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全書綜合靈訓要義 【持守豐盛的關鍵】 一、學取教訓(1~3章) 二、謹守遵行(4~26章) 三、選擇上好(27~30章) 四、慎勿忘恩(31~32章) 五、追求福氣(33章) 六、效法神僕(34章) 【從往事學取教訓】 一、信服與遵行神的話是蒙福的先決條件(一1~18):枉費38年 二、單憑眼見,不憑信心的惡果(一19~40):倒斃曠野 三、不服神的話必遭致失敗(一41~46):無功而返 四、訓練單單聽從神的話(二1~23):三「可」三「不可」 五、訓練聽話攻擊兩個可怕的敵人(二24~三11):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 六、化敵區為後防──無後顧之憂(三12~20):分約但河東之地 七、新舊領袖適時交接──忘記背後,努力向前(三21~29): 【認識律法】 一、律法的寶貴: 1.是以色列人的智慧:「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四6) 2.是外邦人所沒有的:「又那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四8) 3.是以色列人的產業:「摩西將律法傳給我們,作為雅各會眾的產業」(三十三4) 4.是訓蒙信徒的師傅:「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 二、律法的目的: 1.為著學習敬畏神:「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四10;十七19) 2.為著聽、學習、謹守遵行:「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五1;十七19) 3.為著使人得福:「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三十10) 4.為著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將這律法書放在耶和華你們神的約櫃旁,可以在那裡見證以色列人的不是」(三十一26;羅三19~20) 三、律法的總鋼: 1.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六4~5;可十二28~30) 2.愛人如己:「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9~40) 四、律法的預表: 1.預表耶穌基督:「耶穌對他們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二十四44~45) 2.比傳述律法的摩西更大、更尊貴:「耶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摩西),你們要聽從祂」(十八15;來三3) 五、謹守遵行律法的結果: 1.配稱為義:「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六25) 2.超越萬民:「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祂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二十八1) 3.得神喜悅:「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三十10) 4.蒙神賜福:「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三十16) 【神子民存活的條件】 一、聽從遵行神的話:「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四1~40) 二、設立逃城:「使那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這三城之中的一座城,就得存活」(四41~49) 三、謹守十誡:「今日我們得見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五1~33) 四、教導兒女:「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常得好處,蒙祂保全我們的生命」(六1~25) 五、趕出迦南人,除滅偶像:「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七1~26) 六、不忘神恩,記取教訓:「好叫你們存活,人數增多,且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的那地」(八1~九29) 七、敬畏真神,事奉真神:「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祂的道,愛祂,盡心盡性事奉祂」(十1~十一32) 【神子民的生活規範】 一、宗教生活的規範(十二1~32): 1.獨一的敬拜對象──真神 2.獨一的敬拜地方──立祂名的居所 3.獨一的敬拜方式──禁止隨從異教惡俗 4.獨特的生活方式──聖別的飲食,不可吃血 二、持定真神的信仰(十三1~18): 1.堅拒假先知的引誘(1~5節) 2.堅拒至親好友的引誘(6~11節) 3.堅拒大眾的引誘(12~18節) 三、聖潔生活的規範(十四1~29): 1.聖潔的身分(1~2節) 2.聖潔的飲食(3~21節) 3.聖潔的財物(22~29節) 四、愛神與愛人生活的規範(十五1~23): 1.安息年向窮人鬆手的條例(1~11節) 2.安息年顧念希伯來奴僕的條例(12~18節) 3.頭生的家畜聖別歸神的條例(19~23節) 五、神人同樂的生活規範(十六1~22): 1.過節同樂的生活(1~17節) 2.討神喜樂的生活(18~22節) 六、順服權柄的生活規範(十七1~20): 1.在祭祀中順服權柄(1~7節) 2.在審判中順服權柄(8~13節) 3.在治理中順服權柄(14~20節) 七、分辨真假祭司和先知(十八1~22): 1.真祭司事奉真神(1~8節) 2.假祭司事奉偶像(9~14節) 3.真先知乃神所興起(15~19節) 4.假先知說話不應驗(20~22節) 八、公正無私的生活規範(十九1~21): 1.設立逃城──保護無辜(1~13節) 2.公正斷案──防止徇私(14~21節) 九、從軍和爭戰(二十1~20): 1.上陣前的預備(1~9節) 2.攻城之法(10~20節) 十、矯正邪風(二十一1~23): 1.無名屍首之治安責任(1~9節) 2.娶被擄女子不可任意妄為(10~14節) 3.不可擅立長子(15~17節) 4.對付頑梗悖逆的兒子(18~21節) 5.死刑犯屍首掛木頭上示眾(22~23節) 十一、端正世風(二十二1~30): 1.憐憫為懷(1~4,6~8節) 2.禁止混淆(5,9~12節) 3.維護倫常(13~30節) 十二、分別為聖(二十三1~25): 1.聖潔的群體(1~14節) 2.聖潔的待人接物(15~25節) 十三、恩義待人(二十四1~22): 1.待人公平合理(1~5,8~9,16節) 2.善待窮困與弱者(6~7,10~15,17~22節) 十四、公平公義(二十五1~19): 1.公平判案並責打(1~3節) 2.公平對待踹榖之牛(4節) 3.公平保全家族(5~10節) 4.公平爭鬥(11~12節) 5.公平買賣交易(13~16節) 6.除惡務盡以維公義(17~19節) 十五、毋忘神恩的敬虔生活(二十六1~19): 1.奉獻初熟之物(1~11節) 2.每逢三年之十一奉獻(12~15節) 3.蒙恩者身分被神肯定(16~19節) 【三種什一奉獻】 一、第一種什一奉獻:祭物中十分取一,歸祭司利未人享用(十二6,11) 二、第二種什一奉獻: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過節時與利未人分享(十二17;十四22~23) 三、第三種什一奉獻:每逢三年的末一年取出土產的十分之一,與利未人和窮人分享(十四28~29;二十六12~13) 【巴勒斯坦之約】 一、約的成立(二十九1~13) 二、約的存續(二十九14~29) 三、守約得福(三十1~20)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申命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申命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