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七章短篇信息 目錄: 從聖經透視人性的頑敵~~自我 羅七 (何名芳) 十架與肉體 羅七1~24 (於 中) 誠實克服肉體 羅七1~24
一個重生的經歷 羅七14~25
(周青選) 救恩是甚麼? 羅七14~25
十架與自我 羅七15~23 (于中一) 「犯罪者」 羅七15~25 (鄭泉聲) 監獄的囚人 羅七18~24;約八34
(洪勝興) 基督是世界的盼望 羅七18~25 怎樣當信基督 羅七 18~25
(吳主惠) 清心的秘訣 羅七18~25
(雲
漢) 勝過苦難的方法 羅七 24~25 (林義傑) 從聖經透視人性的頑敵──自我 何名芳
經文:羅馬人書七章 自從始祖被逐出樂園之後,有一個隱形的勢力,經常潛藏於人的中心,那是人的本性真正的頑敵。 使徒保羅在羅馬人書第七章為這個「自我」有一句哀歎的話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由於墮落的人性根本就不願意看它的真相的緣故,所以自有天地以來,它傲然高踞於人性的寶座上。不論東西南北,古往今來,無數的帝王公侯,達官顯宦,英雄豪傑,士庶販夫,凡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一切人物,無不茫然任由擺佈,臣服於它的一切人物,無不茫然任由擺佈,臣服於它的權勢之下,營營役役,抵首下心,甘為鷹犬,行同虎倀,以致身處險境,面向沉淪,仍洋洋自得,至死不悟,這是「自我」的真相。 人性「自我」的形成,是起源于背叛的天使,它是不義的產品。(參結廿八11~19)在創世記第三章所載,撒但以誘惑的方式,把「自我」交給亞當夫婦,牠使用那敗壞了的智慧(結廿八17)開始以疑問,「神豈是真說」(創三1)使人懷疑神的話語。跟著用「不一定死」的相反詞推毀人對神的信心,然後以挑唆的語氣擺出它的陷阱:「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5)於是撒但在人性中塑造了「自我」來,使它處在與神作對。其時當時亞當夫 婦,並無眼睛方面的問題,當然無所謂明亮與不明亮,而最具吸引力是「便如神」這一點。亞當夫婦把應該尊崇神的眼睛,轉移在注重自己的權益上,裡面立刻發生非份之想,以「自我」代替了神。就這樣陷入於無可挽救的悖逆之罪裡,從此,人類就節節敗落在這頑敵的手下。我們可從聖經中透視它如繪的真相,並清楚見其活動與結果。在此只晷舉大者數端而已。 自我的顯露 「自我」從伊甸園出籠之後,即找到第一個寶座,就是亞當夫婦第一個兒子該隱的心中。該隱向耶和華獻祭不蒙悅納,竟將蒙耶和華悅納的胞弟亞伯殺了。該隱開了人類殘殺之端,榮膺世界第一號兇手,是拜「自我」之賜,是自我顯露的果實。須知獻祭是一種宗教行動,真宗教的獻祭是以神為中心,所以蒙悅納。偽宗教的獻祭是以「自我」為標準,其結果是顯露它的罪行。 自我的擴張──(創十一1~9) 那時天下的言語都是一樣,和睦同居,何等的善,何等的美!但「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找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地上。」他們所得的結果與期望適得其反。他們的口音變亂了,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而且「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了。普遍存在的「人文主義」的意識形態,無疑是這個「自我」擴張的產物。 自我的詭詐── 「自我」這東西,潛居在人的心中,腐蝕人的純真,使人失卻自信,叫一個剛強的大丈夫忽然怯懦起來,忠厚老實的性格,變為詭詐。我們看到稱為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他在埃及王面前(創十二11~20)及基拉耳王亞比米勒面前(創廿)一再詭稱自己的妻子撒拉為妹子這件事上,就充分顯示自我的真相。 自我的作主── 摩西是耶和華神所興起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偉大領袖。他捨棄作為王子的享受,寧願和神的百姓同受害達四十年之久,至臨終之前,耶和華吩咐他上尼波山去,觀看祂要賜給以色列人為業的迦南地,對他宣告說:「你必死在所登的山上……因為你們在尋的曠野,加低斯的米利巴水,在以色列人中沒有尊我為聖,得罪了我,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你可以遠遠的觀看,卻不得進去。」(申卅二50~52)沒有尊耶和華為聖,得罪了祂這件事,當然是指摩西當日在百姓面前,並不是遵照耶和華之命吩咐磐石發出水來,而是用杖擊打磐石兩下,純屬是「自我」的作主,沒有尊重神的吩咐。 自我的妄為── 掃羅王在吉甲擅自獻祭,(撒上十三)又不照耶和華的話去滅盡亞瑪力人和牲畜,(十五)他還自辯說:「恐怕我沒有禱告耶和華,非利士人下到吉甲攻擊我,我就勉強獻上燔祭。」(十三12)而為後者辯稱:「我實在聽從耶和華的命令,行了耶和華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亞瑪力王亞甲來,滅盡了亞瑪力人,百姓卻在所當滅的物中,選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他似乎在認罪說:「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握舉我,同我回去,我敬拜耶和華你的神。」敬拜耶和華只是一種藉口,想在人面前被高舉才是他的目的。這是「自我」的妄為,正好犯了悖逆和頑梗的罪。「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以色列的王。」掃羅的命運,一如撒母而所判定。 自我的狂傲──(王上12) 羅波安接續他父親所羅門的王位,違棄老者之謀,不恤民困,偏聽少者之計,施行虐政,為表現他的小母指頭比他父親的腰還粗,使人民負更重的軛,複以蠍子鞭加以戲弄,致一日之間,十個支派隨耶羅波安背叛而去,只餘猶大及便雅憫兩支派。大衛,所羅門時代如日中天的王朝,從此一蹶不振。 這是「自我」狂傲的結局。 自我的作孽── 耶羅波安被立為以色列王,統治以色列十個支派,本是出於神的揀選,只要他遵行神的道,行神眼看為正的事,神就照祂的應許與他同在,為他立堅固的家,像為大衛所立的一樣,可惜耶羅波安惑於「自我」,恐怕以色列民上耶路撒冷戲祭,歸心故主,自己恐將被殺的緣故,竟自籌畫鑄造了一個金牛犢,分別安在伯特利和但,對百姓說,這是領你們出埃及地的神,百姓就往那裡去拜那牛犢,這樣叫百姓陷在罪裡。結果神將耶羅波安的家從以色列中剪滅淨盡,而把以色列人給仇敵(參王上十一37~38;十二27~30;十四7~16)這就是「自我」的作孽所造成的自我毀滅。 以上是從聖經所載的,找出一些「自我」形態的大晷,若要一一列舉,恐怕沒有這麼多篇幅。聖經是一面玲瓏的明鏡,虛心的人對著它,自我形態就原形畢現,一言一笑,一舉手一投足,就活活潑潑地顯露出來給我們看見自我的面目是何等的醜惡,也看見站在自我後面的那位惡者是何等的猙獰可怕。 十架與肉體 于中一
經文:羅馬人書七章1~14節 保羅的肉體雖然活著,乃是一個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肉體,從羅馬人書第七章看,保羅一開始就把律法和自由放在一起,一個人的義務要遵守律法,在律法內才有自由;可是保羅有個肉體,常生惡欲,以致結在死亡的果子,因此形成兩律在他肉體中交戰。 我們一個得救而奉獻的人,在我們裡面有了雙重的人生,那就是舊人和新人,舊人是從亞當而來的罪人,新人是經基督的十字架對付了罪,而成為一個重生新造的人。因著這個重生的緣故,使我們舊人中多了一個新的生命,因此舊日生命和新的生命在我們肉體中日日發生衝突,那就是肉體與靈性的爭戰。因著這兩種生命在我們肉體中的交戰問題,可能有天讓你對奉獻都發生了懷疑。 弟兄姊妹們:我們在未重生奉獻前,我們是順從肉體聽從魔鬼,去過放縱屬肉體的罪惡生活,我們既蒙聖靈引導經過十字架的對付,把自己當作活祭奉獻給主,我們就當聽從聖靈的指揮和引導,否則,魔鬼會立刻來試探我們,那時我們若靠肉體去對付魔鬼,註定我們必然失敗。 我們一個奉獻的人,因為兩律在肉體中交戰;舊人要我們進入世界去犯罪,新人要我們進入神國而成聖,因著這場戰爭的痛苦,甚至於連保羅都歎息地說:「我真是苦阿!」 但他終於靠著耶穌的十字架而得勝了。這樣說來,十字架是對付我們舊人的,聖靈是引導、栽培、支持我們新人的。那不是說我們不要耶穌了嗎?不是的,因為聖靈在新人身上工作的目的,使我們因信在基督裡們裡面,我們因著聖靈進到基督裡面,基督藉著十字架進到我們裡面,把我們的肉體制死,我們因聖靈進到基督裡面,享受神在基督裡賜給我們各樣屬靈的福氣~榮耀、聖潔、喜樂、仁愛、平安、滿足……。
誠實克服肉體
經文:羅馬人書七章1~24節 「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羅七24) 很多人從來沒有法子從這第七章的陰鬱部份過得去,因為他們固執於保羅對他過去經歷的數章上,而不繼續追尋這勝利部份,就是第五章~~第八章中現在所應許的和預備的。 那些對本章感覺困難的人所以如此,是由於他們閱讀本章時斷章取義,沒有將上下文串連的結果,就是在第七章前後所敘述的,把這章的難題都給解釋了,所以閱讀本章,一定要先閱讀前面第五章,就是要先知道神的愛澆灌在我們的心中,給我們享用,在真義上實現出來;再閱讀第六章,一個新的生活,脫離罪惡,而有聖潔的結果。然後在讀本章後一定要繼續讀第八章,這八章就永遠的決定我們可以脫離情欲,而且藉著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使我們「得勝有餘」。 第七章原是寫給那些斤斤計較律法的人,「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他們這些人原是盼望己的努力來戰勝情欲,這本來是保羅先前還不知道的,但到後來因著信,本乎恩就得勝了。我們的「自章6節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所以我們就獲得了釋放,這也就是詩歌「我的靈魂何時得享安息」,這一個問題的答案是當你停正用你自己的辦法,而完全信靠基督的時候,你的靈魂就享安息了。 壹 脫離了律法(讀羅七1~6) 我們已經自由了,保羅也用女人的丈夫死了以後,他就脫離她丈夫的律法為例來加以說明,第2~3節,我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我們結果子給神」(4),我們與神與世界,以及與我們自己的關係上都處在一個新的地位,有著新的,自由的,自發的優美。 從前我們結的是死亡的果子。至於甚麼造成這死亡的,那就保羅說:「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欲,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這還是「我們屬肉體的時候」(5)請注意上面這句話都是記述過去的事,在中文裡的「了」字一共出現兩次,它表示一件過去或完畢的動作,所以我們與罪,肉體及它的果子都已斷絕了關係,一切都了了。 「但……現今」在第6節全都改變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而且我們「服待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如果我們認清神所說的對我們這個現況的聲明,我們對這本章的其他部份就不會感到甚麼困難,如果我們能不顧敵人的一切攻擊,而堅守我們的高超地位,我們就會贏取這一戰爭的勝利,如同保羅在本章最後一節及八章裡所有的得勝一樣。 貳 罪引誘我(讀羅七7~13) 然後,還有什麼會害我們呢?那就是罪會引誘我們,並使我們成為肉體的俘虜。一個重生的基督徒在主裡面愉快的過著生活,他的罪已經蒙赦免,他也確實實地知道他是神的兒女。因為喜樂充滿了他的心,他的良心告訴他,他現在與從前是不同了。這時候他忽然聽到有誰跟他說話:「基督徒,你絕對不可做這個,你必須做那個」,結果勉強的忠誠,代替了他原先從愛心自發的忠誠,如同一個原來已被釋放而又被捕再被販賣的黑奴。 如果你能讀一遍第七章從第7~13節,你就會看到我們是如何又遭引誘,我們越想不去就越發去作了這些事情,保羅他有過這經驗,他是知道的。今天,在心理學上說,仍然是這樣的,習慣並不能藉奮鬥就可以消滅,然而卻可以用改變興趣與注意力的方式加以克服。「律法是聖潔」的,但是若用自我禁止的方法卻是大錯特錯了。我們想要得勝,必須用迂回的方法,包圍的運動,用我的眼睛注視著十字架上的犧牲祭~也就是「仰望神的羔羊」才能得到勝利。 當我年青的時候,我讀過「跟著祂的腳步或耶穌會作什麼?」這本書,而想那耶穌作為我一切行事的榜樣。但這是一個錯誤,我並不能作耶穌所行的事,我會與我的脾氣,惡念,與意向掙向扭打,但是一直到我看見了我的主掛在十字架土,順服了祂的呼召,並有聖靈潔淨了我的心以後,我才開始把它一一克服。有一首中文詩歌說:「將罪丟在祂的腳前」,這就是我們應當作的事。(16) 參 肉體俘虜(讀羅七14~24) 現在保羅抓住了問題的核心,新基督徒(以及許多的老基督徒)被贖了,這贖價也已付了,但他還沒有獲得完全的釋放,因為他行走在律法主義的偏道上,試圖靠自己。他的唯一盼望,除了真誠的承認他的失敗與需要外,別無他法。如果保羅寫他自己當時的經驗,我們對他的誠實,實在感到佩服,而且我們看到他不久便獲得勝利。同樣地,如果你對你自己也誠實,你也能獲得勝利。但是在這裡讓我們看到的,保羅在14節裡從所應用的「原」、「已經」的字句,他大半是在講述他先前的經驗。保羅記得他同「老我」的奮闘在回憶時也是真切的,所以他雖然敘述過去的事,卻用的是現在式。 另外一個可能是保羅在第七章所寫的是代擬的,他深切感到讀者的需要,這也包括我們的需要,他也將自己包含在內,他把我們的奮闘與肉體的情欲放在他的身上,並且把他自己與我們用祈禱的時候把他的胳膊抱著那人,以自稱的稱呼來祈禱,把那個人的罪當著自己的罪,並用祈禱把自己與那人帶到勝利的地位。 無論如何,一個尚未獲得釋放的誠實人,他必定明白15節所說:「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 這種掙扎在15~21節以及在生命中一再的重複著,有一首中文聖詩是這樣意思「一部份的信心,一部份的不信,增加我的信心」,就是這樣。 在第22節中保羅他說:「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他雖然是重生了,但是他還沒有成聖有重生的人才這樣的關心;沒有重生的人他根本不知道,可是這場的奮闘已經顯示給他,在他的心中有另一個律反抗神,於是他的重生的呼聲,要把這種背逆清除,使他可以完全獲得釋放。 「我要下定決心,立志將我低級的欲望除掉」,他喊著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在羅馬人書第六章6節稱之為「罪身」,以弗所書四章22節:歌羅西書三章9節稱之為「舊人」,希伯來書第十二章1節稱之為「容易纏累我們的罪」,雅各書一章22節稱之為「盈餘的邪惡」,還有歌羅西書二章11節說是「肉體情欲」。同時,也就是這同律使人失敗,使那些未成聖的基督不能為神,為人盡力,這好似一個已被定罪的羅馬罪犯,在也的背上捆縛著一個已經腐朽的屍體,一直到屍毒鑽進了他自己的身體而使他慢慢的死去。如果你喜歡這樣,你說沒有什麼盼望,但是如果你願意的話,你卻能得到釋放。保羅在歌羅西書二章11節說:「脫去肉體的情欲」。 結論 「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24)只有「耶穌基督」(25),藉著祂的功勞,用祂的寶血,祂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來十12),因祂的死,我們原來都脫離了律法,但是罪卻利用人的自我毅力來引誘我們,以至墮落,做了肉體的俘虜。但是藉著祂的復活能力與祂的代求,我們終於真正地從強迫中被解救出來,而以新生的樣式來待奉祂。這並不是理論,這是保羅的經驗,也是我的經驗,而且也是許多人的經驗,現在,我們要立刻繼續閱讀神的勝利在第八章中所預備的。
一個重生的經歷 周青選
經文:羅馬人書七章14~25節 這是保羅的經歷,也是一個人重生以後誠實的見證。這種經歷,說出了人的敗壞,和神的大能,凡是得救的信徒都會有的,但能見證出來,像保羅這樣透澈與正確,卻是很少,所以保羅醌稱為聖徒的模範。 一個信徒,在重生以後,常有一種經歷,就是有時奮興,有時跌倒;有時熱心,有時冷淡;有時剛強,有時軟弱;好像波浪一樣,高低不平,變化不定,常失敗多而得勝少。正如保羅所說的:「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為甚麼信徒會有這樣矛盾的生活?我們有什麼方法可以得勝?保羅在羅馬人書七章14~25節中,就有深刻的分析與解答: 肉體的敗壞 保羅在這三次提到「肉體」:「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羅七14)「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18)「我肉體卻服從罪的律了。」(25) 因為信徒雖然重生,但還有肉體,這肉體是會犯罪的,是極其敗壞的,所以保羅承認肉體是賣給罪,是沒有良善,是服從罪的律。人的肉體是從亞當遺傳下來,始祖犯罪,他的後代也遺傳了犯罪的肉體,這肉體世界上沒有東西可以止住他不犯,因為他是「賣給罪」「服從罪的律」。所以原文聖經「眾人」,有時稱為「眾肉體」,因為人都是屬乎肉體。 肉體包含有三個原素:一是「罪性」:二是「罪人」;三是「罪身」。羅馬人書六章6節說出此三要素:「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這裡所說的「舊人」就是肉體中的「罪人」;所說的「罪身」,也就是指著肉體中的「罪身」;所說的「罪」,就是肉體中的「罪性」。合「罪性」,「罪人」,和「罪身」以構成肉體。 罪是由肉體中的「罪性」,也就是罪的能力,逼著「罪人」,就是舊人去犯罪,這舊人去犯罪,這舊人被迫不過,遂指揮「罪身」,就是四肢百體去執行,這樣,人就犯罪了。正如保羅所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羅七19~20)。肉體的敗壞都是屬於情欲,所以加拉太書五章16節;21節一再捉到「肉體的情欲」「肉體的邪情私欲」,19節~~21節更加列舉:「情欲的事,都是顯而易 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 聖經裡記載著許多人犯罪,都是為著肉體;夏娃違背神的命令,偷吃伊甸園裡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創三6),是為著肉體。以色列人在曠野埋怨神,哭號說:「誰給我們肉吃呢?」(民十一4)也是為著肉體。以掃愛吃紅豆湯,情願出賣長子的名分(創廿五30~34),是為著肉體。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也當祭司,原系聖職,卻強搶祭肉(撒上二12~17),也是為著肉體。 大衛是偉大的君王,卻因偷看一個婦人沐浴,結果犯了姦淫和殺人的罪(撒下十一2~27),也是為著肉體。「肉體、肉體」,一切罪惡都從肉體而來,可見肉體的敗壞真是達於極點。 屬靈的交戰 肉體既然是從亞當遺傳下來,所以,凡屬肉體的可以稱為亞當人。羅馬人書六章6節稱為舊人,因為人得了重生之後,有聖靈在的新生命,這是新人,這新人是新造的人,新生的人,屬基督的人。屬基督的人是新的,屬亞當的就是舊人,所以這舊人又稱為老亞當。 未得救的人是無所謂新舊人,他的名稱就是罪人。這舊人還有個名稱,叫作「自己」,或叫「我」,羅馬人書七章14~25節,有三十多個「我」字。這個我是「老我」,非常厲害,凡是老情欲、老驕傲、老癖氣、老習慣都是「老我」的行為。當人願意為善的時候,他就在裡面為敵。正如保羅所說:「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七21,23) 信徒重生以後因為還有肉體,這個肉體,就是老我,因此他心中的老我便和心中的新人交戰,這新人似手是很難勝過的。這種心中善惡的交戰,每一個信徒常常都會發生。 耶穌的門徒彼得也有這樣善惡交戰的經歷。在耶穌被賣的晚上,耶穌預要門徒都會跌倒,彼得更要三次不認祂。當時彼得矢口否認,但是,到了耶穌被捉以後,彼得因為害怕,果然三次不認主,可見彼得心裡善惡的交戰是何等的厲害,他所願意的善,他反不作,所不願的惡,他倒去作。主要的原因還是顧念肉體。 耶穌肉心也有善惡的交戰,因耶穌也有肉體,但耶穌卻能勝過肉體。曠野的試探是在禁食四十晝夜之後,祂雖然能令石頭變餅,但是祂拒絕自己的意思。他寧可挨餓,也不能不順服神的旨意(太四l~4)。甚至於明知將死,也不體貼肉體,決心捨己,順服父神,為要拯救我們,祂願飲盡苦杯(太廿六39)。 得勝的秘訣 保羅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24~25)脫離取死的身體,就是得勝,靠著耶穌,才能得勝,因為耶穌是神的受膏者,只有祂才能救我們。祂來:「傳福音,醫治傷心的人,叫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四18~19)「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十五57)這種得勝,可以分為三點: 我們要靠主耶穌的靈才能勝。保羅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因為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欲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加五16~17)「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五24~25)怎樣才能靠聖靈而行,靠聖靈得生?兢是要時刻保守主耶穌的靈住在我們心裡,因為「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 就不是屬基督的」。 我們要靠著主耶穌的名才能得勝。大衛戰勝非利士巨人歌利亞是靠著主耶和華的名(撒上十七45~49),同樣,我們做信徒的要戰勝肉體,要靠主耶穌的名(腓二9~12)。因為主耶穌的名,就得勝的保證,無論戰爭怎樣厲害,只要依靠基督的名,就能得勝。所以我們如果遇見情欲的試探在心中交戰時,只要即刻使用耶穌的名字、用敬虔的心,向祂禱告,懇切呼求,便能得到釋放和勝利。 有一位在南非洲的傳教士,曾經拯救一個貧病的黑種老人脫離醉酒的痛苦,就是教他用耶穌的名字。每當酒癮發作時,他數叫著這個名字,就有清涼的感覺充滿全身,以致釋放了他酗酒的惡習,使他獲得自由,彷佛未曾嗜過劣酒一般,他的身體也跟著健壯起來。如果不是倚靠耶穌的名,這個黑種人實在沒有方法離脫肉體的情欲。 我們要靠主耶穌的話才能得勝。因為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只有靈和生命才能戰勝肉體,戰勝情欲,戰勝罪惡,戰勝魔鬼。主的話是極有力量的,我們的仇敵雖然兇惡,但聽到主耶穌的話就退避三舍。當主在曠野受試探時,便是用他的話來底擋魔鬼。所以我們應當常讀聖經,記著祂的話,遇到爭戰時,便能得勝。因為主耶穌曾給我們這樣應許:「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 結語 感謝神,保羅給我們敘述了這樣清楚而重要的經歷,使我們確知道:一個信徒重生以後,由於肉體的敗壞,難免受到罪惡的攻擊,靠著我們自己,常會失敗,無法抵抗,但唯一的方法,只有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方能得勝。 讀者們!我不曉得你現在的光景怎樣。是否有這同樣的經歷?當你肉體軟弱,善惡交戰的時候,是否緊緊地倚靠主耶穌?抑或倚自己?勝敗之間,擊於一念!「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7) 救恩是甚麼?
經文:羅馬人書七章14~25節 自從始祖亞當犯罪,罪就從他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世人。世人既然都要死,都被死轄制,那就證明世人無一不是有罪,而且是被罪轄制的。人有罪不止說去犯罪方算有罪,乃是說不問人犯罪,或不犯罪,人人都是因亞當有罪。如人人要死,不是說人必要自盡而死方可以死,乃是說不問人自盡,或不自盡,人都是要死的。人不願意死,也是要死,人不願意犯罪,也是有罪。人無論如何是已經被罪與死所征服,所囚禁的。 保羅充分的作了這個見證,他說:「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14~25) 保羅所真以為苦的,不是平常所說的,如何如何的罪,他所苦的,乃是苦於不能脫離這被罪與死所轄制的身體。真認罪的是甚麼的,就知道這身體就是罪的本己,罪與血肉的身體是打成一片的混合物。罪住在人的裡面,與人的血肉混合,使人不能脫離。人若沒有方法脫離他的血肉,也就沒有方法脫離他的罪。保羅就是這樣站在沒有辦法的地步呼喊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這裡很清楚的解釋救恩是甚麼,救恩就是人是死的,人的一方面沒有辦法,神來解決了人沒有辦法的問題。神的辦法可分三段解釋如下: 一、地位是死的 世人無法脫離亞當死人的地位。我們不能不承認,我們是與亞當有血統的關係。不問我們生存在世上之後,做了壞事沒有,我們血肉裡面已經染了罪的顏色。而且不止染了罪的顏色,簡直就是罪的血肉。大衛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一5 )。我們出生就是罪人,我們未生之前已經得了「罪的工價就是死。」聖經上的話,是不管亞當子孫做了何事,起碼就把他們列在死人之中。「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我們生來就是死人,因為我們生來就是亞當的子孫。亞當的地位.是無法脫離的,這是世人在地位上沒有辦法之處。神的辦法,就是將祂的獨生兒子耶穌,賜給我們,替代我們死,為我們成全了律法,透過我們的信心,藉著聖靈重生我們,我們一相信耶穌,就有了那穌為我們的生命,這不是我們作了什麼事情沒有,而是我們已經不在亞當的地位中,乃在基督的地位之中,享受兒子耶穌的一切權利,這樣就離了亞當的地位。 二、生活的是死的 世人既是亞當的子孫,亞當的血緣,就有亞當的罪性,所以無法脫離亞當的生活,犯罪不過如水之就下,是自然的,亦是不得不然的,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世人從前過的是罪的生活,現今依然是罪的生活,將來還是不能脫離罪的生活。世人如果說他沒有罪的生活,就好像魚對人說,他沒有水的生活一樣。我們都知道這不過是欺騙自己的話。你既是魚,你就天然的有水的生活,照樣你既是亞當子孫,你就有那亞當罪的生活咋魚生的依然是魚,亞當生的依然是亞當,這是世人在罪的~~死的生活上沒有辦法之處,神的辦法就是「你們若是靠著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五25)。這就是你們因信而接受耶穌為生命的時候,聖靈也在耶穌裡面同時被我們接受,一同活在我們裡面,「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見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 ) 「祂兒子的靈」意思就是從前住在祂兒子耶穌裡面的靈,行兒子的事,現今住在我們裡面,行兒子的事,神不獨賜了兒子耶穌給我們,也是賜了兒子的聖靈在我們裡面,行出兒子的事來。神是「耶和華以勒」,神是預備一切的,神將祂獨生兒子賜給我們,又賜聖靈在我們裡面,作出兒子的事來。兒子的事,(或說兒子的生活)就是「阿爸父阿!……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禰的意思。」(可十四36)。亞當裡的死人的生活,是以自己為中心,以自已的意思為是,基督裡的兒子的生活,是以神為中心,以神的旨意為是。知道神的旨意,嚴格說來,人是不能的,我們所以能知道神的旨意,乃因裡面有兒子的靈,「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八27)「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1)。神要人有兒子的生活,是神藉著聖靈在人裡面成功的。這是基督徒生活的原則。我們如果接受了耶穌,就當知道我們裡面已經有了兒子的靈,既然有了兒子的靈,就當順服他,如果順服他,就脫離了亞當的生活,進入兒子的生活。 三、我們的身體是死的 我們現在所有血肉之體,人人都知道是一個必死的身體。身體因罪而死,這是我們沒有辦法的。神的辦法就是~~「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這就叫我們知道我們是靠聖靈重生,是靠聖靈行事,亦是靠聖靈叫我們這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時間分析而雷,從前是聖靈重生我們,現在是聖靈在我們裡面行事,將來是聖靈叫我們身體復活。主耶穌亦正是與這個次序相同。第一是聖靈成胎,第二是順販聖靈行事,第三是聖靈使祂復活。「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希二4~17)。世人在死的地位上無辦法,在死的生活上無辦法,在死的身體上無辦法,我們只須信耶穌為救主,為生命,神就將我們這沒有辦法的問題,完全解決,這就是救恩。
十架與自我 于中一
經文:羅馬人書七章15~23節 傳道人說:「信主之後有快樂,奉獻之後有苦惱。」甚至於連使徒保羅都有事奉神的事工上大聲喊叫說:「我真是苦阿!」(羅七24) 靠主得救後若是生活還靠肉體,那就必有痛苦,因為在未信主以前,在我內面只有一個犯罪的舊我,信主後主在我們內面作了主,祂要我們走成聖的道路而成為新造的人,因此兩個我:舊人與新人,常在我們內面起衝突,正如保羅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我得。」(羅七18) 當我們經過十字架成為新人後,這個新人還得要時常靠主生活,為我們信主後,不是舊人出去了,乃是新人進來了,那就是說,我們從前的舊我還在我們裡面活著,所與從前不同者,那就是我們內裡多了一個從前所沒有的新我,若是我們不靠十字架對付這個舊我,他隨時隨地都有活動起來的可能。至於我們的新人不能無主而單獨生活,乃是要靠十字架的大能活著,才能勝過魔鬼撒但的試探與引誘。 我們從前之所以犯罪因為我們的主人是魔鬼,現在我們能成為新人,因為我們的主人是耶穌了,從此以後靠著耶穌脫離了罪,順服在主的十字架下而為新造的人。 作新人需要多學功課,我們第一個要學的攻課就是注目耶穌,聽祂命令,摩西之所以能得勝法老,乃是因他靠著他裡面的神,照樣作新人不能行出善來,乃是靠著內面的主才能行善,正如保羅所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3) 我們和魔鬼的戰爭是常要打的,我們新人唯有靠著主才能得勝,聖靈是幫助栽培新人的。當摩西把手舉起時,神的幫助就來了,所以我們一個奉獻的人是要披戴基督舉起十字來的。 「犯罪者」 鄭泉聲
經文:羅馬人書七章15~25節 聖經記載神造人實在好,服事神,彼此相愛,而教會是一些誠心,真實敬拜神的同信者聚會之地方,然而,由創世記第一,二章裡,神創造人實在是很好,但所創造的人,卻違背了祂的旨意,而犯了罪,為何說我是一個罪人,這是值得我們今天再次思想的問題,何謂「罪」呢?為何每個人在聚會裡,甚至在講臺上的牧師,連連說自己有罪,而立於神面前悔改認罪,聖經所教導的罪,到底是在說些什麼,是會被判罪或被人罰金,關獄,亦或做錯了什麼嗎?這些並非聖經所記載的罪。 當我們共同來思想人的問題以及犯罪的內容時,我們應當再次來到神面前,承認我們剄底是怎樣的人,按創世記(三1~5)之記載,始祖夏娃被狡猾的蛇所引誘而犯罪了,在這故事所告訴我們的,是夏娃在魔鬼的這種說法之下而失敗了,這叫做犯罪。 今日,世人也像那種情況下來犯罪,經上說,你、我都是罪人,乃是因為人在神面前,繼續生活在撒但對夏娃的這種關係,人們寧可服從撒但魔鬼的話,而卻懷疑神的存在,甚至神的話~~聖經,認為那已經落伍,不合時代的口味,以致,今日的夏娃,乃然在接受撒但的引誘,試探的聲音,叫我們脫離神,違背神,甚至和神比較智慧、聰明。今日,我們寧願放棄聽神的話,而聽世人的許多聲音,此乃在重演夏娃當時所犯的守誡,頭一次犯罪的方式。所以,我們千萬不可思想自己是一個好人,而應檢討自己本身,在這時代,人對神發生疑問,懷疑,不信神的話~~聖經的話語,是和撒但對夏娃所引誘的方式般同流合污,或自己站立的穩,相信福音,遵從神的旨意,直到天國的來臨。 夏娃犯了罪,並分給亞當吃,由此,夫婦兩人都犯了罪,由創世記三章之描述得很有趣,他們為何以前未吃善惡果時,不能分辦赤身的羞愧,而吃了善惡果後,卻可以分辦赤身露體的羞恥,由於人一旦犯了罪,在神面前,竟也和始祖亞當一樣,學會了掩蓋自己,這也是今天我們在神面前所應想的方式,人太會遮淹自己且不老實,耶穌說:「要入天國,若不像小孩子般地天真無邪,斷不能入天國」。主內兄姊,你的真實,落到何處呢?可以老實地立於神面前的真我於何處?耶穌曾責備那些法賽人,文士們說:「你們只不過是外表好看,內心卻腐敗的假冒偽善之人」,所以,今天,一個人若用盡各種方式來遮蓋真實的「我」,而這個就是神所迫切尋找的人~~犯罪者。因我們不願認罪,把責任推卸給神,直到耶穌的到來,這叫做犯罪~今日,神要我們負責任的生活,無論在家裡、社會、本身都要負責,因聖經也要求人作一個負責的人,唯有在做個負責任的人,神即賜給你智慧,作萬物之靈。 總之,我們清楚的知道,從神看來,人是犯了罪,所以,今日我們應重新做活的人,祈求神賜給我們悔改的機會,如保羅所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藉著耶穌使人脫離這罪的身體,願保羅的結論,成為我們真實的體驗,而使我們脫離這死的罪。
監獄的囚人 洪勝興
經文:羅馬人書七章18~24節;約翰福音八章34節 保羅說:「我也知道,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作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咐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就能脫離了。」 假使有人對你說你是監獄內的囚犯,你的感想如何?或許你會覺得很不快樂甚至發怒。我想世界上無人願作犯人因這是不名譽的。一般人以為犯了罪被關入牢獄才是犯人,但是羅馬時代有形各式的囚犯,有一種不須要囚籠的囚犯。所以所謂囚犯不單指關在牢獄內的囚犯,就像保羅所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這種行動失去自由的狀態,以及「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因犯罪而受撒旦的束縛,都是囚犯。其共通點是「自我觀念」受束縛。我們今日不但要認識罪是多麼污穢和可惡,受罪的捆綁是多麼痛苦,更要認識我們是無力勝過的,所以必須求主的釋放: 「第一點」靈的耳聾(來四2)自耶穌升天至今已二千年,但世人未信的仍比信的多,甚一般基督徒也不能脫離世間罪惡,與無信者無區別,我們應該以信心與所聽的道相調和,也就是保羅所說,「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把神的道活出來」,現在福音的遺傳是極迫切需要,主說我們是世上的光,既是世上的光,就應與無信者有區別,用真光引導未信者來歸主。 「第二點」靈的啞吧(可九)有受啞吧鬼附身,無論到那裡,鬼捉弄他,摔倒口吐泡沫,真正痛苦。抹大拉將香膏塗主腳時,假冒偽善的猶大,責他為何不用來濟貧,其實他心中有不能對人公開的秘密,似啞吧不能說出心裡的話,或許他有偷公款的弱點,致後來自殺身死。基督徒應自反省,心內有否不能公開的秘密?有沒有因犯罪而致成靈性上的啞吧?內心的捆綁若無解開,就不認識神,失去力量,落在空虛憂愁,對生命也失去盼望。 「第三點」靈的瞎眼(可八)有盲目者來就近主,求醫治,可憐的他只有依靠別人幫助帶路,列位中有否這樣須人扶持才能走路的人?撒但捆綁人的第一步工作就是弄瞎了人的心眼,叫人不認識神。 「第四點」我們應如何始得釋放? (Ⅰ)內心渴望神的安息:人若要蒙恩必先放下自己專心仰望神,「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十11) (Ⅱ)來到主面前:凡到祂面前來的人,可以得到安息(太十一28)生命(約五40)及滿足和歸宿(約六35)。你被捆綁嗎?請聽主的呼召「來!」帶著饑渴慕義的心來,祂要使你得到滿足,帶著你的捆綁來,祂要釋放你,享受自由。 (Ⅲ)深信主話,「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6)主的語句句都帶有能力,所以信靠祂的人,都得釋放。「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那聽我的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以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 基督是世界的盼望 經文:羅馬人書七章18~25節 在這混亂的世界,在千鈞一髮的時代,今天我們要集中於一個很重要的題目,就是「基督是世界的盼望」。 一、世界全般的現狀 先看一個人的活是怎樣。人從誕生,就和周圍的環境開始爭戰,抵抗冷熱的天氣,磨腦筋,揮手腕,功名富貴還沒成就,就老了,病了,最後死了。這豈不是人的一生嗎?這樣看來,個人的生活是絕望。 團體怎樣呢?家庭有悲劇,社會充滿了悲傷和痛苦,國家與國家有戰爭,全世界正向滅亡進行著。人口二十余萬的廣島,人口三十余萬的長崎,只在數小時內全部受了原子彈的毀滅,以後這種類的景象,的確將更大,更淒慘罷。 自然界如何?保羅以詩的表達法說:「受早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羅八19~20)創世記三章17節也有記載耶和華對犯罪的亞當說:「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 這樣看來,世界一切都是絕望了。怎麼會這樣呢?原來這世界豈不是神所創造的嗎?神創造宇宙當時,看看所造的都是好的。以後怎麼變成這壞世界來呢?怎麼變成這絕望的世界呢? 二、罪惡的問題 創世記第三章已告訴我們知道,人不順從神的話,打碎神的心,得罪於神、受神的咒詛,被趕出樂園。保羅在羅馬人書五章12節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人既然有罪,所做的一切事就不完全了。就是充滿了缺陷並且有為善的意思、但是沒有力量。正如在羅馬人書七章18~24節,保羅所經驗的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意的惡,我倒去作……,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有意思要作善事,但是沒有力量行善,因此而悲歎的人不僅是保羅而已。君子中的君子,被稱為世界三大聖人之一的孔子,也有這種悲歎的體驗。他向子貢回答說,「聖則吾不能。」他自己也說:「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從,不減不能改,是吾憂也。」從此?我們知道我們的生命裡面,有深刻的罪惡,在人性中有兩種相反的意志,似致所做的事情都是不完全。因此個人有悲歎,家庭有悲劇,社會有不安,全世界有戰爭,政治腐敗,經濟困難,文化敗壞,道德墜落,教育馬虎。全世界,因罪惡,絕望了。 三、基督是世界的盼望 耶穌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祂來世界解決了罪惡。使徒得受了聖靈的充滿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保羅在羅馬人書七章24~25節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著我們的主耶穌基,就能脫離了。」耶穌基督是個人的盼望,是家庭的盼望,是社會國家,全世界的盼望。接受了那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死的耶穌基督,我們的全人格才能夠改變而成為新造的人。從此,在這苦難的時代中,在這混亂的世界中,才有真實的感謝和快樂,才有使命、活動,力量和新生命。於是,世界才有希望。 當怎樣信基督 吳主惠 經文:羅馬人書七章18~25節 有一個從臺灣到日本觀光的旅客,在遊覽車上,被山上的落石擊中而斃命,是「命運」嗎?因為她正巧坐於第四視窗,落石不偏不倚打在第四窗口,是「前世不修善」?抑或其它?對於這類問題,基督徒作何解釋? 善惡,真假,是非構成人生三大問題,以何者為根據?法官依六法全書判犯人之刑,但這本律法書的作者又依何者而作?保羅說「我真是苦啊」。餘年五十九,徒未涉世謀職,盡讀書,一九O九年十月二十六由巴克禮牧師施洗,但一直不能明瞭上述問題,知識越多反宗教的心理愈激烈,最後不能再反了。 「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的惡,我倒去做。」(羅七19)從這句話看來,人生是矛盾的,嬰兒呱呱隊地,醫生和生理學者以為這一聲啼哭顯示嬰兒的饑餓,但我想,這一聲啼哭顯示了有「生」即有「死」的人生,從生而死,入死而生,基督降世,即開始祂被釘十字架的人生,這段從馬槽到各各他的路程,是神的旨意,這是我們「必需信」「絕對要信」「確信」的事。 若不信,即使耶穌基督也無法說明神的存在,若不認識神便不能說明人類的存在,信仰問題不是「知」或「識」所能解決,科學上的原理只用理解即可,而不用相信,如雷電之原理;但人的知識即使到了「理解」的階段,也會叢生許許多多的支節,到了最後可能成為零。使我們相信的不是人;人不能使人相信,因為人不是神,不能保佑他人,或受保佑,不能解決「絕對」,在相對之下而生「絕對」,不是用人的知識所能解決,耶穌從人而說祂是神,從神而觀祂是人,因此才能做為人與神之間的中保。若不信,便不能認識人,認識神,換句話說,信基督實在認識人,認識神,信基督的真理使我們在生活上能判別是非,真假,善惡。一個人若一生含含糊糊,得過且過倒無所謂,若能從這類問題去思考,則信仰生活能進步。 基督教和其他宗教對於幸福的看法不同,認為雖在極幸福時,一粒惡運的種子便能使幸福的消失(不可自高),反之雖處於絕望時亦能存一粒盼望的種子。想想,基督在馬槽中降世,則我們的任何苦衷,便不足以掛慮了,謙卑俯下才能升高,知足才會進步。 「信仰」是以疑問為根據,保羅便是如此。只怕我們無自信以判別是非,用知識無法認識神,不能使神超越我們的腦海,家母臨亡時遺言「信」字寫了一半便斷,因我一直不能解決心裡的疑惑,逼訪牧師或神學教授,根本得不到確切的解答,最後母親的遺言,使我心受刺紮終能相信。雖然書讀得不少,但這一切僅是「人」的學問,近年學到坦白說出我是一個「基督徒」,年來每週至少一次向未信者說「來信基督」(他信不信自由他去吧)你若不信實在毫無辦法,因為神不是存在於人的知識中,因為人的知識有限。 約翰福音三章16節是聖經中的聖經,只要你絕對的相信,關於神的存在便能得到解答。人類若不信耶穌基督的救贖,將走上自盡的路途。 清心的秘訣 雲漢譯 經文:羅馬人書七章18~25節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九27) 攻克己身以勝萬事是絕對須要的。因身體的本性是屬肉體的。保羅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七18~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隨意的吃喝,造成肉體的活躍。任何出於肉體的事物都會刺激身心,產生欲念。惟有禁食的生活才是醫治淫蕩無羈的良方。 飲食頻繁至使靈性浮躁。把不易消化的東西,塞入未得消化的胃中,會令肉體和心靈均感混亂。 飲食之影響人的靈性,遠超吾人所知。 在各季節中為身體善擇合適的食物,是最佳的藝術之一。這會保持我們對主渴慕的靈性。 禁食生活的成效如何? 禁食禱告,加深我們靈性的經歷,使我們的個性更高貴、深刻、甜蜜、鎮靜。且增進我們的溫柔、謙遜、與聖潔美麗的回德。並加添生活中超然的力量,除去身上魔鬼的權勢。令人的心靈保持妥善的情狀,接受神聖靈的工作,使人獲得心靈的寧靜、健康、與優美等益處。這是一服心靈清潔劑,足以增加人的信心,增強人敬主愛主的願望。甚且使人延年益壽。神的醫治能力,常彰顯在那些周著禁食禱當生活的人身上。 任何難以消化的食物,都會成為心靈的負累;因為肉體與心靈原有優美的協調,人們須要小心防護,免致肉體給予心靈任何的侵犯。禁食禱告確是主給我們脫離肉體捆綁的最佳方法。 禁食生活在一種禁食的狀態中,身體非但不軟弱,反會強壯;因為那是一種合理正常的狀態,有益靈性,能使人達到如基督般清淨之至境。 禁食生活顯出超然能力 耶穌說:「至於這一類鬼,若不禱告禁食,牠就不出來。」(太十七21)。人必須把握聖靈的節制,才能脫離魔鬼的權勢。但禁食乃真正禁食,除了身體必須之物以外,不進其他食物。凡順服的人,禁食未幾,即得禁食真義。凡欲得深入的靈性,健康的身體(靈性的健康一如身體),和充滿喜樂的生活者,應當立即開始禱告禁食的生活。照各人自己的決定,在各種方式的工作生活中實行出來,保證可享無比豐盛的生活,有繁重工作者。更應適度地以禁食來調節自己。 「我以禁食謙卑己心。」(詩卅五13) 不久以前,有一位來訪的朋友說道:「多數的人,都缺少得勝的能力,倘若我們能持守自己過禁食祈禱的生活,那末,要得勝萬事,都易如反掌。」 我們的舊人雖已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羅六6)然而我們若依舊貪圖口腹之欲,則我們肉體的惡性將復發,卒之且興起各種貪念。肉體既得放縱,聖靈就受捆綁。但是我們若讓聖靈作主,憑聖靈行事,則必享永生。 貪食者的志趣卑下,實遠離真正敬愛。信心當與行為相輔。肉體雖有能力,但聖靈無所不能。我們若要「選擇生命」就得拒絕肉體,並要儆醒禱告。 神的工作要憑我們的意願才能開始 當我們下了決心之後,去過禁食的生活就不難了。決心接受神為你所預備的事物。照著神所賜的恩典,集中並協調意志,去得,去行,去做成救恩所要我們達成的,藉著祈禱過禁食的生活,神就成了我們的滿足。而能脫離身體之殿的一切軟弱。 禁絕閒談 不進食物非禁食惟一的要求。我自尚須禁聽世俗的廣播節目,遠避此等俗事。我們還要禁讀報紙的不造就的新聞,尤其重要的,我們仍須禁絕一切不必要的談話與交往,為神的國節省時間。並要身、心、靈合一接受聖靈所動的善工。敬虔度日,殷勤工作,預備救主從天速臨! 關於飲食的教訓,在目前被人如此忽略,這真是令人希奇的事。因此,姑勿論如何,我們若想為主作成美事,就必須先學習捨己的功課。 飲食無度,招致放縱肉體。惟禁食以自律,方可免無節制之弊。若有人感到不能這樣做。他們顯然是生活在肉體之內,經常沉溺於縱欲的泥沼之中,禁食祈禱是神恩慈的方法,至終可以便人脫去舊人,披上基督。
過苦難的方法 林義傑
經文:羅馬人書七章24~25節 「我真是苦呀!」這句話是使徒保羅從心靈中發出的悲歎,但不是只在獄中的人共鳴,乃是我們基督徒全體的共鳴,甚至可以說,該是全人類的呼聲~~我真是苦呀! 人活在世上,必過苦難。每個人一生的際遇,無論是男、是女、年老、年幼、讀書的或是文盲,有錢的或是窮人,沒有一個人能說沒有苦。「苦」誰都知道,也誰都嘗過。 苦難的本質 所謂苦難,就是一切對於我們的「靈」與「魂」與「身體」不愉快的事情。苦難在它的本質上可以分為四類。一、是從神來的善意的安排。二、是從魔鬼來的惡意攻擊。三、是自己製造的苦難(是因自己信心或智慧不足而產生的)。四、是因為世事的變遷而連累到我們的。人類大多數一生都浸過著痛苦的生涯,我們真是苦啊。 「老我」為害 保羅說到這個「苦」字,有一個原因。他說:「誰能救我脫離這個取死的身體呢?」所謂「取死的身體」就是指人所遭遇的愁煩痛苦而要。而愁煩、痛苦的真正原由,就是因為有個「身體」在。這個身體就是每人的「自己」。聖經稱「老我」或「舊造」。人因為有「己」,問題就變為複雜,有「己」在,難免就自私自利,為自己打算,為自己營求,結果落在自己的網羅裡,痛苦不可自拔。『己」就是人們一切痛苦、煩惱、憂傷重擔以及罪惡產生的基本原因。反過來說,人若沒有「己」就能大公無私,就能歡喜快樂,就能得到釋放和自由,就能滿有愛心和智慧。因此,「己」實在是一切問題的癥結。保羅說:「我真是苦阿!)苦從何來呢?就是被他「自己」那取死的身體所轄制而痛苦。保羅大聲疾呼:「誰能救我脫離邪取死的身體呢?」「取死」就是「找死」。保羅說這話是有一個特殊的背景,將近兩千年前羅馬帝國政府有一種極殘酷的刑罰,如果有人殺害無辜,政府將兇手抓來,便將他與死者捆綁在一起,死者與活人要面對面,鼻對鼻,手對手,腳對腳,這樣的一種刑罰,莫說觸目驚心,真是想起都害怕。因為死人有屍毒,加果遭其滲透,必定中毒而死。保羅所說「取死的身體」其實就是指那個死體說的。這個屍體被捆綁在生人身上,想擺脫也擺脫不掉。如果有人幫助解脫,這個兇手就是釋放得救了。這是保羅當年講這句話的根據。今天想一想我們的「己」豈不正同那個屍體一樣可怕;一樣厭惡;「誰能救我脫離那取死的身體呢?」 捨己的樣榜 感謝主!保羅接著說,,「感謝神,靠著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為甚麼呢?因為耶穌在世除了成全神的救贖計畫,並且留下一個很好的榜樣,祂上十字架流血捨命,捨棄自己,拯救罪人,這一個「捨己」的榜樣真是何其美好!我們真像被死屍纏住,不能勝過,不能擺脫,怎麼辦呢?「靠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當你我一信耶穌,主的生命就進入我們心中,藉著裡面聖靈的運行,和外面十字架的對付,人就開始變化更新,原來自私的能舍已為人了,原來心驕氣傲的順服謙卑了,原來行為骯髒的心裡污穢的變為手潔心清了,原來不義的變為正直公義了,原來嫉恨無情的變為滿有愛心憐憫了,原來說謊虛偽的人變為誠懇信實了。這就叫「靠耶穌基督就能脫離那取死的身體。」這取死的身體所代表的是敗壞的老我該死的舊人,實在應該把它途上十字架。所以耶穌說:「若有人要跟隨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隨我」(路九23)。這就是我們常常強調的「捨己」之道。苦難之所以多,是因為人的「己」特別大,主耶穌說:「你們在世上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過了世界。」(約十六23)在同節經文,主又告訴我們:「在我裡面有平安!」不必懼怕、憂傷和膽怯。人人都知道只要活在世上一天,苦難就難免存在一天。但感謝神,藉著聖經教導我們有方法勝過它。這是保羅所說「靠主耶穌墓督」,就是一個最佳的辦法。 肉體的刺微不足道 我們知道使徒保羅和古今千萬信徒一樣,遭過多種不同的苦難,哥林多後書便是他受苦的寶貴紀錄。在第十二章7節,他告訴我們有一根刺加在他肉體上,他曾三次求過主,叫這使他不愉快而痛苦的刺離開他。可是主沒有照他所求的答應他,主讓那根刺存留在他肉體上,主讓他受苦,不過,主對他說了這一句話,祂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主賜給他夠用的恩典來應付這一根微不足道的肉體之刺:「我的恩典夠你用」一語的「夠用」一詞,容易給我們一個錯誤或模糊的印象,也許我們以為「夠用」是僅僅夠用的意義,正像講臺上這一杯茶是夠我喝的,但喝完就沒有了。主在這裡對保羅所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的夠用乃是「用不完的夠用」,是儘管用好了,那是用不完的,正像一個水流不絕的泉原,用之不竭,取之無窮。當保羅聽見主對他所說的這句安慰語之後,馬上醒悟過來,「主的恩典既然是用不盡的夠用,那麼我為什麼懼怕這根刺呢?為什麼集中我的注意力在我微不足道的一根剃上,而忽略了祂那豐盛的恩典呢?」保羅於是學會了怎樣用主那用不完的恩典來應付那一根剌,想到主奇妙的慈愛,便忘記他自己的苦難了。因此,保羅對腓立比信徒所說的:「應當一無掛慮」的實貴的教導,乃是靈性生括中體驗出來的結晶,我們應當「一無掛慮,凡事交托」,因為祂怎樣恩待保羅,也必照樣恩待我們。 為人代禱 即可勝過苦難,接著我們再看一個勝過苦難的方法,就是為人代禱。請看約伯記第四十二章10節,約伯為朋友代禱,耶和華就使他從苦難中轉回。約伯受苦的經過,發展至最後,苦難已經過去,他也悔改了:「從前我風聞有禰,現在我親眼看見禰。」(5)所以他也就不怕苦了。可是對怕苦之後還有一件事要做,才能完全從苦難中脫離出來,那就是替朋友代禱。我們都知道約伯是聖經中一個受苦的代表,他是一個相當敬畏神的好人,魔鬼眼紅,就攻擊他,使他受了很大的苦難。他為何悔改認罪呢?罪在那裡?那就是因為辯論。一直辯說他自己無辜。而是他忘記自己之所以好,仍然是出於神的恩典。當魔鬼拿掉他所有從神而來的福份,如兒女死光,財產被搶光,自己滿身長瘡時,他就詛咒自己的生日。這是怨天尤人,並且一再強調自己無罪,甚至說神找機會攻擊他,這樣一來就得罪神了。所以人在平安穩妥樣樣豐富時,就能好,一旦落在苦難中,人就好不下去了。約伯也經不起這個考驗。最後神帶領他看見當神創造天地萬物時他在何處?才知道自己渺小無知,因此才俯伏神前認罪說:從前風開有禰,現在親眼看見禰,於是就厭惡自己。於是神叫他做一件事,為他的三個朋友代禱。他和朋友向來相處很好,但因受苦之事,彼此辯論,結果好友變成仇敵。足見要多必失。這個道理說明他與人出事,就是與神出事,既蒙恩得與神和好,也應當與人和好。所以神要他為朋友代禱。因代禱能使自己得釋放。但是有個原則,我們不能求神咒詛或管教鞭打對方,那不是愛心的代求,神不但不聽,恐怕還要轉過來鞭打管教我們,這是最要注意的。我們的代禱是求神憐憫,我們大家都是罪人,對方不好,我何嘗又好呢?他得罪我,我同樣也得罪他,因此往往在代禱中蒙光照看見自己的光景錯誤,我們就得向神先認罪,同時我們也會愛仇敵並體諒對方的軟弱,也會擔代對方的不是,這樣一來難處就過去了。所以我們要想轉弱為強嗎?我們只要去擔當別人的軟弱;我們想變貧窮為富足嗎?我們就要去胴濟窮人,神就把更多的賜給我們:我們想變疾病為健康嗎?我們要為人代禱擔當別人的痛苦;我們想脫離苦難嗎?我們就去幫助別人解決問題。保羅說:「我真是苦呀!」實在我們都真苦,為甚麼?「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這個「己」就是痛苦的根源,我們都有一個無形的死體捆在身上,就是「老我」這個屍體既髒又臭,要狠心把它摔掉,也就是捨己。十字架的道路就是如此,神的救法也就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