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第四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福音真理的辩正】 一、既已得着儿子的名分,就不要再在律法底下受管束: 1.从前在律法底下,有如孩童受管束: (1)作孩童时,与奴仆毫无分别(1节) (2)在时候未到以前,受律法的管束(2~3节) 2.如今已从律法以下被赎出,得着儿子的名分: (1)神差遣祂儿子,为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4~5节) (2)如今我们里面有儿子的灵,是神的后嗣(6~7节) 3.既已认识神,就不要再像从前那样作律法的奴仆: (1)从前作奴仆,是因不认识神(8节) (2)现在既已认识神,岂可再作奴仆(9节) (3)谨守礼仪、规条,就是作律法的奴仆(10~11节) 二、要回想得救时的情景,那是基督活在里面的明证: 1.要像保罗一样,一直没有改变(12节上) 2.加拉太信徒得救之时,待保罗如同基督耶稣(12节下~15节) 3.如今加拉太信徒待保罗竟如同仇敌: (1)只因保罗将真理告诉他们(16节) (2)他们中了律法主义者的离间计(17~18节) 4.愿为他们再受生产之苦,直到他们里面的基督成形(19~20节) 三、要作凭应许生的儿女,不要作按血气生的儿女: 1.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 (1)律法书上记载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21~22节上) (2)一个按血气由使女生,一个凭应许由自主之妇人生(22节下~23节) 2.两个妇人豫表两约: (1)夏甲豫表出于西乃山的律法之约,生子为奴(24~25节) (2)撒拉豫表应许之约──原不能生养,后凭应许生子(26~27节) 3.要作『对』的儿子: (1)新约的信徒是凭应许作儿女(28节) (2)按血气生的律法主义者逼迫按灵生的(29节) (3)使女(律法之约)和她生的要被赶出去(30节) (4)我们是自主妇人(应许之约)的儿女(31节) 贰、灵训要义 【孩童与儿子】 一、孩童是指那在律法以下的人: 1.虽是豫定承受产业的主人,却与奴仆毫无分别(1节) 2.在神豫定的时候来到以前,服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2节) 3.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3节) 二、儿子是指那蒙救赎的人: 1.基督耶稣生在律法以下,为要救赎我们脱离律法(4~5节) 2.里面有神儿子的灵,呼叫神为阿爸、父(6节) 3.靠着神得为后嗣(7节) 【神在时候满足时的行动】 一、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4节) 二、差遣圣灵,进入蒙救赎之人的心里(5~6节) 三、设立蒙救赎之人为后嗣(7节) 【信徒的福分】 一、从律法以下被赎出来(5节) 二、得着儿子的名分(5节) 三、里面有儿子的灵(6节) 四、能呼叫神为阿爸、父(6节) 五、不是奴仆,乃是儿子(7节) 六、靠着神为后嗣(7节) 【作奴仆的人】 一、作律法的奴仆(1,5节) 二、作偶像的奴仆(8节) 三、作世俗小学的奴仆(3,9节) 【认识神和不认识神的分别】 一、因不认识神,就给那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8节) 二、因认识神,就是被神所认识,可免作奴仆(9节) 【真使徒的特征】 一、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14节) 二、直言不讳,将真理告诉人(16节) 三、情愿为别人受生产之苦,使基督能成形在人心里(19节) 【基督徒和犹太主义者】 一、一个是凭应许生的,一个是按着血气生的(23节) 二、一个是自主(自由)的,一个是为奴的(24~26节) 三、一个是属天的,一个是属地的(25~26节) 四、前者要比后者更多(27节) 五、一个能承受产业,一个不能承受产业(30节)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加拉太书注解》 叁、其他纲目 【奴仆与儿子的身份】 经文:加4:1-11 一、受管辖的奴仆 1-3 1.孩童——律法之下 (来5:12) 指活在律法时代。 2.手下——不得自由 (弗4:14) 3.小学——没有长进 (林前14:20;加6:1) 二、得自由的儿子 4-11 1.被神子所赎 4-5,(约3:16;弗1:7) 2.得儿子名分 6-7,(罗8:14-16;约壹3:1) 3.不归回小学 8-11 不要走回头路: (1)不认识神——拜偶像 (徒17:23) (2)已认识神——归真神 (林后3:17-18) (3)不要再走回头 路
10-11 ── 毛南春阳 【要重新挑旺对神仆人的热爱】 经文:加4:12-20 一、要对待神仆如弟兄 12,(罗12:9-10) 二、要热待神仆不改变 13-18 1.在他们有病时 13-15,(腓2:29) 2.在他们传道时 16-18,(帖前5:13;提前5:17;来13:7) 三、要体贴神仆的辛苦 19-20 1.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19,(林前4:15) 2.我为你们心里作难 20,(腓3:8) ── 毛南春阳 【律法与恩典——两约的意义】 经文:加4:21-31 一、律法——两个儿子 21-23 1.使女生的儿子 ——是因人的足智多谋,能力及努力而生,却生而为奴。(创16:15) 2.主妇生的儿子 ——是凭神的应许而生,是个奇迹,单靠神的爱与大能。 (创21:2) 二、旧约——为奴儿子 24-27 1.旧约出于西乃山:为奴 24-25 2.新约出于主恩典:自由 26-27,(赛54:1) 三、新约——属灵儿子 28-31 1.凭着应许作儿女 28,(罗4:13-14) 2.按着圣灵作儿女 29,(太5:11;10:38-39) 3.得着产业作儿女 30-31,(罗8:15;约3:16-17;5:24;创21:10-12;弗2:4-10) ── 毛南春阳 【律法与恩典(二)】 一、该是长大的时候了(四1~18) 1.他们已得着儿子的名分(四1~7) 2.为他们的退步哀叹(四8~11) 3.寻求他们的爱(四12~18) 二、会见你的母亲(四19~31) 1.历史的事实(四19~23) 2.属灵是真理(四24~29) (1)夏甲对撒拉──律法对恩典 (2)以实玛利对以撒──肉体对圣灵 3.实际的祝福(四30~31)──不能改变也不能妥协 ── 华伦•魏斯比《作个自由人──加拉太书》 【提醒教会清楚生命 加拉太书4章】 一丶未得生命没有自由4:1-3 二丶得主生命呼叫天父4:4-7 三丶得了生命岂作奴仆4:8-10 四丶有主生命彼此不负4:11-15 五丶不顾生命成了仇敌4:16-20 六丶培养生命愿再受苦4:21-26 七丶不同生命不同之根4:27-29 八丶血气生命逼迫属灵4:30-31 ── 作者不详 【加拉太书第四章】 一、孩童的时代(四1-7) 二、退回原状(四8-11) 三、爱的恳求(四12-20) 四、旧故事与新意义(四21-五1) ──《每日研经丛书》 【加拉太书第四章】 一、孩童与儿子(四1∼16) 二、束缚或自由(四17∼五1)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神的儿女(四1∼11)】 一、儿子的名分(1∼7) 二、勿再作奴仆(8∼11) ──《新旧约辅读》 【诚心的劝勉(四12∼31)】 一、两无亏欠(12∼20) 二、两个儿子(21∼31) ──《新旧约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