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十四章拾穗 【民十四1】「當下,全會眾大聲喧嚷;那夜百姓都哭號。」 “全會眾”——卻還有些不在其內。探子們大概各向本支派的首領,報告這喪氣的信息,以致這消息傳遍全營,甚至在帳棚內的百姓(參申一27)。在營裡發生了三種舉動:1喧嚷,2號哭,3發怨言。號哭是不信的結果;頌揚是信心的結果(出十五1)。──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在探子不忠實的報導陰影下,百姓的背逆達到高潮,把過去神的恩典與大能的作為忘得一乾二淨。他們喧嚷哭號,說是寧可死在曠野也不去迦南。──《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十四1~4】回埃及的念頭:百姓從西乃山起行後,發出了連串的埋怨,並在這次達到頂點,所以神的懲罰也特別嚴厲。他們以前曾表示懷戀埃及的享受(11:5), 而這次竟打算折回埃及,完全與神的拯救計畫背道而馳。他們害怕即將倒在刀下。情願老早死在埃及或曠野中;這種邪惡的咒語結果真的應驗,成為他們所得的懲罰(29)。――《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十四1~45】選民抱怨神和摩西的代求:本章記載探子的惡信所帶來的惡果;以色列人竟然想另立領袖回埃及去(1-4), 雖然約書亞向以色列民苦苦哀求(5-9),但他們仍冥頑不靈,終於激發了神的憤怒
(10-12)。 神本欲消滅以色列人,但經過摩西懇切的代求 (13-19)
, 到底寬容了他們。神應許的約仍然不變,要成就在他們兒女的一代,至於他們那一代(二十歲以上),則要死在曠野中 (20-35)
。 當百姓看到可怕的懲罰臨到報惡信的探子身上時,再不敢有回埃及的念頭,甚至在一時衝動下立即要上應許之地,但因行動違反神的指示,沒有神的同在,這一仗落得慘敗收場(36-45)。――《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探子們報告的影響: 罪和不信的傳染力非常強。對於剛從為奴的埃及地得到解放的以色列百姓來講,十名探子所說的迦南地的狀況無疑給他們極大的打擊。以色列百姓晝夜向摩西和亞倫哭號,發怨言。對於這些已經放棄勇氣和信念的百姓來講,所剩下的不過是對現實的屈服和妥協。神因此:①把進入迦南的時間推後了四十年;②使二十歲以上的人(除了約書亞和迦勒)死在曠野,不讓他們踏入迦南地。這教訓我們:①死亡必伴隨著無視神偉大計畫的人 ;②凡進入神國的人必須相信神的主權和統治;③神的計畫必完全得以成就,不會受人叛逆的影響。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2】「以色列眾人向摩西、亞倫發怨言;全會眾對他們說:“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或是死在這曠野。」 “向摩西、亞倫發怨言”——百姓疑惑摩西、亞倫有為己的心。“巴不得我們早死”——以色列人因為怕死,就巴不得早死,可見他們的愚拙。──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早死在: 這是以色列百姓每遇見困難的時候,反復說的不信的話。這些以色列百姓所需要的是在死亡和恐懼的威脅中,不失去平安和勇氣的信心,而不是豐饒的迦南地。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3】「耶和華為什麼把我們領到那地,使我們倒在刀下呢?我們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擄掠。我們回埃及去豈不好嗎?”
」 “我們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擄掠”——後來卻只有他們的孩子進了迦南(31)。“回埃及去豈不好嗎”——進迦南有難處,回埃及難處卻更大。──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我們的妻子和孩子: 表明他們愛這個世界超過愛神。真正擁有信仰的人愛神超過愛世界上的一切,他們專心追求神的旨意(太10:37-39;約壹2:15,16)。以色列百姓擔心妻子兒女不能進入迦南地,非常戲劇性的是他們自己卻沒能進去。在擔心周圍的人之前,應首先反省自己的信仰是否錯誤。
回埃及去豈不好嗎: 這句話說明瞭以色列百姓在任何的事情上,首先追求肉體的安逸和快樂的享受,而不是事奉神。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3∼4】百姓放棄了與神盟誓旦旦所立的約,正式提出重返埃及,還主張另立領袖,率領全民。──《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十四4】「眾人彼此說:“我們不如立一個首領回埃及去吧!”」 “不如立一個首領回埃及去吧”——以色列人這樣行,就是棄絕神;因為神的使者是他們的元帥(書五14-15)。這是叛逆的大罪(尼九17)。摩西、亞倫警誡(申一29-33),約書亞迦勒安慰(7)。他們至終固執不聽警勸,就惹動了神的震怒(參出二十三20-21)。──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立一個首領: 意味著向神宣佈獨立宣言。他們現在驕傲到了自己要決定自己命運的地步。以色列的這種樣子就是現代人的自畫像,相信人的智慧或財富是決定自己命運的要素,並為此犧牲整個人生去追求(羅1:18-23)。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5】「摩西、亞倫就俯伏在以色列全會眾面前。」 “摩西、亞倫就俯伏在以色列全會眾面前”——摩西、亞倫先盡心竭力地安慰百姓,他們卻不肯聽(申一29-31)。──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摩西和亞倫看見會眾褻瀆神到此地步,知道大難臨頭,神的刑罰時刻可以見到,驚駭得俯伏在地,戰慄不已(參創十七3;民十六4,22,45;二十6)。 ──《啟導本聖經註釋》 就俯伏在以色列全會眾面前: 摩西和亞倫沒有回答這充滿血氣的百姓們的譭謗,卻俯伏在地上以此表明把這一切狀況全部交托給神<王下19:15,禱告的要素和形態>。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5~9】約書亞的哀求:面對會眾的埋怨,摩西和亞倫緘點不語,因為在人看來探子實地探測後的建議應該是最可靠的。雖然從信心的角度,摩西和亞倫知道探子的意見是錯的,但會眾不會相信他們,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俯伏在地求神的憐憫。最佳的發言人還是探子中的成員。迦勒和約書亞知道摩西和亞倫進退兩難的處境,冒生命危險憑信心說話。――《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十四6】「窺探地的人中,嫩的兒子約書亞和耶孚尼的兒子迦勒撕裂衣服,」 “約書亞”——到了這地步。約書亞才說了話(十三30注)。一面要勸戒百姓,一面要盡自己的本分。“撕裂衣服”——就是憂愁傷心的標誌(創三十七29、34,伯一20)。──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神沒有立即行動,祂要給自己的子民一個最後的機會。約書亞和迦勒一同發言,見證那地極美;並且向全民呼籲恢復對神的信心,因為有神同在,無人能阻擋他們(9節)。約書亞在此時發言,勇敢堅定又高瞻遠囑,是率領新一代進入迦南的新領袖。──《啟導本聖經註釋》 「撕裂衣服」:悲哀的表示(參創37:34)。――《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十四6 撕裂衣服】撕裂衣服和髮上蒙灰一樣,是古代近東常見的示哀方式。* 烏加列史詩《* 阿赫特》(主前約1600年)是個經外的例證:故事主人翁的姊妹預言旱災來臨時,撕裂父親的衣服。此舉往往是為親人、朋友、要人之死(撒下三31)致哀。但亦可以表示恥辱(如本節),或者失去名譽或地位(撒下十三19)。──《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十四6 信仰路上,我最憂傷憤慨的事是……因為……】撕裂衣服是表示內心的極度憂愁、哀傷、或失望。約書亞與迦勒因百姓不肯進入應許之地,極其難過。――《靈修版聖經註釋》 【民十四6~9】兩個正義探子的義憤: 約書亞和迦勒是擁有信心的人,他們無法容忍百姓們不信的態度,就憤怒地想要勸導他們。當然他們兩個人的憤怒是為了神的旨意所發的義憤,而不是出於血氣的憤怒(25:7-13;太23:13-36)。屬神的人應該超越個人的情感,對與神的旨意違背的人或事表示義憤。沉默實際是對不義的認同<太9:1-34,信徒們對社會不義的態度>。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7】「對以色列全會眾說:“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極美之地。」 【民十四7~9】約書亞迦勒所論的理由有三:1地土是極肥美的(7-8),2仇敵是必敗亡的(9),3神是不可違背的。“耶和華若喜悅我們”——蒙神的喜悅就是萬福的根源(申十15,撒下十五25-26,二十二20,王上十9,詩二十二8,一百四十七10-11,賽六十二4、9)。“他們是我們的食物”——(二十四8,詩十四4)。這一句包含兩層意思:1必是容易取得,2大有益處。“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賽四十一10,詩二十三4,羅八31)。──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8】「耶和華若喜悅我們,就必將我們領進那地,把地賜給我們;那地原是流奶與蜜之地。」 耶和華若喜悅我們: 強調神主權性的恩典。神救贖的恩典臨到人,與人的行為和狀況無關。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8 流奶與蜜之地】請參看十三章23節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十四9】「但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並且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 不可背叛耶和華: 約書亞和迦勒結束了對迦南地的充滿信心的報告,強調了對神的信心。他們之所以能強調對神完全的信心,是因為他們相信神的旨意,這個旨意就是把以色列百姓從埃及地領出來,引進迦南地(出3:8)。他們是我們的食物: 對征服迦南充滿信心。迦勒和約書亞能說出這些話,是因為“耶和華與我們同在”的信心(書1:5,6)。有神同在的人心裡有平安。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10】「但全會眾說:“拿石頭打死他們二人。”忽然,耶和華的榮光在會幕中向以色列眾人顯現。」 “但全會眾說,拿石頭打死他們二人”——【比方)保羅(林後十二15)。“忽然耶和華的榮光,……顯現”——特要救護祂忠心的僕人。凡作惡的往往恨惡那勸戒他的人。【比方】希律王對於施洗的約翰。──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百姓那聽得進約書亞與迦勒說的話,他們不承認背叛神,反說二人作假見證,犯了罪,應用石頭打死。這時神的榮光突然顯現。──《啟導本聖經註釋》 耶和華的榮光……顯現: 描繪神直接介入的場面。當神賦予人的權威受到譭謗時,神堅決地介入維護自己的榮耀(16:43;伯38:1)。神的介入呈現為對惡人的審判,對義人的祝福和拯救(詩37:28;145:20)。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10~12】神的憤怒:拿石頭打死別人是執行死刑方式之一,而會眾參與行刑即表明此罪行是公認嚴重的和可憎惡的。在摩西和亞倫孤立無援的危險時刻,惟有神及時的顯現才能拯救 的僕人。百姓不尊重神所立的領袖就是藐視神,而且目睹眾多神跡後仍懷疑神的應許乃是不信的表現,這兩件都是大罪,理應全體被神擊殺。但神為了保全與以色列人先祖的約,繼金牛事件中的提議
(見出32:10) , 再次表示要興起摩西的後裔成為大國。神這樣做並不違反 對列祖的揀選和應許,這也是摩西尊榮的福分,但摩西沒有接納這個建議,因為他已經與百姓連結為一,不分彼此了。他接著下去的代求,表明他關心神的名聲和百姓的利益過於自己的好處。――《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十四11】「耶和華對摩西說:“這百姓藐視我要到幾時呢?我在他們中間行了這一切神跡,他們還不信我要到幾時呢?」 “一切神跡”——就是神在埃及和紅海、瑪拉、泛的曠野、利非訂等處所顯的神跡)“他們還不信我”——就是以我為說謊的(約壹五10)不信神就是大罪(詩七十八22,來三18-19)。──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信神便須接受祂的話,依祂的吩咐去行;要信才能在神面前稱義(創十五6);不信的結果是死亡(參民二十12)。神要用瘟疫擊殺百姓,正是因為他們不信,並且藐視神。──《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十四11~12】神之所以要滅絕以色列百姓,是因為神對不順服之百姓憤怒的達到頂點(出32:7-10)。以色列百姓成為神的選民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而不是因他們的權利或義行。他們在出埃及和曠野的生活中得以存活,是因神親自幫助他們。但是他們並沒有感謝神的恩典,反而屢次悖逆神,所以他們只能滅亡。雖然如此,神要在迦南地建立自己國度的計畫並沒有落空。神雖然棄絕了犯罪的人,但是借著彰顯神榮耀的新一代以色列人,神繼續實現建立自己國度的計畫。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12】「我要用瘟疫擊殺他們,使他們不得承受那地,叫你的後裔成為大國,比他們強勝。”」 “叫你的後裔成為大國”——神說這話,是第二次(參出三十二10),可見摩西絲毫沒有為己的心。神這樣行,仍能成全祂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應許的,不過顯明祂是自主的,祂既能揀選以撒,不揀選以實瑪利;揀選雅各,不揀選以掃,也就能棄絕以色列眾人,揀選摩西的後裔。但神並非實意要棄絕以色列人,這話也不是出於神當時的忿怒,乃是要試驗摩西的忠誠和愛心,給他機會顯明容量寬巨集,不為自己,並他所有的膽量。──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神第二次告訴摩西,要另外從他的後裔著手,建立一個忠於神的大國,承受迦南美地(看出三十二10)。──《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十四13】「摩西對耶和華說:“埃及人必聽見這事;因為你曾施展大能,將這百姓從他們中間領上來。」 “摩西對耶和華說”——摩西為百姓祈禱的理由,可分為三層:1靠主的榮耀(13-17),2仗主的應許(17-18),3依主的憐憫(19)。──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摩西也象上次拜金牛犢事件之後一樣,為他們代求,理由是:列邦若聽見神殺了百姓,必以為是神無力領他們進迦南,所以在曠野把他們殺了(參出三十二10∼14)。──《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十四13∼16 神的保薦及其意義】神明提供守護是古代近東普遍接受的信念。每個城市各有自己的守護神(例如 * 巴比倫的守護神是 * 瑪爾杜克),很多行業亦都有可以前往求助的神明。然而這種關係,表示當城市或團體之間發生爭鬥時,他們的神祇亦參與戰事。負方的神明名譽掃地,往往遭其崇拜者所摒棄。因此,摩西對耶和華的祈求,是基於他對神是以色列人的保薦者,以及關乎土地和子孫之應許的認識。耶和華若因他們的悖逆而在曠野殺滅他們,難免會被人認為這是祂無法成就應許的結果。──《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十四13~17】這幾節的原文,顯明摩西心裡如何焦急。──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13~19】摩西的代求:摩西的禱告蒙神悅納,因為他摸到神的心意及抓緊神的屬性。神的心意是叫 的名得榮耀,若以色列全會眾滅亡,只剩摩西一家,外邦列國會恥笑耶和華的無能,這是神不能容許的。摩西回憶上次百姓拜金牛犢的罪蒙赦免時,神宣告了 慈愛和公義並存的屬性(出34:6-7),這時他照樣抓緊神的屬性,因他知道這是百姓一直以來獲赦的基礎(19)。――《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摩西冒死的代禱: 當以色列百姓要被滅絕的瞬間,民族領袖摩西拚命呼求神饒恕以色列百姓的罪<太9:2,代禱的功效和局限性>。摩西代禱的內容可歸納為:①摩西的代禱是以神與以色列百姓之間立約的關係為基礎(出19:5,6;20:2)。事實上禱告是只有屬神的百姓才有的特權(約14:12-14)。②神的榮耀是超然的,不會被任何勢力所踐踏;但站在屬神百姓的立場上,必須對外邦民族褻瀆和譭謗神的行為感到憤怒和焦急。屬神的百姓是為彰顯神的榮耀而被召的人(彼前2:9)。③神是公義和慈悲的神。否則,人必然要滅亡(羅3:10-18)。人之所以存在並能存活完全出於神的愛(約3:16;約壹4:10)。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14】「埃及人要將這事傳給迦南地的居民;那民已經聽見你耶和華是在這百姓中間;因為你面對面被人看見,有你的雲彩停在他們以上。你日間在雲柱中,夜間在火柱中,在他們前面行。」 面對面被人看見: 字面上“眼睛對眼睛被看見”的意思。這句話是回想神與以色列百姓曾親密交通的過去。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15】「如今你若把這百姓殺了,如殺一人,那些聽見你名聲的列邦必議論說:」 “那些聽見禰名聲的列邦必議論”——後來神又因祂名的緣故,向以色列人忍怒(賽四十八9、11,五十二5)。──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16】「‘耶和華因為不能把這百姓領進他向他們起誓應許之地,所以在曠野把他們殺了。’」 “耶和華因為不能把這百姓領進祂向他們起誓應許之地,所以在曠野把他們殺了”——列邦未必明白,道德宗教的難處使神不能成就自己的旨意,他們只懂得事物的阻礙,假若神使以色列人在曠野滅亡,他們就必要說,這是因為祂勝不過迦南的神。──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17】「現在求主大顯能力,照你所說過的話說:」 “求主大顯能力”——神一切的能力中最奇妙的,就是施憐憫和赦罪之能力。“照你所說過的話”——(出三十四6-7)。──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摩西求神別讓祂的名聲受損,同時也求神彰顯祂的慈愛,象以往一樣赦免百姓的罪(19節;參出三十四6∼9)。──《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十四18】「‘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出二十四6)。──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18~19】摩西禱告求神饒恕以色列百姓的罪時候,並沒有盲目地提及神的愛。摩西在禱告時首先承認神是公義的,之後再祈求神的慈悲和饒恕。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19】「求你照你的大慈愛赦免這百姓的罪孽,好象你從埃及到如今常赦免他們一樣。” 」 “好像禰從埃及到如今常赦免他們一樣”——(22注)。──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20】「耶和華說:“我照著你的話赦免了他們。」 “我照著你的話”——(雅五16末兩句)“赦免了他們”——神的意思說,我不將眾百姓全部除滅,單要使那些背逆我的人滅亡(15,參23、29注),可見禱告有效力(詩一百零六23,雅五16)。──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神聽了摩西的祈求,沒有把百姓全部消滅,但仍須懲處他們的罪。百姓次日必須回轉頭,朝紅海的路走去(25節);很可能是從加低斯朝東南經西奈半島去到阿卡巴灣。迦南美地本已在望,因為不信,功虧一簣。一條只須十一天的路程(申一2),現在要繞足足38年(34節;申二14)。等到發怨言的那一代二十歲以上的人都死了(只有約書亞和迦勒除外),以色列民才得進入迦南。──《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十四20~25】神的赦免:赦免是神單方面平息了怒氣,以慈愛憐憫待以色列民,但他們仍要為他們的罪惡受懲罰(32-33)。――《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十四21】「然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 “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神所起的誓,將來都必應驗(詩七十二19)。──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指著我的永生: 神是自有永有的神,所以神用自己的永生起誓(來6:13,14)。這是神堅定意志的表現,也是神的應許<30:1-16,關於許願和起誓>。 我的榮耀充滿: 儘管以色列百姓叛逆和犯罪,神必完全成就建立自己國度和拯救人類的偉業,使整個宇宙充滿神的榮耀(腓2:9-11)。神以這樣的事實起誓,表明神的計畫必然要成就。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21~38】對以色列的不信宣佈神的審判: 明確記錄了信與不信的顯著差異。對於懇求饒恕以色列百姓之罪的摩西的禱告,神回答唯有相信神應許的人才能進入迦南地,而無視、譭謗神應許的人將死在曠野。神嚴厲懲治報惡信並把以色列百姓的心引向絕望的十名探子,這一切表明不信的罪是何等可怕。而能使神喜悅並在神的國中享受永遠安息的唯一方法是完全地依靠神(來11:6)。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22】「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跡,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 “在埃及”——(參出七11-13注),“與曠野”——(11注),“試探我這十次”——大概是多次的意思(參創三十一7,伯九3)。1紅海(出十四11-12),2瑪拉(出十五22-24),3泛野(十六1-3),4存留嗎哪到次日早晨(出十六20),5在安息日出去收嗎哪(出十六27),6利非訂(出十七1-4),7西奈(出三十二1-9),8他備拉(民十一3),9基博羅哈他瓦(十一34),10加低斯(十四11-12)。──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十次”指多次。若根據實際情況解釋,也可舉出以色列人十次試探與埋怨神的記錄:1.在紅海(出十四11∼12);2.在瑪拉(出十五23∼24);3.在汛的曠野(出十六2);4.第一次在嗎哪神蹟中(出十六20);5.第二次在嗎哪神蹟中(出十六27);6.在利非訂(出十七1∼3);7.在西奈山下(出三十二7);8.在他備拉(民十一1∼3);9.閒雜人引起的怨言(民十一4∼6);10,在加低斯巴尼亞(本章)。──《啟導本聖經註釋》 「十次試探神」:包括: 1 六次為水和食物埋怨神(出15:23;
16:3, 20; 17:2; 民11:3-4); 2 兩次不順服領袖(利10:1; 民12:1); 3 兩次最嚴重的罪惡是拜金牛(出32:7)和探子報惡信。(民13:32) 除了迦勒、約書亞和二十歲以下的一代,其他的人都要為這連串罪惡受罰,要死在曠野,不得進入應許之地。為成就此事,神指示他們轉頭,由原路回到曠野去(25)。――《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十次: 不僅指實際發生的十次,更強調以色列百姓不斷的悖逆行為。他們曾十次向神發怨言:①在紅海(出14:11,12);②在瑪拉(出15:23,24);③在汛的曠野(出16:2);④、⑤與嗎哪有關的兩次(出16:20,27);⑥在利非訂(出17:1-3);⑦在何烈(出32:7);⑧在他備拉(11:1,3);⑨在基博羅哈他瓦(11:4-23);⑩在加低斯巴尼亞(13,14章)。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23】「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 “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有人以為詩九十篇,是摩西論在曠野滅亡的人寫的。──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24】「惟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 “唯獨我的僕人迦勒”——約書亞(30、38),摩西,亞倫,和一切的利未人也在內(29注),“另有一個心志”——與違背主的人不同心,就有大益處。以色列人在加低斯巴尼亞,因著不信就于我們大有教訓(22-28,申一19-40,林前十1-5,來三12-19),他們雖有信心塗逾越節羊羔的血(出十二28),得出埃及(預表世界),卻沒有信心進入迦南,得享安息。所以他們雖是得了救,還是四十年之久在曠野沒有得著神的喜悅,這事可以作我們靈界上的警誡(來四3,六4-8,十三20-21,參本書之序)。──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看《約書亞記》十四6∼15,知道迦勒的後裔的確得著他們的先祖作探子時所看見的希伯侖地,也就是亞衲族人居住的地方。──《啟導本聖經註釋》 專一跟從我: 字面上可以解釋為“完全跟在我後面”。跟從神的旨意需要絕對的勇氣和決心(太16:24;19:29)。對跟從神的人必然會伴隨著神的榮耀(太5:11,12)。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25】「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谷中,明天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 “亞瑪力人和迦南人”——十三29節說,迦南人住在海邊,並約旦河旁,本節顯明他們也住在迦南地南邊的谷中。“在谷中”——參43-45節的上山兩個字,這穀大概也在山上。“明天你們要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這大概是指著靠近亞克巴海灣的路說的,神叫他們轉回曠野,是要他們免得受亞瑪力人和迦南人所害。──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紅海的路: 雖然迦南地就在眼前,但是因神的懲罰,以色列百姓開始了漫長的曠野漂泊。在這之前他們的行軍是充滿希望的,但現在卻成了興趣索然的。導致這種命運的決定性因素是“罪”(約壹3:4)。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25「亞瑪力人和迦南人住在谷中」】 {命題17}亞碼力人是住在山中或住在谷中? 〔難題〕這節經文提到亞瑪力人與迦南人住在谷中。但是民數記十四章45節提到他們是住在山上。 【解答】 這裡有兩個可能:第一就是這兩句經文所提到的是不同的種族,有些住在山上,有些住在谷中;或者這是同一種人,這些人住在谷中或高原(plateau) , 對低地而言,這都是屬於山上,因此他們「都下來擊打他們」(民十四45)。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民十四25 地理小註】本節的指示是要求懼怕直接北上進入迦南的以色列人,從位於巴蘭曠野的加低斯南下到亞喀巴灣旁的以拉他。因此本節的蘆葦海所指的不是紅海,而是與民數記二十一4和申命記一40,二1一樣,是指西乃半島東岸的亞喀巴灣。──《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十四26】「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上幾節是對摩西說的,本段是借著摩西、亞倫對眾人說的。──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26~35】公義的懲罰――《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十四27】「“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我都聽見了。」 “我都聽見了”——(參出十六12,林前十10)。──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較暢順的意思應為:「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要到幾時呢?」神並不容忍罪惡,所以向摩西、亞倫發出這問題。結果神照百姓埋怨之言待他們:既然他們情願死在曠野(2), 神就讓他們的屍首真的倒在曠野(此句在本段複述四次,29, 32-33, 35);但他們擔心會被迦南人擄掠他們的兒女,神卻要領他們進應許之地(31)。――《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十四28】「你們告訴他們,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要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 “我必照你們……的話待你們”——(2)。──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29】「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 “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這些都是背叛的人,二十歲以下沒有被數的人(參一18-19、46-47),和利未人都不在內,利未人也沒有遣派探子探地(十三4-15),所以以利亞撒能進迦南(二十22-25,書十四1),摩西、亞倫當然也不在其中(26-27),但他們二人不得進迦南,是因別的緣故(二十12)。──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二十歲以外: 二十歲以上是在身體上能作神聖工的成熟年齡(1:3),在靈裡也是能分辨神旨意的年齡;所以神向他們討不信的罪,使他們死在曠野。但是神並沒有完全離棄以色列。神要通過二十歲以下正在成長的一代,在迦南地建立自己的國度。懲罰二十歲以上的人,目的是:①為了完全除去以色列百姓中的罪,把以色列變成聖潔的民族 ;②表明儘管以色列百姓犯罪和失敗,但神卻信實地履行自己所立的約(創12:1-3)。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29「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 {命題18}若是所有二十歲以上的人在曠野死去,為何沒有發現他們的墳墓? 〔難題〕根據本節經文記載二十歲以上的人必倒在這曠野,總共約有六十萬人。如果他們都在曠野倒下,他們的墳墓將遍滿曠野。 【解答】 因為百姓被註定在曠野漂泊,然而在曠野的情況使他們所建造的墳墓無法經得起當時氣候的狀況或甚至野獸的破壞。而且他們的墳墓也可能是在沙土或石堆下淺淺的埋葬地。因此埋葬的墳地或屍首無法維持一段長時間。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民十四30】「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 【民十四31】「但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要被擄掠的,我必把他們領進去,他們就得知你們所厭棄的那地。」 “你們所說,要被擄掠的”——(3)。──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你們的婦人孩子……要被擄掠的: 成年人想要靠自己的力量進迦南,但發現力所不能及時會失望。孩子們卻不一樣,他們因幼年,不靠自己的力量,也不會對迦南地的強大產生懼怕。當然二十歲以下的孩子們能存活的最根本的原因還是神的恩典。人不論年齡大小,都可會犯罪,每個人在神面前應該單獨對自己所犯的罪負責(結18:1-4;羅3:10)。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32】「至於你們,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 【民十四33】「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擔當你們淫行的罪,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 “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本句顯明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的時候,不是常在一個地方住營,他們大概分隊散佈在曠野,牧養自己的牛群羊群。“擔當你們行淫的罪”——行淫者的兒女,怎樣受羞辱苦難,那些以色列人的兒女,也要因他父母的背逆受連累,兒女往往因父母的罪受連累。【比方】父吸大煙,子女受累,父殺人,子不安。──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你們的兒女……罪: 指以色列百姓的子女因受父母所犯的罪的影響,在曠野要受四十年的痛苦。這件事情提出嚴重的警告,就是父母的犯罪不僅給第二代人的屬靈生活帶來很大的痛苦,也給他們肉體帶來痛苦(出20:5,6)。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34】「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 “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後來神卻發了憐憫的心,將以色列人已經在曠野的工夫都算在這四十年之內了。“我與你們疏遠了”——(賽五十九12)。──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四十年”是約數,實際上是三十八年零十個月(比較十11;申一3∼5;二14)。──《啟導本聖經註釋》 「一年頂一日」:強調神對罪惡的嚴厲,正如成語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一年頂一日: 提供了四十年時間的根據。在這裡所強調的是,神作為歷史的主宰,定下了以色列受痛苦的年限。神把進入迦南的時間推後四十年,是為了:①讓百姓們明白自己的罪,也讓他們經歷罪所帶來的悲慘的結果; ②為了讓新一代(二十歲以下)的人年齡達到能對神的事負責的成熟年齡,故推遲了舊世代的滅亡。神就是這樣在審判的時候,都沒有忘記對百姓的慈愛和憐憫(哈3:2)。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34~35】民十五1至十九22,三十三19至36節,記這三十七年半的事。──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34、35假如出生埃及的以色列人,差不多全部在漂流期間內去世,為什麼曠野卻沒有築滿以色列人的墳墓?】 在曠野漂流期間,以色列人所過著的,是遊牧民族的生活方式。因為他們經常遷徙,所以有人去世時,他們沒法建築一個堅固的墳墓。只把屍首埋在淺淺的沙土或墳墓之下,即使這些屍首能逃過食屍鳥獸的侵擊,也不能長期地保存屍骨(而且,死屍是否能逃過被鳥獸吞吃的厄運,也是疑問)。綜觀世界的其他地方,也不曾在乾旱地方掘出可以辨認的墳墓;假若找到的話,那才令人奇怪呢!根據聖經記載,所有參與加低斯巴尼亞背叛事件的以色列人,都會在過約但河之前死去(當然除卻約書亞及迦勒)。然而,在曠野發掘不到於淺土埋葬且未經覆蓋的穴墓,不足以成為反對的證據,攻擊上述經文的真確性。──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民十四35】「我耶和華說過,我總要這樣待這一切聚集敵我的惡會眾;他們必在這曠野消滅,在這裡死亡。’” 」 【民十四36】「摩西所打發、窺探那地的人回來,報那地的惡信,叫全會眾向摩西發怨言,」 參十三32注。十個報惡信的探子即時受到作假見證的刑罰,死在神面前。──《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十四36∼38 探子的遭遇】以色列人的怨言起初令神憤怒得判處他們全體死於瘟疫(12節)。摩西求神開恩後,從輕發落為所有不信之人死在曠野,不得看見應許之地。立時死於瘟疫的只有那些帶回報告,質疑神能力的探子。譯作「瘟疫」的字眼十分模糊,不足以確定所指的是何種疾病;雖然部分學者認為這是形容鼠疫。舊約通常視瘟疫為神對嚴重瀆聖或褻瀆罪行的刑罰。──《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十四36~45】慘敗收場:十個探子遭瘟疫死亡而約書亞和迦勒得以存活,印證了耶和華向摩西和亞倫所說的話。百姓這時雖有悔意(39),但並沒有以信心順服神的指示,反而出兵攻打亞瑪力人和迦南人。既沒有神的同在(約櫃沒有出營),他們第一仗便潰敗,須退到何珥瑪。――《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民十四37】「這些報惡信的人都遭瘟疫,死在耶和華面前。」 “這些報惡信的人,都遭瘟疫,死在耶和華面前”——如今的猶太人還在以錄月(就是中國的八月)初七日禁食,特為紀念這事。──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都遭瘟疫,死在: 指使百姓陷在罪惡中的代價。他們因神超自然的刑罰(12節),在百姓面前公開被處死。這暗示著神的審判 ,根據在神面前所犯之罪的輕重而不同(林後5:10)。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38】「其中惟有嫩的兒子約書亞和耶孚尼的兒子迦勒仍然存活。」 【民十四39】「摩西將這些話告訴以色列眾人,他們就甚悲哀。」 他們遲到的後悔沒能改變神的震怒。也就是說,他們只能因自己所撒的罪惡種子,收割痛苦的果子。同樣,拒絕救恩的人所剩下的不過是永遠的眼淚和歎息(林後6:1,2)。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40】「清早起來,上山頂去,說:“我們在這裡,我們有罪了;情願上耶和華所應許的地方去。”」 “清早起來上山頂去”——眾人不願意照神的吩咐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25)。“我們有罪了”——以色列人既然不聽從神的話,就顯明他們是假意認罪。因怕刑罰認罪的人有六:1法老(出九27,十16),2百姓(民十四40,申一41),3巴蘭(二十一34),4亞幹(書七20),5掃羅(撒上十五30),6猶大(太二十七4)。“耶和華所應許的地方”——這話好聽,但耶和華因眾人不信的緣故,已經將這應許收回。──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百姓以為只要能認罪,便不致死在曠野。他們不要摩西,也不要約櫃同行(44節)。自己上去作戰,在迦南的南疆何珥瑪附近戰敗(參書十五30)。 聖經要人記住這個歷史的教訓(民三十二章;申一20∼40;詩九十五10;一〇六24;摩二10;五25;林前十章;來三7∼四13),人必須堅守對神的信心,才能在基督裡有分。──《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十四40~42】耶和華應許之地: 指神應許給亞伯拉罕及其子孫的迦南地。百姓正在上的加低斯附近的何烈山是迦南地南部的邊界。以色列百姓剛從神那裡得到了從紅海的路南下,在曠野生活的命令。他們上何烈山是違背神命令的行為。雖然他們痛哭後悔,但是並沒有選擇悔改順服之路(成為固執和欲望的奴隸),招來了神更大的震怒。對於犯罪的人來講,所需要的是真正的悔改和順服,而不是努力地去補償自己的過失。--《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41】「摩西說:“你們為何違背耶和華的命令呢?這事不能順利了。」 “摩西說,你們為何違背耶和華的命令呢”——百姓未曾出營,摩西就警誡他們(44,參申一42)。“這事不能順利了”——違背主的事,多半不能順利(伯四7)。──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42】「不要上去;因為耶和華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 “不要上去,因為耶和華不在你們中間”——注意。──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43】「亞瑪力人和迦南人都在你們面前,你們必倒在刀下;因你們退回不跟從耶和華,所以他必不與你們同在。”」 “亞瑪力人和迦南人”——(25注)。──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43~44】不跟從……不與你們同在: 表明人的頑梗達到了頂點。特別是44節的“卻”表明意志上拒絕。沒有悔改的宗教熱心只會增加神的震怒(賽1:10-17)。神不願與走向徹底墮落之人交通。不順服和罪只能斷絕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所以應在信徒的生活中徹底除去不順服和罪。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44】「他們卻擅敢上山頂去,然而耶和華的約櫃和摩西沒有出營。」 “他們卻擅敢上山頂去”——先前主保護他們的時候,他們還害怕,後來主不保護他們了,他們反倒膽大起來。這兩件事都是出於不信:1不信神的應許,2不信神的警誡。“耶和華的約櫃和摩西,沒有出營”——利未人、約書亞,和好些百姓,也沒有出營。這都顯明耶和華不與他們同在。──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民十四45】「於是亞瑪力人和住在那山上的迦南人都下來擊打他們,把他們殺退了,直到何珥瑪。」 “何珥瑪”——這名字是後來起的(二十一3注),原名是洗法(士一17),何珥瑪在加低斯北,約有六十裡路。在何珥瑪東北六十裡路,有亞拉得(二十一1注)。以色列人往北過了何珥瑪的時候,亞瑪力人和住在山上的迦南人,就下到西珥平原攻打他們(申一44)。本節既說亞瑪力人殺退以色列人,直到何珥瑪,就顯明他們過了何珥瑪向南,就沒有再追趕以色列人。──丁良才《民數記註釋》 「何珥瑪」:意思是「完全毀滅」,位於別是巴東面六點三公裡(十英里)。――《民數記串珠聖經註釋》 加低斯巴尼亞事件是以色列出埃及以後所犯的最大的悖逆事件。亞瑪力人是神不喜悅的民族,卻成了神剿滅以色列的工具。 --《聖經精讀本──民數記註解》 【民十四45 何珥瑪】本節的「何珥瑪」是個雙關語。它在希伯來語的意思是「毀滅」,這正是入侵之以色列人所遭的厄運。這字同時也是一個地理用語,指別是巴以東七哩半的地點,暫時考證為馬索斯遺址(Tell Masos,即梅沙什廢墟〔Khirbet el-Meshash〕)。──《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思想問題(第14章)】 1 約書亞和迦勒堅持要攻取迦南地,他們的信念以什麽為依歸呢?當你的意見與別人不同時,你所持守的是個人的利益,抑或更高層次的理由呢? 2 新約有什麽教訓是從以色列民在加低斯曠野這事(13-14)引申出來的?參林前10章; 來3章。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