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七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摩西再遇法老】 一、摩西亞倫奉命再向法老提出要求被拒(1~7節) 二、行丟杖變蛇的神蹟(8~12節) 三、神任憑法老的心剛硬(13~16節) 四、神降第一災:河水變血(17~25節) 貳、逐節詳解 【出七1】「耶和華對摩西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神,你的哥哥亞倫是替你說話的。」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說:『看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像個神明;你哥哥亞倫要替你做發言人。」 〔原文字義〕「代替」(原文無此字);「亞倫」帶來光的人。 〔文意註解〕「耶和華對摩西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神」:『代替神』原意被對方當作神看待;全句意指摩西在法老面前被視同神一樣,亦即摩西在法老面前擁有神的權柄和能力。 「你的哥哥亞倫是替你說話的」:意指亞倫是摩西的代言人,將摩西所要說的話說給法老聽。 〔話中之光〕(一)信徒既擁有屬天的權柄,在屬地的權柄(法老)面前,應無所畏懼,而率直將神的旨意表達出來。 (二)在世人面前代表神的人,凡事應當遵照神的命令;而獲得神授權的人,必要時可以授權給適當的人,代為執行神的命令。 (三)為著完成神所託付的責任,神在教會中賞賜給祂的僕人兩件事:權柄(代替神)和口才(說話),用以對付仇敵並造就聖徒。 (四)「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但在教會中擁有權柄的人,神也伴隨交付相應的責任和要求;凡不肯盡責的人,不配操權管束別人。 【出七2】「凡我所吩咐你的,你都要說。你的哥哥亞倫要對法老說,容以色列人出他的地。」 〔呂振中譯〕「凡我所吩咐你的、你都要說;你哥哥亞倫要告訴法老,叫他讓以色列人出他的地。」 〔原文字義〕「吩咐」命令,指示;「容…出」打發,送走。 〔文意註解〕「凡我所吩咐你的,你都要說」:意指凡是神在私底下命令摩西所當說的話,都要公開地向人轉達。 「你的哥哥亞倫要對法老說,容以色列人出他的地」:意指神要摩西先指示他的哥哥亞倫,要亞倫向法老轉述摩西的要求,容許以色列人出到埃及地境外。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說話的原則是「凡神所吩咐我們的,我們都要照樣地說」。 (二)神所明白宣示的話,人不可擅自加添或刪減(參啟二十二18~19)。 (三)傳話必須準確;傳道人必須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出七3】「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蹟奇事。」 〔呂振中譯〕「我必使法老的心剛硬;我必在埃及地多行我的神蹟奇事;」 〔原文字義〕「剛硬」使艱難,使沉重,使固執;「多行」為大,許多,增多;「神蹟」記號;「奇事」奇事,預兆。 〔文意註解〕「我要使法老的心剛硬」:『使』字在此含有任憑的意思;全句意指神預知法老將會存心頑梗剛硬,暫且容讓他不肯答應摩西和亞倫的要求。 「也要在埃及地多行神蹟奇事」:意指要在埃及地施行一連串的神蹟奇事,以顯明他們的要求乃是出於神。 〔話中之光〕(一)人的「心剛硬」絕非是一朝一夕的工夫,而是多次的悖逆與頂撞神所造成的。所以我們「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就剛硬了」(來三13)。 (二)心一剛硬,便會堅持己意,不肯順服。 (三)被神「任憑」(「使」的原文),亦即被神「放棄」,不再有聖靈的感動與禁止,沒有悔改的機會,這是人最大的不幸。 (四)凡神的手所作的,就是神蹟奇事;但並非一切的神蹟奇事,都是出於神,因為邪靈也能施行超自然的奇事(參伯一13~21)。 【出七4】「但法老必不聽你們;我要伸手重重的刑罰埃及,將我的軍隊以色列民從埃及地領出來。」 〔呂振中譯〕「法老不聽你們,我必下手打埃及,用大判罰、將我的軍隊、我的人民、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出來。」 〔原文字義〕「聽」聽到,聽從;「重重的」巨大的;「刑罰」審判;「軍隊」軍隊,戰爭,戰事;「領出來」使前去,使出來。 〔文意註解〕「但法老必不聽你們」:意指雖然經過一連串的神蹟奇事,法老仍舊不肯答應摩西和亞倫的要求。 「我要伸手重重的刑罰埃及」:意指神必因此伸出祂的手(參5節),來嚴重地懲罰埃及。 「將我的軍隊以色列民從埃及地領出來」:意指神視以色列百姓是祂在地上的軍隊,要將他們有秩有序地從埃及地帶領出來。 〔話中之光〕(一)「但法老必不聽你們」,這是預先告知有難處即將發生;換句話說,這是消極警告的話。今日教會中有許多人認為,基督徒應當說正面積極的話,不宜說反面消極的話。但神卻不這樣做,由此可見必要時,信徒並非不能說消極警告的話。其實,聖經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是消極警告的話。 (二)傳道人僅負責傳達神的旨意,至於後果如何,對方肯不肯聽從,並不是傳道人的責任。 (三)人的頑梗不順從,抗拒神的命令,只會為自己帶來更重的刑罰。 (四)神一旦定意發命,中間過程或許會有曲折甚至挫折,但最終結局仍必照神的旨意完滿達成。 (五)以色列民如何是「耶和華神的軍隊」,我們新約的信徒也是屬於「神的軍隊」;我們活在這地上(世界),乃是要為神打屬靈的仗。 (六)我們必須從世界(埃及地)裡出來,脫離魔鬼(法老)的轄制,才能為神爭戰。 【出七5】「我伸手攻擊埃及,將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埃及人就要知道我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我伸手攻擊埃及、將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時,埃及人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 〔原文字義〕「伸」伸展,延長,伸出;「攻擊」(原文無此字);「中間」中間,當中;「領出來」使前去,使出來;「知道」(主觀經歷上的)認識。 〔文意註解〕「我伸手攻擊埃及,將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領出來的時候」:意指當神伸手攻擊埃及,迫使他們不得不讓以色列人從他們中間離開之時。 「埃及人就要知道我是耶和華」:意指埃及人就因此知道,以色列人的神乃是那信實且大能的唯一的真神。 〔話中之光〕(一)仇敵和世人抗拒神旨,只會招來神伸手攻擊,使自己蒙受危難,絲毫不能改變神的定旨。 (二)世人和信徒一切的境遇,都出於神的手,為要叫人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認識祂是耶和華神(參徒十七27~28)。 【出七6】「摩西、亞倫這樣行;耶和華怎樣吩咐他們,他們就照樣行了。」 〔呂振中譯〕「摩西亞倫就這樣行:永恆主怎樣吩咐他們,他們就怎樣行。」 〔原文字義〕「行」作,製作,完成;「吩咐」命令,指示。 〔文意註解〕「摩西、亞倫這樣行」:意指摩西和亞倫便遵照神的吩咐而行。 「耶和華怎樣吩咐他們,他們就照樣行了」:意指他們完全遵行神一切的吩咐,沒有一句神的話,是不被他們聽從的。 〔話中之光〕(一)照神的吩咐而行,乃是信徒蒙福的原因。 (二)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的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帖前二4)。 【出七7】「摩西、亞倫與法老說話的時候,摩西八十歲,亞倫八十三歲。」 〔呂振中譯〕「摩西亞倫和法老說話的時候,摩西八十歲,亞倫八十三歲。」 〔原文字義〕「法老」宏偉的房子;「說話」說話,講論。 〔文意註解〕「摩西、亞倫與法老說話的時候」:意指當摩西和亞倫進到埃及皇宮對法老說話的時候。 「摩西八十歲,亞倫八十三歲」:摩西四十歲逃往米甸(參徒七23),八十歲蒙神呼召(本節),一百二十歲死於摩押地(參申三十四7),故他一生可分作三個四十年:首四十年他自以為「我能」(參徒七22),次四十年他承認「我不能」(參四10),末四十年他認識「神能」(參申三24)。另從本句可見,摩西的哥哥亞倫(參四14)比他年長三歲。 〔話中之光〕(一)摩西和亞倫年逾八十,仍然為神所重用;老年人雖然體力衰弱,仍可被神差遣,為神說話。 (二)年長信徒在主裡的閱歷和長年累積的才智,乃是教會的寶貝,應當給予合宜的尊重。 【出七8】「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亞倫說:」 〔原文字義〕「曉諭」說,講,發言。 〔文意註解〕「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這是指在摩西和亞倫即將進埃及皇宮,再度見法老(參五1~3)之前,最後叮囑他們的話(參9節)。 【出七9】「“法老若對你們說:‘你們行件奇事吧!’你就吩咐亞倫說:‘把杖丟在法老面前,使杖變作蛇。’”」 〔呂振中譯〕「『法老若對你們說:『施一件奇事來證明你們自己吧』,你就要對亞倫說:『拿你的手杖、丟在法老面前,使它變為蛇。』」 〔原文字義〕「奇事」奇事,預兆,兆頭;「杖」手杖,樹枝,支派;「丟」投擲,扔;「變作」(原文無此字)。 〔背景註解〕「蛇」:在法老冠冕上最突出的部分刻有這種蛇,故可視為法老權力的象徵。 〔文意註解〕「法老若對你們說:你們行件奇事吧」:意指法老要他們證明真的是奉神差遣(參五1),代表神向法老提出要求的使者,因為世人通常相信神的使者必異於凡人,能夠施行神蹟奇事(參申十三1~2)。 「你就吩咐亞倫說」:『你』指摩西;這是因為在法老面前,摩西是代替神,而亞倫則作摩西的代言人,替他說話(參1節)。 「把杖丟在法老面前」:這『杖』原在摩西的手中,稱為「神的杖」(參四20),現交在亞倫的手中,藉以施行神蹟奇事。 「使杖變作蛇」:按外表看,『杖變作蛇』是一件神蹟奇事;另從法老的眼光來看這件神蹟奇事,可用來佐證摩西和亞倫乃是奉神差遣來跟他辦理交涉的。 〔話中之光〕(一)神似乎有意藉此「杖變作蛇」的神蹟,暗示法老所擁有的權柄,乃是神所授予,並且在神掌控之中。 (二)杖能變做蛇;權力(杖)的背後有魔鬼(蛇)的勢力,所以掌有權柄的人,應當小心謹慎,以免反被魔鬼所利用。 【出七10】「摩西、亞倫進去見法老,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亞倫把杖丟在法老和臣僕面前,杖就變作蛇。」 〔呂振中譯〕「摩西亞倫就進去見法老,照永恆主所吩咐的去行;亞倫把他的手杖丟在法老和法老的臣僕面前,手杖就變為蛇。」 〔原文字義〕「進去」進來,被引進,被帶來;「變作」(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摩西、亞倫進去見法老,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意指摩西和亞倫順從神的命令,再度進去見法老。 「亞倫把杖丟在法老和臣僕面前,杖就變作蛇」:這裡雖未明白寫出『法老曾對他們要求行件奇事(參10節),但很顯然的,亞倫並不是隨意丟杖的。 〔話中之光〕(一)法老的地位雖然高貴,但只要我們確實有神的命令,便能不亢不卑,與任何身分尊貴的人辦理交涉。 (二)「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杖就變作蛇。」神的話準確可靠,只要我們照神的話去行,神自會負責祂話的後果。 【出七11】「於是法老召了博士和術士來;他們是埃及行法術的,也用邪術照樣而行。」 〔呂振中譯〕「於是法老也把智慧人和行邪術的召了來;那些人是埃及的術士;他們也用他們的秘術照樣地行。」 〔原文字義〕「博士」智慧的,博學的人;「術士」巫師,行巫術;「行法術的」占卜者;觀天象的人;「邪術」火焰,揮舞的劍;「照樣」正確的,誠實的。 〔文意註解〕「於是法老召了博士和術士來」:『博士和術士』指埃及人中的宗教領袖,平素會觀星、占卜和變戲法,以行邪術騙取埃及人的迷信;法老可能曾經見過他們的邪術。 「他們是埃及行法術的,也用邪術照樣而行」:『法術』指異教徒唸咒、畫符等作法交鬼;『邪術』指詭異的戲法。『照樣而行』指他們也能丟杖使變作蛇;有解經家認為他們的手杖原本就是被弄成僵直的活蛇,如今丟在地上,便恢復行動。 〔話中之光〕(一)「也用邪術照樣而行,」這話表示魔鬼在人面前也會施行神蹟奇事,叫人誤以為是真神顯在人間。信徒千萬不要把一切超自然的現象,當作是從神來的,因為邪靈也能「照樣而行」。 (二)同樣的原則,也可應用在「靈恩」的事上:醫病、趕鬼、說方言等屬靈的恩賜乃是聖靈隨己意分賜給人(參林前十二11),在需要的時候,自自然然地施行出來,正合時宜。一切裝模作樣、受人教導的靈恩,其源頭相當可疑。 【出七12】「他們各人丟下自己的杖,杖就變作蛇;但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 〔呂振中譯〕「他們各人丟下自己的手杖,手杖就變為蛇;但是亞倫的手杖卻吞了他們的手杖。」 〔原文字義〕「丟下」投擲,扔;「變作」(原文無此字);「吞」吞嚥,吞噬。 〔文意註解〕「他們各人丟下自己的杖,杖就變作蛇」:除了獨一的真神之外,連撒但魔鬼也不能使無生物(杖)變成生物(蛇),因此,他們的舉動只能解釋成他們是在變魔術戲法,使法老覺得兩相對立,摩西和亞倫並不比術士們更高明。 「但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意指亞倫的杖所變成的蛇,吞了他們的杖所變成的蛇;這表示真神的權能遠大於邪靈的權能。 〔話中之光〕(一)杖在神手裡就是神的杖,杖如果在撒但手裡就是撒但的杖,撒但的杖是為了對付神的兒女(賽十24~26)。 (二)撒但的邪術也可以把杖變作蛇,但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意思是神的杖除滅了撒但的作為。 【出七13】「法老心裡剛硬,不肯聽從摩西、亞倫,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呂振中譯〕「法老心裡硬強,不聽摩西亞倫,正如永恆主所說的。」 〔原文字義〕「剛硬」堅定,強壯,加強;「聽從」聽到,聽從。 〔文意註解〕「法老心裡剛硬,不肯聽從摩西、亞倫」:意指法老即使看出摩西和亞倫的神,其權能遠超過埃及術士們的假神,但仍不以為意,不肯答應摩西和亞倫的要求。『心裡剛硬』意指堅定地一意孤行,不願改變其決心。 「正如耶和華所說的」:意指正如耶和華神預先向摩西所說的話(參3節;四21)。 〔話中之光〕(一)信徒若心裡剛硬,照樣也聽不進傳道人所傳講的信息。 (二)神鑒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尋求祂,祂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祂,祂必永遠丟棄你(代上二十八9)。 【出七14】「耶和華對摩西說:“法老心裡固執,不肯容百姓去。」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說:『法老心裡固執,不肯讓人民走。」 〔原文字義〕「固執」沉重的,偉大的;「不肯」拒絕;「容…去」打發,送走。 〔文意註解〕「耶和華對摩西說:法老心裡固執」:『固執』意指剛硬、不折服的意願;全知的神早就知道法老心裡所存的,他若非受到數次的打擊,絕不肯輕易改變心意的。 「不肯容百姓去」:意指法老不允許摩西和亞倫所提出的請求(參2節;五1~3)。 〔話中之光〕(一)「固執」原文意指「沉重」;凡存心和觀念太過沉重的人,不容易被別人搬動和改變。 (二)明知法老不會答應,摩西仍要前去和法老辦理交涉。信徒遵行神的命令,最重要的並不是遵行的過程是否順利,而是相信神的話,其最終結果將必如何。 【出七15】「明日早晨,他出來往水邊去,你要往河邊迎接他,手裡要拿著那變過蛇的杖,」 〔呂振中譯〕「明天早晨你去見法老;看吧,他出來往水邊去;你要站在河邊迎接他;那變過蛇的杖、你要拿在手裡。」 〔原文字義〕「邊(首字)」(原文無此字);「邊(次字)」嘴唇,邊緣;「迎接」遭遇,會見;「變過」改變,轉動。 〔文意註解〕「明日早晨,他出來往水邊去」:意指法老清晨到尼羅河水邊,大概是為祭拜偶像假神,因此有許多臣僕和術士隨行(參20節)。 第一至第九災可分成三組,每組的首災,即第一(七15)、第四(八20)和第七災(九13),神都吩咐摩西清早起來去見法老。 「你要往河邊迎接他」:『你』指摩西和亞倫(參20節);神命他們明早去到河邊就可以遇見法老。 「手裡要拿著那變過蛇的杖」:意指亞倫的手裡(參10,20節)要拿著那變過蛇的杖(參10,12節)。 〔話中之光〕(一)預先知道仇敵的行動,化被動為主動,這是屬靈爭戰得勝的訣竅。 (二)「手裡要拿著那變過蛇的杖」,表示要執仗神的權柄(參四3~4)去對付仇敵。 【出七16】「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打發我來見你,說:容我的百姓去,好在曠野事奉我。到如今你還是不聽。」 〔呂振中譯〕「對他說:『永恆主希伯來人的神差遣了我來見你,說:『讓我的人民走吧,他們好在曠野事奉我』;你看,到如今你還是不聽。」 〔原文字義〕「希伯來人」過河的人,來自遠處的人;「打發」打發,送走;「曠野」曠野,荒野,無人居住之地;「事奉」工作,服事;「到如今」到目前為止。 〔文意註解〕「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打發我來見你,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與『耶和華以色列人的神』同義(參五1,3),可以互相換用;本句意指他們乃是前來向法老傳達神的命令。 「容我的百姓去,好在曠野事奉我」:本句重申上一次的要求;『事奉』與『守節、祭祀』同義(參五1,3)。 「到如今你還是不聽」:意指責怪法老心理剛硬,不肯聽摩西和亞倫的要求(參13節)。 〔話中之光〕(一)神的子民應當從世俗中分別出來,脫離魔鬼的轄制和奴役,事奉那愛我們、救我們的神。 (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 【出七17】「耶和華這樣說:我要用我手裡的杖擊打河中的水,水就變作血;因此,你必知道我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永恆主這麼說:『看吧,我必用我手中的杖擊打河裡的水,水就變為血:藉著這個,你就知道我乃是永恆主。」 〔原文字義〕「擊打」擊打,鞭打,毆打,殘殺,殺害;「變作」改變,轉動;「知道」認識。 〔文意註解〕「耶和華這樣說:我要用我手裡的杖擊打河中的水」:意指亞倫即將行的動作──用杖擊打河中的水──乃是出於神的意思。 「水就變作血」:『血』裡有生命(參利十七11);流動的活水變作血,表示河裡的魚被殺死(參18,21節),也表示埃及人所祭祀的尼羅河神被真神審判和擊打,牠在真神面前無能為力。 「因此,你必知道我是耶和華」:意指藉此神蹟,法老和埃及人必可知道,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參16節),乃是獨一無二的真神。 〔話中之光〕(一)按本節的語氣,亞倫舉杖擊打河裡的水(參20節),變成「我(神)用我手裡的杖擊打河中的水」,亞倫的杖成了神的杖,亞倫的擊打也就是神的擊打;可見神的僕人若是照神的吩咐說話行事,等同神自己說話行事。 (二)神兒女說話行事的最高境界,表面上好像是人在那兒說話行事,實際上卻是神自己在說話行事,正如使徒保羅本來是按他的意見而述說,到後來卻是確信,他的話乃是照著聖靈的感動而說的(參林前七40)。 【出七18】「河裡的魚必死,河也要腥臭,埃及人就要厭惡吃這河裡的水。’”」 〔呂振中譯〕「河裡的魚必死,河必發臭,埃及人就必厭惡、不吃這河裡的水。』」 〔原文字義〕「腥臭」有臭味,發臭;「厭惡」厭煩,不耐;「吃」喝。 〔文意註解〕「河裡的魚必死,河也要腥臭」:一則『河裡的魚』乃是埃及人的重要食物,二則『河水』乃是埃及人的主要飲水來源;魚死、水腥臭表示日常生活的資源發生極大的災難,民生問題相當嚴重。 「埃及人就要厭惡吃這河裡的水」:腥臭自然引起厭惡;全句意指埃及人的飲水資源必然短缺,造成極大的恐慌。 〔話中之光〕(一)神的警告往往從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尋常且關係最密切的事物開始,我們對此類事故千萬不可漠視。 【出七19】「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對亞倫說:‘把你的杖伸在埃及所有的水以上,就是在他們的江、河、池、塘以上,叫水都變作血。在埃及遍地,無論在木器中,石器中,都必有血。’”」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說:『你對亞倫說:『拿你的杖,伸手在埃及所有的水以上,在他們的江、河、池塘以上,以及一切積水之地以上,叫水都變為血,以致在埃及全地,無論在木器中、在石器中、都有了血。』」 〔原文字義〕「曉諭」說,講,發言;「伸」伸出,伸展,延長;「所有的水」水,眾水;「江」溪流,河流;「河」運河,水道;「池」水池,池塘;「塘」群集;「遍地」地,土地;「木器」樹,木頭,木架;「石器」石頭,石作的材料。 〔文意註解〕「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對亞倫說:把你的杖伸在埃及所有的水以上」:由本句可知,原來摩西手中的杖(參四20),在他們去見法老時,已經交在亞倫的手中;本句意指摩西奉神命令,在法老面前吩咐亞倫,把他手中的杖伸向全埃及各方的水流和積水。 「就是在他們的江、河、池、塘以上,叫水都變作血」:『江、河』指所有的大小水流,『池、塘』指所有的大小積水;本句意指摩西命亞倫將杖伸向凡有水的地方,叫水都變作血。 「在埃及遍地,無論在木器中,石器中,都必有血」:意指埃及全地,凡有水的地方和所有貯水的容器中,水都變成血。 【出七20】「摩西、亞倫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亞倫在法老和臣僕眼前舉杖擊打河裡的水,河裡的水都變作血了。」 〔呂振中譯〕「摩西亞倫就照永恆主所吩咐的去行:在法老和法老的臣僕眼前,亞倫舉起手杖,擊打河裡的水,河裡的水就都變為血。」 〔原文字義〕「臣僕」奴隸,僕人;「舉」升起,高舉;「擊打」擊打,鞭打,殺害;「變作」改變,轉動。 〔文意註解〕「摩西、亞倫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意指摩西遵照神的吩咐,將神的杖遞給亞倫,並指示亞倫舉杖行神蹟(參19節)。 「亞倫在法老和臣僕眼前舉杖擊打河裡的水」:這裡的『臣僕』除了王公大臣之外,大概還有行法術的術士(參22節);『擊打河裡的水』亞倫手中的杖先是伸向埃及所有的水以上(參19節),後是擊打尼羅河裡的水,它代表維持埃及人生命的主要來源(參18節註解)。 「河裡的水都變作血了」:不僅是指河面上的水,甚至整條尼羅河裡的水,都變作血了。 〔靈意註解〕「亞倫…舉杖擊打河裡的水,河裡的水都變作血了」:亞倫的杖擊打河裡的水,表徵神的手施展審判的權柄;水在聖經裡表徵生命;血表徵死亡。 〔話中之光〕(一)法老一直不聽神的話(參16節),而摩西亞倫卻「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由此可見誰是撒但的差役,誰是神的僕人。 (二)「亞倫在法老和臣僕眼前舉杖擊打」表示是在眾人眼前有所作為;神的僕人行事為人應當沒有一件是向人隱瞞的(參徒二十六26),才能有好的見證。 【出七21】「河裡的魚死了,河也腥臭了,埃及人就不能吃這河裡的水;埃及遍地都有了血。」 〔呂振中譯〕「河裡的魚死了,河也發臭,埃及人就不能吃(原文:喝)這河裡的水了:埃及全地都有了血。」 〔原文字義〕「腥臭」有臭味,發臭;「吃」喝。 〔文意註解〕「河裡的魚死了,河也腥臭了」:意指河水變質,導致水中的生物無法生存而死亡;接著因屍體快速腐爛而發出腥臭。 「埃及人就不能吃這河裡的水」:意指尼羅河水變質且腥臭,因而埃及人不能再喝河水了。 「埃及遍地都有了血」:意指埃及全地,凡有水的地方和所有貯水的容器中,水都變成血(參19節)。 【出七22】「埃及行法術的,也用邪術照樣而行。法老心裡剛硬,不肯聽摩西、亞倫,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呂振中譯〕「埃及的術士也用他們的秘術照樣地行;但法老心裡剛硬,不聽摩西亞倫,正如永恆主所說的。」 〔原文字義〕「行法術的」占卜者;觀天象的人;「邪術」秘密,神秘;「剛硬」堅定,強壯,加強。 〔文意註解〕「埃及行法術的,也用邪術照樣而行」:既然埃及全地的河水,以及當時所有容器中的水變成血(參19~21節),故他們在行邪術之前,想必是先在河邊挖地得清水(參24節),然後對著清水施術。 「法老心裡剛硬,不肯聽摩西、亞倫,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請參閱13節註解。 〔靈意註解〕「埃及行法術的,也用邪術照樣而行」:表徵那掌死權的魔鬼(參來二14),能藉著威嚇致人於死地,轄制那些因為怕死而甘心被牠奴役的人(參來二15)。 〔話中之光〕(一)有些超自然的現象,邪靈也能「照樣而行」,所以信徒千萬不可單憑外表的神奇現象,而信以為真,免得上當。 (二)「正如耶和華所說的」;神的話沒有一句落空(書二十三14)。 【出七23】「法老轉身進宮,也不把這事放在心上。」 〔呂振中譯〕「法老轉身進宮,竟不把這事放在心上。」 〔原文字義〕「轉身」轉,轉向;「宮」宮殿,房屋;「放在」放置。 〔文意註解〕「法老轉身進宮」:意指他故意不觀看災情,轉身背向河水,返回宮殿。 「也不把這事放在心上」:意指他裝作毫不在意的樣子。 〔話中之光〕(一)法老王對他自己百姓的苦難(參24節)根本無動於衷;這世上的政治人物口口聲聲為民服務,實際他們之中絕大多數的人,並未將一般人的苦難放在心上。 (二)在猶大解經集(Madrash)有加註法老的評語說「你們難不倒我,沒有水喝我有酒」。 【出七24】「埃及人都在河的兩邊挖地,要得水喝,因為他們不能喝這河裡的水。」 〔呂振中譯〕「埃及人都在河的周圍挖地,要得水吃(原文:喝),因為他們不能吃(原文:喝)這河裡的水。」 〔原文字義〕「兩邊」周圍;「挖」挖,尋找,蒐尋。 〔文意註解〕「埃及人都在河的兩邊挖地,要得水喝」:因所有地面上的水流和容器中的儲水都已變成血(參19~21節),故只好在河邊掘地,或過濾血水,或挖尋新水源,才能得水喝。 「因為他們不能喝這河裡的水」:意指所有埃及河流中的水都已變成血,無法再直接取水喝了。 【出七25】「耶和華擊打河以後滿了七天。」 〔呂振中譯〕「永恆主擊打了河以後、過了七天,」 〔原文字義〕「擊打」擊打,鞭打,毆打,殘殺,殺害;「滿了」滿,充滿。 〔文意註解〕「耶和華擊打河以後滿了七天」:意指從那時開始算起,整整有七天之久,埃及全地的河水都不能喝。本節暗示『河水變血』的第一災長達一周。 〔靈意註解〕「耶和華擊打河以後滿了七天」:七是完全的數字,意思是埃及人要經過神完全的審判。 叁、靈訓要義 【屬靈爭戰守則】 一、無論說話(2節)和行事(6節),均絕對遵照神的吩咐 二、不因自己年歲(7節)和身體情況而退縮 三、仰仗神所賜的屬靈權柄──杖(10節) 四、神的權柄自己會彰顯它的能力(12節) 五、不因仇敵的固執、頑抗(14,22~23節)而氣餒 六、主動出擊(15節),避免消極被動 七、宣告神的話語和權能(16~17節) 八、對付人們生存的依靠──杖打河水(17~18節) 九、暴露人們生活享受的本質──血、死亡、腥臭(20~21節) 十、等候神所定的時間──滿了七天(25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出埃及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出埃及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