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三十四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確立迦南地境界並指定分地首領】 一、所要得迦南地的四面邊界(1~12節) 二、分地原則和二支派半得河東之地(13~15節) 三、指定分地的人並選九支派半的首領做幫助(16~29節) 貳、靈訓要義 【美地境界和分地原則】 一、美地境界(1~12節): 1.出於神的美意(1~2節): (1)以天然地形為四面境界。 (2)境內原來風順雨調,土地肥沃,物產豐富。 (3)後因以民沒有遵命佔領全境,且因悖逆變成天如鐵、地如銅(參利二十六19)。 2.南界以廣闊的曠野荒漠為地標(3~5節):表徵基督之愛的『闊』(參弗三18)。 3.西界以地中海綿長的海岸為地標(6節):表徵基督之愛的『長』。 4.北界以利巴嫩高山山脈為地標(7~9節):表徵基督之愛的『高』。 5.東界以低於海面的深谷和死海為地標(10~12節):表徵基督之愛的『深』。 二、美地的承受者(13~15節): 1.「這地就是耶和華吩咐拈鬮給九個半支派承受為業的」(13節):表徵在基督裡面得了基業(參弗一11)。 (1)猶大「讚美」(參徒二46~47;弗五19)。 (2)西緬「聽從」(參徒四19;約十27)。 (3)便雅憫「右手之子」(參約十28~29)。 (4)但「伸冤」(參羅十二19)。 (5)瑪拿西「忘記」(參腓三13~14)。 (6)以法蓮「豐盛」(參約十lO)。 (7)西布倫「同住」(參太一23)。 (8)以薩迦「價值」(參林前十五58)。 (9)亞設「有福」(參太五3~12)。 (10)拿弗他利「相爭」(參來十32~35)。 2兩個半支派分得河東之地,自外於美地(14~15節):表徵邊界的基督徒。 三、美地的分配人(16~29節): 1.「要給你們分地為業之人的名字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17節): (1)以利亞撒「神所幫助的」(參詩三十三20)。 (2)約書亞「神所拯救的」(參詩二十七1)。 2.「又要從每支派中選一個首領幫助他們」(18節): (1)「迦勒」(19節):有才能的(參太二十四45)。 (2)「示母利」(20節):神聽到了(參徒六4)。 (3)「以利達」(21節):神所喜愛的(參林後九7)。 (4)「布基」(22節):口(參羅十14~15)。 (5)「漢聶」(23節):神的恩典(參林後十二9)。 (6)「基母利」(24節):被神舉起(參約十二32)。 (7)「以利撒番」(25節):神所保護的(參彼前一5)。 (8)「帕鐵」(26節):神拯救(參來七25)。 (9)「亞希忽」(27節):尊嚴的弟兄(參帖前四4)。 (10)「比大黑」(28節):被神救贖(參西一14)。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民數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總題:分地——要清楚】 講題一:基督的愛長闊高深 經文:34:1-12 引言:本段經文先將神賜迦南美地給以色列的地理總括,定了四方的分界。這豐富的迦南地,可象徵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弗3:18)。 一、南界——表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 3-5 1.迦南美地之南界 東南面“要從鹽海東頭起”(“鹽海”即今死海,因鹽度極高,故稱鹽海,又因海中無生物,故稱死海);西南面“從押們轉到埃及小河,直通到海為止”,境地與埃及交接。 2.南界的長即基督的愛是何等“長” 迦南有這麼長的南界,可預表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永遠)(弗3:18)。 我們亞當子孫的定命原屬於靈性之“死海”(羅5:12;來9:27),如今卻蒙基督的憐憫(路1:78-79),使我們罪人蒙恩(提前1:15;羅5:8)。 二、西界——表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闊 6 迦南的西界就是大海(地中海),以地中海的海岸為邊界。這可預表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闊(一切),使一切處於苦海無邊的世人,能因信得永生、領受產業(約3:6;西3:11;加3:26-28)。 三、北界——表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高 7-9 迦南的北界從大海至“何珥山”(這不是南部近加低斯的“何珥山”):(民20:22,25;32:37-38),北部邊界除哈馬口和西達達現今可確定外,其他的地名已無從查考。 迦南的北界可預表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高(抬舉),他要抬舉我們的地位 (參詩113:5-8;腓3:20;弗2:6),救我們到他的天國(提後4:18;西1:13),得享北方極處之三層天的福樂。 四、東界——表基督的愛是何等的深 10-12 東面以約但河為界(河東的地還不算迦南境內的地土),這河直下到死海。這可預表基督的愛是何等的深(到底),他之降世愛人,正如約但河下入死海,為人人嘗了死味而釋放我們罪人(來2:9,l4-15;加3:13),且是愛我們到底(約12:1)。 講題二:分地與分地的首領 經文:34:13-29 一、分地應得的對象
13-15 1.
兩支派半既已分得約但河東之地(14-15節)。 2.
迦南地便全屬餘下九個半支派所有 (13參書十四至十九章)。 他們的分受迦南地業,可預表我們在基督裡得神天家之基業(弗1:4-12;林後1:20;彼前1:3-4)。從這些迦南分地之支派的名意,也可表徵於在基督裡得福的對象,例如: 猶大——“讚美”(徒2:46-47;弗5:19)。 西緬——“聽從”(徒4:19;約10:27)。 便雅憫——“右手之子”(約10:28-29)。 但——“伸冤”(羅12:19)。 瑪拿西——“忘記”(腓3:13-14)。 以法蓮——“豐盛”(約10:lO)。 西布倫——“同住”(太1:23)。 以薩迦——“價值”(林前15:58)。 亞設——“有福”(太5:3-12)。 拿弗他利——“相爭”(來10:32-35)。 如此看來,我們在基督裡的都是得屬天迦南之對象。因此,我們決不可輕看這樣的屬靈身份。 二、分地主要的領袖
16-17 1.
按時分糧之神僕的典範 神指定以後的分地,由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主持。 “以利亞撒”是“神所幫助的”意思:“約書亞”是“救主”的意思。神要這兩人為分地業的主持,正是在神家按時分糧之神僕的典範(太24:45)。 2.神的幫助者 所有的神僕都是神的幫助者,又是救主的代表(林前11:1;腓3:17;徒20:35)。 三、分地支派的首領
19-29 1.需要配備重要的人才 分地是一件重要之事,也需重要之人才,因此須由各支派選出的領袖配備大祭司與約書亞,以示公允。這裡的選人才,也正是教會發展之需要所選立人才的先影(徒6:3;14:23)。 2.選立各有特色的人才 這十個支派中所選立之人才各有特色。例如: 迦勒——“有才能的”;示母利——“神聽到了”;以利達——“神所愛的”;布基——“神的口”;漢聶——“神的恩典”;基母利——“神的會”;以利撒番——“神所保護的”;帕鐵——“拯救”;亞希忽——“尊貴的弟兄”;比大黑——
“神已拯救的”。 從這些名意可以表示教會的人才必須擁有: (1)有神的才能(亞4:6); (2)有蒙神聽到的祈禱(徒10:1-4); (3)有神所愛的靈性(太3:17); ④有聖靈所賜的口才(徒2:4); (5)有神恩典的隨著(羅15:29); (6)有入神的會之基礎(來12:22-23;申23:2-3); (7)有神保護與拯救之經歷(詩116:8,12-14;林後1:10); (8)有“尊貴的弟兄”之素質(來3:1;林前5:11)。 ── 毛南春陽 【確立迦南的境界(三十四1∼29)】 一、南邊區域是從死海之南端直伸延至地中海一帶(3∼5) 二、西邊區域則以地中海為主(6) 三、北邊區域則從地中海起,到達黑門山嶺(7∼9) 四、東邊區域最為廣闊,從約旦河谷,直至死海(10∼12) ——《新舊約輔讀》 【拾柒】 一、主曉喻摩西為以色列所承受的產業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迦南地,就是歸你們為業的迦南四境之地,南角要從尋的曠野,貼著以東的邊界;南界要從鹽海東頭起,繞到亞克拉濱坡的南邊,接連到尋,直通到加低斯•巴尼亞的南邊,又通到哈薩•亞達,接連到押們,從押們轉到埃及小河,直通到海為止。「西邊要以大海為界;這就是你們的西界。「北界要從大海起,劃到何珥山,從何珥山劃到哈馬口,通到西達達,又通到西斐崙,直到哈薩•以難。這要作你們的北界。「你們要從哈薩•以難劃到示番為東界。這界要從示番下到亞延東邊的利比拉,又要達到基尼烈湖的東邊。這界要下到約旦河,通到鹽海為止。這四圍的邊界以內,要作你們的地。」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說:「這地就是耶和華吩咐拈鬮給九個半支派承受為業的;因為呂便支派和迦得支派按著宗族受了產業,瑪拿西半個支派也受了產業。這兩個半支派已經在耶利哥對面、約旦河東、向日出之地受了產業。」』(民三十四1~15) 二、分地的領袖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要給你們分地為業之人的名字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又要從每支派中選一個首領幫助他們。這些人的名字:猶大支派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西緬支派有亞米忽的兒子示母利。便雅憫支派有基斯倫的兒子以利達。但支派有一個首領,約利的兒子布基。約瑟的子孫瑪拿西支派有一個首領,以弗的兒子漢聶。以法蓮支派有一個首領,拾弗但的兒子基母利。西布倫支派有一個首領,帕納的兒子以利撒番。以薩迦支派有一個首領,阿散的兒子帕鐵。亞設支派有一個首領,示羅米的兒子亞希忽。拿弗他利支派有一個首領,亞米忽的兒子比大黑。」這些人就是耶和華所吩咐、在迦南地把產業分給以色列人的。』(民三十四16~29) (一)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為總分產業的人 (二)迦勒等各支派領袖為分產業的人
── 梁家聲《浩大救恩—曠野的事奉與經歷》 【民數記
第卅四章 定居迦南地的條例】 (一). 命定迦南地的地界 1).
南邊的地界
2).
西邊的地界
3).
北邊的地界
4).
東邊的地界
(二). 分地業的名字 1).
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
2).
每一支派中一人來幫助他們. ──民數記綱要(衣立凡) 【得耶和華的產業 民數記34章】 一丶神賜產業實在美好34:1-2 二丶神賜產業不得越過34:3-4 三丶神賜產業不可丟失34:5-6 四丶神賜產業不可荒涼34:7-9 五丶神賜產業都當清楚34:10-12 六丶神賜產業永為享受34:13-15 七丶神賜產業藉人劃分34:16-29 ── 作者不詳 【民數記第34章迦南四境】
── 張志新《民數記查經分章大要》 第三十四章【分配土地】 1) 神曉諭迦南四境、1/2 2) 南面所臨的邊界、3/5 3) 西邊以大海為界、6 4) 北界所劃的山城、7/9 5) 東界到基尼烈湖、10/12 6) 分給九個半支派、13/15 7) 祭司約書亞為首、16/17 8) 各支派首領相助!18/29 ──郭提多《民數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 提要:1 迦南的邊界。16 負責分地之人的名字。──《SDA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