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五章拾穗 【申五1】「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 本章至11章是摩西第二篇談話中關於律法基本原則的講話,為一5“講律法”的開始。以前各章為第一篇談話,屬歷史的回顧,給四十年曠野流浪的大事作了綜述,包括取得約但河東邊的土地。百姓現在逗留在鹽海東邊摩押平原上,準備渡河。摩西針對新形勢為他們講解律法。不過有關律法細節的解釋,大都記在十二章以後。 這些原則的基調,是要確保以色列人信仰的純正與專一,侍奉唯一的真神。 本章開始的話與四1相同。用誠懇且親切的呼喚來勖勉新一代。──《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律例、典章: 重複強調“神的所有律法”。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1~6】介紹十誡: 摩西的第二篇講章是申命記的正文,本文是為了重複說明十誡的導文。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1~21】重申十誡意義:神在何烈山所頒佈的十誡,乃是律法的核心,,亦是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盟約的規條重點。――《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五2】「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 【申五2~3】何烈山之約是指以色列若遵守耶和華的約,就使他們作歸神的聖民,在萬民中歸神作祭司的國度(出19:5,6)。然而,此何烈山之約的特徵是,和以前與列祖所立的約有所不同,此次神是親自與已具備國家規模的整個以色列民族立了約。當然,聖約的內容與本質沒有差別。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3】「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 本節的意思可能是(1)這約不但賜予昔日在西乃山的人,也賜予正在聽摩西講話的這一代人;或(2)西乃之約不是賜給列祖的(他們有亞伯拉罕之約;比較四31),而是賜給那些從埃及地出來的人(五6)。――《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神與上一代的以色列人在何烈山(西奈山)所立的約(出十九5∼6),不因當日在場的人現已不在而失效。他們是全民的代表,此約乃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所立,將亞伯拉罕之約中的應許,具體施行在離開埃及奴役後的以色列人身上。這約不單賜給出埃及的一代,也給以後的世世代代,對現在存活之人繼續有效,完全適用。摩西現在將祝福與咒詛都擺在新一代的百姓面前,遵行所立之約的必蒙福,偏離的必受禍(十一26∼28)。這是西奈之約的重申,必須成為他們生活的守則、信仰的依憑。──《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摩西強調神不單是和列祖立約,並且也和他當時的聽眾立約。――《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五4】「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 “面對面”是說西奈山之約是神直接頒給以色列人的。神將祂的心意指示摩西,然後由摩西轉述(24∼31;出十九16∼25;二十四章)。──《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五4~5】簡單說明了40年前曾在何烈山領受十誡的情形。面對面與你們說話:意指正如人與朋友面對面說話一樣,神也如此親密地將律法曉諭給以色列人。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摩西或百姓們曾親眼見過神的容顏,他們只是看見了神的榮耀。
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 摩西回顧了在西奈山立約之時自己作為仲裁人的作用。這仲裁者的原理在舊約時代人是不可缺的,預表了新約時代神人之間的惟一中保耶穌基督的事工(提前2:5;來8:5,6)。此原理暗示著罪人藉不通過聖潔之人的仲裁就不能進到聖潔之神的面前。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5】「(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因為你們懼怕那火,沒有上山)」 【申五6】「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可作「我耶和華是你們的神」。(參利18:2, 4)――《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在立約或立法之前首先宣佈了立法者的稱呼及資格,這是為了對後面的契約或律法賦予牢不可破的權威和價值。尤其是,在這裡我們要注意授予十誡的耶和華並不是憑著審判者 的威嚴,乃是憑著救贖主的慈愛來宣告自己的事實。在這種意義上,十誡是基於神之慈愛的“慈愛之約”。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6~21】重申十誡。關於十誡的闡述,參看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的腳註。摩西在第十誡加上禁止貪圖別人“田地”的命令(21節),因為百姓即將成為地主了。――《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申五6~21 神頒佈十誡時所說的確實字眼(出二十2-17),摩西怎能在申命記五6-21裡更改呢?】 我們應該明白,申命記的目的是把神向摩西啟示的律法(記載於出埃及記、利未記及民數記),揀選一部份出來加以解釋。申命記並非將前三卷書的律法一字不易地複述一遍,卻是解釋這些律法,並勸告年青一代的以色列人遵守神的律法典章,因為在曠野漂流四十年間,有很多年青人成長了,占以色列人人口的大部份。摩西將那些特別適合非利未族的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抽取出來,並將其中的教訓的大意向他們陳明,作為鼓勵他們的說話,並使他們有攻入並佔領迦南地的觀念。於是,針對同一主題而用的字眼,便很少會有相同的機會了;正如出埃及記二十章與申命記五章所用的字句,亦不盡相同。兩者間的差異,只在於措詞有所不同,但其中的基本教訓絕沒有分別(申命記、利未記與民數記之間的相異,其情況及原因也相同)。 至於記載十誡的文字有所不同,申命記五章所用的字眼應完全依照出埃及記二十章,因為十誡是由神親自寫成而記載於出埃及記;然而,申命記記載十誡的經文應與出埃及記相同,這觀念只是我們想當然而已。無論如何,我們必須謹記,當摩西寫申命記重提十誡而刪減或增加一兩句說話時,是在聖靈帶領下而進行的。不過,摩西重寫十誡于申命記裡時,當然是引述神的說話(「耶和華的話」 [申五5]);因此,摩西所承擔的責任是引述神所啟示的說話,無論是出埃及記二十章或此書中的其餘說話。在記載守安息日的誡命時(申五14),摩西沒有提及神在六日內的創造之工,而神在第七天安息正是定安息日為聖日的基礎(出二十11有記載神的創造及安息);但在結束關於守安息日的申論之時,卻插入出埃及記十三章三節的記載:「你們要記念從埃及為奴之家出來的這日,因為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你們從這地方領出來。」這句話同樣是有聖靈默示的,且帶著權能;以色列人聽了這句話,更會出於恩慈地記念他們社會中的低下階層。當以色列人還在埃及作奴僕時,神已向他們彰顯神的大慈愛。至於刪除「創造日」作為設立安息日的根源,其原因何在,我們便不大清楚。然而,不記載這段經文也沒有引起真正的不協調。正如我們引述別的著作,都會按自己的需求而加以摘錄,將不會使用的文句刪去,用一個刪除號來代表。 第十誡的字句也有所調動。在出埃及記二十17,「房屋」在「妻子」之前,但到了申命記五21,卻是「妻子」先于「房屋」。雖然次序有異,但所用的字眼及其意思是相同的。在申命記五21,「房屋」之前也用了一個與出埃及記不同的動詞「妄想」(即tit'awweh取代了tahmod)。不過,這兩個動詞的意思完全相同,原因只不過是作者希望使申命記的風格比出埃及記二十17的lo'tahmod更和諧一致罷了。申命記所用的字眼,肯定更符合它作為摩西五經最後一卷具有教導性目的之書。──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申五7】「“‘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本節至21節為十誡的複述。十誡是以色列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的基礎,也是他們信仰與社會生活的核心。十誡所確立的道德標準已成現代社會(特別是西方)的基本倫理原則,具有永存的價值,普遍適用於全人類,對人類歷史影響十分深遠。 第一和第二誡確立對神敬拜的原則,建立人神的關愛;第三和第四誡為對拜偶像的禁止;第五和第七誡關乎家庭的保障;第六和第八誡乃對個人的保護;第九和第十誡為人與人間關係的守則。參《出埃及記》二十章各注。──《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五7~21】十誡: 本文重複說明了出20:3-17所記錄的“十個話語”(Ten Words)即“十誡 ”。十誡是所有律法的核心與本質,並不是單純的律法,乃是神的“約”(出19:5;24:7)。從表面上看,十誡是誡命、律法(出24:12),然而就其本質而言,卻是有神的拯救之約。因此,盛放十誡的法櫃被稱為“約櫃”(31:26;撒上4:5;來9:4;啟11:19),記錄十誡的書被稱為“約書”(出24:7;王下23:21;代下34:30)。由此可知,新、舊約都是基於神之約的恩典之約。我們可從以下幾方側面分析十誡。第一,十誡的體裁是,即“當……”或“不可……”。第二,十誡有五大解釋原理,這些原理也可以擴大適用於其它所有律法,詳記如下:①動機性原理——即不可姦淫的誡命包括淫念等成為犯淫動機的原理(太5:27);②對偶原理——“不可……”的誡命並不單單表示禁止,它超越消極性的禁止層次,包括與之相反的積極“當……”的命令;③代表的原理——各誡命襄括著所有屬於相似範疇之物的原理。比如說,當孝敬父母的誡命應該理解為不僅要孝敬父母,也要孝敬別人的父母或其它所有師長;④連線性原理——整個誡命都彼此緊密相關,由一條有機性的線索緊緊系在一起。按此原理,犯了一條誡命就等於是犯了眾條所有誡命的鑰匙,關於神的誡命是關於人之誡命的原因。第三,十誡具有三重目的,那就是①為了萬人:十誡使所有人認識到神聖潔的性情及旨意(羅7:12),同時使之自覺到人的無能與腐敗(羅3:20;7:9),痛感接待耶穌的必要性(加3:21,22);②為了不信者:十誡將所有不信者放置在律法的咒詛之下(加3:10),使他們在最後審判之時不得找藉口(羅1:20);③為了聖徒:十誡使我們認識到基督代聖徒成就了聖徒所不能成就之事,使其過更加感恩與順服的生活(西1:12-14)。結論是,十誡是由完全數“10”和見證之數“2(兩個)”石版象徵的神完全的救贖與審判的誡命、律法,同時也是慈愛之約。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8】「“‘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申五9】「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直到三四代」:這裡不是指過犯的本身,而是指罪惡的後果。另一方面,神的慈愛與憐憫對於「愛我守我誡命的」(10)卻是直到千代, 的愛比忿怒更大。――《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五10】「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申五11】「“‘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妄稱”。即為了錯誤的目的,如操縱人、行法術,或其它自私的欲望。這種錯誤甚至會出現在我們的禱告之中(雅四3)。――《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指任何存心對神不恭敬的態度或言行,也可指企圖用神的名字作咒語去達到個人之目的。在希伯來人的思想裡,名字與個人緊密相關,不可分割;故此,神的名字代表 的屬性,絕不能妄稱或濫用。――《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五12】「“‘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一語可見《出埃及記》二十8同一條誡命中。此誡和下一條孝敬父母之誡,為十誡中唯一兩條用正面語氣提出的誡命(其他都用“不可”),並且用“照耶和華神所吩咐”開頭,旨在說明十誡為神親自頒佈。──《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五 12今日信徒要守安息日麼?】 答:安息日Sabbath是七日的第七日,如現在的禮拜六。乃為神創造萬有工作完成的紀念日,神稱安息日為「我的聖日」。祂在這日歇了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二 2 3,出廿 11,卅一 17,賽五八 13)。當以色列人到西乃山以後,神要他們守安息日,是為紀念他們從前怎樣在埃及為奴之地,因著神的拯救而得釋放自由。此日為神定規以色列人所立的永約,世世代代的證據,列為律法中的第四條誡命。(出廿 8,卅一 12—16,申五 15)。今日信徒所守的日子,是七日的第一日,如禮拜日。這是主耶穌復活的日子,為信徒得救稱義的日子。此日信徒聚會,敬拜交通,讚美真神,傳講神的信息。(路廿四 1—7,徒廿 7,林前十六 2,啟一 10,羅西 25)。因為律法中所定的安息日,都已釘在十字架上。(西二 4)。信徒現今不在舊約律法之下,乃是活在新約恩典之中,所以不需要再守安息日了。(羅六 14,加三 23—25,五 18,西二 16,加西 9 11,來八 7 13,約一 17)。──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申五13】「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申五14】「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 在神面前人人平等,從祂規定僕婢也應休息看出。神對貧苦的人特別關懷(參二十四17,19)。──《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五15】「你也要紀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你也要紀念」:是對從前在埃及一段奴役生涯的紀念。以色列民從為奴之家被贖出來的事實,既可作為神救贖之愛的證明(6), 亦構成以色列人須慷慨對待受壓逼者的理由。――《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若比較本書中的十誡(7-21節)與出埃及記中的十誡(出20:3-17),就可以知道在關於第四誡聖守安息日的記錄中,當聖守那日的理由有所變化。即,在出20:11中,聖守安息日的誡命是以神在創造天地萬物之後第七日休息的事實為根據,而本書則以以色列民族從埃及得到解放的歷史性救贖事件為根據。因此,若說出埃及記是側重了安息日的創造性意義,本書則是強調了安息日的救贖史性意義。不僅如此,若說出埃及記強調了作為舊創造的安息日,本書則強調了作為新創造的安息日。然而,這並不是安息日概念的對立或變質,乃是啟示的發展與深化<西 緒論,啟示的漸進性>。從這種意義來講,可以說本書早已啟示了舊約時代的守聖安息日演變為今日的新約聖徒為了紀念的復活與救恩而聖守主日的原理<出31:12-17,守聖安息日的屬靈意義>。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16】「“‘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孝敬父母」:包括聽從父母(參弗6:3; 西3:20)。――《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五17】「“‘不可殺人」 【申五18】「“‘不可姦淫」 「不可姦淫」:是神聖婚姻生活的規則。先知屢用「淫亂」象徵以色列民對神的不貞(參何3:1)。――《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五19】「“‘不可偷盜」 「不可偷盜」:包括拐帶和縛架人。――《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五20】「“‘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不可作假見證」:指在法庭上給假口供。――《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五21】「“‘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不可貪戀」:重點不在人外在的行為,而在內心的境況。(參太5:21-48)――《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申五22】「“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 參四13注。──《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 神對以色列百姓只是親口說了所有律法的基礎,即具有憲法性質的十誡,除此之外的律法則藉著中保摩西傳達給百姓。 寫在兩塊石版上: 對聖經與希伯來人而言,數字“2”意味著證據或確實性。故,這句話暗示了十誡之約的普遍見證性及完全性。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22~31】摩西所記得的西乃山景象,就是神的力量,那可畏而無法抵抗的聖潔力量(參看來一二18∼21)。――《申命記雷氏研讀本》 【申五22~33】昔日百姓懼怕神的威嚴,請求摩西作他們的中保,今日他們同樣要敬畏神,謹守遵行神的命令,以這十誡作他們行事為人的路規,絕不偏離左右(33)。――《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立約的中保摩西: 更加詳細地說明了在西奈山立約之時,摩西應百姓之邀,擔當中保作用的事件(出20:18-21)。尤其是,這裡特意記錄了神喜悅百姓的此番仲裁之邀的事實。摩西之所以再次詳細記錄自己的中保作用,並不是為了顯出自己的榮耀,乃是為了給曾自己傳達的,並且現要重新傳達的所有律法賦予神性權威。如此一來,可誘導百姓對律法存敬畏之心而自發地順從。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23】「“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 火焰燒山: 此火並不是可燃燒其它東西的自然之火,而是只有形象的超自然之火,就像是何烈山荊棘樹上的火(出3:2,3)。 首領和長老: 首領是各支派的領袖,各有一名,長老則是年高德重之人,為數較多(出24:9;民11:16)。因此,他們是百姓實質性的代表,意指整個以色列(21:6,聖經中的長老職分)。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24】「說:‘看哪,耶和華我們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 人若見到神的面必不存活(創十六13;三十二30;出三6;十九21;三十三20等)。此處所講為神在西奈山向人說話的事。百姓的首領害怕聽見神的聲音招來死亡,要求摩西作他們的居間人和代求者,轉告神的話。──《啟導本聖經申命記註釋》 【申五24~26】神的顯現與人的恐懼: 生動地描繪了因神在賜下律法時所彰顯的極其大而可畏的威嚴與榮耀及聲音,以色列百姓所感到的巨大恐懼與震驚。自從亞當墮落食下禁果並因其罪而懼怕神藏在樹蔭之下起(創3:7-10),對“凡有血氣者”而言,神的顯現是如同死亡一般令人恐懼的事。然而,若說人有一條唯一的道路,可從這種本源性的恐懼與罪孽得到完全的自由,而坦然無懼地進到神的面前,那就是我們聖徒永遠的中保耶穌基督(約14:6;弗3:12;來10:19)。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25】「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就必死亡。」 【申五26】「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 【申五27】「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在這裡,值得注意的是,摩西的中保事工是基於神的旨意,而並非基於百姓的協議與他們的邀請。因為,舊約時代的所有中保都是新約時代耶穌基督的模型,而耶穌基督的中保事工則以亙古之前三位一體神的旨意為根據。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28】「“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是。」 【申五28~33】律法的神性起源: 正如保羅為了福音事工而有力辯護了自己的使徒職分一樣,摩西也對新一代的以色列反復強調了自己的中保職分。這是為了使他們認識到,自己所說的並非只是以色列的政治領袖摩西的話,乃是代神而言的中保之話這一事實。即,使他們領會到自己作為神人所公認的以色列之惟一中保,所傳的教訓就是神的旨意和律法。這樣,可促使以色列百姓對摩西所教導的律法存敬畏之心聽從順服而得到祝福。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29】「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 惟原他們存這樣的心: 在神面前總要持守以恐懼震驚的心甘願順服所有話語的心志。這也是今日的所有聖徒對待神話語時所當持有的心態。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30】「你去對他們說:你們回帳棚去吧!」 【申五31】「至於你,可以站在我這裡,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 誡命、律例、典章: 指由神直接指示的所有律法。“律例和典章”則重複說明了“誡命”這一詞的含意。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32】「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 不可偏離左右: 指要正直走在神所吩咐的律法之路。這意味著只有神的話語才是所有人的唯一正道。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申五33】「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 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 暗示誡命並不是用儀文的規定束縛人的枷鎖。誡命反而是使人的生命更加豐盛的祝福。因為神是“愛”本身(約壹4:8),其誡命也基於願選民亨通繁榮的神之慈愛。 --《聖經精讀本──申命記註解》 【思想問題(第5章)】 1 摩西向百姓強調:神與他們祖先在何烈山所立的約不只是過去的歷史,對當時的他們依然有效(2-3)。同樣,耶穌救贖的工作不獨是歷史上的事蹟,更對每個世代的人一樣有效;你對此有何回應? 2 「面對面與你們說話」(4)乃是指神透過摩西向百姓親自說話,並非指百姓看見 (參24-27)。今日人與神的相交與昔日有何不同?參來10:19-20。你有否把握新約時代的福氣? 3 神在宣告十誡前,為何開宗明義地重述 救贖百姓出埃及一事(6)?由此看來,恩典是在律法要求之先抑或之後呢?百姓遵守十誡是否理所當然的事? 4 有學者認為十誡申明了神與人應有的關係。試思想十誡裡人對神和對別人的責任,並以此解釋上述學者的話。從這方面你得到什麽亮光? 5 詩103:8-13可說是對本章10節的詮釋;你對神的認識是否如此?你怎樣回報 的愛呢? 6 按11節的詮釋,人在態度上或言行上應對神恭敬;試列舉一些對神恭敬的具體表現。 7 有學者認為守安息日的目的是要兼顧心靈與身體的健康,是人信靠神及愛人的表現,你同意麽?今日信徒毋須守安息日
(參徒20:7; 西2:16-17); 但在生活上當怎樣遵守這屬靈的原則呢? 8 新約信徒也該孝敬父母 (弗6:2-3; 西3:20), 但往往因信仰不同而與父母產生衝突,例如在「祭祖」與「前途抉擇」等問題上無法意見一致。信徒在這些衝突下應如何持守孝敬父母的原則呢? 9 十誡中待人的原則在今日是否仍然有效?在現今崇尚物質享受、色情氾濫、道德崩潰的洪流下,你如何面對姦淫、偷盜、說謊、貪婪的試探? 10 為什麽首領和長老不敢親自見神,要摩西代表他們聽取神的話呢?本章如何描述神的威嚴?神這方面的特性給你什麽提醒? ──《串珠聖經註釋》 5:1-11:32 摩西勸勉以色列民:謹守遵行神在何烈山頒佈的訓令。――《申命記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