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十一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食物洁与不洁的条例】 一、地上动物的洁与不洁(1~8节) 二、水中活物的洁与不洁(9~12节) 三、空中飞鸟的洁与不洁(13~19节) 四、爬物和昆虫的洁与不洁(20~23节) 五、无论何物,人触摸牠的尸体就成为不洁(24~31节) 六、尸体碰触到器物、种子的条例(32~38节) 七、人误食死物的条例(39~40节) 八、一切爬物皆为可憎不可吃的(41~43节) 九、须遵守上述条例乃因神是圣洁的(44~47节) 贰、灵训要义 【食物的洁与不洁】 一、食物的属灵意义: 1.食物指将身外之物接受进来成为有益生命的养分。 2.表征甚么样的人可以交接来往(参徒十一5~10,18),有助于属灵的生命。 二、洁的食物总则: 1.「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3节):分蹄表征行动有分别;倒嚼表征反复思想神的话(参路二19)。 2.「凡水里…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9节):表征在世俗中行动自由,却与世俗有所分别的人(参林后六17)。 3.「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们还可以吃」(21节):表征活在地上却能过超越属地生活的人。 4.吃子粒的鸟类可以吃」(参37节下):子粒表征生命的繁殖;吃子粒的鸟表征凭借复活的生命能脱离属地之羁绊的人。 三、不洁的食物总则: 1.「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4节):表征能说不能行的人(参太二十三3)。 2.「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7节):表征只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的人(参提后三5)。 3.「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8节):表征在教会中散播死亡的人,例如行淫乱、拜偶像的人(参林前五11),以及传讲异端的人(参约贰9~11)。 4.「凡水里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12节):表征在世俗中行动没有自由,且没有分别的人。 5.「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13节):包括食肉猛禽和吃腐肉或昆虫的鸟类(13~19节),表征欺负弱小、有害于生命的人。 6.「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20,23节):表征只能过依附属地生活的人。 7.「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41节):表征与邪灵、污鬼有关系的人(参结八10)。 四、接触不洁之物后如何才能洁净: 1.「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25节):表征必须有新的开始(犹太人的时间算法是从晚上开始新的一天),并且对付所染的污秽。 2.「无论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做什么工用的器皿,须要放在水中」(32节):木器表征人性,衣服、皮子、口袋表征行为;人性和表显于外的行为,须被道(话)中的水洗涤(参弗五26)。 3.「若有死了掉在瓦器里的,其中不拘有什么,就不洁净,你们要把这瓦器打破了」(33节):瓦器表征肉体;人的肉体须被破碎。 4.「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洁净」(36节):流动的活水表征圣灵的充满(参约七38~39)。 5.「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别出来」(47节):要自己分别为圣(参约十七19)。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利未记注解》 叁、其他纲目 【总题:动物要洁净】 (林前10:31)。 基督徒若从新约的眼光看本章圣经,就是更体验律法中的奇妙(诗119:18)——字句是使人死,精意使人活(林后3:6),其中的要训深为基督徒灵性的教益。 讲题一:动物与动物之间 经文:利11: 1-23 一、兽类 1-8 1.可以吃的——就是洁净的: 1-3节 (1)要分蹄——表示外面的行为要得蒙 神的喜悦,就是分别为圣的好行为(弗4:20-24;林后6:14-17;7:1)。 (2)要倒嚼——表示里面的消化要得蒙 神的喜悦,就是能够把主的道反复思想的属灵接受能力(诗1:2;来5:14)。 2.不可吃的——是不洁净的:4-8节 (1)倒嚼不分蹄的,不可吃。意思是什么“道”都吸收进去,不分真假(诗119:128)。 (2)分蹄不倒嚼的,不可吃。意思是虽然可以分辩假道真道,但是却不消化吸收,不能吃干粮(来5:12-14)。 二、鱼类 9-12 (1)可以吃的——是有翅有鳞的。 基督徒是属灵的鱼儿(可1:17)。 “有翅”是表示有信心就能在基督里得自由。 “鳞”表示圣洁(帖前4:4;创39:7-12)。今天世上的罪水泛滥成灾(耶6:7),基督徒若无圣洁的“鱼鳞”来防水,必致危险。 (2)不可吃的——是无翅无鳞的。 没有“鳞”防备假道功能的鱼儿,容易被假道入浸,染上罪污,无法成圣。因此,你们都当以为可憎的。 三、鸟类
13-19 这一段所提到的都是反面的鸟,共20种,这些鸟都是可憎恶的,是不可吃的。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凶暴贪食的鸟——共有19种。 这19种鸟都是性情凶暴贪食的鸟(启19:21),故被定为可憎之鸟类。这些鸟可反映到可憎的罪被 神恨恶(箴6:16-19),可憎的人被 神弃绝(启21:8)。 第二种是似是而非的鸟——共有1种。 这里是以蝙蝠为例,蝙蝠象鸟而非鸟,象鼠而非鼠的“两面派”,故被归类为可憎的鸟。 照样, 神也讨厌教会中那些两面派的“蝙蝠”;又加上蝙蝠又是在黑暗之夜才出来活动的,它们不行在光明中。那些假冒伪善的人也是如此,表面是“鸟”,非常可爱,其实是象“鼠”(启3:9;罗2:28),真是“似是而非”啊(林后1:19;提前6:20)。“蝙蝠”将必会“离道反教”(帖后2:3),“卖主卖友”(提后3:4)。耶稣的门徒中的加略人犹大,后来也作了“蝙蝠”,出卖耶稣(约6:71)。你听说过“蝙蝠自显”的故事吗? 四、虫类
20-23 这里提到两种虫类: 1.是可以吃的——在地上蹦跳的虫类。 这表示虽然是活在世界,却不属于世界,它们可以随时蹦跳,脱离这世界的缠累,过属天的生活(约17:14-17)。 2.是不可吃的——在地上爬行的虫类。 即那些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29)。这些都是可憎的,因有翅膀却不能飞行天空,而是爬在地上。这是表示那些虽然属天生命翅膀可以飞向天上,却是整天“爬”在世界上——贪恋世界,这样的人是被 神视为可憎的。以扫就是其中一个警戒的例子(来12:16-17)。属地的人只能在地上爬行,到最后还是虚空(创3:19;诗90:9-10;传12:7-8)。有生命翅膀的我们,若也跟罪人一起同流合污地“爬”行在地上,真不合算呀(太16:26)!最后是一生白白忙。 结论:(赛40:28-31) 讲题二:动物与人类之间 经文:利11:24-43 一、不沾染不洁净的动物
24-25 在这里 神警戒凡属于他的人都不要摸那些不洁净的,以及死了的动物。如果是摸了,必不洁净到晚上。除非到了晚上,你要洗净全身和衣服,否则你不能见到 神的面。 二、不沾染不分蹄的动物
26-28 这是提醒我们这些属 神的人,不可沾染罪俗,与那些罪恶的人同行(诗1:1;帖前4:3-8)。 这里还提到,如果是摸了,就必须到晚上洗好衣服,行洁净礼,才得洁净。这是表示有罪的人必须在 神面前自洁,主动地认罪,求 神洗净赦免其罪,成为圣洁(约壹1:9;诗51:7;传9:8;启22:14)。 三、不沾染地上爬的动物
29-38 本段记载了爬行动物(昆虫类),共有8种,这是表示罪欲之沾染,当以为不洁,不可与之接触。 第一,接触着的百姓必不洁净 29-31 (雅4:4) 第二,接触着的器皿必不洁净 32-33 (提后2:21) 第三,接触着的食物必不洁净 34-36 神的话是洁净的食物(耶15:16),若被“爬行的”接触——被传异端的强解,也会受影响(提后2:15-18)。因此,属 神者当忠于真道。 第四,接触着的子粒必不洁净 37-38 这里的灵训暗示我们——特别是受洗过的生命子粒当逃避少年人的私欲(提后2:22)。 四、不沾染自己死的动物
39-40 这是表示属 神的人,绝对不能沾染那些在生命上自己死亡的人,因为他们本是灭亡之子(约17:12)。 五、不沾染用肚行的动物 41-43 “用肚子行走的”——表示被咒诅的种类(创3:14;太3:7-8;12:34),这些是恶人(腓3:19),当为可憎。 “用四足或是有许多足的”——表示那些飞跑行恶的人(箴6:18,罗3:15)。他们因多足而喜走宽大的罪路(太7:13;诗1:1),圣经称它们不可憎的。 结论:(诗1:1-3) 讲题三:人类与神之间 经文:利11:44-47 前言-圣经对食物作出限制,原因是: (1)确保全族的健康。 神不准他们吃的鸟兽类,通常是吃腐尸的,很容易传染疾病。 (2)使他们与其他各族有别。例如异教徒通常以猪献祭(神不准以色列人吃猪肉)。 (3)最主要的一点是,神藉此提醒以色列人,住在他们中间的 神是圣洁的。(注:圣修版圣经) 在这里所提到的一个最重要的就是——因为 神是圣洁的(利19:2)! 一、神是圣洁的,所以要成为圣洁 44-45 “埃及”是表示属世的污秽之地。 神是圣洁的,他也要求凡属于他的人都要圣洁。 二、神是圣洁的,所以要分别为圣
46-47 这是一句 神对百姓要求达到圣洁的结束语。神要求是——要把洁净的的不洁净的,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都要分别出来,成为圣洁,荣耀归给耶和华!哈利路亚。 基督徒第一条最重要的要求是:与世俗隔绝,分别开来,成为圣洁,每日过着得胜的生活! 结论:(来12:12-15) ── 毛南春阳 【祭司的资格——成为圣洁】 读经:彼前2:5 利11:1-3、9、13-21 44-45 一、祭司是神所拣选的,神当初拣选以色列民要他们成为祭司的国度。后来,以色列人失败了,神拣选利末支派亚伦家作祭司。我们这些外邦的罪人蒙神拯救有资格作祭司事奉神是神特别的恩典。(彼前2:9) 二、作祭司的人必须洁净自己,完全成圣,才能亲近神。利末记是特别讲到事奉的一卷书,提到“洁净”三百多次,11-16章提到186次,十一章提到在动物中洁和不洁的分别: 1、走兽:牛、羊、鹿等都是洁净的,必须是分蹄倒嚼的 (1)分蹄,指行事为人有分别为圣的见证,里面有分辨的灵,知道是与不是; (2)倒嚼,能将神的话存在心里反复思思,化为生命。(参路2:19) 2、鱼类(1)有翅,能游泳,有生命的活力,一直追求向上,不会随潮流而去。 (2)有鳞,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沾污,表明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3、鸟类(1)洁净的,麻雀(信心)、斑鸠(会赞美)、鸽子(圣洁单纯)可以献祭给神。 (2)不洁的鸟 a、乌鸦,吃死的动物,失去属天的地位,与死亡为友,在夜间飞行,活在黑暗中。 b、猫头鹰、狗头鹰,不像兽又不像鸟,失去分别,蝙蝠,生活在夜间,天地不分,光暗不分。 c、鹭鸶,被人欺骗,贪得无厌,自己却无所得。 d、鸵鸟,有翅膀却飞不起来,表明它留恋地上的事物。虽有属天的生命却活在地上。如有人追赶将头埋在沙土中以为别人看不见它。这是它里面没有悟性,自己欺骗自己。以为自己力大,跑得快嗤笑马和骑马的,这是他骄傲自大,没有自知之明。(参伯39:13-18)它到处乱跑,没有目标,而且喜欢显露自己。 4、昆虫类,必须会蹦会跳的,意为有属天的倾向。信徒当以信心与爱心当作翅膀向天飞行,千万不可像不洁的昆虫爬在地上不肯起来。 三、神是圣洁的,要求我们事奉他的人也要圣洁(彼前1:15-16)因为非圣洁不能见主(来12:14)并要洁净自己等候主的显现,“像他洁净一样”,像主那样的圣洁荣耀(约1:3) ── 王国恩 【利十一1∼13、9、39∼41;十二1∼2圣别的生活】 壹、基督作祭物的目的 一、利未记的重点,是讲祭物、祭司 、及圣别的生活。 二、神把基督赐给人作祭物,叫人在祂面前作祭司,目的是要叫人能凭基督生命的供应,脱离罪恶,过圣别的生活(启一5「新三五五上」)。在利未记里,有几件事要注意: 贰、注意吃进去的东西 一、生活的源头,第一是生命,第二就是生命的供应。人有人的食物,动物有动物的食物,植物也有植物的食物。缺了就不能生存。 二、物质食物,是人肉身生命的供应品,使人藉以活着。神在利未记十一章的思想,并不重在物质 食物的可不可吃;物质食物在此含有属灵象征的意义,他是暗示某些属灵的事物可不可以接受(徒十9∼16「新一七八上」)。 三、信徒从前魂里所嗜爱 的食物,如听戏、看电影、看小说,与朋友玩小牌及其他消遣娱乐,现因基督,都看为有损的(腓三7∼8「新二七九下」)。 四、爱主的信徒,属灵的胃口改变了,喜吃出于基督的话。如读经、看属灵书报、与圣徒相交、聚会听道、吸取属灵供应等(西三16∼17「新二八六上」;弗五18∼20「新二七三下」)。 五、会吃属灵的食物,乃是过圣别生活的首要条件。 叁、注意发表出来的东西 一、漏症式的发表有问题,漏症代表不正常的发泄。这种发泄,虽不是道德的罪,但叫人觉得不合式。所以要献赎罪祭。 二、生产孩子,代表人天然正常的生活。如有的人本来就很谦恭有礼。这些虽是合法的发表,神说也有问题,也要献赎罪祭。因为凡从亚当里出来的东西,都有玷污。 三、痲疯式的发表,代表污秽罪恶的发泄,当然更有问题。除外面的皮肤、毛发 、衣服等要彻底对付外,还要献各种祭物,经众祭司察看、鉴定、通过后,才算洁净。 肆、注意接受正确的救赎 一、血是为救赎,神吩咐人不可吃血,又指示人只有主耶稣的血才可吃。这是说在主耶稣的救赎以外,人发明的任何哲学救法都不管用,都不为神所认可。 伍、不可有非法的灵交 一、人的罪乃是与鬼非法结合带来的。 二、鬼是罪的来源,神是圣的来源。人要过圣别生活,非弃鬼就神不可。所以不可拜鬼、交鬼。 三、与属世不洁的人滥交,也是败坏善行的。是行属灵的淫乱(林前十五33「新二四五下」)。因此,正常的人际关系,也要以基督为盐、为智慧去交往才好(西四5∼6「新二八六下」)。当然,男女非法的淫合,更是为神所定罪、弃绝的。 陆、结语 一、一切洁净的手续,都要借着献上基督作祭物才能完成。这说明基督是人圣别的惟一原因。——薛道荣《圣经阐要(旧约卷一)》 第三大段 圣洁的子民 【壹、吃的条例——洁净的与不洁净的(第十一章)】 一、走兽 『耶和华对摩西、亚倫說:「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沙番─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猪─因为蹄分兩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V1~8) (一)分蹄倒嚼的可吃 (二)倒嚼不分蹄的不可吃──駱驼、沙番、兔子 (三)死的也不可摸 二、水中的鱼 『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在水里、海里、河里、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鱗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这些无翅无鱗、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凡水里无翅无鱗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V9~12) (一)有翅有鱗的可吃 (二)无翅无鱗的不可吃 三、飞的鸟 『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头鵰、红头鵰、鹞鹰、小鹰与其類;乌鸦与其類;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類;鸮鸟、鸬鹚、猫头鹰、角鸱、鹈鹕、秃鵰、鹳、鷺鸶与其類;戴鵀与蝙蝠。』(V13~19) (一)肉食的鸟不可吃 (二)夜间飞的鸟不可吃 四、昆虫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们还可以吃。其中有蝗虫、蚂蚱、蟋蟀与其類;蚱蜢与其類;这些你们都可以吃。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这些都能使你们不洁净。凡摸了死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凡拿了死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V20~25) (一)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都是可憎的 (二)其中,有足有腿,能蹦跳的可以吃——蝗虫、蚂蚱、蟋蟀等 (三)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都是可憎的 1. 摸了死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2. 凡拿了死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
五、走兽不洁净的条例 『凡走兽分蹄不成兩瓣、也不倒嚼的,是与你们不洁净;凡摸了的就不洁净。凡四足的走兽,用掌行走的,是与你们不洁净;摸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拿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这些是与你们不洁净的。』(V26~28) (一)分蹄不成兩瓣、也不倒嚼的不洁净 (二)用掌行走的不洁净 (三)凡摸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要洗衣服 六、地上爬物最不洁净 『地上爬物与你们不洁净的乃是这些:鼬鼠、鼫鼠、蜥蜴与其類;壁虎、龍子、守宫、蛇医、蝘蜓。这些爬物都是与你们不洁净的。在牠死了以后,凡摸了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其中死了的,掉在甚么东西上,这东西就不洁净,无論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做甚么工用的器皿,须要放在水中,必不洁净到晚上,到晚上才洁净了。若有死了掉在瓦器里的,其中不拘有甚么,就不洁净,你们要把这瓦器打破了。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洁净,并且那样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洁净。其中已死的,若有一点掉在甚么对象上,那对象就不洁净,不拘是爐子,是锅台,就要打碎,都不洁净,也必与你们不洁净。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洁净;惟挨了那死的,就不洁净。若是死的,有一点掉在要种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洁净;若水已经浇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点掉在上头,这子粒就与你们不洁净。』(V29~38) (一)这一切的爬物都不洁净 (二)摸了死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三)死的掉在甚么东西上,这东西就不洁净到晚上 (四)死了掉在瓦器里的,其中的食物都不洁净,要将瓦器打碎 (五)已死的掉在甚么对象上,对象就不洁净 1. 惟独泉源仍是洁净 2. 子粒仍是洁净 七、可吃的走兽若死的就不洁净 『你们可吃的走兽若是死了,有人摸牠,必不洁净到晚上;有人吃那死了的走兽,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拿了死走兽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V39~40) 八、爬物的可憎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许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们都不可吃,因为是可憎的。你们不可因甚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以致染了污秽。』(V41~43) (一)多足的都是可憎的 (二)不可以因甚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 九、神的宣告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华,要作你们的 神;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这是走兽、飞鸟,和水中游动的活物,并地上爬物的条例。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别出來。』(V44~47) (一)我是圣洁的,所以你们也要成为圣洁 (二)要从这一切中分别出來 ── 史伯诚《利未记纲要》 【饮食洁净的条例(十一1∼47)】 一、饮食洁净之目的 二、饮食洁净之解释 三、饮食洁净之教训 ——《新旧约辅读》 【生活成圣洁净食物 利未记11章】 一丶认识兽类的洁与不洁11:1-8 二丶认识鱼类的洁与不洁11:9-12 三丶认识鸟类的洁与不洁11:13-19 四丶认识虫类的洁与不洁11:20-23 五丶认识玷尸的就是不洁11:24-40 六丶认识爬物的洁与不洁11:41-43 七丶认识神圣洁必须圣洁11:44-47 ── 作者不详 【利未记第11章 洁与不洁】
── 张志新《利未记查经分章大要》 【第十一章 洁与不洁】 1) 晓谕圣洁与不洁、1/8 2) 水中可吃与可憎、9/12 3) 雀鸟中可憎之类、13/19 4) 爬行物洁与不洁、20/31 5) 爬物死了不洁净、32/35 6) 泉源聚水乃洁净、36/40 7) 地上爬物不可吃、41/43 8) 指示国民要圣洁!44/47 ── 郭提多《利未记读经讲道辅导提纲》 提要:1 可以吃,4 和不可以吃的走兽。9 哪些鱼,13 哪些鸟,29 哪些爬物是不洁净的。 ──《SDA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