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導論例證與靈感集錦 【提摩太前書概說】無須刻意去做,從我們身上也能反映出我們的價值觀。父母特別會對孩子表明他們認為重要和有價值的東西。“有其父必有其子”不只是一句諺語,也是在我們的家庭中常見的事實。經驗證明,子女往往效仿父母的生活模式,重複他們的成功和過失。 提摩太自幼受到母親友妮基和外祖母羅以的薰陶,激勵他靈命的成長(參提後1:5;3:15)。他是新約裡第一次提到的第二代基督徒,是保羅的門生及以弗所教會的牧者。身為一個年輕的教會牧者,他面對著來自教會和周圍的各種壓力、衝突與挑戰。所以保羅寫了此信鼓勵他、輔導他。 保羅已向凱撒上訴,所以被押到羅馬受審(參徒25-28章)。大部分學者相信保羅在公元62年曾獲釋放(也許是“監管期”已過),所以在其後數年,他可以到各地去。在這段時間內,他寫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不久,尼祿皇帝開始取締基督教,保羅再度被捕,最後被處決。在再次被囚的日子裡,他寫了提摩太後書。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通常被稱為教牧書信。保羅在這一封信內確認他與提摩太的密切關係(1:2)。保羅提醒提摩太,在教會內出現了假教師(1:3-11),呼籲提摩太要堅守在基督裡的信心(1:12-20)。然後談到公眾敬拜的問題,強調祈禱的重要性(2:1-7),及聚會時應有的秩序(2:8-15)。繼而他又列舉教會領袖、監督和執事的資格(3:1-16)。保羅又教導提摩太如何識別和對付那些假教師(4:1-16)。其後他又分別勸諫不同的對象:年老和年輕的會友(5:1-2)、寡婦(5:3-16)、長老(5:17-25)及奴隸(6:1-2)。在總括全信時,保羅提醒提摩太要持守事奉上的純正動機(6:3-10),要在信仰上站穩(6:11-12),過無可指摘的生活(6:13-16),及忠心事奉(6:17-21)。 如果你是教會領袖,便要留意保羅與這位年輕的門徒的關係,從他對提摩太悉心的輔導和指引,反省自己是否符合作監督或執事的資格。如果你剛信主不久,便要學效提摩太敬虔的榜樣,如同提摩太學效保羅的生命。若你是作父母的,記住一個基督徒家庭可以塑造家中的成員,正如虔誠的母親和祖母帶引提摩太認識基督一樣。提摩太投身事奉,對改變世界作出了貢獻。──《靈修版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