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二十四章短篇信息 目錄: 民數記第二十四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民數記第二十四章讀經劄記 李世崢 巴蘭的預言 民廿三1~廿四24 神的靈就臨到他身上 民廿四2 民數記逐章查經課程(譚志陽) 民數記第二十四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以色列必因主堅立 一次、兩次所想要的咒詛都變成了祝福,第三次也不例外,不單是宣告了在神的恩眷中,以色列是何等的華美,又是何等的華麗,更是嚴肅的指著以色列宣告了這樣的事實,“凡給你祝幅的,願他蒙福。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二十四:9)到了第四次,神藉著巴蘭的口向對付神的人宣告更大的事,“我看他不在現時,我望他卻不在近日。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有一位出於雅各的,必掌大權。”(二十四:17、19)在神的計畫中,以色列必因主而得堅立,列國都不能越過以色列。這是國度顯現的宣告,國度的王要從以色列中興起,管理全地。五次、六次、七次,全沒有例外的題到神管理著地上的邦國,沒有一個邦國能存至永久,只有以色列必掌大權。看近日,以色列仍是衰微,看遠處,以色列要成為神的榮美。 一同蒙羞 人要阻擋神實在是不自量力,這原是撒但的歷史,在人的身上出現,結果是全都蒙羞。巴勒巴望巴蘭去咒詛以色列,結果是在神的管理下只能說出祝福的話,巴勒退了一步說:“你一點不要咒詛他們,也不要祝福他們。”(二十三:25)不咒詛是可以,不祝福卻不能。神作這樣的事,叫巴勒和巴蘭都一同蒙羞。當巴蘭說出了“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的話,對他自己和巴勒都圈在該受咒詛之中。“巴勒向巴蘭生氣,就拍起手,對巴蘭說,我召你來為我咒詛仇敵,不料,你這三次竟為他們祝福。如今你快回本地去罷。我想使你得大尊榮,耶和華卻阻住你不得尊榮。”(二十四:10-11)巴蘭的回答卻是,“巴勒就是把滿屋的金銀給我,我也不得越過耶和華的命。”(二十四:13)不是他不想憑自己的心意行好、行歹,而是他不能這樣作,正如他自己所說,他不能越過耶和華。神使他們的彼此相罵,羞辱了他們自己。 自己羞辱自己 巴蘭放棄了神的命定,是明知故犯,因此他所受的羞辱更大,他不單是當眾蒙羞,而且是自己羞辱自己。神的靈臨到他,使他作歌的時候,他說:“比珥的兒子巴蘭說,眼目閉住的人說,得聽神的言語,得見全能者的異象,眼目睜開而僕倒的人說。”(二十四:3-4,15-16)這些話不正是說他自己麼?不只是說一次,而且是一再的說,他自己就是這樣的人,裡面全是黑暗的,眼睛閉住固然是看不見,眼睛睜開了還是看不見,因為聽見了神說話卻聽不進去,看見了神的作為卻沒有跟隨,結局就是蒙羞再蒙羞。不轉離敵擋神的地位,就自己羞辱自己,因為是神使他蒙羞的。不少人就像巴蘭一樣,起初的時候,在人面前是蠻風光的,但是轉離神的人,怎麼會有好結局的呢?一定會蒙羞的,在地上的年日蒙羞,在主面前也不得不蒙羞,而這些羞辱全是自取的。 默默的蒙羞回去 敵擋神的人的結局定規是蒙羞的,不管動機是如何,結果都是一樣。巴勒是為權勢和地位,巴蘭是為財利,各人來的時候都是滿懷高興,抱著盼望的喜樂,結果是不歡而散,理想落空,而且是面目無光。“於是巴蘭起來回他本地去,巴勒也回去了。”默然的回去,甚麼也沒有得著的回去,蒙羞的回去,各人回去不同的地方,各人都是一同的蒙羞。在仇敵大大蒙羞的同時,也正是神的百姓蒙保守的時候,這是一個極其強烈的對比。以色列人站在對的地位,他們屬靈的光景還不能算好,但神的恩典是他們的扶持和保護。巴蘭的地位站得不對,雖然口中說的是神要說的話,但還是挽救不了他要蒙羞的結局。要脫離蒙羞的結局,首先要求站對在神面前的地位,要站在神的一邊,不要站到敵擋神的那一邊。 ── 王國顯《民數記讀經劄記》 民數記第二十四章讀經劄記 李世崢 默想:“如今你快回本地去吧!我想使你得大尊榮,耶和華卻阻止你不得尊榮。’”(民24:11) 巴蘭的反復祝福,讓巴勒大失所望。於是,“巴勒向巴蘭生氣,就拍起手來,對巴蘭說:‘我召你來為我咒詛仇敵,不料,你這三次竟為他們祝福。如今你快回本地去吧!我想使你得大尊榮,耶和華卻阻止你不得尊榮。’巴蘭對巴勒說:‘我豈不是對你所差遣到我那裡的使者說:巴勒就是將他滿屋的金銀給我,我也不得越過耶和華的命,憑自己的心意行好行歹,耶和華說什麼,我就要說什麼?’”(參民24:1-13) 巴蘭和巴勒走在一起,一開始就是一種赤裸裸的金錢交易:只要按巴勒的要求“咒詛仇敵”,巴蘭就能“得大尊榮”(其實就是金銀財寶)。巴蘭既然未能按約定履行義務,巴勒自然就不會按約定付上薪酬。巴勒向巴蘭道出了這筆交易未能實現“雙贏”的原因:“我想使你得大尊榮,耶和華卻阻止你不得尊榮。”誰能在神之外“得大尊榮”呢? 每個人都有“得大尊榮”的欲望,但我們應當知道,倘若你渴望的“尊榮”不合神的心意,他就會“阻止你不得尊榮”。學會拒絕金錢的誘惑,我們的生命才會更加成熟,一首題為《我寧願有耶穌》的詩歌寫道:“我寧願有耶穌,勝得金錢,我寧願屬耶穌,勝得財富無邊;我寧願有耶穌,勝得華宇,願主釘痕手,引導我前途。”你是否願意應和? 禱告:慈愛的天父,我要感謝你,因為“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份;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參詩16:5-11)。主啊,我願永遠跟隨你。奉主名求。阿們。 ── 李世崢《民數記讀經劄記》 巴蘭的預言 民廿三:1—廿四:24 民數記22章以下,都是記巴蘭的事,是今天基督徒的鑒戒,頗值研究新約三次提到這事,舊約也五度記載,23章—24章是巴蘭的予言,我們仔細看內容,就知道雖然巴勒王要先知巴蘭咒詛以色列人,但神不許反而變成祝福與讚美,使巴勒王大失所望 一、第一次的傳言。(23:1—12) 「巴蘭………築七座壇為我予備七隻公牛,七隻公羊。」(民23:1)巴勒照做不誤,「七」是猶太的聖數「三」是三位一體,屬天,「四」屬地,合成七為完全的聖數,獻七隻公羊與公羊聽候神指示?要巴勒及臣子在壇邊,他自己則外出或許能迎見神,即遇,神不要他咒詛以色列人,致使巴勒王生氣,從這段中我們得到幾點教訓: ㈠巴蘭表面雖然築壇獻祭,但內心卻老大不願意。(民23:1—4)獻上完全的祭,心理邊希望神能使他有機會咒詛以色列,這是神厭惡的「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心靈!」(詩51:17)有些人表面敬拜神內心不願,這樣目的歸空,要知敬拜與奉獻都不是表面的行動!(二)神不咒詛的,人雖咒詛無効(民23:5—9)巴蘭雖然無心獻祭,巴勒要他咒詛以色列人神不許他就不能咒詛,就是咒詛也無効;我們只怕神的咒詛,不怕人的咒詛。㈢巴蘭覺悟要死。(民23:10)「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如義人之終而終。」義人解釋為以色列人;巴勒請他來咒詛以色列他不能自覺非死不可,如果違背神的意也要滅亡,真是自取其罪,左死右死,可惜巴蘭只要如義人之死,卻不要如義人之活,這怎可能呢?惡人根本得不到善終;第一次所獻的祭無效 二、第二次的傳言。 (23:13—26) 18節到24節是巴蘭的詩歌,寫得非常好,王因為巴蘭不能咒詛以色列,就移到瑣腓的毗迦斯山,摩西死在這裡,如同前次,巴蘭也築壇叫王與使臣在旁邊自己則外出希望遇見神,即遇見神,神不要他咒詛以色列,反而要他祝福他們,因此王四次責備他,「巴勒對巴蘭說,你向我做的是什麼事呢,我領你來咒詛我的仇敵,不料你竟為他們祝福。」㈠ 民數記23:11(二)民數記23:25 ㈢ 民數記24:10㈣民數記24:11;巴蘭也四次回答巴勒王的責備,他回答說「耶和華傳給我的,我能不謹慎傳嗎?㈠民數記23:12 ㈡ 民數記23:26 ㈢ 民數記24:12 ㈣ 民數記24:13,巴勒雖然一再的責備,巴蘭卻說神沒有咒詛我焉能咒詛,於是巴勒無法可施只得再更換地方,可是神不要咒詛,任你如何更換也是無効,有許多重要的教訓: ㈠最要緊的問題,以色列人所以能夠屹立不滅,仍是因為神不改變,神的話不翻轉也不改變,神是永遠不變的,雖然科學突飛猛進,人們日新月異,時時在變刻刻更換但神的計畫、永遠不會改變(二)神不記以色列人的所犯罪,「他未見雅各中有罪孽,也未見以色列人的奸惡。」(民23:27)38年的罪神不記,今天神也不記我們的罪,「如今那些在基督裡的就不再訂罪了,(羅8:1)赦免我們所犯的罪,不記我們的罪。㈢神給予以色列人大能力,「神領他們出埃及似乎有野牛之力」(民23:22)不是以色列人計畫要入迦南,而是神賜大能力,引導他們。㈣有神同在,(民23:21)人不能的神可迎刃而解,有神同在無論何事都可成就。第二次依然未能咒詛反而祝福以色列,因為不變的神,不記他們的罪,賜他們如野牛般的大力量給他們發展,與他們同在!以色列人在神的真理上不怕一切風險,而怕內心的罪,使他們跌倒,否則固若磐石;正如一幢屋子最怕的是建築物內在白蟻蛀蟲,使腐蝕倒塌,以色列人不怕敵人攻擊,因為神同在,基督徒也如此,神施恩給我們,只怕我們不慎陷落在罪中。 三、第三次的傳言。 (23:27—24:13) 這三次的傳言都大同小異,巴蘭自己沒有自主權,不能照巴勒王的心願去做他所好的—咒詛,反而祝福以色列,第三次又提到以色列的優點!神保守以色列人,不受咒詛,但是魔鬼也是厲害傢伙,一而再再而三的更換山頭不論如何,牠非達到目的不可,他忍耐再忍耐想盡方法等候咒詛以色列,有某姊妹只有讚揚別人的善處,從不說人壞話,有次他的兒子問道:「魔鬼有好處嗎?」母親曰:「他忍耐持久要人失敗,忍耐持久是他的好處」,魔鬼實在太厲害了,他持久要人失敗,一而再再而三,這種持久的精神,我們很須要學習。 巴蘭提到雅各的好處,給我們好的教訓,以色列人所以不受咒詛,正如蛋內的蛋黃,神是蛋白在外包圍,使他們發展,神也如此保守信他的人;巴勒要咒詛責備以色列,然而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神不許咒詛責備,縱然巴勒應允的榮貴尊華擺在巴蘭面前,巴蘭視之如命,然而畢竟唾涎而已,神不許咒詛,以色列安然無恙,固如金湯,但是巴蘭,即得不到尊榮又受責備,複又被神唾棄,實可憐之甚,罪由自取亦複何言! 四、最後的預言。 (24:14—24) 前三次祝福以色列,這次以周圍的鄰國預言將來的事,不是幾天或幾年的事,乃是後來歷史上的史實,先說:「有星出於雅各」,(民24:17)這星指博士所見東方的星,預言耶穌降世要救萬民,有權掌管理世界!耶穌是人類的主,「有杖要興於以色列,必打破摩押的四角,毀壞擾亂之子l(民24:17)預言以以色列為中心和周圍鄰國的盛衰! 由主的星出現,啟明星出現預言大衛要當以色列的王,預言主耶穌掌權又預言四圍鄰國的興衰:「亞瑪力原為諸國之首,但他終必沉淪」(民24:20)這族是以掃的後裔,當初他是雄霸一方,終為以色列人所滅:「………你的住處本是堅固,你的窩巢你在岩穴中,然而基尼必至衰微,直到亞述把你擄去。」(民24:21—22)歷史證明基尼人被亞述所擄,「必有人乘船從基提界而來,苦害亞述,苦害希伯,他也必至沉淪」(民24:24)基提位處地中海邊,近猶太的一個海島,有人說那就是居比路。 以色列要出掌管世界的人—耶穌,這個民族是神賜福的,巴蘭的預言不只是當時,也不只是幾年內,乃是目光遠大,預言將來,有關文化政治經濟軍事,及其種種的因素,歷史已經證明巴蘭的預言不虛! 神的靈就臨到他身上 民廿四:2 巴蘭聽從巴勒王的話,三番四次更換地點,說預言,在他心中,未嘗不願意說幾句咒詛的話,敷衍巴勒,藉此可得一筆財喜,只是全能的神不許他今日所讀的一章, 記載他第三次更換地方巴蘭舉目看見以色列人,照著支派居住。似乎出乎他意料之外;神的靈臨到他身上,使他說他不願意說的話。注意!這一次他並沒有去求耶和華指示什麼。耶和華的靈不待他求,自己臨到他身上,以致他不能不說神要他說的信息。巴蘭講的道不錯,講道的動機卻大錯,他會說天使的話語,知道神的奧秘,卻沒有愛,所以算不了什麼! 這一次不但祝福以色列人,並且咒詛雇請他的巴勒說:幾給你祝福的,願他蒙福!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難怪巴勒生氣,拍起手來對巴蘭說:我召你來,為我咒詛仇敵,不料你這三次竟為他們祝福,如今你快回本地去罷!我想使你大得尊榮,耶和華卻阻止你,使你不得尊榮。巴勒王對於巴蘭的觀察,並不錯誤。實際上他看不起這位先知;他知道能用錢買他的人格,用富貴利祿使他就範圍。外貌尊敬他,心中卻輕看他。他承認若不是神從中干涉,他一定肯咒詛以色列民。所以他譏刺說:我想使你得大尊榮,耶和華卻阻止你,不得尊榮。他這句話,確是真理!神有時阻止他僕人,得不著屬世界的尊榮。這正是神的慈悲憐憫保護!許多基督徒富不得,富了就墮落:貴了就跌倒,神為愛我們的緣故,保守我們在貧賤中。阻止我們不得世上的富貴,正所以保守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我們要學保羅:無論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詈,或飽足,或饑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都得了秘訣,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民數記逐章查經課程(譚志陽) 第二十四課 巴蘭墮落的事蹟 引言: 上章論巴蘭用法術咒詛以色列人,卻被 神轉為祝福。於是巴勒仍要巴蘭轉方位咒詛以色列人,本章續論巴蘭墮落的事蹟。 全章將分為四段: 一.被 神暫時借用 (24:1-9) 神顧念他的子民,常是借用人(賽45:1,13,拉1:1),此時 神又要借用巴蘭祝福祂的子民。本段論 神在巴蘭身上作兩步工作: 1.停止法術面向曠野
(1-2上) 神不剝奪巴蘭的自由意志,但為保護祂的百姓,就在巴蘭身上作掌管的工作,迫使他停止了法術。。因 神萬事都能作,祂的旨意不能攔阻(伯42:2)。 2.神靈藉他說出祝福 (2下-9) 巴蘭這第三次的祝福比上兩次較為獨特,他這次在毗珥山頂更可全面看到以色列人(前兩次他只看到選民營地的一部分)。這一次他放棄了及法術(1 節),所以 神的靈直接臨到他身上,不像前兩次只把話傳給他(民23:5,16)。巴蘭這次的祝福語是最詳盡(3-9節): 論 神怎樣祝福以色列民,使他們一方面享受物質的豐富和繁榮,另一方面建立強盛的國家。 且預言有二百多年後的亞瑪力王“亞甲”(7節,撒上15:8)。 神祝福以色列的最高峰,就是表明“祝福以色列的必蒙祝福,咒詛以色列的必受咒詛”(9節)。 二.要得巴勒之心 (24:10-14) 本段論巴蘭要得巴勒的心,其經過有二: 1.巴勒向巴蘭生氣(24:10-11) 巴蘭本想得大財,結果徒然勞苦,因為他的話對巴勒大大不利(9節),致使他生氣,且是“拍起手來”表示對他與他的
神耶和華藐視(哀2:15)。 2.巴蘭對巴勒聲明(24:12-14) 巴蘭為得巴勒的心(較加1:10),先向他聲明自己的心態(12-13節),所表的意思是:“向以色列祝福的是耶和華,不是我,你不要見怪我。”接著又對他告許“這民日後要怎樣待你的民”(14節)。 三.題詩預言列國(24::15-24) 因巴蘭被 神暫時借用,就說出以下對諸國的預言: 1.預言以色列
(24:17-19) 他預言以色列有遙遠的興旺: 17節的“星”比喻君王(太2:2,啟22:6);“杖”代表權柄(創49:10)。 他預言必有王權從以色列中興起征服摩押和以東(17-19節),三百年後果有大衛從以色列中興起征服摩押和以東(撒下8:2,14)。 更遙遠地應驗於耶穌基督身上(19節,摩9:11-12,詩60:8),祂從以色列中興起(彌5:2),征服一切世國(但2:34-35,啟’11:15)。哦!預言中以色列的前途極其美麗。 2.預言亞瑪力
(24:20) 本節指出先與以色列人爭戰的是“諸國之首”的亞瑪力(出17:8),並預告亞瑪力日後必全然滅盡(撒上15:1-9,30章,代上4:43)。 3.預言基尼人
(24:21-23) “基尼”:是族名(創15:19,士1:16,4:11),是“鐵匠”的意思,他們住在死海西南丘陵地帶與亞瑪力人接近(撒上15:6),世代與以色列人友好,摩西的內兄何巴也出自這族(士1:16,4:11,民10:29),既是與以色列人友好,何以遭此命運呢?原來基尼人有一部分居於米甸,或與米甸同族(出2:16),米甸人與摩押人聯合對抗以色列人(民22:4-7),故巴蘭的預言中涉及“基尼必至衰微,直到亞述把你擄去”。直到主前722年被亞述擄去,與以色列(北國)同亡(王下15:29,代上5:26)。 ▲有人說這裡的“亞述”:或作“亞書利”(創25:3,撒下2:9),是迦南的一族,而不指日後擄以色列的亞述大國。當巴蘭見到這日後的景象時,因此驚喊:“哀哉! 神行這事,誰能得活。” 4.預言基提人 (24:24) “基提”是雅弗的孫子,雅完的第二兒子(創10:4-5),名為“搗爛的”、“踹酒榨者”之意。“基提”:是“居比路”(賽普勒斯)島之古稱,此處所提及民族是非利士人,他們在西元前一千二百年佔據埃及和迦南地沿岸的地土,苦害亞書利人和希伯來人,後來也敗在大衛王的手中。 四.臨別後毒計 (24:25) “於是巴蘭起來回他本地去,巴勒也回去了。” 這時,巴蘭只能無功而回。從下一章所出的大事故,可以看出巴蘭在離別之後,仍不甘心,又來米甸營中,向巴勒與他們獻了毒計,這毒計的性質有二: 1.是貪不義工價的毒計 巴蘭的言行上似乎看不出有什麼惡行(13節),他對於巴勒所賜的這分“大尊榮”(11,彼後2:15),其實不是不要,乃是不能要,因 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申23:5)。但他不能要卻又敢要,定意為利往“錯謬裡直奔”(猶11節),“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啟2:14),為得不義之工價而獻毒計。他的回“本地去”,就是米所波大米的“毗奪”。(申23:4,民22:5),下文卻說他住在與摩押同盟的米甸戰營中(民31:8-10)。可能是來等候巴勒那一分獻“妙計”事後的“賞金”。 真淒慘啊!新約明文稱巴蘭是“先知”(彼後2:16下),如今卻如此墮落(耶8:10下),靈性步步下降:先知→後知→無知。正因如此故意剛硬,續而失去了信德:作摩押的術士→作巴勒的謀士→作米甸的戰士→作貪財的列士(民31:8,提前6:6-10)。 神的工人啊!你仍敢撇下神聖的聖工去貪巴勒的工價嗎? 2.是殺千萬生靈的毒計
啟2:14 巴蘭的計謀,不但只是為得巴勒的工價,其性質乃是要陷害千萬的生靈。看下章第9節:“遭瘟疫列的有二萬四千人”,就實現巴蘭計謀的惡果,讀到第31章15至16節裡,才知道這些死於瘟疫的是巴蘭的計謀所造成的:“你們要存留這一切婦女的活命嗎?這些婦女,因巴蘭的計謀,叫以色列人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華,以致耶和華的會眾遭遇瘟疫。” 哦!巴蘭的計謀真陰毒!他讓以色列民在信仰上得罪 神,讓 神殺祂自己的子民。弟兄姊妹:你我能識透時代巴蘭殺人的毒計嗎?你我肯保守自己不至墮落象巴蘭嗎?你我能明白
神忌邪恨惡的心意嗎?你我有為將被巴蘭所害的千萬生靈擔心嗎? 思考題: 1.
有學者認為巴蘭最後一次的預言(24:17-24)有其歷史與神學層面的應驗。首先,巴蘭論及大衛的王權,亦論及及他國的歷史,這是歷史層面。但大衛家的王權包括了彌賽惡的國度(啟22:6),這便是神學的層面。你同意這看法嗎?這預言出自巴蘭之口有什麼含義呢?巴蘭這預言對耶和華的屬性又有何啟示呢? 2.
神使驢開口(22:27-31)與
神使巴蘭說預言(24:17-24)有無區別?是否屬於神蹟與恩賜之不同? 啟8:13,羅12:6,林前14:1,徒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