经成为教会的成员,并在自己的家乡传福音了。路加提到教会(译注:单数)遍布整个地带,颇值得注意。教会视自己为一有机体,各地的小组联合成一体(参加一22;帖前二14)。由于敬畏神,又得圣灵的能力扶持就得以坚固,人数不断增多。──《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32】吕大是耶路撒冷与约帕间的小镇。镇上有些信徒并未因迫害而离开。这些因耶稣和五旬节使徒传道而信的人,住在这一地,为福音工作 。──《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九32,41】在这段里有一个很有趣的字。在吕大的基督徒两次被称为圣徒(第32节与41节)。在本章较早的地方,亚拿尼亚用同一个字(圣徒)形容耶路撒冷的基督徒(第13节)。这是保罗常常用来形容教友的字眼,因为他常常写信给在某处的圣徒。 希腊字是hagios,这字意义深远。有时这字译作圣洁,但是它的根本意义乃是不同。基本上,基督徒乃是那与世上的一般人不同的人。但是那不同在甚么地方呢?以色列人用hagios这字有特别的意思。他们是特别圣洁的民族,不同的民族。其不同之处乃是上帝从万族中拣选他们去从事祂的工作。以色列却并未达成任务;她背逆了,而因她的行动,她失去了她的特权。教会成了真以色列族;而基督徒就变成了不同的民族,他们的不同乃在于事实上,他们是为上帝的特殊目的而被拣选的。──《每日研经丛书》 【徒九32~43】彼得在巴勒斯坦西部地区巡回传道。除了在耶路撒冷活动,他也寻找遭逼迫而分散的犹太人,教导及劝勉他们。在这里介绍在他的事工中具有代表性的两大神迹。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34】「彼得对他说:“以尼雅,耶稣基督医好你了!起来,收拾你的褥子!”他就立刻起来了。」 这里译作“收拾你的褥子”的吩咐,一般认为是叫以尼雅把褥子卷起来;不过英文“收拾床褥”的意思是起床后把床弄好,而希腊文的意思本来是弄好床准备躺下。可是,这话又可以解作把椅垫弄好,准备坐席吃饭。这样就与路八55相呼应。无论如何,这行动都表示他真的痊愈了。有人会用心理因素来解释他得医治,因为的确有些瘫痪是歇斯底里式的。不过,重点是他因耶稣的名得到医治,而当地不少人因见他得痊愈就信了主。──《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35】「凡住吕大和沙仑的人都看见了他,就归服主。」 路加用“凡住……的人”,是表示人数很多的写法。当地人可能包括非犹太人在内,因为这是个半外邦的地域,不过这里并没有直接提及。沙仑是由吕大向北至迦蜜的沿海平原。──《丁道尔圣经注释》 沙仑位于吕大与迦密山间,是块沿海的平原,住有许多外邦人。──《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九36】约帕即今雅发,为以色列国在地中海的港口,当日是女圣徒大比大的家乡,彼得在这里住过(43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大比大: 希伯来名字,希腊语是“多加”,翻译为羚羊或母鹿。圣经常用母鹿比喻爱妻(箴5:19)、或传好消息的人(创4九21)。大比大热心行善,救济别人(罗12:8),真诚照顾寡妇,为她们裁剪衣服(39节;赛58:7;雅2:15,16)。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36~38】约帕(现代的雅法〔Jaffa〕)在海边离吕大有十二哩(十九公里),那里也有一班信徒,其中一位妇女叫做大比大(亚兰语)。路加告诉我们,这名字的意思与希腊文多加相同,而 RSV英译表明这两个名字都解作羚羊。她广行善事,多施赒济,这些都是犹太人极推崇的美德,信徒也一直承袭履行。彼得正在附近的时候,她患病死了。她的朋友(希腊文用一个含糊的“他们”,与一般英文用法相似,中文作“有人”)照一般惯例把她洗净,但没有膏抹埋葬,却停在楼上,在没有人干扰之处。这样做表示他们指望大比大会复活;路加的读者一定会想起旧约中类似的记载,说到人把尸体停放在楼上(王上十七19;王下四10、21)。这事或可证明,有些早期教会信徒相信,主再来之前信徒不会死,必然会复活。无论如何,约帕的信徒有足够的信心,相信她会复活,于是差人请彼得立即前来。──《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37】死人埋葬前须洗身。尸体通常停放楼上,等待殡葬。在耶路撒冷,人死了当天便须葬殓;在城外地区,可以留放三天。──《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九39~42】彼得一到,就被带至大比大躺卧的所在。当时屋里坐满了哀丧的人,其中有一班寡妇把大比大做给她们的衣服给彼得看,希腊文可以指她们当时穿在身上的衣服。照顾寡妇贫困者,是一个团体必然的责任,信徒圈子中,自然承继了犹太人的惯例,照料孤寡。这些表现,可能用意在催使彼得行神迹。他仿照耶稣在类似环境下的榜样,把所有的人从房间中打发出去(可五40,这细节在路加记载同一故事中没有提及,路八54),然后祷告(王下四33)。接着他呼叫那死了的妇人,“大比大起来”。在亚兰语,这句话是 Tabitha
cumi,与耶稣叫耶鲁的女儿起来的 Talitha cumi(可五41),只差一个字母。这巧合引起揣测,说这个故事是从另一故事编撰出来的,不过这种讲法并没有可靠的证据。这位已死的妇人回应了彼得的话,睁开眼睛,坐起来了。这时,彼得才伸手扶她站起来。这神迹纯粹是出于祷告和命令的话语。最后,彼得把信徒和寡妇们叫来,这句话的意思为:“信徒,包括寡妇”,不过,我们不必强说大比大祇帮助信主的寡妇。同样,像以尼雅得医治一样,这神迹的消息传遍那地,就有许多人信了主。──《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九40~42】彼得曾行神迹医治病人(3:1-10;5:12-16;九32-35),也曾判决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死刑(5:1-11),但没有使死人复活过。我们只是记得耶稣曾使睚鲁的女儿和拉撒路复活(可5:41,42;约11:43,44)。彼得依靠耶稣的能力,让周围的人避开,跪下恳切祷告,确信耶稣必使大比大复活,因此凭信心命令大比大复活。彼得实际经历了耶稣的话:“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九43】「此后,彼得在约帕一个硝皮匠西门的家里住了多日。」 群众的反应良好,彼得自然会留在那一带,好作栽培的工夫(他在吕大本来也是要这样做)。有意思的是,他住在一个硝皮匠家里,这一细节所以记下来,是为了指出下面的故事,彼得因此有“地址”可寻(十6)。解经家指出,硝皮匠是不洁的职业,是法利赛人所顾忌,并尽量避免与之接近的人。不过,彼得曾否有这种顾忌,我们不得而知,因此不知道路加是否特意记这一点,表明他从顾忌中解脱出来。──《丁道尔圣经注释》 本书作者路加记载人名常常同时说明他的职业,容易辨认(看十六14;十九24;提后四14)。硝皮匠是将牲畜的皮哨制为革的人,因与死畜接触,依犹太习俗乃不洁净的人。彼得决定在此人家中住宿,可以看出他愿意摆脱犹太人的旧礼仪,有了向外邦人传讲福音的准备。参十17注,他后来且与外邦人同住(十48)。──《启导本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