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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二十二章短篇信息

 

目錄:

申命記第二十二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申命記第二十二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牛或羊失迷了路……………………………申二十二:1………………     

撒種…………………………………………申二十二:9-11……… 于中晏 

分別為聖的三要點…………………………申二十二:9-11……… 簡賜福 

兩樣…………………………………………………………………… 林證耶 

申命記逐章查經課程(譚志陽)

 

 

申命記第二十二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日常的生活就是學習屬靈功課的學校,屬靈的光景和生活是分不開的,忽視了生活上的實際操練,屬靈的追求是沒有根據的。屬靈的事物不是以智識來表達的,有屬靈知識的人不一定就是屬靈的,知識本身並不能加增人屬靈的成份。屬靈的成長必須是要把知識轉化為實際的生活,實際的活在屬靈的認識中,屬靈的成分才會顯明出來。不然就是一個屬靈知識豐富,但卻是生命枯萎的人。

    神把律法給祂的百姓,不是只叫他們在生活上有管理的依據,更重要的是要他們在生活的操練中脫離自己,從生活的對付中吸取神的成分,使屬靈生命漸漸的長成豐富,在地上作神所特選的子民。

    學習憐恤與持守分別的生活態度

    神本性的豐富絕不是一兩件生活的內容所能包括得盡的,所以神給祂的百姓的生活規範是多方面的。雖然原則也許是相同,但生活的實際接觸面卻是不同的,從不同的接觸面去學習相同的原則,漸漸的就透過生活上的對付把神的子民模造成神的樣式和形像。生活中的功課的主題是對付人的自己,而人的自己又是最頑強的,不容易向神馴服。所以體貼神心意的人,不是注視律法條文的嚴厲,而是看重神要人得造就的心意。因此,不是在神的權柄下生髮頂撞的心思,而且喜樂的去接受神在生活中給人的拆毀。

    塞住憐憫的心是神所不喜悅的

    神要求祂的子民在生活中常存憐憫的心,因為祂自己永遠是存著憐憫的心來待我們。祂若稍稍減少一點對人的憐憫,無論是在那一方面,是日常生活也好,是救贖的預備上也好,我們都沒有辦法過得去。神既是存著憐憫的心向著我們,我們也得在生活上活出像神的憐憫的心。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它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1-4)在出埃及記廿三章45那裡更說,就是屬於仇敵的,或是恨你的人的,都要一樣的伸出援手。這個操練真的是要付出代價。第一是要脫出人的恩怨的感覺,這一點已經十分不簡單,其次是不怕麻煩和時間精神上的損耗。不要說先把牛羊帶回家,等弟兄來尋找,就是牽回來交還弟兄,若缺少憐憫的心,誰都不肯作這樣的事。

    “你若在路上遇見鳥窩,……裡面有雛,……總要放母,只可取雛。”(6-7)這似是生活上的小事,人又有權柄把母與雛都取去,但神不喜悅人這樣作,祂要人裡面存著憐恤的心,不要濫用權柄作過份的事。人的天性總以為這是遇見幸運的事,神卻喜歡人在凡事上都不要塞住憐憫的心。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周安欄杆,兌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8)在生活裡的大大小小的事上,不該只想到自己,也該為別人著想,裡面有了憐憫的心,也一定會想到別人。不要以為各人只負各人的責任,人的心思也許是這樣想,但神卻不是這樣想,祂要在人的裡面看見體恤和同情,祂要看見祂的子民會多想到別人,顧念別人,因為這是祂的性情。

    把幾條條例連結起來,很容易就體會神作這樣定規的心意,不是神在小事上也管人管得這樣嚴緊,而是藉著生活的操練去建立人。“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7)“晃得……流血的罪就歸你家。”(8)應許和警告都是叫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把神對待人的憐憫,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大小事上表明出來。

    在生活中活出分別的原則

    在憐恤的操練中,十分容易走到一個極端裡去,就是在憐恤的心思中,失去了要站在神的一邊的立場,結果成了沒有立場,也沒有原則的憐恤,憐恤到一個地步,連罪和世界都包在憐恤的範圍裡去了。這樣的憐恤不是表現神的憐憫,而是顯露人對肉體的縱容。在憐恤的學習中,不能忽略持守分別的界線,並且要付代價的去持守,不求自己的舒服與方便,只求不與罪和世界有聯合。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5)現代人或許會譏誚神這個定規為落伍,但是體會神心意的人都知道,神喜歡人堅守分別的原則,分別的原則一有迷糊的傾向,就會引進犯罪的事實。現代多少的犯罪與墮落,都是和輕視堅守分別的原則有直接的關係。不管人能列舉出多少的理由,不懂得分別,總是神所憎惡的。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裡,……不可並用牛驢耕地,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摻雜料作的衣服。(9-11)用現代的眼光來看這些吩咐,好像不合時宜了,但是我們不是看字句,字句會受時代的限制,我們要注意神作這些定規的心意,神的目的就是讓祂的百姓在每天的生活中堅守分別的原則。再說,神禁止那些混雜,也不是沒有根據的,因為一切的混雜只會造成難處,牛與驢的的配搭有難處,羊毛與細麻混紡也產生難處,沒有產生應有的作用。人能從混雜中領會到難處,也更能體會堅守分別原則的必要。

    神在宇宙中所作的恢復工作,都是依循分別的原則來達成的,創造是如此,救贖也是如此。我們已經給神分別出來的人,若不守住分別的界線,又再與罪有聯合,又再混和在世界的生活中,那只有給自己招來虧損,也給神在人中間所作的恢復增加阻力。

    時刻生活在神的心意中

    學習體恤人,存著憐憫的心生活也好,學習堅守分別的原則也好,都不能憑著人的主張來進行,人的主張只有打岔神的工作。要在屬靈的學習上不走差,只有一條路可以走,就是時刻生活在神的心意中,以神的話為根據,不使自己越過神的心意。“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作穗子”(12)就是神給人在屬靈的追求上的清楚提示。

    神吩咐祂的百姓要把神的話系在手上,也戴在額上,使他們在每天的生活中不住的受提醒,隨時隨地受提醒。光是有主的話的光照還不夠,必須要接受光照的人切實的跟隨光照來生活。神讓百姓在衣服上作穗子,就是催促他們切實的去活在神的話中,因為他們是神所特選的子民,他們的地位是屬天的,他們理當時刻活在神的話裡面(參民十五38)。

    別人的衣服不作穗子,以色列人的衣服有穗子,這是在外面與世界有分別的記號。但重要的不是單有外面的分別記號,還要有裡面迫切要求分別的心意,不然就落在法利賽人的虛假的裡面。神的兒女也很容易犯這樣的毛病,十分需要主的靈管治我們,叫我們在裡面開始,活出在外面實際的分別。

    維持與神聯合的見證

    婚姻是聯合的見證,是神與人正確關係的表明,就是基督與教會合一的表明,因為神指明夫妻“二人成為—體”。神在為人預備夫婦關係的時候,明確的宣稱說,“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所以設立婚姻關係的目的,一是使生命有豐富的擴張,一是同心的去作成神的心意,讓神與人活在生命的聯合裡,彰顯神的榮耀和權柄。神很重視這個聯合關係的見證,損害婚姻的關係,就是破壞聯合的見證,這也是神眼中看為惡的。

    生命的聯結是聖潔的,因此正常的婚姻關係是以貞潔為基礎,不貞潔就是犯了淫亂的罪,這不只是導致婚姻關係的受損害,也破壞了聯合的見證。人忽視神的心意,不留心神所要的見證,只是追求肉欲上的滿足,這就是破壞生命聯合的見證的主因。神不同情生命的聯結受破壞,也不允許隨意去損害生命合一的見證,去滿足人肉體的情欲。

    重視貞潔的安排

    人娶妻以後,恨惡她,信口說她沒有貞潔,這就成了民中的大事,在神的百姓中間一定要澄清這事。若真有這事,那女子就得用石頭打死,因為她使神的百姓中有了淫亂的事。若不是事實,那誣告的人就要受懲治,並且要受罰,“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19)還要終身不得休她。不貞潔是神恨惡的,誣陷別人不貞潔也是神所恨惡的,因為都是損害了婚姻的關係。

    怎樣去澄清貞潔或不貞潔的問題呢?“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15-17)貞潔或是不貞潔就是根據這憑據而決定。保持貞潔的,就可以拿出憑據來堵住人的誣告。這個安排不重在事後的澄清,而是重在事前的保持貞潔,也是提醒人要重視自己的貞潔,不隨從肉體的情欲而生活,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是死”。近代的人以為貞潔是不重要,是落伍跟不上時代的思想,這種愚昧無知是因為他們先就藐視神,自以為進步與思想開放,事實上是落在犯罪的圈套裡,害了自己,也害了社會。

    神的兒女固然要重視肉身上的貞潔,同時也要保守屬靈上的貞潔。神是藉著人肉身上的貞潔,來使人注意屬靈上的貞潔,屬靈的淫亂比肉身的淫亂在神的眼中更可憎。不重視與神的正常關係而轉向世界,貪愛世界,與世界聯合,用神以外的事物來代替神的地位,就是屬靈的淫亂(參結廿三全章)。作神兒女的,必須要竭力保守自己在神面前的貞潔,逃避屬靈的淫亂,不使自己落在仇敵的控告裡。

    維持貞潔的心意

    在律法的定規中,一切在有婚姻關係的人中間發生了淫亂的事,雙方都要給石頭打死。有婚姻關係的人,包括已經結了婚的,和已經有了婚約但還沒有結婚的。在這個範圍內的人中間,神是不允許發生淫亂的事的,因為那結果是破壞聯合的見證,作了神眼中的惡。但是在強暴的威脅下,那女子在城中有喊叫求救,或是在田野遇上強暴而沒有呼喊求救,就不可辦那女子,只要將那男子治死(參22-27)神作這樣定規的心意是清楚的,在肉身上,那女子是強暴的受害者,但她心裡是不願意的,她裡面是重視貞潔,也重視聯合的見證,所以她掙扎,她求救,要脫離那強暴人的手。神十分欣賞這心意,因為這心意就是神的心意,雖然她是給玷污了,但神還是承認她是沒有犯這罪的,神重視人裡面的光景,以她裡面的心意為寶貴。

    在遇上強暴的時候呼喊、掙扎,也許會把命也丟了,有人以為這樣作是不值得,因為他們看重性命過於生命的純淨。但不管人怎麼說,無可奈何的同意還是損害了神所要的見證。這一點正好提醒人,不管付任何的代價,甚至是擺上生命,在維持神的見證上是值得的,也是需要的。保羅體會神這一點心意,所以說出,我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若是我們的心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參林後十一2-3)結果是引起“神的憤怒”。對於神所要的見證,我們總要記得,“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二10

    神的公義保持合一的實際

    沒有婚約的女子給玷污,那玷污人的必定要受約束,他除了要受罰以外,還要娶那女子“為妻,終身不可休她”(29)。這個過程雖然是不美,但神是注意了那聯合的實際,有了聯合的實際,就得有正確的聯合關係。神承認這個聯合的關係,人也必須接受這個關係,人不能逃避責任,因為神的公義要保持這聯合的實際,不允許人作情欲的奴隸,任意破損合一的見證。

    神也不許人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30)這樣作定使自己的父親蒙羞,使他父親赤身露體。繼母已經與父親有了聯合的關係,父親雖然不在了,這聯合的關係還在,作兒子的不能越份去破損這關係,也連帶的抵觸了誡命。這事是雙重的惡,是神看為可憎的,必須用石頭打死,從民中把他剪除(參利十八8)。

在律法的條例中,我們可以看出,神以祂的公義來保持合一的實際。祂不只這樣的要求人去作,祂自己就是這樣作。祂的公義使我們在基督裡的人,與基督聯合的關係永不更改,祂永遠是教會的頭,教會也永遠是祂的身體。

── 王國顯《申命記讀經劄記》

 

 

申命記第二十二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本章是神對以色列人的律例,教導以色列人怎樣對人,包括婚姻的聖潔。

一、對人的愛:

1-4節:對弟兄迷了路的牛羊,或是失落的驢、衣服、不可佯為不見,要為你的弟兄保管,然後還給他,你弟兄的跌倒在路上的牲畜,要幫助他拉起來。

新約的教導是:

“彼此相愛”(約十三3 4

“肢體彼此相顧”(林前十二2 5

律法的要求: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廿二37-40)。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 - 1 0 )。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五14)。

舊約和新約都命令人必需有愛,首先是愛神,其次是愛人,本章是講應怎樣愛“人”。

對弟兄的牛、羊、驢,或衣服失落了,假裝看不見。

房上四圍要安欄杆(8 節),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

把醜名加在妻子身上(13 節)。

在田野強行與女子行房(25 節)。

以上都是加害與人,都是違背舊約的律法,在恩典時代也是不允許的。

二、以色列人要分別為聖不可摻雜:

5 節:“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男人想變性成為女人,女人想變性成為男人,都是破壞神的創造。

“男人本不該蒙頭,因為他是神的形象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林前十一7 )。

男人的穿戴應該榮耀神,女人的穿戴是榮耀男人。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帶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裡面存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是在神面前極寶貴的。”(彼前三1-4)。

穿戴妝飾都應該是里面的,不注重外面。

神不喜歡男女的穿戴彼此混雜,而是要分別。

9 節:“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里,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

充公,原文是動詞,意義是聖潔,這字在創世紀二章3節,“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充公應譯為分別為聖,或使之潔淨。

神不喜歡在葡萄園里撒兩樣種子,這會摻雜,如果這樣作就不能“分別為聖”。

10 節:“不可並用牛驢耕地”。

牛是潔淨的,驢是不潔淨的,耕地時不同時用牛和驢,以表示分別。

11 節:“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摻雜料作的衣服”。

細麻表徵聖潔,“光明潔白的細麻衣”(啟十九8)。

羊毛表徵不潔淨,“他們(祭司)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結四十四17~18)。

羊毛衣可使身體出汗,出汗表徵從肉體出來的污穢。因此在衣服的材料上要有分別。

12 節:“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作繸子”。

“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作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你們配戴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紀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民十五3 8 )。

繸子乃是衣服加長,以蓋住腳,表徵行走的腳步受約束。藍細帶子,藍色是天的顏色表徵屬天的管制(出廿四10),以色列人的行為是受天的約束,不能任自妄行。

法利賽人“將配戴的經文作寬了,衣裳的繸子作長了。”(太廿三5),這表示法利賽人假冒為善的行為,希望別人看見他們外表的敬虔,而裡面卻是假冒為善。

四、婚姻要聖潔:

13-21節:男人如果將醜名加在妻子的身上,不但要罰一百銀子(銀子表徵贖罪,出卅11-16),而終身不可休她。

如果妻子在父家就有淫亂行為,就要用石頭打死(婚前淫亂)。

22節: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奸夫淫婦要一併治死。

23 節:已許配丈夫的處女,有人在城裡與她行淫,她不喊叫求救,兩人都要治死。

25節:23節的事發生在田野,女子喊叫,無人救她,只要將那男子治死,不可辦女子,她本沒有該死的罪。

神是公義的,不以無罪的,當作有罪的。

28節:“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與她行淫,被人看見,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

30 節:“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

“不可露你繼母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利十八8 ,廿1 1 )。

新約的教訓: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1 - 5 )。

繼母是父親輩的人,應視她為母親,聖經禁止基督徒亂倫,否則犯罪的人的肉體將敗壞。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十三4 )。

結婚是合法的,同居是淫亂的罪。同性戀是犯罪,是淫亂的罪。

“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一26-27)。

四、按照神的旨意對待雀鳥:

6節:“你若路上遇見鳥窩,或在樹上,或在地上,里頭有雛或有蛋,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

天空的飛鳥是神造的,也是神所養活的(太六26),神養活牠們是按照神的話,“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創一22)。神盼望飛鳥要多生,因此要放母,因為母是生命的源頭,放母取雛,母還可以再生雛,取走母,雛不能活,等於母子全被滅了。

── 蔣繼書《申命記讀經記錄》

 

 

牛或羊失迷了路

 

  申二十二:l

  在這裡我們發現我們的責任不但是消極的不害人還要積極的不使人受害。即如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他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扶起來。平常人的思想,以為只要我不偷竊弟兄的牛羊,至於牽回來,拉回來,那不是我的事;只怪他本人不小心照管他的牛羊,他的牛羊失落跌倒,也不能來問我。平常的法庭,也不能定我的罪。但是神的思想不然,神要我們愛人。我的弟兄失落了牛羊,或是他的牛驢跌倒在路上,故無論是誰的錯,我的弟兄必因此受損失,我應當愛弟兄;在我的力量範圍之內,我應當幫助他,免受這損失。假若我佯為不見,不幫助人拉起來,神的法庭,卻要定我的罪。因為雅各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撞下來;流血的

罪,就歸於你一家。』這個律法的原則,就是要保護弱小的,疏忽的,防患於未然。猶太人的房屋頂是平的,可作曬臺和兒童玩耍的地方。大人在上面走,也許腳步穩當,不致跌倒;但是為小孩子,為不熟習的人,神的律法說: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假若不然,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房主。這個律法,應用在我們現在的基督徒家庭,家庭禮拜,是一種欄杆;全家的人,每日聚集讀經,祈禱,能保守我們不致跌倒。家庭中除掉煙酒,及一切不良的嗜好,戒除賭博,打牌,及一切不正當的娛樂,這是安上欄杆,免得有人跌倒。為父母的應當謹慎自己的言語,行為習慣如同在房頂的四圍安上欄杆,免得使人跌倒。主耶穌最嚴厲的責備,就是指著這一類的人,他說: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撒種    于中旻

 

   申二十二:9-11;加:6-10;林後九:6-10

   我們傳福音給人,大致說來有兩種的困難。在東方人,很不容易叫他們相信需要作一個基督徒,他們認為這個事非緊要,對於西方人,很不容易使他相信他們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他們以為參加些活動,常去湊湊熱鬧,跑跑禮拜堂已經夠好了,不必再有重生的屬靈經驗了。從另一方面說,神在人身上也有兩種難處:一種是不能「進入」人的裡面;就是說,有的人是深閉固拒;有的人是信卻未信入,像前面所說的,這同樣的是向神關閉起心門,使主沒有進入的機會。另一種困難,乃是人真的信了,主進入了他的生命,卻不能掌權,以至無法「活出」,這情形,就是沒有基督徒應有的見證。今天許多的「基督徒」,不是在第一種情形,就是在第二種情形之下,難怪福音無法傳開發揚了。未重生的固然是無基督的生命,與神的性情無分;已重生的則以為「大功告成」,可以坐下來,坐享其成了。

    聖經教訓我們,信主後不單不是可以安享收成的時候,相反的,這應該『撒種』呢!現今撒種,才有將來的「收成』,並且要忍耐等侯。

    我們一定知道「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話。要收成,必須先種下去;只「知道」沒有用,「同意」也沒有用。也許,我們聽得太多佛教「因果通三世」的說法,就怕了起來,不敢講種因收果的問題,其實,這種怕是多餘的,因為世上一切事,都有因果律的存在與支配,不講它也是存在的;並且佛教所講的因果律,乃是錯誤的,因為沒有什麼「三生」的事,只是今生所作的(因),在永世要受報應(果)。聖經說:要照各人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順聖靈撒種

    信主之人,是不屬乎肉體,乃屬乎聖靈,有聖靈住在裡面,所以當順聖靈撒種。『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所以我們的目標須正確,更順從聖靈的感動而行,不可順從情欲,情欲敗壞污穢邪惡的事,

都是顯而易見的,(加五:16-21)行那些事的,不能承受神的國。並且也不可兩樣相混雜,在屬靈的事上,隱藏情欲的動機,把聖靈和情欲兩樣的種子撒在葡萄園——工作、教會中。就如聖經說,築壇不可用臺階—-有人在敬拜上是要造成地位,要

登階,有階級的;也不可用傢俱——人意、人的方法、權柄;(20:25-26)保羅也說,有的人傳福音是出於嫉妒、分爭、結黨、假意……更有為了建事業、名聲、男女歡愛等,都是摻雜的,不純種的。

   用愛心撒種

   神就是愛。聖徒當施捨錢財、周濟貧窮,結出仁愛的義果。希伯來書也說,我們當結頌贊見證的義果,接著就說到『不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一三:15-16)所以馬太福音第六章主所論到的三件事——施捨行善、

祈禱、禁食——施財占了第一件。我們不能忽略自己的本份。

  用生命撒種

主耶穌:『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一二:24)惟生命才可以傳生命,不是用知識、理論的。求主使我們自己肯死,教會就沒有問題了,福音廣傳也就沒有問題了。

 

 

分別為聖的三要點     簡賜福

 

   申二十二:9-11

   帖前四37說:「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路174-75說「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終身在他面前,坦然無懼的用聖潔公義來事奉他」。由這些經文看來,便知不但神

的旨意要我們成聖,就是他召我們的原因和救我們的目的,也都是要我們成聖。一個信主得救的人,神是已經稱他為聖,所以在日常的生活上必須有成聖的表現,成聖的第一步是分別為聖,如利二十26說:「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許多信徒雖然有心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往往卻是失敗,為什麼呢?因為他們還不知道,與分別為聖有關的幾個重要點。所以我今天要藉申命記二十二9-11節所說:「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裡,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不可並用牛驢耕地。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作的衣服」,來和諸位研究「分別為聖的三要點」。神在舊約時代,常藉著日常生活,來訓練選民的屬靈生活,我們由這兩節經文,可以看出:

    一、要在真理上分別為聖——種子:9節說:「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裡」,這「種子」在彼前1-23是說:「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懷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這「道」也就是「真理」,真理能使我

們成聖。正如主在約翰十七15-17節為門徒禱告所說:「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親愛的弟兄姊妹們!須知能使我們成聖的,乃是真理——神的道——不能壞的種子——好種子。現今仇敵——魔鬼,到處利用那些自稱博學多才的傳道人,把他們自己的偏見,邪說,幻想,當為神的道——真理,將聖經非都神所點示,主耶穌不是道成肉身「神而人),乃是肉身成道(人而神),人的得救非靠主的寶血,神的恩典,乃是靠人自己的修養等等的壞種子——稗子,撒在神的葡萄園裡——教會。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你若願意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就必須先在真理上分別為聖,不要將神的道——好種子,與魔鬼的道——稗子,糊混都存在心裡,當棄絕一切的邪說,異端。你在真理上,若能分別什麼是真理,什麼為異端,其他方面你自然能分別了。有人說;信仰是自由的,聖經的見解不同是無關緊要。但弗四13-14節告訴我們:「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端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可見真理只有「一」,眾人也必須「同歸於一」,所以保羅在加拉太一章7-8節:「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你所接受的如何呢?

    二、要在工作上分別為聖——耕地:十節說:「不可並用牛驢耕地」,耕地是指著工作而說,信徒的工作,保羅在林後六14-17節告訴我們:「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曾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這並非叫信徒不可與未信主的人同在一起做工,乃是叫信徒不要隨便與人合作同負責任。比如你與不信的人,合作經商,你要守主日,他不守,他要走私漏稅,行險路,你如何呢?所以聖經告訴我們:「不可並用牛驢耕地」,在聖經中,牛是代表聖潔,預表主耶穌和信徒,驢是屬於不潔的,而且我們可從聖經中看出牛與驢有三點不同:1性情不同:何西阿十章11節說牛是「馴良」,詩篇三十二篇9節說驢是「無知」「必用嚼環簪頭勒住他,不然,就不能順服」。2認識不用:賽一章3節說:「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可見牛是認識主本身,自然是順服主跟從主,驢是認識主人的槽——主的恩賜(飯碗),卻不認識主,它看見哪裡的槽大料好——錢多,待遇好,就跟槽到那裡去。假使你要與它同工,它必運用後腳踢你,使你遍體鱗傷。3工作不同:牛的工作是舍己,驢的工作卻是顧己;撒上六章記:非利士人將神的約櫃擄去,神降災使他們生瘡,他們想將約櫃送回以色列地,卻不敢用人來抬,就「將兩只有乳的母牛套在車上,將牛犢關在家裡。把耶和華的約櫃……放在車上。直行大道往伯示麥去,一面走一面叫,不偏左右……直到伯示麥的境界,伯示麥人正在平原收割麥子,舉目看見約櫃就歡喜了」,這裡給我們看見牛的工作,是給人平安歡喜。照理以色列人要厚待這兩隻牛,14節卻告訴我們:「車到了伯示麥約書亞的田間,就站住了。在那裡有一塊大磐石,他們把車劈了,將兩隻母牛獻給耶和華為燔祭」。這兩隻牛所走的路,所作的工,正如主耶穌結局被釘十字架死,使我們得著平安一樣。撒下十八9節說:「押沙龍遇見大衛的僕人,押沙龍騎著騾子,從大橡樹密枝底下經過,他的頭髮被樹枝繞住,就懸掛起來,所騎的騾子便離他去了」。馬太二十一章記主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城,主這次進城的結局是被人出賣,釘在十字架上死。可見驢的工作,是專顧自己,出賣主人,將主人交于死地。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要在工作上分別為聖,不要與驢同工吧!

    三、要在行為上分別為聖——衣服:11節說:「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作的衣服」,啟十九7-8節說:「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14節說:「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可見信徒的行為,應當光明潔白,不可「兩樣攙雜」,意思就是當「分別為聖」,不可與世人糊混攙雜,做個兩種行為,雙重人格的人。願主幫助我們,在行為上分別為聖,預備自己,好在主再來的時候,穿起這又白又潔的細麻衣,去赴羔羊的婚筵。今天你聖餐的桌子上穿什麼衣服呢?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既然知道「分別為聖的三要點」,就當在真理上,工作上,行為上,分別為聖吧!阿們。

 

 

兩樣    林證耶

 

   什麼叫做兩樣?兩樣,就是在我們的知覺上顯出二種形質各不相同的事物的存在的意思。

    申命記二十二章九至十一節,和利未記十九章十九節,是記載神為以色列人設立的律法中之一的條文。這條律法的意義,是指出「二者不可得兼』的道理。

    人頂喜歡把兩樣不同的事情擠在一起,把兩樣不同的意念同時放在心頭。古時候有「狼披羊皮」的笑話,這正是表明世人習慣了同時有兩樣不同的做作。雖然有好些未必是害人的存心,但這種虛偽的做作,為著求其一己的利益,就並不顧及其他,惟虛偽是務。這種虛偽亦有時明知道是靠不住的,為了習慣成自然,就不計究什麼了。而且又因為相因成俗,就大家都明打明的爾虞我詐,演些極端矛盾的把戲來互相欺哄。

    在這個奸惡的世界裡,存著兩樣的口舌的人屢多。他對這人說此,對那人就說彼,對這人說是,對那人就說非。大凡一口兩舌的,害人匪淺,所以雅各痛詛這個舌頭,說:『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裡點的』。又說:『惟獨舌頭沒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惡物;滿了害死人的毒氣。』這是什麼緣故?因為一個舌頭竟存著兩樣矛盾的說話,看哪,『我們用舌頭頌贊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像細造的人;頌贊和咒詛從一個口裡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泉源從一個眼裡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嗎?我的弟兄們,無花果樹能生橄欖嗎?葡萄樹能結無花果嗎?咸水裡也不能發出甜水來。』這是不錯的,所以我們的話,應該『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從惡裡出來的』了。

    我每聽見些鄉間的女人談話,說:一個人有兩個心並不算多。老實說:一個人如果有兩個心,那就為害不少了。神造人,僅賜他們一個心,已可足用,為什麼人偏要在這個之外,又平添一個呢?他為自己平添了這個心,豈無用意嗎?而且又是存著好意的嗎?有人說:中國不強,天天都在混亂狀態中,是因為人心不統一;一四萬萬人四萬萬條心,這話驟然聽來,頗有道理,但仔細思之,似乎有些不適。人原本是各有一心的,如果人人僅僅有著他原有的本心,——天賦的良心——就不愁國家不統一,因為人人從母腹裡帶來的心都是一樣的。所以我說:痛恨中國人不能一人一條心,卻是一人兩條心,不是四萬萬人四萬萬條心,而卻是四萬萬人八萬萬條心!中國之弱其害在此。

    昔者,曾有三個人要來求從耶穌,第一個似乎是毫無介帶的對耶穌說:『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這話何等專誠,何等堅決。幸虧耶穌是認識人心的,僅答他一句『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便一語道破他的存心了。原來他要來跟從耶穌,是有別的一個用意在,但耶穌並不需要這些心懷二意者,天國裡也容不下這種存兩樣心意的人。至於第二個要跟從耶穌的人,就更明顯出他有兩樣的存心,因他還懷念著他已死的父親。第三個也同第二個一樣,留戀著家裡的人,以致叫主耶穌不得不歎息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

    阿,可歎三個來求跟隨耶穌的人,三個都一樣的存著兩樣的心。然而,他以為這是他的聰明,誰知反而成為了他的愚拙。因為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好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著什麼!以色列人既想得進迦南流奶與蜜之地,但同時又想得吃埃及的黃瓜韭菜。是以輾轉流連於旅途中,凡四十年。卒之,百余萬的生靈,盡都死於荒蕪的曠野。

    就是如今,也有許多鄉間信仰淺薄的信徒,他們遇到災病或是什麼意外,一方面他到福音堂去請傳道人代禱告,一方面又暗中請三姑六婆之流去什麼至靈至驗的菩薩面前燒香許願。意思就是兩方面都去求,自然會得其中之一的幫助,萬一幸而雙方都為我出力,那就更加上算。此外,還有些人口口聲聲是倚靠主,但其實他除了出盡自己的能力之外,還要求助於許多的人事人為,所謂信賴神的成分,或未得其中百分之一。

    人有病了,為著急於求愈,每每吃了中藥,同時又吃西藥,這樣的人真是多著,他只想到那兩樣藥之中,但求有一樣是對的那就病快好了,然而,他並不想到中西藥性常是不相符合的,而那樣不對的藥會在裡面遺患,所以因此而死的也多。遇事求神又求鬼,以致激動神怒,而反災害加重的,亦累有所聞,因為神是聖潔忌邪的神,不容人以不專一的心向他的。這樣,我們每每可憐他們做了這所不應做的致招災殃。但我們休笑他們,我們應細心省察,恐怕我們的愚昧與他們較量,分不出半斤八兩來。看哪,今日多少的人,也同時事奉兩個主呢。我們都知道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然而,有許多人竟想兩個都同時去愛,誰知失敗了。他們同時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同時又親近神,又與世俗為友;結果就像底馬一樣,因貪愛現今的世界,而離棄了聖潔的職分,親愛的同勞,也許更離棄了救他的神。

    萬事皆由心所發,人們既懷著兩樣的心意,所以就每每顯出兩樣的行為。但到底『二者兼併』的思想是絕對無存在的理由!因為善惡,真偽,美醜……是根本對立的東西,猶如好樹不能結壞果子。荊棘上不能摘葡萄;蒺藜裡不能摘無花果。保羅曾把這個道理說得很明白,他說:『你們——信者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神曾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世界上最可恨的東西是蝙蝠,你說它是走獸,它卻有一對翅膀,你說它是飛禽,它卻有四隻腳。世界上不少蝙蝠式的人,因他們存兩樣的心意,有兩樣的行為。聖經稱這等人為『淫亂的人,』因為淫婦是在她丈夫之外,又愛上了別人。但這是可被咒詛的,他們的結局定必沉淪,就如一足踏二舟,至終非到跌下水裡去不可。

    同蒙主恩的弟兄們,世人是每每「兩樣都要」的,他們頂喜歡把兩樣矛盾的東西配合在一起。但二者兼得,暫時或者可以,結局卻不美好。比方以新布補舊衣,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結果便全都壞了。看哪,有誰拿冬天所用的羊毛和夏季所用的細麻兩樣攙雜的料作衣服呢?又誰並用兩樣性格各不相和的牛驢一同耕地呢?如果有人把兩樣攙雜的種種在一起,和叫牲畜異類配合,這是一件頂愚拙,可恥,而又殘忍不義的事,在神看為不可以的。那末,我們是神的兒女,被稱為聖潔之類的,豈可以在我們的心裡,留著兩樣的意念,在我們的行為上,顯出兩樣的動作來嗎?試看到我們所事奉的父神,他並不「兩樣」的,他是聖潔忌邪的神,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主耶穌說:『當那一夜,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人在田裡,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所以我們不要希望到那日,善惡兩種人都一同被提。世間只有兩條各走極端的門路;你不是走上天堂便是跑向地獄去。天堂與地獄,二者之間,又遠遠的隔著一條深淵,是永無相通的門路。天堂是絕對不容惡人;地獄也絕對不容善類;你是山羊或是綿羊,你的地位非居左便是向右,天堂與地獄之外,並無他地!是以你勢不能有兩者兼而有之,並而全之的存心!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恩典顯多嗎?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保羅又說;『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意思是:一,欲獲主恩可仍在罪中嗎?二,既得主恩,可以再犯罪嗎?如今擺在我們面前的,只有這兩個大問題,是要我們答覆的,就如昔日約書亞以『你們所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今日就要選擇』的問題擺在以色列人面前,要他們答覆的一樣。但我們現在的問題,保羅都已經替我們答覆了,他說:『斷乎不可!』那末,我們既明白了這二者不可得兼的道理,何去何從,現在就要決定,不可再複猶疑,更不可再遲廷,致誤終身。

 

 

第二十二課 處世定例(譚志陽)

 

申命記22

引言:上章論處理雜事:本章續論處世定例。因屬神子民還在世上,難脫物質世界的現實生活。那麼我們當如何處世接物呢!本章聖經正告訴了我們處世生活的定例。

全章分為三段:

一、有關幫助弟兄的定例 (廿二14)

本段論對弟兄的幫助,這條例的用意在於鼓勵百姓彼此照顧,互相幫助:幫助牽回失迷的牛羊(廿二12):幫助找還所失的物質(廿二3);幫助拉起跌倒的牛驢(廿二4)

新約聖經也有這樣的教訓: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

二、有關生活規則的定例(廿二512)

()穿農的規則廿二51112

神對以色列民的服裝有要求:男女不可混穿(5);毛麻不可混紡(11);外衣加上繸子(12民十五37-41)。要他們穿合宜之衣服的用意是要保持兩性之間的區別,不仿效異教邪風。在迦南地的偶像敬拜中,往往混淆男女衣飾來引誘人犯同性戀之罪(利十八22)

今天,基督徒也是屬靈之獨居的民”(民廿三9彌七14),當與世人有分別,因此新約中也對我們提倡穿正派的衣裳為妝飾(參提前二9彼前三3)

(二)食物的規則廿二6-7

鳥與鳥蛋在一起,只可取蛋而放鳥(參利廿二28)。神不許以色列民取母鳥,這條例不單是慈悲之心的表現,亦表明人不可以滅絕神在自然界中所造之物,須保護自然資源。

(三)建房的規則廿二9-10

房頂的用處很多,可作納涼、休息及招待賓客之所,為安全之計,建房必須要加上欄杆(參林前三9),主為了我們靈性的安全,也給我們加上欄杆”——差保護師聖靈與我們同在(參約十四16-1726,十五26,十六13,約壹二27)。

(四)耕種的規則廿二9-12

以色列民對耕種也有規則:園裡不撒兩樣種子(9);牛驢不可並用耕田(10)。神這樣定例,是因恐農作物異類的雜交而絕種,又恐牲畜異類的雜交而絕種。

在屬靈的預表上,神家的田園也須分別為聖;撒屬靈種子時,不可混雜真道與假道(參提後二15,詩一一九104,例:徒十三10);在屬靈禾場上耕種時,不可與傳異端的同工(參加二4-5),免得被同化。

三、有關抵制亂性的定例 (廿二13-29

(一)對告妻子不貞之處理廿二13-21

這裡論告妻子不貞之處理:如果妻子是貞潔的,就要給予保障(13-19);如果是不貞潔的,就要把她打死(20-21)。這正表明神對性道德及婚姻忠誠的看重(來十三4上),使人尊重第七條誡命(參出二十14)。因此,基督徒在主裡的婚姻更須恩愛(參彼前三17)。

(二)對與女人行淫之懲罰廿二22-28

對與女人行淫所定的懲罰:將與已婚女人行淫的二人並治(22-24);將強姦已婚女人的男人治死(25-27);若與未婚女人行淫的,要用聘禮娶她(28參出廿二16)。

這律法為引以色列人進入正規之婚姻,基督徒更須要謹慎,因為行淫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六18),必受審判(參來十三4下,林前六9弗五5)。

(三)對娶繼母為妻之禁律廿二29-30

聖經論用衣襟遮蓋指結婚之意(參得三9,結十六8);因此這裡論掀開他父親的衣襟指娶繼母為妻,表示侵害父親的婚姻,這是逆倫之罪,是律法所不允許的(參廿七20,利二十11),更是天國律法所不允許的(參林前五1-5)。

思 考

1、看見別人有需要而佯為不見是罪麼?參雅四17。本章2節指出:即使對不認識的人也應施以援手。你日常生活裡有否犯佯而不見的罪?你當如何助別人?

26-7節吩咐以色列人保護天然資源。今日大自然有不少瀕臨絕種的生物,我們應否吃用這些生物或其製成品呢?我們平常當留意什麼?

3、雖然是自己的房屋,但也要為他人設想而裝置安全措施(9),可見神要求人不是單為自己生活,也要為他人設想,你怎樣應用這原則?

4、今日我們享用著科技的成果——混種的水果、雜料的衣服,這與911節的禁例是否有抵觸?經文的實際意義是什麼?參十九19注。

5、本章哪一處禁止婚前性行為?現今世風日下,婚前性行為愈來愈普遍,基督徒在這方面應有什麼態度?教會在這方面擔任什麼角色?

6、貞潔與忠信在婚前非常重要,基督徒在這方面應如何謹守自己呢?試從太5章找出耶穌對姦淫的詮釋,另參林前六15-20、七8-16