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导论拾穗 【何为罗马书?作者是谁?(罗一1,7)】 答①罗马书是新约保罗书信的第一卷(罗——门),其内容要义,系记述人类普遍的罪恶,得救的福音,律法与恩典的功用,因信称义的真理,称义后的福气,罪与恩的由来,得赎的盼望,得胜的信心,信与不信者的结局,奉献与成圣的生活,以及问安劝勉等事。总观全书要义,乃论圣道之根基,证明得救之门路,是与加拉太书相互发明,同为注重关于因信称义之大道。据多数人之意见,咸认本书为得救的指南,为保罗领会福音性质一本最完备详尽的注解,其重要性仅次于四福音书,故本书被列于保罗十三卷书信之首,且因其主题讲论因信称义为主也。 ②在新约全书廿七卷中,按保罗十三卷书信之卷数约占全书之半数,书中所论教义真理,至为扼要而精深,故甚为圣经学者所重视,据查考林前五9,林后二4,西四16,帖后三17,各处经文显示,可知保罗另外还写有达哥林多,老底嘉书信,及其他书信,皆未列入新约圣经中,圣经家且有认为希伯来书亦为保罗所著者(参来十三18,19,23,24)。总之,自罗马书至腓利门书,这十三卷书信,确系保罗的著作,这些书信的编排,不是按照时间排列的,乃是按着教义次序编排的,按其要义,可以区分为五类: A、属于教义神学性质者——罗马书、加拉太书为保罗第三次出外布道时写的,皆论因信得救的真理。 B、属于教会政治性质者——哥林多前书,为保罗第三次外出布道时写的,辩论治理教会规章。 C、属于末日教义性质者——帖撒罗尼迦前后书,为保罗第二次外出传道时写的,预言基督二次荣耀降临,再来之道。 D、属于信徒灵性者——以弗所书,腓力比书,歌罗西书,腓利门书,为保罗在罗马监狱所写,论在主里的丰满,又称为监狱书信。 E、属于教牧学性质者——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腓利门书,为保罗被释放以后及二次坐监时所为,论到教会行政之道,称为教牧书信。 ③本书为保罗(罗一1,生平,参徒廿二3,廿一39;腓三5,6;一四五题5项)于主后五十八年在哥林多信徒该犹家中写成(罗一7;林前一14;罗十六23),是当他出门传的末期,即他带着周济贫穷圣徒的捐项,而预备离开哥林多前往耶路撒冷的前夕(徒廿2,3,16,十九12;罗十五22-27),本书是由保罗的书记德丢代笔(罗十六22),是由哥林多近郊坚革哩教会女执事非比(意发光)带至罗马(罗十六1,2),直到此时保罗尚未去过罗马,他是预先写了这书信,通知罗马的弟兄们,他是已经在去罗马的途中了(参徒廿三11;罗一7,10,13,十五22-24,28),及至三年后,他才到达罗马。罗马教会是保罗的同工们所设立的,其主要分子大概是由于五旬节圣灵降临时,到过耶路撒冷的罗马人,或是侨居罗马的犹太人所组成(徒二10),其中有些人乃是保罗带领归主的,并有他的亲友,所以他虽未到过罗马,却与他们有了深厚的情感(罗十六7-27,十五22,23),当时彼得亦未娶过罗马,故在保罗问安语中没有提及他的名字,彼得是在保罗以后去的,至于天主教传说主后四十四年彼得曾经到过罗马,设立教会,并作保罗主教二十五年之久,此乃出于教皇揽权主义的说法,捏造的谎言而已。 ④本书不论从智识或神学立场看来,一向都认为是保罗的杰作,古教父罗马革利免(Clement of Rome)(保罗契友,死于A.D.101年),伊格拉丢(死于A.D.110或117年),波尼克Polycarp(A.D.80-166年),犹司丁(A.D.103-166年)诸氏皆引述本书,并认系保罗所著,而在其著述中的引证,或编着之新约目录,皆将本书列为保罗十三卷书信之内,犹太史家约瑟弗(A.D.37年生于耶路撒冷,出身贵族祭司,死于A.D.100年),亦作此承认之,约翰加尔文(主后一五O九年——五六四年,法国复原派改教师,神学家),称此书为打开了圣经一切宝藏之门,马丁路德(主后一四八三——五四六年,德国著名宗教改革家),称它为新约中主要的著作,是纯净的福音,它好像大光一样,把全部圣经都照亮了,又好像路标一样,能使研究圣经的人,得以进入全部圣经深奥之处,观诸言论,皆给予本书最高的评价。 ⑤本书的背景,是值犹太人的摩西律法为神旨意最完备的彰显之时,以其规条为他们所共同信仰的准则,并且也需要全人类之遵守,其所坚持之主张,是外邦人要作基督徒,必须先受割礼,并遵守摩西的律法,这些问题的要求与保罗的主张相反,他认为人在神面前称义得救,是根本依靠基督的恩惠,而不是靠着摩西的律法,因为人本着他的罪性,是绝对活不出来完全满足那神道 完全,与圣洁的律法生活来。使人罪得赦免称为圣洁的,乃是完全因着基督宝血和恩典的功效,因此就这律与恩典两者之间,保罗在本书中作了最精辟的辩论和解释,为我们在因信称义,因信得救的真理上,建立了信仰坚固不拔的根基。 ⑥保罗写本书信而想到罗马去的缘故,是因切切盼望想见罗马的信徒,要把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他们,使罗马的教会可以坚固,和他们的彼此信心同得安慰,要在他们中间得些善果(罗一11-13,15),同时在亚细亚的教会已经受到割礼派的诱惑,他深恐罗马教会亦会受到其影响而背道(参罗二25-29,十六17-20;加五2-11),故未到罗马之前,先写此书信详论因信称义的大道,可见保罗这一计划行程之目的,丝毫没有为求自己的喜悦,乃为传主福音之使命而行呢?——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罗马书简介】 一、著者――使徒保罗。他原名扫罗,是地中海东北角基利家省大数城的人,属于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原先在迦玛列的门下,按着犹太教的律法严紧受教,热心事奉神。只因缺少启示,以致强烈反对拿撒勒人耶稣,并且杀害信耶稣的人。后在去大马色城的途中,主耶稣从天上向他显现,荣耀的光将他全人照倒,甚至眼瞎;从此认识了基督,领受了托付,成为主头一号重用的仆人。当时已将主的福音从巴勒斯坦地,经过地中海,推广至欧洲;建立教会数十处。其间又陆续写出计十四封(一般均认希伯来书亦他所写),占新约书信中的大部分,成为后世教会无限的供应。 因着他一开头,对荣耀的基督就看见得这样清楚、强烈,这个异象就控制了他一生的路程,叫他至死忠心,甚至为主殉道;也控制了他的事奉,叫他无论到那里作工,都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这是他书信中最主要的特点。 二、着时着地――约在主后五十八年,保罗第三次出外传道时,写于希腊的哥林多城。 三、主题――道成肉身、死而复活的基督,乃是神赐给人的福音。一至十一章说到这福音的内容,就是神在基督里丰满的救恩;十二章以后说到人蒙恩后所该有的光景。总之,就是说出神借着祂儿子在人身上所作恩典工作的纲领和概要,以备引进以下各卷书信对这恩典工作的详论。 四、钥节―― 1.「这福音…论到祂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一2~4) 2.「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一17) 3.「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八30) 五、钥字―― 1.「信」(一17;三22…)共享五十八次。 2.「义」(一17;三26…)共享三十六次。 ――《读经指引》 【在正典中的独特地位】罗马书常列在保罗书信之首。这样做是正确的。使徒行传的记载,到保罗抵达罗马后完结。新约圣经的书信部分,由保罗在探望罗马信徒前写给当地教会的一封信件开端,这编排是合理的。更重要的是从神学的角度来看,罗马书是新约圣经中最重要的一卷,又是神话语里最具系统的基督教神学著述。 在历史上,罗马书是最有影响力的圣经书卷。奥古斯丁因读到罗马书十三章13至14节而悔改归主(主后380年)。马丁路德明白神的义和“义人必因信得生”的意思后,便掀起了宗教改革运动的帐幔(主后1517年)。 韦斯利约翰在伦敦奥德斯盖特街的莫拉维亚家庭教会聚会时,听见人朗读马丁路德的罗马书注释的前言,体会到得救的确据(主后1738年)。加尔文曾写道:“任何人通晓这卷书,就是找到一条明白整本圣经的通道。”——《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作者】异端人士,甚至抱极端怀疑态度的批评家,都曾一致地接受正统的立场,承认罗马书的作者就是这位外邦人的使徒保罗。事实上,在广为人知的论者中,第一个明确地指出保罗是本书作者的,是异端论者马吉安。曾引述这书内容的正统派基督徒,包括罗马的革利免、伊格那修、殉道者犹斯丁、坡旅甲、希坡律陀和爱任纽。穆拉多利经目也将这封信列为保罗的著作。 内证有很强的证据,证明保罗是本书的作者。书中的神学、词汇、精神都显著地表现出保罗的特色。信里说这是保罗写的(一1),但这当然不足以说服怀疑论者。然而,其它参考经文如罗马书十五章15至20节进一步证明这点。最具说服力的,大概是书信的内容,与使徒行传有大量不谋而合之处,且看来并不是刻意安排的。例如提到向圣徒收集捐款的事,提及该犹、以拉都,又提到很久已计划要到罗马去。这都指示保罗就是作者。德丢是替他缮写这信的助手(罗一六22)。——《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写作日期】罗马书于哥林多前后二书之后写成,因为哥林多前后二书提到收集捐款,而罗马书说已准备好送去给耶路撒冷贫穷的圣徒。本书提到哥林多的港口坚革哩(罗一六1),还有其它的细节。这使大部分学者认为,保罗是在哥林多写本书的。保罗在那里只逗留了三个月(正在他第三次传道旅程的尾声),有人密谋对付他,所以他不得不离开。因此,本书必定是在这段短时间内写成的。所以,写作日期大约是主后五十六年。——《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写作背景】有关罗马教会的起源,圣经未有记载,唯提及五旬节从各地来到耶路撒冷的客旅中,有“从罗马来的”(徒二10); 可能是由这些人将福音的种子带回罗马。当保罗写此信时,罗马教会已日渐兴旺,名闻于世(一8)。
本书信最后的问安名单及二17;四1, 12; 九24;
十一13等,显示罗马教会的成员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史载革老丢皇帝曾强逼所有犹太人离开罗马(徒十八2), 至保罗写书时虽已事过境迁,然而从本书序言(一5, 6, 13)与结尾(十五15-19)的语气看来, 这是一个外邦人占多数的教会。 本书是保罗第三次布道旅程中,于哥林多写成的 ( 比较林后8章; 9章及罗十五25;徒二十四17;参徒二十2-3) 。 保罗早有意去罗马看看(徒十九21),可惜始终未能成行 (一13; 十五22)。 此时他已完成东方布道的工作,只待将外邦教会的捐项送到耶路撒冷,他就要转向西方,路经罗马然后开拓新的工作(一11∼12; 十五23∼24)。 为使罗马教会成为新布道工作的根据地,保罗在他到访之先,以书信陈明他所传的福音真理,俾使教会认识并支持他的福音使命。――《罗马书串珠注释》 【主题特色】一16-17开宗明义提示了“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既证明普世人都在罪恶之下,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一18-三20),三21起便点出神如何在律法以外为人预备了救法,使人因相信耶稣基督得白白称义。于是“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 (林后五17) 第6章以后,表面上作者好像应接不暇地解答一连串的问题,事实上这一问一答的后面,乃严谨地受制于因信称义的中心思想,且进一步将“义人必得生”的道理阐释尽致。 全书也极力指出因信称义的福音是为普天下的人预备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以色列人目前虽然在这真理上绊跌,将来仍要因信得救。 本书是圣经中对“因信称义”的道理阐述得最为透彻的一卷,历世历代圣灵使用这卷书呼召神的子民回到信仰的正路上。主题清晰,立论严谨,是本书最大特色。教义的讨论每以辩论方式进行,并且广泛引用旧约,反映圣经真理极美的连贯性。冗长的序言与结束问安也是特色之一。――《罗马书串珠注释》 【作者】德国有一神学派称为 TUBINGEN的,他们素以“研究”著名于神学界,在极端不信派中亦极负盛名。这派学者在八十多年前发表了很多书信,一致认为哥林多前后书,加拉太书和罗马书毫无疑问是保罗所写的。既然不信派也同意这说法,罗马书的作者是使徒保罗应该再没有讨论的必要了。──《新旧约辅读》 【年期】使徒行传二十2∼3提到保罗离开以弗所到希腊住了三个月,根据使徒行传的时间计算方法,可能是五十七至五十八年的冬天。而罗马书十六23“该犹问你们安”这句话证明保罗是在该犹家中写信,该犹是哥林多人,那书写地点必然在哥林多。保罗利用这两年间的时间,因冬天船只不能航行,故停住哥林多三个月,在没有打扰的安静环境中完成了罗马书,然后请坚革哩教会准备往罗马去的女执事非比顺路带往罗马应该是最合理的说法。──《新旧约辅读》 【目的】罗马书写成的原因有四方面:保罗想往西班牙传福音,若照往时习惯回安提阿这根据地的话就太远了,于是他写信给罗马,希望罗马教会能成为他往西班牙传福音的支持者。 保罗知道不能贸贸然叫罗马教会支持他,故特别用罗马书将福音阐释清楚,使罗马信徒能了解及同意他的负担。 当时有许多假师傅传靠行为得救的道理,这些假师傅四处走,所以保罗快速写信提醒信徒要明白福音的意义,致不会受骗。 出于圣灵的感动及默示,圣灵要藉此书将最重要的福音真理传给教会,因罗马书是新约中把福音写得最清楚及最重要的一卷书。──《新旧约辅读》 【著者──使徒保罗】徒一1明说是保罗写的书信,按全书内容来说,不论是救恩的理论,辩证的法则与作者的属灵造诣,都很自然地使人相信,保罗是最合格的作者。 虽然有人以为本书末章,作者向许多人问安,显见作者必定是到过罗马的人。但保罗这时还未到罗马,所以本书或本书末一、二章大概是别人写的。但这一点也不成问题,因为当时的罗马城是罗马帝国的京都,各地人民来往迁徙无常,如亚居拉、百基拉本来住在罗马,后来搬到哥林多(徒十八2),保罗写本书时,他们又搬回罗马(罗十六3),就是最好的例子。 又如十六5的以拜尼土原是“亚细亚初熟的果子”,可见必定是在亚细亚信主,或原是亚细亚人,却迁居于罗马。所以保罗虽未到过罗马,却因有许多在别处信主而认识保罗的信徒,移居罗马,因而保罗在信末向他们问安(参十五13)。——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著书时地】从徒十五19,22,26,可知当时保罗已经不只一次在亚细亚、马其顿、亚该亚等地工作,甚至他说:“如今在这里再没可传的地方”(罗十五23),因而很想向西去罗马传福音。但因他还要带马其顿和亚该亚信徒的捐款回耶路撒冷,供给圣徒与穷人,就在还没回到耶路撒冷前写了本书。按林后8-9章,保罗曾勉励哥林多教会信徒捐款帮助耶路撒冷圣徒,所讲的与罗十五22-26所讲的事互相吻合。所以本书是写在哥林多后书之后不久,大约是主后五十六年。而本书16章保罗替那接待他的该犹向罗马信徒问安。可见本书写于该犹家,而该犹是哥林多人(林前一14),所以本书可能写在哥林多。 注意:本书有不少观点与林前林后相似,特别是第14章,也可以助证本书是写在林前林后相近的时候。——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罗马与罗马的犹太人】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尼罗王作罗马皇帝。尼罗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一方面他人很冲动,有时作事缺乏理性;另一方面,他又有治理行政的天才,很会善用贤能。尼罗时代,罗马天下太平,人民生活安定,人都以作罗马公民为荣。保罗生为罗马公民,在传福音的旅程中,多次因他的民籍受到保护(看徒廿二22起)。再者,在他传福音所到之处,保罗发现受罗马文化影响地方的人,都比较容易接受福音。罗马是世界的首都,罗马文化的影响所及,都直接影响福音的传播,因此保罗有到罗马去的愿望是自然的。 保罗想要到罗马去的另一个原因,是当时在罗马有很多犹太人,也有一些分散在人家里的教会和基督徒。保罗被解到罗马的时候,有“弟兄们”出到罗马城外来迎接他,保罗见了他们就“放心壮胆”。而且到了罗马,保罗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讲犹太人的首领来,向他们解释他被解去罗马的原因(徒廿八15起)。 犹太人何时开始移居罗马,也许不太容易考证。在主前一百六十多年,犹太马加比王朝的领袖,犹大、约拿、西门等,都曾差遣使者去和罗马立约,好在犹太国受攻击的时候,可以得罗马的帮助(参看马加比上八17-22,十二1-4,十五15-24)。不过没有证据证明有显著数目的犹太人那时迁到罗马去居住。 在主前63年,罗马将军庞贝(Pompey)带领大军征服犹大地时,掳走了许多犹太人去作俘掳。在主前61年,庞贝在罗马的胜利游行中,就有许多犹太俘掳在他的队伍中。很多这样的犹太俘掳成了罗马人的奴隶,但这些奴隶坚持犹太教的生活力式,常常不受罗马人欢迎,因而被释放得了自由。使徒行传六章的“利百地拿”会堂,大概就是这些得释放的犹太人的会堂。 在主耶稣时代和使徒时代,罗马的犹太人可能已经很多。第二世纪初,罗马的史学家,绥屯尼曾记载说:革老丢“因犹太人经常受一个称为基督的人所挑拨,而发生动乱,所以将他们从罗马赶出去。”如果这段话中所说的“基督”真是指耶稣基督,就显明当时在罗马有不少犹太人,而且其中很多可能已信了耶稣,因而引起了罗马人的顾忌。革老丢是在主后41至54年作罗马皇帝的。按一般人的计算,他赶逐犹太人的命令是在主后52年执行的。亚居拉和百基拉就是在这时从罗马被赶走,在哥林多遇见了保罗,一起同工(徒十八2起)。从亚居拉和百基拉的见证,可以看出在保罗到达以前,罗马的教会已经存在了好多年。在罗马书第十五章23节保罗曾说:“我多年来又很想去见你们。”在革老丢去世以后,驱逐犹太人的命令停止了,很多犹太人,包括许多基督徒,显然又迁回了罗马。——《天道圣经注释》 【罗马书的作者】本书一开始就说明是使徒保罗所作。这一立场今天普遍被学术界接纳,甚至许多新约学者认为“罗马书的作者”是一个不必再讨论的问题。一百多年前几个不承认保罗为本书作者的主论,今天被称为新约研究的怪现象。教父引用本书的见证,教义的内容,及历史事实的印证,皆与保罗写作本书的立场相符合。综合以上所提各点,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保罗为本书的作者。 保罗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徒廿二3),按保罗自己说,大数“不是无名小城”(徒廿一39)。基利家是小亚细亚东南部一个重要的省分,大数是基利家的首都,离地中海岸约十多公里,建在西德努河边,站在东西交通的要道上,交通方便,农产丰富;北边有他苏山,山边畜牧羊群,盛产羊毛,是编织帐幕布的好材料。 大数在地理上可以说位于东西文化交流的门户,一方面受东方文化的影响,同时也受希腊文化的培育,所以基利家,特别是大数城,为斯多亚哲学影响的中心。而且大数又有很大的学校,及有名的运动场。保罗在这样的环境里渡过童年,希腊哲学思想在他身上一定留下了很深远的印象。 保罗所受的正式教育却是以犹太的教育为主。“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耶路撒冷)里,在迦玛列的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谨的律法受教。”(徒廿二3)若按照主耶稣所行的,十二岁去耶路撒冷(路二42),保罗也可能在十二岁时到耶路撒冷去,受迦玛列的教导。因此在大数所过的最早的十年左右,保罗学习并通晓了希腊文,在耶路撒冷所受的犹太教育和他生长的家庭,使他懂希伯来文和亚兰文。在讲述他自己的背景时,保罗说他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5)。“希伯来人”一语,在保罗时代的用法,与“以色列人”不同。“以色列人”可能只是指在血统上是属于亚伯拉罕的后裔,而“希伯来人”则是指在语言、文化等方面都按犹太人的方式生活的犹太人。使徒行传第六章一节路加讲出“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与“希伯来人”的对照,大概就是要表达这思想。保罗在耶路撒冷向群众讲话是用希伯来话(徒廿二1);主耶稣在异象中向保罗讲话时,也是用希伯来话。由此种种可以看出,保罗最习惯讲的话是希伯来话,或者至少他的希伯来话和希腊话一样流利。 保罗受的犹太人教育,不单使他懂犹太人的语言,而且使他有犹太人传统的思想方式。他自己说他是一个严谨的法利赛人(徒廿六5;腓三6),这一点当然影响保罗的解经方法,但更重要的是对他信主以前的生活观和宗教观的影响。他过去极力逼迫教会(徒廿六9-11),因为按着法利赛人的教训,他以为只有这样作才能蒙神悦纳(加一13-14;提前一13)。法利赛派的特点就是要叫人靠着守律法的功劳得神的喜悦。但在得救以后,保罗才认清楚,“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罗三20)大马色路上的经验,使他对人和神的关系,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二16)保罗这方面的领受和认识,对整本罗马书的教训有直接的影响。——《天道圣经注释》 【写作的时间和地点】在罗马书第十五章十九节,保罗说他在马其顿以东已经把福音传遍了,所以这封书信应该是写在保罗第三次国外布道旅程的末期。罗马书十五章廿五节说他预备将马其顿和亚该亚教会为耶路撒冷有需要的圣徒作的奉献送去,所以这时他正在预备往耶路撒冷去。在哥林多书信里,保罗勉励他们把这些捐项预备好,他去的时候可以把钱送去(林前十六1起;林后九1起),现在这笔钱预备好了,保罗就要往耶路撒冷去了。 保罗写这封书信时是住在该犹家里(罗十六23),此该犹大概就是保罗曾给他施洗的哥林多人(林前一14)。保罗这时住在他家里,大概是在哥林多。在书信中保罗特别介绍一个女执事非比(罗十六1)。非比是坚革哩人,坚革哩是哥林多东南面的一个港囗。这时非比预备到罗马去,保罗一方面向罗马教会介绍她,一方面也讲她顺便带这封信去。因此保罗在哥林多写的这封信,是顺理成章的事。 罗马书的笔法很平稳,组织周密,推理严谨,显出保罗写作的时候心境平和,没有外在的搅扰。保罗在第三次旅程的末了,经过以弗所的风波(徒十九23起),来到希腊,就是哥林多,在那里住了三个月(徒二十2起);在这里他有一段很安静的时间,很适合写罗马书这样的材料。保罗写本书时,提摩太与他同在(罗十六21)。路加告诉我们,保罗在哥林多时,提摩太确是和他在一起(徒二十4)。从以上各方面的见证,我们可以断定罗马书是保罗在他第三次布道旅程的末了,在哥林多停留的时候写的。 多半学者都同意以上的解释,但保罗是在那一年在哥林多停留那三个月,就比较难决定了。圣经上提到的与世界历史有关的事物,有时可以给我们一些帮助。保罗在哥林多传道的时候,曾被犹太人控告,在罗马派到哥林多作方伯的迦流面前受审(徒十八12起)。迦流的任期是在主后52年。按当时的制度,方伯(或称总督)的任期是一年,有时可能作两任。如此迦流的任期可能是主后50至54年内的任何两年,保罗在哥林多受审的时期可能是主后50至54年内的任何时期。这件事发生在保罗第二次国外布道旅程的末尾。以后他曾到耶路撒冷、安提阿等地去;再过些时候开始第三次国外布道旅程,中途经过了一些地方,然后在以弗所工作了两年零三个月(徒十九8-10),再来到哥林多。这次来到哥林多时写了罗马书。要决定在何时写罗马书,先要决定保罗是在何时在迦流面前受审,是在主后50年,还是在主后54后,或中间的任何一年?不同的学者,根据他们不同的看法,有不同的意见。整体说来,我们觉得主后57年冬或58年春最为适合。保罗和同伴这次回耶路撒冷去的旅程是乘船去的(徒二十6、13),而冬天地中海的海面不适于航行。保罗又急切的盼望在五旬节前赶到耶路撒冷(徒二十16),所以他们过了冬天也不会等得太久。因此说这本书是在主后57年冬末或58年初春写的最为适合。——《天道圣经注释》 【写作的原因和目的】罗马书是一封比较特别的书信。保罗在写本书以前没有到过罗马。罗马教会和保罗没有特别个人的关系,保罗也没有提到罗马教会面对任何特别严重的问题。保罗其它的书信多半是为要处理教会中一些具体的问题,如同哥林多书,帖撒罗尼迦书,甚至于写给他没有见过面的歌罗西教会的书信,都是为解答一些信仰问题,或处理一些基督徒生活上的问题。在罗马书中好像看不出有这一类的问题,使保罗需要写一封这样长的书信。因此罗马书写作的目的成了近年来新约研究中一个特别受注意的问题。许多学者都想从书中一些暗示的问题,找出保罗写书的理由。例如有人认为罗马书的目的是为要解决罗马教会中“信心软弱的”与“信心强壮的”,两等人之间的冲突。又如同有人认为保罗写本书的主要目的是为自己作使徒的权柄辩护。 使徒保罗写书信的时候,不一定只有一个目的。他可能有好多方面的原因,不过这些原因不一定都是同样的重要。特别像罗马书这样较长,而且内容极丰富的书信,保罗书写的时候心中有几方面的思想,是很自然的事。所以讲到罗马书的目的时,我们可以从几个角度来看。 从传福音的策略来看,保罗自己说他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罗十五20)。从第十六章可以看出当时罗马已经有很多基督徒,甚至不少的教会,但保罗却一直想到罗马去,且在他们中间做些工作(罗一13,十五22)。保罗这种愿望岂不是与他自己的志向相违反吗? 保罗这样的愿望和计划有一个基本的原因。在第三次布道旅程完成以后,保罗说在希腊以东的地方,福音已经传遍了。保罗作为外邦人的使徒,计划要把福音传到更远的西方去。按着次序,希腊以后应该到罗马去;但现在罗马已经有了教会,所以保罗的目标是到西班牙去传福音(罗十五23)。 从过去的经验看,神工作的方式是在一个地方把教会建立起来,使这教会成为福音的根据地,把福音传到更远的地方。保罗是从安提阿被差遣出去的,显然是安提阿的教会支持他的布道工作,而他也是向安提阿的教会负责,所以他结束一次布道旅程时,一定要回到安提阿去向教会报告(看徒十四25,十八18、22)。现在保罗要到西班牙去传福音,按当时旅行的情况,西班牙离安提阿太远了,保罗很难每完成了一个工作,就回到安提阿去交待。因此在去西班牙以前,他需要一个距离比较近的教会,作为他的根据地。罗马已经有了教会,如果罗马的教会明白此道理,肯尽作福音根据地的本分,就是最理想的了。所以保罗写这封书信预备他们。在罗马书第十五章廿四节,保罗差不多已经说明了,他希望到了罗马和他们有交往以后,他们能给他送行(十五24)。 从真理的栽培来看教会有责任支持传福音的工作,这是当然的真理;但现在保罗不知道罗马教会有没有这方面足够的教导。如果罗马教会是他建立的,他已经给他们足够的教导,这时也许只稍微一提醒就够了。但现在不同,所以他要把整个真理向他们讲解。 同时在另一方面,一些传讲错误教训的人,特别是一些犹太教的人,大概从小亚细亚开始来到希腊,他们所传的使帖撒罗尼迦教会受了搅扰(看徒十七1-15)。这些人会不会继续往西走,也到罗马去传讲他们的教训呢?为了预防罗马教会受到搅扰,保罗写了这封书信。这样的了解可以帮助我们明白为甚么本书中的教义,特别是有关因信称义及救恩的真理,讲得那么详细。 从环境的预备来看保罗在信中向罗马教会介绍非比姊妹。非比是坚革哩教会的女执事(罗十六1),坚革哩是哥林多东南面的港口,现在非比要到罗马去,保罗因他的身分,及他在罗马认识那么多人,所以写信介绍她。当时的交通不方便,信件来往当然也不容易,既然有一个姊妹要到罗马去,当然不可以放过这样的好机会,叫她带一封信去。特别保罗正在盼望自己也去罗马,他正需要向罗马人解释他的计划。所以一方面介绍非比,一方面向罗马人作预备工作,带这封信去是难得的机会。 从圣灵的启示来看不论环境和需要多么大,使徒的行动是受神掌管的。为了后世教会的需要,神感动保罗写了这封极重要的书信。罗马书是对明白基督教的神学,特别是有关救恩的真理,不可缺少的一本书。神当然知道教会的需要,所以圣灵感动使徒写下这本书,作为整个教会真理的教导根据。在思想整个罗马书写作的原因和目的时,绝对不能忽略圣灵的启示工作。——《天道圣经注释》 【本书的体裁和性质】按体裁和构造来说,罗马书中一个最值得注意的特点,就是书中讨论教义的材料,占的篇幅特别多,若除去第一章前一半的引言,和第十五章十四节开始的结论,全本书可以看作一篇教义性的论文。初看起来,作为一封书信,这种构造似乎很特别;但是按着保罗写作的目的──要借着对福音真理的阐释,预备罗马教会接受作传福音基地的责任──他用的这种体裁不单可以理解,而且是意料之中的。 因为是讲解教义的真理,所以保罗用字遣词都非常小心,特别讲到重要教义的真理时,如第三章廿一至廿六节讲救恩的道理,或第六章一至六节的圣洁的真理时,辞句的用法,动词的时态,甚至前置词的选择,都明显的是经过仔细考虑的,似乎一个字都不可以改换;因此在解释时,也不应忽略其中文法构造及辞句选择的重要性。 在一段安静的时间,和平静的环境里写的罗马书,保罗平和的心情,也在书的体裁上表现出来了。例如他是在心情激动的情况下写加拉太书,所以书中出现一些体裁上近乎争辩性的句语,在罗马书就不见这类的语句。相反,罗马书的语句很平稳,推理性极强。一个论点建立在前一个论点上,如此类推,如果承认了他的第一个立论,就无法拒绝他的第二个立论。笔法极其严谨,立论非常肯定。 在新约前后的时代,希腊的教师,特别是哲学家,常用问答式的方法教导学生。借着问答式的方法,可以叫对方看出他答案某方面的错误,或者引导他思想领会更深入的真理,这是一种很有效的教导方法。保罗从小受过希腊教育,一定很熟悉这种思想方式,在罗马书中,他就将这种果效很灵活的运用出来了。虽然有些学者的看法不同,但多半学者认为保罗的体裁极近希腊学者的问答式教导。实际上保罗很有效地使用此问答式的方法,叫读者对他所讲的教训,有深入而不可磨灭的印象。——《天道圣经注释》 【参考资料】 一、
本书作者 熟悉主后一世纪历史、有地位的圣经学者,均确认本书为使徒保罗所写。 保罗原名扫罗(徒十三9),生于基利家省的大数城,是敬虔的犹太人,属便雅悯支派。他学问渊博,曾受教于当日名重士林的拉比迦玛列门下,加入了生活严谨的法利赛教(徒二十二3;加一14;腓三3∼6)。 保罗原名扫罗(徒十三9),生于基利家省的大数城,是敬虔的犹太人,属便雅悯支派。他学问渊博,曾受教于当日名重士林丹拉比迦玛列门下,加入了生活严谨的法利赛教(徒二十二3;加一14 ;腓三3∼6)。 保罗未归信时,自视甚高,而且自义,十分敌视基督真道;屡图置基督信徒于死地(徒八1∼3;九1∼2;林前十五9;加一13)。但神的恩典临到他,幡然悔悟,昔日逼迫教会大敌,成为福音信仰最伟大的传播人,且写下了许多不朽书信,阐扬真理,气势如虹,力拔山河,成为圣经新约正典的重要部分。 保罗传道足迹遍欧、亚,并建立教会,晚年仍念念不忘把福音传到当时的“地极”土班雅(今西班牙)。这位有“外邦人使徒”之称的忠心神仆 ,曾二次被囚 罗马,虽在缧绁中,仍写出“狱中书简”(参《歌罗西书》<参考资料>,教导 基督信徒。保罗于主后66年底或67年初为罗马当局处决,壮烈殉道。 除本书外,保罗还写了其他书信,包括《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和《加拉太书》等 。 二、
写作时间和地点 《罗马书》是写给罗马城教会的一封信。圣经学者相信本书是保罗在第三次旅行布道时写的。在这次行程中,保罗一共写了三卷书,依次序为:《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数》和《罗马书》。 第三次布道旅程中,保罗在亚西亚省以弗所城住了大约三年,写了《哥林多前书》(参看林前十六8)。离开以弗所后,他从特罗亚来到马其顿(徒二十1∼3;林后二12∼13),就在马其顿某地写了《哥林多后书》。写《罗马书》时,保罗是住在一个名叫该犹的信徒家中(罗十六23)。学者多相信,该犹是哥林多的信徒(林前一14),所以《罗马书》应该是写于哥林多城。保罗在此城呆了三个月才去耶路撒冷,在此期内完成本书;故一般相信成书时间应为主后56年十二月至57年二月之间。 三、
写作原因 保罗自称为“外邦人的使徒”(十一13;十五16;加二7∼9;弗三2∼8),罗马乃外邦人世界的首都。保罗为罗马公民,久欲访问此城及当地教会;然后以罗马为基地,向更远的西方传播福音。 罗马已有教会,可能是曾在耶路撒冷听过福音归信了的信徒所建。保罗的一贯原则是向福音未到的地方传讲(十五17∼24;参林后十14∼16),他希望去罗马并不与此抵触,因为他去可以帮助当地信徒灵性生活,也可进一步去到西班牙——当日已知的最远的地方。他因此在信中提到此事,盼望罗马教会能予协助。 但比旅行布道更重要的,是神学信仰上的理由,这理由也是促使他写《加拉太书》的原因。当时教会中存在一个问题:基督福音真道与旧约、与当日犹太教传统信仰,以及与主基督在世时所传讲的福音之间的关系。使徒彼得就曾遇到这困难(加二6∼14),后来得到圆满解决(徒十五7∼12;看《彼后》三15∼16)。彼得在他的书信中称保罗的书信为“经书”(彼得可能已读过《加拉太书》,其过人眼光与谦卑可作我们模范。 有人说,《加拉太书》若是福音的“自由大宪章”(参《加拉太书》<参考资料>),《罗马书》应该是详细的“宪法”。书中所记福音要义,即令不写给罗马教会,也应为各地新约教会所周知。他与罗马教会的关系不象加拉太,没有涉及教会内部人事。他可以冷静而周详地阐述已见于《加拉太书》中的核心教义。 罗马教会中 ,犹太人信徒与外邦人信徒间已有误解和摩擦。从本书末的问候,可知教会中两种信徒都有。这种存在于教会内部的问题反映在本书中,特别见于第三、四、九、十及十一章里。双方都颇坚持己见。保罗到达罗马后,有一段时间,犹太人基督徒中只有马可和一位叫做犹士都的人肯和他合作(西四10∼11)。不过这段时间极短,很快就过去了。在这种情况下,十分需要把福音真义彻底说明白。 四、
罗马城和罗马教会 使徒时代统治巴勒斯坦地的是罗马帝国。犹太人分散帝国的各城邑居住。罗马帝国的首都罗马城,虽然远在意大利,也有犹太人居住(徒二十八17∼30)。 罗马城教会是谁设立一事很难稽考。按《使徒行传》二10记载,五旬节当日从世界各地来耶路撒冷过节,因听彼得讲道而信了主的犹太人,有的是原居罗马城的。这些犹太人,信主之后回到罗马,很有可能向罗马城的同胞传扬福音,并建立起罗马的教会。在第十六章的问安语中,提及许多外邦人名字,其中也有一些是在别的地方信了主,后来才迁到罗马居住的(罗十六5∼7)。这些人也成为罗马教会一分子。 从十六章的问安语中可以见到,罗马教会至少有三个聚会点,大概都是家庭。这三个聚会点是(1)百基拉和亚居拉的家(十六3)。(2)亚逊其土等人的地方(十六14)。(3)非罗罗古等人的地方(十六15)。按《腓立比书》四22,保罗晚年在罗马城坐牢时,提到罗马有“在该撒家里的人”,似乎暗示另有一些在帝国政府中服务的人,包括看守保罗的士兵或警卫军中人,也已成为信徒。 五、“律法”一词的用法 在《罗马书》中,“律法”(nomos)一词出现了七十多次,所含意思不尽相同,较显著的有以下几种: 1,指一般法律四15说:“那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五13又说:“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保罗心目中,这些话原是指摩西律法而说;但同样的原理,也可应用在一般法律上。 2,一种原则三27说:“既是这样,那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法”字在原文和“律法”相同,这里两个“法”字,都是指原则而说。 3,摩西五经三21说:“有律法和先知为证。”所谓“律法和先知”,是犹太人对整本旧约圣经的统称 ,“律法”是指摩西五经,“先知”是指其他旧约书卷。 4,整本圣经三19说:“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此处“律法上的话”,是指三10∼18一连串的旧约经文,一些引自《诗篇》,一些引自《以赛亚书》等等。故此,“律法”一词,便可指整本旧约圣经。 5,生命中的本性在八2,保罗使用了“罪和死的律”,和“赐生命圣灵的律”这两个名词来描写基督徒信主前后两种生命的情况或秩序。这是指信徒生命的两种本性而说的。 ──《启导本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