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利門書全書綜合拾穗 【門1】這是保羅書信中唯一在卷首自稱囚犯而未提到使徒身分的信。“囚犯”(desmios)指實際被囚下監,所以信中有盼望早日獲釋的話(22節);而非象有的解經家所說只屬象徵意義或比喻寫法。參《以弗所書》三1;《腓立比書》一12∼14及注。 寫信時,有提摩太為伴,故與提摩太聯名問候;但全信都用“我”稱保羅自己,用“你”稱對方,只有22,25節例外。 關於提摩太的事,看《提前 》<參考資料>。腓利門是歌羅西教會的信徒。可能是保羅領他歸主(19節),是阿尼西母的主人。保羅稱他為“所親愛的同工”,一開始就將他放進主基督裡的全新關係中,要他明白所屬的是講求彼此相愛的地上新團契(參羅十五7),為阿尼西母在這團契中的新地位寫下伏筆。──《啟導本聖經註釋》 為基督耶穌被囚的保羅: 指保羅為基督耶穌的福音而被囚,象徵著在屬靈上是被基督所抓住。保羅為了幫阿尼西母請命,沒有自稱是使徒,但這番話仍顯出他的使徒職分<提前 緒論,書信的問候語和使徒權柄的主張 >。通過這些我們可知:①牧會者不能以管理者的姿態對待信徒;②在實踐愛的過程中,要以身作則來號召人。弟兄提摩太: 在第三次傳道旅行中,提摩太與保羅同在以弗所(徒19:1,22)。可能提摩太與為聽保羅的教導而聚集的歌羅西信徒建立了親密的關係。弟兄: 在這一稱呼中,可看出保羅與提摩太之間的親密之愛(腓2:19-23)。我們親愛的: 在以弗所腓利門聽到了保羅的福音之後接受了主。隨後他便成了保羅特別關愛的對象。同工: 保羅如此稱呼通過自己的福音傳播而改變信仰的腓利門,把他放在和自己同等的地位,表現出謙卑的品德。(羅6:3;腓2:25)。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1∼2】腓利門Philemon意即友情。保羅在此稱他為“我們所親愛的同工”,可見他是保羅和提摩太所共同“親愛”的。保羅既稱他為“同工”,可見他也是作傳道工夫的,雖或不像使徒那樣奉召而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但也十分熱心地在教會中事奉主,以為主作見證為生活的主要目標。據傳說他是個監督,且為主殉道。從本書的內容看來,他毫無疑問是一個十分有愛心的信徒,雖然頗為富足,卻不貪愛金錢,倒是神的好管家,常按神所賜的力量行善,說明需要的信徒和主僕。 亞腓亞Apphia一般解經家都認為是腓利門的妻子。保羅顯然和腓利門全家的人都很熟稔。他在本書既是要為一位家奴求情,所以也特別提到主母的名字,一方面表示對她的尊重,一方面也含有促使她同意收納阿尼西母的作用。 亞基布Archippus按聖經備典說他是腓利門的兒子,但也可能只是他親密的朋友。他也就是西四17的亞基布。保羅稱他為“同當兵的亞基布”,與上節稱腓利門為“親愛的同工”略有不同。保羅對腓利門的稱呼──同工──似乎只有普遍的一種稱謂,指一切在教會中有份於聖工,共同事奉主的人。但“同當兵”是指專門傳道的同工,正如保羅對以巴弗提(腓二25)和提摩太(提後二3-4)也用了類似的稱謂。保羅給歌羅西教會的書信中曾囑咐“務要謹慎,盡你從主所受的職分”,可見亞基布確是一個專職傳道的人,當歌羅西教會正受異端擾亂時,保羅特別提醒他當謹慎盡職。 “以及在你家的教會”這教會很可能就是歌羅西教會。因歌羅西不是一個大城,按當時教會發展的情形,不可能除了歌羅西教會之外,另有一個腓利門家中的教會。腓利門既是富有而熱心的信徒,家中有足夠的地方作為教會聚會之用是很合理的。聖經中除了腓利門之外,還有老底嘉的信徒甯法(西四15),和羅馬信徒百基拉和亞居拉的家(羅十六3-5),也都有教會。――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腓利門…在你家的教會。』這裡所說在腓利門家裡的教會,就是那時在歌羅西的教會(參西一2;四17;注意『歌羅西』和『亞基布』)。 【門1~3】按照一般的書信格式,此書信由寫信人、受信人、祝福等順序構成了問候語。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2】一般認為亞腓亞是腓利門的妻子,因為她的名字緊接著出現於腓利門之後,而“妹子”一詞也可譯為“我們的姊妹”。亞腓亞既為女主人,決定是否接納逃奴當具關鍵作用。亞基布的名字既與腓利門、亞腓亞同列,大概也是家中一分子。他是歌羅西教會中一位同工(西四17)。保羅常把信徒生活及佈道工作比作戰鬥(羅七23;提前一18;提後二3∼4),他曾稱以巴弗提為“一同當兵”的(腓二25)。亞基布此時或已部分擔負起歌羅西教會中本由以巴弗負責的牧養工作(西一7;四17),故在牧羊和傳福音的事工上同為戰友。 “你家的教會”指設在腓利門家裡的信徒聚會。腓利門為歌羅西城富有公民,由保羅帶領歸主後,把家屋供聚會之用
。──《啟導本聖經註釋》 亞腓亞,亞基布: 可能是腓利門的妻子和兒子。同當兵的: 暗示亞基布是教會的重要負責人(西4:17)。其實,從所有信徒都可以見證和守望信仰這一點來講,可稱為屬靈的精兵(林後10:3-5;弗6:11,12;提後2:3,4)。在你家的教會: 腓利門心甘情願地提供自己的家作為聚會場所(徒12:12;16:15,40;林前16:19)。從中我們可領略到:①要保證信仰共同體的聚會場所;②信徒為了主的事工當毫不猶豫地奉獻出自己的財物(林後8:3);③神比關心教會規模的大小更多關心共同體內的每一個成員(太18:20)<弗 緒論,教會的三大事工>。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2亞腓呀和亞基布是誰?與腓利門關係如何?】 答:①亞腓亞Apphia——意即耶和華所留下的,為歌羅西一女信徒,一般人的推她是腓利門的妻子,保羅在主裡面稱她為妹子。她以一家庭主婦的地位,同心合意,幫助腓利門在家中教會服事神,接待人,行各樣的善事,為基督作美好的見證,受到保羅的敬重。 ②亞基布Archippus——意指管馬者,為歌羅西一信徒,據推測是腓利門的兒子,或許是其親密的朋友。保羅在此稱他為「與我們同當兵的亞基布,」系指專門為主傳道的同工,可知他在歌羅西的教會責任相當重要。按保羅給歌羅西教會書信中,曾經囑咐他說:「務要謹慎,盡你從主所領受的職分。」(西四17),可見亞基布確是一位專職的傳道人,當歌羅西的教會正是異端侵擾的時候,保羅特別提醒他,務要小心謹慎,克盡其職。——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門2在你家中教會的意義和性質如何?】 答:教會一詞原文(),Church,是蒙召出來的意思,或稱為召會或有譯作聚集的意思assembly(徒十九39)。凡是基督徒奉主的名聚會的集合體,同心合意在一起敬拜事奉神,那就是教會(參第卅一題)。在新約保羅書信中,曾經提到羅馬信徒百基拉和亞居拉(羅十六3-5;林前十六19),老底嘉的信徒甯法(西四15),以及此處腓利門(門2)等各人的家中教會。這些家中教會是有人主持的,有教會組織的形態,為信徒屬靈神聖的團契聚會。在三世紀以前,那一段時期沒有可供禮拜堂的存在,信徒為了聚會的需要,許多人就開放家庭房地供為教會聚會場所(參徒一13,14,二46,十二5,12,廿一8;路十38-42;羅十六5,1,11,14-16),這樣信徒們時常聚集敬拜事奉,彼此相愛,靈裡相通,喜樂滿溢,充滿了初期教會新生命的活力。保羅這裡所說在腓力門家中的教會,會中有主人,有服事男女同工,又加上有益教會新添悔改蒙恩得救的弟兄阿尼西母,教會滿有愛心信心和行善的見證,實可謂是一個模範的家庭教會。——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門2 “你家的教會”何意?】 “家中的教會”,在保羅書信曾提及四次; 一、百基拉與亞居拉“家中的教會”,那是在羅馬城的一個教會(羅十六3-5)。表示百基拉和亞居拉夫婦二人除參加“教會”工作與聚會外,他們家中也有一個教會和聚會。 二、保羅代替亞居拉與百基拉和他們家中教會來問候哥林多教會的安(林前十六19)。 三、老底嘉的一位弟兄甯法,也有家裡的教會(西四15)。 四、腓利門家中也有教會。 有人以為“家中的教會”,不過像今日的“家庭禮拜”,大家聚集在一位信徒家中舉行聚會而已。 又有人以為教會初期,並沒有今日的大禮拜堂或較大場所可以容納許多信徒一同事奉主,所以化整為零,信徒自動分成若干小團體,在不同的信徒家中舉行聚會。 又有人以為主日則在指定的較大場所舉行聚集,平常的時候則在有較大地方的信徒家中舉行。 可是“家中的教會”乃是一個“教會”,不是一個家庭禮拜,或—個平常聚會的代名詞。假如我們仔細研讀羅馬書十六章,便知那裡用不同的說法表示一班信徒在一起: 1.堅革哩教會(1節)。 2.外邦的眾教會(4節)。 3.家中的教會(5節)。 4.亞利多布家裡的人(10節),不說家中的教會。 5.拿其數家在主裡的人(11節)。 6、與他們在一處的弟兄們(14節)。 7.與他們在一處的眾聖徒(15節)。 8.基督的眾教會(16節)。 顯然地,百基拉和亞居拉“家中的教會”,有別於保羅所題別的人的一班人。保羅並沒有說亞利多布或拿其數家中的教會,只題到百基拉和亞居拉的“家中教會”。證明這“家中的教會”是一個教會,這“家中的教會”是有人主持的,是有組織的,是有工作表現的,腓利門家中的教會亦然。 其實“教會”並非“禮拜堂”或“聚會的場所”,教會乃是指“一群信徒”而言。這一群得救的信徒,在任何地方聚集敬拜及事奉主,那就是教會。百多年來“教會”的定義已給各種宗派所建設的禮拜堂破壞了,人們以為禮拜堂才是教會,這是非常錯誤的。“教會”應該是真正得救的信徒經常在一起事奉主,負起傳福音的任務,並無“人為的界限”及“任何宗派的成見”,這樣福音才能迅速傳遍而無擱阻。今日任何基督徒均可集合一群蒙恩得救的人在家中成立“家中的教會”,像百基拉、亞居拉、寧法和腓利門一樣。不必把外國宣教師帶進來的宗派招牌加在頭上,因為那是“攔阻撒該看不見耶穌的自私人群”(路十九3)。 ── 蘇佐揚《聖經難題》 【門3】「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多數解經者都認為“恩惠”是希臘人見面時的祝禱語,“平安”是希伯來人見面時的祝禱語。――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門4~5】意味著保羅在禱告中紀念腓利門,並向神獻上感恩。感恩的題目是,對主耶穌的信心和對每個聖徒的愛(加4:4,5)。這表明:①信徒通過愛的實踐表露自己的信仰(雅2:14);②信徒信仰的對象是基督耶穌,愛的對象是鄰舍。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4∼7】保羅書信中的感恩雖為當日書信體中慣用形式,但他常用感恩的話點出全書題旨。這幾節提出的“愛心”(5,9,16節)、“禱告”(4,22節)、“善事”(6,14節)、“快樂”與“暢快”(7,20節),還有“兄弟”(7,20節)和“為基督作的“(6,16節),都在信的其餘部分再度出現。──《啟導本聖經註釋》 保羅為了為阿尼西母請命,懇切祈求和感謝腓利門。──《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5】本節的“聽說“二字似乎暗示保羅並不直接認識腓利門(參弗一15;西一4),這是他在其他書信中提到不認識的人或非親身經歷到的事的習慣
用法。從19節所言,保羅又很象領他歸主的人;可能腓利門從保羅差往歌羅西的同工(例如以巴弗)那裡聽道得救。正因為不直接認識,所以保羅在信中先用委婉口吻建起感情的橋樑。“信心”當指忠實之心,因乃同時向基督和信徒而有。“聖徒”:歌羅西教會的基督徒(看西一2注)。──《啟導本聖經註釋》 【門6】「願你與人所同有的信心顯出功效,使人知道你們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做的。」 “所同有的信心”,原文是“信心的交通”,N.A.S.B.,
R.V.都譯作the fellowship of your faith,信心使我們領受同一生命,進入一個生命的大團契裡面,彼此相交。基督的救恩使我們恢復了與神的交通,又在祂裡面彼此有交通,正如身上的任何肢體是自然有交通的。我們一被聯合在主的身體上,就不但與主產生交通,也與一切肢體都有了交通。這都是因信心所顯的果效,所以稱為信心的交通。――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信心顯出功效,」就成為愛心,也就是善事。「為基督作的,」基督是我們一切的中心、一切的原因,使我們的一切善行都榮耀基督。―─ 牛述光 『與人我同有的信心』原文為『信心的交通』。人因信主耶穌與神交通,同時也彼此交通(約壹一3~7)。正如葡萄樹的枝子與樹身相聯,在樹身裡面得著樹的液汁灌輸到它裡面,使它與樹身之間液汁交流,而有生命的交通;同時所有該樹上的枝子,因各與樹身這麼相聯,也彼此液汁交流,而有生命的交通。葡萄樹的枝子這樣與樹身相聯後,就發生功效而結葡萄,基督徒因信與基督相聯,也當有功效顯出。――
周志禹《腓利門書信息》 保羅的禱告內容。保羅欲讓腓利門向社會證明神所賜的恩典,榮耀歸於神。與人所同有的信心顯出功效: 是指:①聖徒之間物質上的服侍;②聖徒之間信仰的交通;③與基督的屬靈上的相交(林後8:4;9:13)。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7】「兄弟啊,我為你的愛心大有快樂,大得安慰,因眾聖徒的心從你得了暢快。」 “因眾聖徒的心從你得了暢快”,“暢快”原文anapepauta,有“安息”的意思,N.A.S.B.譯作refreshed(恢復精神、提神)。太十一28;啟六11譯作“安息”;太二十六45;可六31;十四41譯作“安歇”;林前十六18譯作“快活”;林後七13,譯作“暢快”。這句話很明顯地是指腓利門所行的善事。在此可見腓利門用愛心助人的結果,不但使眾聖徒的心暢快,更使使徒保羅的心大感快慰,顯然地他自己的心也必滿有喜樂。――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暢快,」原文是安息、休息等義;當時沒有旅館,凡是過路的聖徒,腓利門都一概接待,因而從他得到暢快,得到安息,這安息不只是肉身的,也是心靈的。―─
牛述光 腓利門大概是個很慷慨的人,在教會中周濟助人;信徒的生活大得改進,內心同感暢快。保羅因此稱讚他,希望他也能對阿尼西母慷慨,使保羅的心同樣得到暢快。──《啟導本聖經註釋》 腓利門的物質奉獻給眾信者帶來的果效。第一,使處於極貧窮的信徒得到平安。第二,保羅從以巴弗提聽到這消息後得到安慰,並歡愉。聖徒: 在新約聖經中每次都以複數形式出現。從這一觀點上,不僅是指信徒一人,乃是指全教會的成員。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8】「我雖然靠著基督能放膽吩咐你合宜的事,」 “靠著基督”意為保羅由基督領受使徒權,能以此權來下命令。又保羅與腓利門是師徒的關係。在信仰上,信徒當接受牧者的引導。 “合宜的事”原意為達到某種標準。腓利門當達到的標準是原諒阿尼西母,接納他為主內的弟兄。這是與基督徒的身分相稱的事。── 石清洲《中文聖經注釋──腓利門書》 「我雖然靠著基督能放膽吩咐你行合宜的事,」提倡人類平等、釋放奴僕、取消奴隸制度,這是『合宜的事』,是在基督裡的人所必行的,是主的僕人可以『吩咐』人這樣行的。―─
牛述光 【門8∼10】 “吩咐…求”: 保羅不憑他使徒的身分要求腓利門接納逃奴阿尼西母,只用央求語氣,說明此要求是出於愛。阿尼西母稱為保羅“捆鎖中所生的兒子”,可能保羅在獄中帶領了他歸主,並且為他施洗。──《啟導本聖經註釋》 保羅懇求腓利門接納阿尼西母,而不是命令他。從這裡可知:①牧會者要以謙卑的態度帶領信徒;②在人格上受尊敬的牧會者才能管理好會眾(提前3:1-13)。同時正因為保羅是年老的長者,是為基督耶穌被囚者,才可以懇求腓利門。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8~22】保羅向腓利門表示自己的好意,並正面為阿尼西請命。首先向信心之子腓利門行鄭重的禮儀,之後再三囑咐接納阿尼西母。同時告知阿尼西母通過悔改已有新的變化,對自己和腓利門都是有益的幫手,因著腓利門的寬容保羅也得到平安和喜樂。從這裡我們可知:①即使有一時的閃失,但在主裡面信徒仍然可成為優秀的人(徒13:13;提後4:11);②出色的牧會者要把信徒的困境,當作自己的困境,並知道提出解決方案<結33:6,宗教領袖的責任>。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9】「然而像我這有年紀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寧可憑著愛心求你,」 “憑著愛心”可以有命令的特權,卻甘願放棄,為著愛心的緣故來求腓利門。為著福音,為著靈魂的拯救,作使徒的特權甘願不用,這是保羅的習慣。人對權威或許會反抗。但是愛心可以感化人。 “有年紀的”保羅的實際年齡不知道,此時可能已經六十左右了,經過多年來一直與艱難困苦迫害作戰的保羅,現在已身心都老成了。而且又被囚,這不禁使他感到晚年的情景,而說有年紀的。有年紀的有譯本譯為大使,保羅稱自己是耶穌的全權代表,是基督的大使。 “被囚的”保羅再一次提起被囚,要喚起腓利門留心他所提的問題,保羅到底要叫腓利門作甚麼,還沒有講。但是說到此,一定使腓利門感覺到:這位可敬的使徒這麼誠意的要求,無論求甚麼,一定要答應他。保羅使腓利門有充分的準備,然後才漸漸說到主題。──
石清洲《中文聖經注釋──腓利門書》 保羅以雙重資格為阿尼西母求情。“有年紀的”原文為presbutes,也有“使節”之意。這是他的地位;為了福音的緣故,他被囚禁,現在是囚犯。本節有同說:一個上了年紀為主忠心奔走一生的人,現在求他做一件須本著愛心去做的事。──《啟導本聖經註釋》 【門10】「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謀(注:此名就是“有益處”的意思)求你。」 “在捆鎖中所生”可知阿尼西母是在獄中聽到保羅的教訓而悔改的人。保羅把由他所傳的福音而得救的人當作兒子,又自認為父親。他也稱提摩太為兒子。 “阿尼西母”保羅把阿尼西母的名字放在後面。腓利門一定想知道那位兒子是誰。若是保羅的兒子,無論如何都要接納。沒想到竟是他的逃奴阿尼西母,腓利門一定意外驚奇,同時免不了生氣。保羅預知腓利門會有這種心情。所以他為要打消腓利門的怒氣,而馬上接著寫第十一節的話。──
石清洲《中文聖經注釋──腓利門書》 【門10阿尼西母為誰?何以保羅稱他為“在相鎖中所生的兒子”?】 “阿尼西母”(ONESIMUS)意即“有益處”,從本書所述,表示他是一個奴僕,而且已經離開主人腓利門逃往他處。有人猜想他偷了主人的東西而逃走,但也有人以為他可能是行為不檢被主人責備而出走。他逃到羅馬,有機會聽見保羅傳福音而信主。但有人以為阿尼西母逃到了羅馬後因事被捕,與保羅一同坐監,所以有機會聽保羅傳福音。不過這種解釋不合聖經記載,因為保羅在羅馬為囚犯,是高級囚犯,他蒙准和一個看守的羅馬兵另住一處,而且後來住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足有兩年之久,自由傳道(徒廿八16,30)。不過按照當時的規矩,這些高級囚犯在廿四小時之內均有輪更的兵丁看守(參閱腓立比書有關此點的詳細說明)。阿尼西母即使在羅馬被捕,也不可能與保羅關在同一監獄裡。 阿尼西母一定是和別的人一樣到保羅所租的房子中聽道,以後信了耶穌,並甘願為保羅服務,甚至保羅有意把他留下來伺候保羅(1節)。大概阿尼西母悔改後在行為上有了很大的轉變,所以保羅非常愛他,稱他為“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 保羅有三個屬靈的兒子,即提摩太、提多和阿尼西母,參閱提摩太前書一章的詳細解釋。 阿尼西母的名字是“有益處”,保羅曾運用文學的“字技”來遊說腓利門說:“他從前與你沒有益處,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11節)。後來在20節又說:“望你使我在主裡因你得益處(小字)。” “益處”,原文為CHR ESTOS,“無益”原文為ACHR ESTOS,“大有益處”,原文為EUCHRESTOS。第十一節的原文乃是這樣: 他從前對你“無益”(ACHRESTOS)。 但如今對你我都“大有益處”(EUCHRESTOS)。 中文譯為“有益”是忘記此字是在“有益”之前加一個“EU”(即優),意即“大有益處”,這就表示說:“阿尼西母”意即“有益”,但從前對人“無益”,如今對人“大有益處”。 不過,“阿尼西母”一字與希拉文“益處”一字並不同字。在20節中文譯為“快樂”一詞的,原文乃是ONIN豆MI音譯為“阿尼尼米”,那字與“阿尼西母”同字源,中文小字譯為“益處”。 因此,有原文專家認為“阿尼西母”一名並非希拉文,乃是羅馬屬土的一種地方土語,意思為“有益”,不過這種土語的“有益”是人人皆知的,因此保羅用這種土語創制一個新希拉字即ONIN EMI,把名字改為動字,亦即利用“阿尼西母”這個人名來製成一個動字,所以在22節說:“望你使我在主裡因你得”ONIN EMI”(益處)。 保羅曾打發阿尼西母和推基古一同到歌羅西去,稱他為“親愛忠心的兄弟”(西四9)。相信歌羅西書是他兩人帶去的,同時也把腓利門書帶給腓利門。 傳說阿尼西母以後熱心傳道,而且作了以弗所附近一處教會的監督,如果這傳說是真的話,那麼,保羅所預料的話“他從前與你沒有益處,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便果真成了事實,而且阿尼西母后半生與許多人都有益處。 不但如此,保羅另外對腓利門說了兩句有意思的話:“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永遠得著他”(15節)。這兩句話也應驗了,阿尼西母被腓利門永遠得著,是因為他先被基督得著,基督也借著他以後的傳道,使許多人被基督得著。 ── 蘇佐揚《聖經難題》 【門10~18保羅善待阿尼西母對於奴隸制度有何影響?】 答:在古時候,不論東西方都盛行奴隸制度,即如希臘,羅馬時代的社會,經濟並一切的制度,是完全建立在奴隸制度上面,往往一個自由人可有四個奴隸,許多大地主就擁有一兩萬奴隸。原來這些奴隸是被異族征服俘虜來的,或因貧窮而被買來的,他們沒有法律保障,要完全被強制服從主人,去做耕種或底下的勞苦工作,如有抗命,即受鞭打,傷害,釘死,或為猛獸所吞噬。當時做了腓利門的奴隸阿尼西母,因虧負主人逃到羅馬,與保羅相遇,得聽道而歸主,受到保羅的愛護,稱「他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是我心上的人」,乃為他向腓利門求情收留他,就打發他回主人那裡去,懇求腓利門善待他,從此以後阿尼西母這種友愛的態度,所未涉及當時社會奴隸制度問題,但在他心中那種全無階級觀念,以及尊重人格與博愛平等的表現,本著福音真理待人之道,使阿尼西母得著釋放,已使整個黑暗社會奴隸制度,黯然失色而了無意義。基督教為以後提倡解放罪惡的奴隸制度之先驅,于社會改革投下了深遠的影響。——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門11】「他從前與你沒有益處,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 “從前”和“如今”,是一個明顯的比較,表現出阿尼西母的改變。未信主之前的阿尼西母,是與人無益的人。每一個活在罪中的人,也都是對別人沒有益處的,所到之處都增加人的負累,令人煩惱,因為沒有基督生命的人,常常只顧自己,不顧別人,結果總是使人受損。但阿尼西母重生得救之後,保羅稱讚他說:“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不但對他原來的主人有益,必定會忠心盡他作僕人的本分,而且對在監獄中的保羅也有益;這不但是因他敬愛伺候保羅,也因他生命的改變,和信主以後的長進,使保羅在捆鎖中大得安慰。有基督在心中作主的人,不論以往怎樣敗壞,現今卻都能成為人的益處。――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益處”:保羅用的是雙關語。“阿尼西母”的意思是“有益處”。逃奴對主人本來沒有甚麼“益處”,但腓利門若收納他,他可以名符其實做個“有益處”的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從前與你沒有益處,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 阿尼西母(希有益的)信主之前與他的名字相反,給主人腓利門帶來了極大的痛苦,並且卷了主人的財物潛逃(18節)。但是他接受基督之後,成為給保羅和腓利門帶來有益處的人。從中我們可知:①神的子女要結出與他自己的姓名相稱的果實(路13:6);②只有重生者才是有利於神國的存在,並能為之服務(羅12:2)。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11~14】保羅向腓利門流露懇求之情,告訴阿尼西母的變化,從而欲消除腓利門的偏見。同時囑咐腓利門送阿尼西母回到羅馬,重新幫助自己。在11節清楚地記載保羅把阿尼西母送回給腓利門的理由。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12】「我現在打發他親自回你那裡去,他是我心上的人。」 “他是我心上的人”,原文是“他是我的心(splagxna)”。中文聖經有時譯作“心腸”(如路一78;林後六12;七15;腓一8),或“腸子”(徒一18)。此外腓二1;西三12及腓7,20譯作“心”。保羅認為阿尼西母跟他有同一的心腸,是保羅所深愛,像是他的心肝性命的人。――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在第十二節中,保羅說:『我現在打發他親自回你那裡去。』譯作打發回的希臘文動詞是anapempein;這是規則動詞──有最普通的意義──就是將一件實情正式地交由別人判斷。故此我們最可能把第十二節譯作:『我把他的事件交給你們決定。』這就是說腓利門書不單寫給腓利門,也是寫給在他家中的整個教會。――《每日研經叢書》 “他是我心上的人”:保羅因福音的緣故愛阿尼西母尤勝骨肉。阿尼西母是逃奴,沒有一點社會地位 ,而且隨時可被處死。福音真理叫保羅打破這種隔閡,看他如同兒子(10節),腓利門看他如同弟兄(16節)。人與人建立在福音真理上的新關係,令社會上許多不良制度不是被推倒便是獲得改良。──《啟導本聖經註釋》 打發他親自回你那裡去: 阿尼西母雖然通過悔改得到了神的寬恕,但還得得到他主人的原諒,所以由保羅幫他請命。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13】「我本來有意將他留下,在我為福音所受的捆鎖中替你伺候我;」 “有益”是心理上的考慮,是沒有清楚決定。意思是留阿尼西母只是一種願望而已。── 石清洲《中文聖經注釋──腓利門書》 【門13∼14】“我本來有意將他留下……替你伺候我”,意思也含有按愛心來說,腓利門有伺候保羅的義務。但保羅卻不想在這件事上,使腓利門有甚麼勉強或為難之處;所以不肯在未先得他同意之前,就自己作主地把阿尼西母留下。保羅這樣作顯得他十分尊重腓利門,凡事照合法的手續而行,不願意使愛主的信徒,在愛心相待的事上,有任何最輕微的勉強。――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門14】「但不知道你的意思,我就不願意這樣行,叫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不願意”表示斷然的決定。在此保羅表示做事的原則:阿尼西母是腓利門的奴隸,不經腓利門的同意,自行處置會有虧于良心。── 石清洲《中文聖經注釋──腓利門書》 保羅代表神,腓利門代表我們。保羅不知道腓利門的心意,就不作。神不知道我們的心意如何,神就不作事。神的旨意受我們的捆綁,這表明禱告的需要。──《禱告的需要》 出於愛的行為不會勉強,而是甘心。──《啟導本聖經註釋》 但不知道你的意思,我就不願意這樣行: 其實,保羅可以憑著使徒的權威,把阿尼西母留在自己的身邊作助手,但為了使阿尼西母得到主人的原諒,以及給腓利門自願服侍的機會,還是打發他回到腓利門那裡。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15】「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永遠得著他;」 “離開……得著”保羅不說“逃走”,而說離開。離開是用被動語態,因此阿尼西母並不是主動離開,乃是按神的安排被分開。得著有完全得到之意。此二字有明顯的對照:離開就是為了完全得著。──
石清洲《中文聖經注釋──腓利門書》 阿尼西母逃跑之後相信了福音,如今重返。腓利門不只得回一個奴僕,而且是一位有永生關係的主內弟兄 。──《啟導本聖經註釋》 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永遠得著他: 是寬待阿尼西母的理由。保羅摭掩阿尼西母的過錯(彼前4:8 ;林13:7),並指出阿尼西母犯錯是神叫腓利門更愛奴隸的旨意(羅8:28)。從這裡可知:①信徒不應因眼前的困難而灰心氣餒;②現今的苦難是通向美好未來的準備階段(創45:7,8)。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15~17】保羅拜託腓利門寬待阿尼西母。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16】「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兄弟。在我實在是如此,何況在你呢!這也不拘是按肉體說,是按主說。」 “不再是”不是含蓄的意思,乃是現實性的。不是指腓利門可能的態度,乃是指阿尼西母的實在情形,不管腓利門接受或不接受,實際情形是阿尼西母已不再是奴僕。 “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兄弟”保羅主張基督徒不要看奴僕的社會地位,而是看他靈魂的價值。這句話不是保羅在逼腓利門釋放阿尼西母,也不是在論奴隸的法律地位,乃是說要成為兄弟來歡迎。因為阿尼西母有脫離奴隸的界限,有全備做親愛的兄弟的資格,在此所論的不是法律的問題,乃是精神上態度的問題。 “按肉體……按主”保羅與阿尼西母不過是屬靈的關係而已,但是與腓利門則有肉體的關係,應該比保羅更親密。既然是保羅所親愛的兄弟,對腓利門則更不必說了,保羅在此要喚起腓利門的道義精神,叫他接納阿尼西母作為親愛的弟兄。 “收納”結束勉勵的話及要求,現在開始要腓利門反應。保羅不以使徒權威來命令,乃是視腓利門為同伴。以朋友的立場來請腓利門收納阿尼西母。至此腓利門已經沒有推辭,不收納的餘地了。──
石清洲《中文聖經注釋──腓利門書》 是親愛的弟兄: 寬待阿尼西母的方法。保羅希望腓利門接納他為主內的弟兄,而不是當作奴隸。從這裡保羅暗示信的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並暗示人統治人,買賣人,組織性地破壞神所賜予的人權的奴隸制度的不合理性。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17∼18】從保羅待阿尼西母的恩慈,可以看出神向罪人施行的慈愛。保羅說:“收納他如同收納我”(17節)。依羅馬法律,收容逃奴的人須賠償原主人的損失;故說若有虧欠可歸在保羅的帳上,可能包括阿尼西母當日所偷去的財物。──《啟導本聖經註釋》 【門18】「他若虧負你,或欠你什麼,都歸在我的賬上,」 “虧負……或欠你”可見阿尼西母不只逃脫而已,可能還偷了主人的錢財,保羅不說“偷”,而說虧負或欠,對於已經悔改的人,不再提起舊有的惡行,這是值得效法的精神。 “都歸在我的賬上”保羅願意接受阿尼西母的債務。這與接受全人類的罪在自己身上的耶穌基督相似。愛就是負擔對方一切的苦痛及負債。保羅就以這種愛去待阿尼西母。──
石清洲《中文聖經注釋──腓利門書》 都歸在我的賬上: 是商業用語,“在我的賬上扣除”的意思。即因著同工關係,阿尼西母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羅出面與腓利門解決,從而不想給阿尼西母任何負擔。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18~20】保羅不僅為阿尼西母請命,還說要替他賠償給腓利門帶來的損失。從這裡可知:①基督徒為弟兄的真誠之愛;②基督為罪人贖罪的偉大之愛(可10:45)。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19】“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腓利門可能是保羅或他的同工在歌羅西帶領歸主的。──《啟導本聖經註釋》 我必償還: 保羅通過“我保羅親筆寫的”這句話,確認了必償還阿尼西母給腓利門造成的損失。我並不用對你說,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 腓利門因著保羅而得救,所以可以說欠保羅很多債。在這裡保羅暗示,就象他不要腓利門償還這麼多的債一樣,希望他也能對阿尼西母以慈悲為懷(路7:40-47)。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19腓利門對於保羅有什麼虧欠?】 答:腓力門是保羅所親愛的同工,在他家中有一所教會,他在教會中是負責事奉神的人,可能他的兒子也是一位傳道人(參三六八題)。按屬靈的關係來說,他們之間的交往與友誼,是相當深厚的(參門7,17),但保羅對他說:「我並不用對你說,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意思顯得如此含蓄而誠摯,讓腓利門保留情面,而心中自知,在某些方面虧欠於保羅。大概這些虧欠不是指著財物說的,因為在財物方面,他可能已給予保羅愛心照顧,和安慰,而是指著腓利門的皈主,得自他的引導,在培養靈性上許多的幫組,所顯的虧欠(參5-7,22)。保羅對腓利門的希望,是在主裡因他而得快樂,使保羅的心在基督裡得暢快(門20),顯見屬靈的滿足重於財物上的慰藉。腓利門無論在屬財物或屬靈方面的虧欠,保羅卻都不追究,乃在於要求互相饒恕,彼此赦免。他以身作則,求情於腓利門,能夠同樣饒恕奴隸阿尼西母的一切虧欠。(門9-18)。——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門20】「兄弟啊,望你使我在主裡因你得快樂(注:或作“益處”),並望你使我的心在基督裡得暢快。」 “兄弟們”是在加強十七節的懇求。 “快樂”有古文當作益處,原文此字與阿尼西母同字源,因此這句可譯為“使我在主裡得阿尼西母”。 “暢快”有安息、爽快之意。在此保羅叫腓利門使他放心。因為腓利門若能以愛心待阿尼西母,則保羅的肉體、精神都能得到爽快、安息。──
石清洲《中文聖經注釋──腓利門書》 在基督裡: 這句話強調與基督的聯合,以及基督優先主義,也是保羅的中心思想之一。對此更詳細的內容請參見<弗2:7,在基督裡>。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21】「我寫信給你,深信你必順服,知道你所要行的,必過於我所說的。」 “你必順從”不是外來的權柄與強迫而勉強順從,乃是由於聖靈的催促,愛與信的順從。 “過於我所說的”愛必能做出要求以上的事。愛是無限定的力量,一直裝填,直到滿出來為止。── 石清洲《中文聖經注釋──腓利門書》 【門21~22】到此保羅一直為阿尼西母代求,並表示確信腓利門一定聽取他的拜託,使之難以拒絕他的懇求。你所要行的,必過於我所說的: 保羅希望腓利門能接納阿尼西母為主內的弟兄,而不是奴隸(16節)。因此本節暗示保羅希望阿尼西母從奴隸身份中完全解脫出來。那樣,阿尼西母可自由地回到羅馬,助保羅一臂之力。你還要給我預備住處: 這是:①暗示保羅的釋放之日瀕臨(腓2:24) ;②確認寬待阿尼西母的懇求是否得到允諾。為此保羅拜託腓利門教會共同禱告。這充分顯示出:①把自己託付給神 ;②即使在監獄中仍尋求神的旨意,並準備傳福音的傳道者的態度。可能保羅過了兩年的監獄生活之後(徒28:30),按照原計劃去過士班雅(羅15:23),並經過腓利比(腓22:24),到了初次訪問過的在小亞細亞附近的歌羅西。(西2:1)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22】“蒙恩到你們那裡:”保羅預期自己很快獲釋
。──《啟導本聖經註釋》 【門23】“以巴弗”:看《歌羅西書》四12。──《啟導本聖經註釋》 以巴弗提: 他出生于歌羅西(西4:12),是歌羅西教會的領袖(西7),曾把歌羅西教會的信息傳給被囚在羅馬監獄裡的保羅(西5),從而使保羅寫了歌羅西書。他是亞裡達古之後(西4:10),在監獄裡伺候過保羅。在這一角度上,他是與保羅一同坐監的。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23保羅在羅馬時與他一同坐監的有哪些人?】 答:在本書第23、24節與歌羅西書四10-14節問安語中,所提到的同工名字都是相同的,如有以巴弗(參三O八題),馬可(參五八題3項),亞裡達古(參一四五題14項),底馬(參三六O題),路加(參七十六題3,4項)等人,不過本書少提了一位耶數又稱為猶士都(參三一九題2項)的名字,這或許是因為腓利門不認識此人的關係。在這些人當中,被保羅直接說到與他一同坐監的名字,只有以巴弗(門23)和亞裡達古(西四10)兩人;另外在羅馬書中也說到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兩人(羅十六7),事實上這些人並非因犯法而坐監,而是他們同作保羅的陪伴,一同過著監獄的生活,這種愛護保羅為主同受苦難的心志,是令人欽佩的。此處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保羅在歌羅西書中,稱亞裡達古與他一同坐監(西四10),而本書中卻將這稱呼用在以巴弗身上(門23),因此有人推斷以為此系表示他們自願輪流陪伴坐監的,乃為有份於分擔監禁的時間。同時我們根據保羅所寫提摩太后書一封最後的書信看來,相信路加也是陪伴保羅坐監,而是時間最後又最久的一位(提後四11)。從此可想而知,其他同工雖未被直接提到一同坐監的話,但大多是在羅馬作過陪伴保羅監禁生活的,不過僅有底馬一人中途邊節離棄他而去罷了(提後四10)。——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門23 “與保羅一同坐監”何意?】 保羅告訴腓利門,與他一同坐監的以巴弗問候他平安。這以巴弗是歌羅西人,所以腓利門認識他。在歌羅西書四章告訴我們,以巴弗在禱告之間,常為歌羅西信徒竭力禱告,也為歌羅西教會多多勞苦(西四12,13),證明這位以巴弗是非常良好的一位同工。 保羅曾說過四個人與他一同坐過監: 一、安多尼古(羅十六7)。 二、猶尼亞(同上)。 三、亞裡達古(西四10)。 四、以巴弗(門23)。 這些人並非因犯法而坐監,也不像保羅那樣被捕而坐監,他們乃是“陪監”,這些同工都因為愛護保羅而陪監,陪監的人是可以自由行動的。相信路加是陪監最久的一位。參閱羅馬書十六章有關“陪監”的研究,該處提及所有與保羅一同坐監及陪監的人名。 值得注意的乃是,保羅寫歌羅西書信時,題到亞裡達古與他一同坐監(西四10),但在寫腓利門書時,則題到以巴弗與他一同坐監。證明他們是輪流陪監的,而且這兩封書信不是同時寫的,其中一定有時間的距離。 根據保羅最後所寫的提摩太后書四章看來,最後陪保羅坐監的乃是路加(提後四11),他被稱為“所親愛的醫生”(西四14),相信是為著保羅健康之故,他甘願時時陪他在一起。傳說保羅在羅馬被斬首時,路加也在旁邊安慰他,相信保羅的首級被斬下之時,路加的眼淚已成了一條小溪流,陪著保羅為基督而流的鮮血流進千萬傳道人與信徒心中了。 ── 蘇佐揚《聖經難題》 【門23∼24】按西一7;四12可知以巴弗是歌羅西教會的人,到羅馬作保羅獄中的同伴。除了以巴弗外還有: 馬可是巴拿巴的表弟(西四10;徒十二12,25),也是保羅的同工(徒十二25),後保羅曾因他與巴拿巴分爭(徒十五36-39),後來又作了彼得的得力同工(彼前五13)。 亞裡達古也是保羅忠心同工之一(徒十九29;二十4),與保羅同船到羅馬(徒二十七2)。 底馬(參西四14),後因貪愛世界離開了保羅(提後四10)。 路加是愛主的醫生,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作者,是保羅親密的同工之一(西四14)。在保羅遊行佈道工作中,常隨保羅左右,但在使徒行傳有關佈道工作的記載中,他都隱藏了自己的名字(徒二十5,13;二十一1,7,18;二十七2;二十八1)。其後保羅第二次下監,行將為主殉道,路加仍隨保羅左右(提後四11)。 【門23~25】保羅為阿尼西母請命而傾注一切努力,並把對與自己同甘共苦的人的問候,傳給受信人腓利門之後(林後13:13),結束了全文。──《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24】“馬可、亞裡達古”:看《歌羅西書》四10注;“底馬、路加”看《歌羅西書》四14注。由於新約記有保羅第一次被囚時路加在羅馬(西四14),而馬可也有去羅馬的可能性,有人認此為本書寫於羅馬的旁證。 從保羅書信總不忘提到他的同工的名字,知道他傳道事工成功的一個原因,是他具有“團隊精神”,也就是發揮同工的合作精神 。──《啟導本聖經註釋》 馬可、亞裡達古、底馬、路加: 這些人都是與保羅一起為傳福音而辛苦的同工(西4:10,14)。 ──《聖經精讀本註解》 【門25】「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的心裡。阿們。」 這祝福的話與加拉太書的祝福完全相似(加六18)。在寫給羅馬及腓立比書的祝禱語中,也用了類似的話(羅十六20;腓四23)。――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這祝福叫腓利門想到主耶穌的恩,他自己是蒙恩的人,自然也當恩待人。―─ 牛述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