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一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數點能打仗的男丁數目】 一、神命令選十二族長幫助數點(1~19節) 二、十二支派男丁的數目與總數(20~46節) 三、利未支派另有任務故不可數點(47~54節) 貳、逐節詳解 【民一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第二年二月初一日,耶和華在西乃的曠野、會幕中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第二年二月一日、永恆主在西乃的曠野、在會棚中告訴摩西說:」 〔原文字義〕「出」前往,出來;「西乃」多刺的;「曠野」荒野。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第二年二月初一日」:當時會幕已經建立起來有一個月了(參出四十2)。這一個月期間,大概就是摩西寫《利未記》的時候。 「耶和華在西乃的曠野、會幕中曉諭摩西說」:『會幕中』意指神和摩西面對面說話。 〔話中之光〕(一)本節清楚記載了時間和地點;神的兒女若能紀念神在某年某日在某地曾經向我們顯現並說話,必會給我們帶來莫大的好處,特別是正當面臨困境時,一切疑惑和孤單的感覺,都會煙消雲散。 (二)神行動的起源乃在於祂開口說話,神與我們的關係乃是基於祂的話語。 (三)「耶和華…曉諭摩西」這樣的模式,本書至少記載了八十次以上;任何屬靈的領袖,必須經常直接從神得著頭手的話語。 (四)神是在「會幕中」向摩西說話,與他溝通並相交;神的顯現和啟示,經常是在基督和教會裡。 【民一2】「“你要按以色列全會眾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計算所有的男丁。」 〔呂振中譯〕「『你們要將以色列人全會眾、按他們的宗族、按他們的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登記總數;一切男的、要按人丁登記。」 〔原文字義〕「家室」家族,部族;「宗族」房屋,家庭;「人名」名字;「數目」數目,計算;「計算」舉,承擔;「男丁」男人。 〔文意註解〕「你要按以色列全會眾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以色列全會眾』意指全體以色列人;『家室』指略大於家庭的家族;『宗族』意指介於支派和家族之間的部族;『人名』意指男丁的個別名字。 「計算所有的男丁」:『男丁』按原文含有頭顱的意思,意指能夠出去打仗、為國家拋頭顱灑熱血的男子。 〔靈意註解〕「要按以色列全會眾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表徵必須明白得救,能說出屬靈生命的來源。 「計算所有的男丁」:表徵屬靈生命必須有長進,能夠剛強壯膽。 〔話中之光〕(一)任何在教會中的舉動,必須是神先發起,人遵命行動。 (二)神所看重的乃是屬靈的生命,凡是屬神的人都當謹遵生命的傳承,追求生命的長進。 (三)家譜是各以色列人生命來源的記錄。今天,教會也應該重視生命來源的見證。教會不是人的組織,不是看屬地的財富,身分,才幹,而是看屬天的生命。法老的奴隸,閒雜人,對教會與黑暗爭戰無益。 (四)信徒蒙恩得救以後,並不是單獨一個人活在神面前,而是與眾聖徒一同成為基督的身體,各自做肢體,但彼此相聯。離開了身體,肢體就不是肢體,所以肢體之間應當彼此相顧。 (五)人是一個一個的個人,宗族和家室是多個的宗族和家室,但數點的結果是要顯出一個完整的以色列,就是一個純淨不帶摻雜的承受神應許的團體,可以去為神的目的爭戰,也成為神榮耀豐富彰顯的器皿。 (六)在神的救恩中,信主得救的人都接受了兒子的名份。在神面前,弟兄是兒子,姊妹也是兒子,與基督一同作兒子,作神的後嗣,在神的永遠計畫中活出神的目的。因此,我們作神兒子的經歷必須要清楚,得救的經歷不清楚,得救的知識也不能使人成為神的兒子。許多人有得救的知識,卻沒有得救的經歷,這樣並不解決作神兒子的問題,神不看我們有多少關於基督的知識,祂只看我們究競有沒有基督。 【民一3】「凡以色列中,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你和亞倫要照他們的軍隊數點。」 〔呂振中譯〕「以色列中、從二十歲和以上的、凡能出去打仗的、你們都要一隊一隊地點閱,你和亞倫去點。」 〔原文字義〕「以外」以上,較高的;「打仗」爭戰,供職,軍隊;「軍隊」(原文與「打仗」同字);「數點」數點,檢閱,召集。 〔文意註解〕「凡以色列中,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這是當時所謂『男丁』的意思,說出此次數點人數是為著準備打仗。 「你和亞倫要照他們的軍隊數點」:意指按照軍隊的編組方式數點人數。 〔靈意註解〕「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表徵生命必須成熟的信徒,才能有分於屬靈的戰爭。 〔話中之光〕(一)在教會中,我們每逢要作一項決定,需先瞭解自己的資源和能力,對財產、人事關係、屬靈的境況、時間、目標等各項目做一個「調查統計」,事奉工作才能更有成效。 (二)作為神的軍隊去為神的目的爭戰,不能只憑人的熱心,也不能憑著人的一股正義之氣,若是只具備這一些條件,這些人還不夠資格去作為神的軍隊,因為這些人只能打屬地的仗,而不能打屬靈的仗。 (三)不單是要有兒子的身份,並且還要是二十歲以外的人(3)。小孩子也是兒子,但是小孩子只會吃、喝、玩樂,不能承擔甚麼事,所以是兒子還不夠,還必須是二十歲以外的人,就是一個長成的人。 (四)要活出神的目的,必須要生命長成。主來到地上,不是單給人生命,而是要給人更豐盛的生命,生命豐盛了,才能活出神的目的。我們若是滿足於僅僅得救,那就是很愚昧的,得救是生命進入豐盛的開始,這生命必須要長成才能進入豐盛。 (五)必須「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弗四13~14),這樣才能照著神的所要顯出功用,成就神所要作的。生命成長了才能顯出功用,生命的成長是追求認識基督的結果,藉著順服于元首基督的權柄而顯明出來。生命的長成沒有捷徑,也沒有別的方法可以代替。 (六)近世的基督教趨向以工作來代替生命的追求,這樣作實在是愚昧的,只會使幼小的生命萎縮,絕對不能幫助生命的成長。沒有長成的生命,神不能接受這人參加進爭戰的隊伍中。 (七)人成長了,還要再加上一樣,那就是「能出去打仗」。這也是很需要留心的,不會打仗的人到了戰場,只有當槍靶子的份,一上去就成了炮灰。甚麼叫作“能出去打仗”呢?首先是認清了爭戰的目的,其次是知道爭戰的法則,再次就是熟練爭戰的方法。 (八)神的兒女也是一樣,在屬靈的爭戰中,我們認定了神的目的,看准了如今我們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教會的建立,為國度鋪平道路,等侯新耶路撒冷的顯出。沒有認清屬靈爭戰的目的,我們只會作人的事,看重人的事,而不會作神所要作的事。 (九)屬靈的爭戰是要神的權柄在人中間建立,叫撒但蒙羞,讓人恢復在神面前所失去的,使神的榮耀充滿在萬有中。沒有看見這一些,就還不是一個“能出去打仗”的人。 【民一4】「每支派中必有一人作本支派的族長,幫助你們。」 〔呂振中譯〕「每支派要有一個人和你們一同作,每一個人都是他父系家屬的首領。」 〔原文字義〕「支派」支派,手杖,樹枝;「族長(原文三字)」家族,家庭(首字);父(次字);頭,首領(末字);「幫助」站立,侍立,設立。 〔文意註解〕「每支派中必有一人作本支派的族長,幫助你們」:意指選立族長作為各支派的首領,和各支派軍隊的統領(參16節),輔佐摩西和亞倫(參3節)。 〔靈意註解〕「每支派中必有一人作本支派的族長,幫助你們」:表徵必須順服屬靈的權柄。 〔話中之光〕(一)用民主的思想去處理屬靈的事是不合宜的,因為人一作主,或是以人的意見為依據,都是要把神從寶座上攆下來,這正是撒但日夕所要作的,我們可不能因滿足人的甜言蜜語而上當。我們所生存的世代,都是以人為中心的思想作依據的,各樣的作法和言論,都是為了滿足人。在這樣的氣氛和環境的包圍中,神的兒女真的要好好的學習仰望主,保守我們的心不要偏離主的道路,叫我們切實的生活在祂的權柄底下。 【民一5】「他們的名字:屬流便的,有示丟珥的兒子以利蓿;」 〔呂振中譯〕「以下就是那些要同你們站在一起作工的人的名字:屬如便的有示丟珥的兒子以利蓿;」 〔原文字義〕「流便」看哪一個兒子;「示丟珥」迅光;「以利蓿」磐石是神。 〔文意註解〕「他們的名字:屬流便的,有示丟珥的兒子以利蓿」:『他們』指十二支派的族長,也是軍隊的首領;『流便』是雅各的長子(參創四十九3),但此次數點並非完全照長幼的次序。 【民一6】「屬西緬的,有蘇利沙代的兒子示路蔑;」 〔呂振中譯〕「屬西緬的有蘇利沙代的兒子示路蔑;」 〔原文字義〕「西緬」聽見;「蘇利沙代」我的磐石是全能的;「示路蔑」神的朋友。 〔文意註解〕「屬西緬的,有蘇利沙代的兒子示路蔑」:『西緬』經常與利未相提並論(參創四十九5),但此次數點漏過利未,因利未支派專供聖職,不在數點之列。 【民一7】「屬猶大的,有亞米拿達的兒子拿順;」 〔呂振中譯〕「屬猶大的有亞米拿達的兒子拿順;」 〔原文字義〕「猶大」讚美的;「亞米拿達」我的親屬是高貴的;「拿順」男巫。 〔文意註解〕「屬猶大的,有亞米拿達的兒子拿順」:猶大支派相當特殊,大衛王和其後的猶大國諸王都出自該支派(太一3,6),甚至主耶穌也是大衛的後裔(羅一3)。 【民一8】「屬以薩迦的,有蘇押的兒子拿坦業;」 〔呂振中譯〕「屬以薩迦的有蘇押的兒子拿坦業;」 〔原文字義〕「以薩迦」有價值;「蘇押」渺小;「拿坦業」神的賜予。 〔文意註解〕「屬以薩迦的,有蘇押的兒子拿坦業」:猶大、以薩迦和西布倫三人都是同母兄弟,利亞所生(參創三十五23)。這三個支派在軍隊的編組裡同屬最先起行的一組(參二3~9)。 【民一9】「屬西布倫的,有希倫的兒子以利押;」 〔呂振中譯〕「屬西布倫的有希倫的兒子以利押;」 〔原文字義〕「西布倫」高貴的;「希倫」力量;「以利押」神是父。 〔文意註解〕「屬西布倫的,有希倫的兒子以利押」:請參閱8節註解。 【民一10】「約瑟子孫、屬以法蓮的,有亞米忽的兒子以利沙瑪;屬瑪拿西的,有比大蓿的兒子迦瑪列;」 〔呂振中譯〕「約瑟子孫屬以法蓮的有亞米忽的兒子以利沙瑪;屬瑪拿西的有比大蓿的兒子迦瑪列;」 〔原文字義〕「約瑟」耶和華已增添;「以法蓮」雙倍果子;「亞米忽」我的親屬是尊貴的;「以利沙瑪」我的神已經聽到;「瑪拿西」導致遺忘;「比大蓿」磐石已贖回;「迦瑪列」神的獎勵。 〔文意註解〕「約瑟子孫、屬以法蓮的,有亞米忽的兒子以利沙瑪;屬瑪拿西的,有比大蓿的兒子迦瑪列」:約瑟不是雅各的長子,卻得了長子雙倍的祝福,他的兩個兒子各別成為一個支派。瑪拿西原為約瑟的長子,但雅各卻立以法蓮在瑪拿西之上(參創四十八17~20)。 【民一11】「屬便雅憫的,有基多尼的兒子亞比但;」 〔呂振中譯〕「屬便雅憫的有基多尼的兒子亞比但;」 〔原文字義〕「便雅憫」右手之子;「基多尼」我的砍伐者;「亞比但」我父是公義。 〔文意註解〕「屬便雅憫的,有基多尼的兒子亞比但」:在軍隊的編組中,以法蓮、瑪拿西和便雅憫同屬一組,他們都是拉結的後裔(參二18~24;創三十五24)。 【民一12】「屬但的,有亞米沙代的兒子亞希以謝;」 〔呂振中譯〕「屬但的有亞米沙代的兒子亞希以謝;」 〔原文字義〕「但」審判;「亞米沙代」我的親屬是大有能力的;「亞希以謝」我兄弟是幫助。 〔文意註解〕「屬但的,有亞米沙代的兒子亞希以謝」:但和拿弗他利兩兄弟為同母辟拉所生(參創三十五25);他們兩支派加上亞設支派在軍隊的編組中同屬殿後的一組(參二25~31)。 【民一13】「屬亞設的,有俄蘭的兒子帕結;」 〔呂振中譯〕「屬亞設的有俄蘭的兒子帕結;」 〔原文字義〕「亞設」快樂的;「俄蘭」憂慮的;「帕結」神的事件。 〔文意註解〕「屬亞設的,有俄蘭的兒子帕結」:亞設和迦得同為悉帕所生(參創三十五26),卻在軍隊的編組中,分別列在不同的組,亞設與但、拿弗他利同組(參二25~31),迦得則與流便、西緬同組(參二10~16)。 【民一14】「屬迦得的,有丟珥的兒子以利雅薩;」 〔呂振中譯〕「屬迦得的有丟珥的兒子以利雅薩;」 〔原文字義〕「迦得」軍隊;「丟珥」他們認識神;「以利雅薩」神已加添。 〔文意註解〕「屬迦得的,有丟珥的兒子以利雅薩」:請參閱13節註解。 【民一15】「屬拿弗他利的,有以南的兒子亞希拉。」 〔呂振中譯〕「屬拿弗他利的有以南的兒子亞希拉。』」 〔原文字義〕「拿弗他利」摔角;「以南」有眼睛;「亞希拉」我兄弟是惡毒的。 〔文意註解〕「屬拿弗他利的,有以南的兒子亞希拉」:請參閱12節註解。 【民一16】「這都是從會中選召的,各作本支派的首領,都是以色列軍中的統領。”」 〔呂振中譯〕「這些人就是會眾中被選召,做他們父系支派的首領的:他們是以色列的族系長。」 〔原文字義〕「選召」召喚,宣告,朗讀;「支派」支派,手杖,樹枝;「首領(原文雙字)」父(首字);長官,王子,首領(次字);「統領」頭,首領。 〔文意註解〕「這都是從會中選召的,各作本支派的首領,都是以色列軍中的統領」:『選召』意指才能出眾,被神按名指定(參17節);『首領』意指官長,平時治理本支派的事務;『統領』意指將領,戰時統帥本支派的軍士。 〔靈意註解〕「這都是從會中選召的,各作本支派的首領,都是以色列軍中的統領」:表徵做屬靈權柄的條件:(1)奉神選召;(2)具有帶領眾人的恩賜。 〔話中之光〕(一)軍隊不是烏合之眾,必須有編制,有秩序,有領導系統。因此,以色列人的十二個支派,各自有其首領為代表,才可以如臂使指的運作。教會也是如此,必須訓練裝備,配搭合宜(參弗四11~12;林前十二18~26)。 【民一17】「於是,摩西、亞倫帶著這些按名指定的人,」 〔呂振中譯〕「於是摩西亞倫帶着這些記名的人,」 〔原文字義〕「摩西」水中拉出;「亞倫」帶來光的人;「指定」標出,定出。 〔文意註解〕「於是,摩西、亞倫帶著這些按名指定的人」:意指這些各支派的首領兼統領,是經過神按名指定,並且置於摩西、亞倫兩人的帶領底下。 【民一18】「當二月初一日招聚全會眾。會眾就照他們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的,都述說自己的家譜。」 〔呂振中譯〕「於二月一日招集了全會眾;會眾便照宗族、按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和以上的、都按人丁記明他們的家系,」 〔原文字義〕「家譜」生產,生出,宣告家譜。 〔文意註解〕「當二月初一日招聚全會眾」:意指就在神選定眾首領兼統領同一天的同一天(參1節)。 「會眾就照他們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請參閱2節註解。 「從二十歲以外的,都述說自己的家譜」:意指凡二十歲以上,能出去打仗的,都要報上自己是誰的兒子。以色列人相當重視家譜,甚至根據家譜來斷定是以色列人不是(參尼七5,61)。 【民一19】「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他就怎樣在西乃的曠野數點他們。」 〔呂振中譯〕「照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摩西是這樣在西乃的曠野點閱他們。」 〔原文字義〕「吩咐」命令,指示;「數點」數點,檢閱,召集。 〔文意註解〕「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他就怎樣在西乃的曠野數點他們」:意指摩西並非擅自數點以色列人(參撒下二十四10)。 〔靈意註解〕「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他就怎樣在西乃的曠野數點他們」:表徵必須完全順從神的命令。 〔話中之光〕(一)一面是根據神來工作,一面是服神權柄的實行。設立首領也好,數點民數也好,都沒有人的摻雜,只有神的吩咐。這實在是太美了。 【民一20~21】「以色列的長子,流便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男丁,共有四萬六千五百名。」 〔呂振中譯〕「以色列長子、如便的子孫:他們的後代、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按他們的人丁、是一切男的、從二十歲和以上、凡能出去打仗的;屬如便支派被點閱的、有四萬六千五百人。」 〔原文字義〕「長子」頭生的;「後代」世代;「家室」家族,部族;「宗族」房屋,家庭;「人名」名字;「被數」數點,檢閱,召集;「男丁」男人。 〔文意註解〕「以色列的長子,流便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流便因犯淫亂而失去長子的名份,被猶大和約瑟兩人分得。 「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男丁,共有四萬六千五百名」:本章內數點人數均以「百」為單位,唯迦得支派例外(參24~25節)。 【民一22~23】「西緬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男丁,共有五萬九千三百名。」 〔呂振中譯〕「屬西緬子孫的:他們的後代、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根據人丁被點閱的是一切男的、從二十歲和以上、凡能出去打仗的;屬西緬支派被點閱的、有五萬九千三百名。」 〔文意註解〕「西緬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男丁,共有五萬九千三百名」:請參閱6節註解。 【民一24~25】「迦得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名。」 〔呂振中譯〕「屬迦得子孫的:他們的後代、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是從二十歲和以上、凡能出去打仗的;屬迦得支派被點閱的、有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 〔文意註解〕「迦得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名」:請參閱13節註解。 【民一26~27】「猶大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七萬四千六百名。」 〔呂振中譯〕「屬猶大子孫的:他們的後代、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是從二十歲和以上、凡能出去打仗的;屬猶大支派被點閱的、有七萬四千六百人。」 〔文意註解〕「猶大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七萬四千六百名」:在十二支派中人數最多,請參閱7節註解。 【民一28~29】「以薩迦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五萬四千四百名。」 〔呂振中譯〕「屬以薩迦子孫的:他們的後代、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是從二十歲和以上、凡能出去打仗的;屬以薩迦支派被點閱的、有五萬四千四百人。」 〔文意註解〕「以薩迦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五萬四千四百名」:請參閱8節註解。 【民一30~31】「西布倫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五萬七千四百名。」 〔呂振中譯〕「屬西布倫子孫的:他們的後代、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是從二十歲和以上、凡能出去打仗的;屬西布倫支派被點閱的、有五萬七千四百人。」 〔文意註解〕「西布倫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五萬七千四百名」:請參閱8節註解。 【民一32~33】「約瑟子孫屬以法蓮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四萬零五百名。」 〔呂振中譯〕「約瑟子孫屬以法蓮子孫的:他們的後代、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是從二十歲和以上、凡能出去打仗的;屬以法蓮支派被點閱的、有四萬零五百人。」 〔文意註解〕「約瑟子孫屬以法蓮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四萬零五百名」:請參閱10節註解。 【民一34~35】「瑪拿西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三萬二千二百名。」 〔呂振中譯〕「屬瑪拿西子孫的:他們的後代、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是從二十歲和以上、凡能出去打仗的;屬瑪拿西支派被點閱的、有三萬二千二百人。」 〔文意註解〕「瑪拿西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三萬二千二百名」:請參閱10節註解。 【民一36~37】「便雅憫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三萬五千四百名。」 〔呂振中譯〕「屬便雅憫子孫的:他們的後代、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是從二十歲和以上、凡能出去打仗的;屬便雅憫支派被點閱的、有三萬五千四百人。」 〔文意註解〕「便雅憫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三萬五千四百名」:請參閱11節註解。 【民一38~39】「但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六萬二千七百名。」 〔呂振中譯〕「屬但子孫的:他們的後代、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是從二十歲和以上、凡能出去打仗的;屬但支派被點閱的、有六萬二千七百人。」 〔文意註解〕「但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六萬二千七百名」:請參閱12節註解。 【民一40~41】「亞設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四萬一千五百名。」 〔呂振中譯〕「屬亞設子孫的:他們的後代、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是從二十歲和以上、凡能出去打仗的;屬亞設支派被點閱的、有四萬一千五百人。」 〔文意註解〕「亞設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四萬一千五百名」:請參閱13節註解。 【民一42~43】「拿弗他利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五萬三千四百名。」 〔呂振中譯〕「屬拿弗他利子孫的:他們的後代、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根據人名的數目、是從二十歲和以上、凡能出去打仗的;屬拿弗他利支派被點閱的、有五萬三千四百人。」 〔文意註解〕「拿弗他利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五萬三千四百名」:請參閱12節註解。 【民一44】「這些就是被數點的,是摩西、亞倫,和以色列中十二個首領所數點的;這十二個人各作各宗族的代表。」 〔呂振中譯〕「以上這些人被點閱、是摩西亞倫和以色列的族長十二人所點閱的;每一個人各代表他父系的家屬。」 〔原文字義〕「數點」數點,檢閱,召集;「首領」首領,長官,王子。 〔文意註解〕「這些就是被數點的,是摩西、亞倫,和以色列中十二個首領所數點的」:意指十二個首領在摩西和亞倫的監督下數點各自支派的人數。 「這十二個人各作各宗族的代表」:意指這十二個首領都各別從自己的支派中挑選出來作代表。 【民一45~46】「這樣,凡以色列人中被數的,照著宗族,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 〔呂振中譯〕「這樣、以色列人凡按父系家屬被點閱的、都是從二十歲和以上、在以色列中能出去打仗;他們被點閱的、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人。」 〔文意註解〕「這樣,凡以色列人中被數的,照著宗族,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意指十二支派的男丁總人數是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 〔話中之光〕(一)軍隊雖然不是以多為勝,但必須知道正確的數額。在臨戰時,領袖才可以量情況而調派;在戰爭中,才可以適度的輸送供應;在戰爭後,才可以計算損耗增補。同樣的,教會應該有記錄,知道信徒增長情形,靈命狀況,以能作供給調配,完成傳福音的使命。不過,且勿以數字為滿足,要重屬靈品質;更勿以數字自誇,要歸榮耀與主(參出三十12;代上二十一1~8)。 【民一47】「利未人卻沒有按著支派數在其中,」 〔呂振中譯〕「惟獨利未人、按他們父系的支派、沒有被點閱於其中。」 〔原文字義〕「利未」連結於。 〔文意註解〕「利未人卻沒有按著支派數在其中」:意指利未支派因被分別出來從事聖職,故不須加入軍隊打仗。 【民一48】「因為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曾經告訴摩西說:」 〔文意註解〕「因為耶和華曉諭摩西說」:意指不須數點利未支派,乃是出於神的意思。 【民一49】「“惟獨利未支派你不可數點,也不可在以色列人中計算他們的總數。」 〔呂振中譯〕「『惟獨利未支派你不要點閱;他們的總數在以色列人中、你也不要登記。」 〔原文字義〕「計算」舉,承擔;「總數」全部,合計。 〔文意註解〕「惟獨利未支派你不可數點,也不可在以色列人中計算他們的總數」:意指利未支派不可算在軍隊之內,但他們另行數點以代替以色列人頭生的(參三39~46)。 【民一50】「只要派利未人管法櫃的帳幕和其中的器具,並屬乎帳幕的;他們要抬(或作:搬運)帳幕和其中的器具,並要辦理帳幕的事,在帳幕的四圍安營。」 〔呂振中譯〕「只要派利未人管顧法櫃的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以及一切屬於帳幕的;他們要抬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他們要伺候帳幕,在帳幕四圍紮營。」 〔原文字義〕「法櫃」見證;「抬」舉,承擔;「辦理」伺候,服事,供職;「安營」紮營。 〔文意註解〕「只要派利未人管法櫃的帳幕和其中的器具,並屬乎帳幕的」:意指利未支派負責管理有關會幕和其中一切器具,以及相關事務。 「他們要抬帳幕和其中的器具,並要辦理帳幕的事,在帳幕的四圍安營」: 〔話中之光〕(一)軍隊的編組是爭戰前的準備,但只有外面的編組是不足夠的,還需要有後防的穩固,後防不穩,不管前方怎樣拚命,結果還是要吃敗仗的。在以色列人的數點上,神沒有數點利未人,不是利未人不配為神的目的上前線作戰,而是神要他們承擔更重要的任務,為神的軍隊鞏固後方。 (二)在前方爭戰最激烈的時候,利未人還是如常的在作會幕的事,還是安安靜靜的進行在會幕中一切的活動。他們在百姓中間維持著神的見證,維持著神與祂的百姓交通道路的暢通。外面的接戰是激烈的,最吸引人的注意力,但屬靈的爭戰並不是注意爭戰的激烈度,而是重在見證的持守,重在神在人中間的地位能維持不變。 【民一51】「帳幕將往前行的時候,利未人要拆卸;將支搭的時候,利未人要豎起。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 〔呂振中譯〕「帳幕要往前行的時候,利未人要把它拆卸下來;帳幕要支搭的時候,利未人要把它豎起來;走近前來非利未族的平常人、必須被處死。」 〔原文字義〕「拆卸」倒下,拿下;「支搭」紮營;「豎起」豎立,建立。 〔文意註解〕「帳幕將往前行的時候,利未人要拆卸」:每逢以色列人在曠野中往前行的時候,利未人負責拆卸會幕。 「將支搭的時候,利未人要豎起」:每逢以色列人要駐留時,利未人負責支搭會幕。 「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外人』意指非利未人,包括以色列其他支派和外族人。 〔話中之光〕(一)維持神的見證是一件很嚴肅的事,利未人一面在帳幕中執行正常的事奉,一面又照神的吩咐在帳幕四圍安營。利未人的營在神的百姓中作為一條界線,讓百姓在每天的生活中學習尊神為大,不越過神的界限,免得引來死亡。這是見證嚴肅的—面。人的天性是喜歡越過神的,神從各方面的安排來提醒人,讓人時刻去學習尊重神。 【民一52】「以色列人支搭帳棚,要照他們的軍隊,各歸本營,各歸本纛。」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紮營、要照他們的部隊,各歸本營,各歸自己的大旗。」 〔原文字義〕「支搭帳棚」紮營;「本營」營地,營盤;「本纛」旗幟。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支搭帳棚」:指紮營。 「要照他們的軍隊,各歸本營,各歸本纛」:意指各支派各有指定的營地和旗幟。 【民一53】「但利未人要在法櫃、帳幕的四圍安營,免得忿怒臨到以色列會眾;利未人並要謹守法櫃的帳幕。”」 〔呂振中譯〕「但是利未人要在法櫃帳幕的四圍紮營,免得神的震怒臨到以色列人的會眾:利未人是要守盡法櫃帳幕之職守的。』」 〔原文字義〕「謹守(原文雙字)」保守,防備(首字);守衛,看守(次字)。 〔文意註解〕「但利未人要在法櫃、帳幕的四圍安營」:利未人要安營在會幕的四周,亦即以色列人營地的中央。 「免得忿怒臨到以色列會眾」:意指不讓一般會眾接近會幕,以免惹神忿怒。 「利未人並要謹守法櫃的帳幕」:利未人負有防守會幕的責任。 〔話中之光〕(一)神百姓的爭戰有一個特點,他們的得勝不在乎他們自己的所有,包括他們的訓練和裝備,而在乎他們在神面前的所是。他們與神的關係對了,他們就得勝,他們與神的交通不對了,他們就失敗。 (二)利未人的職事一面是維持著會幕的服事,一面是給神的百姓作保護。在神的家中也真需要有這樣的一批人侍立在神面前,為神的目的站住,為神的兒女作保護。爭戰的得勝不僅要有外面的接戰,更要有裡面的謹守。在屬靈的爭戰中,裡裡外外都要有合宜的安排,並且裡面的比外面的更重要。 (三)利未人的營不是只向人顯出神的界線,也向人產生了保護的作用。有利未人的營在,外人就不會亂闖進神的會幕,人就可以平安的活左神的同在裡,神在人的中間也享用到滿足,因為人樂意照著主的話生活。利未人的營安定了人的心,不受死亡的威脅,也保證了神的祝福不向人停止。 (四)在神的教會中何等需要有更多的像利未人一樣活著的神的兒女,藉著他們的站立,叫多人認識神的真理,愛慕神的心意,在一切的事上不越過真理的界線,承認神就是那絕對的標準。又藉他們的禱告和守望,使神的兒女享用生命的豐富。當今的世代,連好些稱為基督徒的人也不尊重神的真理,喜歡用人的意見去代替神的定意,寧願要地上的工作而輕看與神的交通。但願多有神的兒女看見利未人的營,甘願作一個默然守在神面前的人,雖然不為人所注意,卻是為神的兒女帶進生命的祝福。 【民一54】「以色列人就這樣行。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他們就照樣行了。」 〔呂振中譯〕「於是以色列人就這樣行:凡永恆主怎樣吩咐摩西的、他們就怎樣行。」 〔原文字義〕「這樣行」做,製作,完成;「照樣行」(原文與「這樣行」同字)。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就這樣行。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他們就照樣行了」:凡神所吩咐的,以色列人都遵行了。 叁、靈訓要義 【數點民數】 一、數點的目的: 1.「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3節):知道能出去打仗的人數。 2.「要照他們的軍隊數點」(3節):為著編組軍隊。 二、數點的守則: 1.「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他就怎樣在西乃的曠野數點他們」(19節):完全順從神的命令。 2.「惟獨利未支派你不可數點,也不可在以色列人中計算他們的總數」(49節):保留一班人,從事特殊任務。 三、編組的要領: 1.「要按以色列全會眾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2節):必須明白得救,能說出屬靈生命的來源。 2.「計算所有的男丁」(2節):屬靈生命必須有長進,能夠剛強壯膽。 3.「這都是從會中選召的,各作本支派的首領,都是以色列軍中的統領」(16節):必須選立領袖人才,設立指揮系統。 4.「這些按名指定的人」(17節):各隊指揮官必須是有名望、眾所公認的人。 5.「以色列人支搭帳棚,要照他們的軍隊,各歸本營,各歸本纛」(52節):各就各位,有次有序的佈防。 6.「利未人並要謹守法櫃的帳幕」(53節):設立總指揮中心。 參考書目:請參閱「民數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